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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妇产科护患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探讨妇产科护患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探讨妇产科护患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护患冲突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浅谈护患冲突的原因及防范措施探讨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护患冲突原因及防范措施,建立和谐、安全的健康环境,内容摘要:建立良好的职道德。护患冲突频发的原因何在,如何解决护患矛盾、避免护患冲突。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护理管理、业务素质、沟通障碍及违反护理规章制度,是产生护患纠纷的根本原因。应不断加强护士的文明修养,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水平,改善融洽的护患关系不仅能取得服务态度,加强护患沟通是减少和防范护患纠纷的根本所在。双方的密切配合与合作,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及患者满意度,而且能增加护患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生活水平和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医护人员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建立和谐、向上、互动的护患关系,已成为做好护理工作的基础。近年来我国法律制度的健全,公民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对医疗服务要求的增高,医疗纠纷已经逐年上升,致使护患关系日益紧张,护理人员一旦侵犯了患者的权利,不管其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可引起护患纠纷。因此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防止护患冲突的发生,需为 【1】。患者提供一和谐的康复环境,还可以最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防患 于未然我院是一所街道卫生医院,根据近几年来我院科学地分析现存和潜在的护理安全隐患,要想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首先要分析造成护患关系的症结所在,坦然面对不要回避护患冲突的根本原因,根据护患冲突的影响因素、行为表现,提出防范措施,以便有效地调控护患关系减少护患冲突的发生。 护患冲突发生的原因分析一、患者因素1.1.1 病人文化素质的影响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患者维护权权利的意识和要求提高,对健康关注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在疾病诊治的同时,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对护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以及护理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患者的文化程度、自身修养、社会职业、素质高低参差不齐,对病情的转归认识及反应、处理不同,易发生冲突。一些 患者对治疗的期望过高,一旦发现与预期不符,甚至病情发生恶化时,会产生较强的不满情绪。特别是无业阶层、年青酗酒者容易起冲突。 1.2 病情对病人的影响一些慢性疾病的治疗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患者与家属会承受巨大的经济和精神两方面的压力。疾病的痛苦,陌生孤独的环境,同室病人的呻吟导致的不安,部分家属就会对医务人员对分的挑剔,将压力转嫁给医务工作者,希望得到医护的周到服务与关怀。 1.3 对医院技术与认识的不足有些人认为医院属于很好的福利事业单位,患者将就医、护理治疗行为简单理解为商品买卖行为,无视医疗、护理治疗工作是高技术、高风险和有诸多不确定因素的一门科学,对治疗诊断不满意某些疾病诊断不清,住院时间过长,切口愈合不佳,晚期癌症患者治疗效果不满意,患者和家属往往已存在不满情绪,当护士言语不当或操作失败时就很容易成为出气筒,引发冲突。有时难以满足病人的要求:我要大床,我要单独居住,我不要这床号,我要检查治疗快,我要某药等。对医疗费用上涨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个人承担医

从法律角度谈医疗纠纷的防范跟处理

从法律角度谈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随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举证责任倒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实施,医院面临医疗纠纷的压力加大,赔偿数额增大,作为社会矛盾终端的医院,如何建立一套运作良好的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机制,能使医院及其医务人员从纷繁复杂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安心从事医疗活动;如何有效地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几年来一直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一个热门话题和亟待解决的难题。课题组成员通过对适用医疗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总结分析,归纳出医疗实践中容易触犯的法律法规;通过对广东省各部属医院、省直医院近3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例进行总结分析,归纳出引发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找出医疗活动中容易发生医疗纠纷的薄弱环节,从法律角度提出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1医疗纠纷现状、原因及其法律特征 1.1医疗纠纷的现状目前国内医疗纠纷出现纠纷数量增多、赔偿额上涨、性质恶化的情况,呈现发生纠纷医疗机构级别高、司法介入多、患方提起多的特点。中国医师协会2006年调查了114家医院,发现医疗纠纷数量以倍速级增长,2005年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30起,2006年增加到66起;赔付金额上涨,单起医疗纠纷最高赔付额为92万元,平均每起医疗纠纷赔付额为10.81万元,三甲医院医疗纠纷赔偿费平均达到100多万元。2001年北京医师协会对71家二级以上大中型医院调查结果表明:3年来共发生殴打医务人员事件502起,其中致伤致残者90人,影响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事件1567起,病人欠费达1.5亿元。广东省有关部门的调查统计显示:2005年全省共发生医疗纠纷1709起,2004年1370起,2003年1102起。

