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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申请流程和专利的法律状态以及法律状态的阐述

专利的申请流程和专利的法律状态以及法律状态的阐述
专利的申请流程和专利的法律状态以及法律状态的阐述

专利的法律状态,以及法律状态的阐述

申请——受理——初审合格——实审——公布——审查意见——授权——下证

拓展:法律状态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及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

(1)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申请尚未公布(有专利申请号,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未授权公告或发明专利申请未公开),或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被检索的发明专利申请已公布、实质审查生效,但尚未授予专利权,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申请尚未授权。

(2)专利申请撤回。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申请被申请人主动撤回或被专利审批机构判定视为撤回,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申请撤回。

(3)专利申请被驳回。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申请被专利审批机构驳回(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审意见陈述不合格或发明专利申请实审意见陈述不合格),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申请驳回。(4)专利权有效。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被检索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发明专利申请已获权,并且至检索日之后的下一个交费日前专

利权是有效的,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权有效。

(5)专利权终止。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虽已获权,但由于未交专利费或者由于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而在专利权有效期尚未届满时提前失效,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权终止。

(6)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转移。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发生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变更(专利权或专利申请申请权转让),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移。

(7)专利权有效期届满。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被检索的专利已获权,但至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专利权有效期已超过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发明专利权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期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期自申请日期起10年,),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权有效期届满。

(8)专利权无效。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被检索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曾获权,但由于被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且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成立,专利权被专利审批机构(专利复审委员会或专利法院)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该法律状态称为专利权无效。(9)专利权质押。在检索当日或检索日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被称为专利权质押。专利权质押后,专利权仍归属于原权利人,但该专利权已成为有负担的权利,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如何检索专利的法律状态

如何检索专利的法律状态 ---- Sam整理资料 1.何为专利的法律状态? 专利法律状态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及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的变更以及与专利法律状态相关的信息。 2.什么是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是指对一项专利的有效性、地域性,以及自该项专利授权之后所发生权利人等进行的检索,它分为: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地域性检索和权利人变更检索。 专利有效性检索是指对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当前所处的法律状态进行的检索,其目的是了解该项专利申请是否被授权,授权的专利目前是否仍然有效,或者是因何种原因导致失效。专利地域性检索是指对一项发明创造在哪些国家和地区申请了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检索,其目的是确定该项专利获得保护或提交申请的国家范围。 权利人变更检索是指对一项已经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创造,在授权之后,权利人是否发生变更的检索,即在当前情况下,该项专利的真正权利人。 3.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作用? 对于重点目标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主要是希望能够确定其目前是否有效,以及专利权人是否有所变更。尤其是在引进技术中,许多国外企业都对专利进行打包许可,但其中有不少专利是已经过期、失效的专利,此外,专利剩余保护时间的不同,也会影响到专利的价值。因此,在引进技术,寻求许可之前进行重点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是非常必要的。 利用法律状态检索来判断专利有效性从而寻找失效专利是其一个重要应用。(关于失效专利相关描述见文章附件部分) 4.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1)美国专利法律状态查询 登录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c314207861.html,/index.jsp

湘潭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附件: 湘潭大学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学校和发明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组织专利申请,促进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处归口管理全校的专利工作,管理专利许可贸易和技术贸易中有关专利事项;组织专利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协调学校与有关单位及专利发明人的关系;负责专利申请咨询、专利成果登记和专利报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我校所有职务发明。本办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章专利申请 第四条学校只受理、资助职务发明,职务发明必须以湘潭大学为申请人进行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职务发

明: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三)主要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四)离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我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我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对于来我校合作研究的访问学者、客座人员以及外单位来我校学习与进修的人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问题,有关单位应通过书面协议加以明确,没有协议的参照上述条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学校,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学校持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进行转让。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个人所有。 第六条职务成果发明人或设计者申请专利,首先填写《湘潭大学专利(软件登记)申请审批表》(见附件),经学院预审,报科技处审批后,向专利机构办理专利申请。 第七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由科技处负责审查,申请保密专利。 第八条专利的国际申请,应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保密审查,再委托相关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九条职务发明专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须经科技处批准,与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专利法》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登记备案。 第十条发明人在收到专利授权证书后,应及时将授权证书交科技处登记归档,其成果方可作为绩效考核、奖励、

