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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word文档)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word文档)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word文档)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

(201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强化油气勘探开发过程井控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石油行业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标准与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井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各项工作,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培训、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井控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全过程油气井、注水(气)井的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正常生产井管理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各生产环节。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的井。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国内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井控管理;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井控管理应依据海上井控管理特殊要求,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执行;陆上CO2气体、非常规天然气等勘探开发井控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井控管理基本制度

第六条井控分级管理制度。总部及油田企业(单位)均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井控工作。

(一)集团公司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股份公司总裁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油田企业的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裁担任,成员由石油工程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安全环保局、物资装备部、生产经营管理部、发展计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等部门领导组成。

(二)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管理与监督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局,负责集团公司井控日常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油田企业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上市和存续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全、工程、地质、生产、设备、计划、财务、人事、教育培训、设计和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企业实际在相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监督管理办公室,或在安全部门、业务部门分设井控监督和管理办公室,同时明确规定各自监督和管理职责。(四)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与试油(气)等专业化公司和油气生产单位,以及设计、监督、井控设备检验维修等单位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

井控工作。

(五)各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采油(气)等基层队伍,应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叉作业或联合作业现场,应成立以主要作业单位为组长,业主与相关单位参加的现场井控领导小组。

第七条井控工作责任制度。井控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工作责任。(一)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职责。

1.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井控安全标准,健全井控监督管理机构并落实专职人员;

(2)负责审定企业井控标准和管理制度;

(3)每年组织1次井控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井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定期召开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井控技术管理、综合管理及监督部门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年度井控工作会议,全面总结部署井控工作;

(5)审批勘探开发项目,保证井控本质安全投入;

(6)审批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

(7)发生井控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险。2.安全环保局职责。

(1)安全环保局为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管理与监督办公

室,负责井控日常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安全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企业井控安全标准、制度;

(3)督促协调各部门做好井控相关工作,并监督检查企业的井控法规、标准和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4)编制集团公司井控隐患治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5)负责筹备并组织井控安全专项检查;

(6)及时汇报井控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筹备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和年度工作会议并负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7)参与井控应急抢险与指挥,组织井喷事故调查;

(8)完成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石油工程管理部职责。

(1)石油工程管理部为集团公司井控技术管理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施工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技术标准,组织制(修)订钻井、井下、测井、录井等企业井控技术标准;

(3)负责井控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和井控技术培训工作;

(4)负责钻井、试油(气)、井下、测井、录井和专业试压队伍,以及井控设备检验维修机构资质管理,确保专业队伍井控能力达到要求;(5)负责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落实承包商井控责任;

(6)组织制定重大井控技术方案与设计论证,并组织重大井控隐患治

理项目的实施;

(7)负责井控装备管理,确保装备本质安全;

(8)参与井控应急抢险指挥和井喷事故调查处理;

(9)定期向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施工作业井控技术管理工作;(10)参与井控安全专项检查。

4.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职责。

(1)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为股份公司井控技术管理责任部门,具体负责股份公司油气勘探开发油气水井井控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行业和企业井控技术标准、制度,组织制(修)订油气勘探开发井控技术标准;

(3)负责股份公司井控培训工作;

(4)组织制定勘探、开发部署方案和重点开发油气井井控设计与技术方案论证,并组织重大井控隐患治理项目实施;

(5)负责油气井井控设备管理,确保井控技术装备本质安全可靠;(6)负责工程监督人员资质及现场管理;

(7)参与井控应急抢险指挥和井喷事故调查处理;

(8)定期向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股份公司开发过程油气水井控技术工作;

(9)参与井控安全专项检查。

5.其他部门职责。

生产经营管理部、物资装备部、发展计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均为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应配合主管部门开

展井控工作。生产经营管理部重点做好井控应急协调工作,物资装备部重点做好井控设备配套工作,发展计划部和集团(股份)财务部重点做好井控工作和隐患治理资金投入,人事部应重点做好井控管理机构定岗定编工作。

(二)油田企业(单位)是井控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对企业(单位)井控安全负全责。油田企业及其所属油气生产单位、专业化公司、设计监督机构和井控设备检验维修单位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结合井控管理实际,明确企业(单位)及部门井控工作职责。(三)总部、油田企业、油气生产单位或专业化公司等各级井控监督、管理部门均应设置井控专职岗位,确保井控责任制的落实。

第八条井控工作检查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检查工作。其中,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油田企业每半年组织一次,专业化公司及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单位每月度组织一次。

第九条井控工作例会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井控工作例会,认真总结、部署井控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井控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中,集团公司每年召开1次,油田企业每半年1次,各专业化公司及油气生产单位每季度1次,基层单位每月1次。第十条井控持证上岗制度。各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和H2S防护技术培训,并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一)“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岗位。

1.油田企业领导及管理人员:行政正职,主管勘探、开发和安全的企业领导;勘探、钻井、开发、生产、安全、设计、监督部门领导以及参与井控管理的人员。

2.钻井、井下、测井、测试、录井公司和采油(气)厂领导及管理人员:经理(厂长),主管生产、技术和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正副总工程师;工程技术、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领导以及参与井控管理的人员。

3.施工队伍。

(1)钻井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指导员、钻井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钻井技师、大班司钻、泥浆工程师、司机长、正副司钻、井架工;

(2)试油(气)与井下作业队(平台):平台经理、正副队长、作业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作业技师、大班司钻、正副司钻和井架工;(3)测井队与录井队:正副队长、现场施工人员;

(4)采油(气)队:正副队长、技术人员、安全员。

4.其他人员。

(1)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等工程、地质与施工设计人员,现场监督人员;

(2)井控专业检验维修机构技术人员和现场服务人员;

(3)从事欠平衡钻井、测试、泥浆、取心、定向井等专业服务的技术人员及主要操作人员。

(二)“H2S防护技术培训证书”持证岗位。

1.机关人员:在含H2S区域从事钻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录井作业和油气开发的相关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

2.现场人员:在含H2S区域从事钻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录井作业和油气开发的现场操作及管理人员。

(三)上述培训及复审应在集团公司认证的相应培训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井控设计管理制度

(一)从事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工程设计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设计资质;从事“三高”井工程设计应持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二)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承担“三高”井工程设计人员应拥有相关专业3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和高级工程师以上任职资格。(三)油气井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均应设立《井控专篇》。《井控专篇》应以井控安全和防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伤害为主要内容。

(四)所有设计均应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施工;“三高”油气井应由企业分管领导审批。如因未预见因素需变更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按程序进行,并出具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组织工程设计与地质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部门人员参与审查《井控专篇》。

