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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犯罪新闻报道的新气象和冷思考

犯罪新闻,简而言之,就是关于各类犯罪事件的报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受社会环境尤其是宣传政策的影响,我国的犯罪新闻报道较少,这些为数不多的犯罪新闻报道呈现出这样一些特点:

其一,文体单一,报道模式化。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犯罪新闻报道文体由消息一统天下,并且呈现出“小心翼翼地揭露→司法部门充满正义地表态→犯罪分子被‘从严从重从快’地判决”的固定模式。 

其二,追求终极性结论。犯罪新闻报道往往“要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不仅要事实新,时间性要强,而且还要选择发表的最佳时机”。在报道一些犯罪新闻时,往往相关报道不是事件发生了就报道,而总是要等事件有了明确定性结论后再作报道,对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报道也总是在等有关部门对事件作出最后的定性结论之后才见诸媒体的。要尽可能的让受众知道犯罪被处理或受到惩罚的结果,而不仅仅是知道“又发生了一起案件”。 

其三,报道主体和报道重点固定。犯罪新闻报道一般以司法机关和案件侦查人员作为报道主体,以他们的破案历程结构全文;报道重点一般都是公安执法人员在侦破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机智、勇敢无畏,它通过对公安机关对犯罪案件的侦破过程的描写,一方面表现执法人员在侦破过程中显现出来的侦查水平和优秀品质,另一方面又表明犯罪分子难逃法网的必然趋势,旨在通过这种方式达到“震慑犯罪分子,减少犯罪”的报道效果。

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媒体自身的发展,都影响到我国的犯罪新闻报道,使其呈现出一些新的气象:

报道文体呈现多元化特点。犯罪新闻报道文体不再由消息一统天下,现在不仅有消息,还有通讯,深度报道,特写等多种文体形式。

叙事多元化。这种多元化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结构新闻线索的多元,二是观点的多元。以前的犯罪新闻报道往

往以警方及公安执法部门的活动作为报

道文本的线索,现在我们能看到很多通

讯体裁的犯罪新闻报道往往是两条或者

更多线索,除了按警方活动为线索,还

有按照案件当事人犯罪活动作为线索。

重视背景分析,分析犯罪背后的原

因。现阶段的犯罪新闻报道有很多把报

道的重点放在探究事件背后的深刻的社

会原因。很多犯罪新闻报道就以“某某

犯罪心路历程”为题,试图通过分析他

们的心理变化找到导致其犯罪的深层次

的原因。“马家爵案”报道过程中,就

有大量的文章是在分析他是怎样由一个

贫穷学子走上犯罪道路的。

信息源不确切,真实性难保证。比

如,前一段时间国内某些网站上爆炒的

一条“消息”,说武汉“某知名大学”

99级一女大学生“艳艳”,因不堪忍受

其父亲的“狂吻”,异常愤怒地从家里

逃到学校,在师生的帮助下把一纸诉状

递交到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状告爸

爸的吻”。这条“消息”新鲜固然是

够新鲜的。但是,明眼人依然可以看

出,它缺少的正是真实性和它必备的信

息源的具体性特征,是不可信的。因为

这条“消息”中,除受案法院和对该

女生进行心理检查的医院用了真实名称

外,其他都是化名或无名。“受害人”

的名字“艳艳”,一看便知是化名;如

果说因为她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未

成年人,不好披露其姓名,要为她保守

隐私秘密;但她的那个有点变态而令人

可恶的父亲,总不会是未成年人了吧,

也无名无姓;至于这个消息是由谁提供

的,也没有明确的交代。后来经证实,

这是条假消息。类似这样的信息源交待

不清楚的犯罪新闻报道屡见不鲜。这样

的假消息多了,会引发读者对整个犯罪

新闻报道的可信度的质疑。

滥求刺激,低级庸俗。犯罪新闻报

道难免涉及罪与罚,涉及凶杀、抢劫、

贩毒、吸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对这

些案件进行适度的报道,既可以起到以

案说法的警示作用,也可以增强报道的

情节性和可读性。但是,一些新闻媒介

和新闻记者为了迎合部分受众追求感观

刺激的需要,对那些骇人听闻的犯罪细

节,对那些鲜血淋漓的凶杀现场、对那

些令人作呕的色情场面,自然主义的进

行描写,甚至进行赤裸裸地展示和渲

染。这些低级庸俗的报道,不但使青少

年受众的心灵受到不良的影响,对社会

环境也造成了严重的污染。犯罪新闻报

道之所以成为这个样子,本质上是新闻

商业主义对新闻理念的侵蚀的表现。随

着我国新闻改革的深入,新闻单位“企

业化管理”,要在市场上自谋生路,为

了“吸引眼球”,增加广告投放量,寻

求“卖点”,犯罪新闻就被做成“打

着犯罪新闻的旗号,行黄色新闻之

实”。如果犯罪新闻报道这样发展下

去,由经济主导的话,将会导致价值不

高的东西把价值高的东西挤出传播领

域,整个犯罪新闻的报道低俗化将不可

避免。

在犯罪新闻报道文体和叙事多元化

的现状下,有些犯罪新闻报道连最起码

的价值判断都放弃了,造成客观上对犯

罪分子进行美化,导致“犯罪英雄主

义”,甚至教唆犯罪。例如,重庆媒

体在张君案庭审前后就表现出这一特

点,张君桀骜不驯的大照片被刊登在头

版不说,还以“张君与他的四个情妇”

为题做了四个版的“传奇”报道,在

论及张君极其情妇的关系时不惜笔墨,

又是张君给情妇买了咋样的房子给了多

少钱,又是怎么相处厮守。重庆市一名

17岁少女,给一位记者写信说“爱上了

张君”,并表示“不是开玩笑”。张

君活脱脱成了一个“怜香惜玉”的“痴

情种子”,怎怨得不谙世事的少女“怦

然心动”?这样的犯罪新闻报道不但不

能起到警示犯罪的作用,相反可能会诱

发犯罪。

犯罪新闻报道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

缺陷就是:太过细致的披露公安部门破

案的手法、过程和方法。有的犯罪新闻

报道为了增强新闻的故事性、悬念性和

趣味性,对公安部门破案手段、过程和方

法淋漓尽致地暴露无遗。如某法制报刊

发了一篇《夜幕掩盖不了的劣迹》的犯

罪新闻,文中将办案人员侦破持枪抢劫案

时如何“撒开法网”、“探穴摸虎”、

“迂回包抄”,过程全镜式地记录下来。

另一法制报在《打假护“酒鬼”》一

文中,将检察院如何“布下罗网”、“引

蛇出洞”、“追捕逃犯”的过程,写得非

我国犯罪新闻报道的新气象和冷思考

何秋红

研究生学苑

200.01

今传媒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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