EP1366680 等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EP1366680等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专利文献部何艳霞 同其他某个国家的专利相比,欧洲专利在申请、授权和维护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因此在检索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时应注意一些问题,下面以几个检索案例进行说明: 一、注意确定欧洲专利的有效范围 案例1:检索公告号为EP1366680的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日为2007年10月10日) 1.在公开号输入框内输入“EP1366680”; 2.查看“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status”项,对于该欧洲专利,显示的是“在规定限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说明该专利申请已授权,且自授权公告日起9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 3.确定该专利权在成员国的生效范围。查看“Legal Status”显示类目下的“Designated Contracting States”一项,系统显示该欧洲专利的指定国一共有AT、BE、BG、CH、CY、CZ、DE、DK、EE、ES、FI、FR、GB、GR、HU、IE、IT、LI、LU、MC、NL、PT、RO、SE、SI、SK和TR27个。但截至检索日,该专利在其中的AT、BE、BG、DK、FI、PT、RO、SE、SI和SK10个成员国已失效,因此即使该欧洲专利还处于有效状态,也是限于在除这10个成员国之外的余下17个成员国有效; 4.确定专利权是否已过保护期。欧洲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而经检索,该件专利的申请日为2003年5月26日,显然,截至检索日,该专利还处于专利权保护期内。结合步骤3得出的结论,该件欧洲专利法律状态检索的结论为:截至检索日,该欧洲专利在CH、CY、CZ、DE、EE、ES、FR、GB、GR、HU、IE、IT、LI、LU、MC、NL和TR17个成员国有效。 本案例着重强调的是欧洲专利有效范围的问题。在检索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时,不能笼统地说一件欧洲专利是处于有效或无效状态,应通过检索,详细描述该专利在各指定国的法律状态。因为一件欧洲专利即使授权了,也可能由于未向某些生效国提交专利译文或缴纳年费等原因,而造成该欧洲专利在相应成员国失效,因此需要通过查看更多的法律状态信息,了解相关内容。 二、注意查看异议和分案申请的情况 案例2:检索公告号为EP0619321的欧洲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日为2007年10月10日) 1.在公开号输入框内输入“EP0619321”; 2.查看“About this file”显示类目下的“status”一项,系统显示“专利已授权”; 3.再查看异议信息。在“Opposition(s)”一项,系统显示有异议信息,但系统仅提供了异议人、异议提出日期及异议程序的发展情况,并未提供异议的具体审理情况。要了解更具体、详细的异议信息,可查看“All Documents(审查过程文件)”显示类目中的内容,通过查看其中的“2007年8月31日公布的异议口头审理结果”,发现口头审理结果为“专利权无效”。虽然我们无法预知后序程序可能出现的审理结果,但我们根据此信息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该欧洲专利很有可能被宣告无效,因此需要密切关注; 4.确定有无分案申请(即母专利或子专利)以及分案申请的法律状态情况,以便

US专利法律状态及缴费情况

美国专利申请法律状态查询数据库的使 用 专利文献部邹春青 一、公共PAIR和个人PAIR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专利申请信息查询(Patent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Retrieval,简称PAIR)是在线的美国专利申请法律状态查询数据库。它包括两部分内容:公共PAIR和个人PAIR。 公共PAIR只显示美国授权专利(Issued Patents)和申请公开(Published Applications)的法律状态。用专利号、申请号、公开号可以在公共PAIR进行法律状态查询。 个人PAIR使客户可以从因特网查看最新专利申请法律状态的电子文本。用户使用个人PAIR可以安全、即时地从因特网进入美国专利申请的未决阶段,并全程使用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共密钥机构公布的数字认证。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的所有回应,个人PAIR都可为用户提供即时的信息。然而,被授权的用户才可以使用个人PAIR,这些用户即时查看信息的先决条件是:必须是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独立发明人;必须有用户编号;必须有数字PKI证书;必须有相关软件。 二、P AIR的查询界面 公共PAIR在因特网上对所有公众都开放,所以本文的内容仅限于公共PAIR,在本文以后的介绍中,PAIR也仅指公共PAIR。下面是PAIR的查询界面: 图1 PAIR的查询界面 该查询界面的构成很简单,左侧“选择检索方式”(select search method)是一个下拉单选框,最常用的是Application Number(申请号)和Patent Number(专利号)。例如选检索方式为Patent Number,在“输入号码”(Enter Number)框,输入“5000000”后回车,将出现如下界面:

