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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思考

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思考
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思考

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思考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在今年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统计工作的主题。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统计法制的作用,更好地为“三个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是我们亟需探讨并在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本文试就在新形势下,有关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途径的问题,提些粗浅意见,以便与大家共同研究和探讨。

一、当前统计法制建设取得的成绩

当前,统计改革和建设进入关健时期,统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统计法制基础工作建设和统计法制建设也在不断得到加强,为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1、修订并公布了统计法律法规。2009年5月1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实施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方面的部门规章。2010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统计法治建设进程中又一重要里程碑,是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的新起点。

2、加强了统计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各级统计局都设置了统计法制工作机构或统计执法检查机构,承担宣传贯彻统计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和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等职责。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素质较高的统计法制工作人员或统计执法检查员,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了统计执法检查证,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

3、开展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各级统计局把统计普法作为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首要内容和基本任务,作为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统的重大举措来抓。近两年来,各级统计局以《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颁布为契机,立足统计普法宣传的实效,不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的形式,较好地实现了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从形式到实效的转变。持续开展了对行政、企事业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同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上街宣传统计法,结合统计业务培训、职称考试、普查宣传工作等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效果。

4、加强了统计执法检查。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建立了统计执法检查制度,每年在有针对性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同时,还进行统计巡查。按照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各级统计执法检查机构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执法程序,坚持秉公执法,严格统计执法纪律,搞好廉洁执法。在内部组织统计局各专业统计人员共同进行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了同人大、纪检监察、法院、法制、司法等部门的联系,使统计执法环境大为改善,执法力度明显加强。

5、依法治统取得明显成效。由于大力抓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加强了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治理统计环境,为统计改革和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一些以往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企业事业组织按照统计法的规定设立了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员,设置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健全了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各统计单位迟报、拒报的现象逐步减少,虚报瞒报现象得以有效遏制,从而确保了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发挥了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目前统计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统计法制工作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统计法制工作还存在某些不足,与“三个提高”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

1、统计法律法规还不够配套。一是统计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备和配套。为了搞准普查和其他统计数据,世界上不少国家都相继制定颁布了与统计法相配套的法律,如普查法、数据保密法等。而我国尚未制定颁布专门的普查法,开展普查的依据是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每次普查前国务院颁布的普查办法或条例,普查工作缺乏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统计法律法规与其他相关法律不够衔接和配套,法律法规条文之间有矛盾和冲突。例如,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办法或条例规定,普查取得的资料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超生必须交纳社会抚养费,《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公民必须依法纳税。因此,在人口普查中,流动人口中的超生者担心受到处罚而躲避普查登记。在经济普查中,个体工商户生怕补缴税费而瞒报营业数据。

2、基层统计法制力量仍较薄弱。一是工作量与人员力量极不匹配。由于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市、县统计局统计报表任务繁重而编制人员较少,大部分市州统计局法规科只有2-3人,县级统计局法规股只有1人,还要兼任其他专业统计报表工作。统计局的专业统计人员尽管通过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取得了统计执法检查证,但由于报表工作繁忙,难以顾及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统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欠缺,多数执法人员既非法律专业人员,也非计算机、财会等方面的人才,对相关专业知识缺乏。例如:缺少必要的财务知识,使得统计执法检查达不到预期的目的。随着统计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网上直报日渐形成,没有网络办案的经验,同时现代化办案工具、设备保障也不全,还要拿着统计报

表去对统计台帐,落后的办案手段也不适应统计工作的发展。在个别县级统计局中,由于受知识结构老化,业务能力较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缺乏创新意识,工作力不从心等因素的影响,法制人员的素质急待加强。

3、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任重道远。一是由于乡镇街道和企事业组织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对这一群体的统计普法工作将持续不断。二是近几年虽然通过全民普法教育工作的开展,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由于受经费、人员等因素的限制,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理解还远远不够,统计工作不为人所知。很多个体从业者根本不知道《统计法》,更不了解统计工作,在各种抽样调查或普查中不予以配合,这个群体的统计法制观念淡薄,对他们进行统计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任务重、难度大。三是普查中对普查对象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有些普查对象心存疑虑,对普查登记不配合。

