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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奖项评比表彰办法

荣誉奖项评比表彰办法
荣誉奖项评比表彰办法

荣誉奖项评比表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崇尚先进,弘扬正气,打造高效、务实、卓越的企业团队。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体员工的创业激情,围绕建设和谐快乐企业、打造川东最大的盐化工生产基地目标而努力奋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对久蓬盐化人(2006)177号《员工奖惩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五条“奖励的项目分为:个人荣誉奖、成果奖、其他奖”中“个人荣誉奖”的细化规定,同时对单位荣誉奖进行规定。

第三条员工(单位)荣获各种荣誉奖的通用条件。

(一)个人荣誉奖的通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业务技术学习,廉洁自律,风气正,作风实;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和市场经济意识,积极支持参与企业改革。

2、热爱本职工作,能熟练地掌握本职业务(专业)技术,主人翁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团结协作好,出勤率高,实干精神强,生产工作任务完成好。

3、坚持依法办事,组织纪律好,无旷工行为,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行为。

4、安全生产好,无大小事故发生;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好,未出现劣次产品和工作推诿现象。

5、热爱祖国、热爱企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积极参加公司文化建设,“四有”职工作用发挥好。

(二)单位荣誉奖的通用条件:

1、领导班子团结,廉洁奉公,政令畅通,作风正派,勇于进取,改革创新和市场经济意识强,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高,为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显著贡献。

2、领导集体战斗力强,风气正,凝聚力强,充分调动和发挥了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出色地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

3、重视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全年安全生产指标达到“四无”,产品质量达到公司内控标准以上。

4、法制、综治、维稳工作扎实,效果好,职工队伍稳定,生产经营稳定、治安形势好。

5、组织机构健全,制度落实,工作活跃。带领职工支持企业改革、参与企业改革,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6、单位无违反国家政策、公司制度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事件发生。

第四条员工(单位)荣获各种荣誉奖的特殊条件见第二章各奖项具体规定。

第五条员工(单位)获得荣誉奖后,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采用“通报表扬、物质奖励、考察旅游、宣传报道”等方式进行奖励。四种奖励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以一并使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员工和各处(室)、厂、中心、公司,各党支部,各团支部,各基层工会,各女工小组。

第二章奖项

第七条“三·八”评比表彰。

(一)“三·八”红旗手:在公司女员工中每二年按2名进行评比表彰,首次在2010年“三·八”节进行评比表彰。其中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按1︰1的比例评比。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300元的方式进行奖励,宣传其先进事迹。其条件是荣获“先进女职工”称号,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在公司改革、发展、建设中奋力拼搏,开拓进取,艰苦创业,作出突出贡献。

(二)文明家庭:在公司双职工家庭中每年按6户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150元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夫妻双方都是公司在岗员工,且夫妻双方在工作上相互支持,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家庭和睦,互敬互爱,尊敬长辈,爱护子女,邻里团结,举止文明。

(三)先进女职工:在公司女职工中每年按其总数的10%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100元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综合素质高,爱岗敬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好,家庭和睦,团结友爱,明礼诚信。

(四)先进女工小组:在公司各基层工会女工小组中每年按其总数的30%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奖牌、发给200元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单位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好,女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很好的榜样作用。

上述奖项由公司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承办,公司工会委员会审定并命名表彰,表彰经费在公司工会经费中列支。

第八条“五·一”评比表彰。

(一)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在公司工会委员、各基层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中每年按其总数的15%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150元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热爱工会工作,并在其中做出表率作用。

(二)岗位能手:分别为管理能手、创新能手、安全能手、质量能手、技术能手、服务能手、操作能手。在公司各条线中每年按照各项能手3~5名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150元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必须是所在线上的拔尖人物,表率作用发挥好。

(三)先进基层工会:在公司各基层工会中每年按其总数的30%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奖状、发给

300元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单位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好,员工队伍稳定,员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很好的榜样作用。

上述奖项由公司工会办公室承办,公司工会委员会审定并命名表彰,表彰经费在公司工会经费中列支。

第九条“五·四”评比表彰。

(一)杰出团员:在公司团员中每二年按1名进行评比表彰,首次在2010年“五·四”节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300元的方式进行奖励,宣传其先进事迹。其条件是荣获“先进团员”称号,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在公司改革、发展、建设中奋力拼搏,开拓进取,艰苦创业,作出突出贡献。

(二)先进团员:在公司团员中每年按其总数的15%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100元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好,在青工中起到了骨干、示范作用。

(三)先进团支部:在各团支部中每年按其总数的30%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奖状、发给300元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团的工作有特色,团员队伍稳定,团员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很好的榜样作用。

上述奖项由公司团委办公室承办,公司团委审定并命名

表彰,表彰经费在公司团委经费中列支。

第十条“七·一”评比表彰。

(一)优秀党员:在公司党员中每年按其总数的20%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150元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党性观念强,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中威信高,工作业绩好。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公司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中每年按其总数的30%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150元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热爱党务工作,党性观念强,党的活动开展好,模范作用发挥好,群众中威信高,工作业绩好。