第十二条甲方监督管理制度

(一)所有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应由甲方派出现场监督人员。“三高”油气井、预探井和其他重点井应实行驻井监督工作制;一般开发井可实行“一般工序巡视监督,关键工序现场监督”工作制。(二)现场监督人员除应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外,应同时负责监督井控和HSE工作。

(三)对钻井、试油(气)和井下作业监督人员实行资质管理;“三高”井和预探井的监督人员应持有总部颁发的监督证书。监督人员资质管理由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负责。

第十三条井控和H2S防护演习制度。基层队伍应根据施工需要,经常开展井控和H2S防护演习。演习应按程序进行,并通知现场服务的其他专业人员参加。演习应做好记录,包括班组、时间、工况、经过、讲评、组织人和参加人等。

(一)钻井井控演习应分正常钻井、起下钻杆、起下钻铤和空井等4种工况。常规井演习应做到每班每月每种工况不少于1次,钻开油气层前需另行组织1次;高含H2S井演习应包含H2S防护内容,钻开含H2S油气层100m前应按预案程序组织1次以H2S防护为主要目的全员井控演习。

(二)试油(气)与井下作业应分射孔、起下管柱、诱喷求产、拆换井口、空井等5种工况组织井控演习。常规井演习应每井(每月)每种工况不少于1次;含H2S井在射开油气层前应按预案程序和步骤组织以预防H2S为主要目的全员井控演习。

(三)采油(气)队每季度至少应组织1次井控演习,含H2S井每季度至少应组织1次防H2S伤害应急演习。

(四)含H2S油气井钻至油气层前100m,应将可能钻遇H2S层位的时间、危害、安全事项、撤离程序等告知1.5km范围内人员和政府主管部门及村组负责人。

第十四条井控设备管理制度

(一)油田企业应明确井控设备管理机构,制定设备管理、检查维修和定期检验制度,并建立设备档案。

(二)所有井控装备及配件购置,必须是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认可的供应商生产的合格产品。

(三)实行井控设备定期报废制度。防喷器报废年限为13年,控制装置报废年限为15年,管汇及阀组报废年限为13年。延期使用须经第三方专业检验合格,且延期年限不超过3年。用于“三高”油气井的井控设备,累计使用时间不宜超过7年,超过7年应加密检测并监控使用。

第十五条专业检验维修机构管理制度

(一)井控设备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以检验维修点为基本单位取得独立资质,未取得资质不得从事相应级别的井控检验维修工作。

(二)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检验维修质量保证体系,检验维修应严格执行SY/T6160《防喷器的检查与修理》等相关标准、制度。(三)防喷器组检验维修后,应按井场联接形式组装后进行低压和额定工作压力试压;用于“三高”气井的防喷器组应做等压气密检验。(四)专业检验维修机构应按照逐台、逐项的原则,建立防喷器、控制系统、阀组、管汇等使用维修档案。

第十六条井控装置现场安装、调试与维护制度

(一)基层队应按设计安装使用井口设备、井控装备和气防器具,并认真做好日常检验维护和记录填写。

(二)钻井、试油(气)、井下作业和采油(气)使用的井口设施、井

控装置,现场安装完毕或更换部件后均应进行密封试压;“三高”气井的井口设施、井控装置宜做等压气密检验。

(三)钻井与试油(气)防喷器除日常维护保养外,应定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分3月期检查、1年期检查和3年期检查3类,检查方式和检查项点应执行SY/T6160《防喷器的检查和维修》。对浅井、中深井、深井、超深井防喷器的具体检查频次,油田企业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四)井下作业防喷器使用期满6个月应进行检测;使用期满仍须继续使用的,应经现场试压检验合格,待施工结束时再送回车间进行检测。

(五)各类H2S检测仪、可燃气体检测仪、大功率声响报警器等气防器具,现场安装后应进行可靠性检测,声光报警、数值显示等达到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开钻(开工)检查验收制度

(一)钻井、试油(气)与井下作业各次开钻(开工)前,均应进行开钻(开工)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业主单位检查验收,委托施工单位检查验收或甲乙双方联合检查验收方式。检查验收合格后应下达“开钻(开工)批准书”同意开钻(开工);检查验收不合格不得开钻(开工)。

(三)承钻“三高”气井,最后一次钻开主要油气层前的开钻检查验收,应经施工企业自行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再由甲方企业组织正式开钻检查验收。开钻检查验收应由企业副总师以上领导带队,并由工

程、生产、设备、安全、环保等部门人员参加。

第十八条钻(射)开油气层审批(确认)制度

(一)钻井施工钻开油气层审批制度。

1.钻开第1套油气层100m前,施工企业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应向业主企业提出钻开油气层申请,经检查验收合格并获批准后方可钻开油气层;获准1个月未能钻开,须重新组织检查验收。“三高”气井若包括多个差异较大的主要油气层,则每钻开一层须检查验收1次。2.业主企业检查验收应由主管部门牵头,工程、安全、环保、消防等部门参加,并依据有关标准和制度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下达“钻开油气层批准书”同意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不合格,则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3.“三高”气井钻开主要气层检查验收,应由油田企业副总师以上领导带队,并由工程、设备、安全、环保等管理部门人员参加。

(二)射孔作业射开油气层确认制度。下入射孔枪前,施工主体单位应向业主单位提出射开油气层申请,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同意后,方可射开油气层。

第十九条干部值班带班制度。钻井施工、试油(气)和井下作业均应实行干部24h值班制度。开发井从钻开产层前100m,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期间,均应有干部带班作业;“三高”区域进行试油(气)作业,应有干部带班作业。

第二十条坐岗观察制度。开发井从钻开油气层前100m,探井从安装防喷器到完井,均应安排专人24h坐岗观察溢流,坐岗由钻井人员、

泥浆人员和地质录井人员负责。试油(气)和井下作业施工应安排专人观察井口,发生溢流应按程序处置并上报。

第二十一条井喷应急管理制度

(一)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井下作业和油气生产井应按“一井(站)一案”原则编制工程和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应包括防井喷失控、防H2S泄漏和防油气火灾爆炸等3个子预案。(二)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井下作业防井喷失控和防H2S泄漏应急预案,除满足规定编制要素外,还应明确规定双方应急责权、点火条件和弃井点火决策等。

(三)钻井队、试油(气)队和井下作业队分别是钻井施工、试油(气)施工和井下作业的应急责任主体,所有配合施工作业和后勤服务的队伍,其应急预案均应服从责任主体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服从应急指挥。(四)安全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应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安全部门审查备案。