4、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够。一是执法力量单薄。由于市、县两级统计执法检查机构人员过少,难以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二是执法环境欠佳。近些年来,各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治理“三乱”(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有的地方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要把检查方案报送经济环境治理办公室审批,少数统计局领导怕惹麻烦、触红线,抓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不够。三是普查执法不够。由于普查登记时间紧、任务重,对普查对象不配合、不如实申报普查数据的行为,基本上是采取耐心说服教育的方法,极少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和立案查处。

5、局部统计数据失真仍有发生。由于统计方法制度还不够科学完善,统计调查组织还不够周密有效,统计普法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统计执法监督还不够严格有力,再加上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如层层考核、指标量年年加码,考核一刀切、考核体系不健全等多种原因,致使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某些统计数据出现失真现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考核评价排名

的某些指标,如GDP、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率等,有些地方有攀比现象。二是部门统计的某些指标,如乡镇企业总产值,招商引资额、计划生育率等,有的地方有虚报现象。三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某些指标,如销售收入、利润等,有瞒报现象。四是普查和抽样调查的某些指标,如流动人口、超生人口、农民家庭收入等,有漏报瞒报现象。

三、对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建议

统计地位不断提升,统计方法制度不断完善,随着社会各界对统计需求与期盼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进一步确立依法统计的理念,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要牢牢把握依法治统的建设目标,坚持普法、执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统计法制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的全过程,紧紧围绕“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这个中心,努力确保统计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1、牢固树立“依法治统”理念。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颁布以后,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这是各级统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统计环境的重要前提。我们要从推动统计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谋划统计法治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系统工程,将其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一是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切实提高法律素养和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的自觉性。二是要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每个统计工作者都要坚持秉公执法,公正执法、廉政执法和文明执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三是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继续强化大局意识,使统计法治贯穿于统计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统计依法行政始终成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法治保障。

2、切实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要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全员法制意识,大力加强法制培训,通过案例剖析、案件评审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增强统计执法队伍能力。要倡导全员学法、懂法、守法、执法,营造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政执法和文明执法的良好氛围。针对当前统计执法人员兼职过多、统计法规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加强统计法规业务培训,对专兼职统计执法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同时要在县级以上政府统计机构内建立专门的统计执法检查机构,增配专职执法人员。要切实加大对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投入,努力创造和改善统计执法工作条件,提高统计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要提供必要的办案设备,如交通工具、录音录像设备等。要鼓励运用现代技术改进执法手段,提高统计执法效率。要进一步完善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工作奖励机制,表彰奖励查办案件绩效突出的办案人员,充分调动办案人员工作积极性。

3、着力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并及时更新统计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统计人员及负责人的变动情况,认真抓好统计人员的普法函授教育和培训。在统计业务培训、职称考试、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都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同时,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做到让普法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积极搭建各类宣传平台,让统计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单位,不断增强公民的统计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统计观念,自觉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要改变以往单纯发放宣传资料的宣传方式,以统计执法检查为主线,将统计法宣传、办理统计上岗证和检查资料的真实性、报表报送情况以及原始记录、台帐的建设情况紧密联系在一起,努力做到将统计法制意识融入日常的统计工作中。

4、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一是各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领导。组织统计系统内部取得统计执法检查证的专业统计人员,全力推进统计执法检查。把统计法制工作与统计专业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为专业工作服务,发挥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共同搞好统计执法工作。同时要坚持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二是各级统计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大力支持,加强与组织、纪检监察、司法、法制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推动联合执法,为统计法治提供有力的外部支持。通过联合执法,既增强社会公众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扩大了影响,又树立了《统计法》的权威,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要坚持执法检查“回访”制度。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实际,创新统计执法检查方式,转变执法理念,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回访”制度,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范被检查单位的统计工作行为,提高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和谐融洽的统计执法环境,达到“惩防并举,教育为主”的目的,确保统计执法效果。四是要对统计违法的典型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要敢于执法,善于执法,必要时借助新闻媒介,给予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以案释法,以法育人,扩大查案的影响力,从而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确立统计执法的权威。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答案 齐鲁先锋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试卷 [考试时限]:60分钟 [及格分数]:60分[考试说明]: 1、2005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正确 错误 2、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正确 错误 3、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要更多地采用自愿性的合约而不是强制性的命令来实现行政目标。 正确 错误 4、拿破仑执政法国时,制定了四大法典。 正确 错误 5、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正确 错误 6、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委员长召集。 正确 错误 7、法制建设的根基是执法者。

