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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重点知识点

专利法重点知识点

技术方案的概念: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实现的。

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公开日,是指专利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的日子。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公开日是针对发明专利而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没有公开日。

授权公告日是指专利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的日子。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优先权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日的重要性:

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之人;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外观设计是否具备授权条件的时间标准是申请日;申请日可能构成《巴黎公约》意义上的优先权日;申请日是公布发明专利申请时间的起算日;申请日是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3年期限的起算日;申请日是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申请日是实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强制许可期限的起算日;申请日是确定所需缴纳专利年费数额的依据。

“优先权”确定过程中的“相同主题”的含义;相同主题一般指的是要求保护的客体相同,在后申请主张的权利要求,如果在先申请中有,则可以主张优先权。相同主题比较简单的解释就是:是否在同一领域,技术方案是否基本相同,解决的问题是否相同,达到的效果是否基本一样

优先权的效力;1,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想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在优先权期限内第三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的另外一项专利申请,不能抵触申请人在其后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如果两份申请发生冲突,第三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或被宣告无效。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体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作用: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在专利权授予后,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的根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根据,有直接的法律效力。说明书及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说明书包括:技术领域2背景技术3发明和或者实用新型内容4附图说明5具体实施方式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是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备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抵触申请:两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件是对其新颖性进行判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颖性专利申请(在后申请);另一件是对在后申请的新颖性进行判断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如果这两件申请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早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但不包括两件申请的申请日相同的情况;第二,在先申请的公开日晚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包括在先申请的公开日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相同的情况;第三,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已经被在先申请的整个申请文件所披露,则在先申请构成了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对在后申请而言,如果存在一个与之相“抵触”的在先申请,该在后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判断的“三步骤”一、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二、确定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区别特征,并由此确定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三、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及其他相关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判断请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而采取的技术方案是否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权利要求书中经常出现的实质性缺陷(要求):1.权利要求未清楚、正确地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表述其请求保护的范围 2.独立权利要求未反映出与现有技术的区别,表述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3.独立权利要求未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4.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5多项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不满足单一性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对“同样发明创造”的理解: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理解:判断是否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采用要求保护的范围相同的判断方式。---比较的对象是权利要求书。即使两件方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专利说明书的内容相同,只要权利要求书中没有保护范围重叠的权利要求,就都可以授予专利权。---对外观设计而言,“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

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何种专利申请可以和案申请: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假冒专利的概念: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再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常见的假冒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延伸保护的特点:与一项产品专利权相比,延伸保护尽管也是针对产品,但是有如下不同之处:1、延伸保护仅仅限于采用获得专利权的制造方法所获得的产品。对于相同产品,如果不是采用专利方法,而是采用其他制造方法,则许诺销售、销售、使用该产品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行为;相比之下,对于产品专利权来说一般不存在这一限制,只要产品本身相同,则不论采用何种方法予以制造,都将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而行为。2、对依照获得专利权的制造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提供延伸保护,与该产品是一种新产品还是已知产品无关,并不要求改产品本身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只要方法本身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既是已知产品,未经许可而许诺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也同样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技术特征:解决发明创造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成为技术特征。特定技术特征: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单一性)必要技术特征:解决发明创造技术问题方案中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完整性)区别技术特征:区别于对比文件的技术特征。(新颖性)非必要技术特征:解决发明创造技术问题方案中可有可无的技术特征。技术方案的概念: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集合。技术手段通常是由技术特征实现的。

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公开日,是指专利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的日子。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公开日是针对发明专利而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没有公开日。

授权公告日是指专利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的日子。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优先权日: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日的重要性:

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之人;判断申请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外观设计是否具备授权条件的时间标准是申请日;申请日可能构成《巴黎公约》意义上的优先权日;申请日是公布发明专利申请时间的起算日;申请日是对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3年期限的起算日;申请日是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申请日是实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强制许可期限的起算日;申请日是确定所需缴纳专利年费数额的依据。

“优先权”确定过程中的“相同主题”的含义;相同主题一般指的是要求保护的客体相同,在后申请主张的权利要求,如果在先申请中有,则可以主张优先权。相同主题比较简单的解释就是:是否在同一领域,技术方案是否基本相同,解决的问题是否相同,达到的效果是否基本一样

