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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征文

3-15维权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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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维权征文

“等等,这里好像有个洞!”在同学们连连的赞美声中,响

起了同桌那不和谐的音调。原来裙子腋下的缝合处裂开了,我刚才那么一张双臂“臭美”时,就出现了同桌口中的“洞”了。这下热心同学们都当起了验货员,拉着我东瞧瞧西看看的。最后得

出结论:腋下和腰间的缝合处各有一处裂开,衣领处还有几个小

洞(像是小虫子咬的),总之我买了一件“次品”。

酒越久越醇,水越流越清,花越开越香,情谊越交越真,对你的思念越来越浓。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我带着最真的心,愿

你生日快乐,幸福无限。

又到了3 ? 15, 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节日的设立就是为了为了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在国际范围内引起重视,推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征文栏目为您整理的3 ? 15维权征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窝心的铁树

为了隆重纪念XX年“ 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提出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按照省、市消协和县政府

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精心策划,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声势浩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王XX :小品即幽默风趣又意味深长,令人回味,总是让人看不够。下面请欣赏小品古槐逢春表演者刘艳丽赵文斌等。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各行业协会要充分认识做好“3 ? 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密切协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内设机构具体抓的格局,并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持,确保3? 15活动有规模、有创新、有社会影响力。

每当看到单位门口那两株蓊蓊郁郁的铁树,就会勾起我一段不太愉快的回忆……

现在老百姓生活水平如芝麻开花节节高,大家对过节的热情也与日俱增且兼收并蓄:中国的传统节日要过,西方的节日我们也开始过。比如:情人节、父亲节、母亲节等等。

兼职期内,根据兼职岗位需求,甲方应安排乙方参加相应的培训,提高、改善乙方的工作技能、知识结构等各方面能力。

时光追溯到2004年6月的第3个周末,那天是“父亲节”。我想给老爸一个惊喜。我家老爷子平时不喜烟不爱酒,没事儿就喜欢种些花花草草。于是我决定去花市,给他买盆花。我去的那个花市是我们当地最大的一个露天的花卉市场,各色花卉几乎一应俱全,争奇斗艳。流连在花海之间,自己竟有了些迷茫,该选什么花呢?当一株苍翠欲滴的铁树映入我眼帘的时候,偶决定-

就它了。那是一株在我这个绝对的外行看来尚出于“青少年时期”的铁树,叶片不太多就四、五片的样子,叶片翠绿翠绿的还泛着健康的光泽,下面的树干的笔直且不是特别的粗壮,鳞片光滑而错落有致,树干与叶片比例协调,整个树形不大也不小,连

栽种铁树的花盆也很精致,再合适不过了。于是跟老板攀谈起来,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终以35元的价格买下。

捧着铁树回到家,老爷子一见高兴坏了。先是看了下树,又看了下盆,接着捻了捻盆中的土,说道:“盆和树搭配适中,土壤的湿度也合适,暂时不必再换盆了,不错不错!”边说边把它请到了我家的小花园,并给他找了一个最好的位置。就这样,这株铁树就算在我们家正式落户了,老爸手下又多了一个“兵”。老爸对于这个“新兵”还是很关照的,忙拿出科学养花的书学习,看铁树的喜好品性,如何浇水、施什么肥最好。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到来之际,白碱滩区科技馆将举办了相关主题系列宣传活动:“节约水资源,是我们的责任” “珍惜每滴清水,拥有美好明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图片展。

大约四天之后的黄昏,我下班回到家,看老爸正在小花园里侍弄他的花花草草,就过去瞅一眼。老爸正在弄那盆铁树,整棵

树都给挖了出来,前两天还蓊蓊郁郁的叶子,才几天的功夫已经全变成黄色的了,树干也抽抽了,凭添了许多褶皱。老爸看到我

说:“小子,你上当喽,你买的铁树根本就没有根!大概是他们移植时砍坏了根,然后直接蹲到盆里,立马就卖给你了!你被人坑喽!”听老爸这么说,我看了看铁树的树干下面果然没有主根,只有几丝细细的须根!当时的我气就不打一处来。决定立马去找那个家伙算账。老爸问我在哪里买的,我说是在花卉市场。老爸说那就别去了,去了也未必能找到,找到了人家未必会承认。我说,我记得卖家的摊位。于是拿上花,直奔花卉市场。

黄昏的花卉市场人稀稀拉拉,凭记忆我找到了那个摊位,一看摊主的容貌,更是确认无疑。我把无根的铁树放到他面前,跟他说明情况,要求退款。那摊主居然不承认是自己摊上卖的货,说花卉市场摊位那么多可能是我记错了。我说不可能,就4天前