正确 错误 8、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正确 错误 9、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一个指导思想。 正确 错误 10、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正确 错误 1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少数服从多数 集体行使权力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平等原则 12、()根据新形势新经验,提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主张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 十六大 十六届一中全会 十六届二中全会 十六届三中全会 13、现行宪法是于( )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 1982年 1988年

1993年 1999年 14、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政府之间具有()。 隶属关系 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相互制衡关系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15、在我国,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表明()。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16、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因为这一制度()。 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7、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国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相互监督 18、2013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内容之一是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再保留铁道部。这项改革旨在()。

2019年关于统计法制的工作总结

关于统计法制的工作总结 一、认真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今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局全体人员、乡镇统计员,特别是统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并就新《统计法》的特点、亮点进行了讲解,使全局干部对新《统计法》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 二、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按照《乐山市统计局XX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结合《统计法》颁布实施,开展了XX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工业园新增企业的普法宣传,加大《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宣传力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法律培训,提高了全体统计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全面安排部署了3月份全国法制宣传月活动。并在县门街和工业园区设立了宣传点,提高全民法律意识。 三、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继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查询力度,制定了XX年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对41家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数据质量问题的2家企业和4家聘请、任用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单位进行了调查处理,确保了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质量。

四、做好统计"六五"普法启动和巩固"五五"普法成果 今年是统计"六五"普法第一年,我局借鉴"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加强了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制定了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开展了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五五"普法成果宣传。 五、加强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我局扎实开展了统计从业资格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专项执法检 查工作,并结合市统计专项执法要求,实施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的拥有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对清理中发现的无证统计人员要求必须参加今年的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对取得资格证已满两年的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县级培训。由于我局今年加大了统计从业资格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强调了统计基础工作必须做到"六有",组织新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58人,继续教育学习62人,所有乡镇统计人员全部报名参加学习,三上企业取得从业资 格人员达到95%以上,从业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六、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印发了《犍为县加强统计工作意见》,明确了乡镇统计站人员配置、硬件建设、工作制度等,县委、县政府将统计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评比。 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基础工作督查。为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我局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及数据质量检查工作。通过乡镇自查、政府复查,总体看,我县30个乡镇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比较扎实,

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市统计局、XX调查队决定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在全市推进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为保证宣传月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积极推动统计中心工作。 二、活动内容 1、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开展宣传工作。要围绕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和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等统计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地要紧密结合年定报任务布置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突出抓好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使广大企业进一步明确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觉抵制各种干扰企业独立上报数据的行为,自觉依法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认真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通过数据核查宣传统计、促进数据质量提高。通过“送法下乡”、“送法入户”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重要意义,增进社会公众对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理解以及调查户依法履行统计义务的意识,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认真组织好重要纪念日宣传活动。12月4日和12月8日前

后,各地要紧紧围绕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好各种面向社会的、以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中心工作为主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自觉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工作。 3、丰富普法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大众媒体,采取座谈会、讲座、征文、知识竞赛、展览等方式,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图片、开展有奖问答和法律咨询等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有效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精心设置统计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开设统计法制在线学习等,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借助移动电视、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创新统计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活动形式 1、12月4日和12月8日,在市、县区主要路段开展广场宣传,设置拱门、悬挂横幅,制作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展板,设置现场咨询台,派发统计普法资料等,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 2、利用统计年报会议和数据核查时机,积极宣传统计法,不断增强统计报表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3、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拟定宣传口号,制作宣传横幅,在宣传月活动期间广泛张贴、悬挂,并利用统计信息内外网开展宣传,报道各地宣传效果。

