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17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17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17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17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试行)

(DTJS/ZY-AZ-17)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地铁建设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保证周边环境调查资料全面详实,满足工程设计、施工需要,确保工程及其周边环境安全,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指南》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1.2 周边环境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等建(构)筑物和设施,以及文物、地表水体等。

1.3 周边环境调查是指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获取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并提交环境调查报告的活动。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应分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的环境调查内容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通过收集地形图、管线图等方式获取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对影响线路方案的重要工程周边环境,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深入调查。

设计阶段应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调查,获取工程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工程周边环境实际现状,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参考。

施工阶段应对周边环境资料进一步进行核实和补充完善,以此作为编制实施性施工方案的基础。

1.5 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2 周边环境调查程序

2.1 建设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

2.2 设计阶段,建设公司应组织设计单位提出周边环境调查的技术要求,明确调查的范围、对象、内容及成果要求,并向调查单位进行交底。

2.3 建设公司应当组织周边环境调查单位进行周边环境交底,将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及时提交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2.4 开展周边环境调查前,调查单位应当编制环境调查纲要和调查表。环境调查纲要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调查目的和依据、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手段、调查成果等。

2.5 调查单位应向建设公司提交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2.6 施工单位在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核实前,应先组织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会审,参加勘察、设计交底,在此基础上开展工程风险评估。

2.7 调查时要对每一栋建筑物、每一处构筑物进行编号,编写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并进行记录和拍照。

2.8 施工单位调查后应及时向建设公司和监理单位提交施工阶段周边环境调查报告,承包人在提交的调查报告中,应指明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建(构)筑物。

2.9 经调查,周边环境现状与设计单位提交的环境调查报告不一致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反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补充完善。

2.10 建设公司应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对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周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及时提交给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2.11 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补充完善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资料。

3 周边环境调查范围

3.1 周边环境调查应当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线路位置、敷设方式、埋置深度、施工方法、结构形式及所处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环境调查的范围。

3.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要施工工法的环境调查范围可参考下表。

环境调查范围参考表

3.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地面线、高架线工程的环境调查范围原则上不小于线路外边线两侧各30m。

4 周边环境调查内容

4.1 环境调查的内容一般包括周边环境的名称、类型(或用途),平面位置及与轨道交通工程的相对关系(图)、修建年代或竣工日期、产权管理或使用单位、修建单位(含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等)、使用现状、竣工图纸及特殊保护要求等(附表DTJS/ZY-AZ-17-01、

02、03)。

4.2 地上建(构)筑物需重点调查建筑层数、高度、建筑物用途、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基础埋深(标高)、设计允许沉降量、沉降观测资料、现状裂缝、结构老化情况等内容。采用复合地基、桩基的建(构)筑物还包括地基基础的主要设计参数、施工工艺等。

4.3 地下构筑物需重点调查结构形式,外轮廓尺寸,顶、底板埋深(标高),施工开挖范围,支护结构形式,抗浮措施等内容。

4.4 地下管线及地上架空线缆,需重点调查管线的类型、功能、材质、管径、位置、走向、埋设方式、埋深或架空(标高)、施工方法、塔杆位置埋深及基础形式等内容。

各类管道还包括管节长度、接口形式、接头位置、拐折点坐标、管径变化位置、节门(或检查井)位置、工作压力、流向、使用情况(正常、废弃、渗漏)等。

采用地下综合管道共同沟的,还包括共同沟的结构形式、断面尺寸、顶(底)板埋深、围护结构形式、变形缝设置等。

4.5 桥梁需重点调查结构形式、桥宽、桥长、跨度、基础型式及桥梁承载力标准、桥梁限载、限速、桥面破损情况、桩基参数(桩长、桩径等)、地基变形允许值和沉降变形观测资料等内容。

4.6 隧道需重点调查隧道的顶、底板埋深(标高)、断面尺寸,衬砌厚度,施工方法,原施工开挖范围、附属结构(通道、洞门、竖井、小室)、变形缝设置及渗漏情况等内容。

4.7 道路需重点调查道路等级、路面材料、路面宽度、路基填料及填筑厚度、支档结构、养护情况、破损情况等内容。

4.8 既有轨道交通设施(地铁、轻轨、铁路)需重点调查敷设方式、线路形式、道床形式、行车间隔、运行速度、车辆荷载、轨道变形要求、道岔接触网杆、轨道设施等内容。

a)轨道交通设施地下线参照隧道调查内容;

b)轨道交通设施地面线还包括路基形式、填筑厚度、填筑宽度、边坡防护等;

