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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5-1)

填表说明(5-1)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

三、企业应协助申请人办理注销申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申请人办理有关注销注册手续;

四、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五、申请注销注册者应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六、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七、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汇总表(5-2)

制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日期:年月日

级建造师注销申请操作流程参考模板

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操作流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 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 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当地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二)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人员,同样可以申报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备案注销: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备案注销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备案注销: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在网上备案注销。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本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仅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5-1)

填表说明(5-1)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 三、企业应协助申请人办理注销申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申请人办理有关注销注册手续; 四、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五、申请注销注册者应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六、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七、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汇总表(5-2) 制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日期:年月日.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 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当地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二)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人员,同样可以申报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不收取费用。 .

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

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 出guo为大家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图》,更多一级建造师相关资讯请关注的更新! 1、《一级建造师初始(增项)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增项注册还需提供注册证书 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和印章上交。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若申报人员不是在原获取资格单位申报注册,还应出具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背面写明姓名及单位贴在附表2照片纸上)。 申报材料第2、3、4、5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面(见附表1)。 7、汇总表网上自动生成打印一份单独提交。 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

三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1、《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 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资格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及印章上交。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验证后退还)及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与原注册单位解聘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注册单位同意变更注册的合缝介绍信并加注省建设厅建管处 意见。 6、申报人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两张贴在申请表上。 申报材料第2、3、4、5部分应装订成册作为申报材料附件,并做封面(见附表1)。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申报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及完整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销及完整注册流程 1、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 2、区县住建委初审; 3、市住建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复审并开具受理单; 4、申请移交住建委注册中心,证书注销成功。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一)、5个工作日。 (二)、复审、备案注销: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备案注销主体是注册 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备案注销: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在网上备案注销。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 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 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当地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二)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人员,同样可以申报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详细流程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详细流程 1、登录北京市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2、如果你是个人提出申请,则需要个人先登录系统个人版用户入口页面,在里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则需要企业先登录企业版用户入口页面,填写《注销注册申请表》,然后保存。 3、个人申请注销注册的,填写完成后,通知企业登录,查询和确认个人提出的注销注册申请并点击上报。如果是企业提出注销注册的,则需个人登录,进行确认后,由企业再次登录上报。 4、企业上报成功后,由企业打印一式两份带有条形码的注销注册申请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个人要在办理窗口现场签字,不能提前自己签字。――(需公司准备) 5、由企业出具《解骋证明》或《解聘协议》,参看附件1,最好再备两份。用来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解除。需要注意的是拿着到期的用工合同是不可以的。此证明一式两份,需加盖企业合同专用章(建议再准备两份盖企业公章的)。――(已准备,需盖章) 6、两份企业法人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这个朝阳区建委要求必须有,参见附件2;――(已准备,需盖章) 7、申请个人需写一份《申请书》,参见附件3。要简洁明了,不需要太长,写清楚自己要注销注册就可以了,把工作的过程大略写几句即可,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已准备,需盖章) 8、如果你的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工地上使用过,那你还需要写一份《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且你所注册的工程项目已经完工,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9、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其中注册证书复印件两份,盖企业公章,盖本人建造师章;――(已准备,需盖章) 10、首先要到注册企业所在的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大厅施工企业资质窗口办理,由办事人员签字盖章留存一份《注销注册申请表》、《解骋证明》、《申请书》,如果有《建造师证书使用情况说明》也需留存一份。 11、然后个人带着剩下的一份《注销注册申请表》、《解骋证明》、《申请书》和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到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共服务办事大厅办理。 12、一般受理后15日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注销情况了。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办理流程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办理流程 记录一下,一是感谢“大家论坛”上的众网友,提供的参考资料详细、周全;二是感叹海淀区建委工作效率高,办事程序简单、快捷。希望能为办理二建注销的同仁提供参考。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办理流程如下: 1. 登录“北京市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用户 点击“注销注册”——原因:已与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关系(就选一个,选择项多了可能提供资料更多)。 点击:保存。可能无法显示办理状态,不过可以通过系统界面的“网上答疑服务中心”,询问办理程度,答复还比较快。 2.企业登录“北京市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用户(电脑插上企业密码锁); 点击“注销注册”——勾选人员——点击“上报”; 点击查看并打印“注销注册申请表”(带条码),企业法人签字及盖章。 3.“解聘协议书”按照建委网站要求填写,可参考附件1. 4.带上以下资料前往区建委办理 (1)原件: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2)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企业盖章及签字; (3)解聘协议书,一式两份,企业盖章及签字; (4)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企业盖章及执业印章盖章。 5. 待工作人员核验后,在“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一栏签字及盖章,签收一份,退回一份。带上签字及盖章的文件去市建委窗口办理(北京政务中心)。约一周后查询办理成功。 注意事项: (1)提交所有资料都要盖上企业公章。 (2)以防万一,所有资料准备一式三份,留一份备用。 (3)最重要的还是要与注册企业良好沟通,有利于快速办理系统注销。 (4)各个区建委的要求不尽相同,可致电或前往咨询办理。