2020年XX部门X季度法治建设工作简报

XX 部门 X 季度法治建设工作简报(模板) 一、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情况 1 1 、主题宣传月学习情况 2 2 、专业专项法律法规学习情况 3 3 、规章制度学习情况 以上学习内容按当季实际开展情况具体写明学习时间、地点、学习目的、学习内容、授课人员、参与人员、学习效果等,报送附学习记录签字版,学习照片(学习照片上要有拍摄日期)。 二、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1 1 、主题宣传月活动情况 2 2 、法律“四进”活动情况 3 3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活动情况 4 4 、法治建设专题课开展情况 以上活动内容按当季实际开展情况具体写明活动时间、地点、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参与人员情况,活动成果等,报送附活动照片(活动照片上要有拍摄日期)的活动简讯。 三、合同管理 1、按季度开展合同台账建立,并做好统计、分析及自评。 2、本部门合同模板建立情况四、纠纷事项管理开展纠纷事项台账建立,并做好统计、分析和自评。 五、合规管理 1、做好本部门专业专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收集、汇总工作,并形成清单。 2、对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情况,按季度进行统计、分析和自评。 六、法律风险事件管理对发生法律风险事件和可能发生法律风险事件,按季度进行统计、分析和自评。 七、其他 XXXX 部门 XXXX 年 X 月 X 日 报送说明

一、报送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 2 日之前二、报送方式 国投罗钾签报公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分发至法律事务部,若有大文件,签报公文可以只挂考核自评表和简讯,其它可直接发即时通。 三、公示 法律事务部将季度汇总表在当月 23 日在“法治建设及七五普法工作群”中进行公示,有疑者在当日 4 4 之前反馈给法律事务部。

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 (一)各级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提高统计法治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把考核情况作为衡量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省局开展统计工作问责办法的论证工作,完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纠错问责机制,各地配合做好调研工作。省辖市局根据本地区实际,尽快促成地方人大、政府出台与《省统计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三)省局出台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统计法律顾问制度等。各地要强化问题导向,研究制定统计调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以制度为基础,规范统计行为,防范法律风险。 (四)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时,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五)省局拟规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各地要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办和上级统计机构报送备案。 二、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环境 (六)省局制定全省统计法治宣传“七五”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七五”统计普法规划并分解任务、落实责

任。省局着手编印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普法渠道、注重普法实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七五”普法工作。 (七)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结合全国农业普查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法开展农业普查营造良好氛围。 (八)利用专业年定报工作布置会议、联网直报平台、省统计系统在线学习平台、部门综合统计一套表数据处理平台等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加强日常普法宣传和统计重要时点普法宣传,组织策划好重要节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统计法治对外宣传力度。 (九)建立普法宣传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省辖市局每季度最后一天书面向省局报送本季度统计法治宣传具体实施情况。省局每半年反馈一次各地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对统计法治宣传薄弱地区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十)省局组织开展优秀统计普法作品评选活动。 三、运用多种手段,提高数据质量 (十一)围绕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实施本地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推广随机抽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加强对案件空白地区的检查指导。继续做好统计工作大检查工作。

加强法制建设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路政执法规范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国策、实施依法治路的需要。随着公路交通建设的迅猛发展,公路路政管理地位和作用日显重要,国家初步建立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为核心,其它法律法规和规章相配套的比较完整的路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路政执法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只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执法,我们路政执法才能正确行使好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利,保护好国家路产路权不受侵犯,树立良好公路路政执法权威和形象,赢得社会广泛理解和支持,做密切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实践者。因此,加强路政执法规范建设,是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发展,建设和谐公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一、路政执法规范建设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 路政执法规范就是适应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产生的执法规范,是法律、法规、规章在具体实施路政执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是路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执法职责工作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它应包括制度纪律规范、着装仪容规范、行为礼仪规范、文明语言规范、公示项目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文书内业规范、车辆使用规范等。路政执法规范建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山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及《路政管理规