产科护理风险因素分析及管理对策

产科护理风险因素分析及管理对策 陵水县人民医院妇产科杜小燕 在医院医疗护理中,产科护理工作具有纠纷多、风险高的特点。在产科护理工作中,胎儿及产妇的高危因素较多,且病情变化快,多危及母体及胎儿的生命安全,故护理管理者应对产科风险因素进行预见性识别,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确保母婴安全,避免护患纠纷。本院在产科护理工作中实施了护理风险管理,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产科在2014年11月~2015年07月收治的2800例产妇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入院先后顺序,分为对照组(2013年10月~2014年4月)和研究组(2014年5~10月),各1400例。对照组年龄22~39岁,平均年龄(26.8±4.7)岁,研究组年龄23~40岁,平均年龄(27.6±5.2)岁。两组产妇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按照常规方法进行护理,包括为产妇提供整洁、干净的病房环境,常规健康宣教,基础护理等。研究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增加护理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护理风险管理。护理风险管理内容具体如下。 1.2.1提高护理人员综合素质 产科护理人员除了要参与院内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外,还要参与科内每月开展的操作技能培训及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产科专业知识、国内外先进护理经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授课老师由经验丰富的助产士担任,年轻护士可在课堂上提问和相互交流。授课形式灵活,每月组织一次考核,对于未达标者,需补考,并将考核成绩与个人绩效直接挂钩。另外,还要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护理风险预见性教育,让护理人员意识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强化其风险意识。 1.2.2健全护理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产程管理指引、产科技术操作流程、分娩接产流程、差错事故报告防范等风险管理制度。科室定期组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母婴保健法》及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让广大护理人员学会维护产妇权益及自我保护,从而在工作中始终将母婴安全放在第1位。 1.2.3合理分配人力资源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规定

专业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2018版修订稿)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有力地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全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进行第三次修订。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及时亲自参与事件处理,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力争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内,并将调查处理经过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三)在上报医务科的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纠纷有关的全部病史资料。若患方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

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史及实物均保存在医院。 (四)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负责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及家属答复、解释。 (五)对于重大纠纷或医疗事故,应组织院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院内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专家组(具体人员见附件)进行讨论,确定事件性质,明确主体,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并及时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六)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讨论,提出科室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做好科室相应文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科。根据调查结果及科室意见,由医务科拟定初步处理方案。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共同进行。当事人应适时介入,特别是在处理与反映情况有较大出入事件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参与解答病人及家属所提问题。涉及到对病人进行经济赔偿时,科主任应参与赔偿数额的最终商定。 (八)医疗纠纷病例的尸检、申请医学会鉴定、协议公证及法院应诉等事宜,由医务科牵头,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参与。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

(整理)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作者:张丽华,袁瑗琳作者单位:赤峰市复员军人精神病院,内蒙古赤峰024006 近年来,随着医学知识的普及和人民法制观念的增强,患者(包括家属)维权意识日益提高,病人对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对医疗活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加以重视,就极易使矛盾激化,从而导致护患纠纷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常见的护患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不断规范护理行为,加强护患沟通,制定防范措施,从而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 1 临床常见的护理纠纷的原因 1.1 护理人员法制意识淡薄护士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自身行为和各项技术操作,均有可能涉及到潜在性的法律问题,由于护士与患者接触的机会最多,较容易发生侵权行为。 1.2 服务观念滞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服务对象在变化,人们对健康越来越负责,追求更高水准的生命质量。不仅对护理服务有更高的要求,而且维权意识也大大提高了。如果护理人员在服务观念上跟不上患者的要求,忽视了病人的权利,则会对病人造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另外,护理人员配置不足,护士工作量大,心理压力大,与病人交流沟通少,也易造成病人及家属的误解,引起护理纠纷[1]。 1.3 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利,责任心差个别护理人员不认真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甚至违反医疗操作规程,缺乏“慎独精神”,单独值班期间巡视不到位,不能掌握患者的主诉及用药后的反应,导致差错事故的发生。 1.4 护理文件记录缺陷护理文件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是对患者的病情及治疗全过程的客观反映,并且是发生纠纷时的法律依据。常见问题有:护理记录报告不及时、主观臆断;监测数据不准确、不真实、漏测;护理记录漏记、错写、误写;护理文件与医生记录不一致;护理记录表述问题不清楚、涂改等。