附件1 解聘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于甲方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目前已与甲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要求办理了甲方规定的离职手续,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以下事项无异议: 1.甲乙双方与年月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乙方已经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并按要求与甲方进行了工作交接, 双方无异议; 3.甲乙双方没有未了结的纠纷及债权、债务关系; 4.甲乙双方已经无劳动、财务关系; 5.乙方没有在甲方承建的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 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自9月1日起,我省二级建造师均采取“无纸化”、“不见面”审批模式。企业需先申请开通“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账户,登录后在建造师模块下进行相应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 一、初始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4)学历证书;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7)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并

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3)公告过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注册证书;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河南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注销的详细流程

河南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注销的详细流程 根据建设部《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建〔2007〕142号)规定,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和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印章遗失破损补办等,按以下要求办理: 一、注册申报程序 第一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属于省政府确定的35个扩权县(市)的,申请人也可以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具备受理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但企业不得分别向省辖市和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提出注册申请。 第二条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8295746.html,)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三条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注册二级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四条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和我厅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点击下载;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省辖市或扩权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流程 1、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 2、区县住建委初审; 3、市住建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复审并开具受理单; 4、申请移交住建委注册中心,证书注销成功。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一)、5个工作日。 (二)、复审、备案注销: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备案注销主体是注册 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备案注销: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在网上备案注销。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 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 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 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申请人的申请表必须是在当地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否则不予受理。 (二)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证书的人员,同样可以申报注销注册。 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不收取费用。

一级建造师注册及流程

一、初始注册 1.申报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申报后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申报后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 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由于继续教育事项暂停,暂无此要求) 2.申报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同时申请两个专业以上,若其中包含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3.申报流程 (1)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简称“部系统”)填报:

①在“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8295746.html,/CocHelper/JzsGrcszcbdb.html)填报相关信息,生成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文件; ②企业系统管理员将个人初始注册申请数据导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填写好相关信息后点击上报,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接收表(1-3)》; (2)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简称“省系统”)填报,上报数据后打印《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 (如在外省考取一级建造师资格证并在省系统内查询无结果的人员,需先带身份证、资格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备案,备案完成后按照流程申报) (3)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关原件报送至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 (4)经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审批过的有关材料可以由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统一报送,也可以由企业自行报送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便民服务中心建造师窗口; (5)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材料,将报送至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审批结束后会在中国建造师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8295746.html,/)进行公示和公告; (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后合格人员的注册证书,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并下发至各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交通厅、水利厅、农林厅、通信管理局企业携带单位介绍信(主管部门盖章)和一张一寸照片,至银城广场A座8楼13号建造师窗口领取),具体通知及名单发布于“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北京《二级建造师》-注销-流程

