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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支出”辅助账及辅助账汇总表

“研发支出”辅助账及辅助账汇总表
“研发支出”辅助账及辅助账汇总表

“研发支出”辅助账及辅助账汇总表

日期:2019-03-14

一、辅助账登记说明

1.本辅助账在项目立项时设置,登记已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且符合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的研发费用。

2.项目编号: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

3.项目名称:根据企业研发项目计划书或立项决议文件等据实填写。

4.研发形式:根据企业研发项目计划书、立项决议文件、研发合同等明确的研发形式,选填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关联)、委托研发(非关联)、合作研发或集中研发。

5.完成情况: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选填未完成或已完成。研发失败的项目选填已完成。

6.支出类型:根据会计处理情况,选填费用化或资本化。同一项目费用化、资本化支出应分别设置辅助账;费用化项目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其辅助账完成情况选填已完成,同时,新设该项目资本化支出辅助账,登记发生的资本化支出。

7.会计凭证记载金额: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包含本项目研发费用的相关凭证金额登记;同一凭证记载的涉及本项目所有研发费用在同一行列示。

8.税收口径归集金额:按照加计扣除政策,归集项目研发费用金额。

"9.费用明细(税收口径):分列登记属于加计扣除政策归集范围的研发费用金额。涉及税会差异的,按可税前扣除的金额登记;涉及多个研发项目的,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配登记。

(1)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在行权日所属年度已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如激励对象在行权当年仍参与研发工作的,登记计入激励对象当年所从事研发项目的费用明细中的工资薪金,如激励对象在行权当年不再从事研发工作的,直接计入汇总表中第4行“其中:其他事项”;

(2)“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中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企业应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相关研发人员费用明细中的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登记;

(3)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及特殊收入部分等三种情况,直接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相关栏次填报;

(4)“三、折旧费用”、“四、无形资产摊销”涉及加速折旧或缩短摊销年限的,按照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部分登记;

(5)委托研发项目只填写“七、委托研发费用”中相关列次,一至六列无需填写;受托方为关联的,委托方应留存受托方在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直接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相关栏次填报;

(6)合作研发各方存在费用结算的,费用收入方应按扣除对方支付的费用后的余额登记,费用支付方应将支付给对方的费用作为委托研发项目登记;

(7)集中研发应由企业集团归集登记,相关成员企业根据集团归集的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和分配比例登记;(8)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在A107010《免税、减税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填报。"

二、表内表间关系

1.期初余额(仅适用未完成资本化项目):根据该项目上年度“合计金额”填写。

2.合计金额:根据各行数据汇总。

3.税收口径归集金额:费用明细(税收口径)各列合计金额。

4.年度终了,将当年费用化项目及当年结转形成无形资产的资本化的辅助账,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研发形式、完成情况、支出类型等表头信息和表中合计金额行的相关列次金额填至《“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中。

一、填报说明

1.本表是根据本年《“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填报,不包括当年未结转形成无形资产的资本化支出辅助账。

2.其他事项:填报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条件,但不能归集到具体研发项目的支出,如企业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支出等。

二、表内表间关系

1.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研发形式、完成情况、支出类型等表头信息和表中合计金额行的相关列次金额填报本表。

2.第1行= 第2+3行。

3.第2行汇总本年度结转无形资产的资本化项目金额。

4.第3行汇总本年度费用化项目及其他事项金额。

5.第

6.6列根据相关研发项目第6.1至6.5列合计与(第1.1至5.4列合计)×10%/(1-10%)孰小值填报。

"6.第7.3列按以下原则填报:

(1)第1行:第7.3列根据(第1.1至5.4列合计+第6.6列+第7.1列×80%)×2/3与第7.2列×80%的孰小值填报,如企业当年发生直接计入A107010《免税、减税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填报的创意设计活动的费用,在计算境内外研发费用比例时可计入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基数;

