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术语

复习思考:

1.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2.答:

FOB、CFR、CIF的共同点:

(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

(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

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

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

(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

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 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答:应考虑以下因素:

(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

(2)运费变动因素

(3)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4)办理进出口货物清关手续有无困难

4.答:DAT术语卖方负责卸;DAP术语卖方不负责卸货。

案例分析:

1.答:(1)不需要,因为采用FCA术语(货交承运人),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就完成了交货,即只要货交承运人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所以不用承担案中的损失。

(2)采用FCA术语可以降低货物存在仓库时所面临的风险,我方如果采用FCA 术语签订合同,当货物在交往上海码头仓库或者承运人时风险就从我方转移至

卖方,则发生此事故,货物的损失就不由我方承担。

2.答:本案中的合同已非真正的CIF合同,CIF合同是装运合同,卖方只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而本案在合同中规定了货物到达目的港的时限条款,改变了合同的性质,使装运合同变成了到达合同,即卖方须承担货物不能按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

吸取的教训:

(1)在CIF合同中添加到货期等限制性条款将改变合同性质。

(2)象一些季节性强的商品,进口方往往要求限定到货时间,卖方应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3)对货轮在途时间估算不足。

3.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以CIF术语达成交易,货物风险和费用的划分点在装运港船上,买方应承担货物装上装运港船上之后的风险。CIF贸易术语下交货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凭单据交货,买方凭单据付款。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齐全且正确,买方无权拒收拒付。

(2)买方必须收取单据,并支付货款,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二章交易磋商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复习思考:

1.答:(1)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2)内容必须十分确定。(3)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旨。(4)发盘必须送达受盘人才能生效。

2.答:对广大公众发出的商业广告是否构成发盘的问题,各国法律规定不一。《公约》规定:商业广告不是发盘,但若在广告中注明“本广告构成发盘”,此类广告是发盘。

3.发盘的时效:(1)有效期届满未被接收而失效。(2)发盘被受盘人拒绝。(3)发盘被受盘人还盘。(4)发盘人在受盘人作出接受前对发盘进行了有效的撤销。(5)法律实施。

4.答:(1)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2)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3)接受必须明确表示。(4)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接受。

5.答:《公约》第21条规定,如果发盘人于收到逾期接受后好不延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盘人,确认其为有效,则该逾期接受仍为有效。另外,如果再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接受仍将有效,除非发盘人好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盘人,表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

6.答:(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约因。(4)合同的标的内容必须合法。(5)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案例分析

1.答:美国进口上的理由不成立,原因如下:

(1)接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可见,接受的实质是对发盘表示同意。这种同意,通常应以某种方式向发盘人表示出来。根据《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发盘表示接受,既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向发盘人发表声明的方式接受,也可以通过其他实际行动来表示接受。接受一旦做出,就不得撤销。

(2)案例中“美国进口商收到我方电传后立即复电表示接受并要求用新木箱装运”,“要求用新木箱装运”并没有对发盘做出实质性的修改,因此可以理解为接受,故合同已经成立。

2.答:我方应拒绝英商9月3日通过传真表示的无条件接受,应按照最新市场价格洽谈。因为发盘在还盘生效时失效,我方9月1日的发盘在外商9月2日传真要求降价5%时已经失效。外商9月3日的无条件接受不是在9月1日的发盘有效期内作出的,因此不是有效的接受,是一项新的发盘,我方完全可以拒绝。

3.答:(1)A与B之间的合同不能成立。

(2)因为A的6月17日上午的发盘已经被6月17日下午的撤回通知撤回了。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一项不可撤销发盘也是可以撤

回的,条件是撤回通知先于或同时于发盘通知送达受盘人。案例中发盘是2月19日送达的,而撤回通知是2月18日送达的,因此已经撤回了原发盘,原发盘一经撤回即失去法律效力,B是对一项失效的发盘做的接受,所以合同没有达成。

(3)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在被送达受盘人之前,即发盘未生效前,取消该发盘。发盘撤回的条件:撤回通知比发盘先到达受盘人或撤回通知与发盘同时到达受盘人。

发盘的撤销是指在发盘已生效后,在受盘人未做出接受之前,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

第三章商品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复习思考:

1.答:(1)合同标的物的合法性及不可争议性。(2)商品名称必须明确。(3)商品名称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4)名称尽可能使用国际通行的称谓。(5)适当选择商品的不同名称。

2.答:(1)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2)凭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3.答有三种规定方法:规定范围、规定上下极限、规定上下差异。

在合同中规定了机动幅度的条件下,一般来说,具体伸缩的掌握大都明确由卖方决定(at seller’s option),但在由买方派船装运时,也可规定由买方决定。在采用程租船运输时,为便于船长根据船舱容积以及装载情况灵活安排,也可授权由船方来决定。总之,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由买方行使,也可由卖方或者船方行使。因此,为了明确起见,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

4.包装条款主要包括材料、包装方式、包装件数、包装标志和包装费用的负担以及单件包装的数量等内容。

5.注意事项:(1)对包装的规定要明确具体。(2)要结合货物特点和不同运输方式选择包装要素。(3)明确包装物料提供和费用负担的相关事项。

案例分析:

1.要点:我方应考虑赔偿。《公约》第35条规定:货物适用订立合同时同时曾明示或默示地通知卖方的任何特定目的,及卖方所交货物不仅要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而且要对所交货物品质提供默示担保,也就是说,卖方所交货物不应存在合理检验时不易发现的、导致不合商销的瑕疵等。

2.要点:外商的拒收有合理性。我方在包装时没有严格按照卖方的包装要求,违反了合同的包装条款,不符合合同的要求。

计算练习:

公量=实际毛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200*1+10%/1+8%=196.37公吨

应用操作:

唛头:COMENTALS

BALTIMORE

JXNCR0804AM

NO.1-1000

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

复习思考:

1.班轮运输是指船舶按照预定的时间、在固定的航线上和既定的港口顺序并按相对国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方式。特点:四定、一负责、承运货物灵活

计费标准:

(1)按货物的重量计收(“W”,Weight)。在这种计费方式下,每1公吨(M/T)为1个“运费吨”,或称“计费吨”(F/T,Freight Ton)。

(2)按货物体积计收(“M”,Measurement)。在这种计费方式下,每1立方米(CBM)为1个“运费吨”。

(3)按货物的重量或体积中较高者收取(“W/M”)。

(4)按货物价值计收(“A.V.”/“AD VAL”)。

(5)按货物的重量、体积和价值中最高者计收(“W/M or A.V.”)。

(6)按个数计收(Per unit)。

(7)按议价计费(Open Rate)

2.装运期是指货物装出的时间;交货期指货物到达的时间,他们之间差一个航程。对于实际交货方式,交货和装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象征性交货,货物装运取得单据就意味着完成交货。

3.答:

(1)在一般情况下,装运港和目的港分别规定一个。

(2)优势按实际业务需要,可以采用选择港办法。

(3)对于出现港口重名的问题,比现在港口名候命注明国家,以免混淆。

4.答:海运提单(B/L,Ocean/Marine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或其代理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或代理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凭证。

性质与作用:(1)货物收据。(2)运输合同的证明。(3)物权凭证。

5.答:

整装箱(Full Container Load,FCL)。是指货方自行将货物装满整箱以后,以箱为单位托运的集装箱。这种情况在货主有足够货源装载一个或数个整箱时通常采用,除有些大的货主自己置备有集装箱外,一般都是向承运人或集装箱租赁公司租用一定的集装箱。空箱运到工厂或仓库后,在海关人员的监管下,货主把货装入箱内、加锁、铝封后交承运人并取得站场收据,最后凭收据换取提单或运单。

拼装箱(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是指承运人(或代理人)接受货主托运的数量不足整箱的小票货运后,根据货类性质和目的地进行分类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货,集中到一定数量拼装入箱。由于一个箱内有不同货主的货拼装在一起,所以叫拼箱。这种情况在货主托运数量不足装满整箱时采用。拼箱货的分类、整理、集中、装箱(拆箱)、交货等工作均在承运人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集装箱转运站进行。

6.常用的规格有两种:20英尺和40英尺。TEU是英文

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的缩写。是以长度为20英尺的集装箱为国际计量单位,也称国际标准箱单位。通常用来表示船舶装载集装箱的能力,也是集装箱和港口吞吐量的重要统计、换算单位。

7.