专利申报审批管理办法

专利申报审批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向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专利代理公司提交专利申请前,在公司内部进行的专利申报的工作流程,和各部门及人员在前述专利申报工作流程中的职责。 2 目的 为明确专利申报中的各级职责,优化专利申报渠道,确保专利申请符合公司专利战略的前提下,加快专利申请速度、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3 职责 3.1申报部门 3.1.1 申报人 申报人自主完成对发明创造的资料的撰写。 3.1.1 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 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对该发明创造的应用情况、重要程度、技术完善程度等进行判断。 3.2 材料研发部 材料研发部负责对发明创造进行审查,并确定专利的申请类型、申请策略、专利权属等,并及时办理专利申请手续,对外包服务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 3.3 批准 总经理负责申报专利的批准。 3.4 复审小组 当申报人对材料研发部所给的审批意见提出异议时,复审小组负责根据申请人和材料研发部提供的材料,给出一个权威、公正的判定。 复审小组由发明创造所属技术领域内的相关技术专家和专利管理人员组成。 4流程办理

4.1提出申报 ①申报人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之一,或是对该发明创造较为熟悉的人。 ②申报人自主完成对发明创造的资料的撰写;对各发明人在本专利的实际贡献率进行确认;办理专利申报审批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手续。 其中,申报人填写《专利申报审批登记表》(附表1),列出交底资料清单,并把专利代理公司所要求资料附在上述表格后。 4.2 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批 ①部门负责人应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申报人提 交的前述资料进行审核,初步判断申报主题是否具有可专利 性。 ②部门负责人初步判断申报主题具有可专利性后,再对该专利 的应用情况(“产品”或“备用”,在产品中应用的需列出 具体产品型号)、重要程度(“核心技术”或“外围技 术”)、立项情况、技术完善程度(“完善”或“改进 中”,“改进中”的需列出从申报日起剩余的改进期限)等 做出判断。 4.3 材料研发部审批 ①材料研发部指导各部门开展专利申报、审批工作。 ②材料研发部根据公司的知识产权策略,结合发明创造内容及 申报人所在部门的审批情况,对发明创造应做为商业秘密保 护或专利保护做出判断。 ③应做为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材料研发部再对专利的申请类 型、申请策略、申请途径、申请权属等做出确定。 ④应做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发明创造,不得申请专利。 4.4 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依据以上审批结果和公司知识产权战略,决定是否批准办理专利申请,并对专利申请地域做出选择,国外或PCT申请列出具体国家。 4.5 办理专利申请 申报人将批示过的申报资料(附电子文档)及时送交材料研发部,由材料研发部核对无误后建档,给出编号,办理申请专利手续。 4.6 复审小组的复议

专利-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

在专利申请的主体中有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和专利发明人等。三者既有相似的地方也有明显的区别,如专利请人可以是专利的发明人也可以是其他自然人。那么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二、什么是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说,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 三、什么是专利发明人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四、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相应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从取得方式来划分,可分为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从国籍来划分,可分为本国人与外国人。 专利申请权人,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专利申请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说,专利申请权人就是有资格就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具有一致性: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专利申请权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该专利申请权人就成为专利权人(专利法第6条)。 2、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是有严格区分的: ①专利申请权是一种独立的财产权,是一种具有相对性的请求权,特定主体就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并不能排斥他人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换言之,对同一主题的发明创造,有资格提出专利申请的主体可能是多方,但获得批准从而成为专利权人的则可能是其中的一方。 ②继受专利权人常常并不是专利申请权人。

