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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佩文材料科学基础 名词解释 -课后汇总

陆佩文材料科学基础 名词解释 -课后汇总
陆佩文材料科学基础 名词解释 -课后汇总

第二章晶体结构

2.1名词解释

晶体由原子(或离子分子等)在空间作周期性排列所构成的固态物质

晶胞是能够反应晶体结构特征的最小单位, 晶体可看成晶胞的无间隙堆垛而成。晶体结构中的平行六面体单位

点阵(空间点阵) 一系列在三维空间按周期性排列的几何点.

对称:物体相同部分作有规律的重复。

对称型:晶体结构中所有点对称要素(对称面、对称中心、对称轴和旋转反伸轴)的集合,又叫点群.

空间群:是指一个晶体结构中所有对称要素的集合

布拉菲格子把基元以相同的方式放置在每个格点上,就得到实际的晶体结构。基元只有一个原子的晶格称为布拉菲格子。

范德华健分子间由于色散、诱导、取向作用而产生的吸引力的总和

配位数:晶体结构中任一原子周围最近邻且等距离的原子数.

2.2试从晶体结构的周期性论述晶体点阵结构不可能有5次和大于6次的旋转对称?

2.3金属Ni具有立方最紧密堆积的结构试问: I一个晶胞中有几个Ni原子? II 若已知Ni原子的半径为0.125nm,其晶胞边长为多少?

2.4金属铝属立方晶系,其边长为0.405nm,假定其质量密度为2.7g/m3试确定其晶胞的布拉维格子类型

2.5某晶体具有四方结构,其晶胞参数为a=b,c=a/2,若一晶面在x y z轴上的截距分别为2a 3b 6c,试着给出该晶面的密勒指数。

2.6试着画出立方晶体结构中的下列晶面(001)(110)(111)并分别标出下列

晶向[210] [111] [101].

2.14氯化铯(CsCl)晶体属于简立方结构,假设Cs+和Cl-沿立方对角线接触,且Cs+的半径为0.170nm Cl-的半径为0.181nm,试计算氯化铯晶体结构中离子的堆积密度,并结合紧密堆积结构的堆积密度对其堆积特点进行讨论。

2.15氧化锂(Li2O)的晶体结构可看成由O2-按照面心立方密堆,Li+占据其四面体空隙中,若Li+半径为0.074nm,O2-半径为0.140nm试计算I Li2O的晶胞常数 II O2-密堆积所形成的空隙能容纳阳正离子的最大半径是多少。

2.16 MgO具有NaCl型晶体结构,试画出MgO在(111)(110)和(100)晶面上离子的排列图案,写出其离子面密度和晶面间距的表达式。

第三章熔体玻璃体

3.1熔体高温下熔融形成的液态固体

玻璃体高温熔体快冷时,由于冷却速度快,粘度增大太快,质点没来得及做有规则排列就已经固化,形成玻璃体

网络形成体:正离子是网络形成离子,单键强度大于335 kJ/mol,能单独形成玻璃的氧化物。

网络改变体:正离子是网络变性离子,单键强度小于250KJ/mol,不能单独形成玻璃,但能改变玻璃网络结构和性质的氧化物。

网络中间体

网络改变体向玻璃中加入某种氧化物使得玻璃的结构改变,性质改变,这种氧化物称为“网调整氧化物”

桥氧:与两个网络形成离子相连的氧称为桥氧,

非桥氧: 只与一个网络形成离子相连的氧称为非桥氧

晶子学说:玻璃性质的变化是由于石英的多晶转变引起的。所以玻璃是高分散晶体(晶子)的集合体。“晶子”不同于一般微晶,是带有晶格变形的有序区域,它们分散在无定型介质中,从“晶子”部分到无定型部分的过渡是逐渐完成的,两者之间无明显界线. 晶子学说的核心是结构的不均匀性及进程有序性。

无规则网络学说:凡是成为玻璃态的物质和相应的晶体结构一样,也是由一个三度空间网络所构成。这种网络是由离子多面体(三角体或四面体)构筑起来的。玻璃中结构多面体的重复没有规律性。多面体的结合程度取决于桥氧离子的百分数,而网络变性离子均匀而无序的分布在四面体骨架空隙中

玻璃形成温度T g又称脆性温度,是玻璃出现脆性的最高温度,由于在这个温度下可以消除玻璃制品因不均匀冷却产生的内应力,因此又称为退火温度上限.

软化温度T f玻璃开始出现液体状态典型特征的温度,是玻璃可以拉成丝的最低温度.