产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产科护理纠纷的原因及防范措施 【关键词】产科护理;纠纷原因;防范措施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维权意识逐渐增强。由于医疗服务质量与人们期望之间的差距较大,医疗纠纷发生率明显升高。为防止护理纠纷的发生,认真分析产科护理中发生纠纷的原因,调整和规范医疗行为,转变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是减少纠纷的重要措施。 1 纠纷原因 1.1 法律意识淡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患者住院享有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安全权、受尊重权、获取知识权、选择权、监督权,患者有权复印病历。产科部分护理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认识不清。在日常工作中,法律意识淡薄,护士对护理行为的法律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包括护理记录缺乏真实性,护理行为缺乏严肃性,一旦出现问题,容易导致纠纷的发生。 1.2 技术水平有限,管理制度不严专业不熟,经验不足,对某些潜在性危险意识不足。如产妇肥胖,腹压运用差,胎儿大小估计不足,致胎儿娩出困难,造成新生儿产伤及窒息。工作疏忽大意,接生时把纱布留在阴道内。服务意识淡漠,护士态度差,观察病情欠认真。有些医务人员把个人成见带进工作中,透露他人分娩治疗过程,不负责任妄加评论,导致病人对医疗过程和结果产生怀疑。部分医疗文书的记录欠完整。工作职责分工不明确,工作制度不完善,是一些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1.3 护患沟通不够产程是一动态变化的过程,能否正常自然分娩难以预料。有些产妇及家属认为分娩是一个生理过程,产前检查胎位正、胎心好,就一定能顺利分娩,对各种意外情况(如:羊水栓塞、妊高征、心脑血管意外、胎死宫内等危及产妇与新生儿生命的意外)可能在瞬间发生往往没有思想准备。护士如果不加强分娩知识宣教,不及时将分娩进展情况与家属沟通,一旦出现难产或异常情况,家属不理解,认为是护士不负责任、技术差造成的。产妇病情的突发性是形成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 2 防范措施 2.1 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产科是一个专业性强,极易发生纠纷的科室。学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是防范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因此,产科护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护理与法律》等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职业道德教育,使每一个护理人员从思想上、观念上和行动上处处体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保证的服务理念,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意识,提高产妇和家属的满意。

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防范胜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医疗安全原则 一、质量为核心 质量是医院的水平、档次、形象、声誉、认可、资本和效益,是前人努力和奋斗的结晶,需要我们一代代传承、光大和提高。质量是水平和责任的综合体现;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有纠纷。 1、预防为重点 预防医疗纠纷是医疗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医务人员从细节、环节和过程入手,严格遵守医疗规程,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全面维护患方权益。 2、培训为基础 培训的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医疗风险意识,确保医疗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1、法规意识 依法执业;遵守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双签字) 2、质量意识 合理检查、明确诊断、合理用药、科学治疗、确保疗效、保障安全、维护健康。 3、服务意识

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被动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 4、安全意识 遵守诊疗常规,履行告知义务,完善签字手续,规范书写病历,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效益意识 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防范医疗纠纷的8项措施 一是严格依法行医; 二是提高医疗质量;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遵守医疗规范; 五是履行告知义务; 六是加强医患沟通; 七是尊重患者选择; 八是强化行风建设。 四、解决医疗纠纷的4种途径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节; 三是医疗技术鉴定; 四是民事诉讼。 五、医疗安全的中心任务