父亲节那天买的,时间那么短不可能记错。我们各执一词,双方

为此争执起来。因为当时我怕麻烦没索要发票给举证造成了困难。情急之下我找到了花卉市场的工商所,将情况叙述了一番。工商所的同志听完以后说,关键问题是怎么证明我是从他那个摊位买的。我低头看了下手里的铁树和花盆,忽然间想起这个花盆

别的摊位的都不一样,且当时和老板攀谈时,还说起花盆的花纹某一部分很像篆体的“王”字,而那个老板就姓“王”。这个问

题解决了,接下来另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就是退款的金额问题。当时我跟他砍价时最终以35元成交是因为摊主说他长我几岁,他

今年正好35岁。没想到无意间闲聊了几句最后成了举证的证据。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我如愿拿到了35元的退款。

这次的消费经历让我印象深刻。作为消费者应该学会维护自

己的权益,而索要发票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凭证,不能因为一时怕麻烦或者贪图一时的便宜(现在有些商家有些小伎俩,如果你不要发票的话再价格上可以便宜一点)而给日后维权造成障碍。

3月15日,XX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

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 3.15 ” 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501班陈嘉毅同学家的家训是“孝顺为先,尊老爱幼;诚实守信,言行一致;有礼有节,无私奉献;勤学好问,强健体魄。” 家长陈慧良认为:家风要真正落实到自己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当中,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如此我们一定能受益终生,拥有一个幸福、安康、和谐、美满的家庭。504班沈阳同学和大家交流了“沈氏家训”:“沈氏子孙,谨记家训:诚实做人,勤奋好学;乐观向上、积极向善;勤俭朴实,忠孝仁义;邻里和睦,兄弟团结;人均有错,知错就改;富不忘本,穷不言弃;一生谨记,家和事兴。”“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家每户都该有家训家规,不仅

要让孩子去遵守执行,作为家长更应做好榜样。”家长包月红如是说。

维护版权所有,购买正版书刊、光盘、磁带等;坚决抵制水货、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此类产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当前消费维权的若干问题与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8622912.html, 当前消费维权的若干问题与对策 作者:张永志 来源:《环球市场》2019年第11期 摘要:我国的消费维权概念提出于改革开放初期,当前消费维权工作虽然在社会各层面不断得到加强,但仍滞后于市场。本文对消费维权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探讨,提出一些解决建议和参考。 关键词:消费维权;问题;基础;体系;对策 近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框架和行政体制在不断调整和适应,但当前消费维权仍存在一些突出的痛点和难点,需要我们探讨解决之道。 一、当前消费维权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过度依赖行政保护。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时可以选择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等组织调解、向行政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提起诉讼等5个途径解决。但一直以来,绝大部分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第一意识是找行政机关投诉。根据各地原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统计分析报告,消费者提起的投诉中90%以上为民事诉求,依据现行法律框架,行政部门处理消费者民事诉求须采取行政调解方式,但行政调解的原则为自愿平等,处理结果属于民事合同性质,不具有行政强制性。从实践上看,行政部门对消费纠纷的行政调解的成功率并不高,即便如此,当前消费者仍过度依赖于行政保护,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数字,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消费者投诉多达372.56万件。 (二)三类维权矛盾难解。近年来,寻求社会援助或公权力介入的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三类矛盾上。第一是无处理法律法规依据或规定模糊,如实体店所售服装类商品的售后争议,国家尚未出台相关“三包”政策。第二是争议的责任方无法直观认定,如服装出现脱色撕裂和电子产品故障等问题,争议双方各执一词,消费者认为属质量不合格,经营者认为是人为因素导致,而消保组织或行政部门无法直观判定,专业鉴定又存在费用时间技术限制等诸多问题。第三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消费侵权,网络时代大数据主要掌握在经营者手里,消费者接受虚假信息或被迫接受量身分析推送的信息后被消费侵权,维权难度极大。 (三)全社会对消费维权的认识不足。首先在政府层面,部分政府部门只把消费维权作为一项边缘工作,没有把消费维权放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高度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经济高度上来推动。其次是企业层面,部分企业没有认识到企业自律与企业发展的相向关系,把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和提升经营效益工作放在同一层面来重视。最后是消费者层面,真正像西安奔驰车维权的女士那样“较真”的消费者凤毛麟角,绝大多数消费者迫于各种原因,没有考虑到每个个体的“较真”,是促进总体消费环境改变的力量之源。