研发支出辅助账核算流程和费用归集方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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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统筹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第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第三,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2.研究开发的优惠政策 仔细研读119号文件可以发现,目前研发费加计扣除已经从一个财税问题转变为一个技术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19号文件规定,企业认为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可自行申请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只是一个后续管理的职能,在后续管理中认为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研发活动的才交给科技部门进行判断。到科技部门进行判断,只是一个技术判断,而不以财税方面的条件进行判断。国家给了政策,企业要如何去享受呢财税〔2015〕119号文作出了规定,其中对核算提出了要求:企业应设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存在多项研发活动的按照不同的研发项目分别归集。二、研发项目立项税法规定要设置辅助账。那么如何设置辅助账呢设置辅助账的流程是什么首先我们要看一看研发费用的分类。目前,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在设置辅助账之前,假设我们是自主研发,就需要根据研究开发费用计划书或者立项文件来设置账本;如果是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就需要根据到科技部门备案的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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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4月 一、研发费加计扣除台账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 该系统具有“四自动”、“二规范”、“一专栏”的功能: (一)具有“四自动” 1.自动计算账表数据 企业财务人员录入基础数据时,《系统》严格按照总局公告发布的辅助账填报说明,自动将数据填列到对应栏次,并自动计算余额; 研发人员结合会计准则和填报说明,设置了“年结转”功能,对研发项目在所属年度是否归集资本化支出、研发项目是否完成进行分类统计,确保过账准确; 针对企业存在多个研发项目用到同一个凭证的情况,为

减少财务人员录入工作量,实现了不同项目的同一凭证摘要栏自动生成功能,大大减少了财务人员录入数据的工作量。 2.自动生成汇总表和归集表 总局公告要求: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 该系统在企业录入辅助账数据的基础上,严格遵循总局发布的填报说明,自动计算生成《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和《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免除了企业自行计算填报的巨大工作量和错报风险。 3.自动提示栏次填报说明 鉴于相关政策及填报说明信息量庞大,研发人员设置了鼠标在各栏悬停时出现说明的功能。该功能将分散在各处的填报要求进行了整理,高效地、直观地向企业财务人员提示对应栏次的具体填报要求,有效地防范因财务人员理解偏差产生的涉税风险,深受企业财务人员好评。 4.自动进行系统升级

研发支出辅助账核算流程和费用归集方法

研发支出辅助账——核算流程和费用归集方法 摘要本期博智税通整理了由广州国税所得税处与广东省税务学会广东财经大学(博智税通)互联网+财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微课《研发支出辅助账——核算流程和费用归集方法》中的精彩内容,主讲老师为具有十余年涉税专业服务工作经验的胡蓉老师。——胡蓉老师主讲的微课“研发支出辅助账——核算流程和费用归集方法” 一、研发费用税收优惠政策 1.研发优惠政策变化背景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研发费用的新政策《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该文件具体细化、落实了国务院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规定,文件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了之前两个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文件——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税〔2013〕70号。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范了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层面基本取向是:让更多的企业、更多的研发活动、更多的研发费用支出,能够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扶持;鼓励各类型企业重视研发,提升创新能力;在税收管理上,减少审批环节,加强后续管理,提高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从而让更多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能够顺利享受税收政策带来的好处。

从新政策开始,国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方式转变为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统筹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第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第三,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 2.研究开发的优惠政策仔细研读119号文件可以发现,目前研发费加计扣除已经从一个财税问题转变为一个技术问题。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19号文件规定,企业认为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可自行申请加计扣除,主管税务机关只是一个后续管理的职能,在后续管理中认为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研发活动的才交给科技部门进行判断。到科技部门进行判断,只是一个技术判断,而不以财税方面的条件进行判断。国家给了政策,企业要如何去享受呢?财税〔2015〕119号文作出了规定,其中对核算提出了要求:企业应设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存在多项研发活动的按照不同的研发项目分别归集。二、研发项目立项税法规定要设置辅助账。那么如何设置辅助账呢?设置辅助账的流程是什么?首先我们要看一看研发费用的分类。目前,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在设置辅助账之前,假设我们是自主研发,就需要根据研究开发费用计划书或者立项文件来设置账本;如果是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就需要根据到科技部门备案的