坚持从源头、环节和过程防范,努力减少或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使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 六、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所引起的纠纷。 七、医疗纠纷分类 医疗纠纷分为两大类: 有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 ①、有过失医疗纠纷: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发生死亡或伤残等不良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②、无过失医疗纠纷: 患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死亡或伤残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没有过失,属于疾病自然转归,而患方却认为医务人员有过失,属于医疗事故,以致发生纠纷。 八、医疗事故分级:医疗事故分四级11等 如果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患者的不良后果构成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就构成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分甲、乙二等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四等。

病房护理纠纷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病房护理纠纷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本文根据目前病房护理纠纷的现状,从护理人员自身、患者及社会因素进行分析,探讨护理纠纷产生的原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护理纠纷的防范措施,从加强护理人员综合素质,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合理安排护理人员编制以及患者费用管理四个方面进行护理纠纷的防范,以期提高护理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更新护理观念,在实际护理工作中减少或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 标签:病房;护理;纠纷;原因;防范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法制观念、健康意识、维权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逐年增多,护理纠纷也呈上升趋势[1]。当患者的人身财产权利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侵害时,就会寻求法律的保护,并运用法律这个强大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患者因疾病治疗需要住院,家属的情绪极易波动,在护理人员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工作和语言稍有不慎,就会成为患者及家属矛盾的聚焦点,也会成为护理纠纷的导火索。为有效地避免护理纠纷发生,现对病房护理纠纷的原因和防范措施的研究进行综述,内容如下。 1 护理纠纷产生的原因 1.1护理人员自身原因 1.1.1护理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态度差[2] 部分护士缺乏以患者为中心的意识,加上工作量大、负荷重,常常完成常规工作后不巡视病房,不能及时发现患者的不良反应。个别护士缺乏服务意识态度生硬,与患者沟通少,被患者认为对其不关心而产生不满情绪及不信任感而产生纠纷。据报道,医院的服务质量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服务态度是主要的影响因素,护士的服务意识不强,是护理投诉的主要原因[3]。少数护士专业思想不稳定,认为护理工作是低人一等的脏累工作,时刻准备脱离工作岗位转行做其他工作。因此,在工作中出现思想不集中,认真程度不够,从而出现过失而引起纠纷。 1.1.2护士”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水平差由于医疗是服务行业,因此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很高。虽然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士态度和蔼,但如果护理技术差、操作技术差、服务不到位很容易造成患者及家属的不满。特别是对患者的疑问解释的含糊其辞或操作技术不熟练等,更容易引起服务对象的不信任,甚至反感,以致工作上的小小不当不能被其谅解,而产生不满甚至投诉。护士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医嘱及“三查七对”制度,如果发错药、打错针、弄错标本、丢失检验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等,会给患者造成损害和不良后果;不能规范执行医院的工作制度及交接班制度;输液不当或过快、造成输液污染、空气进入血管内或药液外渗、引起组织坏死等,均可导致护理纠纷的发生。尤其是对于专科护理,如儿科护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儿科护士既要求有扎实的理论知识,更应具备娴熟的操作技能。每一位护士的操作技能都是经过长时间的临床实践由生疏到熟练逐步成长和完善的,低年资护士操作技术欠佳