c)轨道交通设施高架线参照桥梁调查内容。

4.9 地表水体需重点调查水体范围、水底淤泥厚度、水深及用途、防洪水位、河床冲刷标高、通航要求、防渗方式、水工建筑的地基变形允许值和沉降观测资料等内容。

4.10 水井需重点调查井深、井径、井壁材质、出水量等内容。

4.11 文物及风貌建筑需重点调查文物等级、分布范围、保护控制范围等内容。

4.12边坡、高切坡需重点调查边坡的支挡形式、地基基础形式、设计参数、施工工艺、排水设施、边坡允许变形量、变形监测数据、破损及渗漏情况等。

5 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5.1 周边环境调查完成后,应当编制环境调查报告报送建设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5.2 环境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概况;

b)调查目的和依据;

c)调查范围和对象;

d)调查方法和手段;

e)调查成果及资料说明;

f)周边环境风险说明及对工程设计、施工的建议;

g)附图、附表。

5.3 环境调查报告的附图、附表主要包括:

a)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调查统计表(附表DTJS/ZY-AZ-17-04);

b)调查对象相关图纸;

c)现场有关影像资料、实测数据;

d)相关资料复印件等。

5.4 调查人、校核人等应在环境调查报告上签字或者签章。

5.5 环境调查成果及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的需要。

5.6 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应列出被调查建(构)筑物的一般情况及其有关资料、状况和已有损坏或在目检中发现的损伤等特殊情况。

6 附则

6.1 从事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6.2 本办法由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6.3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建(构)筑物调查样表

调查人:校核:调查日期:

桥梁调查样表

调查人:校核:调查日期:

地下管线调查样表

调查人:校核:调查日期:

附表DTJS/ZY-AZ-17-04

周边环境调查统计样表

第9页

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通常,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包括发行人的主体资格、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权力机构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发行人的业务、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发行人的章程、发行人的“三会”及其议事规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税务、发行人的环保、本次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的运用、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方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本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首发)法律业务的核查、验证工作,提高首发法律业务的服务质量,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证券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10﹞33号)(以下简称《执业规则》),制定本指引。本指引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仅供本市律师在从事首发法律业务查验工作时提供参考。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首发法律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拟在境内外证券市场首发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指派律师对发行人首发事项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明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并制作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法律服务。 本指引所指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所指境外,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本指引所指法律,是指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主体资格 第一节发行人的设立和存续 第三条建议律师取得发行人设立为股份公司时的股改方案、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走访相关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和发起人,以查验发行人是否为依法设立的股份公司,确认发行人设立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的查验内容如下: (一)根据股份公司的设立时间、设立方式及发行人的性质、行业,是否已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发行人设立时是否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召集、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的表决程序、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包括设立股份公司所必须的相关事项;是否依法选举公司董事并组成公司董事会;是否依法选举公司监事并组成公司监事会; (三)发起人是否依法缴纳发行人的注册资本,是否履行了必要的评估、验资等手续,用作出资财产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四)发行人是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履行名称预先核准等手续,是否依法取得股份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决议文件的内容、折股方案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按照折股方案的要求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发行人整体变更前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年限是否可以连续计算; (六)股份公司设立过程如存在瑕疵,发行人是否已采取整改或补救措施,是否仍存在纠纷或潜在法律风险。 第四条建议律师取得发行人设立时所有发起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财务报告

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分析

天津地铁6号线调整及新建延伸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人民医院站~长虹公园站区间 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编制: 审核: 审批: 天津地铁6号线土建13标项目部 2014年12月

目录 1工程概况 (1) 2调查目的及依据 (1) 2.1调查目的 (1) 2.2调查依据 (2) 3调查范围和对象 (2) 4调查方法和手段 (2) 5调查成果及资料说明 (2) 5.1地面道路及交通情况 (2) 5.2邻近建筑物情况 (3) 5.3地下管线情况 (8) 6周边环境风险说明及对工程设计、施工的建议 (9) 6.1周边建筑物保护 (9) 6.2管线保护 (10) 7附表 (11)

1工程概况 天津地铁6号线梅江道站~左江道站区间共投入两台盾构机参与施工,区间右线采用铁建重工DZ059土压平衡盾构机施工,左线采用铁建重工DZ055土压平衡盾构机参与施工。盾构始发于梅江道站北端,接收于左江道站南端。 图1 区间地理位置平面示意图 梅江道站~左江道站区间设计起点位于五号堤路与梅江道交叉口的梅江道站站端,设计终点位于左江道与友谊南路交叉口的左江道站站端,呈“S”形走势。区间始于五号堤路正下方,由北向南穿越瑞江花园竹苑、市鑫宇织染厂、天津市复印设备有限公司、佳能公司、天津市复印设备有限公司精密机械厂、天津市建筑节能中心及津典时代,终点位于友谊南路正下方。梅江道站~左江道站区间右线起讫里程为DK34+952.305~DK36+103.581,右线区间长1151.276m;左线起讫里程DK34+952.305~DK36+103.858,长链0.374m,左线区间长1151.927m;区间平面上由直线、缓和曲线、曲线组成,曲线半径分别为R=400、R=310;线路最大纵坡28 ‰,最小纵坡4 ‰;覆土深度10.02~21.9m;采用1200mmC50P10钢筋混凝土管片,厚度350mm,内径5500mm,外径6200mm;区间设置一处联络通道兼泵房。