(三)先进党支部:在公司各党支部中每年按其总数的30%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奖状、发给300元奖金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党支部工作有特色,党员队伍稳定,党员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战斗力,生产工作任务完成好。

上述奖项由公司党政办公室承办,公司党委审定并命名表彰,表彰经费在公司党的活动经费中列支。

第十一条年终评比表彰。

(一)先进员工:在公司各层级员工中每年按公司领导总数的10%~20%、中级管理人员(技术带头人)总数的10%~20%、其他员工总数的5%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

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200元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勤于学习,钻研技术;团结同志,协作配合;爱岗敬业、忠诚企业;业绩突出,效果明显。

(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中每年按其总数的15%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150元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在推进公司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增效降本、经营管理、文化建设等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三)先进单位:在公司各处(室)、厂、中心、川密公司中每年按处(室)总数的25%、二级单位总数的40%进行评比表彰。采用通报命名、颁发奖状、发给奖金500元的方式进行奖励。其条件是生产经营业绩好,管理规范,队伍稳定,安全质量无事故,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上述“先进员工、先进单位”奖由公司工会办公室承办,工会委员会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由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联合命名表彰,表彰经费在公司行政员工奖励经费中列支。“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奖由人文处承办,公司专业技术考核小组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由公司行政命名表彰,表彰经费在公司行政员工奖励经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标兵评比表彰

公司标兵:在公司员工中从二0 0六年起每两年按员工总数的1%进行评比表彰。其中公司领导、中级管理人员(含

技术带头人)、一般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含班组长)、女员工都应有一定的比例。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500元、四川省内旅游的方式进行奖励,宣传其先进事迹。标兵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⑴坚持在生产岗位工作,优质、高产、低耗、超额完成任务,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积极参加技术、业务学习培训,创新创效,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效果明显,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

⑵在科研技术工作中,解决了重要生产工艺技术难题,完成重大创新科研项目,在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了突出的经济效益。

⑶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在深化改革,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扩大销售,建立管理流程,运用国家政策等方面为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作出了突出贡献。

⑷在公司党、政、群、后勤以及公司其他方面的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该奖项由公司工会办公室承办,各基层工会推荐,工会委员会审查,7个工作日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审定,行政和工会在当年底联合命名表彰,表彰经费在行政员工奖励资金中列支。

第十三条劳动模范评比表彰

劳动模范:在公司各层级员工中从二0 0六年起每四年

按员工总数的0.5%~1%进行评比表彰,首次评比表彰在2010年“五·一”节进行。其中公司领导、中级管理人员(含技术带头人)、一般管理人员、普通员工(含班组长)、女员工都应有一定的比例。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发给奖金1000元、四川省内(外)旅游的方式进行奖励,宣传其先进事迹。其条件是符合“标兵”条件且事迹特别突出,为公司做出了较大贡献者。如近4年内两次获得“标兵”者原则上直接命名表彰。

该奖项由公司工会办公室承办,经各基层工会推荐、工会委员会审查、7个工作日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审定,行政和工会在评比当年“五·一”节联合命名表彰,表彰经费在员工奖励资金中列支。获得该奖项后,将作为优先推荐对象参加上级劳动模范的评比,如在下一个四年内无重大贡献或十分突出的表现,原则上不参加该奖项的评比活动。

第十四条突出贡献奖:对在防洪抢险,抗震救灾,见义勇为,保护他人、企业、国家利益等事件中,有重大贡献和突出表现的个人或单位据实进行奖励。采用通报命名、颁发荣誉证(或奖状)、发给奖金500-5000元、安排休假5-10天、召开表彰大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的方式进行奖励,宣传其先进事迹。由涉及单位与人文处承办,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适时表彰,表彰经费在总经理奖励基金中列支。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荣获本办法表彰的个人、单位须具备个人(单位)获奖的通用条件,同时还要具备各奖项规定的条件。

第十六条获县(集团)级及以上组织表彰奖励的个人或单位的荣誉奖、成果奖及其他奖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获得公司总经理奖、劳动竞赛奖、技术创新及合理化成果奖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人文处负责解释。