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妇产科护理安全隐患与防护措施 妇产科是医院高风险科室之一,也是一个特殊科室,病人周转快,病情不稳定,不可预测因素多,是集孕妇、产妇、新生儿和患有妇科疾病患者为一体的极其特殊的科室。随着患者法律意识、维权观念的增强,妇产科护理安全愈来愈受到大家的重视,加强妇产科护理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母婴安全将有利于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一、护理安全隐患 1、护士责任心不强 年轻护士缺乏责任心,工作粗心大意,观察不到位。如无特殊情况护士较少到病房巡视,新生儿吃奶多少,有无呛奶,面色有无发绀,哭声是否响亮顺畅,都不能主动发现。如保胎患者使用硫酸镁时,巡视少,滴速不符合,经常越输越慢,硫酸镁浓度从而不够,达不到抑制宫缩的作用。 2、护患缺乏沟通 护士往往忙于各种治疗和护理,忽视患者的心理需求和情感需求,不能耐心接待患者,没有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各种护理操作前告知不到位,使患者不能充分了解治疗的目的、方法及不良反应。住院患者住院周期短,周转快,同时患者要求高,而护士工作繁忙,语言有时不妥,解释不到位,容易引起护患沟通不良所致的护理纠纷。 3、核心制度执行不严 核心制度落实不好,查对制度未执行、交接班制度未执行。不能严格按照护理核心制度去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如:不能做到三查七对、随意执行口头医嘱、巡视不到位、交接班不彻底、对患者病情未能充分评估等。 4、护理技术问题 年轻护士工作经验欠缺,专业技能不高,对于产程的进展不能很好地把握,工作被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年轻护士对产程分娩的知识掌握不熟悉时,对产程观察不仔细,尤其是遇到一些产程中的突发事件,比如一些产妇,因分娩时听说自然分娩的负面因素太多,常常会出现焦虑不安、恐惧等心理状态,听不进医护人员的解释,不配合相关的分娩动作,以至于在分娩过程中出现心率加快、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篇一: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 lass=txt>一、选择题: 1.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差错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3.一般医疗事故不认为是犯罪的原因是 a.行为无过错 b.社会危害性小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4.目前可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急诊病历 b.会诊意见 c.检验报告 d.手术记录 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6.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 c.45天 d.无规定 7.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患方 c.双方 d.提出申请方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 45天内完成 a.接到申请 b.决定受理 c.材料齐全 d.答辩之日 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如数 c.警示 d.抚慰 10.医疗事故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区别是 a.存在过错 b.数额差别 c.责任不同 d.损害程度 11.有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并发症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1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13.医疗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依据主要是 a.法律规定 b.社会舆论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14.目前不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死亡病例讨论 b.会诊意见 c.手术记录 d. 疑难病例讨论 1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2小时 b. 6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16.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妇产科护理安全管理常见纠纷原因及防范措施

