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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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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以下是中国下面整理相关建筑楼梯设计规范相关内容: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基本概况: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件关于印发《2002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为主编单位,会同全国21个单位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标准编制过程巾,编制组进行丁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制定不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丰富经验,吸收了发达国家编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最新成果,认真研究分析了我国公共建筑的现状和发展,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沦、修改和完善,最后召开全国性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审查定稿。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行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本标准共分为5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环境节能没计计算参数,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等。其中总则的内容如下: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GB50054-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表2.2.2

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应按下式计算,并不应大于表5.3.26中的规定。 5.3.27 空气调节冷热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ER)应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大于表5.3.27中的规定值。

5.3.28 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 15586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亦可按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选用。 5.3.29 空气调节风管绝热层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5.3.29的规定。 5.3.30 空气调节保冷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 5.4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 5.4.1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宜采用集中设置的冷(热)水机组或供热、换热设备。机组或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政策、环保规定等按下列原则经综合论证后确定: 1 具有城市、区域供热或工厂余热时,宜作为采暖或空调的热源; 2 具有热电厂的地区,宜推广利用电厂余热的供热、供冷技术; 3 具有充足的天然气供应的地区,宜推广应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和燃气空气调节技术,实现电力和天然气的削峰填谷,提高能源的综合利用率; 4 具有多种能源(热、电、燃气等)的地区,宜采用复合式能源供冷、供热技术; 5 具有天然水资源或地热源可供利用时,宜采用水(地)源热泵供冷、供热技术。 5.4.2 除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直接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1 电力充足、供电政策支持和电价优惠地区的建筑; 2 以供冷为主,采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 3 无集中供热与燃气源,用煤、油等燃料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 4 夜间可利用低谷电进行蓄热、且蓄热式电锅炉不在日间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 5 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地区的建筑; 6 内、外区合一的变风量系统中需要对局部外区进行加热的建筑。 5.4.3 锅炉的额定热效率,应符合表5.4.3的规定。 5.4.4 燃油、燃气或燃煤锅炉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房单台锅炉的容量,应确保在最大热负荷和低谷热负荷时都能高效运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 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 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 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 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 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 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 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 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 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表2.2.2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发布者:潘坚力陈赛发布时间:2006-11-22 10:54:00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housing architectural design 潘坚力Panjianli 陈赛Chensai 摘要:阐述建筑耗能的现状及建筑节能的必要性;讲解节能型居住建筑应从整体规划设计、建筑单体设计、建筑细部构造设计、建筑设备设计等多方面综合考虑。以实际工程为例阐述节能型居住建筑的设计方法。 关键词:建筑节能节能型居住建筑设计工程实例 Abstract: elaborate construction energy consump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necessity for building energy conservation ;The explanation of energy conservation house should be designed from the whole plan,the construction monomer design,the construction detail structure design,the construction equipment design and so onthe various synthesis consideration.Take the actual project as example elaborating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housing construction design method . Key words: Energy conservation construction,The Energy conservation housing architectural design ,project example 早在20世纪70年代,建筑节能概念就被正式提出。建筑节能的中心是减少建筑耗能,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建筑节能需以不影响人们感觉舒适度为前提,即室温冬季不低于18摄氏度,夏季不高于26摄氏度。时隔30年,2004年,围绕着石油与能源问题的“大事件”再次集中发生,而我国的能源问题更是显露无遗。 能源环境恶化的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近年来我国的建筑规模迅速扩大,同期比较,我国一年建成的房屋建筑面积是发达国家建筑面积的总和还要多。有资料显示,本世纪20年内,我国的建筑业仍将迅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底全国房屋建筑将达近700亿平方米。 建筑节能要求十分迫切 1、建筑能耗约占社会总能耗的1/3 我国建筑能耗的总量逐年上升,在能源总消费量中所占的比例已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10%,上升到近年的27.45%。而国际上发达国家的建筑能耗一般占全国总能耗的33%左右。以此推断,国家建设部科技司研究表明,随着城市化进程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2)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2)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2) 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 (4) 第一节一般规定 (4) 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 (5) 第三节对建筑的要求 (6) 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 (6) 第一节一般规定 (6) 第二节短路保护 (6) 第三节负载保护 (7) 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 (8) 第五节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 (11) 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设 (11) 第一节一般规定 (11) 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线 (12) 第三节钢索布线 (13) 第四节裸导体布线 (14) 第五节封闭式母线布线 (15) 第六节电缆布线 (15) 第七节竖井布线 (18) 附录一名词解释 (19)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_2011