优先权的效力;1,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想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在优先权期限内第三人就同一发明创造提出的另外一项专利申请,不能抵触申请人在其后提出的要求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如果两份申请发生冲突,第三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或被宣告无效。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体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作用: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在专利权授予后,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范围的根据,也是判断他人是否侵权的根据,有直接的法律效力。说明书及附图主要用于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说明书包括:技术领域2背景技术3发明和或者实用新型内容4附图说明5具体实施方式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是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备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抵触申请:两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一件是对其新颖性进行判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颖性专利申请(在后申请);另一件是对在后申请的新颖性进行判断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如果这两件申请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早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但不包括两件申请的申请日相同的情况;第二,在先申请的公开日晚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包括在先申请的公开日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相同的情况;第三,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已经被在先申请的整个申请文件所披露,则在先申请构成了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对在后申请而言,如果存在一个与之相“抵触”的在先申请,该在后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判断的“三步骤”一、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二、确定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区别特征,并由此确定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三、在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及其他相关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判断请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为解决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而采取的技术方案是否属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

权利要求书中经常出现的实质性缺陷(要求):1.权利要求未清楚、正确地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表述其请求保护的范围 2.独立权利要求未反映出与现有技术的区别,表述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3.独立权利要求未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4.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5多项并列独立权利要求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不满足单一性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对“同样发明创造”的理解: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对“同样的发明创造”的理解:判断是否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采用要求保护的范围相同的判断方式。---比较的对象是权利要求书。即使两件方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专利说明书的内容相同,只要权利要求书中没有保护范围重叠的权利要求,就都可以授予专利权。---对外观设计而言,“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

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何种专利申请可以和案申请: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假冒专利的概念:指在非专利产品上或者再产品的广告宣传中,标明专利权人的专利标记或者专利号,使公众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常见的假冒专利的行为:(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延伸保护的特点:与一项产品专利权相比,延伸保护尽管也是针对产品,但是有如下不同之处:1、延伸保护仅仅限于采用获得专利权的制造方法所获得的产品。对于相同产品,如果不是采用专利方法,而是采用其他制造方法,则许诺销售、销售、使用该产品的行为不构成侵犯制造方法专利权的行为;相比之下,对于产品专利权来说一般不存在这一限制,只要产品本身相同,则不论采用何种方法予以制造,都将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而行为。2、对依照获得专利权的制造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提供延伸保护,与该产品是一种新产品还是已知产品无关,并不要求改产品本身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只要方法本身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既是已知产品,未经许可而许诺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所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也同样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技术特征:解决发明创造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成为技术特征。特定技术特征:每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为整体,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单一性)必要技术特征:解决发明创造技术问题方案中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完整性)区别技术特征:区别于对比文件的技术特征。(新颖性)非必要技术特征:解决发明创造技术问题方案中可有可无的技术特征。

卫生经济学知识点整理学习资料

卫生经济学(2014.11.20) 一、选择题 1、卫生资源计划配置方式: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 2、区域卫生规划应优先发展和保证的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目前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问题主要有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缺乏,医疗服务水平低;农民缺乏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运行机制缺乏活力。 4、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益评价指标: 1)卫生费用评价指标(5个):卫生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人均卫生费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费用比例;门诊与住院之间资源配置比例;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之间的资源配置比例。 2)其它评价指标(3个):卫生资源配置总量指标;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指标;卫生资源利用的效率指标。 5、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单元有(成本构成要素):人力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材料成本、公务业务费、药品、其他费用。 6、以竞争为定价中心的定价方法:随行就市定价法、竞争价格定价法、投标竞争法、直觉定价法、组合定价策略。 7、医疗卫生服务中属于医院直接成本的:临床和医疗技术科室的成本,如医疗器械。 8、医院总成本包括: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经营成本。 9、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福利性和公益性。 10、卫生服务的主体有各类医疗、卫生、保健和康复机构。 11、卫生总费用的来源:政府卫生投入、医疗保健制度投入、居民个人支付的医疗卫生保健费用、国际贷款及援助。 12、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效率与公平兼顾;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预防为主;坚持按投入产出原则配置资源。 13、(卫生服务市场)政府干预失灵的原因: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不一致性;政府限制垄断的困难;公共决策的失误;政府机构的低效率。 14、卫生服务供给者对卫生服务需求的主要影响:服务价格。 15、公共产品特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16、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际操作原则需要考虑的因素:供需平衡。 17、影响卫生服务价格波动的因素有:卫生服务的价值;医疗需求因素;医院的供给;政府所提供的政策环境;医疗保障制度。 18、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制定原则:分级定价原则、差别定价原则、比价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原则。 19、卫生服务市场的特殊性:首先,许多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行为的目标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次,医生的职业资格对职业许可设置了一个障碍,减少了医生的竞争;最后,对许多医疗服务,消费者缺乏价格和技术方面的信息。 20、如何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建立规划的组织保障,推进区域卫生规划顺利实施;强化行业管理;规划卫生资源总量,调整资源布局和结构;完善规划实施的有关配套政策。

