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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参考资料--个人所得税筹划 合理调配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

个税参考资料--个人所得税筹划 合理调配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
个税参考资料--个人所得税筹划 合理调配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筹划:合理调配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

个税就是对个人所得的税收,秉着公平的原则,国家对于高收入者征高税收,对低收入者征低税收。

但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少交税才是王道!个税筹划的关键是调整个人所得的结构,合理调配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能够带来不错的节税效果。

1、“工资收入”转化为“租车收入”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基本成为了每个家庭的标配,养车的费用更是必不可少;对于高收入阶层而言,将车子租给公司使用,可以将工资收入转化为租金收入,达到降低个税税负的效果。

●具体操作:员工与公司签订租车协议,将自家的车子租给公司,公司按月向员工支付租金;同时还可以在协议中约定因公务发生的相关的车辆非固定费用(如汽油费、过桥费、停车费等)由公司承担。

●筹划成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成本约3.36%,个人所得税成本在16%以下,整体的筹划成本在19.36%以下。

●筹划效果:

1)筹划成本在19.36%以下,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高于20%的员工,节税效果在0.64%-25.64%之间,收入越高节税效果越明显;

2)车辆的非固定费用由公司承担,相当于利用员工的税前收入支付车辆的费用。

注意:

1)租车的租金必须按照市场的价格设定;

2)员工需要携带租车协议和身份证到税局代开租车发票,公司才能在税前列支该项费用;

3)汽车的固定费用(如保险费、车船税、折旧费等)不能由公司承担;

4)在公司报销的车辆费用必须取得发票。

(依据:财税[2016]36号、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2、“工资收入”转化为“房屋租金收入”

住房是员工生存必要的场所,为住房而支付的费用是必须的开

支,利用税前的收入支付这部分必要的开支能够达到很好的节税效果。

●具体操作:

1)若员工拥有自有房产,可以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房屋租给公司,

公司按月向员工支付租赁,同时约定每月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固定费用由公司承担;

2)若员工现居住的房屋为租赁的,可以与公司签订转租协议,由公司承担房屋的租金和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固定费用。

●筹划成本:个人出租住宅、转租住宅只需要按照综合征收率缴纳税款,税率和成本在1%-8%之间。

●筹划效果:个人出租住宅的综合征收率远低于“工资薪金所得”的累进税率,以租金收入代替工资收入节税效果明显;同时由公司承担房屋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固定费用,相当于利用员工的税前收入支付这部分必要费用。

某公司职工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分析

某公司职工薪酬的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分析 一、基本情况介绍 某公司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实行每季考核办法,对员工实行四档工资制度:第一档,每月12000元;第二档,每月8000元;第三档,每月5000元;第四档,每月3500元。加上每季考核奖和年终考核奖并扣除五险一金的成本因素,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员工的年度总收入大概分别为:60万、23万、18万、14万。由于四挡员工年总收入的大部分是通过发放年终奖的办法,在每年的1月份按照年终奖的计算方法进行申报纳税。从调研来看,以上第一档,第二档,第三档,第四档员工年终奖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分别适用了30%、25%、25%、20%的税率,致使公司为员工承担一笔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请分析如何降低公司的个人所得税? 二、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相得计算纳税。 计算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

扣除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规定,纳税人自2011年9月1日起,按照以下税率表中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纳税筹划前后的个税分析 以下分别以案例中的四档员工的收入进行纳税筹划前后的个税成本分析。(一)第一档员工年度收入的纳税筹划分析 1、筹划前的个人所得税负 [(12000-3500)×20%-555]×12+(600000-12000×12)×30%-1005 =13740+135795=149535(元) 2、筹划方案 每月工资发放提高到38500元 3、筹划后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38500-3500)×25%-1005]×12+(600000-38500×12)×25%-1005 =92940+33495=126435(元) 4、结论 比筹划前省149535-126435=23100(元) (二)第二档员工年度收入的纳税筹划分析 1、筹划前的个人所得税负 [(8000-3500)×10%-105]×12+(230000-8000×12)×25%-1005 =4140+32495=36635(元)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和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学员姓名黄玲玲学号20081320050735 入学时间2008年秋季 指导老师樊炜职称高级讲师 试点学校南通广播电视大学海门分校