尽职调查工作制度

尽职调查工作制度;工作底稿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还应包括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工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和方法;第一节公司财务状况调查;一、内部控制调查;通过考察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是否充分、合理并有效;采用以下方法调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尽职调查工作制度 工作底稿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调查事项的时点或期间、计划安排、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工作底稿应有调查人员及与调查相关人员的签字。 工作底稿还应包括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和必要的签字。 工作底稿应有索引编号。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工作底稿的纸制与电子文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项目小组应在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对其负责。 尽职调查主要内容和方法 第一节公司财务状况调查 一、内部控制调查 通过考察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基本要素,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是否充分、合理并有效。 采用以下方法调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一)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指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人等,后三者为高级管理人

员,下同)及员工交谈,查阅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查阅公司规章制度等方法,评价公司是否有积极的控制环境。包括考察董事会是否负责批准并定期审查公司的经营战略和重大决策、确定经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考察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执行董事会批准的战略和政策,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间的责任、授权和报告关系是否明确;考察管理层是否促使公司员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其中发挥作用等。 (二)与公司管理层交谈、查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风险评估报告等,考察管理层为识别和评估对公司实现整体目标有负面影响的风险因素所建立的制度或采取的措施,评价公司风险识别与评估体系的有效性。 (三)查阅业务流程相关文件,并与公司管理层及主要业务流程所涉及部门的负责人交谈,了解业务流程和其中的控制措施,包括授权与审批、复核与查证、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相互独立与制衡、应急与预防等措施。项目小组应选择一定数量的控制活动样本,采取验证、观察、询问、重新操作等测试方法,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实施。 (四)与公司管理层和员工交谈,查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评价信息沟通与反馈是否有效,包括公司是否建立了能够涵盖其全部重要活动,并对内部和外部信息进行搜集和整理的有效信息系统,以及公司是否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确保员工能通过其充分理解和坚持公司政策和程序,并保证相关信息能够传达到应被传达到的人员。 (五)与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交谈,了解公司对内部控制活动与措施的监督和评价制度。项目小组可采用询问、验证、查阅内部审计报告和监事会报告等方法,考察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和评价制度的有效性。 在上述调查基础上,听取注册会计师意见,评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对合理保证公司遵守现行法律法规、经营的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是否充分,关注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二、财务风险调查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分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调查相关财务风险。

调查问卷设计详解和调查心得

调查问卷设计 调查问卷又称调查表或询问表,它是社会调查的一种重要工具,用以记载和反映调查内容和调查项目的表式。 一、问卷的组成部分 一份正式的调查问卷一般包括以下三个组成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主要说明调查的主题、调查的目的、调查的意义,以及向被调查者表示感谢。 第二部分:正文。这是调查问卷的主体部分,一般设计若干问题要求被调查者回答。 第三部分:附录。这一部分可以将被调查者的有关情况加以登记,为进一步的统计分析收集资料。 二、问卷的功能 ①能正确反映调查目的,具体问题,突出重点,能使被调查者乐意合作,协助达到调查目的。 ②能正确记录和反映被调查者回答的事实,提供正确的情报。 ③统一的问卷还便于资料的统计和整理。 问卷的设计是市场调查的重要一环。要得到对你有益的信息,需要提问确切的问题。最好通过提问来确定一个问题的价值:你将如何使用调查结果?这样做可使你避免把时间浪费在无用或不恰当的问题上。要设计一份完美的问卷,不能闭门造车,而应事先做一些访问,拟订一个初稿,经过事前实验性调查,再修改成正式问卷。 三、问卷设计的原则 问卷设计时应注意如下原则: ①问卷上所列问题应该都是必要的,可要可不要的问题不要列入。 ②所问问题是被调查者所了解的。 所问问题不应是被调查者不了解或难以答复的问题。使人感到困惑的问题会让你得到的是“我不知道”的答案。在“是”或“否”的答案后应有一个“为什么”? 回答问题所用时间最多不超过半小时。 (3)在询问问题时不要转弯抹角。