年度奖励与表彰管理规定

年度奖励与表彰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弘扬公司文化,鼓励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鼓励广大员工的积 极性、创造性,积极践行公司文化,在公司各个业务领域开展卓有成效的技术进步、管理创新等活动,并对其中做出重大、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和表彰,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科室、班组)、项目组及正式员工、劳务工、返聘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公司奖励分特殊贡献奖(技术进步奖、管理创新奖、特别奖)和年度荣誉奖(先进集体及先进个 人、优秀员工)。 四、职责 (一)技术进步奖 通过新产品的自主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的发明、应用和引进,在提高生产效率和产 品质量、降低成本等方面有重大突破,取得重大贡献和成就。以单项计算,根据当年度为公司增加经 济效益额度,分别设置: 技术进步特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500 万元以上; 技术进步一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300~500 万元; 技术进步二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100~300 万元; 技术进步三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50~100 万元。 (二)管理创新奖 通过开展精益管理、信息化建设、流程再造等活动,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节能降耗等方面取 得重大贡献和成就, 以单项计算,根据当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额度,分别设置: 管理创新特等奖, 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500 万元以上; 管理创新一等奖, 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300~500 万元; 管理创新二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100~300 万元; 管理创新三等奖,年度为公司增加经济效益在50~100 万元。 (三)特别奖 1.“零”缺陷奖 对年度内无责任和操作废品,实现加工、交付零缺陷的生产线操作者实施的奖励。 2.伯乐奖 对公司技术进步奖和管理创新奖获得者的挖掘、举荐、培养人实施的奖励。 (四)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对实践企业文化“忠诚、承诺、团队、卓越”方面做出表率,获得突出业绩的集体、个人实施的 奖励。 (五)优秀员工 对忠诚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全年工作无差错,在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个人实施的奖励。 五、制定·改废: 本规定的制定·改废由公司办公室提出,人力资源部( 企管办) 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本规定修订记录表」 修订日修订内容提出审核批准201X.X.X 规定作成办公室人资经理主管副总

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

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表彰奖励,包括医院向上级单位申报的评选表彰和院内自行组织的表彰奖励工作。 二、表彰奖励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群众认可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条件、群众推荐、基层评议、医院审批、自下而上的评选程序。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应面向基层,向临床一线倾斜。 四、凡向院外申报各类集体、个人的先进或荣誉称号,应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1、收到从卫生部、教育部、北京市、全国总工会等各个口开展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后,有关部门应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并在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上汇报评选原则、条件和程序。 2、在院内公开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 3、由各个基层部门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候选名单。 4、主管部门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通过差额投票的方式确定初步候选名单。 5、根据工作需要,将初步候选名单报党办、院办、医务处、护理部、人事处、纪委、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审核。 6、向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汇报初选结果。 7、对拟表彰奖励的对象,原则上要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7天。 8、公示后如无异议,可上报评选结果。 9、如遇有时间紧或其它特殊情况由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决定有关事宜。 五、医院组织的各类表彰奖励的审核批准: 1、以党委、医院名义开展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按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拟定表彰奖励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奖励名称、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名额比例、奖励待遇、组织领导等),上报党委常委会或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评选表彰程序原则上与向院外申报各类先进或荣誉称号一致。

服装公司管理系统年终奖项评选方案设计

服装公司年终奖项评选方案 一、评选目的 为了表彰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和部门,同时激励全体员工奋发进 取,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做好年终公司奖项的评选工作。特此设立‘永争第一’ 冠军奖奖项,充分挖掘2013年度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和先进的部门,拟定本方 案。 二、评选原则 1、奖励部门必须完成年度目标和工作任务; 2、个人奖项候选人必须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3、各部门和中高层管理者自愿报名; 4、员工在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5、评选尽量保持各管理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对有保密要求的事宜不能外泄。 三、参评对象 公司现有员工及部门。 四、评选织架构及职责分布 根据评选需要成立“年度评优小组委员会” 主任:(负责整个评优活动的策动、方案审核、报批、掌控、指导实施) 执行:(负责评优具体实施规则的制定、评审标准的制定) 委员会委员:(负责评优成绩的评定) 成员:(负责考评所需资料、文件的打印) (负责评优考核表格的签字确认、传送回收) 人事行政部其他成员(负责统计和校对) 五、评选奖项及名额 1、团队冠军:1名, 2、劳动冠军:1名 3、冠军员工:1名 4、冠军职员:1名

5、冠军主管:1名 6、冠军经理:1名 六、评选标准 1、团队冠军: A.评选对象为缝制车间,车间小组为单位,必须是组建3个月以上的小组, 评选成绩以财务口径计算; B.评选以班组3个月人均工资累计最高为冠军,公司补贴不计算在内; C.临时工同样参与到班组成绩计算。 2、劳动冠军: A.评选对象为车间计件员工,评选成绩以财务口径计算; B.评选对象必须在职3个月以上; C.评选是以个人3个月计件工资,月度平均为准,公司补贴不计算在内。 3、冠军员工: A.评选对象为入职公司2个月以上的计时/月薪员工; B.评选名额各部门按5%-30%申报; C.评选方法,各部门互评占40%,人事部考评30%,员工代表考评30%。 4、冠军职员: A.评选对象为入职公司2个月以上的文职办公人员; B.评选名额各部门按1-2名申报; C.评选方法,职员互评40%,直属上级30%,部门经理/分管领导30%。 5、冠军主管: A.评选对象为入职公司2个月以上各部门主管人员; B.评选方法,主管互评40%,各部门经理考评30%,分管领导考评30%。 6、冠军经理: A.评选对象为入职公司2个月以上各部门经理人员; B.评选方法,经理互评40%,各部门主管考评30%,分管领导考评30%。 七、评选细则 a、团队冠军、劳动冠军评选办法