定》等五个部令。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与此同时,路政执法规范建设还要依据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下发的规范性文件。 二、路政执法规范是依法治路、严格执法的突出标志,对提高路政执法工作效率和水平具有促进作用,是加强对路政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标准。 正确处理路政执法规范建设的两个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路政执法规范与严格执法的关系。路政执法规范与严格执法是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路政执法规范是基础,严格执法是保障,二者相辅相存,不能偏废其一。要做到既执法规范,又严格执法,必须通过各种方法、措施、形式和手段,加强路政队伍建设,帮助路政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法制观,提高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法制意识。 第二,正确处理好规范制度建设与具体落实到行动的关系。规范制度建设是基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克服法律、法规、规章对路政执法已提出了明确要求,没有必要再制订具体规范的错误观点。路政执法规范是结合我们具体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细化和具体化。规范的制定要全要细要便于操作。路政执法规范关键在落实到具体执法过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 发表时间:2016-11-22T09:51:28.7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18期作者:王磊 [导读] 在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做好的工作的基础上,指出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 450000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迫切要求。在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做好的工作的基础上,指出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做好的工作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些年来,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国家的法治状况并不理想,与国家事业相比,与人民期待相比,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多头执法,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突出,这些问题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只有认真研究和分析我国法制建设中急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将依法治国工作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完善立法体制 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依宪行政。要坚持依法执政,必须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立法是实行法治的首要环节。没有立法活动,就没有法律制度,就没有法治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并不意味着立法工作的终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适应这种新形势带来的新变化,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只能加强,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当前,行政执法仍然是法律运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仍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确保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严格依法办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三)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对司法制度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奠定了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保障了司法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作用和功能。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灵魂和生命线,是评价社会是否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准,更是检验是否实现依法治国、建成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司法是最终的、最具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能否做到公正司法,能否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现实社会中,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公正的社会形象。特别是最近几年暴露出的一些冤假错案,更是让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受损。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是司法机关的紧迫任务。 (四)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观念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重要的社会基础。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目前,我们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人民了解和掌握这个法律体系的内在特征、本质、形成的光辉历程、重大意义,真正熟悉法律体系的层次、部门规范及其各项法律制度,真正掌握法律的武器,自觉运用法律,监督法律的有效实施。只有积极推进法治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让每个公民都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使法律得到切实遵守,才能够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 二、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削弱甚至否定党的领导的倾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国的每个环节。同时,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坚持依法办事,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要真正懂得: 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律又是党执政的合法依据,社会主义法治是巩固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所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 (二)正确处理好我国法治经验与借鉴外国法治文明的关系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法律制度,是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历史传统以及所处地理环境紧密相关的。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适应中国的国情。我国是一个缺少民主法治传统、经济文化又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大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且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的国情条件下,如何建设法治国家,是一个历史性难题,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使法治建设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要求。 (三)正确处理好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非常艰巨,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和不懈的奋斗,必须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要着力解决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在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有些人为了尽早实现个人富裕,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有些地方为了发展,搞政绩工程,钻国家法律政策的空子,影响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有些地方则打着发展的旗号,不断侵害人民的利益;等等,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加以纠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如果现有的法律法规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来修改,绝不允许突破法律法规另搞一套。我们的法律体系是适应我国现阶段国情的,我们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果都是坚持民主法治的结果。没有民主法治就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丢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本身就是发展的应有之

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工作意见

关于加强法制建设工作意见为了提高全局执法水平,加强公安局法制建设,结合我局具体实际情况,现制定林口林业地区公安局法制建设工作意见。 (一)坚持立警为公,做到依法执政 局党组民主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坚持公正高效,做到依法行政 1、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2、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职权,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3、全面推进综合执法考评,行政许可行为规范、合法、便捷,行政效率明显提高,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案件。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5、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杜绝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 6、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公众查询方便快捷。

7、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突发质量安全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依法管理 1、全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严格依法管理,法制、纪检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3、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杜绝区域性质量问题的发生。 (四)坚持学法用法,做到依法办事 1、“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得到落实,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得到强化,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养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 2、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把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列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3、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村、送法下企业活动,利用“3·15”、“质量月”、“12·4”法制宣传日向社会广泛宣传质监法律法规。 确保“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二)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民主法治理论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重视和实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 一是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国家基本方略和全社会共识。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内容、以执法为民为本质要求、以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确立。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二是全民接受依法治国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治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是60年法治建设取得成功的重要条件:“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制到法治”,依法治国的精神理念得到传播和弘扬。依法治国在改变中国社会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人的观念,法治、民主、自由、人权、公平、正义等理念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融入人们的生活方式。 从1985年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5个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决定,并已连续实施了4个五年的普法规划。目前,“五五”普法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普及法律知识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国家公务人员。对普通公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目的不仅是要让每个公民知法守法,更重要的是让广大公民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国家公务人员,要求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更加自觉地依法办事;对于全社会,则要求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国始终强调普及法律知识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广泛开展“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活动,使法治建设融入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和公民的生产生活之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水平,实现学法和用法的结合。当今中国,普及法律知识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动。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先后组织了20多次有关法治的集体学习,对推动全社会特别是国家公务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举行了一系列法治学习,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集体学习法律知识已形成制度。 三是国家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 1982年宪法突出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从1954年宪法第三章改为第二章,放在更加显著的位置。2004年修宪,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成为宪法原则,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宪法和法律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规定县、乡两级人大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