如果想知道顾客为什么选择你的店铺买东西,就不要问:“你为什么不去张三的店铺购买?”你这时得到的答案是他们为什么不喜欢张三的店铺,但你想了解的是他们为什么喜欢你的店铺。根据顾客对张三店铺的看法来了解顾客为什么喜欢你的店铺可能会导致错误的推测。 (4)注意询问语句的措辞和语气。在语句的措辞和语气方面,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问题要提得清楚、明确、具体。 ②要明确问题的界限与范围,问句的字义(词义)要清楚,否则容易误解, 影响调查结果。 ③避免用引导性问题或带有暗示性的问题。诱导人们按某种方式回答问题 使你得到的是你自己提供的答案。 ④避免提问使人尴尬的问题。 ⑤对调查的目的要有真实的说明,不要说假话。 ⑥需要理解他们所说的一切。利用问卷做面对面访问时,要注意给回答问 题的人足够的时间,让人们讲完他们要讲的话。为了保证答案的准确性,将答案向调查对象重念一遍。 ⑦不要对任何答案作出负面反应。如果答案使你不高兴,不要显露出来。 如果别人回答,从未听说过你的产品,那说明他们一定没听说过。这正 是你为什么要做调查的原因。 四、调查问卷提问的方式 调查问卷提问的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形式: (1)封闭式提问 也就是在每个问题后面给出若干个选择答案,被调查者只能在这些被选答案中选择自己的答案。 (2)开放式提问 就是允许被调查者用自己的话来回答问题。由于采取这种方式提问会得到各种不同的答案,不利于资料统计分析,因此在调查问卷中不宜过多。

背景调查管理制度

背景调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背景调查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背景调查达到对求职者的了解,获得求职者更全面的信息,摸清求职者情况,直到能够对求职者真正了解为止。通过背景调查,一方面可以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情况有所了解,可发现应聘者过去是否有不良记录;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应聘者的诚实性进行考查。因此,全面审查应聘者的所有资料,有助于挑选出合适的候选人。 二、背景调查的时机 一般针对复试通过者进行背调,这样工作量相对少一些,但对于高层管理岗位最好在初试通过就进行背调,这样可以为复试提供有利的支持;背调时间最好安排在面试结束与上岗前的中间时段;对在职应聘人员应注意保密,以免对应聘人员造成影响。 三、背景调查的对象 公司所有拟录用的管理人员都应进行背调,但根据岗位不同,背调应有所侧重,重点是管人、管财、管物的关键岗位和中、高层管理人员。 四、背景调查的流程 1、根据应聘岗位确定需要背景调查的内容、方式; 2、告知应聘候选人需对他/她开展背景调查; 3、获得应聘候选人的各种原始信息以及所需的额外信息资源; 4、开展员工背景调查; 5、填写背景调查表; 6、通过背景调查做出判断结果。 五、背景调查的方式 一般管理岗位的背景调查方式: 1、电话核查:适用于所有管理人员,可以用于核实学历证件、工作经历等。获取电话号码的途 径概括如下: (1)应聘者在职位申请表上提供的联系人电话; (2)通过114查询应聘者原公司部门或人事部的电话号码; (3)通过应聘者原公司网站或各大招聘网站来获取应聘者原公司部门或人事部的 电话号码; (4)直接询问应聘者本人。 2、实地调查:主要针对应聘高层管理岗位,适用于应聘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为同城或 异地近距离的应聘者。 诚信品质效率团结 3、网上查寻:适用于查找求职者原单位信息和学历证;中国高等教育网,可用于查验2003年 后毕业生的毕业/学位证。 因高层管理人员岗位特殊,如发生问题,将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因此,对他们的背调较之一般管理人员应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故除了通用一般员工的背调方式方法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背调,从任职经历上,一般应不少于3个近的任职单位;从时间跨 度上,5年以内从事的岗位都应列入背调的范围;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发布 环境保护部发布时间:2012-08-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有效控制污染场地土壤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污染场地土地利用方式或土地使用权人变更时,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等活动的监督管理。放射性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污染场地术语)本办法所称污染场地是指因从事生产、经营、使用、贮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有害废弃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使土壤受到污染的土地。 第四条(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术语)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方式变更是指污染场地开发利用为住宅、商业、学校、公园、绿地、游乐场以及农业用地等敏感性用地。

第五条(管理职责)环境保护部对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技术文件)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等土壤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文件。 第七条(污染场地责任人术语)污染场地责任人是指造成场地土壤污染的责任人或污染场地土地使用权人。 第八条(污染场地责任人义务)污染场地责任人应当承担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的义务,并负担有关费用。 因改制或者合并、分立而发生变更的,污染场地责任人所承担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依法由变更后承继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承担。变更前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有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不得免除当事人的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责任。 由于历史原因不能确定污染场地责任人的,污染场地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负责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并负担有关费用。