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年终奖公司年终奖评优方案

年终奖公司年终奖 评优方案

公司年终奖评优方案 公司年终奖是为了表彰一批一年来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职工,并分别授予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员工而发放的。下面学习啦小编来告诉大家公司年终奖评优方案,欢迎参阅。 公司年终奖评优方案1 依据公司理念以及在日常工作当中我们所倡导的行为,设置20XX年度四个个人奖项和一个团队奖项,具体奖项及评选标准、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最佳榜样奖1名; 2.最佳出勤奖1名; 3.最佳学习进步奖1名; 4.最佳协作奖1名; 5.最佳团队奖1个。 二、评选标准: 1.最佳榜样奖公司年终评优方案a、勇于担当,遇到工作和问题不推诿; b、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c、出众的完成本职工作,能够达到(或超出)领导要求和大家的认可; d、工作中能够承担起本岗位甚至本部门工作,工作中以身作

则。 2.最佳出勤奖 a、在公司工作满1年; b、期间无请假、旷工等情况; c、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有效利用工作时间; d、工作认真负责,无利用上班时间干私事等情况。 根据考勤记录,符合“最佳出勤奖”a、b项的有以下人员:(以下 顺序不代表排名先后) 请在以上人员中选择符合c、d项的“最佳出勤奖”候选人。 3.最佳学习进步奖 a、经过积极主动的学习和自我的高要求,由一开始对业务的不熟悉到现在工作的不断深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b、经过不断学习创新,个人综合能力提升明显,而且在工作岗位上起着相当重要(关键)的作用。 4.最佳协作奖 a、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主动,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并避免误解; b、工作中言必行、行必果; c、能够积极主动的协调、配合本部门及其它部门工作,创造和谐、愉悦的工作氛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5.最佳团队奖 a、部门成员团结,沟通顺畅,工作氛围轻松、愉快;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为促进德育工作顺利开展,增强每位教师做好德育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1、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学校要以不同形式给予表彰。 2、能够模范地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对这样的教师给予口头表扬。 3、凡在"转化差生,转变学风,转变班风"工作中,效果明显的教师学校给予表扬或奖励。 4、注重自身修养严格自律,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能坚持经常的教师,且周围群众对其都有一致好评的教师可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向上级推荐。 5、被评为校、乡、县级的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学校分别给记入档案,并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6、凡被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工作者","德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要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号召全体教师向其学习。 7、学校要把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期末工作总结中的重要一项。 8、教师要求晋升职称,需有三年以上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晋升高级职称,

需有五年班主任或德育管理工作经历,如工作有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班主任和先进个人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班主任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1、学校班级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班主任老师,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2、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年级组长、政治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一)优秀班主任: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四项基本原则。 (2)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3)班级组织管理能力强,每月班主任综合考评成绩优异。 (4)班级每学期均评为"文明班级"。 (5)班集体积极、健康、向上,有良好的班风班貌。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210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11月1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11月1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 导审核 制度建设 领导小组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 何枫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全体成员郭守国- 2014.11 2015.11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政工部(工会办)

实施 及完 工团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 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政工【2014】第34号) 1 目的 按照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公司系统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全面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公司系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审委员会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由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负责,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

位推荐对象进行审核。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3.2 政工部(工会办) 评审委办公室设在公司政工部(工会办),负责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表彰管理工作。 3.3 各单位 3.3.1 根据公司要求,推荐申报公司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工作。 3.3.2 结合本单位需要,开展本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3.3.3 注重从基层和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培养、选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3.4 通过地方政府或行业申报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报公司工会备案。

年终奖考核管理办法

年终奖考核管理办法 一、绩效考核原则 依据各部门及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在岗时间等因素,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发放年终奖金。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行政办公室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办公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批示; 3、各部门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行政办公室转发各部门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督导,行政办公室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核分为5等,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中等,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绩效考核规定 1、全体员工除试用期、实习期员工外均在考核范围之列; 2、在岗时间不足10个月的,年终考核奖80%,在岗时间6-10个月,年终考核奖70%,不足3个月不享受年终考核奖。 3、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优秀。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一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一年旷工3日以上(含)者; (4)一年内请事假、病假超过15日(含)者; (5)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造成经济损失者;

(6)有效投诉1次者; 4、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迟到早退一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2)旷工一年5日以上(含)者; (3)一年内请事假、病假超过30日(含)者; 5、人数限制: 特等:各部门评选1名特等优秀员工。 6、评定方式:由同事互评、上级评定以及办公室出勤考核3部分组成,同事互评40%,上级评定40%,办公室出勤考核20%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旷工1日者:扣2分; 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平均总分数限制之外。 六、等级奖励 等级评定作为下一年度升职升级与加薪的考评依据,优秀员工评定有额外奖金500元。 七、考绩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经销售总监审查,有违反公司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查。 八、考核方案 1、同事互评 (1)选取部门人员对被测评人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能力、领导