妇产科护理安全管理常见纠纷原因及防范措施 发表时间:2011-08-02T17:29:11.513Z 来源:《中国健康月刊(学术版)》2011年第6期供稿作者:夏晓惠[导读] 缺乏证据意识,随意涂改护理记录内容,与医生病程记录相矛盾,未履行告知义务,说话随便,引起纠纷。 夏晓惠 【中图分类号】R226【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6-0076-02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国家法律法规的健全,人们的法律观念增强,对医疗服务的期望值不断提高,使医疗护理纠纷呈上升趋势。而妇产科护理工作风险大,事故发生率高,是医疗护理纠纷高发科室,因此护理安全是护理质量的基础,是优质服务的关健,也是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和护理纠纷的重要环节。护理人员有必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做好护理中的每个环节,实施安全管理,预防护理风险的发生,现将妇产科护理中常见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进行总结,报道如下: 1妇产科护理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1护理人员法律观念淡薄,风险意识差,对各种法律法规不了解,重视不够,对产妇权力,护理义务了解少,缺乏证据意识,随意涂改护理记录内容,与医生病程记录相矛盾,未履行告知义务,说话随便,引起纠纷。 1.2护理人力资源因素:①工作负荷重,妇产科护士的工作量越来越大,长期繁忙的工作,思想压力大,使护理人员身心疲惫;②护理工作琐碎、繁忙,还要面对家属的种种不理解,质疑使护士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易产生厌职情绪,服务意识不强;③护理队伍年轻化,在应急抢救及特殊事件的处理能力不强,使一些简单问题复杂化。 1.3护患沟通不到位:①妇产科护理队伍年轻化,新护士的引入,处理应急问题能力不强,在实际工作中普遍缺乏与产妇家属的沟通能力;②个别护士自控能差,不能在工作时很好的自我控制,把生活中的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中去,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1.4护理人员业务不熟练,基本功不扎实。护理技术操作不熟练,引起家属的不满,给患者造成痛苦;常用的诊疗设备和仪器性能不熟,出现紧急情况下应急能力差,在忙中出现差错,引发纠纷。 1.5护理文件书写不严谨。护理记录书写是住院患者医护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个别护士工作中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对护理记录书写简单,不全,语言不严谨,容易造成纠纷。 1.6责任心不强。产程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必须按常规严密观察,有的助产士不专心,不认真,疏忽大意,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擅自处理,操作中忽略常规的检查,观察不仔细,不及时发现问题,失去了处理时机。妇产科护理人员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尤其是助产士,身系两条生命,稍有不慎,影响两代人的身心健康。 1.7社会因素。患者期望值过高,妇产科就诊的病人,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健康和平安,因此对护士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护理人员不按操作给新生儿护理,容易给新生儿造成伤害,引发纠纷。 2防范措施 2.1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强化法制观念。我们护理的对象大多数是产妇、新生儿和妇科病人,患者渴望产后的护理相关知识,有了解病情的权利,也涉及较多的是隐私和操作的隐私性,医生及护士有告知义务,并且有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作为护理人员不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踏踏实实的做好每项护理工作,而且还要守法、懂法、知法,依法行护,护士能够清楚的认识到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提高法律意识。 2.2加强管理。首先合理安排班次,互相协作,避免超负荷工作,从管理上防范纠纷,各种职能部门为临床一线服务,减轻护士的负担,有效的减少纠纷的产生。 2.3加强培训,提高护理人员沟通水平,消除隐患。医疗护理工作(特别是产科护理工作关系两条生命)是高风险的职业,在此环境下,护理人员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尤其是某些特殊的检查或操作,护理人员应将操作的目的、过程及风险告知患者及家属,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操作,必要时需要患者及家属签字确认,并且对患者要关心、体贴、爱护,从而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2.4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护士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因妇产科工作的专业性强,要求妇产科护士业务素质高,应急能力强,定期对护士进行专科技能操作考核,特别是年轻护理人员,加强三基培训。 2.5加强护理文件书写的学习。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客观、完整、严格控制护理文件书写质量。护士长把好质量观。 2.6加强责任心,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作为妇产科护理人员,要及时巡视病房,观察病情、产程,不断提高评判能力和观察力,对病情的发展变化有预见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能够及时规避风险,不延误患者的治疗。作为护士长,每月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制订防范措施,从而增强护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3小结 综上所述,提高妇产科护理质量,护理人员要不断的加强业务学习,加强责任心,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便护理文书的书写,注重自身的不断完善和提高,护患沟通和谐,⑴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从而减少化解和杜绝纠纷,为产妇提供多层次的优质服务,病员更加满意。 参考文献 [1]:胡月亮妇产科护理常见纠纷产生的原因及防范措施。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0 作者单位:642450威远县人民医院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3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

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第七条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培训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培训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长沙市医调委主任莅临南仁开展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讲座 12月5日下午,长沙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李亦山主任应邀在长沙南仁医院会议室作了题为《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的卫生法学讲座。该讲座由院长刘晓萍主持,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20余名临床医护人员认真听取了讲座。 讲座上,从医40余年并拥有20年临床经验的李亦山主任以自己丰富的从医经验和现身案例向大家展示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重要性,在亲身经历了多起医疗纠纷后,向政府提出了建议:由政府建立第三方组织来调解医疗纠纷。医调委建立后,5年间解决近500起纠纷,成功率在95%以上。在现场,李主任以长沙市医调委总顾问的角度,从依法行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告知患者病情、措施以及风险,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选择权,以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并结合大量具体生动的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条文进行了讲解。 现如今,随着医疗事业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意识的提高,大家对医疗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医务人员与就医人员的信任出现了鸿沟,更由于某些医疗行为和医疗处理的不规范、医患沟通的不到位,导致医患关系愈发紧张,医疗纠纷频发。李主任强调,现在的医患关系已经变得很微妙了,全体医护人员要做到爱院如家,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和管理,杜绝任何可能发生纠纷的漏洞,守好“第一道防线”。 讲座上李主任还讲到,要规范处理医疗纠纷,就要从下面4个点着手。1、依法依规进行治疗,如获得医疗资质认证,手术时牢记家属签字等;2、操作医疗仪器时按医疗法规操作;3、注意与患者及患者家属间的及时沟通;4、各医护人员工作认真负责,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医护水平。 在讲座结束后,院长刘晓萍表示,提高医护人员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能力,实现和谐的医患关系十分重要。今后我们要更加严格规范医疗操作,积极与患者沟通,在保护患者基本利益的同时,提升医护人员的安全感,建立健康和谐的医疗体制。