关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

关于消费者权益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消费者权益的含义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 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二、消费者权益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依照社会经济运行的需要和市场上消费者的主体地位,制定明确的立法,这就使消费者权益不仅是一种公共约定和共认的规范,还得到了国 家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已确定了消费者有 下列基本权利: (1) 安全保障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 损害的权利。具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 知悉真情权 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 自主选择权 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 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 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要求 获得赔偿的权利。 (6)求教获知权

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的权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7)依法结社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8)维护尊严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是指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动因 力量微弱 在商品交易中,以个人力量独立从事交易的消费者与作为经营者的大公司、大企业尤其是大的垄断集团相比,其经济力量极为弱小,造成了买卖双方交易能力的不平衡。 知识欠缺 消费者只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品种多、范围广的多类商品,而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专营特定的商品,两者之间有关商品的知识存在着固有的差异,又加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产技术和工艺日益高度复杂化,使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对所购商品的品质作出判断,因而不得不形成对经营者的全面依赖。 人性弱点 消费者购买商品不具有营利性,故其购买中缺乏经营者的理性,而是依据个人兴趣喜好、虚荣心及侥幸心理等来选购商品。这些心理上的弱点最易被拥有现代营销手段的经营者所利用因而导致对其利益的侵害。 缺乏组织 消费者在各项交易中力量本已极为弱小又历来缺乏组织,不能通过团体的力量来与经营者组织体相抗衡,以致成为经济上的从属者,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害。

3.15进校园,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案

3.15进校园,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案 消费者权益,指的是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这一天,世界各地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今天的传统节日就为你带来一份校园消费者权益日策划案,一起来看看。 一、活动主题消费安全进校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同学们的权利 二、活动目的树立当代大学生的健全消费观,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打造和谐消费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本次活动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前期宣传1、网络宣传:人人、QQ、微博等2、其他宣传:海报、横幅、传单 四、活动安排1、前期准备(1)制作海报和传单,在各大教学楼及寝室张贴和发放(2)制作展板,挂出横幅,对这一个活动进行适当的宣传。(3)针对即将采用的活动形式,做必要的前期准备。比如申请场地、会场布置,主持人邀请等等。 2、活动时间3月15日晚,具体的开始时间可视活动情况而定。 3、活动内容(1)以“消费安全进校园”为主题进行小讲座,由主持人或工作人员担任主讲,与同学们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宣讲内容可以包括:A.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知识。B.对本次活动的目的及重要性讲解。C.解答同学们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难点问题。(2)影视宣传:播放一部与消费者维权有关的经典电影,让大家从中受益,敢于站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默默忍受被坑。(3)材料宣传:向同学们介绍商品的选购与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方法等消费知识及维权方法,分发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材料。(3)现场咨询:互动时间可以接受同学们的现场问答。 4、活动后期阶段(1)寻找有关部门在大学内为同学们维护权益提供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2)与大学城里的其它大学性质与我们相同的部门取得联系,在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的帮助下,发起一场消费维权进大学城的活动,扩大这场活动的影响面。(3)做好活动的

3·15消费者权益日征文.docx

3·15消费者权益日征文

3·15消费者权益日征文 【篇一:3[1].15消费者权益日】 昨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权益日其实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我们今天就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主要内容,通过对消费者权益的了解,切实加强我们同学们的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大力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和提高同学们法律综合知识,在现实生活中学会用法律去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班会内容 1.3.15权益日的由来 自然经济时代,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下,人与人 间的物品交换是偶然的,人们间并未形成普遍依赖性的消费关系。随着商业的发展,城市的形成,人们间的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行业间的分工协作加强,商品交换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直到近代工业革命后,全球自由贸易扩张,世界经济互补性、一体性推动经济不断发展。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消费者为了在不利的经济条件下维护自身权益,产生了保护消费者权利的理论和运动,并最终促使消费者权益在政策和法律上的规定和确认。 消费者权益正式提出是在20世纪60年代。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主题是: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6年:消费与环境 2007年:消费和谐 2008年:消费与责任 2009年:消费与发展 2.经验之谈 【篇二:2015.3.15消费者协会主题】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会徽 1、会徽为金黄色,象征着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 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 2、底色为绿色,象征着这一伟大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这一事业中的历史作用。