关于进行员工激励及奖励实施细则

北京昱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昱阳(总经办)字第201607号 关于进行员工激励及奖励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及主观能动性,表彰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鼓励为公司发展作出不同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构建和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促使员工整体精神面貌和士气达到最佳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的激励管理。 3管理规定 3.1激励措施 为了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与员工个人共同发展,公司将采取精神激励、晋升激励及物质激励三者结合的方式,而激励又分为正激励和负激励两种。3.2正激励 公司各种荣誉评选、发给荣誉证书、光荣榜、在公司内外媒体上的宣传报导、家访慰问、外出培训进修、评选星级标兵(具体如下所列)等。 a)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将推荐其参加评选最高个人荣誉称号:“丰业奖”; b)公司级团体荣誉称号:“先进集体”;

c)公司级个人荣誉称号:“先进个人奖”、“合理化建议奖”、“年度业绩第一名”、“重大贡献奖”、“重大创新奖”。 。包括晋职和晋级。 等。 3.3负激励:员工因为未完成规定的业绩任务、由于个人过失、错误,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发生违规或事故行为,损坏设备设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败坏公司声誉的员工和部门,分别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降职降级、待岗、辞退、开除等处罚。 3.4激励管理 晋职晋级挂钩。 3.4.2.1推荐新人奖励:1500元 发放步骤为:被推荐人正式转正后,给予推荐人500元奖励;被推荐人在职满一年的,给予推荐人1000元奖励。 月度全公司进行评选,适用于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经评选为月度最佳奉献奖,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励。 月度总结会,经评比当月销售业绩第一名者,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励。 月度总结会,经考核当月完成工作任务者,给予发放奖励。 个人奖励,奖金5000元。给予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励。

集团公司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各类奖项的评选和管理,合理支出奖励费用,更好地发挥先进群体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集团公司管理体系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现阶段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五好班子”(先进单位)和先进集体第一条?五好班子?(先进单位,以下简称‘五好班子’)是指集团公司下属生产、经营单位中评选出来的年度先进;先进集体是各生产、经营单位中班组、劳务队、专业队和两级机关部室中评选出来的年度先进。 第二条凡集团公司范围内组建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单位和集体,均可参加?五好班子?、先进集体的评选。 第三条?五好班子?和先进集体每年评选一次。先进单位由集团公司总结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先进集体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集团公司总结评选领导小组确定。 ?五好班子?主要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年度承包经营指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先进集体主要考核集体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情况和团结协作情况。 ?五好班子?、先进集体的评选控制在班子、集体总数的20%以内。 第四条评选的?五好班子?、先进集体,由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工会联合授予?五好班子?(先进单位)、?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第二章先进个人 第五条先进个人奖项分两项,即××标兵和××劳模。凡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半年以上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标兵每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 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中××标兵的评选,根据分配名额,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产生。 第七条××劳模每年评选一次,从××标兵中产生,评选数量为10人左右。 ××劳模的候选人实行公示制。××劳模在两个评选年度内不得重复当选。 第八条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工会联合授予?××标兵?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第九条凡在年度内发生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并造成影响者、违规违纪者,在绩效考核中出现过一次D 等(含)以下成绩者或年度测评中不称职者,均不得参与当年度××标兵和××劳模的评选。 第三章其它奖项 第十条其它奖项包括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内部优质工程和省、市级优质工程、科技成果以及党委系统、工、青、妇系统的奖项。 一、党委“两先两优”奖 1、党委评选的?两先两优?是指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每年评选一次。先进党支部和先

年终先进奖评选制度

年度评优选先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鼓励其在各自岗位中做出优异的成绩和突出贡献,经集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评选周期及表彰时间 1、评选周期:每学年一次 2、表彰时间:每年年终总结大会。 第三章评选项目及条件 优秀幼儿教师 1、评选范围:各园幼儿教师 2、评选条件: (1)热爱xx ,严守职业道德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2)敬业精神强,自动自发,尽心尽职、勤于钻研。 (3)本年度无吃请收礼现象,无不良投诉,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4)有相当的业绩、贡献,相应领域工作成果突出、进步明显。 (5)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幼儿,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代培方面成绩显著。 (6)积极参与教学、教研活动,在教师队伍中有一定的带头作用。 (7)职业道德考核和学期工作考核分数总和在教师中名列前三名。 (8)出满勤、干满点。(病事假合计三天内不计) (9)在xx 连续工作3 年以上(不含实习期)。 (10)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本班幼儿发展水平居同龄班前茅。 (11)善于接纳、学习、吸收业务方面的新理论、新知识以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勇于创新,主动帮助同事进步。 (12)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在得到家长、同事、专家的认可,无有效投诉 (13)勤于研究,善于思考,积极参加各类科研和总结、撰写各类与业务相关的文章,近一年内有1 篇以上公开发表(或交流)于区级以上刊物。

