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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物、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湿可燃物、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药品和腐蚀性物质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按照国家标准(GB12268)发布的《危险货物清单》;剧毒化学品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名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管理。卫生、质检等部门确认放行。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装卸储存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安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处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能、职业卫生防护和培训培训。具备应急救援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

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和危险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1)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各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容器(含运输用储罐)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进行运输审查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

(2)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进货凭证和许可证,检查签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监督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并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3)质检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和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对包装材料和危险化学品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4)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的监督管理,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应急监测,进口危险化学品登记化学制品。并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5)铁路民用航空部门负责铁路、航空运输、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危险化学品运输方式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运输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运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措施。交通运输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安全进行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员、运输人员的资格鉴定

医院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交口县人民医院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剧毒化学品的购进和调拔 1.采购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医院药库做计划,并经院保卫部门审查同意的专门采购人员担任,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剧毒化学品采购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品种和用量,不准计划外超量储备,并指定到有合法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医药公司购买。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外单位转让和赠送的剧毒化学品,同样,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和赠送剧毒化学品。 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建立剧毒化学品保险柜并放置于规定的房间内,符合公安部门要求进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准私设剧毒化学品库。任何个人不得携带剧毒化学品擅自离开使用场所或存放地点。 2.剧毒化学品库保管人员由药学技术人员担任并报公安部门备案,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制度。 3.剧毒化学品的申购、出库必须有严格的审批手续。凭证和批件要妥善保存,不准涂改或销毁。 4.剧毒化学品保险柜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剧毒品必须保证帐、物、卡相符(包括品种、规格、数量)。 5.剧毒化学品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及购买、储存、使用、运输等管理规定,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三、剧毒化学品的领取和发放 领取剧毒化学品,应由领用人填写专用申领单,经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指定双人领取。剧毒化学品领取和发放必须各有两人同时进行。 四、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1.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药师必须有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操作。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 2.领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3.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有实验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剧毒化学品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及公安部门。 五、剧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处理 1.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退回药库,不得丢失和擅自处理。 2.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保卫科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需经费由使用单位负责。 交口县人民医院 2013年9月15日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的国家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月26日发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2011年2月16日修订。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修订信息: 信息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信息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十六、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中的“铁路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承运人、托运人的资质审批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修改为“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资料

仪器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科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二)进入仪器室必须穿工作服,非仪器室人员不得进入仪器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仪器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四)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五)禁止在仪器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仪器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仪器室前认真检查水、电、气、门窗,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六)科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于奖惩,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一)仪器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二)仪器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三)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四)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五)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的因管理不善致使仪器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六)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剧毒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剧毒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剧毒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剧毒品应严格按照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和“五双” (双人收发、双人入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 用)制度执行。 严格五广人员进入剧毒品专用仓库,保管员对进入剧 毒品仓库的人员进行登记。 保管员应对剧毒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 每月定期向 生产科长报告剧毒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 液氯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入库时要注意验收品名 和验瓶日期,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氯乙酸仓库需要保持干燥通风,垫好垫板。搬运作业 要注意个人防护,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保管员应对入库的液氯钢瓶号码和返回的空瓶号码作好记录,对使用过的氯乙酸包装袋统一回收,经用碱水洗净,检验合格后方可卖出,并告诉顾客不准存放食品。 保管员如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厂长汇报,并同时上报本地公安部门。 剧毒品仓库内不准办公、休息、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打开防盗监控报警系统方可离开。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研发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剧毒化学品管理按照“统一领导、计划审批、统一采购、集中储存、定量领用、责任到人”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三条公司通过“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进行剧毒化学品单位基本信息备案,开展购买申请、流向登记等应用,并建立公司内部危险化学品计算机管理系统,用于记录剧毒化学品内部流转各环节的信息。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环部、人事部、采购部、仓管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归口管理,加强协作配合,共同监督指导做好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公司剧毒化学品专门管理机构,统一行使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职能。 第六条安环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治安防范措施开展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仓库选址、物防技防建设及值守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部、采购部、仓管中心负责公司剧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保管和仓库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的采购、领用台账,妥善保存各类凭证备查。