2018继续教育加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国2试题及答案

2018/6/29 下午8:27:42 考试时长: 90分钟 已用时间: 00:12:35 剩余时间: 01:17:24 时间限制:90分钟 离考试结束还剩 1小时 17分 24秒 (到时间后将自动交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 1.()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最高的法律效力。 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3.依法治国主要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关键词上,“三个关键词”不包括哪一项()。 A.道路 B.体系 C.全面 D.法治 4.()报告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答案待确定,已排除C) A.十六大

C.十八大 D.十九大 5.我国应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法队伍。伍的特征不包括() A.情重于理 B.敢于担当 C.执法为民 D.信念坚定 6.()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法工委内设立法规备案审查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备案审查职责提供服务 A.2004年 B.2005年 C.2014年 D.2016年 7.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是() A.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B.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C.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D.以上都是 8.简政放权主要是向()放权。(答案待确定,已排除A) A.地方 B.社会 C.市场

9.()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A.服务大局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11.民法典的编纂分几步走() A.一步 B.两步 C.三步 D.四步 12.《民法总则》施行后,《民法通则》将会() A.废除 B.无效 C.被合并 D.有效,但新法优于旧法处理 13.法治保障体系所包括的()因素都属于典型的刚性约束条件。没有下列哪一项() A.队伍 B.经费 C.技术 D.文化 14.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到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是()。

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doc

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XX年上半年法制建设总结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离石分公司 XX年上半年度法制建设总结 为了扎实开展法制建设工作,我公司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地电公司、市委区委工作目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依法管理各项事务,积极探索合法、合规的管理模式。现将上半年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1、健全制度 年初,在征求了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列入成册,下发到各个基层班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制度办事,同时健全了考核机制,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2、强化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OA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强化了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升了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是在学雷锋青年志愿者上门服务、“5.12”“抗震减灾、“3.15”等活动中上门上街宣讲安全用电的相关知识。 3、依法治企,提高公司采购环节的透明度 在公司物资采购环节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框架招标、OA公告全职工推举的方式做到了采购环节的透明化、

公正化。 二、存在问题 一是职工懂法意识还不够,法律知识欠缺,需要继续加强培训教育。二是法治创建活动宣传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创新不够,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改进。 三、法治创建工作今后的打算 我们将按照集团公司、地电公司、市委区委的总体要求和布署,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着力在信息收集、信息报送、深入开展学法培训、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突破创新等方面狠下功夫。利用法律的途径,透明各个采购环节,确保法治建设活动深入扎实推进,能够真正的做到依法治企。 篇二:XX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燃气分公司 XX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分公司始终把创建民主法治社区作为主要奋斗目标之一,围绕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效的工作,把为职工做实事、做好事、“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使企业民主法治建设工

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一年,为了做好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教育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国家×××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1年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统计工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从11月中询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一)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级统计局要围绕“四大工程”的推进,结合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发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统计咨询服务等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企业配合推进一套表制度、联网直报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搞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各级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以传播统计法律知识和“四大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讲座,举办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张贴宣传材料等方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大力推进统计法“七进”,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统计法,自觉维护自身在统计工作中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统计法制征文活动。国家统计局将通过《中国信息报》开展征文活动。征文活动以“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建设”为主题,反映统计法制工作在推进“四大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未来发展。各级统计局要组织广大统计人员积极参与,做好征文的组织推荐活动。投稿作品将择优在《中国信息报》上刊登,并在中国统计信息网转载。 (四)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中国当前法制建设现状