(14)在评选年度内符合以下情况两项及以上的,可视同有文章: A、担任示范园或一级园半日活动接待的主教工作; B、在区级评赛中获一等奖; C、承担过集团内的培训或经验交流2次以上(含2次); D、承担过集团内专业接待1~2次; E、热心于幼稚园的各项活动和社会活动,至少有一次活动由本人主动策划并组织实施, 结果受好评。 优秀英文教师 1、评选范围:各园中方英文教师、外籍教师。 2、评选条件: 中方: (1)热爱xx,严守职业道德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2)敬业精神强,自动自发,尽心尽职、勤于钻研。 (3)本年度无吃请受礼现象,无不良投诉,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4)有相当的业绩、贡献,相应领域工作成果突出、进步明显。 (5)出满勤、干满点。(病事假合计三天内不计) (6)在xx 连续工作1 年以上(不含实习期); (7)持有至少大学英语六级、专业四级、全国公共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外籍: (1)热爱幼儿及幼儿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忠于职守。 (2)严格遵守和支持xx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关工作要求。 (3)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对孩子有合理的规范和行为要求。 (4)主动学习,弥补自身在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相关理念缺失。 (5)积极融入xx 的团队,主动与管理者、教师、家长交流,参与班级或幼稚园 英文环创,自制玩教具,经常给同事提供帮助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6)幼稚园或班级英文教学成果突出或进步明显。 (7)出满勤、干满点,无不良投诉,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8)在xx 连续工作不少于一年。 三、优秀卫生保健医生

电网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人资/4)214-2014 电网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表彰奖励工作的制度化、规化管理,更好地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努力创建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电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电网人资〔2013〕1069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表彰奖励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注重实绩、好中选优的原则。 (三)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表彰项目应具有全局性、重要性、先进性和典型性,能够产生较好的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分部和全资及控股单位,公司代管单位、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总部和各级单位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表彰奖励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部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表彰奖励管理制度,决策公司表彰奖励工作相关重大事项,批准公司表彰项目和评选结果。公司各级单位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策本单位表彰奖励工作相关重大事项,批准本单位表彰项目和评选结果。 第七条公司总部和各级单位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或综合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本单位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执行表彰奖励管理制度,编制、执行表彰项目计划,审核表彰案,印发表彰文件。 第八条公司总部和各级单位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申报本专业表彰项目年度计划、制订表彰评选案、组织评选等。 第九条以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和政府部门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由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会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提出推荐意见,经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 第三章表彰项目及计划 第十条公司表彰奖励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表彰级别分为四级:国网公司级、省公司(直属单位)级、地市公司级和县公司级。表彰项目类别分为四类:综合类、专业工作类、

公司年终评优奖励机制方案

公司年终评优奖励机制方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公司年终评优奖励机制方案 一、总则 目的: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都市圈全体员工 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办、财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一)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年度“优秀团队”奖: 1.评选标准: 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2.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1000-3000元。 (二)年度“优秀员工奖”: 1.评选标准: ①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 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2.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三)年度“特别贡献”奖: 1.评选要求:

员工奖励管理办法

员工奖励管理办法 一、宗旨: 为了树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鼓励和表彰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进而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对企业的忠诚与热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奖励管理的原则: 1、公正原则。即在对员工执行奖励一定要有客观的事实依据,根据公司正式颁布的规章 制度、管理规定等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奖励,保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2、公平原则。即在对员工执行奖励一定要根据员工的贡献程度来衡量奖励的标准,一定 要保证量“奖励”得当,不受个人、职位、职责、部门等因素的影响,保证对 全体员工的公平与客观。 3、公开原则。即在对员工执行奖励时一定要公开,在公司或部门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 在奖励前要应让员工知悉奖励的根据和内容,执行后应保证全体员工的监督权 利。 三、奖励的范围: 所有工作业绩突出、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个人或团队。 四、奖励的方式及定义: 五、奖励的资金来源: 1、月度绩效考核工资总额的结余; 2、公司特批资金。 注:员工奖金以实际年度为周期,不跨年发放,年内余额将作为年底优秀员工的部分奖金来源。 六、奖励的标准:

凡有下列事迹之员工,经所在部门与综合办调查核实后,给予一次奖励。 1、工作兢兢业业、不计回报、忠于职守、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者。 2、维护公司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3、对于舞弊或有侵害公司权益事情,敢于制止、揭发、检举者。 4、对公司技术或制度积极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方案,经采纳施行确有成效者。 5、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适时消除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勇于负责,处 置得当,防止事故发生或免遭经济损失者。 6、为公司节约资金,降低成本达到一定额度者。 7、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 七、奖励的流程: 1、员工的上级提出奖励的申请,填写《奖励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提交至综合办。 2、综合办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所反映情况的真实性及真实程度,如果确认奖励不能成 立,则与提出建议的主管或人员进行沟通,流程结束。如果确认奖励成立,则收集相关的证据,记录拟奖励的具体事件。 3、综合办在收集证据、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及员工本人意见的基础上,视事件情况确定奖 励意见,并将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至总经理处。 4、总经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由相关人员签署书面意见。 5、综合办根据最终意见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发文等程序。 6、综合办将奖励结果通知员工本人。 7、综合办将员工的奖励结果记入员工本人的在司档案和人事档案中。 8、审批员工奖励的时间,从证实员工表现突出之日起,不得超过三个月。 九、其他 1、本管理办法由综合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6个月,试用期内根据反馈做适度修改。