维权知识讲座

维权知识讲座 (注)加黑的内容为没有出现的内容 大学生作为社会一种特殊的群体,不仅享有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还享有一些特殊的权益。包括与社会,学校之间的权益。然而大学生侵权事件却屡见不鲜。甚至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那些权益受到了侵犯。而且暑假即将来临,大学生大多数选择在暑假期间进行兼职打工,却在打工过程中自身权益受损严重本次活动将通过社会上的实例讲解,让当今学校学生初步了解自身所拥有的权益和基本的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开阔知识,使同学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第一时间解决。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侵权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活动的开展也是高校健全体制的体现,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自我素养,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一、大学生的权利更应得到重视 (一)哪些方面存在侵权 大学生群体侵权,通常表现在三个方面: 1、消费侵权:大学生消费侵权主要在日常生活用品、专业学习用品和电子消费类产品方面,主要表现在被迫消费、产品质量低劣、虚假宣传、售后服务水平等。

2、勤工助学、实习侵权:大学生为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往往通过不同的途径寻找就业的单位。在寻找过程中就会受到不法中介的诈骗,在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会存在着陷阱,在工作单位中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等。 3、学校侵权:近年来,学生因住宿问题,纪律处分问题,学位、学历授予问题,学籍管理问题、后勤管理及其他有关问题与校方发生矛盾纠纷。高校规章制度被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审视部分高校的规章制度,一些高校过度维护管理者和校方的利益,制定了为数不少的不合法理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大学生侵权保护之必要性 1、保护大学生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社会的深刻变革引起了大学生利益格局的改变,大学生们不得不思考如何维持和扩大自身的利益,对学校提供的教学服务和生活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高等教育的逐步市场化使大学生由单一的受教育者转变为一个集受教育者与消费者于一体的特色。 2、大学生作为社会的精英,人数多、活动能力强,人员集中易组织,由于社会的激烈竞争,现在的大学生承受着学习、生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不仅对解决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而且对保障消费安全,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现笔者结合太和县消协的工作实际,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加强业务学习和消协组织自身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消费维权队伍。 俗话说“力微休持重,语轻莫劝人,打铁还需自身硬”。如果维权的消协人员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法律原则,就很难调解纠纷,也很难实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样美好的愿望。因此,每个消协人员,要不断学习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刻苦钻研消费维权业务,做到懂法规、能调解、会监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硬本领,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打造“业务过硬”的消协干部队伍。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我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自身行为,提高公信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费维权队伍。近年来,太和县消协向社会招募65名消费维权志愿者和200名义务调查员,进一步充实和增强消费维权的力量。通过募集消费维权志愿者和义务调查员,不但能够弥补消费维权队伍不足,还能够倾听各层次消费者的真实声音,及时发现和制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将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于企业之中,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另外,县消协每年举办两期消费维权工作培训班,加强对消协人员、“一会两站”工作人员、消费维权志愿者及义务调查员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维权能力,从而改善全县消费环境。

二、加强消费教育和指导,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 向消费者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巧,是提高消费者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为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净化消费品市场筑起一道屏障,更是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伸张消费正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方式。近几年来,我们围绕消费教育与引导,重点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每年3·15我们都要走向街头,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优秀诚信企业,大规模宣传《消法》,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巧,讲解消费陷阱,进行真假商品对照与辨别等宣传服务活动,全面提高消费者的消费知识和维权意识。二是在企业和社区中开展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迄今,我们共开展消费教育“六进”活动28次,设宣传点29个,发布消费警示、提示37条,发放宣传资料75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50余幅,举办消费教育讲堂2期,举办培训1期,接受教育30000余人,很好地普及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的消费。三是组织基层分会开展了消费教育“六进”(即进商场、超市、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通过消费教育“六进”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效果,企业诚信经营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社区消费者和中小学消费维权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商场、超市购物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的消费秩序得到了较大改观。我们认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消费教育的结果。四是利用新闻媒体,传播消费知识。2011年8月,我们与县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消费在线》栏目,以监督消费、引导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为宗旨,以平民化的视角记录典型消费案例,追踪报道民众生活中的消费热点问题,解答消费疑惑,揭露假冒伪劣,为消费者侠义执言,为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资讯与服务。让每一个消费者明白自己的权利,让每一个消费者享受自己的权利。《消费