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与制度

尽调管理办法 通常,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包括发行人的主体资格、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权力机构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人的设立、发行人的独立性、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发行人的业务、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发行人的章程、发行人的“三会”及其议事规则、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税务、发行人的环保、本次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的运用、发行人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方面。 (本指引于2014年1月17日市律协业务研究指导委员会表决通过,公布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如对本指引有任何建议,请点击此处发表您的建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本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首发)法律业务的核查、验证工作,提高首发法律业务的服务质量,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证券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10﹞33号)(以下简称《执业规则》),制定本指引。本指引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仅供本市律师在从事首发法律业务查验工作时提供参考。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首发法律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拟在境内外证券市场首发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委托,指派律师对发行人首发事项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核查和验证(以下简称查验),明确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风险,并制作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法律服务。 本指引所指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所指境外,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本指引所指法律,是指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主体资格 第一节发行人的设立和存续 第三条建议律师取得发行人设立为股份公司时的股改方案、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评估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商登记文件等资料,走访相关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和发起人,以查验发行人是否为依法设立的股份公司,确认发行人设立为股份公司的程序、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的查验内容如下: (一)根据股份公司的设立时间、设立方式及发行人的性质、行业,是否已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 (二)发行人设立时是否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召集、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的表决程序、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包括设立股份公司所必须的相关事项;是否依法选举公司董事并组成公司董事会;是否依法选举公司监事并组成公司监事会; (三)发起人是否依法缴纳发行人的注册资本,是否履行了必要的评估、验资等手续,用作出资财产的来源是否合法合规; (四)发行人是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履行名称预先核准等手续,是否依法取得股份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

调查问卷设计的原则及程序

调查问卷设计的原则及程序 问卷调查时用过向被调查者询问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的,所以,问卷即应该简明扼要的提出关键性的问题,又应该设计的让被访者容易接受、配合回答,因此,问卷设计的很关键的,格罗贝斯给大家介绍下调查问卷设计的原则及程序 (一)调查问卷设计的原则 1.目的性原则 问卷调查时通过向被调查者询问相关问题进行调查的,所以,询问的问题必须是与调查主题有密切关联的问题。这就要求在问卷设计时,重点突出,避免可有可无的问题,并把主题分解的更详细,即把它分别做成具体的询问形式供被调查者回答。 2.可接受性原则 调查表的设计容易让被调查者接受。被调查者参加调查时自由的,可以合作,也可以拒绝。因此,希望得到合作就成为设计问卷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问卷导语中,将调查目的明确告诉被调查者,让对方知道该项调查的意义和自身回答对整个调查结果的重要性。问卷用于要亲切、温和,提问部分要自然、有礼貌和有趣味,必要时可以采用一些物质鼓励,并代被调查者保密,以消除心里压力,使被调查者自愿参与、认真填好问卷。 3.顺序性原则 顺序性原则是指在设计问卷时,要讲究问卷的排列顺序,使问卷条理清楚,顺理成章,以提高回答问题的效果。问卷中的问题一般可按下列顺序排列。 ①.容易回答的问答放在前面,较难回答的问题放在中间,敏感性问题放在后面,关于 个人情况的事实性问题放在末尾。 ②.封闭性问题放在前面,开放性问题放在后面。这是有意封闭性问题已由设计者列出 备选的全部答案,较易回答,而开放性问题需要被访者花费一些时间考虑,放在前 面易使被访者产生畏难情绪。 ③.要注意问题的逻辑顺序,如可按时间顺序、类别顺序等合理排列。 4.简明性原则 再设计问卷时,所设计的内容要简明扼要。简明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调查内容要见面。没有价值或无关紧要的问题不要列入,同时要避免出现重复,力 求以最少的项目设计必要的、完成的信息资料。 ②.调查时间要简短,问题和整个文件都不宜过长。一般问卷应控制在20分钟内

地铁车站周边环境调查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调查总体情况 (2) 一、工程调查目的和依据 (2) (一)、调查目的 (2) (二)、调查依据 (2)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2) 三、调查方法和手段 (3) 第二部分车站周边环境调查 (4) 一、概况 (4) 二、调查成果及资料说明 (5) 三、周边环境风险说明及对工程设计、施工的建议 (6) 第三部分附图、附表 (6) 附表1 建(构)筑物调查表 (6) 附表2 地下管线调查表 (10) 附表3 周边环境调查统计表 (17)

第一部分调查总体情况 一、工程调查目的和依据 (一)、调查目的 因2号风道及A出入口设计环境发生变化,本次周边环境调查目的为保证在2号风道及A出入口结构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地上、地下建筑、管线进行保护,防止因车站及区间施工造成对周边建筑、管线的破坏,保障周边管线及临建的安全,同时也保障了地铁结构工程的质量。 (二)、调查依据 调查依据为《天津市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周边环境调查范围包括施工基坑边缘以外30m,调查对象主要包括:可能受车站施工影响的周边建筑物,包括1号线既有结构、天庆里、宝和里、muse 酒吧、晶采大厦等。 下瓦房车站2号风道及A出入口地处河西区大沽南路、琼州道繁华路段,施工设计切改管线6种,已全部切改到基坑范围以外。