公司评优与表彰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亿金融控股集团 评优与表彰管理办法(暂行) 1 目的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快速成长,在集团内部贯彻勇于负责、敢于开拓、创新并不断进取的文化导向,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2 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 3 适用范围 3.1 本办法适用于国亿金融控股集团全体员工(含权属公司员工)。凡集团员工长期努力工作,积极践 行集团价值导向,做出突出贡献或促进集团业务发展者,除日常即时奖励外,月度和年度均依照本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集中奖励。 3.2 除主管以上的全体员工可参与先进个人奖项的评选;主管(含)以上的中层干部可参加优秀管理 者奖项的评选,集团的各个部门、权属公司(详见下文部门评选条件)均可参加先进团队奖项的评选。 4 各部门职责 4.1 人事部负责组织先进个人和团体奖项的评选活动,收集并及时提交各部门推荐表。 4.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在本部门内部做好评优的宣传工作,并本着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责任意识 推荐候选人,及时提交本部门推荐表。 5 申报说明 5.1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评选项目进行申报,申报项目一次有效(不接受重复多次申报)、 个人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5.2 申报部门及个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提交不完整、申报材料夸大其实或弄 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 6 奖项设置 6.1 月度奖项 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最佳新人 6.2 年度奖项 先进员工、先进团队、先进管理者、总裁特别奖

7 评选条件 7.1 月度奖项评选条件

7.2 年度奖项评选条件

20142017学校各级各类荣誉表彰.doc

2014-2017学校各级各类荣誉表彰 一、集体荣誉 (一)荣誉类: 2014年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江苏省健康促进学校 校团委被评为2014年度苏州市优秀中学中职共青团组织 2014年苏州市职业学校师生技能大赛先进学校 2014年度苏州市节水型学校 2014年度昆山市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 2014年度昆山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星级先进集体 校团委被评为昆山市五四红旗团委 校敬老志愿者分队2013-2014年昆山市优秀志愿服务团队 校体育组2014年度“昆山市优秀教师群体” 学校雀之灵舞蹈社被评为苏州市职业学校标兵学生社团 2015年学校创建成为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 昆山市2015~2016年度教育综合考评奖职中第一名 2015年第十三届“蓝天杯”中小学教师优秀论文评选优秀组织奖 2015江苏省第六届职业学校篮球比赛精神文明运动队 2015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组织奖 2015年昆山市优秀校园网站评比二等奖 2015年苏州市职业学校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团体二等奖 2015年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工作综合先进单位 2015年苏州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先进学校 2015年苏州市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2015年度学校红十字工作先进集体 高职商务日语专业通过2015年全省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的认定 岳煜群弘云名师工作室成为2015年江苏省重点建设的50个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之一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资助成才、励志筑梦”先进典型及微电影评选优秀组织奖 (二)比赛类: 2014年昆山市优秀校园网站评比二等奖

2014年昆山市中学生法治小品比赛三等奖 校《教育研究》获2014年度昆山市学校教科研刊物评比一等奖 2014年第二届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模拟法庭大赛(决赛)二等奖 2014年苏州市职业学校班主任基本功竞赛团体二等奖 2015年昆山市中小学生合唱比赛高中组二等奖 2015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用友新道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二等奖 2015年昆山市第七届“普通话、昆山方言、英语口语”比赛中职组一等奖 2015年昆山市第七届“普通话、昆山方言、英语口语”比赛中职组二等奖 2015江苏省第六届职业学校篮球比赛中职女子组一等 2015江苏省第六届职业学校篮球比赛中职男子组一等奖 2015年苏州市职业学校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团体二等奖 2015年昆山市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组织奖 2015年昆山市中小学秋季田径比赛团体总分高中组第六名 2015年昆山市中小学生“市长杯”足球比赛高(职)中组团体总分第三名 2015年昆山市优秀校园网站评比二等奖 2015年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资助成才、励志筑梦”微电影作品作品评比三等奖 二、教师荣誉 (一)荣誉类: 2014年度“昆山市爱生模范”邱艳明 2014年第十一批昆山市学科带头人潘广亚、何雪华 2014年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吴传茂、黄磊 2014年昆山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刘芳、华春芳、刘晶 2013-2014年度昆山市优秀班主任吴海燕、翟杰明 2013-2014年度昆山市优秀德育工作者高寒 第十一批昆山市学术带头人刘金桥 2014年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黄磊、刘袁斌、方海蓉 2014年苏州市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苏州市技术能手”、“金牌员工”、“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戴文彬 2014年江苏省中职教师国家级、省级培训优秀学员梁玉秀、刘金桥、周锋 2013-2014年昆山市优秀志愿者姚祖荣 2014年度昆山市学校红十字工作先进个人姚祖荣 2014年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陈彦明 2014年度昆山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优秀辅导员金韬 2014年度苏州市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阮文涛 2014年苏州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严国华、孙沐洁 2014年度优秀共产党员王世民、任丽君、赵虎生、侯惠琴、郎军、陆琴、陈珠英2015江苏省第十四批特级教师:王文岳煜群 2015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杜官朗 2015年度江苏省职业学校“优秀体育校长”:姚永清王世民