第八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与公司签订包含剧毒化学品安全责任内容的《安全稳定目标责任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纳入公司年终安全考核范畴。责任分解落实到剧毒化学品使用、保管的最小单元(实验室、化验室、分析室、生产车间等),并明确专人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三章申请与购买 第九条为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使用部门应选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新设备,尽可能不使用剧毒化学品,尽量寻找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辅材料代替剧毒化学品。 第十条使用部门在确无替代品时,须提出书面剧毒化学品采购使用申请表(见附件),由使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安环部与行政部审核、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最后再经公安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购买使用。 第十一条剧毒化学品完成审批手续后,由行政部统一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等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采购部指定专人根据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品名、数量,统一向公安机关指定供应商购买,并按规定时间、路线运输剧毒化学品,对应的购买许可证件、发票等凭证的复印件要妥善保存备查,相关部门资料至少保存1年。 第十三条行政部在购买剧毒化学品后5日内,通过“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将所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等流向信息,报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 第四章储存与使用 第十五条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环节实行“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

国家政策对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2012年全国高考模拟参考部分 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经计量单位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员自行校准后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影响检测精确度时应停止使用,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检测。 第二条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实验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 2.本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样品,必须是国家或部门、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须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质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3.各种标准同业应有专人配制,专人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写、保管和保密制度 1.使用所内印制的统一规格的原始记录本和报告用纸; 2.原始记录要由研究人员亲自填写,使用钢笔,字迹要清楚,使用

名词、术语要简明、真实。数据要更改时,应将错写数据划掉并在其上方改写正确数据; 3.工作完毕,必须及时进行数据处理,计算结果,发现数据有疑,要立即检查原因,不能删除或篡改与预期结果不符的数据; 4.研究任务完成后,原始记录应整理清楚后归档,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研究人员对研究情况及结果有保密的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外传,本实验室的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课题及重大研究成果,尚未公开发表前不得外传。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安计划添置必要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经计量部门检定发证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检定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持有操作合格证; 3.使用仪器前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登记,并注意做好仪器的清洁、保养工作; 4.每台精密仪器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5.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6.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外来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7.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 第五条安全制度 1.做好放火、防盗、防毒、放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3.水、电、火源的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每日检测工作结束仔细检

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目录 1 目的 2 2 适用范围 2 3 编制依据 2 4 术语和定义 2 5 工作职责 2 6 工作规定 3 7 相关规定 5 8 记录5 剧毒化学品申购单 剧毒化学品 管理台帐 剧毒化学品 专项检查记录

1 目的 为规范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储运、保管和使用等管理工作,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后果和危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 用于公司剧毒化学品 的管理。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44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 术语和定义 4.1 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4.2 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 大鼠试验,经口LD50≤50mg/kg,

经皮LD50≤200mg/kg,吸入LC50≤500pp m(气 体)或 2.0mg/L(蒸气)或 0.5mg/L(尘、雾), 经皮 LD50 的试验数据,可参考免试验数据。 4.3 剧毒化学品管理的“五双制度” “五双制度”是指双人收发、双 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5 工作职责 5.1 供应部 5.1.1 负责剧毒化学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 5.1.2 负责收集所购剧毒化学品经销商安全数据表。 5.1.3 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5.2 安全环保部 5.2.1 负责编制公司剧毒化学品名录。 5.2.2 负责办理公司剧毒化学品准购证、使用许可证、年检与备案等管理工作。 5.2.3 负责提供剧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支持。 5.2.4 负责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协助剧毒化学品处置。 5.2.5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操作规程安全方面的审核。 5.2.6 负责组织从事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剧毒化学品活动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 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 室存放。 二、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 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 地方,不应放置怕光或遇热能分解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 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置上 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 电热仪器。 五、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

(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八、在实验中对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的药品,需视性质、数量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九、禁止将汞、酸、碱、硫化物、易燃液体及含有爆炸物有毒的液体、擦布、废纸等杂物倒入水槽。 十、任何化学药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后,必须立即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应检验证明或询问保管人员,不得随意乱丢乱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十一、不能继续使用和保管的药品,应按规定及时处

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背景及任务来源 1、标准编制背景 1、立项背景 近几年,剧毒化学品泄漏、丢失和运输时翻车等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和不良国际影响。因此,加强剧毒化学品的法制建设,健全各种制度和标准,强化管理措施,才能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使用,防止剧毒化学品泄漏、丢失等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2.目的意义 我国政府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十分重视,早在20世纪50年代,各地就成立了危险物品管理专门机构,剧毒物品被纳入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中。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下,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标准,出台了一些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和办法。如1993年公安部颁布的《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7-93)对剧毒物品的定义、分级、分类进行了明确;1993年《剧毒物品品名表》(GA58-93),列出了531种剧毒物品名称及其编号,2002年颁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 共收录335 种剧毒化学品,201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发布《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包含剧毒化学品),确定了剧毒物品的管理范围等;《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01)规定了剧毒化学品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等;2002年3月15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江苏省剧毒化学品经营安全管理办法》(苏安监[2003]157号)对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使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这些都是目前剧毒化学品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办法,散落在上述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中,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目前,国家对剧毒化学品已初步建立了从生产到销毁的全程动态跟踪管理的框架。相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化学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77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5.05.25 【实施日期】2005.08.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77号)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2005年5月25日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个人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为实行许可管理制度。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建立健全审查核发许可证件的管理档案,公开办理许可证件的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并监督指导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管理规定。 省级公安机关对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包括证件编号、购买企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剧毒化学品品名和数量、目的地、始发地、行驶路线等内容。数据库的项目和数据的格式应当全国统一。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或者通报制度。 第五条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符合要求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成册发给购买或者使用单位保管、填写。