车站周边环境调查范围示意图 三、调查方法和手段 与各条管线的产权单位进行沟通,并结合管线综合图纸,对既有管线进行调查。与河西人民防空办公室进行沟通,绘制出现状地下管线位置。与周边临建的使用单位进行调查,明确现状临建的基础形式、结构形式、使用情况等。

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提高项目承做质量,防范投资银行业务 风险,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部门:投资银行总部。 2.2 本办法适用业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等项 目的发行上市尽职调查工作。 3、定义和缩写 3.1 尽职调查:指项目组、保荐代表人对拟推荐公开/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以及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4、职责与权限

5、政策 5.1 项目组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人员应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5.2 本办法由投资银行总部负责解释、修订,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工作程序 6.1 项目组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据尽职调查指引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 6.2 项目组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应当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6.3项目组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 6.4 项目组所作的判断与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主动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6.5 项目人员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各类文件、会议纪要、谈话笔录等资料。项目组可参照《IPO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一)及《再融资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二)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6.6 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项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项目组应在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制作及股票承销的其他业务环节中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制作工作底稿。投行内核部/质量控制部负责对工作底稿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底稿的质量是评判项目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以及项目人员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6.7 项目组应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6.8 项目组应在专题调查的基础上,制作专题调查工作底稿。如发行人按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专题调查要求的,项目组应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资料,并将补充资料按顺序

周边环境调查管理规定

周边环境调查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天津市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DTJS/ZY-AZ-20) 1总则 为了规范地铁建设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保证周边环境调查资料全面详实,具有风险处理及施工参考价值,制定本指南。 周边环境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地表水体等。 周边环境调查是指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获取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并提交环境调查报告的活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应分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的环境调查内容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通过收集地形图、管线图等方式获取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对影响线路方案的重要工程周边环境,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深入调查。 设计阶段应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调查,获取工程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工程周边环境实际现状,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参考。 施工阶段应对周边环境资料进一步进行核实和补充完善,以此作为编制实施性施工方案的基础。 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的周边环境调查。

2 周边环境调查程序 设计阶段,建设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周边环境调查。 建设公司应当将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及时提交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开展周边环境调查前,应当编制环境调查纲要和调查表。环境调查纲要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调查目的和依据、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手段、调查成果等。 施工单位在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核实前,应先组织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会审,参加勘察、设计交底,在此基础上开展工程风险评估。 调查时要对每一栋建筑物、每一处构筑物进行编号,编写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并进行记录和拍照。 施工单位调查后应及时向建设公司和监理单位提交施工阶段周边环境调查报告,承包人在提交的调查报告中,应指明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建(构)筑物。 经调查,周边环境现状与设计单位提交的环境调查报告不一致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反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补充完善。 建设公司应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对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周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及时提交给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补充完善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资料。 3 周边环境调查范围 周边环境调查应当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线路位置、敷设方式、埋置深度、施工方法、结构形式及所处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环境调查的范围。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要施工工法的环境调查范围可参考下表。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的管理规定.doc

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履行《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规定的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的尽职调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开展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金融机构应当遵循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账户,按照本办法规定,了解账户持有人或者有关控制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识别非居民金融账户,收集并报送账户相关信息。 第四条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管理制度,设计合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并定期对本办法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妥善保管尽职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资料,严格进行信息保密。金融机构应当对其分支机构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尽职调查工作作出统一要求并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向账户持有人充分说明本机构需履行的信息收集和报送义务,不得明示、暗示或者帮助账户持有人隐匿身份信息,不得协助账户持有人隐匿资产。 第五条账户持有人应当配合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向金融机构提供本办法规定的相关信息,并承担未遵守本办法规定的责任和风险。 第二章基本定义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一)存款机构是指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吸收存款的机构; (二)托管机构是指近三个会计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以上来源于为客户持有金融资产的机构,机构成立不满三年的,按机构存续期间计算;