欧洲专利局法律状态代码

欧洲专利局(EPO) (EP) 法律状态代码 以下是截止到2013 年8 月29 日的最新EPO 法律状态代码(2013 年第35 周EPO 更新)。符号:- 不利的 + 有利的 (无符号)中性的 EP 欧洲专利局 EP AC 分案申请(第76 条): EP AF 连续申请(第61 条) EP AK + 已指定缔约国: EP AKNL NL:更正(第1 部分标题G) EP AKX + 支付指定费用 EP AKY - 未支付指定费用 EP AX + 验证欧洲专利或将其延长至 EP AXX + 支付延长费用 EP A4 + 补充检索报告 EP A5 + EP 或国际检索报告的单独公开 EP BECA BE:更改持有人地址 EP BECH BE:更改持有人 EP BECN BE:更改持有人姓名 EP BERE - BE:已终止 EP BERR + BE:已恢复 EP BE20 - BE:专利已到期 EP CCHV + BE:授予除草剂补充保护证书

EP CCPA BE:申请补充保护证书 EP CCPR - BE:驳回补充保护证书 EP CCPT - BE:撤回补充保护证书 EP CCPV + BE:授予补充保护证书 EP CCRE - BE:补充保护证书到期 EP CND3 应第三方要求从国家登记中复制 EP CRD3 应第三方要求的EPO 注册副本 EP DAC 分案申请(第76 条):(已删除) EP DAF 连续申请(第61 条)(已删除) EP DAHF 分案申请(第76 条):(已删除) EP DAX 延长欧洲专利至(已删除) EP DA1 首次公开的日期和种类(已删除) EP DA4 补充检索报告的日期和种类(已删除) EP DBV + 已指定缔约国(已删除) EP DB1 第二次公开的日期和种类(已删除) EP DB2 新增第二份说明书的公开日期** 上一个条目已删除EP DET DE:专利权利要求的译文 EP DIN1 发明人(已删除) EP DIN2 发明人(已删除) EP DX 其他:(已删除) EP D11X 法律执行手段(已删除) EP D17D 检索报告(已删除)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目录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单位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一)专利权和技术秘密。主要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计、新配方、新品种等专利权和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和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本单位的注册商标、商号等,以及所拥有的未公开的工程、设计、市场、经营、服务、财务、管理等信息; (三)着作权(含计算机软件)。主要指本单位的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及文档资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图、摄影、录像、艺术表演、教材、辞书、规范汇编等; (四)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其它知识产权。 第三条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下设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专业管理岗位,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负责相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和具体工作。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还应指定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兼职人员。 第五条知识产权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 (三)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等对外工作; (四)代表本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五)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六)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知识并交流经验。 第六条本单位员工完成单位工作任务、利用单位名义、利用单位物质条件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其持有权属本单位。 (一)完成本单位工作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2.履行本岗位职责所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 3.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属于所在单位的业务范围; 4.离休、退休、停薪留职、辞职或调离的员工在离开原单位二年内完成的

专利权人与专利发明人的区别

专利权人与专利发明人的区别 2011-06-09 09:42:06|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专利权人发明人转让专利法盛邦|字号大中小订阅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专利人身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另外,还有专利文件的修改权等。 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即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

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可以转让。”但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经公告后转让合同才生效。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订立书面合同,并经登记、公告后生效; 二、向外国人转让,应先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运作。 专利权人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

专利管理办法73881

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明确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保护、管理专利技术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员工积极进行发明创造,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形成公司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加强公司自主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管理。 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专利的管理 第七条专利管理的内容包括: (一)专利技术开发; (二)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

专利检索练习题

练习 单项选择: 1.星光厂在申请中国专利后,又以该专利申请要求优先权,先后申请了美国、欧洲、日本专利,这些申请先后被相关专利局公布,这些公布的文件相互构成:B A、优先权 B、同族专利 C、抵触专利 D、有效专利 2.为研制开发一种新产品并打算申请专利而进行的专利信息检索,通常选择:C A、同族专利检索 B、法律状态检索 C、新颖性检索 D、技术引进检索 3.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是哪种文献A A、未经审查尚未批准专利 B、未经审查批准专利 C、经审查尚未批准专利 D、经审查批准专利 多项选择: 4.与一般科技文献相比,专利文献的特点有:ABD A、传播最新科学技术信息 B、集技术、法律、经济信息于一体 C、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D、格式统一规范、具有统一的分类体系 5.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使用国际专利分类法(IPC)对哪种文献进行分类AC A、对发明文献进行分类 B、对外观设计文献进行分类 C、对实用新型文献进行分类 D、对所有专利文献进行分类 6.专利说明书中包括的主要内容有:ABDE A、技术领域 B、背景技术 C、专利分类 D、技术方案 E、有益效果 7.下列检索逻辑表达式正确的是:ACD A、A与B B、A与B或C C、A与(B或C) D、A非B 8.美国专利的类型主要包括:ACD