(1)凭银行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xx Bank”。

(2)凭收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A.B.C.Co.,Ltd”。

(3)凭发货人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 of shipp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这种提单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托收人也可不作背书,在这种情况下则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即是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

(4)不记名指示。即提单收货人栏填写为“To the ord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作空白背书。亦可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而作成记名背书。

8.备运提单是船方或承运人接收了发货人或托运人装运的货物,但没有实际装船或没有起航之前签发给发货人或托运人的,相当于货物收据。当该备运提单上所载明的货物正式装船,或正式起航后,船方或承运人将正式签发已装船的正式提单。

计算练习:

1.运费=200X100X0.039X(1+20%+30%)=USD1092

2.运费=[28X70+(20%+5%)X28+10X28]=USD2247

案例分析:

1.主要教训:我们要和货运代理打交道,不管来人是谁,都应当以“公对公”的形式与其谈判,按照程序办理,如对方有特殊要求,我们可以尽量给与通融,前提是要有来人公司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要有求必应。在选择承运人的时候,要尽量考虑节约费用,又要考察船公司的经营能力、资信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

2.要点:可以拒付。因为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有相反规定,可准许分批装运和装运。但是案例中的信用证明确规定不可分批装运,而卖方却把货物分了三次进行发运,未被了信用证要求,故银行可以此为由拒付货款。

3.要点:尽管合同和信用证规定了每一批装运的数量,但由于货源、船舶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卖方可能无法按既定要求分批装运。本案例的信用证规定900公吨货物包括三种等级,并且三种等级各规定有数量,然后又规定数量分相等的两批装运,当然包括三种等级的数量都要按等量分为两批装,否则就是不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另外,像1000箱茶叶这样无法绝对的分为三批装运的货物,按银行习惯做法,可以将除不尽的无数放在最后一批。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复习思考:

1.答: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损失包括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费用包含海上费用:施救费用、救助费用。

2.答:推定全损,是指发生保险事故,船舶、货物及运费等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而尚未达到实际全损的一种状态或程度。

以下各项属推定全损:(1)承保危险使被保险人丧失对其船舶、货物的所有权,而且根据具体情况,被保险人不可能收回船舶和货物,或者收回船舶、货物的费用将超过其收回后的价值;(2)对船舶受损来说,承保危险使船舶受损后,修理船损的费用超过修理后的船舶价值。估计修理费用时,其他各方就修理费用应当支付的共同海损分摊,不应被扣除,而且要将以后的救助费用和船舶如

经修缮船方应负的共同海损分摊额计算在内;(3)对货物受损来说,修理受损货物和续运货物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实际全损也称“绝对全损”“或实际海损“也是“推定全损”的对称,即保险财产在物质形式或经济价值上已完全灭失的损失。例如:轮船航行在大海中,因货仓着火,货物全部被烧毁,则被烧毁的货物属于实际全损。

3.答: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

(1)危险是必须实际存在的(2)必须是自愿地和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所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3)必须是为船、货的共同安全采取谨慎行为或措施时所做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4)必须是属于非常性质的牺牲或发生的费用。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1)损失的构成不同。单独海损一般是指货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而共同海损既包括货物损失,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损失。

(2)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直接导致的货物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

(3)损失的承担者不同。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损失,而共同海损则由船、货、运费三方按获救财产价值大小的比例分摊。

4.平安险:除了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单独海损以外的海上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不包括外来风险。

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水渍险+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一切险包括水渍险包括平安险。

5.(1)错。一切险包括了偷窃,提货不着险。

(2)错。购买了两种主险。

(3)对。

(4)错。附加险不能单独购买。

(5)错。一切险包括了短量险。

(6)对。

6.“仓至仓条款”的责任起讫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自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贮存处开始,包括正常运输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贮存处为止;

(2)或者,在目的港卸离海轮后满60天为止;

(3)或者,如果货物需要转运至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保险从开始转运时终止。

水上风险:货物在保险单所载明的地点的水上交通工具(海轮或驳船)所引起的风险和损失。

7.答:都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证明文件。

(1)大保单是正式的合同书,小保单是一种证明文件。

(2)法律效用一致。

(3)背面内容不一样,小保单少了保险条款。

(4)信用证结算不一样。

计算练习

1.答:

(1)不加成投保

CFR=10000+2000=CHF102000

保险金额=10200*(1+0.0025)=CHF102255

(2)

保费=102255*(1+10%)*0.25%=CHF281.201

2.答:

(1)求CIP价值

CIP=CPT/(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0000/(1-1.1*0.0025)=20055.16美元

(2)保险金额=20055.16*1.1=22060.67美元

(3)保费=CIP*1.1*2.5‰=55.15美元

案例分析

1.要点:

(1)棉花为实际全损,因为棉花已失去原有商业价值。

(2)大米为推定全损,虽然遭受损失,但仍可出售获得原有价值的50%.

2.要点:

(1)根据船舶互撞条款,发生损失由货方进行赔偿。如果损失在保险范围内,由保险人赔偿,而该损失是船方过失导致,属于保险的除外责任。

(2)拒绝无道理。因为该货物损失是由于船方的操作失误而引起,所以承运人应当承担该货物的损失。

(3)保险公司可不理赔,因为已经超过了理赔时效。

第六章进出口商品价格核算

复习思考

1.答:作价方法分为固定价格与非固定价格。固定作价法指在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约定货物价格确定不得变更。非固定作价法分为:(1)暂不固定价格(2)暂定价格(3)部分固定价格或部分非固定价格。

2.答:(1)根据货源与船源选择适当的贸易术语。(2)合理地确定商品的价格,防止偏高偏低。(3)争取有利的计价货币或加订保值条款。(4)价格条款中的各项内容应明确具体。(5)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性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

3.答:商品的档次、运输距离、成交数量、支付条件和汇率风险、市场需求、季节性需求的变化、贸易术语的不同、国际市场价格动态、进出口商品的类型和自由贸易区或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

4.答:佣金一般在出口方收到全部货款后再另行支付给中间商。也有在委托人收清货款后,再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和佣金比率,另行付给中间代理商。

5.答:包括产品数量核算、采购成本核算、出口退税收入核算、国内费用核算、运输费用核算、保险费用核算、银行费用核算、利润核算、FOB、CFR、CIF的外币报价核算

计算练习:

1.(1)CIF价=22+1/1-110%*0.8%=23/0.99912=23.02美元

CIFC5%=23.02/(1-5%)=24.23美元

(2)出口商品盈亏率=22*6.2-[(160-160*3%)-30]/160-160*3%-30*100%

=8.94%

换汇成本=125.2/22=5.69

2.CIF=FOB+运费/1-(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0+5000/10000)

/1-110%*1.5%=20.84美元

CIFC3%=20.84/1-3%=21.48美元

3.