背景调查管理规定

项城亿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员工招聘管理,全面了解应聘者相关背景的真实性,进一步提高招聘甄选准确率,降低招聘录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公司最终面试,拟录用的所有人员。主要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原则上高层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资金管理人员、重要账务处理人员、采购人员必须进行背景调查后方可录用。其他人员可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来决定是否进行背景调查。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期内,人力资源部有权随时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三、职责: 背景调查的实施和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四、内容: 1、背景调查基本程序 1.1背景调查应在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 1.2背景调查的基本程序: ⑴、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员工应聘登记表上的内容为基本的背景调查项目。 ⑵、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其岗位胜任素质要求确定其他背景调查内容。 ⑶、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确定背景调查的对象及采用的方式。 ⑷、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根据背景调查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具体的调查方法、内容,组织实施背景调查。 ⑸、汇总背景调查的信息,与拟录用者提供的应聘资料进行对比。 ⑹、确认后编制《背景调查报告》(附表一)并签署意见。提交上级领导在录用审批时做参考。 2、背景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核查方法 2.1背景调查的主要内容及核查方法 ⑴、身份核查。主要为身份证的真实性,可通过联系派出所或通过网络核查。 ⑵、学历、职称及资格证书核查。主要为毕业证书、职称及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可通过发证学校、机关或通过网络核查。 ⑶、工作经历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可通过联系其原单位的同事、直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了解。 ⑷、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性格特点等,可通过联系其原单位的同事、直管领导、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了解。 ⑸、一般情况下,可向其同事、原单位直属上级、原单位人力资源部做背景调查的问询,问询结果不一致时,应遵循人力资源部>直属上级>同事的原则。 3、其他注意 3.1需要做背景调查的人员,应和被调查者事先签订《背景调查声明及授权书》(附表二),既表示了对被

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天津市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周边环境调查管理办法 (DTJS/ZY-AZ-20) 1总则 1.1 为了规范地铁建设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工作,保证周边环境调查资料全面详实,具有风险处理及施工参考价值,制定本指南。 1.2 周边环境是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地表水体等。 1.3 周边环境调查是指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获取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周边环境实际情况,并提交环境调查报告的活动。 1.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周边环境调查应分阶段进行,不同阶段的环境调查内容应满足相应阶段的深度要求。 可行性研究阶段应通过收集地形图、管线图等方式获取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对影响线路方案的重要工程周边环境,根据工程需要进行深入调查。 设计阶段应通过查询收集、实地调查走访和必要的现场勘查探测等手段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调查,获取工程周边环境资料,掌握工程周边环境实际现状,为施工图设计提供参考。 施工阶段应对周边环境资料进一步进行核实和补充完善,以此作为编制实施性施工方案的基础。 1.5 本办法仅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的周边环境调查。 2 周边环境调查程序 2.1 设计阶段,建设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周边环境调查。 2.2 建设公司应当将工程周边环境调查报告及时提交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2.3 开展周边环境调查前,应当编制环境调查纲要和调查表。环境调查纲要主要

包括工程概况、调查目的和依据、调查范围和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手段、调查成果等。 2.4 施工单位在周边环境进行调查核实前,应先组织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会审,参加勘察、设计交底,在此基础上开展工程风险评估。 2.5 调查时要对每一栋建筑物、每一处构筑物进行编号,编写建(构)筑物调查报告,并进行记录和拍照。 2.6 施工单位调查后应及时向建设公司和监理单位提交施工阶段周边环境调查报告,承包人在提交的调查报告中,应指明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建(构)筑物。 2.7 经调查,周边环境现状与设计单位提交的环境调查报告不一致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反馈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补充完善。 2.8 建设公司应委托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对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周边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并及时提交给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2.9 设计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补充完善工程周边环境调查资料。 3 周边环境调查范围 3.1 周边环境调查应当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线路位置、敷设方式、埋置深度、施工方法、结构形式及所处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环境调查的范围。 3.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要施工工法的环境调查范围可参考下表。 环境调查范围参考表

员工背景调查制度

员工审查制度管理 一、审查的目的 审查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背景调查达到对求职者的了解,获得求职者更全面的信息,摸清求职者情况,直到能够对求职者真正了解为止。通过背景调查,一方面可以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情况有所了解,可发现应聘者过去是否有不良记录;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应聘者的诚实性进行考查。因此,全面审查应聘者的所有资料,有助于挑选出合适的候选人。 二、审查的时间 背景调查的时间将安排在面试结束或入职前,根据各应聘者具体情况安排;须对在职应聘人员保密,以免对应聘人员造成影响。 三、审查的对象 公司所有拟录用的管理人员都应进行背调,但根据岗位不同,背调将有所侧重,重点是管人、管财、管物的关键岗位和中、高层管理人员。 四、审查的流程 1、根据应聘岗位确定需要背景调查的内容、方式; 2、告知应聘候选人需对他/她开展背景调查; 3、获得应聘候选人的各种原始信息以及所需的额外信息资源; 4、开展员工背景调查; 5、填写背景调查表; 6通过背景调查做出判断结果。 、审查的方式 一般管理岗位的背景调查方式: 1、电话核查: 适用于所有管理人员,可以用于核实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获取电话 号码的途径概括如下: (1)应聘者在职位申请表上提供的联系人电话; (2)通过114查询应聘者原公司部门或人事部的电话号码;