目录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单位的长远发展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单位的纳税支出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有利于减少个人自身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二、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现状分析 (二)原因分析 三、个人所得税纳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筹划应用 (一)工资薪金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三)稿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四)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五)其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之相应,财政收入中来源于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维护切身利益、减轻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高度重视。那么如何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通过筹划,减轻税负,文章具体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个人所得税主要涉税项目的纳税筹划。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 近几年来,随着个人收入的增加,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人数越来越多,纳税人数超过了任何一个税种,对个人收入征税的范围涉及11个项目之多,于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就应运而生。但是我国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很少。纳税筹划,在以前总会被人们认为是消极的或不正当的行为,认为纳税筹划就是进行巧妙偷税、逃税或骗税。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纳税筹划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考虑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收益问题了。于是纳税筹划税务代理机构也诞生了,而且发展趋势非常好。但是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研究在我国还尚属一个比较新的课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加强理论和实践的探索。 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税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且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而不是偷逃税款上。但是面对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部门不断下发的各种税收政策“解释”,居民个人往往感到无助。因为税收政策量多、繁杂且变化较快,个人对一些税收法规根本不了解。在税法规范的前提下,纳税人选择不同的方案带来的税负轻重是不同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合理筹划才可以让纳税人节约税收成本,减轻税负。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听到群众的抱怨:“好不容易挣了一笔钱,可是扣税以后,就明显少了许多。”因此,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节税就成了不少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意义及必要性

各种奖金及全一次性奖金发放个税计算筹划方法

各种奖金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个税计算筹划方法 一、个人所得税税改: 个人所得税税改后,从2011年9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将全面实施。 二、国家税务政策及各种奖金的计税方法: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1:某职工孙某,每月取得基本工资2500元,2011年 10月取得半年度先进职工奖1000元,当月还取得三季度奖5000元,每月正常取得加班奖300元,考勤奖200元 计算:孙某10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500+1000+5000+300+200-3500)×20%-555=545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 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对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收入全额分摊至

12个月的数额定适用税率,再按规定方法计算应缴税额。即:先将职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及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根据今年9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没有做出调整,计税方法分两种情况: ①、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速算扣除数 ②、个人月工资不足35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3500-月工资)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率 ③、对于发放第十三个月工资同时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处理,将所发的第十三个月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第十三个月工资 个税应纳额=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税金额×税率-速算扣除率 注意事项:在一个纳税年度,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析及税务筹划要点学习资料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解析及税务筹划要点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的决定,个税免征额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至3500元,适用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7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从本次个税法的修改对纳税人的影响看,主要体现在二方面:一是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纳税群体的负担。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 纳税人数由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约6000万人无需缴税。二是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虽一部分高收入者在抵消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得到减税利益,但因取消40%档税率并扩大最高档税率45%的适用范围,导致增加部分高收入者的税负。年度收入总额41.99万元成为税负增减分水岭。具体变化详见《个税新旧政策变化比较》(附件)。 面对修改后的个税法,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减轻税负。税务筹划的技巧,实际上就是将员工的年薪分成两部分:月薪和年终奖,并准确划分月薪和年终奖的比例。要么削减员工每月的部分工资,并入年终奖;要么削减部分年终奖,分摊到每个月的工资。这两种“削峰填谷”的操作要视员工年度收入总额进行权衡确定,找出最优工资发放方

案。员工年度收入总额包括月工资、年终奖、住房补贴、企业年金(单位部分)、交通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超抵扣部分以及应缴税的福利项目等,减去由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允许抵扣部分。 例如:某员工年度收入总额10万元,若采取每月均额发放方式,每月发放工资8333元,需缴纳个税 [(8333-3500)*0.2-555] *12=4939元。但如果选择最佳工资发放方案:每月工资按6900元发放,其余1.72万元作为年终奖发放,采用该方式,合计全年需缴纳个税 [6900-3500)*0.1-105]*12+17200*0.03=3336元。同样的年收入,后一种方式比前一种方式减少个税支出1603元。 根据个税法新政策变化及员工年薪水平的不同,我们进行了相应的税务筹划以供参考,详见《新个税法下税收筹划方案》。 9月1日后,各行可以组织员工根据个税筹划方案合理摆布月发放额和年终奖发放额,使员工尽可能通过合理的个税筹划,减轻税负。