M=0.024W=0.025

运费=0.025*50*(1+30%)=1.625USD

CIF净价=15-15*0.02=14.7USD

保险费=14.7*0.5%=0.0735USD

出口总成本=100+100*0.05=105(人民币)

出口外汇净收入=14.7-1.625-0.0735=13.0015

换汇成本=105/13.0015=8.076人民币/美元

第七章国际结算方式

复习思考:

1.答: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某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支付命令。

2.答:电汇简单、速度快、费率较高。因为电汇的用时非常短,安全性高,所以成为国际结算的一种主要形式。

3.D/A与D/P T/R有何异同。

相同点: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取得货运单据提取货物。

不同点:在D/P.T/R方式下,由于代收银行握有进口人出具给代收银行的信托收据,在事先得到代收银行同意的条件下,出口人可以委托代收银行作为当事人一方向进口人追偿,或向法院起诉。在D/A方式下,如进口人不付款,则只能由出口人自己向进口人追偿。

4.答: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向出口方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具有以下特点:(1)是一种银行信用。(2)是一种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3)是一种单据的交易。

5.答:信用证上面的条款内容是依据买卖合同上面的条款面容而订立的。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的内容填写,并在内容上反映买卖合同,但它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一个独立文件,二者是各自独立的契约。银行的权利和义务只限于信用证的规定,只对信用证负责,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也不过问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和其执行的情况。当信用证与买卖合同规定不符时,出口商(受益人)不能凭借买卖合同向银行索要信用证没有规定的权益。如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符而又未提示修改时,则被认为同意修改合同,银行只能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履行。

出口商(受益人)不能凭借买卖合同向银行索要信用证没有规定的权益。如信用证与买卖合同不符而又未提示修改时,则被认为同意修改合同,银行只能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履行。

6.答: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的信用,银行信用是用银行的信用来担保,银行信用的安全性更高。

7.答:买方(进口商)面临的风险:

(1)出口商交货严重违反贸易合同的要求。若出口商以次充好,以假冒真,只要出口商提供的单据与L/C相符,出口商照样可得到货款,而深受其害的则是进口商。防范措施: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

(2)出口商伪造单据骗取货款。防范措施: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

(3)出口商勾结承运人出具预借提单或倒签提单,或勾结其他当事人如船长等将货物中途卖掉。防范措施: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

(4)卖方不及时发货,买方不能及时收货。防范措施:合同中严格规定交货日期并且严格按时开立信用证。

卖方(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1)由于交货期、交货数量、规格等不符点而造成的风险。在具体业务操作过程中,常常发生出口商未按信用证条款规定交货的情况,如品质不符,数量与信用证规定有异,逾期交货等,任何一个不符点都可能使信用证失去其保证作用,导致出口商收不到货款;即使出口商完全按信用证规定出货,但由于疏忽而造成单证不符,也同样会遭到开证行拒付。防范措施: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

(2)买方没有及时开立信用证,所以不能及时交货。防范措施:在合同中严格规定开立信用证的时间。

(3)进口商利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绕过通知行直接寄出口商,引诱出口商发货,骗取货物。防范措施:加强信用风险管理,重视资信调查。

(4)进口商申请开立不合格信用证,并拒绝或拖延修改,或改用其他付款方式支付。此时出口商若贸然发货,将造成单证不符或单货不符的被动局面。防范措施:信用证的开立一定要以合同中的条款为准,收到信用证之后要仔细审核,如果不符合合同条款,就要求及时修改。

(5)开证行倒闭或无力偿付信用证款项。此时,出口商只能凭借买卖合同要求进口商付款,须承担商业信用风险。防范措施:找第三家信用好的银行作为保兑行。

8.答:信用证的有效期,是指银行承担付款责任的最迟期限;交单期是指出口商提交银行要求银行议付的最迟期限,如果信用证上没有规定交单期,最晚的交单期应在货物装船后的21天内;装运期是信用证上规定的货物装船的一个期限。一般而言,有效期大于交单期和装运期;最理想状态是有效期等于交单期加装运期。

9.答:银行保函与信用证都是银行开立的,同属于银行信用,而且都被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款支付,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银行付款责任不同: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在银行保函业务中,见索即付保函银行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而有条件保函银行则承担第二性付款责任。

(2)适用范围不同:信用证业务一般只适用于货物买卖,而银行保函除适用货物买卖外,更多的用于国际工程承包、投标招标、借款贷款等业务,因而适用范围更广。

(3)对单据要求不同:信用证项下货运单据是付款的依据,单证不符银行可拒付,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是付款的依据,一般凭索赔书或其他文件付款。(4)能否融资不同:信用证项下受益人可通过议付取得资金融通,而银行保函项下单据不成为索汇的依据,也不能作抵押贷款,受益人不能取得资金融通。(5)与合同关系不同:信用证与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契约;而出具有条件的保函的银行,当受益人以对方不履约,提交书面陈述或证明,要求银行履行赔偿诺言时,银行一般须证实不履约的情况,如果双方意见不一,保证银行就会被牵连到交易双方的合同纠纷中去。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法律禁止银行介入商事纠纷,故不允许银行开立银行保函。

10.答:

(1)出口保理商与进口保理商之间签定国际保理协议;

(2)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签定国际保理合同;

(3)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申请债务人(进口商)信用额度;

(4)出口保理商将此申请传递给进口保理商;

(5)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评估;

(6)进口保理商将批准的额度制成信用额度证实书通知出口保理商,后者将其传递给出口商;

(7)出口商按证实书上的额度金额发运货物;

(8)货物出运后,出口商如需资金融通,则将全套正本单据寄送出口保理商;如不需要资金融通,则将发票副本传送出口保理商;

(9)出口保理商将上述单据传送进口保理商;

(10)出口保理商视出口商需要,提供发票金额的70%--90%的资金融通;

(11)进口保理商在规定的时间按商业惯例向进口商催收货款;

(12)在货款到期日,进口商将货款交给进口保理商,后者将其转交出口保理商;

(13)出口保理商在扣除预付款、服务费等后,将货款余额付给出口商。

11.参考下图:

案例分析题

1.付款交单见票后45天,属于远期付款交单,开具信托收据。原因有两点:

(1)方便进口商资金周转。(2)方便办理托收凭证D/P.T/R业务。

2.汇票应在5月16日前开立,因为汇票在提单开立后才能开证,但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

3.我方不接受银行拒绝付款的通知,应立即向银行提交单据进行议付,因为信用证是属于银行信用,即使进口商破产,但我出口方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银行也应履行付款义务。

4.我方通知行做法有理。因为信用方支付方式下,银行审查的只是单据,只要单据达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要求,银行就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这和货物没有任何关系。