1 总则 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预期接触电压 prospective touch voltage 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约定接触电压限值 conventional prospective touchvoltage limit 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间接接触 indirect contact 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直接接触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 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间接接触防护 protection against indirect contact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附加防护 additional protection 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伸臂范围 arm’s reach 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外护物 enclosure 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保护遮栏 protective barrier 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保护阻挡物 protective obstacle 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说明》通用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适用于DB42/T559-2013) 1.工程概况 1.1.建筑物特性:□住宅□宿舍□住宅式公寓□幼儿园□托儿所1.2建设地点: 1.3气候分区: 1.2建筑面积:地上平方米、地下平方米 1.2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1.3建筑主朝向:(含偏角度) 1.4结构体系: 1.5 外表面积: 1.6 体型系数: 2设计依据及引用标准 2.1通用标准及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2015 《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2/559-2013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建筑)》(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T261-2011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6-200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2.2选用标准及图集 《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10J121 《外墙内保温建筑构造》11J122 《建筑节能构造用料做法》13ZJ002 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规定

3计算方法及计算验证 3.1 计算方法: □完全符合规定性指标 3.2 使用节能计算软件验证 □采用经论证PKPM《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分析软件》验证□采用经论证斯维尔《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分析软件》验证□采用经论证天正《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分析软件》验证 □采用其他经论证的《夏热冬冷地区节能设计分析软件》验证4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指标

5保温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2005-5-27 浏览次数:383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改善深圳市居住建筑热环境,提高居住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 1.0.3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应从规划、建筑、热工、空调、照明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在保证舒适的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将使用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0.4 居住小区宜通过采用生态设计,改善小区热环境与空气品质;居住建筑应通过采用增强建筑围护结构隔热性能和提高空调设备能效比等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质量和卫生换气指标的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空调能耗应节约50% 。 1.0.5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物耗冷量指标(qc) index of cool loss of building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由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 2.0.2 空调年耗电量(Ec) annual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设备每年消耗的电能。 2.0.3 空调设备能效比(EER)energy efficiency ratio 在额定工况下,空调设备提供的冷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同一设备在不同工况下的能效比不同,涉及能效比数值时,必须指定工况。 2.0.4 热惰性指标(D)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其值等于材料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 2.0.5 典型气象年(TMY)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以近3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接近30年平均值的各月组成一年,作为典型气象年。由于选取的各月

武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规定

《武汉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技术规定》 1 总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节约能源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建筑室内外热环境和改变采暖与空调能耗大的状况,通过在建筑设计和采暖与空调设计中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将采暖、空调能耗控制在规定的水平上,制定本技术规定。 1.0.2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武汉市新建、扩建、改建的且设置采暖和空调降温系统的居住建筑设计。暂行条件设置采暖与空调降温系统的居住建筑,其建筑设计和围护结构设计也应按本技术规定执行。 1.0.3 按本技术规定进行建筑热工与采暖空调设计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0.1 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系指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满足室内环境温度和空气质量条件下,通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空调降温系统运行效率,使建筑物的采暖与空调降温能耗降低到规定的水平。 2.0.2 采暖期天数(ZH) 累年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天数的平均值称为采暖期天数,单位:d。 2.0.3 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te) 统计年份内当地气象台(站)冬季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日平均温度的平均值,单位:℃。 2.0.4 空调降温期天数(ZR) 累年室外日平均温度高于或等于28℃的天数的平均值,称为空调降温天数,单位:d。 2.0.5 空调降温期室外平均温度(te) 统计年份内当地气象台(站)夏季室外日平均温度高于或等于28℃的日平均温度的平均值,单位:℃。 2.0.6 建筑物耗热量指标(qH) 在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全部房间平均计算温度为16℃,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供暖设备提供的热量,单位:W/平方米。 2.0.7 建筑物耗冷量指标(qR) 在空调降温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全部房间平均计算温度为28℃,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需由室内空调降温设备提供的冷量,单位:W/平方米。2.0.8 采暖耗煤量指标(qc·H) 在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计算温度,单位建筑面积在一个采暖期内消耗的标准煤量,单位:kg/平方米。 2.0.9 空调降温耗电量指标(qE·R) 在空调降温期室外平均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设计温度,单位建筑面积在一个空调降温期内消耗的电量,单位:kW·h/平方米。 2.0.10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 在稳态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围护结构的传热量,单位W/(平方米·K)。 2.0.11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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