玻璃的通性各向同性, 热力学介稳性, 凝固的渐变性与可逆性, 熔融态向玻璃态转化时物理化学性质随温度变化的连续性

无规密堆积模型将原子看作是不可压缩的硬球,这些硬球无规则地堆垛,使其总体密度达到最大可能值。液态金属的结构是由一些基本的几何单元组成的近程有序,最小的单元是四面体,这种模型又成为密集无序堆垛模型

微晶无序模型微晶:带有晶格变形的有序区域,大小为1--10nm,几个到几十个原子间距。在微晶中心质点排列有序,离其中心越远则变形程度愈大。

拓扑无序模型拓扑无序模型认为:非晶态合金是均匀连续、致密填充、混乱无规的原子硬球的集合,不存在微晶与周围原子以晶界分开的情况。

硼反常现象在Na2O-SiO2熔体中加入B2O3粘度会先增大后减小.最初加入B2O3时,主要形成[SiO4]四面体进行补网作用,由于Na2O拆网使粘度很低;随着B2O3加入量的增加,[BO4]含量增加,粘度不断增加,直到补网完成[BO4]的比例最大,粘度达到最大值;此后继续加入B2O3,则形成[BO3]平面三角形的结构,使网络的连接变得疏松,又导致粘度η下降.

(其他名词解释)

类质同晶:物质结晶时,其晶体结构中原有离子或原子的配位位置被介质中部分类质类似的它种离子或原子占存,共同结晶成均匀的,单一的混合晶体,但不引起键性。

同质多晶:化学组成相同的物质,在不同的热力学条件下结晶或结构不同的晶体。正尖晶石:二价阳离子分布在1/8四面体空隙中,三价阳离子分布在1/2八面体空隙的尖晶石。

反尖晶石:如果二价阳离子分布在八面体空隙中,而三价阳离子一半在四面体空

隙中,另一半在八面体空隙中的尖晶石。

分化过程:架状[SiO4]断裂称为熔融石英的分化过程。

缩聚过程:分化过程产生的低聚化合物相互发生作用,形成级次较高的聚合物,次过程为缩聚过程。

单键强度:化合物的分解能除以化合物的配位数得出的商数即为单键强度。

3.2影响熔体粘度的因素有哪些?分析R2O对硅酸盐熔体黏度的影响规律以及原因

3.3简述石英晶体,石英熔体,Na2O·SiO2熔体结构和性质的区别

3.4简述非晶态合金材料的主要特性以及应用

3.6 SiO2熔体粘度在1000°C时的粘度10的14次方Pa*S,在1400°C时为10的7次方Pa*S,Si2O玻璃的粘滞流动的活化能是多少?上述数据在恒压下获得,若在恒容下获得,你认为活化能会改变吗为什么?

3.8 在SiO2中应加入多少Na2O,使玻璃的O/Si=2.5 ?此时析晶能力是增强还是减弱?

3.9计算下列玻璃的结构参数以及非桥氧分数

(1)

(2)

(3)

(4)

3.10 有一种玻璃组成为14% Na2O 13%CaO 73%SiO2 (Wt%)其密度为2.5g/cm3计算该玻璃的原子堆积系数和结构参数值

3.11两种不同配比的玻璃,其组成(wt%)见下表,试计算玻璃结构参数,并由

结构参数说明该两种玻璃在高温时粘度的大小。

3.13比较硅酸盐玻璃和硼酸盐玻璃在结构和性能上的差异。

第四章点缺陷和线缺陷

弗伦克尔缺陷:在晶格热振动时,一些能量足够大的原子离开平衡位置后,挤到晶格点的间隙中,形成间隙原子,而原来位置上形成空位。这种缺陷称为弗伦克尔缺陷。

肖特基缺陷:如果正常格点上的原子,热起伏过程中活的能量离开平衡位置迁移到晶体的表面,在晶体内正常格点上留下空位,这即是肖特基缺陷。

刃型位错:伯格斯矢量b与位错线垂直的位错称为刃型位错。

螺型位错:位错线和滑移方向(伯格斯矢量b)平行,由于位错线垂直的平行面不是水平的,而是像螺旋形的,故称螺旋位错。

伯格斯矢量

第五章表面与界面

表面:固体的表面现象与液体相似,通常把一个相与它本身蒸汽接触的分界面称为表面。

界面:相邻晶粒不仅位向不同,而且结构、组成也不相同,即它们代表不同的两个相,则其间界称为界面。

第六章相平衡与相图

相体系中具有相同物理与化学性质的均匀部分的总和,如纯液体或真溶液均为单相。固溶体也为单相。

相平衡相与相之间的平衡,是动态平衡。

第七章固体中质点的扩散

7.1本征扩散:主要出现肖特基和弗兰克尔点缺陷,由此点缺陷引起的扩散称为

本征扩散。

非本征扩散:因扩散受固溶引入的杂质离子的电价和浓度等外界因素所控制,故称为非本征扩散。

自扩散

互扩散

稳定扩散:扩散质点的浓度分布不随时间变化的扩散称为稳定扩散;