5.我方做法合理。因为我方装运货物只需要按信用证上规定的条款来执行就可以了,如果信用证的规定与合同不符,也会认为是同意对合同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我方只要按信用证上的规定来履行合同即可。

第八章商品检验检疫、不可抗力、索赔和仲裁

复习思考:

1.检验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包括的检验权与当事人的拒收权和索赔权有着直接的联系。当事人依据检验条款,行使相应的检验权。因此根据平等互利原则与对方协商订立检验条款,从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2.当卖方履行交货义务后,买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而又确实属于卖方责任时,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而接受货物并不代表对货物表示认可。

3.(1)在出口国检验(2)在进口国检验(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4)装运港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品质。第三种使用的最多,这种做法,对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较为清楚。

4.检验证书:

(1)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重量或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 or Quantity)、包装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Packing)、兽医检验证书

(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卫生检验证书

(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消毒检验证书

(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Disinfection)等等。

(2)检验证书的作用:出入境报关验放及计征关税的依据;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及交易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明确责任归属、办理索赔与理赔及解决争议的依据。

5.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引起的法律后果有两种:一种是延期履行合同;另一种是解除合同。

6.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约定方法:概括规定、具体规定、综合规定。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答案) 第一章 案例分析题:某年 3 月,A 公司与 B 公司按照 CIF 条件签定了一份出口某种日用品的合同。由于考虑到该商品的季节性很强,买方要求在合同中规定货物必须在4月底之前运达目的港,以保证5月初投入市场,过期买方不再接受货物。卖方为了卖得好价钱,同意了买方的条件,并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发运了货物,然而载货船只在途中发生故障,修船延误了时间,结果货到目的港已是五月中旬。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并提出索赔,双方为此发生了争执。卖方认为,合同是按照 CIF条件成交的,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说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损坏,灭失以及延误的风险均由买方承担。但买方则认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规定了期限到达,这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现在货物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超过了规定的最后期限,买方自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你认为卖方主张有理,还是买方主张有理? 答:我认为是买方的主张有理。 理由:虽然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CIF是在装运港交货,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是以装运港船上为界划分也就是卖方只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风险,而在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在一般情况下卖方不承担因为装船之后的由于运输公司逾期到达目的港的风险责任。但是,由于在合同中有一条对于卖方极其不理的条款:“保证在 4 月底之前到达目的港,过期买方不接受货物”,买方也同意签署了合同,那么就应当根据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买方可以拒绝接受逾期货物。 第二章 思考题: 1、EXW 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基本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 (2)承担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3)提交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买方基本义务:(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受领卖方提交的货物,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2)承担受领货物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者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2、比较 FCA、CPT 和 CIP 的异同点。 相同点: 第一、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也包括海运。 第二、卖方在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出口国的内地或港口把货物交给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照管。 第三、卖方自行负担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必须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它官方批准文件,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家过境运输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号码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 分,共15分) 二、1.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商品是按重量计价的,若合同未明确规定计算重量的办法时,按惯例,应按( )。 三、A.净重计 四、B.毛重计 五、C.皮重计 六、D.重量计 七、 八、2.按照现行的国际贸易惯例解释,若以C F R条件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是以()。 九、A.货物交给承运人保管为界 十、B.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保管为界十一、C.货物在目的港越过船舷为界十二、D.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 十三、 十四、3.《I N C O T E R M S2000》C组贸易术语与其它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十五、A.交货地点不同

十六、B.风险划分地点不同十七、C.风险划分地点与费用划分地点不同十八、D.费用划分地点不同 十九、 二十、4.按照国际贸易有关惯例,卖方必须在运输单据上表明()。二十一、A.包装标志二十二、B.警告性标志二十三、C.指示性标志二十四、D.运输标志 二十五、 二十六、5.按F O B条件达成的合同,凡需租船运输大宗货物,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二十七、A.装船费用由谁负担二十八、B.卸船费用由谁负担二十九、C.保险费用由谁负担三十、D.运费由谁负担 三十一、

三十二、6.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的签发日期是表示()。三十三、A.货物开始装船的日期三十四、B.装载船只到达装运港口的日期三十五、C.货物已经装船完毕的日期三十六、D.装载船只到达目的港口的日期 三十七、 三十八、7.海运货物中的班轮运输,其班轮运费应该()。三十九、A.包括装卸费,但不计滞期、速退费四十、B.包括装卸费,同时计滞期、速遣费四十一、C.包括卸货费,应计滞期费,不计速遣费四十二、D.包括装货费,应计速遣费,不计滞期费 四十三、 四十四、8.必须经过背书才能进行转让的提单是()。四十五、A.记名提单四十六、B.不记名提单四十七、C.指示提单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问题详解

《国际贸易实务》思考与练习参考答案 主编:鲁丹萍(教授) 项目一 1.名词解释 备案登记:依法新成立或已成立的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从事进出口业务的,应在进行工商登记时,在经营围中加上进出口容。 OEM:原意是指原始设备制造商,如今已经延伸至为客户按指定设计、原料、品牌定制生产产品的行为,即俗称的“贴牌生产”,港台地区称为“代工”。 ODM:原始设计制造商,指由采购方委托制造方,由制造方从设计到生产一手包办,而由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采购方通常会授权其品牌,允许制造方生产贴有该品牌的产品。 展卖:是利用各种形式的展览会和博览会以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也是国际贸易中一种行之有效的习惯做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China Import and Export Fair, CIEF),又称为“广交会”(Canton Fair),创办于1957年春季,每年春秋两季在举办,迄今已有五十多年历史,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目前,广交会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的传统性、综合性、多功能的国际贸易盛会,对促进中外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被国际经贸界人士誉为“贸易的桥梁,友谊的纽带”。 2. 单项选择题 (1)D (2)D (3)B (4)A (5)B 3. 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3)ABC (4)CD (5)ABC 4. 简答题 (1)答案要点:

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素质要求有:①语言。国际贸易涉及的双方一般跨越国界,因此跨越语言的障碍是从事这一职业必须具备的第一大技能。国际贸易从业人员至少要具备英语的日常交流能力,甚至具备将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能力。②国际贸易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国际贸易的操作较之国贸易,涉及面广、环节众多、不仅受国政策影响,也受国际经济形势及贸易对象所在国政策的影响,相当复杂。因此在从事国际贸易之前有必要学习国际贸易知识与实务操作技能。③特定商品知识。无论从事什么商品的国际贸易,也不管是从事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其从业人员对于自身所从事的特定商品知识一定要有充分的了解。④专业英语术语。各行各业都有一些本行业的专业英语术语,甚至许多是以缩写形式出现的,非专业人员一般都不理解其含义。⑤职业道德。国际贸易从业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包括爱国、爱岗、敬业、守法、诚实、守信等。 (2)答案要点: 国际贸易客户寻找的途径有以下几种:①境外展览或交易会。这是最传统也是最有效的寻找客户途径,至今依然受到国际贸易业人士的青睐,是最主要的寻找客户方式之一。②网络。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各国都出现了类似阿里巴巴这样的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平台,这已成为中小企业寻找客户的一种有效途径。③专业报刊杂志上的广告。这种方式可以较有针对性的实现专业买卖双方之间的对接,也是寻找专业客户的一种较好方式。④生意伙伴或客户的推荐。这种方式一般是通过向生意伙伴或客户支付佣金,以获得在与原客户非竞争区域客户数量的增加和客户围的扩大。⑤市场营销调研。商机有时候隐藏在日常生活之中,靠调研来获取。比如籍著名旅美华侨叶康松先生就发现了国对于西洋参的巨大市场需求,将美国西洋参大量进口至国销售,从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⑥国外商会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业协会是业人士聚集的场所和信息交换的平台,经常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的牵线搭桥来寻找对路的客户。⑦进出口商的询函。网络世界,信息顺畅。进出口商都可以通过网络搜索获得客户的联络方式,由此开始贸易接洽。⑧使领馆(贸易代表处)商务信息。使领馆(未建交的国家一般设贸易代表处)的商务信息是免费向本国进出口商公布的,一般我们可以通过登录使领馆查询获得。⑨行业名录。这是一种行业企业信息的集中汇总出版物,有纸质版也有电子版,里面涵盖了业主要企业的联系方式,是一种搜寻客户的便捷途径。 (3)答案要点: 展会的选择依据:①展会的影响力。任何企业参加展会的目的是获取信息、结识伙伴、开拓市场、达成交易。对于买卖双方而言,展会的影响力是首先要考虑的因素。②展会的举办地。世界上举办展会的城市众多,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展会则集中在一些国际大都市、专业展览城市。③展会的专业性。对于发达国家的进口商而言,其专业性很强、专业化程度很高。④展会的费用。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预算作出相应的资金安排、选择适合的展会参展。5. 案例分析题 (1)分析要点: 详见建交信函的撰写要求。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讲解

