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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个人保险代理人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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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个人保险代理人发展现状

作者:杜思尧

来源:《商情》2015年第31期

【摘要】随着保险销售渠道多样化及相关制度的改革,现存的中国保险代理人制度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文通过介绍目前中国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的发展现状,指出了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并对于完善当前中国个人保险人代理制度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个人保险代理人激励机制信用缺失完善机制

一、中国个人保险代理人发展现状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者个人。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落户上海,带来了寿险

营销个人代理制。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中国寿险业务与财险业务的分离,在当时全中国人民保险意识普遍不高的情况下,这种人海战术营销模式,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保险行业,特别是寿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中国保险业自 20 世纪90 年代以后快速发展,近 10 年保费收入平均以每年超过 30%的速度在增长。2011 年初,中国共有保险营销员 3 297 786 人,比上季度末增加了 5.14 万人。保险营销人员数量的快速增长,而我国相关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却远跟

不上,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影响了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

二、中国个人保险代理人发展中的问题

(一)保险代理人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

中国个人保险代理人制度最大的特点在于,个人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保险代理人严格来说并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员工。保险代理人员作为保险公司的“边缘人”,在现实中使得代理人很难从注重长远的角度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结果是大量的代理人只注重业务数量的增长,不注重业务质量的控制导致保险业整体的服务水平和质量难以得到保证。给保险公司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也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现有的保险个人代理人制度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已经严重威胁到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保险代理人员素质不高,流动性大

根据保监会规定,凡年满 18 岁,初中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保险代理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保险监管机关或其授权机构核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数据显示,我国保险营销员队伍中,大专以下的占 80%左右,并且家庭妇女居多。这种低标准造成的低素质,导致大量保险代理人员对保险公司经营理念、保险产品理解不够,使营销员难以满足行业本质上对高素质的要求。同时,较低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也使得保险营销人员的流动性普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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