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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合作协议

甲方:XX-XX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投融资项目结成长期的共同发展联盟,并在融资项目的合作上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在风险町控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的优势为用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加强抗风险能力,共同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共同为新型城镇区域性经济发展需求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企业项目与资金供求的强有力对接,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3、在双方保密条款约束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按项目要求各对方提供的相应详细资料,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条合作事项

1、甲方为乙方各地项目在中国大陆地区发行“xx-xxx-xx专项基金”,并进行融资渠道合作。

2、甲方出任乙方的基金募资顾问(包括财务顾问、募资策划等),在对乙方项n进行充分的内部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寻找基金出资人,向乙方推荐各类企业、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客户,协助开展潜在投资者接触、基金募集推介等顾问服务。

3、甲方出任乙方的项目管理顾问,协助乙方管理项目、包括提供项目资金监管、项目公司资产托管、股东关系协调、风险提示等顾问服务,同

时提供基金保管监督服务,包括基金账戸开立、资金划付、会计核算审计等。

第三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向国内项目投资者定向推荐乙方及乙方的项目;2)为乙方及乙方的项目设计基金产品并募集资金;

3)在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推荐项目投资者的确认函后,向甲方的冃标客户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者的联系;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 投资

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乙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等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尽可能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乙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甲方推荐的项目客户进行接触.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乙方应按照后续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项目服务费等费用。

第四条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 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 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保密

1、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项目客户公开的内容的, 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另行出具说明。

2、一方有义务对从另一方处获得的项目关联客户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甲方有权向项目投资者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书而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第六条联系和协调

1、甲乙双方应给予对方积极的支持、配合,并建立专门的协调部门或人员:

甲方协调员:

姓名:职务:电话:

乙方协调员:

姓名:职务:电话: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及时向对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各自组织内部或政策发生改变,并且这种改变会直接或潜在损害对方的利益,发生改变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将情况及时通报对方。

3、经商定其他应由对方完成的事项。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有权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在有关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对于有意购买甲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同时未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的优质客户, 乙方有权利要求客户到甲方处开立银行账户。

第七条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不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性质相同的合作。

2、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3、如果一只项目基金发行成功后,乙方以后就该项目的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托融资、资管计划、上市融资等)均山甲方优先代理,并担当财务顾问。

第八条协议生效

1、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简易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私募基金合作协议[篇2]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冃录;条款;1 .总则2.合伙人3.出资;4.合伙事务执行;5.合伙人行使权利的方式6.合伙人特别授权7.执;12.新合伙人入伙的程序:13.退伙、除名、继承及权益转让14.合伙企业的;19.争议解决办法20.附则22.文本23.;

企业

(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

目录

条款

1 .总则2.合伙人3.出资

4.合伙事务执行

5.合伙人行使权利的方式

6.合伙人特别授权7,执行事务合伙人8,投资业务9.信息披露10.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11.会计及报告

12.滴合伙人入伙的程序13.退伙、除名、继承及权益转让14.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15.违约责任16.保密17.不可抗力18.通知

19.争议解决办法20.附则22.文木23.

其他事宜

合伙人签署页

附件一全体合伙人基本信息附件二合伙人通知方式

页码

2 4 6 8 8 9 10 12 15 1

3 1

4 16 16 18 19 19 20 20 21 21 22 22 23 24 24

1.

总则

1.1释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1.1.1 本协议,指《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经

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合伙企业或有限合伙,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共同设立

的有限合伙企业。

1.1.3现金管理,指除用于满足项目投资之外,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

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

1.1.4预期收益,指根据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根据过去投资业绩、经验结合国家的

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政策,对未来收益的估计和判断,该收益是预期、且并不是真正的已取得或者必然取得的,并不代表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向咨限合伙人承诺确保收回投资本金或获得固定回报。

1.1.5预期年化收益率,仅指根据上述预期收益计算的收益率(日收益率、周收益率、月收益率)换算成年收益率来计算的,是-种理论收益率,并不是真正的己取得或者必然取得的收益率。

1.1.6成立日,对于本有限合伙而言,指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1.1.7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8关联有限合伙,指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正在或可能将会管理的其他人民币

或外币私募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1.1.9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指该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 或

与该人同受其他人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人。此处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对于个人而言,指通过惯常认为有支配力的关系支配个人活动的权力);“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耍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耍分亨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1.10管理费,指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合伙企业

根据投资管理协议向管理人支付的报酬。

1.1.11管理人,指由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聘任的投资管理人,管理人应具有相应

的行业投资经验和度好的管理能力,并符合《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企业规范发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要求。

1.1.12委托管理协议,指合伙企业与管理人就投资咨询及相关事宜订立的协议。1.1.13《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 |」修订通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1.1.14合伙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所有权利和利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其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其基于实缴出资额而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取得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包括但不限于其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其基于实缴出资额而在合伙企业中亨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取得分配的权利,以及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1.1.15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1.1.16季度,指一个日历季度。

1.1.17普通合伙人,指深圳市xx-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1.18执行合伙人,指。