不稳定扩散扩散质点的浓度分布随时间变化的扩散称为不稳定扩散

菲克第一定律:在扩散体系中,参与扩散质点的浓度因位置而异,且可随时间而变化。

正扩散:受热力学因子作用,物质由高浓度处流向低浓度处,扩散结果使溶质趋于均匀化,D i>0。

逆扩散:受热力学因子作用,物质由低浓度处流向高浓度处,扩散结果使溶质趋于均匀化,D i<0。

无序扩散:无化学位梯度、浓度梯度。无外场推动力,由热起伏引起的扩散。质点的扩散是无序的、随机的。

互扩散推动力:多元系统中几种离子同时进行扩散,扩散过程中化学位梯度的变化。

间隙扩散:质点从一个间隙到另一个间隙

矿化剂:在固相反应中加入少量非反应物,反应过程中不与反应物起化学反应,只起加速反应作用的物质。

第八章固态化学反应

固态化学反应(固相反应)狭义指固体与固体间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新的固体产物的过程。广义凡是具有固相参加的化学反应都叫固相反应。

固相反应特征

第九章固态相变

3.1 一级相变:体系由一相变为另一相时,如两相的化学势相等但化学势的一级偏微商不相等的称为一级相变。

二级相变:相变时两相化学势相等,其一级偏微商也相等,但二级偏微商不等。玻璃析晶:指由于玻璃的内能较同组成的晶体为高,所以玻璃处于介稳状态。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着自发地析出晶体的倾向,这种出现晶体的现象叫做析晶。又称

失透或反玻璃化。

玻璃分相:一个均匀的玻璃相在一定的温度和组成范围内有可能分成两个互不溶解或部分溶解的玻璃相,并相互共存的现象称为玻璃分相。

均匀成核:晶核从均匀的单相熔体中产生的几率处处相同。

非均匀成核:借助于表面、界面、微粒裂纹、器壁以及各种催化位置等而形成晶核的过程。

马氏体相变:一个晶体在外加应力的作用下通过晶体的一个分立方体积的剪切作用以极迅速的速率而进行相变称为马氏体相变。

第十章固态烧结

10.1

熔融温度

烧结温度

泰曼温度

烧结:由于固态中分子的相互吸引,通过加热,使粉末体产生颗粒粘结,经过物质迁移使粉末体产生强度并导致致密化和再结晶的过程称为烧结。

烧成:把一定温度范围内烧制成为致密体的一系列物理、化学、变化过程,人们把完成这样一个烧结过程的工艺称之为烧成。

体积密度:材料在包含实体积、开口和密闭孔隙的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称为材料的体积密度。

理论密度:多孔材料中固相的密度,即同种材料在无孔状态下的密度。

相对密度:多孔体的密度与无孔状态下同成分材料的密度之比,通常以百分率表示。

固相烧结:没有液相参与,完全是由固体颗粒直接的高温烧结过程。

液相烧结:有液相参与的烧结。

晶粒生长:无应变的材料在热处理时,平衡晶粒尺寸在不改变其分布的情况下连续增大的过程。

二次再结晶:少数巨大晶粒在细晶消耗时成核长大的过程。

晶粒极限尺寸

晶粒平均尺寸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体系将各种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编纂在一起的民事基本规范。 3 民法的效力:又称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对民法发生效力的范围。 4 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6 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7 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行使民事权利,参与民事法律关系。 8 民事法律关系: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9 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 10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 11民事权利:民事主体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12 民事义务: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 13 民事责任: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4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法律人格的人,是相对于作为法律上的人格的法人的称谓。 15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7 监护: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8宣告失踪: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9 宣告死亡: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四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20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3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或资格。 24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章程或者条例的规定,于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负责法人的生产经营或者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各人 25 法人的分支机构:根据法人的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依法设立的法人分部,其活动范围限于法人的活动范围之内。 26法人的成立:法人取得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事实。 27 法人的变更:法人在存续期内,法人组织上的分立、合并以及在活动宗旨、业务范围上的变化