工资发放5大筹划方案

工资发放5大筹划方案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一直是个永恒的话题,不同的企业总有不同的筹划方式,然而稍不注意,将埋藏着巨大的纳税风险。 今天就来同大家挖掘一下,不同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背后的故事。 2016年的时候,三一集团董事长梁稳根就提出2016年只拿1元年薪。2016年刘强东就宣布接下来10年,每年只领1元年薪。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从2016年起每年也只领1美元,并且所有奖金都不要。乔布斯在苹果任职的时候年薪也只要1美元。 这样的老板太多了…… 难道这些老板们不要钱都可以活下去?实事上这些老板们一年的收入早就过百万了,那么他们只要1元年薪,其收入从何而来? 1、这些老板们大部分的个人开支,企业都为他们买单了; 2、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为45%,而这些老板们掌管的公司,很大一部分都是上市公司,每年取得的股息红利、股权变现,都有不少的钱啦,而这些都是免税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就算这些老板们的公司没有上市,他们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也只需要按20%的税率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与工资薪金税率相比,差异太大了吧。 很多企业的高管月薪都是大于1万元的,其所适用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大于或等于25%,最高的还达到了45%。拿年薪总额为30万元来举例,就算使用最优的工资发放方式(不考虑五险一金等费用扣除),可以得出最优方案是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54000元,每月发放工资20500元,全年合计最低应交个人所得税44235元。 这样一来,很多高管就想通过在公司报销办公费、油料费、餐费……等费用来代替工资发放,同时,降低工资薪金发放的金额,从而“筹划”工资发放方式,规避个人所得税。 案情与本文第二条一样,都是高薪酬,高税负。那么,公司又想了哪些怪招呢? 通常有这样一种做法,就是部分工资正常申报个税,其他部分以公司个人股东借款的形式体现,再通过个人股东账户把钱分别打入员工个人账户。 股东个人借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

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尽版)并附

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详尽版)并附新个税法

工资薪金、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计算公式: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个税起征点:现行起征点20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以及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个税缴税方法。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 ×3%=345(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 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如何筹划

个税筹划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个税的筹划能大大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当然税收筹划是一个精深话题,需要多方面协调、配合,在对税务筹划前要先对个人所得税有所了解。 个人税收的相关政策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在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税率5%-45%),个税免征额50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 级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30 2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02520 3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2016920 4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2531920 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3052920

6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85920 7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181920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利润的基础上按照个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征收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5%-35%。 具体筹划思路 首先,根据企业和纳税个人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避税计划。就是通过对现行税法的研究,对个人在一段时间内收入情况的预计作出合理安排,通过收入的时间和数量,支付方式变化,达到降低名义收入额之目的,进而降低税率档次,以降低税负或免除税负。

其次,采取合理避税策略。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1、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2、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 3、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 4、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税收筹划的注意事项 1、充分了解相关税法,税务政策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定要全面而充分地研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合理的进行好详细测算的时候来进行节税空间的深入挖掘,合理利用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安排; 2、选择专业的人做避税方法策划; 3、选择恰当的时机做节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09-10-2学期期末论文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学生姓名:武雷 学号: 0910940415 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 班级:电科094 学校天津工业大学 2010年6月

【摘要】:个人所得税可以说是目前中国税制体系中与个人关系最为密切的税种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逐渐向个人倾斜,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不断增加,个人所得税收入也逐年上涨。但各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具有很大的困难,因为大多数纳税人不了解税法。纳税人不了解税法造成了一些本可以避免的税收负担没有避免,“多”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本文将介绍个人所得税的一些纳税项目以及一些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并用生活中的实例加以分析说明。 【关键字】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实例分析