第二十二条井喷事故管理制度

(一)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井喷事故由大到小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1.Ⅰ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失控造成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溢散,或窜出地表、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伴有油气爆炸着火、危及现场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Ⅱ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失控,或虽未失控但导致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喷出,对人员存在伤害可能,或对江河湖泊和环境造成较大污染。

3.Ⅲ级井喷事故:发生井喷事故,24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且短时间难以处理。

4.Ⅳ级井喷事故:发生一般性井喷,企业在24时内重新建立了井筒压力平衡。

(二)发生井喷、井喷失控或H2S泄漏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上报并迅速启动预案。Ⅰ级和Ⅱ级井喷事故应在2时内报至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办公厅总值班室,并同时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Ⅲ级井喷事故应及时报集团公司进行应急预警。

(三)发生井喷事故或H2S泄漏事故,均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其中,Ⅰ级井喷事故和Ⅱ级井喷事故由集团公司直接调查处理;Ⅲ级井喷事故原则上由油田企业调查处理;Ⅳ级事故原则上由专业化公司或油气生产单位调查处理。

第三章钻井井控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条井位选址基本要求

(一)井位选址应综合考虑周边人口和永久性设施、水源分布、地理地质特点、季风方向等,确保安全距离满足标准和应急需要。矿区选址应考虑矿井坑道分布、走向、长度和深度等。

(二)井场道路应能满足标准要求,不应有乡村道路穿越井场,含H2S 油气井场应实行封闭管理。

(三)油气井井口间距不应小于3m;高含H2S油气井井口间距应大于所用钻机钻台长度,且最低不少于8m。

第二十四条表层套管下深应能满足井控装置安装和封固浅水层、疏

松层、砾石层需要,且坐入稳固岩层应不小于10m;山区“三高”气井表层套管下深应不少于700m;固井水泥应返至地面。

第二十五条钻井井控基本要求

(一)钻井施工应安装井控设备。防喷器压力等级应与裸眼井段最高地层压力相匹配,尺寸系列和组合形式应视井下情况按标准选用;压井和节流管汇压力等级和组合形式应与防喷器最高压力等级相匹配。当井下地层压力高于现有最高额定工作压力级别井控装置时,井控装置可按最大关井井口压力选用。

(二)区域探井、高压及含硫油气井钻井施工,从技术套管固井后至完井,均应安装剪切闸板。

(三)钻井队应按标准及设计配备便携式气体监测仪、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充气机、报警装置、备用气瓶等,并按标准安装固定式检测报警系统。

(四)每次开钻及钻开主要油气层前,应向施工人员进行地质、工程和应急预案等井控措施交底,明确职责和分工。

(五)新区第一口探井和高风险井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落实评估建议及评审意见,削减井控风险。

(六)“三高”油气井应确保3种有效点火方式,其中包括一套电子式自动点火装置。

第二十六条钻开油气层应具备的条件

(一)管理基本条件。加强随钻地层对比,及时提出可靠的地质预报;进入油气层前50~100m,按照设计下部井段最高泥浆密度值,对裸眼

地层进行承压能力检验,确保井筒条件满足井控要求;开发井应安排专人检查邻近注水(气、汽)井停注和泄压情况。

(二)应急基本条件。高含H2S油气井钻开产层前,应组织井口500m 内居民进行应急疏散演练,并撤离放喷口100m内居民。

(三)井控基本条件。钻台应备好与防喷器闸板尺寸一致且能有效使用的防喷单根;“三高”油气井应对全套井控装置进行试压,并对防喷器液缸、闸板、控制部分作可靠性检查;对含硫油气井连续使用超过3个月,一般油气井连续使用超过12个月的闸板胶芯予以更换。(四)物资储备条件。认真落实压井液、加重剂、加重泥浆、堵漏材料和其他处理剂的储备数量;对于距离远、交通条件差和地面环境复杂的井应适当提高应急物资储备标准。

第二十七条进入油气层主要井控措施

(一)发现设计地层压力与实钻不符时应及时报告;变更泥浆设计须经批准;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补报。

(二)按照要求进行低泵冲试验。起钻前应进行短程起下,确保油气上窜速度满足标准;下钻完毕应测油气后效。

(三)起钻完毕应及时下钻,检修保养时井筒应有足够数量的钻具并加强坐岗观察。空井状况严禁检修保养。

(四)发生卡钻需泡油、混油或因其他原因需降低井筒液柱压力时,应确保液柱压力不小于裸眼段地层最高压力。

(五)在含硫油气层钻进,泥浆中应提前加入足量除硫剂,并保证pH 值不小于9.5。

第二十八条溢流和井漏处置及关井原则

(一)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异常应立即报告司钻,并做到溢流量1m3报警、2m3关井,确保快速控制井口。

(二)发现泥浆气侵应及时排除,未经除气不得重新入井。对气侵泥浆加重应停止钻进,严禁边钻进边加重。

(三)起下钻发生溢流时,应尽快抢接钻具止回阀或旋塞;条件允许时应抢下钻具,然后关井。关井后应及时求压和求取溢流量。(四)任何情况下关井,最大允许关井套压均应同时不超过井口装置额定工作压力、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和薄弱地层破裂压力。在允许关井套压值内严禁放喷。

(五)气井关井后应采取措施,防止井口压力过高;空井关井后,应根据溢流严重程度,分别采取强行下钻分段压井法、置换法和压回法等措施进行处理。

(六)压井施工作业应有详细设计,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设备检查并控制和落实岗位操作人员;压井结束后应认真整理压井作业单。(七)钻进中如发生井漏,应将方钻杆提出转盘以便观察,处理时应遵守“先保持压力,后处理井漏”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井喷失控处理原则

(一)首先采取相应措施保护井口装置,严防井喷着火和事故继续恶化。

(二)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响应,同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部门)及当地政府。

(三)制定井喷及井喷失控应急抢险方案时,应同时考虑环境保护,防止发生次生环境事故。抢险方案每个步骤实施前,均应进行技术交底和模拟演习。

(四)含H2S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在人员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撤离无望,且短时无法恢复井口控制时,应按照应急预案实施弃井点火。第三十条下套管固井基本要求