化学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

万泉中学化学实验室规章制度 1、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2、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3、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使用制度 4、废旧药品处理制度 5、化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6、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7、化学实验员岗位职责 8、化学实验室准备制度 9、化学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10教学仪器领取使用制度 11、化学仪器借还制度 12、实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13、化学实验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14、化学仪器报损制度 15、化学仪器交接制度 16、学生实验守则 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 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臵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实验剩余常用的少量易燃化学物品总量不超过5公斤,由专人保管;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存放。 二、实验室内使用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现场存放。 三、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有窗帘,在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臵怕光或遇热能分解 燃烧的物品,也不能存放遇热易蒸发的物品。 四、禁止在存有爆炸物品与易燃烧物品的工作位臵上使用明火及无遮蔽的灯具。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垫的电热仪器。 五、往容器内灌装较大数量的易燃、可燃液体时(醇、酸等电解质除外),要有防静电措施。 六、实验室性质不明或未知的物料,应先从小量开始,同时采取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爆设备。 七、在进行汞、酸及其它有害蒸气产生的作业时,都应在通风橱通风良好处进行,操作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以防对人的伤害。

剧毒化学品(液氯)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液氯)安全管理制度编号HSAS3-35 规章制度第1页,共4页 一、目的 按照国家要求规范管理剧毒化学品(液氯),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剧毒化学品(液氯)的储存运输和安全使用的管理。 三、相关职责 仓库管理人员和车间生产管理人员。 四、相关文件 《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五、内容 1、危险特性 1.1 剧毒,吸入高浓度气体可致死;包装容器受热有爆炸的危险。 1.2 本品不燃, 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热后容器或储罐内压增大,泄漏物质可导致中毒。 1.3 强氧化剂,与水反应,生成有毒的次氯酸和盐酸。与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碱反应生成次氯酸盐和氯化物,可利用此反应对氯气进行无害化处理。液氯与可燃物、还原剂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与汽油等石油产品、烃、氨、醚、松节油、醇、乙炔、二硫化碳、氢气、金属粉末和磷接触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烃基膦、铝、锑、胂、铋、硼、黄铜、碳、二乙基锌等物质会导致燃烧、爆炸,释放出有毒烟雾。潮湿环境下,严重腐蚀铁、钢、铜和锌 2、灭火方法 2.1 本品不燃,但周围起火时应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消防人员必须佩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由于火场中可能发生容器爆破的情况,消防人员须在防爆掩蔽处操作。有氯气泄漏时,使用细水雾驱赶泄漏的气体,使其远离未受波及的区域。 核准审查制定 发布日期:2014年2月24日第一次修订(第一版) 剧毒化学品(液氯)编号HSAS3-35

化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化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76-18 化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化验室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质量检验中心化工化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 1.3 职责 1.3.1 质量检验中心 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 1.3.2 采购中心 1.3. 2.1 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管理。 1.3. 2.2 负责采购危化品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的收集、存档。 2 管理内容 2.1 信息管理 对于剧毒化学品要标明以下信息,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1.1 物理、化学性质; 2.1.2 主要用途; 2.1.3 危险特性; 2.1.4 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 2.2 采购管理 2.2.1 对于采购物资涉及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中心必须向具备相应经营生产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和包装物、报废品的回收合同; 2.2.2 采购中心执行合同前应取得安全管理要求的资质批准文件。 2.3 入库管理 2.3.1 入库剧毒化学品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剧毒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必须遵守本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炸药,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湿易燃物,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药物和腐蚀性物质等。 危险化学品列在按照国家标准发布的危险物品清单(GB12268)中;未列入危险货物清单的高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目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检验等部门确定确定并发布。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理和储存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安全单位)中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状态。