目录 一、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及基本计算方法 (4) (一)工资、薪金所得 (4)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4) (三)劳务报酬所得 (4) (四)稿酬所得 (4)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 (六)财产租赁所得 (5) (七)财产转让所得 (5) (八)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5) 二、劳务报酬所得中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7) (一)尽量将劳务报酬分次计算 (8) (二)将不同劳务报酬项目分别计算 (8) 三、合理选择兼职收入形式 (9) 四、高工资者可以通过注册公司实现税收筹划 (10)

一、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及基本计算方法 我国的各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的制度,各人的全部收入被划分为11类,分别课税,下面将简单介绍其中的几种。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聘而去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去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16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年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分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去得的所得,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影视、录音、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等。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的收入额减除有关费用后的余额。纳税人的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以每次收入额扣除800元后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 (四)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以每次的收入额扣除有关费用厚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有关费用”的扣除标准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相同。

个税筹划方案

个税筹划方案 一、目的 为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合理合法规避个人所得税。 二、主责部门 该方案具体实施由财务部与综合部门负责。 三、具体措施 (一)、年收入平摊至每月发放,避免出现某几个月工资过高现象。 (二)、将个人经常性支出转化为企业支出: 1.由企业租房提供职工宿舍,对应员工房租直接在应发工资扣除。 2.个人车辆出租给企业,车辆保养维护由企业负责。 3.企业与车辆维护单位签费用包年合同,员工可以直接使用,对应费用在工资上扣除。 (三)、用足个税允许扣除项 1.误餐补助 2.差旅费津贴 3.托儿补助 (四)、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个税核定征收政策,由个人独资企业代替个人提供服务。 (五)、个税返还。上海宝山罗南开发区,个人所得税返还已交的 10%。宁波梅山,个人所得税返还已交的32% 四、存在问题 (一)、收入往后平摊到几个月,个人取得收入时间会延长。 (二)、企业提供员工福利,会占用职工福利费限额(应发工资的14%以内)。 (三)、可以合法扣除的津贴补助金额有限,且不能所有员工都适用,否则会被认定为工资。误餐补助每月200,差旅费津贴每月200。 (四)、个人独资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税率由税务局核定,存在不确定性,且年收入不能超过100万元。按税务局核定的其他服务行业利润率10-30%,以及个税五级累计税率,按开票金额100万计算。 最低综合税率为:3.36%+10%*35%=6.86% 最高综合税率为:3.36%+30%*35%=13.86% (五)个税返还地区均在杭州市外。 五、2016年税务总局对个税稽查重点。 根据《2016年税务总局重点稽查对象检查通用提纲》,重点检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六)车改、通信补贴。 (七)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八)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

税务筹划-员工福利补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

2014年6月6日

目录 PART ONE 员工福利与补助案例分析 ●案例1:餐费补贴 ●案例2: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 ●案例3:辞退补偿 ●案例4:私车公用 ●案例5:过节礼品及过节费 ●案例6:职工旅游福利 ●案例7:生活补助费 ●案例8:差旅补贴 ●案例9:销售人员的交通费、通讯费补贴●案例10:职工宿舍 PART TWO 互动问答 ●问题一:通讯费报销 ●问题二:境外派遣个税

员工福利与补助案例分析 案例1:餐费补贴 A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由餐饮店送餐,餐饮店定期提供发票与公司 结算餐费,公司在帐上在福利费中列支,A公司是否需要为员工申报个人所 得税?如果需要,但是分不清员工到底谁吃了多少,是否要按平均数分摊并 入员工工资申报? 交通费、餐补、通讯补贴、误餐费是否计征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2年4月11日接受在线提问 有网友提出,单位给出差人员发的交通费和餐费补贴是否计征个税?每月通 讯费补贴是否也是如此? 卢云说,根据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计征 个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 计征个税。 本案例中,工作餐是由餐饮店送餐集体发放的,且不可分割,并不是以现金 的方式发放给员工的,符合以上的条件,原则上是不应计征个税的。 假设工作餐不是由餐饮店送餐,而是员工在企业的食堂中用餐,员工以每餐 5元的价格购买。此类工作餐也符合上述的三个条件,原则上也不计征个税。 有些企业每个月给每个员工发放餐补,此类的餐补就是需要计征个税的。而 有些企业以午餐费的名义发放餐补,这种筹划方法不可行。 卢云说,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 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税; 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计征个税。 根据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并入当月工 资薪金计征个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 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税。 但是由于税务总局没有制定相关的标准,而是由各地自行制定,因此各地的 执行口径和操作空间都不同。通常情况下,如果直接按照标准发放,并不是 凭发票报销的餐补,一般情况下都要交个税。 案例2:职工上下班交通补贴 G公司由于搬迁至郊区,职工上下班必须乘坐交通工具,公司按出勤天数每 天发放20元的交通补贴。如果企业每月按职工人数和出勤天数来报销交通费,那工作量非常大;如在工资里发放上下班通勤补贴,是否能免交个税?这部 分补贴在企业所得税上可以税前扣除吗? 如果在工资中按照出勤天数发放交通补贴,并且是以现金的形式,这就属于 福利,均应计征个税。