A、发明专利 B、实用新型专利 C、外观设计专利 D、植物专利 填空题: 9.请对应国名写出国别代码,对应国别代码写出国名: 德国(DE )CN(中国) 法国(FR )EP(欧洲专利局) 美国(US )GB(英国) 10.侵权检索包括防止侵权检索和被动侵权检索。 11.根据中国专利申请号可以知道,该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 名词解释: 12.专利文献:专利文献是指包含已申请或被确认为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的总称。 13.专利文献的著录项目:各工业产权局为揭示专利申请或其他工业产权保护种类申请的技术、经济信息特征以及可供进行综合分析的信息线索而编制的项目,包括专利及补充保护证书著录项目、工业品外观设计著录项目。 14.同族专利:将具有共同优先权的在不同国家或国际组织多次申请、多次颂或批准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文献称为一个专利族(Patent Family),专利族中的专利文献是专利族成员,同一专利族中的专利文献之间互为同族专利。 简答题: 15.请写出国际分类法的8个部的名称。 A部:生活需要 B部:作业;运输 C部:化学;冶金 D部:纺织;造纸 E部:固定建筑物 F部:机械工程;照明;加热;爆破 G部:物理 H部:电学

《欧洲专利法律状态登录库》

《欧洲专利法律状态登录库》 使用与实例 专利文献部齐嘉萍陈卫明 一、导言 2004年文献部受某单位委托,对近四千件有关CD播放器、DVD刻录机、CD光盘的专利进行了法律状态检索。通过这次检索实践,笔者对“欧洲专利法律状态登录库”的使用积累了一些经验,并认为这些经验对今后的法律状态检索也是有益的。 二、欧洲专利公约为它的成员国提供共同 的法律制度和统一的授权机制 欧洲专利公约为它的成员国提供了专利方面共同的法律制度和统一授予专利的程序。它的审查程序采用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及授权后的异议制度。提出欧洲专利申请时,可以指定一个、几个或全部成员国,一旦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即可在所有指定国生效,与各指定国依照本国专利法授权的专利具有同等效力。欧洲专利的有效期自申请日起20年。然而,欧洲专利公约仅仅负责欧洲专利的审查和授权,对于欧洲专利的维持、行使、保护,以及他人请求宣告欧洲专利无效,均由各指定国依照本国专利法进行。 欧洲专利公约现有27个成员国,它们是: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纳哥、荷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另外还有3个邀请国家: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三、欧洲专利局的审批步骤 欧洲专利局一般的审批步骤分三个阶段: 1.受理、形式审查、建立检索报告、公布 (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 2.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6个月内,由申 请人提出请求); 3.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日起9个月 内)、公告授权。 另外,在审查流程中,申请人或异议人都可以向申诉庭起诉,且申诉庭的决定为终审。 四、《欧洲专利法律状态登录库》的检索窗 口 “欧洲专利法律状态登录库”(以后简称“登录库”)是一个在线的数据库,它包括所有的欧洲专利申请和指定国为欧洲专利公约成员国的国际申请公开。“登录库”中有上述申请的全部著录数据以及这些申请从首次公开到审查、异议、申诉、授权的流程中产生的数据。 从1993年,“登录库”系统化地扩展了信息的范围,例如增加了关于截止期的宝贵信息、EPO与申请人或代理人间的通信与回应、缴费情况、专利申请可能的批准日、可能失去权利的专利申请等。 登录库的检索窗口如下:

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惜贝儿公司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企业技术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保护、管理专利技术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企业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员工积极进行发明创造。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专利,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企业的专利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犯。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工(含合同制员工、临时工,下同),均应遵守本企业的相关制度。为规范和加强专利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企业行使专利权,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企业各级领导、各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企业专利工作的管理,增强员工专利法律保护意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六条本企业的专利管理纳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专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专利事务,技术开发部负责技术开发、提出技术方案保密、技术方案法律保护的方式及具体的措施设想,销售部门负责监督市场相同技术方案产品的状态以及侵权信息的收集,技术科制定与专利技术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操作规程,品质科负责专利产品出厂的检验工作。 专利管理部门应结合市场和专利管理工作的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其基本任务是: (一)根据本企业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实际需要,定期提出本企业专利工作实施策略建议,全面推动本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德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德国专利商标局网站专利法律状态检索 大中小 一、概述 DPINFO----德国专利商标局信息中心,隶属于德国专利商标局的信息服务部。 DPINFO是2000年德国利用因特网提供的政府电子登记的免费信息库,是用于德国专利商标局有关专利(包括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GDR)的专利)、商标和工业设计登记的普通网络接口,提供每日最新的有关申请案和登记/授权的知识产权权利的法律和程序状态。 DPINFO 的信息服务手册,通过网址: http://dpinfo.dpma.de/download/dpinfo_handbuch-2.pdf得到。 二、进入方法 1.直接进入 网址:http://dpinfo.dpma.de/ 2.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链接进入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314207861.html,/sipo/)/ 国外及港澳台专利检索/德国专利商标局网上专利检索(网址: http://www.deutsches-patentamt.de/suche/patentdatenbanken.html)/DPINFO。

三、法律状态检索 该数据库系统提供专利/实用新型(Patent and utility models)、商标(Trade Marks)、工业设计(Industrial designs)的相关法律状态检索。点击“English user interface”,可转换成英文界面。 可通过点击左侧菜单列表或中间相关项目图标进入检索界面: Patent and utility models:专利/实用新型法律状态检索界面; Trade Marks:商标法律状态检索界面; Industrial designs:工业设计法律状态检索界面; 左侧菜单列表中的“information”提供该数据库的简介、安全提示、打印规则等;“help”提供使用帮助;“Important Notices”为重要提示。 专利/实用新型法律状态检索(包括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专利数据) 其该页面分为两部分:Query部分和Search部分。 (1)Query部分 数据选择项,可以选择德国(DE)的专利和实用新型数据,也可以选择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DD)的专利数据; file number(申请号)输入框。 (2) Search部分 IPC Type of IP Right(知识产权的类型):专利申请号、实用新型申请号、国家专利申请号、欧洲专利(德国申请号)

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完整版

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 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项目名 称: 受让方(甲 方): 让与方(乙 方): 签订时 间: 签订地

点: 有效期 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申请权)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专利管理办法

专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专利工作,明确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申请专利保护、管理专利技术的职责,规范专利技术的使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鼓励员工积极进行发明创造,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技术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在外国申请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包括获得境外申请优先权日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 第三条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第二章专利的管理 第七条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是本公司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 (一)根据本公司参与国内和国际市场竞争的实际需要,定期提出本公司专利工作实施策略建议,全面推动本公司开展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或主管负责人制定和实施年度专利工作计划,包括不断完善各项专利管理规章、督促和调整计划的实施,并做出每年的工作总结。 (三)联系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以及行业知识产权组织,及时了解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有关信息,适时反映本公司专利工作的问题和需求。

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文献信息基础(2012版)试卷一)——64分

专利文献信息基础(2012版)试卷一 64分 (共16道题,共100分,限时:180分钟,还剩86分钟14秒) 多选题 1. 要检索“通用电气公司”在中国申请的有关“医用核磁共振成像”的技术主题,该技术主题对应的IPC类号为A61B5/055,应该()。 (5分) A. 在“分类号”中输入:A61B5/055,同时在“申请(专利权)人”中输入:通用电气 B. 在“优先权”中输入:医用and 核磁and共振成像,同时在“申请(专利权)人”中输入:通用电气 C. 在“主分类号”中输入:A61B5/055,同时在“申请(专利权)人”中输入:通用电气 D. 在“摘要”或“名称”中输入:医用and 核磁and共振成像,同时在“申请(专利权)人”中输入:通用电气 2. 要检索有关稀土荧光材料的国外专利信息,可通过以下哪些途径进行? (5分) A. 查找“稀土荧光材料”对应的英文主题词,用英文词在“espacenet”数据库中进行检索; B. 用“稀土荧光材料”的中文主题词查出一些中国专利文献,然后照出所对应的IPC分类号;用分类号在“espacenet”数据库中进行检索; C. 查找国外有关公司的名称,用公司的名称在“espacenet”数据库中进行检索; D. 查找“稀土荧光材料”对应的英文主题词,通过查阅科技文献。 3. 某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稀土荧光材料,为了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该公司准备开发新型稀土荧光材料。在开发之前,公司欲进行专利信息的全面检索,以便为开发提供一些参考。此时该公司了解到国外某