在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健康保护和培训的培训。紧急救援知识,并且只有通过考试后才能工作。 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以及危险废物的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国务院综合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工作,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括用于运输的储罐)的设立,改建和扩建进行审查运输工具)市人民政府驻区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当负责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决定,并按照本规定执行职责。

我国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我国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我国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新编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环保总局、卫生部、质检总局、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等8部门于2003年6月24日,联合公布了《剧毒化学品目录》。该目录将随着我国对化学品危险性鉴别水平和毒性认识的提高,不定期进行修订和公布新的目录。 目录将剧毒化学品定义为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剧毒化学品因其特殊的危害性而成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从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都做了规定,同时,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也做了进一步规定摘录如下: 一、《条例》第三条规定,剧毒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

定并公布。 二、《条例》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第四项规定,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三、《条例》第九条规定,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三)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四)安全评价报告; (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电厂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目录 1.化学分场化验班班长岗位职责 (2) 2.化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3) 3.化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4.化验室分析记录管理制度 (5) 5.化验室岗位定期工作 (6) 6.化验室化学试剂使用管理制度 (8) 7.化验室煤质检验管理制度 (9) 8.化验室燃油检验管理制度 (10) 9.化验室危险药品管理制度 (11) 10.化验室卫生管理制度 (12) 11.化验室消防管理制度 (13) 12.化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4)

化学分场化验班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化验室化学监督和试验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进行有效地组织生产,合理安排分工和专业组之间的协调工作。 2、负责全班的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3、负责化学监督工作。 4、负责全班的现代化管理工作。 5、负责全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6、对各项实验报告、分析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7、对运行班组使用分析仪器仪表药品的配备,检验工作负责。 8、对本班组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具体负责,把控制异常和未遂作为安全目标,组织全班成员,按设备系统进行安全技术分析预测,做到及时发现异常并进行安全控制。 9、教育、监督本班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及时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制订有效的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10、经常检查本班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完好情况。

化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1、化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 2、对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化验室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化验室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化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化验室分析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化验员工作时劳保必须穿戴齐全。化验用的样品要摆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7、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8、化验室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以下是小编搜索整理的关于最新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全文),供参考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应当配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剧毒化学品一般是具有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

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一、重要规定: (一)穿著规定: 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 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 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 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 (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 3、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4、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 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 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 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 9、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1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11、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12、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 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

剧毒化学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及职责 (一)剧毒化学品库安全管理规定 (二)剧毒化学品库保管员职责 (三)剧毒化学品库技术防范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四)剧毒化学品库技防监控室安全管理规定 (五)剧毒化学品库技防监控室值守人员职责 (六)剧毒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报告流程图 二、记录登记表 (一)剧毒化学品库技防监控室值班记录表 (二)剧毒化学品帐目及出入库流向登记表 (三)剧毒化学品库安全检查记录 要求: 根据提供的上述制度和样表范本,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分别制作适合于本单位的制度和登记表。 《剧毒化学品库技防监控室值班记录表》,按内容和式样印制装订成册,在剧毒化学品技防监控室使用。 《剧毒化学品库技术防范系统管理规定》、《剧毒化学品库技防监控室安全管理规定》、《剧毒化学品库技防监控室值守人员职责》和《剧毒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报告流程图》,使用PVC

或泡沫板材质,按50×70cm规格制作,悬挂于剧毒化学品技防监控室内墙上。 《剧毒化学品帐目及出入库流向登记表》和《剧毒化学品库安全检查记录》按内容和式样印制装订成册,在剧毒化学品库使用。 《剧毒化学品库安全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库保管员职责》使用PVC或泡沫板材质,按50×70cm规格制作,悬挂于剧毒化学品库内墙上。

剧毒化学品库安全管理规定 一、剧毒化学品库须设两名保管员,实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库房钥匙由两名保管员分别掌管,保管员同时到场方可打开库房门。两名保管员必须同时进出库房,不得单独一人进库作业。 三、剧毒化学品出库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剧毒化学品按需出库,当班(日)用不完的及时退库。 四、剧毒化学品出入库须进行核查登记,对品种、数量、时间、领用人(入库人)、用途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 五、出入库剧毒化学品时,领用人(入库人)、保管员应在剧毒化学品帐册和流向记录上签字。 六、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出入库情况,剧毒化学品账目日清月结。 七、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单位每月不少于2次核对库存剧毒化学品数量和出入库情况。 八、单位安全主管负责人对剧毒化学品库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九、建立剧毒化学品库安全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核对和检查剧毒化学品情况。 十、剧毒化学品严格实行安全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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