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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1.4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1.4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工艺、设备、职业健康、环境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

三、述语或定义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四、职责

1、公司领导

①总经理应组织和指定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企业综合应急预案。

②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2、安环科

①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专业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职业卫生、环境、消防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报总工程师或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②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评审工作。

3、生产部

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安全、消防、环保综合演练。

3、其它车间(部门)

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

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②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③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④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⑤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⑥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要求;

⑦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⑧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项目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1针对本项目存在的各种风险,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项目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安质总监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项目部专项预案包括:爆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隧道坍塌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②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施工队长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六、应急预案的评审

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1.2要素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为细化评审,采用列表方式分别对应急预案的要素进行评审。评审时,将应急预案的要素内容与评审表中所列要素的内容进行对照,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指出存在问题及不足。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①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②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2、评审程序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项目部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项目经理或安质总监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项目经理签发。

七、应急预案的备案

安环科应将应急预案报有关上级安监部门备案,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八、应急预案的实施

1、安环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定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4、安环科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7.1周围施工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7.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7.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7.4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5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8、安环科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9、安环科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落实总经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2、建立并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建立并健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4、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5、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6、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

7、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8、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9、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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