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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轮房价暴涨的前奏——物业税是单刃剑,短期征暴涨,长期征普涨

又一轮房价暴涨的前奏

——物业税是单刃剑,短期征暴涨,长期征普涨

戴欣明

征收物业税的呼声此起彼伏,认为开征物业税可以降低房价,我认为物业税是单刃剑,短期征收促使房价暴涨,从长期征收角度看更将会使房价持续上涨。

在中国征收物业税的目的不是降低房价,或者说也不具备这个功能,而是财富的再分配的一种实现方式,同时也是用“短痛”的方式来解决“长痛”的痛苦。

物业税的核心是转嫁交易成本去保有环节,加速房价上涨进程物业税是舶来品,所谓国际惯例的物业税(房地产税或不动产税)在法律上是基于土地的永久拥有权。因为社会制度原因,中国土地的公有属性是不能够改变的,所以物业税更应该说成是“使用税”;在70年基础上的土地、建筑使用权的征税,甚至还可能有合理不合法之嫌。

物业税是把一次性付的土地出让金分摊到物业保有环节上。物业税的征收核心是转移支付给房屋的拥有者,不是减轻对开发商的支付;由于开发商经营成本下来了,竞争就会激烈,很有可能变成现楼产品才能被消费者认可,加大了开发商投入的资金。

如果对第一套开征物业税,不仅很多技术上的问题要解决,比如已经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怎么办,已经买房的怎么办等等……无形中为第一次置业者带来新的痛苦。例如:一套房是100万,物业税平均是1.5%,(像美国地方政府会根据当年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每年调整税率公布并征收,区域不同税率也不同。)那么70年就是105万,相当于房价涨了一倍,即使这样对于第一套置业者还不得不买,无疑让这部分人多付出了购房成本。

物业税同降房价没有直接关系,反而是同暴涨有关系严格意义上同降房价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有关系,那么欧美的房地产市场也不会出现上一轮在征收高额“物业税”的前提下的暴涨,说明“物业税”并不是降房价的唯一手段,祈盼开征物业税这一单一手段抑制房价有些痴人说梦!

税率过低,失去征税意义。税率过高更不符合中国实际(美国房地产的区域不同,税率也不同,多在%-3%之间,甚至更高),在高税额点上,对于那些“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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