2014年单证员考试《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5分) 1、在按FOB吊钩下交货的术语成交时,其货物风险转移是( )。 A.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B.以装运港吊钩下为界 C.以装运港船上为界 D.以卸下吊钩时为界 2、FOB/CFR术语下,办理租船、订舱者应为( )。 A.买方/卖方 B.买方/买方 C.卖方/买方 D.卖方/卖方 3、按CFR London 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完成交货任务是在( )。 A.装运港 B.目的港 C. London港 D. Shanghai港 4、珠宝、首饰等商品具有独特性质,在出口确定其品质时( )。 A.最好用样品磋商 B.最好用文字说明 C.最好看货成交 D.最好用品牌买卖 5、按CIF术语成交的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因火灾被焚,应由( )。 A.卖方负担货物损失 B.卖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买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D.船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6、出口羊毛计算重量,通常使用的方法是( )。 A.毛重 B.净重 C.公量 D.实际重量 7、( )是信用证议付行收到出口企业的出口单据后,经审查无误,将单据寄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货款的结汇做法。 A.收妥结汇 B.押汇 C.定期结汇 D.承兑交单 8、必须经过背书才能转让的提单是( )。 A.记名提单 B.不记名提单 C.指示提单 D.清洁提单 9、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呸布1000包,货在途中因货舱淡水管道滴漏,致使该批布中的150包遭水渍,保险公司对投保下列哪种险别负责投保()。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切险 D.渗漏险 10、采用班轮运输,其运费应包括( )。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国际商务专业 学分:4 学时:64 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国际商务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也是对外易经济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这门课程的基本任务是:使学生不仅要懂得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正确掌握我国对外贸易的原则、方针和政策,而且需要全面掌握进出口业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学会运用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法律知识。能正确执行我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把生意做好做活,把对外贸易业务提到一个较高的水平,更好地完成进出口贸易的各项任务。 课程内容 第一章绪论 教学重点和要求: 1、重点掌握:国际贸易的特点、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 2、一般掌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所适用的法律、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学习方法与要求。 一、国际贸易的特点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四、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 五、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及其学习方法与要求 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与惯例 教学重点和要求 1、重点掌握:六种常见的贸易术语,尤其对FOB、CFR、CIF三种最常用贸易术语理解和应用。 2、一般掌握: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其他贸易术语、贸易术语的选用 第一节贸易术语的含义和作用 一、贸易术语的含义 二、贸易术语的作用 三、贸易术语实例 第二节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一、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三种) 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 1、与90通则的比较 2、13种贸易术语的概述 第三节 13种国际贸易术语 一、三种最常见贸易术语:1、FOB 2、CFR 3、CIF 4、三种术语的比较 二、其他三种常用的贸易术语:FCA CPT CIP 三、其他七种贸易术语 第四节贸易术语的选用 一、各组贸易术语的不同特点 二、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形 三、与交货有关的其他问题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答案-免费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答案-免费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答案 选择/判断 合同的商定与履行: 一、判断以下说法正确与否: 1. 在国际贸易中,达成一项交易的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发盘和接受。()√ 2. 发盘必须明确规定有效期限,未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无效。()× 3. 一项有效的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无条件地全部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4. 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发盘是卖方作出的行为,接受是由买方作出的行为。()× 5. 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发出后,发盘人可以随时将其撤销。()× 6. 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作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7. 一项接受,可以由受盘人作出,也可由发盘人作出。()√ 8. 国际货物买卖交易磋商中的接受,应以声明或行动表示,但在特定条件下,缄默也可以构成接受。(√)9. 逾期送达发盘人的接受,只要发盘人默认,合同即成立。()× 10. 因传递原因造成逾期接受,如发盘人未及时表示同意

间为()。BD A.发盘发出后 B.发盘生效前 C.发盘生效后 D.发盘到达受盘人的同时 E.受盘人表示接受前 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以下哪些内容提出添加或更改,均视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ABCD A.价格 B.付款 C.品质 D.交货时间与地点 E.不可抗力 贸易术语价格 判断以下说法正确与否: 1.按CIF贸易术语成交,卖方的责任应在目的港交货。× 2.我国按CIF条件出口某项商品,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以免影响我国对外信誉。× 3.我国从日本进口货物,如按FOB条件成交,需由我方派船到日本口岸接运货物;如按CIF条件成交,则由日方租船舶将货物运往中国港口。可见,我方按FOB进口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比按CIF进口承担的风险大。× 4. 按DES 术语成交,卖方是否投保,由其自便,按CIF 术语成交,卖方则必须投保。√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详解

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一、思考题 1.试写出T/T、M/T、D/D、D/P、D/A、T/R、O/A的英文全文、中文译名,并分别简述其基本含义。 答:(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环球银行间金融电讯网络(SWIFT)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的一种汇付方式。 (2)信汇(mail transfer,M/T)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信汇委托书或支付通知书作为结算工具,通过邮政航空信件方式寄发给汇入行的一种汇付方式。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以票据作为结算工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列明收款人名称、金额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交给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付方式。 (4)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是指出口人的交单须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5)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是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 (6)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T/R)是进口人借单时提供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文件,用以表示出据人愿意以代收银行的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美、存仓、保险、出售,同时承认货物的所有权仍属银行。 (7)货到付款也称“赊账交易”(Open Account transaction,简称O/A),是指在签订合同后,出口人先将货物发出,进口人收到货物后立即或在约定的一段时间后通过银行付款。 2.“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买卖双方来说,汇付是一种最安全的支付方式”,这种认识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这种认识不正确。理由如下: 汇付方式属于商业信用性质。银行仅凭汇款人的指示转移相关款项,并不负责单据的传递,更不承担任何付款或担保责任。使用汇付方式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并在此基础上向对方提供信用和进行资金融通。 3.为什么说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但又都属商业信用性质? 答:(1)汇付和托收分属顺汇和逆汇的原因 汇付又称汇款,是指订立商务合同后,进口人(汇款人)通过银行向出口人(收款人)汇寄款项的做法。由于汇款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委托通知、票据)的传递方向与资金的流向相同,所以汇付方式属于顺汇。 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由于托收业务中使用的结算工具(托收指示书和汇票)的传送方向与资金的流动方向相反,所以托收方式属于逆汇。 (2)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的原因 因为汇付结算货款的过程中和托收业务中,银行都只是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和托收都属于商业信用性质。 4.试比较凭单付汇与一般汇付和跟单托收的异同。