公司甲有类似产品。请问该公司可通过以下哪些途径进行专利信息检索()。 (5分) A. 主题词——稀土荧光材料; B. 稀土荧光材料所对应的IPC分类号; C. 国外某公司甲的公司名称; D. 通过查阅科技文献。 4. 一种纤维素酶制备魔芋甘露寡糖的生产方法,该方法为:酶解、过滤、脱色、浓缩、干燥,其特征在于:按魔芋精粉1g∶80-120u酶活单位投入纤维素酶、半纤维素酶混合物,纤维素酶、半纤维素酶混合物中酶活比例为2.5-3.5∶1;酶解终止后依次采用离心过滤、膜过滤,得到甘露寡糖混合液和滤渣;离心过滤除掉粗渣,超滤膜过滤得到甘露寡糖混合液,去掉大分子;所用的过滤膜的孔径为2-10微米。该技术主题对应的IPC类号为C12P19/00,其类名为:含有糖残基的化合物的制备。请问检索与该技术主题“纤维素酶制备魔芋甘露寡糖”有关的专利信息,应该通过以下哪些检索策略进行最全面检索? (5分) A. 纤维素酶and 魔芋and 甘露寡糖; B. C12P19/00 and (甘露寡糖or魔芋or纤维素酶); C. 纤维素酶and 魔芋甘露寡糖; D. C12P19/00 and纤维素酶and 魔芋甘露寡糖。 5. GE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专利CN95190062.5,它是()途径申请中国专利的。 (5分)

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书

专利申请权转让协议书 鉴于转让方(姓名或名称注:必须与所转让的专利申请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拥 有(专利申请名称必须与专利申请法律文件相一致)专利申请,其专利申请 号(九位),公开号(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请日为,公开日并拥有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鉴于受让 方(姓名或名称)对上述专利申请的了解,希望获得该专利申请权;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希望获得该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转让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专利申请的优先权也转让给受让方;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 1.向中国专利局递交的全部专利申请文件(附件1),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 要及摘要附图、请求书、意见陈述书以及著录事项变更、权利丧失后恢复权利的审批决定, 代理委托书等。(若申请的是PCT,还要包括所有PCT申请文件)。 2.中国专利局发给转让方的所有文件(附件2),包括受理通知书,中间文件,授权决定 等。 3.转让方已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书,包括合同书附件(即与实施该专利申 请有关的技术,工艺等文件)。 4.中国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权有效的证明文件。指最近一次专利申请维持费缴费凭证(或 专利局的专利法律状况登记簿)。 5.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文件。 第二条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资料的时间; 合同生效后,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转让费后日内,转 让方向受让主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资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 同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合同第一条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资料,如果是部分资料,待受 让方将转让费交付给转让方后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其余的资 料。 2.交付资料的方式和地点 转让方将上述全部资料以面交、挂号邮寄或空运等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并将资料清单以 面交、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将空运单以面交、邮寄方式递交给受让方。全 部资料的交付地点为受让方所在地或双方约定的地点。 第三条专利申请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申请的,合同可约定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申请。可约定转让方继续实施并免交使用费等情况。在本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 第七十号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局长申长雨 年月日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专利代理制度,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保障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依法执业,根据《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人进行管理和监督。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应组织、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规范执行《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和本办法,规范执业行为,严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二章专利代理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停业和撤销第三条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或者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对该专利代理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以该机构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机构名称; (二)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具有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四)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二)具有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三)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四)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周岁; (五)品行良好。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三)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年的; (四)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年的; (五)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第七条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 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第八条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五)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六)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二)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三)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五)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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