1.1.19有限合伙人,指认缴合伙企业出资被普通合伙人接受、并旦签署本协议的有

限合伙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通过受让合伙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20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1.1.21认缴出资额,指附件一列明的任何一个合伙人向有限合伙认缴的出资金额。

1.1.22认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总和。

1.1.23实缴出资额,指任何一个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

金额。

1.1.24实缴出资总额,指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会伙企业缴付的现金总

金额。

1.1.25投资期,指自本有限合伙成立日起10年,经营期限届满后,根据有限合伙

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

1.1.26投资组合公司,指有限合伙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

或对其拥有其他权利或利益的公司。

1. 1.27托管协议,指合伙企业、管理人及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托管机构就合伙企业资

金(包括合伙人向有限合伙所缴付的出资)托管事宜订立的协议。1.1.28项日投资,指有限合伙对中国境内公司进行的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1. 1.29合伙企业支出,指根据本协议由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开支。1. 1.30元, 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1.31本合伙协议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 “以 外”、“高于”不含本数。

1. 1.32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I"设,标题不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1. 2合伙企业的创立

除本协议所列当事人外,新入伙的合伙人和受让出资份额的当事人,均为本合 伙协议的当事人,受本合伙协议约束,但全体合伙人另行签订合伙协议的除外。

1.3合伙的类型

合伙人一致同意创立的合伙企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限 合伙企业。即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 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存继期间,合伙企业类型不得转换, 1.4合伙名称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位于。1.6合伙目的 从事股权投资业务,为合伙人谋取投资回报, 集和发行基金,亦不得为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

提供担保。1.7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受托投资管理(以上不含证券、信托、期货等金融业务 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需取得前置许可的项目)。

1.8合伙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1年。经营期限届满后,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普 通合伙人有权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再延长半年。2.

合伙人

2. 1普通合伙人 2. 1.1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私募基金合作协议[篇3] 甲方 乙方:入股人姓名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入股协议:

1, 甲方畅享私募证券投资团队是由姚光明作为发起人,以人力资本出资占团队 普通股总股份的35%,并另外以现金()万元入股,加上其他所有投资者的现金 入股,所有现金入股占团队普通股总股份的65%募集成立。姚光明作为发起人 合计持股数占总股份的()%,自动成为团队执行董事,是团队的唯一负责人,其 他团队管理人员在其授权下参与团队的相关日常运作管理,所有重大决定及重 要事情的处理必须取得执行茂事的批准后合伙人会议无权对此进行表决。 本合伙企业名称为“企业(有限合伙)”。

1.5经营场所

合伙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

才能生效(签字和加盖私章)0

2,甲方除募集普通股()万股外,还募集()万股保本分红股,同时还募集()万股固定收益股。其中保本分红股的含义是指在团队运作过程中,其本金由普通股保证不受损失,该部分股份由团队运作产生的净收益由保本分红股东和普通股均分。其中固定收益股的含义是指由普通股保证其固定收益率10%每年,该部分股份运作产生的收益全部由普通股享受。其中普通股将以其出资为限承担团队所有运作风险,并享受所有团队运作带来的超额收益。

3,乙方于2011年月日,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以现金()万元投资(普通/保本分红/固定收益)股份,占该股份总额的()%,成为团队的0股东。

4,乙方,包括其他所有投资入股股东承诺:"根据其出资股份的性质及其比例分享投资收益和承担投资风险,并根据此合作协议行使其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

5,乙方持有的股份有权在团队内部转让。内部转让.在每月结算后一周内办理,办理转让时,转让股份的数量和金额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团队将按照转让金额的1%分别向双方收取手续费。

6,乙方持有的股份可以随时要求退股。退股在每月结算后的一周内办理。保本分红股和固定收益股退股时只退本金,不发当月应计分红;普通股退股时在普通股帐户结算盈利时只退本金,不发当月应发分红及不退留存利润,在普通股帐户总净资产不足总股份代表的资金时,按照比例扣减普通股帐户不足部分后办理退股。

7,甲方将保本分红股份募集所得资金,全部用于短线操作,短线操作由团队招募的操盘手进行操作,具体的运作规则参看团队相关规定。计划从团队开始运作的第三个结算月起,甲方根据投资比例按月发放分红给乙方。

8,甲方将固定收益股份募集所得资金,主要用于短线操作,也可以用于中线操作。计划从团队开始运作的第三个结算月起,甲方根据投资比例按月以分红的方式发放投资者的收益,每月发放的分红不超过1%,年终结算累计分红为10%。

9,甲方普通股份募集所得资金,除预留必要的管理费用外,全部用于长线价值投资。计划从团队开始运作的第三个结算月起,按月进行利润的分配。团队运作中产生的合理费用,在每月结算后的利润中扣除,每月扣除运作费用后剩余的利润为可分配利润,每月按照可分配利润额的50%取整进行分配。操盘手、保本分红股东、固定收益股东应该分配的利润算作运作成本费用,普通股东进行分配前先扣除上述成本费用。普通股毎月分配剩余的50%的利润在年终统一进行分配。

10,乙方还有的其它权利和义务参照团队运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双方签字确认,甲方负责人:签字(加盖私章)

乙方:投资人签字(加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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