(一)下套管前应更换与套管外径一致的防喷器闸板芯子并试压合格。(二)下套管前应压稳地层,确保油气上窜速度小于10m/h;固井前应确定井眼承压能力。

(三)固井及候凝过程中应确保井筒液柱平衡地层压力。候凝时间未到,不应进行下一步工序作业。

(四)固井和候凝期间,应安排专人坐岗观察。

第三十一条裸眼井中途测试基本要求

(一)施工应有专项设计,设计中应有井控要求。

(二)必须测双井径曲线,以确定坐封井段。

(三)测试前应调整好泥浆性能,保证井壁稳定和井控安全。

(四)测试阀打开后如有天然气喷出,应先点火后放喷。

(五)测试完毕起封隔器前,如钻具内液柱已排空,应打开反循环阀,进行反循环压井方可起钻。

(六)含硫气井中途测试前,应进行专项安全风险评估,符合测试条件应制定专项测试设计和应急预案。

(七)含硫油气层测试应采用抗硫封隔器、抗硫油管和抗硫采气树。

对“三高”油气井测试时,应准备充足的压井材料、设备和水源,以满足正反循环压井需要。

第三十二条液相欠平衡钻井井控特殊要求

(一)液相欠平衡钻井实施条件。

1.对地层压力、温度、岩性、敏感性、流体特性、组分和产量基本清楚,且不含H2S气体。

2.裸眼井宜选择压力单一地层,若地层存在多个压力系统,则各层压差值不应超过欠平衡钻井允许范围。

3.在主要目的层进行欠平衡钻井,上层套管下深及固井质量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4.欠平衡钻井技术服务队伍应具备相应资质。

(二)液相欠平衡钻井井控设计。

1.井控设计应以钻井地质设计提供的岩性剖面、岩性特征、地温梯度、油气藏类型、地层流体特性及邻井试油气等资料为依据,并纳入钻井工程设计中。

2.选择钻井方式和确定欠压值应综合考虑地层特性、孔隙压力、破裂压力、井壁稳定性、预计产量、地层流体和钻井流体特性,以及套管抗内压、抗外挤强度和地面设备处理能力等因素。

3.选择钻井井口、地面设备、钻具和井口工具应根据设计井深、预测地层压力、预计产量及设计欠压值等情况确定。

4.欠平衡钻井应安装并使用1套独立于常规节流管汇的专用节流管汇及专用液气分离器。

(三)液相欠平衡钻井施工前期条件。

1.成立现场施工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2.组织落实施工作业准备、技术要求、作业交底、开工验收等事项;组织编写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3.对欠平衡钻井装备进行安装并试压合格。按标准和设计要求储备加重泥浆及处理材料、加重材料,并配齐消防、气防及安全防护器材。4.配备综合录井仪,且监测设备应能满足实时监测、参数录取的要求。(四)液相欠平衡钻井施工作业。

1.发现返出量明显增多或套压明显升高时,应在安全的前提下关井求压,并根据地层压力调整泥浆密度。

2.钻井队、录井队和欠平衡服务队值班人员应分工明确,实时观察并记录循环罐液面、钻井与泥浆参数、气测全烃值、返出量、火焰高度等变化,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

3.套压控制应以立管压力、循环液面和排气管出口火焰高度或喷出情况等为依据,综合分析,适时进行处理。

4.每次起钻前均应对半封闸板防喷器进行关开检查;每次下钻前应对全封闸板防喷器进行关开检查。

5.钻柱至少应接2个止回阀,其中钻具底部至少应接1个常闭式止回阀。每次下钻前,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钻具止回阀功能完好后方可入井。

6.钻进或起下钻具时,发现旋转防喷器(旋转控制头)失效时应紧急关井,视现场情况确定下一步施工措施。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4(定稿版)

新疆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14版) ?? ????? ????? ????? 新疆油田公司 2013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井控设计 ?第三章井控装臵的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 ?第四章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 ?第五章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 ?第六章防火、防爆、防硫化氢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第七章井控技术培训 ?第八章井控管理 ?第九章附则 1 .钻井井控风险分级 2.“三高”油气井定义 3. 关井操作程序 4. 带顶驱钻机关井操作程序 5. 溢流井喷(演习)时各岗位人员职责和关井程序 6.用剪切闸板剪断井内钻杆控制井口的操作程序 7. 防喷演习记录表格式 8. 坐岗记录表格式 9. 低泵冲试验表格式 10. 油气上窜速度表格式及计算公式 11. 关井提示牌格式 12. 钻开油气层检查验收证书格式

13. 钻井队井控资料目录 14. 集团公司钻井井喷失控事故信息收集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新疆油田的井控工作,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井控、环保,联防联治”的原则。?? 第三条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建设方、承包方的勘探开发、钻井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第四条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井及完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井控技术培训以及井控管理等。 ?? 第五条油气井都应安装防喷器,在新疆油田进行钻井作业的所有单位都应执行此细则。本细则也适用于套管内侧钻和加深钻井作业。 第六条欠平衡钻井作业中的井控技术和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欠平衡钻井井控技术管理的意见》、《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和本细则。 第二章井控设计 第七条地质、工程设计部门要按照本细则进行井控设计。更改设计时,应按设计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地质设计书中,应明确所提供井位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井口距离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井深

钻井井控管理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钻井井控管理制度 (3) 第三章钻井井控管理要求 (16) 第四章录井井控管理要求 (26) 第五章测井井控管理要求 (27) 第六章附则 (2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强化油气井钻井全过程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泄露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测井、录井)井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井控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各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安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井控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井控”是指油气井钻井全过程的油气井控制与管理,包括钻前施工、钻井工程设计、钻井施工、测井、录井、中途测试、完井作业等各生产环节。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的井。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及以上。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原石油勘探局石油天然气钻井、测井、录井等施工作业的井控管理。 第二章钻井井控管理制度 第六条井控分级管理制度。勘探局、专业化公司、专业化公司项目部及基层队伍均应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勘探局成立钻井(测井、录井)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勘探局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钻井工程处、安全环保处、技术监督处、勘探管理部、开发管理部、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规划计划处、财务资产处、人力资源处、钻井工程技术研究院、各钻井公司、地球物理测井公司、地质录井处、钻井管具工程处、固井工程处等部门领导组成。钻井(测井、录井)井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钻井工程处,办公室主任由钻井工程处处长兼任。 (二)专业化公司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自管理职责和监督检查职责,全面落实井控安全责任。 (三)专业化公司项目部,应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相关岗位人员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四)专业化公司的基层队伍,应成立由队长(主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历史分析

