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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的论自由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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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的论自由简介

密尔的《论自由》简介

密尔(John Stuart Mill, 1806-1873)是十九世纪的自由主义大师,奠定当代自由主义的重要内涵。

密尔常被人称为小密尔,因为其父亲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在历史上也小有名气,因此与其作区隔。密尔自幼就在其父亲的严格家庭教育中,自小开始读希腊文、拉丁文、法文、德文,广泛研读古典作品,包含历史、诗、哲学、演讲词以及当代的数学、化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等等,每当他父亲正式教授后,又会要求密尔重新口述,倘有错误或不完整,会要求立即更正或补充。由于他的父亲与当时重要学者有往来,所以,也藉机会让密尔跟他们一对一学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功利主义者边沁,密尔亦对此学说最信服,自己归类为功利主义者的一员。不过,密尔对于边沁的观点作了重要的修正。

当密尔到十五岁时,他就已经体认到,阅读与自行思考写作相比,写作所获得的进步要比阅读来得多。而且当他上大学读书时,他开始体认到,他的智识已经远超过同年龄的人十年以上。

但是这些超龄的学习,密尔固然非常肯定,他认为当时许多人拿太多幼稚的读物,浅尝辄止的教学以及过于强调要快乐学习,致使浪费孩童的智慧,也学出不成绩。不过,密尔自己也坦诚,他父亲过于严格要求的逻辑思考分析,二十多岁时,他就濒临崩溃的边缘,失去对于生命的热情与陷入忧郁当中。经过半年后,他不经意地从阅读阅读他人的《回忆录》,重新唤起内心的情感与对生命、人群的关怀。他深切地领悟到,纵使快乐仍是人们应该追求的生活目的与评判事物好坏的标准,但是真正的快乐不是来自于以快乐为目的,反而要迂回地,「为了其他目的与理想」的人才能真正获得快乐(Mill, 2007:115)。

密尔最有名气的著作是《论自由》,这本着作,他说不仅是他个人的著作,而且是他和他太太两人共同的作品,两人对每句话、每个段落来回斟酌,也使得这本书成为传世的经典。不过,这本书出版前,他的太太即已过世。有人认为《论自由》与他们夫妇两结合的过程也有关系。密尔认识她时,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两人相识二十年后,这位先生过世,两人终于能够在一起。这在当时,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论自由》也可以说是,密尔捍卫他们俩在一起的作品。

所以,《论自由》开宗明义即说,这不是哲学上处理意志是否自由的问题,也不是在处理独裁政府与个人自由间的关系,而就是个人与社会或说群体多数的关系。这本书在问的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社会才得以介入个人自由?

通常社会对于个人自由的限制,往往来自于习俗、习惯、传统,而没有一定的标准。《论自由》就是试图建立这样的一个标准。

密尔提出一个简单的原则,一般也称为:「伤害原则(Harm Principle),亦即:

只有基于自卫的目的,人类才有理由,集体或个别地,干涉他人行动的自由。只有基于防止他危害别人的目的,才能不顾他自己的意愿,正当地对文明社会中任何一个人行使权力(Mill, 2004: 35-36)。

换言之,只有在避免造成伤害的情况,集体社会才有资格与干涉个人的自由。反过来说,如果某项行为并没有伤害他人,危及别人的安全,倘若仅仅只是「为了这个人好」、「为了幸福」、「比较好的作法」等等,这些理由是不能强迫个人接受,即使个人的抉择可能并不被一般人所接受。

譬如,有人喜欢倒立,有人喜欢参与极地挑战,有些人喜欢装扮成玩偶……

这些都是这些人的自由,社会不能干涉。当然,这不代表密尔认为,众人不能说话,依然可以采用「说服、辩论、讨论」,只是不能以「强迫」的方式。

我们先拉回现实来看,其实,密尔的这一个原则,在我们宪法中也可以看到。中华民国宪法第23条:

「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这里的「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也都可以隐含着除了造成他人的伤害外,不得限制个人的自由。

或许看到这里,有些人可能会进一步问。可是,这些个体的决定,有时很愚蠢啊!为什么密尔不赞成我们干涉呢?密尔重视这种个体权利,他有一个更根本的理由。这种理由不是诉诸天赋人权,也不是什么先验价值或是无上命令,而是诉诸于功效(utility)。而这里的功效,是一个非常广义的意义,不是指此时、此地、此人的功效、利益,而是有助于整体人类社会进步。

为什么重视个体性,会促成人类整体社会进步呢?

我们归纳了六项原则,说明密尔认为尊重个体性可以带来比较大的效用。

1.经验判断说:

人们透过学习,然后:「智力成熟后,以他自己的方式去利用和解释经验,却是一个人的特权和应有态度。他要自行找出有哪些已有的经验,可以适当地用于他自己的处境和性格」(Mill, 2004: 91)

每个人的人生经验不同,也只有自己知道,什么是最适合自己的判断。这些是个人所独有的人生经验,是别人所难以知道,也难以衡量的地方。譬如,当我们推荐别人爬山运动,可是就有些人有惧高症,爬山反而是一种心理负担,没有办法真正获致健康。

2.使用增进说

密尔认为「心智和道德的力量,和体力一样,只有使用才得增进」(Mill, 2004: 92),所以,我们不要害怕让个人作决定。这些个人必须从尝试错误中,才能学习作出更健全的判断。可是倘若我们害怕让个人作决定,个人的判断力不容易成长,也没有获得学习的机会,最后真正在不得不自己作决定时,就无法作出一个比较好的判断。

3.欲望冲动说

密尔指出,「欲望和冲动,正和信仰与克制一样,同是一个完备的人的一部份,使得个人的冲动成为鲜明有力的那些强烈情感,也是产生酷爱美德与严格自制的来源」(Mill, 2004: 93-94)。譬如有些男孩子,在追求某个女孩子时,欲望往往也是一种动力,一个让这个男孩子可以有更好的自我节制与试图表现更好的意图。

密尔这里的意思是说,我们也不要否定个人的欲望、私心,他认为这些是会产生力量的。这些强烈的情感,可以成为力量的。因此,当我们看到有些人在恋爱中冲昏头,我们不要贬低这种价值,这些其实可以发挥更大的力量。

4. 天才贡献说

「有天才的人,的确总是占很少数;但为获得他们,就必须保存生长他们的土壤」(Mill, 2004: 99)。跟大家分享一则新闻,大意是说,南韩三星总裁说:「一个天才可以养活百万人」。因此,我们不要小看这种培育天才发展的土壤。虽然我们有时可能会发现1000的所谓天才或怪胎,可能999只是怪胎,但是那其中一个可能就是女神卡卡或是贾伯斯,他们对一般大众所能带来的创新与改变,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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