专利优先权-涉及法条汇总

涉及优先权的法条: 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条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 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申请人依照专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提交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应当经原受理机构证明。依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与该受理机构签订的协议,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过电子交换等途径获得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申请人提交了经该受理机构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要求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在请求

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要求优先权,但请求书中漏写或者错写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原受理机构名称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内容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与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中记载的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交优先权转让证明材料,未提交该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其在先申请未包括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申请人按照本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的简要说明未超出在先申请文件的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的,不影响其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二条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知识产权法复习重点重点讲义资料

知识产权法复习重点 注意问题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我国对驰名商标一般采取个案认定与被动认定方式。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商标法明确保护驰名商标,根据其是否在我国取得注册,给予不同的保护措施。 复习中注意掌握的问题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这是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其特征表现为: 1、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 2、识产权的专有性; 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范围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一部分第一条所界定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范围是: (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行使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标的概念 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有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位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它是表彰商品或者服务的一种标志,是一种识别性标志,是由经营者使用的一种标志。 商标的构成要素,2001年《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权的概念、法律特征 商标权,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所谓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商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卫生法学知识点复习总结.docx

课程构架 1. 基础理论 2. 卫生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 § 1绪论 一、 法: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 和。 二、 卫生法: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 为什么学卫生法? [1.明晰职业规划,主动提高职业技能; 高超的专业技能 严谨的思维习惯 微观上:个人从事医疗服务的必需2妥当的沟通能力 处事的应急能力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一.卫生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特征与原则(重点来了!重点!) 1、卫生法的定义: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总称。 对定义的理解:①、卫生法是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 、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③ 、卫生法突11!社会性而非阶级性。 2、卫生法的调整対象:①卫牛组织关系②卫牛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④.国际卫牛关系 3、 卫生法的特征:①同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②溶进大量技术规范 ③采用多种调节手段 ④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4、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健康权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原则, 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了解) 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 三. 卫生法的制定: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四、 卫生法的效力:(理解) J (1).在我国领域内 1、空间(地域)效力1 (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一一地方法 生效时间 2、 吋I'可效力 # 失效吋I'可 1、 宏观上: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决定q 2、 3、 .°、 §2卫生法基础理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需; 发展卫生事业的必需; 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必需; 提高卫生执法水平的必需

重要专利法条整理

一、权利要求书记载事项:《细则》19,20,21,22 第十九条权利要求书应当记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 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 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第二十条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 必要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第二十一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按 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和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主题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 (二)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 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性质不适于用前款方式表达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用其他方式撰写。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只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并写在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 从属权利要求之前。 第二十二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 照下列规定撰写: (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二、说明书:《专利法》26 上已有 《细则》17 第十七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该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技术领域:写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 (二)背景技术: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有

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法试题和参考答案解析.doc

1.下列哪个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 A.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B. 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C.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 国家知识产权局 【答案】A 2.2015年11月10日,张某与甲电子技术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之后,张某于2016年12月8日作出了一项与其在甲电子技术公司的本职工作相关的发明创造。那么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 甲公司 B. 甲公司和张某 C. 张某 D. 由甲公司和张某协商决定 【答案】C 3. 王某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2017年5月5日,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没有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登记。此后,王某又于2017年7月3日与刘某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17年7月14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登记。2017年8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项专利权的转让进行了公告。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 B.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3日起生效 C.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7月14日起生效 D. 该专利权的转让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 【答案】C 4. 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2017年7月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张某发出了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2017年8月4日,张某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登记手续,同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专利权进行了登记,并于2017年8月17日进行了公告,2017年8月24日,张某收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那么,张某的专利权应当自何时生效?