) 成都理工大学旅游与城乡规划学院四川成都610059 摘要:本文回顾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发展历程以及各阶段的特征。目前,中国石化正在向规模大型化、布局集中化、炼化一体化、生产园区化方向发展。其次, 本文分析了中国石化的空间分布格局。总体来看, 中国石化的空间格局呈现出“东西强、中部弱”, “北方强、南方弱”,“沿海强、内地弱”的分布特征; 辽中南、京津冀和沪宁杭等八大石化产业基地已成为支撑中国石化工业发展的基础。 关键词: 中国石化; 空间格局; 集聚 一、中石化的成立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前身是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83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这年7月12日,中国石化总公司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从此,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正式宣告成立。1998年5月2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划转企业交接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胜利油田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江汉石油管理

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江苏石油勘探局、华东输油管理局等12个油田和输油企业划入石化总公司。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 二、总部的区位选择 公司总部是整个公司的中心。其功能是制定影响公司发展方向的战略决策。公司总部最为重要的权力之一就是资金控制。作为一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交易所成功发行股票上市的全球性大公司,中石化总部的视野是全球,所考虑的时间尺度也较为长远。因此,总部的区位要求可以概括为:(1)便利的交通运输;(2)及时的信息获取;(3)便于与关键人员随时接触。基于我国的特殊情况,国有大型企业主管部门多为中央部委和省、市政府。这些机构均位于首都、直辖市和省会。中石化的总部选择也不例外。其总部位于中国首都北京。北京是直辖市、中国国家中心城市,中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流中心,中国第二大城市。因此,北京基本能满足中石化总部对区位条件的要求。 图1中石化总部所在地 三、子公司及其区位分布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输)、销售和综合利用;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精编版)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井控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 公司和钻井队应分别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 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明确各自的职责。 2、钻井公司应成立由公司经理为组长, 技术安全科、技术发展部、生产协调科、资产科、计财科、人事科和培训学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公司的井控管理工作。 3、钻井队应成立由井队长为组长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本队的井控管理工作。 二、井控工作检查制度 1、钻井班每班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2、钻井队每周组织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3、钻井公司每月进行一次以井控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4、油气田每半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5、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

目的是:督促井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 及时发现和解决次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 三、井控工作例会制度 1、钻井队每周召开一次以井控为主的安全会议。进入目的层前及以后每日交接班, 值班干部、司钻必须布置井控工作任务, 检查讲评本班井控工作。 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以井控为中心的安全工作会议。 3、油气田每半年召开一次井控例会。 4、集团公司每年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会。 目的是:总结、协调、布置井控工作。 四、井控培训取证制度 凡直接指挥钻井队现场生产的领导干部、技术人员、钻井队干部、正、副司钻、井架工、安全员、钻台、机房大班、泥浆组长都应经过井控技术培训, 并取得“井控操作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没有取得“井控操作证” 和“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的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 工人不得上岗操作。凡未取得井控操作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 五、井控设备的安装、调试与维护制度 1、钻井队应按设计要求及《井控技术规程》(SY/T6426-2005)和《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SY/T5964-2006)安装维护井控设备。 2、钻井队应定人、定岗、定时对井控装备、内防喷工具进行检查、维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阀设置规定共18页文档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阀设置规定 中国石化[2019]安字30号 1.0总则 1.1编制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1为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对“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定。 1.1. 2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中现有的和新建、改扩建的生产装置。 1.1. 3本规定适用于安全阀的公称压力范围在0.1~25MPa之间,流道直径大于或等于8mm的范围内。 1.1. 4本规定不适用于锅炉安全阀,锅炉安全阀的设置应遵守原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1.2相关法规和标准 1.2.1《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19]154号) 1.2.2 GB/T12241-89 安全阀一般要求 1.2.3 GB/T12242-89 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 1.2.4 GB/T12243-89 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2.0名词解释 2.0.1最高操作压力P:设备运行期间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 2.0.2背压力Pb:安全阀出口处压力,它是附加背压和排放背压力的总和。 2.0.3整定压力(开启压力)PS:安全阀阀瓣在运行条件下开始升起的进口压力。在该压力下,开始有可测量的开启高度,介质呈由视觉或听觉感知的连续排

放状态。 2.0.4排放压力Pd:阀瓣达到规定开启高度的进口压力。 2.0.5回座压力Pr:排放后阀瓣重新与阀座接触,即开启高度变为零时的进口压力。 2.0.6超过压力ΔPO:排放压力与整定压力之差,通常用整定压力的百分数来表示。 2.0.7启闭压差ΔPb1:整定压力与回座压力之差,通常用整定压力的百分数来表示。 2.0.8排放背压力Pbd(也称“积聚背压”或“动背压)”:由于介质通过安全阀流入排放系统,而在阀出口处形成的压力。 2.0.9附加背压力PbS(也称“叠加背压”或“静背压)”:安全阀动作前,在阀出口处存在的压力,它是由其它压力源在排放系统中引起的。 2.0.10直接载荷式安全阀:一种直接用机械载荷如重锤、杠杆加重锤或弹簧来克服由阀瓣下介质压力所产生作用力的安全阀。 2.0.11先导式安全阀:一种依靠从导阀排出介质来驱动或控制的安全阀,该导阀本身应是符合标准要求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2.0.12平衡波纹管式安全阀:平衡波纹管式安全阀是平衡式安全阀的一种。它借助于在阀瓣和泄出阀盖间安装波纹管的方法,将普通式安全阀的背压限制降低到最少。 2.0.13全启式安全阀:指阀瓣开启高度而言,一般用于排放介质为气体的条件下,当达到排放压力时全启。 2.0.14微启式安全阀:指阀瓣开启高度而言,一般用于排放介质为液体的条