个税筹划方案

个税筹划方案

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还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纳税优惠政策合理避税,为职工减轻纳税负担,对于个人所得税较为现实的税收筹划方法,我们想到以下几方面: 1、住房公积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10号《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因此,公司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缴纳基数不要偏低,能够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提高缴纳住房公积金,给予员工更高的福利政策,从三种情况能够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方面按规定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能够在个人所得额中扣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方面按规定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能够降低个人所得税级次,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方面按规定标准单位缴

存住房公积金的部分能够替换给予的工资薪酬,减少个人所得额,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财税〔〕103号《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因此,公司能够适当经过建立职业年金账户,以便减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 3.财税〔2006〕10号《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4.个人所得税7级税率表 5.同行业工资薪金水平 二、纳税筹划方案 1、工资和年终奖发方方法策划 例:某企业管理人员年薪(扣除“五险一金”后)合计为18万

元。我们尝试用几种不同的发放方式计算全年应该缴纳和税收。第一种:按月平均发放,即1至12月平均每月发15000元,则:每月纳税:(15000-3500)×25%-1005=1870(元),全年纳税合计1870×12=22440(元) 第二种:年终奖金18000元(适用税率3%),剩余平均每月发13500元,则:每月纳税:(13500-3500)×25%-1005=1495(元),年终奖纳税=18000×3%=540(元),全年纳税合计:1495×12+540=18480(元)。 第三种:年终奖54000元(适用税率10%)剩余平均每月发10500元,则:每月纳税:(10500-3500)×20%-555=845(元),年终奖纳税=54000×10%-105=5295(元),全年纳税合计:845×12+5295=15435(元)。 上述三种不同的发放方式,其中第三种方式最为节税。根椐测算,我们可以模拟测试出一个工资与奖金的最优发放数,详见附表1 表1:工资表与年终奖最优分配表

备注:当工资薪金总额处于上表中各级次“年薪范围”的起点数与中位数之间时,先确定年终的起点数,剩余再按月平均确定月工资数;工资薪金总额处于各级次的“年薪范围”的中位数至终止数之间时,应先确定月工资的终止数,剩余再确定年终数额。年终奖临界点 税率的临界点导致“多给少拿” 据了解,由于不同的税率对应不同的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刚刚超过两个税率的临界点就会发生“多给少拿”的情况。而年终奖18000元刚好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一级税率的临界点,也就是说,超过18000元就要按照第二级税率10%计税。 比如A获得的年终奖为18000元,B年终奖为18001元(假设两者的月工资都高于3500元)。A的应纳个税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税后所得17460元。再看B,因为18001/12已经大于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0%、105,应纳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反而比A少收入1154.1元。 而最极端的情况,是年终奖960000元和960001元的情况,由于960001元意味着将对应最高级也就是45%的税率,960000

案例公司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分析

公司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技巧分析 一、职工薪酬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 职工薪酬管理制度是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 公司在制定职工薪酬制度时,应该考虑薪酬结构的设计、薪酬价值观,公司薪酬思想要体现税收因素,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范围、计税依据、适用税率、计税方法以及税收优惠方面的特殊规定,安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理念和原则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理念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工薪个税”)筹划的理念应在合法、合规的框架下,坚持“应扣尽扣、应免不漏”“综合考虑、免税效应”的基本理念。在保证实际工资薪金收入不变的前提下,减少名义工资薪金收入和必要支出,尽可能扩大减除费用额度,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为此,工薪个税的筹划一方面要保证充分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费用,同时,应适度地将个人收入变为单位对职工的福利、劳保支出,个人部分“名义收入”以公司经营成本方式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即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综合考虑,充分扣除,既降低了职工工薪个税的税收负担,也不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负,一举两得。另一方面,通过周密的设计和安排,使应纳税所得额适用较低的税率,尽量避免临界所得进入高档税率区。