A. 2017年7月4日 B. 2017年8月4日 C. 2017年8月17日 D. 2017年8月24日 【答案】C 5. 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年满60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 代理机构 B. 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 专利代理人资格 C. 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能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D. 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答案】C 6. 专利代理人李某在代理过程中未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由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其所在的代理机构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 李某所在的代理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李某追偿 D. 李某的行为情节严重,由其所在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批评教育 【答案】C 7. 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下列哪种手续? A. 提出专利申请 B. 委托专利代理 C. 转让专利申请权 D. 答复补正通知书 【答案】D 8. 关于申请日的确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窗口直接递交的分案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B. 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法相关法律专利代理考试知识点

Chap1 专利法 1.专利一审管辖:省级政府所在地中级法院、开放城市的中级法院(最高 法指定)、经济特区中级法院 2.专利权的共有人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单独行使权利:可单独实施,可以普 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3.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认顺序:1)损失2)侵权人得利3)参照专 利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4)1万-100万 4.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5.指定许可的对象(推广应用):国有企事业单位、仅限发明专利。由国 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级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被指定单位需要支付使用费。6.向外国申请专利前需要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保密审查(专利法20 条)。保密审查的申请人未在4个月内收到意见通知,或者未在6个月内收到审查决定,可向外国申请。 7.二人同一专利同一天申请,协商确定,否则都驳回。 8.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作出专利 权评价报告。对申请日在09年10月1日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可作专利权评价报告,之前的作检索报告。国知局应在收到合格的请求书和请求费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9.对未授权公告的、已宣告全部无效的、已作出评价报告的提出专利权评 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 10.强制许可由专利局批准,强制许可可以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主要提供国 内市场。 11.地方的专利管理部门不能裁决侵权赔偿的数额 12.管理专利部门的行政级别:省级、设区的市 13.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 14.职务发明可延至退休后1年内做出。 15.职务发明的奖励,应在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发放,发明不少于3000元, 实用新型和外观不少于1000元,发明、实用新型每年奖励利润的2%,外观0.2%,许可他人实施奖励许可费的10%。 16.仅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的发明人可与单位约定权利归发明人。 17.专利权共有方转让权力份额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其他共有人优先 受让。 18.超过70岁不办法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超过65岁不能作为合伙人、股东 设立新机构。 19.专利代理人脱离专利业务1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20.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3人发起,资金5万以上,有限责任制5人发起, 资金10万以上,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有10名以上代理人,设立满2年以上,并通过年检。(新法已经删除资金要求,年检制度也取消,现在是年度报告公示)21.不能作为发起人的:作为另一代理机构的股东不满2年,受惩戒不满3 年。 22.合伙人应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 23.发明完成后,共有人不可单独提申请,但可约定。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14.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30.预防接种制度:免费,相互配合。 31.菌种、毒种:分类管理。

最新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提纲

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 条提纲

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一、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 ,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2018专利法考试试题解析

2017 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试题解析 (答案为标准答案,解析为个人表述仅供参考) 韩晓春 答题须知: 1、本试卷共有 100 题,每题 1.5 分,总分 150 分。 2、本试卷要求应试者在机考试卷上选择答案。 3、本试卷所有试题的正确答案均以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司法解 释和国际条约为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 均不得分。本部分含 1-30 题,每题 1.5 分,共 45 分。) 1.A 2.C 3.C 4.C 5. C 6.C 7.D 8.B 9. D 10.B 11.B 12.D 13.C 14.A 15.D 16.D 17.B 18.C 19.D 20.B 21.B 22.D 23.D 24.A 25.C 26.B 27.C 28.D 29.B 3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 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 31-100 题,每题 1.5 分,共 105 分。) 31.ABCD 32.ABD 33.ABCD 34.ABCD 35.BC 36.BD 37.AB 38.ABCD 39.CD 40.BD 41.AC 42.ABD 43.ABC 44.ACD 45.ACD 46.BD 47.ABD 48.BC 49.ABCD 50.ABCD 51.BCD 52.ACD 53.ABD 54.AB 55.CD 56.ABC 57.ACD 58.AD 59.BCD 60.ABCD 61.BC 62.AB 63.BCD 64.ABCD 65.ABD 66.ABCD 67.ABCD 68.ACD 69.AB 70.ACD 71.CD 72.BC 73.ABD 74.AC 75.AD 76.AB 77.BCD 78.CD 79.BCD 80.BD 81.BD 82.AC 83.ABC 84.BC 85.ABD 86.BCD 87.ABCD 88.ABD 89.ABC 90.ABCD 91.ABD 92.ABCD 93.CD 94.ABC 95.AD 96.AB 97.ABD 98.ABCD 99.ABCD 100.BCD 一、单选题 1、下列哪个机关依法具有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的职能? A.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B. 县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C.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 国家知识产权局 【答案】A