北京二级建造师注销手续(亲身经历)近日,去办理北京二级建造师注销手续,手续简单,但是要求的资料和网上不同,白跑了好机会,所以写下流程,免得大家浪费时间。 1.使用企业锁上报注销信息,打印申请表(两份),一定要记住,打印4份,两份盖章了,剩下的作为备用,以免建委说章不合格。 2.解聘协议,北京建委对此有严格的要求,一般的解聘证明是不行滴,详细解聘协议见附件1; 3.企业法人委托书,这个朝阳区建委要求必须有,格式见附件2; 4.身份证复印件至少两份,盖企业公章; 5.注册证书复印件至少两份,盖企业公章,本人建造师章; 6.解聘协议最好复印两份,盖公章 7.法人委托书最好复印两份,盖公章 8.身份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章的原件 携带上述材料到企业注册的区县进行办理,朝阳区应该是最严格的,其他区县相对宽松。

附件1解聘协议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于甲方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目前已与甲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要求办理了甲方规定的离职手续,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以下事项无异议: 1.甲乙双方与年月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乙方已经完成甲方安排的相关工作,并按要求与甲方进行了工作交接, 双方无异议; 3.甲乙双方没有未了结的纠纷及债权、债务关系; 4.甲乙双方已经无劳动、财务关系; 5.乙方没有在甲方承建的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所承建的建设工程 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委托书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公司办理(身份证号码:)的二级建造师注销手续,请协助办理。 委托人(公章): 年月日

建造师(一二级)注册条件(初始、变更、延续、增项、注销注册等)和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聘用企业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五)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七)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建造师初始注册执业满一年后方可变更注册,变更后一年内不得再次变更注册)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新聘用企业缴纳的近一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六)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建造师(初始、变更、增项、延续、重新、注销)注册所需提供资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份(公路、水利水电专业3份); 2、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学历验证;(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路、水利水电专业2份,其他专业1份) 3、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变更注册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原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劳动合同; 3、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增项注册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2份(公路、水利水电专业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劳动合同、增项专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路、水利水电专业2份,其他专业1份)

3、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文件。 延续注册 1、《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 重新注册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2份(公路、水利水电专业3份); 2、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学历验证;(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路、水利水电专业2份,其他专业1份)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注销注册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符合《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四条二级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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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6-1) 编号: 姓 名 性别 电话 电子邮箱 近期一寸 免冠彩照 身份证明 身份证 □ 军官证 □ 警官证 □ 护照 □ 证 号 原注册编号 原证书编号 失效或不予注册、 被注销注册日期 年 月 日 失效或不予注册、被注销注册原因 □ 聘用企业破产的; □ 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 聘用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 聘用企业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 □ 聘用企业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 已与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 依法被撤消注册的; □ 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 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 年龄超过65周岁的;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现 聘 用 单 位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工商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企业类型 施工□ 勘察□ 设计□ 监理□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企业资质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资质证号编号 企业资质专业类别 资质等级 资质证 号编号 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专业类别 取得 方式 证书编号 签发日期 申请重新 注册专业 继续教育情况(逾期注册) 必修课(学时) 选修课(学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其它注册情况 注册证书名称 证 书 编 号 不予注册情形 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规定不予注册情形之一。 本人对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聘用企业意见 我单位聘用的 同志, 聘用合同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其申报材料真实,同意该同志申报重新注册。 负责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初始注册流程 注意:建设部和建设厅两大一级建造师注册网站都注册才行。 (一)建设部网站注册 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 下载个人版信息填写系统,填写信息后保存至桌面。 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下载地址”,在“[下载地址一]、[下载地址二]、[下载地址三]中任选一个,点击下载——下载后,安装。然后点击“开始”——程序——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一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好个人信息——保存至桌面。 文件名为“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姓名-日期” 企业登陆,调入该建造师信息,并上报省级。 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插入企业“资质身份认证锁”——企业版用户、“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窗口的左上方有:“初始注册——注册审查”——点击后,在窗口右上方找到“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浏览”——找到刚才填写的个人版建造师信息“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某某某(姓名)-日期”——上报文件。 上报完后,关闭弹出的窗口,即可看见刚刚调入的建造师信息——点击“审查”、“打印草稿”,——打印出来后仔细看看没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则点击“删除”,在个人版修改后,保存,再重复上述步骤,导入个人申报信息,审查。若正确无误,就点击右上方的“上报”,这样就上报省级了。 在“申报状态”中选择“全部”——找到刚才上报的人员——点 击“查看”——在弹出窗口中点击“打印”——此时打印出来的“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上面带有条形码,打印三份,省建设厅要两份,自己公司存档一份。贴上照片,让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负责人都签字,并盖公司公章。 (二)在建设厅网站注册 登陆自己所在省份的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个人注册 点击“进入”——点击登陆窗口的下边的“执业师账号登记”——填写身份证号、邮箱、用户名、毕业院校等信息(一定要填写完整,建议用户名用《执业资格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即为建设