采油采气井井控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编号:SM-ZD-37159 采油采气井井控安全技术 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采油采气井井控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油气生产过程中的井控技术管理,防止井喷失控、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石化依法登记区域内,采油采气井(注入井)日常生产、维护过程中的安全控制及长停井、废弃井的井控技术管理。 第三条油田企业应成立相应的采油采气井井控技术管理领导小组,明确井控技术管理部门和职责,完善各级管理制度。 第四条采油采气井井控技术管理涉及方案设计、井控设备、生产组织、现场施工等工作,各级技术和管理部门要分头把关,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井控工作。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历史分析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展历史分析 夏超 11043041054 目前,中国石化正在向规模大型化、布局集中化、炼化一体化、生产园区化方向发展。其次, 本文分析了中国石化的空间分布格局。总体来看, 中国石化的空间格局呈现出“东西强、中部弱”, “北方强、南方弱”,“沿海强、内地弱”的分布特征; 辽中南、京津冀和沪宁杭等八大石化产业基地已成为支撑中国石化工业发展的基础。 一、中石化的成立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前身是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1983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成立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这年7月12日,中国石化总公司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从此,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正式宣告成立。1998年5月26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划转企业交接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胜利油田管理局、中原石油勘探局、江汉石油管理局、河南石油勘探局、江苏石油勘探局、华东输油管理局等12个油田和输油企业划入石化总公司。1998年7月,国家在原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基础上重组成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是国家独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 二、国内增长的空间轨迹 中国已成为世界重要的石化产品生产与消费国。纵观中国石化工业发展历史, 可大分为萌芽、快速发展、稳定发展及加速发展四个阶段. (1)萌芽阶段( 1953~1962) 新中国成立初期, 仅有玉门、延长、锦州、锦西等一些小炼油厂, 石化产品尤其是成品油供应紧张, 主要依靠进口。1954 年, 在吉林市布局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家石油化工企业。于1956 年建设了兰州化学公司, 并以石油气为原料, 采用沙子炉技术建成了中国第一套乙烯工业化生产装置, 这标志着中国石化工业的起步。 这一时期的中国石化工业尚处于萌芽阶段, 受到原料的制约, 发展缓慢, 布局主要集中在西北及东北等石油储量丰富的内陆地区。 (2)快速发展阶段( 1963~1977) 伴随着大庆油田的建成投产, 中国的原油产量迅速增长, 石化工业有了稳定的原料供给和物质基础。在这一时期, 中国炼油工业迅速发展, 形成了大庆、胜利、大港等一批大型炼化企业。之后, 中国利用国内自主开发和国际引进的技术, 兴建了燕山石化、广州石化等一批炼油厂和石化企业, 为中国石化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由于中国的产油区主要分布于东北、华北等地, 炼油及化工企业也集中在这些地区。此外, 作为原油主产区的西北也有相当数量的石化企业布局。 这一时期, 中国石化工业主要布局于内陆地区, 具有临近原料与靠近市场布局的双重特征, 但原料地仍是影响布局的主导因素。 (3)稳步发展阶段( 1978~1997)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 中国对石化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 石化工业的发展也进入新的发展阶段。1983 年, 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石油化学工业总公司, 并将原属石油部、化工部及地方所有的38 个炼油、化工、化纤、化肥厂以及21 个其他企事业单位统一划归总公司管理。这一时期, 中国各种石化产品尤其是乙烯、三大合成材料的生产发展迅速,先后建成齐鲁、大庆、金山(上海石化) 、扬子、茂名、吉林等 6 套30 万t/ 年乙烯工程,以及抚顺、天津、盘锦等多个14 万t/ 年的乙烯生产企业, 此外还建设了一大批三大合成材料的生产装置。到1997 年底, 中国的合成纤维生产能力居世界首位, 原油加工能力居第4 位, 乙烯产量居世界第5 位, 成为世界石化工业大国。 这一时期, 中国石化工业布局重心明显向东部沿海地区转移, 东北、华北仍是布局的重点, 此外长三角地区也有相当数量石化企业布局。临近市场成为影响产业布局的重要因素。

中石化集团公司领导职务及排序

中石化集团公司领导职 务及排序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新闻报道中集团公司领导名单及职务规范 一、集团公司领导具体职务傅成玉: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天普: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耀仓: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章建华: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王志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蔡希有: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曹耀峰: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李春光: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戴厚良: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徐槟: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董事,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运: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股份公司董事二、集团公司董事会傅成玉:董事长王天普:董事徐槟:董事丁中智:外部董事马之庚:外部董事冯国经:外部董事

吴晓华:外部董事蔡洪滨:外部董事三、老领导周原:集团公司高级顾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王基铭: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曹湘洪: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作然:集团公司高级顾问 费志融 吴协刚 黄春萼 朱家甄 于清波 闵振环 牟书令 张家仁 刘根元 四、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助理、总师、副总师、顾问 崔国旗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王新华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股份财务部主任 张克华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工程部主任 张海潮副总裁、油品销售事业部主任

中石化井控实施细则

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强化钻井过程中的井控安全管理,严防井喷失控、H2S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钻井井控技术规程》(以下简称SY/T6426-2005)等行业标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井井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10]579号文)及局、分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修订华北石油局、分公司《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井控”是指钻井过程中井底压力的控制。井控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装备配套、安装维修、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环节的系统工程,需要计划、财务、设计、地质、安全、生产组织、工程、装备、监督、培训等部门分头把关、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完成。 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各级钻井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井控管理制度、井控技术培训、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措施和井喷失控的处理、井控应急抢险等内容。 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搞好二级井控,杜绝三级井控”。井控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关键在班组,要害在岗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华北分公司现行勘探开发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钻井过程中的井控管理。承包其他油田企业钻井施工的须遵守其相关井控管理规定。 第二章井控管理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井控管理组织机构 依据“分级管理”原则,实行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管理。分别成立局、分公司及钻井公司、项目部、钻井队四级井控领导小组。各级组织必须配备专(兼)职井控管理人员。 (一)钻井公司井控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生产或安全的副经理、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环保、物资装备、人力资源、计划财务等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领导组成。 (二)项目部井控领导小组 组长由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或井控主管人员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调度、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主管人员及各钻井队队长组成。 (三)钻井队井控领导小组 组长由井队长(或平台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井队长(或井控专职管理人员)担任,成员由钻井工程师、大班、司钻等组成。 第六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井控管理组织分别行使各自的管理职责。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控工作十二项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井控工作是钻井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井控实 行分级管理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公司和钻井队应分 别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明确各自的职责。 2、钻井公司应成立由公司经理为组长,技术安全科、 技术发展部、生产协调科、资产科、计财科、人事科和培 训学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井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 的井控管理工作。 3、钻井队应成立由井队长为组长的井控工作领导小 组,全面负责本队的井控管理工作。 二、井控工作检查制度