浅析产科护理纠纷因素及防范对策

浅析产科护理纠纷因素及防范对策 目的分析产科护理纠纷因素及防范对策。方法回顾该院产科2015年1—12月接收698例产妇的临床资料,分析护理纠纷发生的影响因素,提出对应的防范对策。结果2015年1—6月护理纠纷发生率为4.5%,7—12月落实防范对策后,护理纠纷发生率降低至0.6%。结论针对产科护理纠纷因素提出对应的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 标签:产科护理;护理纠纷;防范对策 Analysis of Nursing Dispute Factors and Preventive Strategies in the Department of Obstetrics LI Ai-ying Department of Obstetrics,Dezhou Municipal Hospital,Dezhou,Shandong Province,2530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nursing dispute factors and preventive strategies in the department of obstetrics. Methods 698 cases of delivery women in our hospital from January 2015 to December 2015 were selected and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nursing disputes were analyzed and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strategies were put forwards. Results The incidence rate of nursing disputes from January 2015 to June 2015 was 4.5%,and the incidence rate of nursing disputes decreased to 0.6%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eventive strategies from July 2015 to December 2015. Conclusion The corresponding preventive measures according to the nursing disputes in the department of obstetrics can effectively avoid the occurrence of nursing disputes. [Key words] Nursing in the department of obstetrics;Nursing disputes;Preventive strategies 产科护理是医院护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性质比较殊性,且风险性高。随着医疗模式的改进及人们知识水平的提升,人们对医院的护理服务有了更多期望[1]。但受众多因素的影响,护理纠纷事件常有发生,并对患者健康及医院形象造成一定影响[2]。该院对产科护理纠纷因素进行深入探究,并提出防范对策进行护理管理,有效降低了产科护理纠纷的发生率。现报道如下。 1 临床资料 该院2015年1—6月接收产妇共356例,其中护理纠纷案例16例,发生率为4.5%。对相关资料进行回顾分析,调查、分析产科护理纠纷事件的发生因素,并提出对应措施进行防范。2015年7—12月接收产妇共342例,发生护理纠纷

2020智慧树,知到《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章节测试【完整答案】

2020智慧树,知到《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章节测试【完整答案】 智慧树知到《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章节测试答案_3G免费网 见面课:《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亮点探讨 1、问题:《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比,更强调发挥以下哪种途径处理医患纠纷( ) 选项: A:双方自愿协商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申请人民调解 D:申请行政调解 答案: 【申请人民调解】 2、问题:关于医事仲裁,以下哪种说法错误( ) 选项: A:具有独立性优势 B:不公开审理 C:一裁终局,不可撤销 D:可聘用医学及法医学专家作为仲裁员 答案: 【一裁终局,不可撤销】 3、问题:以下哪项不属于医疗损害鉴定项目( ) 选项:

A: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B: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 C: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 D: 病历的真实性 答案: 【病历的真实性】 4、问题: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规定,以下哪种说法正确( ) 选项: A: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B: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14日 C: 患方不可以观察尸检过程 D:尸检由医方聘用技术人员进行 答案: 【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 5、问题: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规定,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哪些途径处理纠纷( ) 选项: A:双方自愿协商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申请人民调解 D:申请行政调解

答案: 【双方自愿协商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民调解 ;申请行政调解】 见面课:法医学尸体解剖在医疗纠纷中的应用 1、问题:现存世界最早的系统法医学著作是( ) 选项: A:《医生关系论》 B:《疑狱集》 C:《洗冤集录》 D:《封诊式》 答案: 【《洗冤集录》】 2、问题:中国古代法医学发展昌盛时期是( ) 选项: A:先秦时期 B:两宋时期 C:隋唐时期 D:明清时期 答案: 【两宋时期】 3、问题: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的主要任务包括哪些( ) 选项: A:明确死亡原因 B:判定死亡性质 C:推断受伤和死亡时间