2017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及详细流程

2017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及详细流程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已于2018年1月26号公布,根据往年经验来讲,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大概是在成绩公布后3个月左右,也就是说,2017年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领取时间是在18年的3-4月左右。 当然证书领取的具体时间还要以人事考试网发出的公告为准,各个省市可能略有差异,但相差不大。 证书领取信息一般也是由人事考试网发出。 一级建造师考试证书领取方式 ①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②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证书领取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代他人领取成绩单则需携带他人的准考证或身份证。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证书注册流程 1.申报注册 1、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2.注册期限 1、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3.一级建造师考试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资料审查 5.结果公示 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建设部审批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部。 建设部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 6.注册证书发放 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 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办结10日内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汇总表》报建设部备案。 7.证书样式 注册证书采用墨绿纸制材料,形状为长方形,长124mm,宽87mm,由建设部统一印制。

2020年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 导语: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 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同时,考虑到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了二级建造师,以适应施工管理的实际需求。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 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 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 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 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 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师转注册流程

建造师转注册流程 一级建造师是全国统一的可以全国范围内的建筑单位注册,有一级建造师资格证的朋友也经常会遇到需要跨地区跨省级转注册的 情况,因为这个转注册的手续还是有些麻烦,很多建造师朋友也不是很清楚。将一级建造师转注册流程跟大家说明一下,以期能对有需要转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朋友们有所帮助。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要转注册首先要符合的前提条件有: 1、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时间。 2、如以经是转注册过的则一年内不可以有两次以上的转注册。 3、原注册单位要同意变更转出。 4、没有建设部的其它证书(如:监理、造价)证书注册在原聘用单位。 5、在原单位的注册证书和执业章要已拿到。 6、原单位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变更转出。 7、要有新的注册接收单位。 二、满足以上条件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可以实施变更转注册程序 由建造师本人登陆进入中国建造师网.coc.点击进入"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再点击进入"个人版块申请变更"这里要输入持证建造师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资格证号,登陆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0)进入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注册登录入口在建造师级别 里选择一级建造师,点击登陆后看到左侧选择项中,选中变更注册并点击,页面出现个人信息,此时在下面出现带有两个方格的选择项,

点击聘用企业变更出现了建造师在原聘用单位的注册信息,这时看页面有一项:现聘用企业后有蓝色字体的"请选择.."三个字,点击请选择后会跳出一个对话框,这时你输入要转入的现聘用单位的全称,点击查询后下面出现带有圆型选择号的企业名,点击圆型符号后点确定,就可以看到现聘用单位的信息了,最后点保存,个人申请就完成了。 三.完成个人申请后,有原聘用单位通过自己的密码锁进入自己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企业版,点击要转出建造师姓名,并同意调出,后点击保存。 四.原聘用单位同意调出并保存后,现聘用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企业版中,就出现了转入建造师的个人信息,现聘用单位点击转入建造师姓名,同意调入后点"上报"这时电脑会自动生成一张带有条形码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现聘用单位打印两份,每份两张,用A4纸打印后寄给建造师本人。 建造师要寄给现聘用单位盖章的材料有 1.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执业道德证明 2.建造师本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建造师本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4.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建造师本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6.建造师本人的职称证复印件 五.现聘用单位要寄给建造师本人去当地主管部门批准盖章的 手续有

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建市[2007]10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部制定了《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四月十日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为规范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部)为一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部门负责全国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核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条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cc8295746.html,)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七条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附表1-3)、《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企业申请人)》(附表1-4)、《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汇总表(专业)》(附表1-5)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建设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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