专利法重点概念

专利法复习整理 专利权,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习惯上,专利一词包含三种含义:1. 指专利权2. 指发明创造成果本身3. 指记载专利的文献 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是威尼斯制定的1474年 1944年5月29日国民党政府公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 专利权的特征:(1)无形性(区别于有形财产)(2)专有性(独占性、排他性、垄断性)(3)地域性(专利独立原则)(4)时间性(防止对技术的过度垄断)(5)可复制性(重复再现性,不具有物理耗损的共同消费性) 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专利法是一种主要的知识产权法。 专利制度是专利法律制度的简称,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即国家通过制订、实施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发明成果,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一种法律制度。 专利制度的基本特点1、法律保护2、科学审查3、公开通报4、国际交流 专利权的客体:即专利保护的对象,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 专利权的客体:相应地,专利就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只要是技术方案即可但有要求:1. 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 2. 要有实现的可能性3. 抽象的思想、自然法则、自然现象不可以申请专利 发明专利分为两大类:1、产品发明专利:只及于产品2、方法发明专利:及于方法及用此方法直接生产的产品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不保护方法。 专利的实质,发明人向公众充分公开发明的所有相关技术信息政府授权发明人在有限的时间内有限地垄断该项发明 申请人: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家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专利权人:指对国家机关依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享有排他性独占权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专利权人不同于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 发明人:我国把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完成者叫发明人 设计人:我国把外观设计的完成者叫设计人 注发明人、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专利权评估的要点及方法

专利权评估要求 专利权概述 专利权价值评估 专利权评估描述 如何对专利进行评估? 影响专利价值的几个方面 专利权概述 专利权价值评估 专利权评估描述 如何对专利进行评估? 影响专利价值的几个方面 专利权概述 专利释义 “专利”即是指专有的利益和权力。如此巨大的信息资源远未被人们充分地加以利用。 事实上,对企业组织而言,专利是企业的竞争者之间惟一不得不向公众透露而在其他地方都不会透露的某些关键信息的地方。因此,企业竞争情报的分析者,通过细致、严密、综合、相关的分析,可以从专利文献中得到大量有用信息,而使公众的专利资料为本企业所用,从而实现其特有的经济价值。 专利分类 1、发明专利 多数国家的专利法没有给发明下定义,可以认为,发明是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提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所以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2、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3、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专利权价值评估 专利权评估目的 一、专利权增资 1、解决了企业以全部货币资金出资的难度,可以腾出部分货币资金进行企业日常运转或继续研发新技术; 2、对于拥有知识产权但没有充足资金对其进行运作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可以通过与别人合资合作的形式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投入公司,公司法第27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从另一角度看,公司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最高为70%。也就是说1000万的注册资金本,我们可以用货币出资300(30%)万,利用无形资产出资700(70%)万,以此类推。实现对自己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和对公司股权的控制; 3、解决企业进行项目招投标时市场对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4、可以将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资本化。