中国当前法制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邓小平提出来的,其基本内容以十六字予以概括,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由此可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法制建设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而使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至此,中国在经历了两千年的人治之后,终于抛转航舵,朝着法治的目标迈进。然而,回顾建国以来中国法制建设所走过的曲折历程,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这仅仅只是个良好的开端,面向新世纪的中国法治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曲折历程 在中国,现代法治思想是在新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础上,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西方各国法治化道路的成功经验,总结我国法制实践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逐渐确立、发展起来的,其间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历史进程。建国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经历了曲折、复杂的发展历程,可概括为以下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法制初建时期(1949.10—1956.9) 这一时期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首先表现在立法工作取得巨大成就,制定和颁布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于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据宪法,国家先后制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的五个组织法等基本法律。在法制原则和制度建设上,确立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人民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等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和公开审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者:李国旗 来源:《求知》 2019年第9期 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百年梦想。早在20世纪初,梁启超就曾提出在中国何时能建成法治国家的历史之问。1997年,党的十五大不仅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还第一次明确提出 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 想新战略为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进程明显加快,正在预设轨道上稳步前行。 1.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 终把法治建设置于重要地位。进入新时代后,我们党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上,不仅对全面依法 治国进行了科学的顶层设计,还明确了其总目标,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确定之后,人民群众更关心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间表。对此,党 中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这是我们党代表人民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作出的庄严政治承诺和战略安排,也是对 梁启超的历史之问作出的明确回答。为使这一重大战略安排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实现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要始终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 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原则作为统领,加快研究 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以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子规划,以科学规划保证法治国 家战略目标如期实现。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问题决定了中国法治的建设方向和法治国 家的命运,如果道路方向出了问题,法治建设很可能事与愿违,甚至与法治国家的目标越走越远。那么,中国人民要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呢?经过新中国成立后几十年的艰辛探索,我们逐 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尽管现代法治源自西方,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国家只能 照搬西方法治道路模式。其实,中国延续几千年的文明史,始终有自己的国家、社会治理逻辑,如在强调法制的同时,更强调道德教化作用,注重官员道德操守等。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非凡成就,这些成就并不是完全照搬西方模式所取 得的,而是由党提出并在党领导下取得的。所以,历史经验和实践逻辑都说明,法治道路和模 式的选择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对此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目的是要保障人民权益,早在2004年修宪时就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因此,法治建设要始终不能忘 记这个“初心”,把人民利益作为法治的终极目标和动力来源,在立法时力求获得最大社会共识,实施法律则要遵循法的精神和原则,并注重提升全社会的法治素养,努力做到形式法治和 实质法治相统一。这一法治道路还有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比如,从2017年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到2019年实施的《天 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都是坚持德法共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地方立法的积极 举措。 3.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我们党提出的具有 原创性、时代性的概念和理论之一,其中蕴含着深刻丰富的含义,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 法等各个环节,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针对改革开放之初法律极不 完备的现实,当时将法治建设重点放在加快立法方面,经过努力,至今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 现行有效的法律达272部。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强调法 的实施和保障,更加强调法治建设的均衡发展。特别是将“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 系之中,形成多轨制的制度体系,对国家治理体系有着深远意义。为保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

1.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区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的通知》的各项要求我区对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评分数为98分(见附件《龙岗区统计区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自评分数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把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明确提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并就如何加强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方法做了制度性安排,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不断规范工作分工及职责,并安排有关人员专门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一)坚持制度管人、管财、管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规定,我区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共财政预算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政府权力的运行,从源头防范风险。 (二)严格制定、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 本年度,我区根据统计工作实际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起草制定一项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区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我区开展了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评估清理工作。根据文件实际施行情况申报保留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2件规范性文件失效,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现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估,促进了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通过建立制度,文件制定程序日趋规范,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形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的长效机制,实现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 二、行政决策情况 根据我区行政决策工作制度要求,我区严格落实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决策过程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并依法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事项从合法性、必要性等方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求是》杂志2015年第一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党既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又要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依法治国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这是我们的制度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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