国际贸易实务教程考试题库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 习题与案例分析集 山东英才学院商学院 国贸教研室 2010.12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集 第一、二章贸易术语习题 一、名词解释 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 2、FOB Under Tackle (FOB吊钩下交货) 3、FOB Stowed(FOB理舱费在内) 4、FOB Trimmed(FOB平舱费在内) 5、CFR Liner Terms(CFR班轮条件) 6、CFR landed(CFR卸至码头) 7、CIF Ex Tackle(CIF吊钩下交货) 8、CIF Ex Ship’s Hold(CIF舱底交接) 9、Symbolic Delivery (象征性交货) 10、Physical Delivery(实际交货) 二、单项选择 1、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CIF条件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

A、装运港船边 B、装运港船上 C、装运港船舷 D、目的港船舷 2、采用FOB条件成交时,卖方欲不负担装船费用,可采用()。 A、FOB Liner Terms B、FOB Stowed C、FOB Trimmed D、FOB ST 3、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FOB和FCA的主要区别是()。 A、适合的运输方式不同 B、办理出口手续的责任方不同 C、办理进口手续的责任方不同D负责订立运输合同的责任方不同、 4、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按CFR术语成交,卖方无义务()。 A、提交货运单据 B、租船订舱 C、办理货运保险 D、取得出口许可证 5、FOB与CFR术语的主要区别在于()。 A、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办理运输的责任方不同 C、办理货运保险的责任方不同 D、办理进、出口通关手续的责任方不同 6、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 A、CFR B、CIF C、CPT D、CIP 三、多项选择 1、在采用FOB术语成交,利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的交易中,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装船费用,可选择()。 A、FOB Liner Terms B、FOB Under Tackle C、FOB Stowed D、FOB Trimmed2、我们说将CIF称作“到岸价”是错误的,这主要是因为()。 A. CIF条件下,卖方交货地点是在装运港而不是目的港 B.卖方不负担将货物从装运港运往目的港的责任和费用 C.卖方不负责办理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货运保险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国际贸易实务》试卷A 班级:学号:姓名:评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常见得面积单位有(). A 、平方米 B 、公升 C 、立方米 D 、斤2、如果物价下降,固定价格对( )有利. A、卖方B、双方 C 、买方 D 、船方 3、在信用证付款得情况下,发票抬头应填(). A 、开证申请人 B 、受益人 C 、出口商 D 、保险商 4、下列关于销售代理人说法正确得就是( )。 A、代理人取得商品所有权 B、代理人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 C、代理人可能取得商品所有权 D、代理人主要通过货物买卖价差来获利5、下列哪种术语经常被我国进口商采用( )。 A、EXW B、DDP C、FOB D、DDU 6、本票有( )个当事人. A、2 B、3 C、4 D、5 7、我国合同法规定:收取定金得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应当( )倍返还定金。 A、1 B、2 C、3 D、4 8、“我方购大米1000吨,如降价5%”。这就是(). A、发盘 B 、还盘C、邀请发盘D、承诺 9、常见得集合运输包装有( )。 A 、集装箱B条 C 、箱D、捆

10 、对于接受生效,英美法采取( )原则。 A、到达生效 B 、自然生效 C 、投邮生效 D 、中途生效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 共15分) 1、在FOB术语下,下列属于卖方义务得就是()。 A、出口报关 B 、保险C、国内运费 D 、国外运费 2 、下列哪些贸易术语较常用( )。 A 、CIF B 、DDP C 、EXW D 、CFR 3、下列属于以说明表示品质得就是()。 A、凭规格 B 凭样品C、凭标准 D 、瞧货买卖 4 、一切险不承保以下风险( )。 A、战争 B 、罢工 C 、海啸D、台风 5、《公约》将违约分为()违约。 A、根本性 B 、违反担保C、违反要件 D非根本性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汇票 2、CFR Ex Ship’s Hold 3 、出口收汇核销 4 、卖期保值 5 、仓至仓条款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 、什么就是违反要件、违反担保?其法律后果就是什么? 2 、构成实盘得基本条件. 五、计算题(30题8分,31题7分,共15分) 1 、有1000吨货物出口到美国,2立方米每吨,50000元每吨. 船公司运价表:100元/运费吨,30元/10000元货物,W/M or Ad、V

(完整版)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二、课程性质 《国际贸易实务》是市场营销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是培养综合营销管理人才的专业课程之一。本课程专门研究国际间商品交换的具体过程,包括国家(地区)间货物买卖的程序、操作方法和技巧,这其中应遵循的有关国际公约、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是一门实践性、操作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应用型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本专业学生了解必要的国际贸易实务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国际惯例,掌握进出口贸易的的程序、操作技巧以及注意事项,为今后的实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本课程的前导课程为《管理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学》。 三、教学目标和任务 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全面深入地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程序、具体做法和合同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能比较熟练地进行合同条款的谈判及外贸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同时对违反合同的现象能预先防范并能妥善处理好索赔、理赔工作,学会国际上一些通行的惯例和普遍实行的原则,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便按国际规则办事,更好地进行进出口业务操作。

四、教学要求 本课程通过阐述有关国际贸易实务的程序、国际惯例和实际案例,要求学生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与方法;具备洞察形势、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业务问题的能力,掌握进出口业务的基本程序、基本做法、通行惯例和普遍原则,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从而提高实际动手能力。 五、课程学时安排 六、主要内容 第一章绪论(4课时)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世界外贸发展格局,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掌握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原则,了解进出口贸易的一般程序。 【教学内容】 第一节世界及中国外贸的发展状况 内容:世界外贸的发展状况;中国外贸的发展状况;中国主要贸易伙伴 重点讲授:中国外贸的发展状况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标准答案-(1)

第一章货物的品质和数量 一、名词解释(略) 二、填空题 1.文字说明、样品 2.规格、等级、标准、牌号 3.良好平均品质、上好可销品质 4.溢短装百分比、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和溢短部分的计价方法 5.重量单位、容积单位、个数单位、长度单位、面积单位、体积单位 6.公制、美制、英制、国际单位制 7.按实际皮重、按平均皮重、按约定皮重、按习惯皮重 三、选择题 1.C 2.C3。C 4.C 5。B 6.B 7.C 四、判断题 1.× 2.√3。×4.×5。√6.× 五、问答题 1.答:主要有:按货物的主要用途命名、按货物的主要原材料命名、按货物的主要成分命名、按货物的外观造型命名、使用褒义词命名、以人物名字命名、按货物的制作工艺命名。

