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春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春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春节安全生产工作总

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春节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自治区彭清华书记、陈武主席、陈刚副主席、贵港市李新元书记、农融市长等领导同志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研究,决定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组织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领域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各行业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要按照“全面检查、重点突出”的原则,针对本辖区、本领域行业、本单位近期事故隐患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全面检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围绕以下几个重点领域,认真查找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一)工信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在节前对休闲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筑工地、宿舍楼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对其他公众聚集较多的场所,如商场、娱乐等场所,要做好防火灾、防拥挤工作,制定人员疏散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检查,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同时,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群众性促销等活动,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承办单位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继续抓好既有建筑和影响消防安全违章建筑物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以家庭、社区、学校、单位为重点,提高检查消除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

(二)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废弃物的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剧毒品、易燃易爆的液体化学品、液化气体等储存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危险化学品。同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专业仓储企业、危险化学品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防火灾、防静电、防爆炸、防泄露、防超温超压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检查。检查民爆物品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四超、三违”情况;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情况。

(四)要督促民用船舶制造、电力、石化、轻工、冶金、有色、建材、纺织、机械、电力、军工、人员密集场所及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等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检查企业的安全状况,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是否经过安全培训,生产工艺、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要逐项登记建档,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整改。

三、时间安排20XX年春节前为全市工信系统和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检阶段。期间,市工信委将适时组织抽查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一)全市工信系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自觉,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针对性检查方案,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忌走过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检查方案于20XX年1月15日前上报市工信委。

(二)注重整改,消除隐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原则上立即整改,最迟要在20XX年春节前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工信(经贸)局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或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隐患的安全防范;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其停业停产整改,要盯住不放,实行动态监管、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全市工信系统要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积极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要认真做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结工作,根据检查的情况,制订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将大检查工作总结和《20XX年春节前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于20XX年3月1日前报市工信委。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