员工表彰管理制度

员工表彰 1.0目的和范围 对具有良好工作态度、出色工作表现、做出特殊贡献或长期服务于公司的员工给予不同的奖励。 2.0总经理奖 总经理奖授予的对象为B4级以下(含B4级)员工。 2.1总经理奖在以下情况授予上述员工: 2.1.1 及时发现可能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问题,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的; 2.1.2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公司财产或人员损失的; 2.1.3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生产流程,为提高公司生产力作出贡献的; 2.1.4作出对公司有益的其他贡献的。 2.2总经理奖的候选人由直接主管在发现以上事迹时及时推荐,也可由员工自荐。部门经理负责提交总经理审批。

2.3总经理奖的奖励包括: 2.3.1 总经理亲笔签署的感谢信; 2.3.2公司范围内公开表彰; 2.3.3最高相当于员工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金; 2.3.4上述奖励不限于一次,发现一次奖励一次。奖金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2.4总经理感谢信和公开表彰函都保留在员工个人档案中,作为员工综合评估和合同回顾的凭据。 3.0年度杰出员工奖 3.1年度杰出员工奖授予在上一年度中努力工作、表现突出的正式员工。须以“宁缺勿滥”为评选的原则。 3.2每个部门推荐1名候选人。如果该部门正式员工总数超过30人,可增加推荐人数,但一般不超过部门总人数的3%。 3.3部门应提交候选人的书面推荐材料。推荐材料以事实为依据,包括以下方面: 3.3.1出勤率(所有员工)

3.3.2产品合格率(计件制员工) 3.3.3绩效评估(计时制员工、月薪制员工) 3.3.4目标完成情况评定(月薪制员工) 3.3.5工作态度 3.3.6团队合作精神 3.3.7质量特殊贡献 3.3.8生产特殊贡献 3.3.9安全特殊贡献 3.4最终评选结果由各部门负责人讨论决定。 3.5年度杰出员工奖由总经理在春节前颁发。 3.6年度杰出员工奖的奖金为800元。该金额可依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4.0服务纪念奖

学校教师表彰奖励制度

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上 冯 家 庄 小 学

上冯家庄小学教师表彰激励制度 1、学校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对职业道德高尚的教师和职业道德建设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并大力宣传。 2、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加强教育,限期改正,保证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 3、积极鼓励,并配合家长会,学会座谈会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学校教职工师德进行监督、评议,学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反馈,要求整改。 4、对于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守则》,遵守、执行的教师,在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评选。 5、对于违反师德规范,触犯“十不准”规定,经学生或家长举报,调查属实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给予教师大会点名批评、告诫、检讨直至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年度教师考核评优、评先、评聘职称等资格,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发放奖金。具体规定如下: (1 )对学生实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者,一经学生本人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情节较重,影响较恶劣者,责令当事人于教师大会上作检讨,艰以告诫,造成学生身体受伤害的,由当事人赔偿医疗费用;事实真相被反映到报刊或有关部门,对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经调查属实者,将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对当事人予以相应行政处分,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学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并视其影响酌情扣发该学期学校所发奖金。 (2 )将学生赶出教室,停学生的课,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者,一经学生或其家长举报,经调查属实,由校长在教师大会上点名批评,多次触犯,造成恶劣影响,责令当事人在教师大会上作检讨,予以告诫。如因此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者,由

最新荣誉奖励管理办法(发文稿)资料

关于印发《****公司 荣誉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荣誉奖励体系,充分发挥荣誉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规范管理各荣誉奖励的设立、评选、表彰等活动,公司制定了《**集团有限公司荣誉奖励管理办法》,并经2014年10月28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

**集团有限公司荣誉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荣誉奖励体系,充分发挥荣誉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规范管理公司各荣誉奖励的设立、评选、表彰等活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荣誉奖励,是指国家、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司、地方政府及社团组织实施的各项评选表彰的行政性荣誉奖励。 党委、工会、团委组织的评选表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本办法。 第三条荣誉奖励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标准,程序规范; (二)骨干优先,倾斜一线; (三)突出导向,强化激励;

(四)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第二章荣誉奖励分类 第四条荣誉奖励分为国家级,集团公司级,公司级以及地方、社团级荣誉奖励。 第五条国家级荣誉奖励是指国家或国家有关部委设立评选表彰的奖项和荣誉。 第六条集团公司级荣誉奖励包括综合奖励和专项奖励。集团公司级综合奖励是指航天基金会评选表彰的航天基金奖和集团公司评选表彰的航天贡献奖、航天创新奖、航天功勋奖、航天金牌班组及重大事件特殊奖励等奖项和荣誉;集团公司级专项奖励是指集团公司各主管部门评选的本业务范围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奖项和荣誉。 第七条公司级荣誉奖励是指公司组织评选表彰的授予集体和个人的奖项和荣誉。 第八条地方、社团级荣誉奖励指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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