2.答:品名条款必须明确、具体规定货物的名称;适合货物的特点;采用外文名称时,要做到译名准确,与原名意思一致,避免含糊不清或过于空洞。 3.答:国际货物买卖的交易双方首先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货物的名称,才能进一步确定货物的质量。而货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价格的高低、销售数量,而且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因此,品质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内容。 4.答:表示货物品质的方法有多种,具体包括:文字说明和样品。其中,文字说明的方法主要有规格、等级、标准、商标或牌号、产地等。在使用是应该根据货物的特点、市场习惯、实际需要和交易的具体情况选用. 5.答: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一般使用溢短装条款,多装或少装数量的价款在合同中作相应的规定. 6.答:国际贸易中重量的规定方法有:毛重、净重、公量、理论重量、法定重量等。 7.答:有区别。《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About表明数量可有上下10%的伸缩,因此,“About 500m/t”的交货数量可在450-550m/t之间,而“500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卖方最多可交525m/t,最少可交475m/t,多交或少交部分一般按合同价格计价。 六、案例分析题 1.答:在国际贸易中,商品的品质是买卖双方交易的重要条件,品质条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也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重要依据,对双方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交易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就会造成违约,引起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 期末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 参考答案: 一、是非判断题(正确用“√”表示,错误用“X”表示。每题1分,共20分) 1.按照INCOTERMS2000的规定,卖方在CIF术语下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要比FOB术语下的大。(X )2.按照INCOTERMS2000的规定,在所有的贸易术语下,出口强制检验的费用都由卖方承担。(X )3.按照INCOTERMS2000的规定,按CIF术语成交,海运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对货物的延误或灭失不承担责任,因此,合同中如果作出相反的规定是无效的。(X ) 4.按照FOB Under Tackle的规定,卖方的交货地点是买方指定船舶的吊钩所及之处。(X ) 5.在品质公差范围内的货物,买方不得要求调整价格。(√ ) 6.某商品每箱体积为30cm×40cm×50cm,毛重为62kgs,净重为59kgs,如果班轮运费计收标准为W/M,则船公司应按尺码吨计收运费。(X ) 7.海运货物保险中的战争险责任起讫不是采用“仓至仓”,而是仅限于“水面危险”。(√ ) 8.ICC恶意损害险不承保出于政治动机的人的行动所造成的货物的灭失和损害。(√ ) 9.不清洁提单是指带有宣称货物及/或包装有缺陷状况的条款或批注的提单。如,提单上批注“货物由旧麻袋包装”。(X ) 10.航空运单和海运单都不是物权凭证,收货人都是凭到货通知提货。(√ ) 11.UCP500规定,信用证修改通知书有多项内容时,只能全部接受或全部拒绝,不能只接受其中一部分而拒绝另一部分。(√ ) 12.UCP500规定,在分期装运中任何一期未按规定装运,则本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 13.在国际贸易中,如果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对所收到的货物进行检验,就是放弃了检验权,也就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 ) 14.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如果交易双方愿意将履约中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则必须在买卖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否则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X ) 15.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可以撤回,其条件是发盘人的撤回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传达到受盘人。(X ) 16.在票汇业务中,收款人是持以银行为受票人的银行汇票办理提款手续,所以,票汇业务属于银行信用。(X ) 17.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而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有商业单据的托收。(X )18.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银行,而商业汇票的付款人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商号、个人。(√ ) 19.按国际招标惯例,如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认为所有的投标均不理想从而不想选定中标人,也可宣布招标失败,拒绝全部投标。(√ ) 20.卖期保值是指从事现货交易的商人为避免现货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在买进现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同等金额、同一交货期的期货,然后再以多头进行平仓的做法。(X ) 二、选择题(答案可能为一个或多个选项,每题2分,共20分) 1.以下贸易术语中,(BC )只适用于水上运输。 A.DEQ B.FOB C.FAS D.DDU 2.在国际贸易中,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买方可以(ACD )。 A.接受全部货物B.拒绝全部货物C.只接受合同规定货物而拒绝多交部分D.接受合同规定数量及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

《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 第一讲导论、国际贸易术语(1)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掌握国际贸易的特点 2、了解国际货物买卖使用的法律与惯例 3、了解本课程的研究的对象 4、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5、认真阅读本课程的学习方法 6、认真阅读贸易术语的产生与发展。 7、认真阅读并知晓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8、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与作用。 【课程知识点】 1、国际货物买卖适用的法律与惯例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特点 3、国际贸易术语及其含义和作用 4、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5、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与作用 【复习思考题】 1、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为什么要遵循《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 2、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3、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的一般业务程序各包括哪些环节和内容? 4、国际贸易惯例与法律有何联系与区别?如合同内容与惯例有冲突以什么为准? 5、当事人可否在合同中作出与惯例不符的规定? 6、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都有哪些?各有何不同? 7、学习和掌握国际贸易惯例的意义何在? 第二讲国际贸易术语(2) 【教学目的和要求】 1、了解E组贸易术语的主要特点 2、掌握F组贸易术语的特点 3、重点掌握FCA和FOB贸易术语的特点及其注意的问题。

4、重点掌握C组贸易术语中有关CIF贸易术语的特点及其注意的问题 5、重点掌握CIP贸易术语的有关特点 【课程知识点】 1、EXW贸易术语的特点 2、FAS贸易术语的特点 3、FOB、CFR和CIF贸易术语的买卖双方基本责任义务的划分、特点和使用的注意问题 4、FCA、CPT和CIP贸易术语的买卖双方基本责任义务的划分、特点和使用的注意问题 【复习思考题】 1、简述EXW术语的含义及卖方完成交货的条件。 2、《2000通则》对FCA条件下卖方交货的地点、风险划分的界限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3、FAS术语与FCA术语有何共同点和区别? 4、如何理解按FOB术语成交时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的问题? 5、CFR与FOB术语的异同点是什么? 6、请指出CPT、CIP和FCA三种术语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第三讲国际贸易术语(3) 【教学目的和要求】 1、掌握D组贸易术语的特点 2、重点掌握DES贸易术语及其注意的问题。 3、重点掌握常用贸易术语的变形及其涵义 4、重点掌握贸易术语与合同的关系。 5、重点掌握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课程知识点】 1、DAF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2、DES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3、DEQ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4、DDU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5、DDP贸易术语的含义及其使用中的注意问题 6、E、F、C、D三组不同的贸易术语的特点 7、FOB、CFR和CIF三种不同贸易术语的变形及其含义 8、贸易术语与合同的关系 9、风险转移问题 10、包装和检验问题 11、选用贸易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复习思考题】 1、请比较DES与CIF术语的区别。 2、《2000通则》对DEQ术语作了什么新的规定?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陈平

国际贸易实务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国际贸易术语 复习思考: 1.答:国际贸易术语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长期的实践所形成的,用简短的概念或字母表示商品价格构成,说明交货地点和确定风险和责任、费用划分等问题的专用术语。 2.答: FOB、CFR、CIF的共同点: (1)三种价格术语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象征性交货 (2)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3)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 (4)三种价格术语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5)三种价格术语办理出,进口清关手续相同: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 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6)三种价格术语成交方式相同:签订的都属于装运合同。 FOB、CFR和CIF价格术语的不同点: (1)费用构成不一样,报价不一样。FOB价格是考虑货物从原料购进、生产直到出口报关货物装到买方指定船舱同的一切费用和利润为止,而CFR是在FOB 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CIF则是在FOB价格的基础上再加上海运费和保险费。 (2)运输办理不同:FOB租船订舱由买方办理;CFR、CIF租船订舱由卖方办理并支付运费。 保险费支付、办理不同:FOB、CFR保险由买方办理,卖方应于装船前通知买方;CIF保险由卖方办理并支付保险费,卖方按合同条款,保险条款办理保险并将保险单交给买方。 (3)价格术语后港口性质不一样,FOB后的港口指卖方所在国的港口,而CFR 与CIF后的港口指买方所在国的港口。 3.答:应考虑以下因素: (1)运输方式与货源情况