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附件1 自主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 主办会计:录入人员:复核人员: 本表适用于自主研发。自主研发是指企业依靠自己的资源、技术、人力,依靠自己的意志,独立研究,并在研发项目的主要方面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登记方法说明: 1.应当在研发项目批准立项后按照《企业(自主)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等类似文件设置本账簿,并留存备查; 2.自主研发项目“研发支出”辅助账应当按照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费用化支出”、“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3.项目名称应当根据《企业(自主)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等类似文件据实填写; 4.项目编号的编码规则:为确保项目编号的全国唯一性,项目编码由21位序列号组成,前15位为工商登记号,16、17位为立项和设置辅助账的年度号,18至21位为项目序号; 5.资本化、费用化选项:应当区分研究阶段、开发阶段和是否同时满足确认无形资产的条件来选择,同一个研发项目的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应当分别设置辅助账簿;当选择费用化的项目因条件发生变化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可将已经发生、尚未结转的研发支出结转管理费用或者结转至该项目的资本化支出辅助账(项目编号新设),同时,结束(项目实施状态选项选为“已完成”)该辅助账;当选择资本化的项目因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可不结束该辅助账,重新选择“资本化、费用化支出选项”为费用化,并将已经发生的全部研发支出(含以前年度发生的)结转管理费用; 6.项目实施状态选项:在研发成果(含研发失败)已经确认且结平辅助账时,选择“已完成”,其他状态均应选择“未完成”,年度终了后“已完成”项目的项目编号不得再次使用或启用; 7.研发成果和研发成果证书号:当项目实施状态为“已完成”时,研发成果为必填项;研发成果证书号填写研发成果所对应的证书编号。研发失败的,研发成果选择为“研发失败”,研发成果证书号不需填写; 8.费用明细可以逐日逐笔登记也可定期汇总登记;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扩展研发支出明细,但不得合并明细; 9.序号1.1“工资薪金”、1.2“五险一金”:应当按照《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分配表》等类似分配表汇总登记,其中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补充社会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住房公积金应当作为“六、其他相关费用”登记,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等应当通过“二、直接投入费用”和“五、新产品设计费等”间接分配记入;

“研发支出”辅助账及辅助账汇总表

“研发支出”辅助账及辅助账汇总表 日期:2019-03-14 一、辅助账登记说明 1.本辅助账在项目立项时设置,登记已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且符合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的研发费用。 2.项目编号: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 3.项目名称:根据企业研发项目计划书或立项决议文件等据实填写。 4.研发形式:根据企业研发项目计划书、立项决议文件、研发合同等明确的研发形式,选填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关联)、委托研发(非关联)、合作研发或集中研发。 5.完成情况: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选填未完成或已完成。研发失败的项目选填已完成。 6.支出类型:根据会计处理情况,选填费用化或资本化。同一项目费用化、资本化支出应分别设置辅助账;费用化项目符合资本化条件时,其辅助账完成情况选填已完成,同时,新设该项目资本化支出辅助账,登记发生的资本化支出。 7.会计凭证记载金额: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包含本项目研发费用的相关凭证金额登记;同一凭证记载的涉及本项目所有研发费用在同一行列示。 8.税收口径归集金额:按照加计扣除政策,归集项目研发费用金额。 "9.费用明细(税收口径):分列登记属于加计扣除政策归集范围的研发费用金额。涉及税会差异的,按可税前扣除的金额登记;涉及多个研发项目的,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分配登记。 (1)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在行权日所属年度已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如激励对象在行权当年仍参与研发工作的,登记计入激励对象当年所从事研发项目的费用明细中的工资薪金,如激励对象在行权当年不再从事研发工作的,直接计入汇总表中第4行“其中:其他事项”; (2)“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中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企业应根据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相关研发人员费用明细中的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登记; (3)销售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包括组成部分)对应的材料部分,及特殊收入部分等三种情况,直接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相关栏次填报; (4)“三、折旧费用”、“四、无形资产摊销”涉及加速折旧或缩短摊销年限的,按照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部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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