1、钻井班每班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2、钻井队每周组织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3、钻井公司每月进行一次以井控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4、油气田每半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检查。 5、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井控工作大检查。 目的是:督促井控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及时发现和解决次井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井喷事故的发生。 三、井控工作例会制度 1、钻井队每周召开一次以井控为主的安全会议。进入目的层前及以后每日交接班,值班干部、司钻必须布置井控工作任务,检查讲评本班井控工作。 2、公司每月组织一次以井控为中心的安全工作会议。 3、油气田每半年召开一次井控例会。 4、集团公司每年召开一次井控工作会。 目的是:总结、协调、布置井控工作。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股权分析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分析股权结构 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石油石化主业突出、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境内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25日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167.8亿股H股股票于2000年10月18、19日分别在香港、纽约、伦敦三地交易所成功发行上市;2001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8亿股A股。截至2009年底,中国石化股份公司总股本867亿股,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持股占75.84%,外资股占19.35%,社会公众股占4.81%。 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之一,主要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开采、管道运输、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化肥及其它化工生产与产品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石油产品、石油化工及其它化工产品和其它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技术、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中国石化是中国最大的石油产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和主要石化产品(包括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化肥和中间石化产品)生产商和供应商,也是中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商。 中国石化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管理和专业化经营的事业部制管理体制。中国石化现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子公司、分公司等共80余家,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产品销售以及科研、外贸等企业和单位,经营资产和主要市场集中在中国经济最发达、最活跃的东部、南部和中部地区。 中国石化将认真实施资源、市场、一体化和国际化战略,更加注重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把中国石化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国能源化工公司。

中国石化油〔2015〕374号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井控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油〔2015〕374号 2015年6月26日 1 基本要求 1.1 井控管理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切实加强管理,严防井喷失控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现、保护和利用油气资源。 1.2 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井位选址、地质与工程设计、设备配套、维修检验、安装验收、生产组织、技术管理、现场管理等项工作,需要设计、地质、生产、工程、装备、监督、计划、财务、培训和安全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把关。 1.3 本规定所称“井控”是指油气勘探、开发、地下储气全过程的井口控制与管理,包括钻井、测井、录井、测试、注水(气)、井下作业、油气生产、储气注采和报废井弃置处理等生产环节。 1.4 本规定所称“三高”是指具有高产、高压、高含H2S特征之一的井。其中“高产”是指天然气无阻流量达100×104m3/d及以上;“高压”是指地层压力达70MPa及以上;“高含H2S”是指地层气体介质H2S含量达1000ppm 及以上。 1.5 本规定所称“工程施工单位”是指提供钻井、测井、录井、固井、井下作业、试油(气)等服务的专业施工单位;本规定所称“油气生产单位”

是从事石油与天然气开发生产的采油、采气和地下储气库运营等单位。 1.6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控管理;海上井控管理应根据海上井控特殊要求,在本规定基础上修订完善执行;境外油气生产应根据资源国的特殊要求修订完善执行。 1.7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和天然气分公司分别为集团公司境内油气勘探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境外油气生产和地下储气库等“四大业务板块”的井控安全管理主体和井控安全责任主体。 1.8 各油田分公司、地区石油工程公司均应根据本规定,结合油气生产和施工作业实际,认真开展区域井控风险评估,并针对不同区域风险级别,制定出具体实施细则报井控办公室备案。 2 井控管理基本制度 2.1 井控分级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井控管理实行“集团公司领导,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大业务板块”专业化对口管理,企业是井控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的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2.1.1 集团公司成立井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股份公司总裁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油田企业的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裁担任,成员由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安全监管局、能源与环境保护部、外事局、物资装备部、生产经营管理部、发展计划部、集团(股份)财务部和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加挂集团公司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归口管理集团公司井控工作,统筹负责集团公司井控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和监督

井控管理制度

井控管理制度 一井控分级负责制度 1、长庆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实施细则,组织开展井控工作。 2、各采油单位的井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井控管理工作,组织井控检查,贯彻执行井控规定,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3、作业大队(市场化作业公司)或作业区均要成立井控领导小组,各施工作业队要成立井控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井控工作。 4、市场化作业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的规定,配备兼职的井控技术管理人员。 5、作业队井控小组负责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和落实现场处置预案;落实上级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消项工作,发现油气侵、井涌、溢流等井喷预兆时,按照现场处置预案控制溢流、井涌,组织作业队人员关井,并及时向采油单位请示汇报;发生井喷失控时,按本队《井喷失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二《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 1、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并取得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1)指挥、监督修井作业现场生产的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监督和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修井作业地质、工程、施工、井控设计的技术人员; (3)现场作业的人员:一级井控风险井所有作业人员应全部持证;在二、三级井控风险井施工作业的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班长、司钻,一岗、二岗应持证;特殊区域施工人员持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 (4)井控车间(站)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现场服务人员。

2、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操作人员不得上岗操作。凡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而在井控操作中造成事故者要加重处罚,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3、井控培训合格证的管理和落实 (1)各采油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井控培训合格证制度的落实。 (2)凡在长庆油田施工的井下作业队伍,必须持有长庆油田公司认可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4、记录好井控培训合格证台帐。 三井控设备的检修、试压、安装制度 1、井控设备的年检、试压必须由专业的井控车间负责。井控车间试压设备的管理、操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明确岗位职责。 2、作业队使用的井控设备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密封性试压。达到检修周期后送井控车间进行年检和试压。 3、作业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设备、工具进行管理、检查、操作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保养和检查记录。 4、作业队应按规定安装与井口、入井钻具配套的防喷器,连接牢靠,密封正常。 5、年度检修要记录好井控及防护器材统计、试压(标定)台帐,日常维护要记录好井控、防护器材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与使用情况记录。 四防喷演习制度 1、作业队根据不同工况,每个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喷演习,对超过三个月未实施过的作业工序要求先进行防喷演习,然后再正常作业。 2、作业队应制定起下管柱作业、射孔作业(电缆作业)、空井、旋转作业、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井控工作是井下作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队 长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队里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井控工作第一责任 人队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 和修订井控工作细则和整个井控工作的开展。 3、小队领导小组负责好本小队的井控工作。 4、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各尽 职守,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5、工程处每月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作业队每班次 要进行井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杜绝井 喷事故发生。

二、井控操作证制度 应持证人员经考核取得井控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否则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三、井控设备定岗定人制度 作业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置、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并认真填写好运转、保养检查记录。 四、作业队干部值班制度 1.作业队干部必须坚持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干部应检查监督井控各岗位执行、落实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遇试压、溢流、井喷、井下复杂情况,必须有干部在场组织指挥处理。 五、防喷演习制度 1.在起下油管时,旋转作业时,空井时发生溢流的三