(3)通过应聘者原公司网站或各大招聘网站来获取应聘者原公司部门或 人事部的电话号码; (4)直接询问应聘者本人。 2、实地调查:主要针对应聘高层管理岗位,适用于应聘者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且为同城或异地近距离的应聘者。 3、网上查寻:适用于查找求职者原单位信息和学历证; 六、审查的内容 背景调查内容应以简明、实用为原则,内容简明是为了控制背景调查的工作量,降低调查成本,缩短调查时间。一般调查的内容分为两类:一是通用项目,如毕业证书的真实性、任职资格证书的有效性;二是工作经验、技能和业绩方面的真实性。管理岗位背景调查具体涵盖内容如下: 1学历证/学位证; 2、在原单位工作时间; 3、在原单位任职是否属实; 4、工作业绩; 5、人品如何; 6、与原同事相处关系; 7、有什么优缺点; 8薪资水平; 9、辞职原因及时间; 10、劳动关系是否解除; 11任职期间是否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行为。

地铁监测内业标准化格式(周边环境调查模板)

轨道工程监测影响区周边环境原始影像调查报告 标准化格式

合肥市轨道交通x号线工程周边环境原始影像调查报告 (土建XX标XX站/区间) XXXX年X月

合肥市轨道交通x号线工程周边环境 原始影像调查报告 (土建XX标XX站/区间) 施工单位:(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第三方单位:(签章) XXXX年X月

目录 1 编制依据1 1.1法律法规文件1 1.2 主要技术标准1 1.3 工程相关资料2 2 工程概况3 2.1 工程背景概述3 2.2 工程设计与施工情况3 2.3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3 2.4 施工现场地貌特征5 2.5 周边建筑物基本情况及重点调查对象5 2.6 周边管线基本情况及重点调查对象5 3 调查范围及目的6 3.1 调查范围6 3.2 调查目的6 4 调查方法6 4.1 具体调查步骤及方法6 4.2 调查工具7 5 调查实施情况7 6 周边环境调查结果7 6.1 沿线重要建(构)筑物调查结果7 6.2 沿线重要管线调查结果8 6.3 沿线地表调查结果8 6.4 沿线重要建(构)筑物初始监测结果9 7 周边环境调查结论及建议9 8 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编制依据 依据内容包括工程任务合同;政府法律法规文件;国标、行业、地方有关规范、企业标准;监测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文件、环境调查资料、地形图及管线调查资料、现状检测报告、评估报告等。分类列入下面分类标题中。 1.1法律法规文件 (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4)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5)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1992) (6)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7)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8)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9)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0)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 (1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3)《合肥市市政质监站新发布基坑管理与质监标准》 1.2 主要技术标准 (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911-2013; (2)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5)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 (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7)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8)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9) 《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1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设计规范

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风险控制 管理办法

保理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理业务评审工作,防范保理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保理业务评审是指风险管理部评审人员在业务部门尽职调查工作和融资管理部对贸易真实性、银行征信系统和其它审核的基础上,依据业务部门提供的尽职调查材料,对保理业务进行客观、公正、审慎、严谨、专业、独立的尽职审查,并形成书面的评审意见。 第三条项目评审人员对业务部门报送项目的资料完整性、项目的合法合规性、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等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上报条件的项目,提出补充资料、修订方案等反馈意见;对于符合上报条件的项目,形成明确的评审意见,报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 第二章保理业务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报送材料内容包括内部材料和外部材料,具体应根据业务类型、项目金额、复杂程度等区分对待。 (一)内部材料为报送项目的必备材料。内部材料包括:经业务主办、协办人员签字,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的《保理业务立项表》、业务部门和融资管理部签署意见的《业务

审查审批表申请表》,经业务主办、协办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尽职调查报告、项目申报材料。 (二)外部材料为根据公司《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要求,业务人员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能支持方案结论或意见、体现主要依据和事实的材料。所有外部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章,项目主办、协办人员签字确认,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 (三)如业务部门提交的项目资料不完整或未到达公司制度要求,融资部可退回业务部门补充资料。 第三章保理业务评审程序及要求 第五条业务部门应在完成项目立项及尽职调查后将项目移交融资部审查。 (一)业务部门填写《项目材料清单》,将项目资料移送融资部审查。 (二)融资部收到业务部门报送的项目资料后,核对项目资料清单,核实无误后在项目资料清单上签收。 (三)项目评审人员原则上应在正式接卷后4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保理业务的评审。对项目资料不全、问题分析不透彻的项目,评审人员向业务部门发送《项目评审工作联系单》,明确需要业务部门补充调查的事项。业务部门应在7哥工作日内形成补充报告,连同其它补充资料,再次提交项目评审人员审查。项目评审人员审查经过后,在《保理业务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评审意见、项目资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