2018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试题及答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实施时间为(C)。 A.1987-6 B.2002-9 C.2018-10 D.2019-1 2、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后(A)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6 小时 B.8 小时 C.12 小时 D.24 小时 3、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有(D)。 A.协商 B.调解 C.诉讼 D.以上均是 4、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B)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5、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向医疗纠纷发生地(A)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A.县级 B.市级 C.省级 D.都不对 6、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B)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A.3 B.5 C.7 D.10 7、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A)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A.双方共同 B.患方 C.医方 D.法院 8、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C)小时内进行尸检。 A.12小时 B.24小时 C.48小时 D.60小时 9、医疗机构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

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C)执业活动。 A.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3个月以上1年以下 C.6个月以上1年以下 D.以上均不是 10、患者有权查阅的病历资料有(D )。 A.急诊病历 B.手术记录 C.检验报告 D.以上均是 二、判断题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实施后,没有废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加重了篡改、伪造病历资料的法律责任。(“) 3、发生医疗纠纷,只有通过协商、调解后,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 4、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5、医学会专家库由卫生行政部门单独设立。(X) 6、医疗机构封存的病历资料必须是原件。(X) 7、《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首次明确媒体应客观理性报道医疗纠纷。(“) 8展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费用,由责任比例较大的一方承担。 (X ) 9、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D 10、医疗纠纷中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置,维护医疗秩序。(“) 三、填空题 1、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

护理学常见纠纷原因及其应对措施

护理常见纠纷原因及应对措施 近年来,随着人们市场经济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法制意识和知识水平的不断增强,投诉和诉诸法律的护理纠纷呈上升趋势,已成 社会关注的热点若处理不当,会给医院的发展带来许负面影响,但临床护士对护理纠纷及其相关因素的认识还很模糊。为了提高护士对护理纠纷及其相关因素的正确认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护理纠纷的发生,构建和谐护患关系,今天我们来共同学习一下护理常见纠纷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1 医疗护理纠纷的基本情况 医疗护理纠纷分为医源性和非医源性两类,前者主要是护理人员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护理规章、规范等造成护理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及服务态度恶劣及不善于同患者沟通等均可引发;后者则来自患者或家属,如医学知识过分缺乏或期望值过高,对医院制度不理解,有的患者或家属各方面素养较差,或者被“医闹”诱导,故意挑起事端,引发的纠纷。 2 护理纠纷原因分析 2.1 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伴随着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资讯的发展及信息传播的加速,许多医疗案例及违规行为的曝光,患者的法律意识增强;加上社会上普遍开展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活动,使患者牢固树立了“患者是上帝”的观念,比较而言,患者不再是被动地接受治疗和护理,而是通过法律来解决医疗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2 护理人员服务观念滞后,护理服务质量存在缺陷,据文献报道,有70%~80%的医疗纠纷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是由于服务引起的,护士的服务意识与患者的期望之间存在着矛盾。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患者希望了解和参与医护过程等,如果护理人员思想跟不上时代的需求,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服务态度欠佳,说话语气生硬,对待患者提出疑问的态度冷淡、强硬、不耐烦,缺乏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忽视患者的权利等,则会对患者造成有意或无意的伤害。 2.3 当前医疗水平同患者的期望值存在差异患者及家属怀着焦急和期盼的心情来到医院,就是希望治好病,解除痛苦,希望医生、护士技术高超,药到病除,普遍存在“看了病花了钱就应该好转、康复”的心理。但由于医疗水平的局限,一些疾病当前还无法治愈,一旦出现医疗效果不尽如人意,就会造成患者及家属的不理解、不接受从而引发纠纷,护士话语不当或操作失败就有可能成为患者或家属发泄不满情绪的对象。 2.4 护士业务技术不精、工作责任心不强在执行护理操作中,不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是造成护患纠纷的另一主要原因。如观察病情不仔细、巡视病房不及时、麻痹大意、低估病情,对病情变化做不到及时报告医生,导致处理治疗延误,同时有些护士不认真执行“三查八对”制度,造成打错针、发错药等,也极易引起护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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