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国家为了实现税收调节功能,在税种设计时有意而为,纳税人充分利用这些条款,做到应免不漏,可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充分进行事前筹划。纳税筹划应坚持事前筹划,要有超前性和目的性,必须在工资薪金发放之前进行筹划,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工薪个税的因素,系统地对各项人工成本的支付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依法筹划工薪个税,在于把握节税与避税、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的界限,特别是节税与偷税。《税收征管法》对除避税外的上述行为进行了界定。一些常规的操作手法,若以不恰当的发放实物性工资又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不是合法的避税。而企业利用福利费、抚恤费、救济费、外国来华人员的非货币化的住房补贴等税收优惠,则是合法的税收筹划。 2.综合效益原则 纳税筹划不能孤立进行,如果工薪个税筹划取得了节税效果,却增加了其他方面的支出,这样的纳税筹划就值得商榷。 3.风险和收益均衡原则 对工薪个税进行税务筹划时还必须考虑其风险性。因为涉税的环境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国家宏观的经济环境、税

{财务管理税务规划}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管理方案

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转换 –通过改变居住时间

●通过人员的住所(居住地)变动降低税收负担 –迁出某一国,但又不在任何地方取得住所 ●通过人员的流动降低税收负担 –在任何一个停留时间很短,避免成为纳税人 –将财产或收入留在低税区,自己到高税负但费用低的地方去消费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 企业的选择 有限责任制、个人独资、合伙制企业的利弊–承担的责任 –税负 从2000年1月1日起,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 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承包方式的选择 ●有关计税规定 –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按个体工商户所得征收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先征收企业所得税,再根据承包方式对分配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按工资、 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只向发包方、出租方交纳一定费用后经营成果可以自由支配的,按 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 得税 –对实际经营期不满 1 年的,个体工商户应将其换算成全年所得,确定税率;承包所得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月数作为一个 纳税年度计算纳税

例 –张先生承包一企业,承包期间为2001年3月1日至 2001年12月31日.2001年3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上交租赁费50000元, 实现会计利润53000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 旧费),张先生未领取工资。已知该省规定的业主 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方案一:将原企业的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 如何选择呢?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10种方法

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10种方法 合理避税是合法的,通过合理避税可以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减轻个人或家庭财政负担。 1、差旅费补贴(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 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是因出差产生的,不计税,标准根据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 2、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个所税; 3、通讯费: 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4、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 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5、发票冲抵(为不实开支不建议) 6、大笔收入分次拿 某高校教师业余在一家企业兼职做项目,项目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他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 应纳税所得额 30000-30000×20%=24000元 应纳税额 24000×20%×(1+0.5)-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应纳税额=(15000-15000×20%) ×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税务师评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收入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税额,加征5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这样计算后再减去2000的速算扣除数就是该教师的应纳税额。对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以次数为标准。 可见,纳税人如能把一次收入多次取得,将所得分摊,增加扣除次数,就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节省税收支出。 7、提高福利降工资 西安高新区一公司聘用高管,计划支付年薪是120万,但经过咨询税务师事务所,与高管达成协议,将年薪降低为80万,同时给高管提供一套现房和一辆车供使用。此外,鉴于该公司员工以技术性员工居多、聘用合同期相对较长等特点,又适当降低员工名义工资,同时为员工提供宿舍以及将缴纳的公积金、养老保险等金额适当提高,从而提高员工福利。粗略计算,该公司高管因此起码少缴40%的个税。 税务师评述:增加薪金收入能满足消费需求,但由于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超额累进税率,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工资薪金带给个人的可支配收入就逐步减少。因此想办法降低名义收入,把个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必需的福利待遇,这样既满足了消费需求,又可少缴个人所得税。 8、劳务报酬工资化 西安一私企老板,雇别人经营自己的私企,自己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每月工资约为4000元。他一开始没有与这家公司签任何合同,则4000元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4000-800)×20%=640元。但后来经过咨询,假如他与该公司建立雇佣关系,则40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4000-2000)×10%-25=175元,与之前相比每月节税465元。 9、高工资那个月分部分到后面的低收入月份 某公司业务员,平常工资一般5000——8000左右,6月份是业务旺季提成收入高,合计工资收入30000元,如果将部分工资分摊到6个月,每月拿12000元,最后一个月10000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3.某摩托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有固定资产价值l8 000万元(其中生产经营使用的房产原值为12 000万元),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0 000平方米。2009年发生以下业务: (1)全年生产两轮摩托车200 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8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46万元。全年销售两轮摩托车l90 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87 400万元。由于部分摩托车由该生产企业直接送货,运输合同记载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 (2)全年生产三轮摩托车30 000辆,每辆生产成本0.22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0.36万元。全年销售三轮摩托车28 000辆,销售合同记载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 080万元。 (3)全年外购原材料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合同记载支付材料价款共计35 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5 950万元。运输合同记载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l l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