2014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014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A.发明专利权授予先完成发明的人 B.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告授权 C.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是12个月 D.发明专利仅保护针对产品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答案C 题型:面型题 考点:发明的客体、申请、公布、授权和优先权 解析:根据A9的先申请原则,谁跑得快归谁,A错误;根据A39发明实审授权制,没经过实审怎么会授权,强局这么多部门喝西北风,根据A34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公布,B错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均是12个月,外观设计外国优先权期限是6个月,C正确;根据A2.2的定义,发明保护产品和方法,把方法给生吃了怎么行,D错误。 2、下列哪个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A.201120276239.3 B.201210233747.2 C.201330498971.X D.201290000806.5 答案B 题型:点型题 考点:专利号编码规则 解析: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死记硬背,根据《专利申请号标准》都是2003以后的专利,适用新编码规则,看第五位数字,1是发明,2是实用新型,3是外观设计,8是PCT发明,9是PCT实用新型,选B。

3、甲公司职工王某在执行本公司任务的过程中,于2011年1月20日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王某2012年6月1日从甲公司辞职。就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A.王某 B.甲公司 C.甲公司和王某 D.经甲公司和王某协商确定 答案B 题型:点型题 考点:职务发明 解析:A6规定执行本公司任务的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属于单位,辞职以前完成的,跟什么时候辞职就没有关系了,不要上当,选B。 4、下列哪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是正确的? A.手机 B.中型书柜 C.电子设备 第1 页共30 页 D.人体增高鞋垫 答案A 题型:点型题 考点:外观设计产品名称 解析:M1-4.1.1规定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等;(3)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人体增高鞋垫”;(4)附有产品规格、大

专利法重点、试题

专利法简答题 1.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条件10分 ●没有合法依据实施了侵犯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是 合法有效且在保护期内的、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合法有效的专利 ●非经专利权人许可 ●实施行为没有合法依据 ●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①依照权利要求书确认专利保护范围 ②准确界定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 ③将保护范围和技术特征进行对比,以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是否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全面覆盖原则(相同侵权: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技术 相同 ●等同原则: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本领域普 通技术人员能联想到 ●禁止反悔原则:在审查、申请、无效过程中,权利人已放弃的内容,不得在诉讼中重新 纳入专利保护范围 ●捐献原则:对于仅在说明书或附图中记载而没有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权利 人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法院不予支持 多余指定严格限制原则 自由公知技术抗辩原则 2.论述专利权的限制制度20分 专利法允许第三人在特定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一种制度。 答:(1)保护期与续展 (2)范围限制 (3)合理使用 (4)权利用尽 答:一、法律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一)权利用尽: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人不构成侵权 (二)在先使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条件:(1)两个以上主体合法拥有的发明创造相同,且其一取得了专利权。(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3)先使用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三)临时过境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4.此外,善意使用: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

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一、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2007年专利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2007年专利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1、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中应当符合下列哪些要求? A、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 B、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不得申请专利 C、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D、专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答案:ABCD 解析: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专利代理人调离专利代理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条: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专利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专利代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专利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综上,答案应为A、B、C、D。 考试大纲知识点: 第一章第三节二-二、专利代理人 专利代理人的概念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条件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条件和程序专利代理人的执业和业务范围专利代理人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2、申请人张某以邮寄的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寄出的邮戳日为2007年1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2007年1月21日收到了该申请。由于张某的疏忽,在邮寄的申请文件中未放入说明书摘要和说明书中提及的附图1、附图3。张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补寄了所缺的说明书附图,寄出的邮戳日为2007年1月22日,并于2007年1月23日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补交了说明书摘要。根据以上事实,张某的该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哪一天? A、2007年1月17日 B、2007年1月21日 C、2007年1月22日 D、2007年1月23日 答案:C 解析:

专利法重点法条精读

司法考试专利法重点法条精读(一) 第一章总则 「重点法条」 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意思分解」 关于授权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是不一样的,应注意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不可混淆。 1发明、实用新型的条件 (1)新颖性:在申请日前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为新颖性: ①没有同样的发明、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 ②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③没有同样的发明、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申请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发明(不包括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不丧失新颖性: 其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其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其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比之申请日前已有的技术: ①发明创造——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②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 2外观设计 只须具备新颖性:即: (1)同申请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和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不相近似;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 康。 2.中专1年7助理5年7执医,大专1年7助理2年7执医,本科1年7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 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 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 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 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 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 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 处。 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 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 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 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 于 。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 疾、 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 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 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 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 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 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 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 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 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7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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