国际贸易实务试卷及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试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2*5=10) 1、国际贸易:国家之间进行的有形或无形的商品交换活动(以世界为主体)。 2、贸易术语:指在国际贸易中用来表明商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换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3、发盘: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表示。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按照《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5、直接出口: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中间人, 而直接从事一切出口营销活动。在直接出口方式下,企业的一系列重要业务活动都是由其自身完成的。 二、单选题:(2*20=40) 1、在进出口贸易实践中,对当事人行为无强制性约束的规范是(C )。 (A)国内法(B)国际法(C)国际贸易惯例(D)国际条约2、与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国际条约是(B)。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跟单信用证统一通则》(D)《托收统一规则》 3、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发盘于( C )生效。 (A)向特定的人发出时(B)合理时间内 (C)送达受盘人时(D)受盘人收到并确认时 4、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有效的接受必须( C )。

(A)以口头或书面声明方式表示出来(B)以某种行为方式表示出来 (C)以上二者均可(D)以上二者须同时具备 5、在国际贸易中佣金应付给( C )。 (A)收货人(B)发货人(C)中间商(D)委托人 6、凭样品买卖时,如果合同中无其他规定,那么卖方所交货物( B )。 (A)可以与样品大致相同(B)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C)允许有合理公差(D)允许在包装规格上有一定幅度的差异7、品质公差主要用于( C )。 (A)农副产品(B)初级产品(C)土特产品(D)工业产品 8、国际标准化组织针对制造业及服务业制定了品质管理及品质保证标准,是( D )系列标准。 (A)ISO 4000 (B)ISO 8000 (C)ISO 9000 (D)ISO 14000 9、商品的毛重是指( D )。 (A)商品的包装重量(B)商品自重加内包装的重量 (C)商品的自重(D)商品自重加内外包装的重量 10、在国际贸易中,运输标志的式样和文字一般由( B )。 (A)买方提供(B)卖方提供 (C)运输部门设计并刷制(D)生产经营单位设计并刷制 11、根据《2000通则》的规定,CFR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若卖方先将货物交到货运站或使用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A )为宜。 (A)FCA (B)CPT (C)CIP (D)DAF 12、在国际贸易中,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适合于(A )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答案完整版.doc

第一章:贸易术语 1.这一合同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只要求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之前的风险和损失,但根据合同规定,如果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故卖方要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合同的规定已经超出了CIF的范围.若对方一定要我方保证到货时间,则应选用DES术语(目的港船上交货)或DEQ术语(目的港码头交货). 2.美方此举不合理.一般情况下,使用FOB术语订立的合同,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清关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出口报关由买方负责.) 3.本案使用的是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此条件下当事人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该案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风险损失,货物损失看似应由买方承担,但实际上卖方在装船时是将3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抵运目的港后,再将其中1000公吨分拨给买方。这就涉及到有关“划拨”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即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移。在货物海运途中,合同项下属于买方的1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它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仍不发生风险的转移,有关风险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本案因卖方未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划拨,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 4.拒绝买方此要求.根据FOB术语我们可得知,租船是买方的责任,既然买方是以委托方式要求我方代为办理租船, ,并且费用由买方负担,所以能否租到合适的船,我方都不负任何责任。买方没有权利因此而撤销合同. 5.拒绝买方的要求.根据CIF术语,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弦时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我方只负责货物在装运港之前的灭失或损失的一切风险,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以及签订保险合同及支付保险费.并在货物发出后及时将保险合同转让给买方.所以买方自己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也没有退还全部货款的必要.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答案 第一章导论 一、解释名词 国际贸易是指在一国以上从事的商品交换活动。国际贸易究其具体活动而言,主要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 国际贸易实务从学科的角度来看,《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主要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具体过程以及相关活动内容与商务运作规范化的学科,也是一门具有涉外商务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从贸易活动来看,国际贸易实务是指国际商品交换或买卖的作业活动,包括进口和出口二个业务环节。 货物买卖合同(sales contract of goods)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它买卖的是货物而不是其他东西。货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指定的货物所有权,由卖方有偿地转让给买方而达成的协议。 二、问答题 1.国际货物买卖有哪些特点? 国际货物买卖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困难大于国内货物买卖。这主要表现在:交易双方语言不通;法律、风俗习惯不同;贸易过程中障碍相对较多;市场调查不方便或不容易,难以了解交易伙伴的资信状况;交易技术复杂,交易洽谈不易等等。 第二,国际货物买卖活动涉及的要素比国内货物贸易复杂。这主要便现在: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一般路途遥远,运输困难,往往会受到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各国度量衡制度不同、商业习惯不一样、海关制度等相关贸易法规也不相同;国际市场汇率波动较大等。使得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保险、商检、索赔和理赔难度加大。 第三,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风险要比国内货物买卖大。这主要表现在:交易双方的成交量大,交易金额大,如有闪失,企业会面临破产的境地;此外,国际货物买卖活动还要承受政治风险、信用风险、海盗风险等等,这些都加大了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风险。 第四,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营销手段比国内货物买卖活动更多。这主要便现在:除了通常的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四大组合外,还有政治力量、公共关系以及其他的超经济、超国家的手段等。贸易参与者更多,立法人员、政府代理人、政党、社会团体也同样会参与进来。因而,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行动规模与关系的微妙都是国内贸易所难以相比的。 第五,函电、电子邮件往来为主要业务沟通形式。由于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交易各方相隔甚远,面对面沟通只能通过展销会或出过推销等形式进行。因此,绝大多数的交易都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往来传递信息的。有的交易甚至从头至尾双方都未曾谋面过,全凭一纸信函的沟通。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哪几部分构成?具体包括哪些条款? (1)合同的主体,及当事人是买方或卖方。 (2)合同的客体,即标的物是货物。 (3)合同的主要内容,即主要的权利和义务是卖方交付货物,买方接受货物并支付价金。而且一方的权利也是另一方的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3.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具备哪些要素? (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应按哪些办法来确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用当事人选择的国家的法律。 第二,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津。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国家 的法律,则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至于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则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形由受理合同争议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确定。例如,我国境内的某专业公司与一美国境内的百货公司在长春签订了一份纺织品买卖合同,价格条件是大连港船上交货。合同中并未提及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但由于该合同的缔约地在长春,履约地在大连,均在中国填内,按国际私法的一般规则,可以认为中国与该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当然,本例也可适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或某一国际条约。 第三,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通行做法和解释,但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5.进出口业务的基本操作程序如何? 就进出口企业而言,履行出口合同的工作主要包括:按照合同备妥货物,如系采用信用证方式收汇的交易,要向客户催开信用证并于收到后根据合同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又不能接受的,应立即通知客户修改;然后向运输机构办理委托运输和装运等手续,其中包括租船(订舱)、报检、报关、保险、装船(或其他运输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