12315消费维权知识试卷修订终稿

消费维权知识题库 一、单选题 21.2015年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A) A、携手共治、畅想消费 B 消费与安全 C、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D、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 22.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 A )要求赔偿。 A、营业执照的持有人 B、生产者 C、销售者 D、供货商 23、对特急事件、紧急事件的投诉举报,12315工作机构应当快速反应、快速分送、及时处臵、限期办理,并分别在分钟、分钟内报告局领导(B) A、15、30 B、 30、60 C、40、60 D、60、90 24、一般事件中消费者要求现场解决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以及承办单位认为有必要现场处理的,城区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分钟内到达现场,乡镇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在分钟内到达现场( C ) A、15、30 B、 30、60 C、40、60 D、60、90 25、有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部门是。(A) A、消费者协会 B、工商行政管理局 C、行业协会 D、任何单位和个人 26、就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向( C )及有关部门投诉,接收投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A、质量管理协会 B、消费者协会 C、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7、下列情形中,适用三包的是:(C) A 、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损害的 B 、自行拆动产品的

C 、有包修单和发票的 D 、保修单上填写的产品号与送修的产品号不符或涂改的 28、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 定,移送( C )追究其刑事责任。 A、公安机关 B、检察机关 C、司法机关 D、人民法院 29、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5年3 月15日起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为:(D ) A、国家工商总局第62号令 B、国家工商总局第63号令 C、国家工商总局第72号令 D、国家工商总局第73号令 3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行政规章是:(B)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C、《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D、《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 31、消费者在商场看中一款衣服,营业人员明知道这件衣服是残次品,却未告知消费者,这侵犯了消费者的何种权利?( C ) A、知情 B、受尊重 C、公平交易 D、选择 32、小明在某展销会购买名牌衣服一件,不久发现该衣服系假冒产品,此时展销会已经结束,小陈应当向(D)要求赔偿。 A、该衣服的生产商 B、该衣服的经销商 C、展销会场地出租者 D、既可以是该衣服的经销商,也可以是展销会的举办者 33、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应当实行(C) A、先处罚后赔偿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处罚 B、先处罚后赔偿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可以重复处罚 C、先赔偿后处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不能重复处罚 D、先赔偿后处罚原则,对同一违法行为,可以重复处罚

大学生消费维权倡议书

大学生消费维权倡议书 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学生作为当今社会一个高消费的社会群体,我们要用自己的维权行动去证明,合法权益的维护不是靠施舍,而是靠我们自己去争取。为此,工商管理学院发出大学生消费维权倡议书。 中国几千所高校,几百万大学生,我们生活中有太多不合理却被人们习以为常的现象,太多明知不公平却懒得去“较真儿”的事情。面对这些,我们大学生是否有着打破砂锅,刨根问底的精神,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有没有勇气,怀着那份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向整个行业的行规提出挑战呢?不管从前,从现在起我们开始行动吧,行使着我们作为一个国家公民所拥有社会权利,呈现我们大学生应有的精神风貌,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益。用我们维权行动证明,在社会发展的每一个转折点,都有我们大学生的声音和行动。 我们作为21世纪大学生,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有着社会感、责任感、使命感,只要我们大家一起努力,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美好 “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活动倡议书 ——以法维权筑堡垒以诚为本促和谐 提振消费信心,维护民生权益。为提升我院学子的维权意识,营造健康和谐的消费氛围,促进“科学、合理、健康、文明”良好消费模式的养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协会有关倡议,在院团委的号召下,我院学生会于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向全院师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积极响应“消费与民生”维权主题的号召。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宣传文明消费理念,倡导理性购物,防止铺张浪费的行为。 三、倡议广大师生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保护我院每一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四、提高维权意识,做学法、守法、护法的新时代大学生。 构建法治社会,维护消费权益。希望全院师生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拿起法律的武器切实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校园环境。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

2020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_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5篇

2020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_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5篇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篇一 3月15日,又到了这个日子了。 大家都喜欢在固定的日子里做事,比如到了学雷锋的日子就学雷锋,到了教师节就尊敬教师,到了315就为消费者维权。真不知道其它的时间干嘛用了?难道学雷锋就只局限这2天了吗,尊敬教师就只在教师节吗,难道维权只能在315吗? 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觉得每天都应该是消费者的节日,每天都应该学雷锋精神。而不是象征性的做一做罢了。 真心地希望我们的消费者能够得到更好的权利保护。 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篇二 3月15日,我想大家都不陌生,它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当这一天来到,消费者们都会扬眉吐气,连我这个小消费者也不例外。 如今,媒体上报道的关于市场上造假的信息不少。如:有的烧烤店用假冒羊肉;有的黑心商家给蜂蜜掺假;有的商家用酒的瓶子装劣质酒;还有的商家用化学物质使豆腐更加洁白、有嚼劲...... 这些造假的商家难道就不心虚吗?你们能心安理得地拿着黑心钱去挥霍吗?醒醒吧,可能这次没有抓到你们,但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说不定下次警察就会把你们缉拿归案。 市民们,擦亮你们的眼睛,不要再被假冒伪劣的商品所蒙骗。国