集团公司井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 中油工程字〔2006〕24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和井喷着火、爆炸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油气田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第三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是一项要求严密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管理(勘探)局、油(气)田公司的勘探开发、设计、施工单位、技术监督、安全、环保、装备、物资、培训等部门,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要有组织地协调进行。 第四条利用井下作业设备进行钻井(含侧钻和加深钻井)的井控要求,均执行《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 第五条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的井控要求,井控装备,作业过程的井控工作,防火、防爆、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和井喷失控的紧急处理,井控培训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陆上石油与天然气井的试油(气)、射孔、小修、大修、增产增注措施等井下作业施工。 第二章设计的井控要求 第七条井下作业的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中必须有相应的井控要求或明确的井控设计。 第八条地质设计(送修书或地质方案)中应提供井身结构、套管钢级、壁厚、尺寸、水泥返高及固井质量等资料,提供本井产层的性质(油、气、水)、本井或邻井目前地层压力或原始地层压力、油气比、注水注汽区域的注水注汽压力、与邻井地层连通情况、地层流体中的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以及与井控有关的提示。 第九条工程设计中应提供目前井下地层情况、套管的技术状况,必要时查阅钻井井史,参考钻井时钻井液密度,明确压井液的类型、性能和压井要求等,提供施工压力参数、施工所需的井口、井控装备组合的压力等级。提示本井和邻井在生产及历次施工作业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情况。 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应以钻井资料显示最高地层压力系数或实测地层压力为基准,再加一个附加值。附加值可选用下列两种方法之一确定: (一)油水井为0.05~0.1g/cm3;气井为0.07~0.15 g/cm3 (二)油水井为1.5~3.5MPa;气井为3.0~5.0 MPa 具体选择附加值时应考虑:地层孔隙压力大小、油气水层的埋藏深度、钻井时的钻井液密度、井控装置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依据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做出施工设计,必要时应查阅钻井及修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员工守则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员工守则(试行) 总经理致辞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与开发,石油和化工产品的生产与营销以及相关产品的研发与贸易、相关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是特大型石油化工企业集团。 公司多年来立足中国、面向世界,追求“发展企业、回报股东、奉献社会、造福员工”的目标,发扬石油石化企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致力于世界级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的建设。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公司,需要制定共同的行为准则,造就安全、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形成团结、有为、奋进的工作团队,实现步调一致,同谋发展。 我们共同践行《员工守则》,不仅可以为员工施展才华搭建平台,而且能为社会奉献清洁能源和提供优质产品,有益于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目录 ■ 关于《员工守则》 《员工守则》的适用范围 《员工守则》的约束力 《员工守则》与规章制度的关系

违反《员工守则》应承担的责任 对违反《员工守则》行为的报告责任 《员工守则》的咨询途径 ■ 道德规范 忠诚企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章守纪遵守公德■ 行为规范 工作纪律工作秩序员工关系学习培训公司资源业务活动利益调节廉洁自律 ■ 工作礼仪举止得体着装规范语言文明 ■ HSE要求 HSE方针 HSE目标 HSE责任 ■ 保密须知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信息安全 ■ 附则 关于《员工守则》 ■ 《员工守则》的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 《员工守则》的约束力

《员工守则》是依法制定的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对您的从业行为作出了最基本的规定和要求,是您在公司从业的行为指南。《员工守则》将成为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 ■ 《员工守则》与规章制度的关系 《员工守则》是公司的制度规范,凝炼了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您在遵守本《员工守则》的同时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 违反《员工守则》应承担的责任 您如果违反了《员工守则》,将按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 对违反《员工守则》行为的报告责任 您有责任向直接上级或人事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违反《员工守则》的行为。公司要求接受报告的部门和人员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并严禁任何报复行为,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 《员工守则》的咨询途径 您对《员工守则》存在疑问,可以向直接上级、人事部门或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道德规范 ■ 忠诚企业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01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井控工作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井控分级责任制度 1、井控工作是井下作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队长是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队里成立井控领导小组,组长由井控工作第一责任人队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井控规定,制定和修订井控工作细则和整个井控工作的开展。 3、小队领导小组负责好本小队的井控工作。 4、各级负责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各尽职守,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5、工程处每月进行一次井控工作检查,作业队

每班次要进行井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杜绝井喷事故发生。 二、井控操作证制度 应持证人员经考核取得井控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否则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工人不得上岗操作。 三、井控设备定岗定人制度 作业队应定岗、定人、定时对井控装置、工具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并认真填写好运转、保养检查记录。 四、作业队干部值班制度 1.作业队干部必须坚持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2.值班干部应检查监督井控各岗位执行、落实

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遇试压、溢流、井喷、井下复杂情况,必须有干部在场组织指挥处理。 五、防喷演习制度 1.在起下油管时,旋转作业时,空井时发生溢流的三种工况分岗位、按程序进行防喷演习。 2.作业班每月进行一次不同工况下的防喷演习,并做好防喷演习讲评和记录工作。演习记录包括:班组、日期和时间、工况、演习速度、参加人员、存在问题、讲评、组织演习人等。 六、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1.发生井喷要由下向上逐级上报,发生井喷要立即报告工程处,2小时内要上报到勘探局和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 2.一旦井控或井喷失控应有专人收集资料。资

中石化集团公司领导职务及排序

新闻报道中集团公司领导名单及职务规范一、集团公司领导具体职务 傅成玉: 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股份公司董事长 王天普: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董事、总经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张耀仓: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副董事长 章建华: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王志刚: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蔡希有: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曹耀峰: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 李春光: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 戴厚良: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 徐槟:

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董事,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刘运: 集团公司总会计师,股份公司董事 二、集团公司董事会 傅成玉: 董事长 王天普: 董事 徐槟: 董事 丁中智: 外部董事 马之庚: 外部董事 冯国经: 外部董事 吴晓华: 外部董事 蔡洪滨: 外部董事 三、老领导

周原: 集团公司高级顾问,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 王基铭: 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曹湘洪: 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王作然: 集团公司高级顾问 费志融 吴协刚 黄春萼 朱家甄 于清波 闵振环 牟书令 张家仁 刘根元 四、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助理、总师、副总师、顾问 崔国旗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主任、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王新华股份公司财务总监、股份财务部主任

张克华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工程部主任 张海潮副总裁、油品销售事业部主任 焦方正副总裁、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主任 雷典武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发展计划部主任 凌逸群副总裁、炼油事业部主任 陈革总经理助理,企业改革管理部主任 王永健总经理助理,燕山石化董事长、党委书记 李安喜总经理助理,齐鲁石化总经理 蔡希源股份公司总地质师 金之钧股份公司副总地质师、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院长 李阳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 刘家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常振勇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化工事业部主任 马永生股份公司副总地质师 黄文生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局主任、办公厅(总裁办)副主任 周佰修集团公司顾问 刘锦信集团公司顾问 张国强集团公司顾问 杨元一集团公司顾问 袁晴棠集团公司科技委顾问、中国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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