(4)全年发生管理费用ll 0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用90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800万元,支付其他企业管理费300万元;不含印花税和房产税)、销售费用7 600万元、财务费用2 100万元 (5)全年发生营业外支出3 600万元(其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500万元;因管理不善库存原材料损失618.6万元,其中含运费成本l8.6万元)。 (6)6月10日,取得直接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股息收入130万元,已知境内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l 5%。 (7)8月20日,取得摩托车代销商赞助的一批原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 (8)10月6日,该摩托车生产企业合并~家小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5 700万元、全部负债为3 2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620万元。合并时摩托车生产企业给股份公司的股权支付额为2 300万元、银行存款20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 (9)12月20日,取得到期的国债利息收入90万元(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取得直接投资境外公司分配的股息收入l70万元,已知该股息收入在境外承担的总税负为15%。 (10)2009年度,该摩托车生产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下: ①增值税=(87 400+10 080)×17%-5 950-1 100×7% =16 571.6-5 950-77 =10 544.6万元 ②消费税=(87 400+10 080)×10%=9 748万元 ③城建税、教育费附an=(10 544.6+9 748)×(7%+3%)=2 029.26万元 ④城镇土地使用税=80 000×4÷10 000=32万元 ⑤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87 400+468+10 080-190 000×O.28-28 000×O.22-ll 000

个税筹划方案

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案-1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各位掌合家人过年好! 以下是我个人对合理规避个税的一些观点和 建议,供参考! 以课件形式书写目的有两个: 一、 让非专业人员能看懂会用,直接举例,尽量不用专业术语,不懂看图和蓝色注释 &问度娘; 二、 节省时间,多写无益重在实施,不罗嗦上干货! 以下针对掌合现状,结合各部门员工工薪架构先列举 3种筹划方案,每个方案以一个例子进 行详细阐述,各种方案可结合到一起使用,效果更佳, 总有一款适合你, 如能把以下方案运用到 极致,不图多高大上,变相涨薪也不错 ? 1. 级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工资中需要纳税的部分 ] (工资—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 3500 )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 t 10 105 3 ------------------------ 7 超过4,500元至 V 9,000元的部分 \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 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 [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 [80,000元的部分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 J 部分 45 \ 13,505 基础公式:(基础好的可直接看方案) 工资个税计算公式: 应交个税=(工资—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 3500[个税起征点])乂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当月工资》3500元时,年终 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当月工资W 3500元时,年终 奖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X 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12 3. O 奖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3500-月工资))X 税 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速算扣除数, 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 举例 假设小王在2015年12月工资6000元,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合计 500元,同时领到2015 年年终奖20000元,当月所需缴纳的个税如下: 1) 当月工资个税 =(6000-500-3500 )X 10%-105=95 元 2)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20000 X 10%-105=1895元 10% 税率的由来: 20000/12=1666.67 当月个人 所得税总额 =95+1895=1990元 看懂这个例子就会算个税了,接下来聊合理避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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