际消费者权益日悄然来临,相信相关部门会加大打假力度,让所有造假的黑心商家得到制裁,让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 我的消费者权益日作文篇三 生活中,大家都需要进行消费。但在消费的过程中,总要碰到一些问题阻碍了正常的消费。这就犹如一曲交响乐中出现不和谐的音符一样,需要正确排除“不和谐的音符”,认清消费责任。 要排除这一个个“不和谐的音符”,不是那么容易的。当你面对商家给你不开发票打折优惠的时候,你是否还会继续坚持开发票呢?当你发现有人卖假商品的时候,你是否会打个电X话给有关部门举报呢?当你发现商家出现价格欺诈的欺骗行为时,你会挺身而出当面揭穿他呢?这些情况事例,是谁都会碰到的。却会有许多人认为这是多管闲事而无动于衷。最终的后果是可想而知的?卖假药的没有人举报,那将有多少人的健康甚至生命将受到威胁?对欺骗行为置之不理,那将使得被骗的人辛苦赚来的钱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付之东流?这些将是多么严重的后果呀!所以,要使这一切消费都顺顺利利地进行,那就必须在消费的过程中时刻保持一颗责任心了。 我看见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小男孩,他的父母叫他去买高压锅里用的易熔片。那个小男孩就去到店里买了一大包,只用了1块钱,并开了发票回来。结果,就是这包易熔片出了问题,导致了高压锅中压力过高无法释放,发生了爆炸,直接损失就是好几千元钱。后来,正是有了这个发票作凭证,工商部门很容易地查到了这家店,并且店铺老板说出了这包易熔片的进货处,结果挖出了这家生产易熔片的厂

消费维权服务站

“消费维权服务站”职责 (1)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和服务规范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与消费侵权赔偿等制度; (2)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服务;接受消费者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 (3)受理、处理消费者与本单位的消费纠纷,做好消费纠纷和解记录; (4)承办工商部门转交的适宜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解的消费者申诉,并安排专人跟进,快速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无法达成和解的,向辖区工商所反映,由工商部门处理; (5)向本单位职工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 (6)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以及涉及本单位的重大、紧急消费纠纷事件,及时向工商等有关部门反映; (7)定期汇总、报送和分析消费者诉求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和加强企业自律; (8)配合工商部门开展对消费维权服务站和解案件的回访和检查; (9)协助检查企业的商品质量、包装、标识、宣传、广告等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生。 (10)处理工商部门交办涉及本单位的其他工作。

“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产品质量三包规定和消费知识; (2)积极主动参与解决消费纠纷,并做好纪录;情况复杂的,及时向上级领导和辖区工商所反映,并配合工商机关处理。 (3)督促本企业或经营区域内的经营户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义务,对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线索,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及时向辖区工商分局(所)反映,由辖区工商分局(所)按照职责依法处理; 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保持与工商部门的经常性联系,配合工商部门对辖区经营主体的监督检查; (5)积极做好其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的工作。

消费维权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315消费维权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第一关(易) 1.人人都是消费者。(×) 2.纯毛服装的“三包”期限为2个月。(√) 3.商家强迫购买手机是侵犯公平交易权的行为。(×) 4.凡在中国境内生产或销售的食品都应有中文标签。(√) 5.消费者协会可以从事正当的经营活动。(×) 6.微型计算机因消费者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 7.在经济活动中,消费是最主要的参与者。(√) 8.移动电话外接有线耳机三包有效期是3个月。(√) 9.在消费场所内怀疑有偷盗行为时,经营者既无权搜身,也无权搜包、盘问(X) 10.家用电冰箱整机三包有效期是2年.(√) 11.消费者因使用有缺陷的产品而对他人造成的损害不该负责赔偿(√) 12.家用视听商品由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 1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超过保存日期的食品都是不能食用的。(X) 14.各类家具“三包”期限,一律不得低于6个月。(√)

15.某农民因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导致其秋后颗粒无收。这位农民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他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16.消费者有权利购对买的“处理品”要求商家商品进行“三包”(×) 17.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8.某厂商出售家用电脑时,向消费者声明:本店对机内预装软件是否有合法版权概不负责,机器售出后发生任何版权纠纷,概与本店无关。厂商所作上述声明的做法属于产品侵权行为。(√) 19.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主体包括生产者和销售者。(×) 20.从事生活美容的经营者允许事医疗手术范畴整容项目。(×) 21.生产产品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平的原则,必须依法予以追究。(√)22.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23.国家尊重个人生活消费的自主权、家庭生活消费与社会无关。(×) 24.经营者在保险公司投保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先向保险公司追偿,再赔偿消费者损失,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25.消费者在自己选择商品或服务时可以进行比较、鉴别和筛选。(√) 26.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营养费。(√) 27.服务市场上商品生产时间和消费时间是分开的。(×)

大学生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

大学生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 大学生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可以提高学生的维权意识,如下是的大学生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欢迎参考,更多文章,欢迎关注中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xx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xx》、《山东卫视》、《xx电视台》、《xx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xx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xx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xx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800字精选5篇

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800字精选5 篇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800字精选5篇,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费者的节日.说到节日,人们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祥和与欢乐.但“315就”不一样了,它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希望你喜欢。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作文800字篇一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 。这一国际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以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随着现代工业化生产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的日新月异,消费品的结构日趋精密复杂,使用难度增大,商品流通加快,竞争加剧,消费事故也大量发生。尤其是近年来,假冒伪劣商品在世界市场

上泛滥成灾,已成为各国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害。这迫使消费者组织起来以保护自己的利益。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非政治性的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总部设在海牙。这一组织现在更名为国际消费者协会,拥有来自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50多个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了这一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 国际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一直为全世界的消费者奔走,它的宗旨是支持各成员组织的活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促进制定各种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政策法规。该协会总结的消费者8条基本权利已成为全世界保护消费者权益活动的准则。这8条基本权利是: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呼吁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以及在健康环境中生活和工作的权利。 为使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有一致的目标,1985年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保护消费者的目标和一般原则,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各国政府的责任,规定了消费领域方方面面的行为准则。 近年来,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在不断发展。各国普遍

消费维权知识普及

消费维权知识普及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巨大的发展,经济也取得了跨越式的进步。与此同时,作为处于市场经济的每一个中国人,也在生产力释放后的市场之中分享了改革开放的成就和经济发展的大蛋糕。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消费也呈现繁荣的景象。人们越来越多的消费,消费的对象、种类、方式也在不断地发展着。然而,随着市场的繁荣、消费的发展,消费之中的问题也在不断地出现。食品安全、霸王条款、拒绝售后等消费乱象不断出现,消费维权的渠道却未发挥其完全的充足的作用。因此我们十分极其的有必要,对维权知识进行普及。 一消费的现状 我国目前状况 80年代初期,我国民众消费重点是以吃、穿等基本生存需求为主;90年代,食品、衣着消费支出比重下降,家用设备支出比重增加;到新的世纪,像洗衣机、电冰箱这样的传统家用设备支出比重也已大大下降.逐年下降,是指某项消费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其中是一个国际通用的极为重要的指标,即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根据的标准划分:在60%以上为贫困,在50%-59%为温饱,在40%-49%为小康,在30%-39%为富裕,30%以下为最富裕。 根据以上标准,我国生活的系数是在1995年末期下降到50%以下的,1继续下降到41.9%,2000年下降到40%,2001年人均购买食品支出2014元,在支出比1993年增长1.90倍的同时,系数从1993年的50.13%降到了37.9%。尽管系数持续平稳下降,但跟西方富裕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美国八十年代的恩格尔系数平均为16.45%,日本九十年代平均为24.12%。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目前的消费快速扩大的趋势,并且消费的结构也呈现优化的特点,总体的消费市场是逐渐发展的。 二消费中出现的问题 随着消费的逐渐发展和市场的扩大,但是消费中的问题却越来越多的出现,消费机制的不完善,往往导致众多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法商家的侵害,并造成消费者的身体的伤害。如各种食品安全等问题。监管部门的不作为使得不法商家和生产商有机可乘,利用成本低廉且对人体的有害的物质生产食品,进入消费市场,最后进入老百姓的餐桌,被人使用,对人的身体的伤害不言而喻。 除此之外,还有霸王消费条款等问题。如旅游团中的强制消费的现象,旅游公司通过反复的带游客去购物商场、并强制或者逼迫游客进行消费从而从中拿取回扣,赚取额外的利润。更有甚者,对游客进行谩骂和人身的攻击等等。

大学校园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大学校园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 本文是关于大学校园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方案,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315学校活动策划方案篇1 一、活动主题 消费安全进校园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同学们的安全权利 二、活动背景 08、20xx年对于我们的广大消费者来说,大家都经历了很多很多。无论是毒饺子,还是毒奶粉,更不用说什么毒牛奶事件,都足以让每一个消费者心惊胆战。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现在又泛起了蒙牛o·mp问题。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三、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非法传销者吸收的主要对象的问题,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内的一系列传销事件,不仅扰乱了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到大学生的身心健康。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严厉打击传销,依法阻断传销活动,让法律进入大学校园,防止传销活动对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侵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必须重视的一项重大课题。我们希望借助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的力量,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宣传,提高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知法懂法,学会正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形式安排 1、消费者协会或工商局领导讲座 2、权益知识展览 3、维权热线的开通

4、发布倡议书(见附录) 五、活动前期宣传 1、媒体宣传:福州日报海峡都市报福大青年福州大学报 2、网络宣传:学校主要网站校会网站 3、广播宣传:校广播台 4、其他宣传:海报宣传横幅拱形门宣传材料 六、活动具体安排 (一) 消费者协会或工商局进校园活动 1、前期准备 (1)联系福州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使其了解3?15活动的

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

工作程序 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基本工作程序是:. (一)受理。依法解答消费者的咨询,认真登记消费者的投诉,并填写《“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投诉登记表》。 (二)处理。耐心听取消费者的诉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向消费者的承诺提出处理意见,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告知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申诉。 (三)审核。对与消费者初步达成和解协议的,报送本单位有关领导审核,及时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四)反馈。对于消费者的诉求,当即难以答复和处理的,可以与消费者约定答复时间,研究处理意见后,及时向消费者反馈。 (五)归档。消费者投诉处理完毕后,将《“消费维权服务站”消费投诉登记表》中的简要信息按照时间顺序记录到《“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登记薄》,并及时归档岁妥善保存。同时认真填写《“消费维权服务站"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情况汇总表》,按照经营者不同类型在相应栏目中填写数据,并按季度报送辖区工商所,由辖区工商所汇总填写到《12315“五进”工作情况统计表》中按照规定和程序报送。

工作制度 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要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1、受理和处理制度。明确受理、处理、审核、反馈、归档等基本工作程序,做到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结果。 2、信息报送和分析制度。按照要求向辖区工商分局(所)报送投诉处理情况、意见建议以及消费者投诉相对集中的问题等·。定期对受理和处理的消费者咨询、投诉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了解掌握消费者咨询、投诉的热点问题。 3、管理和责任制度。根据消费者咨询和投诉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和完善内部经营管理,进一步健全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纠纷和解、工作考核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是为了积极 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知识,提高行业服务水平、维护消 费者权益。下面是推荐给大家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 教育活动总结,希望能带给大家帮助。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总结一 为推动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配合全市开展金融普惠年六安市金融系统20XX年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根据人行六安市中心 支行及分行办公室的有关活动方案要求,我行于20XX年 3月15日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活动要求要求,我行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围绕: 负责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 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知识及金融消费者投诉处 理流程和机制(包括投诉处理制度、电话、部门和具体的程序等内容)和人民币反假等知识。以下是我行在这次宣传活动中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行首先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支行行长

为组长,市场部、营业部人员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 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并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县消 费者协会对接,利用金寨县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大型活动的契机,到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站台,以扩大宣 传范围达到更好的宣传效果。活动当日结合日常金融服 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行提供的便捷、多样 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 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行当前的收费 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 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 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活动宣传 1、网点宣传 我行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 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 在支行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 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 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 进行整改优化。其次我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讲座 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作出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 谁是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那么是不是只要是买东西的人都是消费者呢?不是。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是指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自然人。主体只限于个人。所以,从事消费活动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 一、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 (一)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者。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参照本法执行。消费者在消费中的权利包括 安全保障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悉真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受尊重权消费者享有其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个人信息保护权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公平交易权(1)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2)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获取赔偿权消费者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获得赔偿的权利。 结社权依法组建维护消费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消费维权基本途径有哪些

遇到消费维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18622912.html, 消费维权基本途径有哪些 根据我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主要有以下几种维权的途径。 一、协商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的活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 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 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条第1项规定,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便是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法律依据。

在协商和解时,消费者应注意以下问题: 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即可用投诉、申诉或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如果经营者的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扩大的,经营者除了应当满足消费者正常要求外,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经营者故意推卸责任,认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是生产厂家的事,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的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因此,当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如经营者推卸责任,认为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挟在中间让厂家和经营者当“皮球”踢。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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