法律基础2019尔雅答案100分

。。。。。。。。。。。。。。。。。。。。。。。。。。。。。。。。。。。。。。。。。。。。。。。。。。。。。。。。。。。。。。。。。。。。。。。。。。。。。。。。。。。。。。。。。。。。。。。。。。。。。。。。。。。。。。。。。。。。。。。。。。。。。。。。。。。。。。。。。。。。。。。。。。。。。。。。。。 法学是什么? 1 英国法学家( A )第一次将“法理学”作为一门真正独立的学科。 A、 奥斯丁 B、 边沁 C、 斯密 D、 霍姆斯 2 “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

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这句话是(A )的名言。 A、 孟德斯鸠 B、 马克思 C、 卢梭 D、 霍布斯 3 法的历史类型是法律发展的时间线索,以下有关法的历史类型的说法正确的是(BD )。 A、 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法律的历史传统和特征 B、 法的历史类型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

会主义法 C、 各种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不可能在同一历史时段同时存在 D、 各种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可以在同一历史时段同时存在 4 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的共同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法学,着重揭示法律的基本原理。(正确) 5 在一定的法学理论指导下形成的法律规范、行为准则和法律程序,其效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可以衡量的,能够作为社会的调整器。(正确) 法是什么? 1 英语的“法”(righ正确)的内涵不包括( B )。

A、 权利 B、 自由 C、 正义 D、 规范 2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论述“法治”内涵的著作是( A )。A、 《政治学》 B、 《法律篇》 C、

材料科学基础名词解释

第二章 1.定性描述晶体结构的参量有哪些?定量描述晶体结构的参量又有哪些? 定性:对称轴、对称中心、晶系、点阵、晶胞定量:晶胞参数,晶向指数 1.依据结合力的本质不同,晶体的键合作用分为哪几类?其特点是什么? 共价键、离子键、金属键、范德华键、氢键。 离子键:没有方向性和饱和性,结合力很大。 共价键:具有方向性和饱和性,结合力也很大,一般大于离子键。 金属键:没有方向性和饱和性的共价键,结合力是原子实和电子云之间的库仑力。 范德华键:是通过分子力而产生的键合,结合力很弱 氢键:是指氢原子与半径较小,电负性很大的原子相结合所形成的键。 2.等径球最紧密堆积的空隙有哪两种?一个球的周围有多少个四面体空隙、多少个八面体空隙? 六方最密堆积、面心立方紧密堆积,8个四面体空隙,6个八面体空隙 3.n个等径球作最紧密堆积时可形成多少个四面体空隙、多少个八面体空隙?不等径球是如何进行堆积的?2n个四面体空隙,n个八面体空隙。 不等径球堆积时,较大球体作等径球的紧密堆积,较小的球填充在大球紧密堆积形成的空隙中。其中稍小的球体填充在四面体空隙,稍大的则填充在八面体空隙,如果更大,则会使堆积方式稍加改变,以产生较大的空隙满足填充的要求。 4.解释下列概念 晶体:是内部质点在三维空间有周期性和对称性排列的固体。 晶系:晶体根据其在晶体理想外形或综合宏观物理性质中呈现的特征对称元素可划分为立方、六方、三方、四方、正交、单斜、三斜等7类,是为7个晶系。(六三四立方,单三斜正交) 晶包:是从晶体取出反映其周期性和对称性的结构的最小重复单元。 晶胞参数:晶胞的形状和大小可以用6个参数来表示,此即晶胞参数,它们是三条棱边的长度a,b,c和三条棱边的夹角a,B,r. 空间点阵:空间点阵是一种表示晶体内部质点排列规律的几何图形。 米勒指数:是晶体的常数之一,是晶面在3个结晶轴上的截距系数的倒数比,当化为最简单的整数比后,所得出的3个整数称为该晶面的米勒指数。 离子晶体的晶格能:晶格能又叫点阵能。它是在OK时1mol离子化合物中的正、负离子从相互分离的气态结合成离子晶体时所放出的能量。 配位数:配位数是中心离子的重要特征。直接同中心离子(或原子)配位的原子数目叫中心离子(或原子)的配位数。 离子极化:离子极化指的是在离子化合物中,正、负离子的电子云分布在对方离子的电场作用下,发生变形的现象。离子极化能对金属化合物性质产生影响。主要表现为离子间距离缩短,离子配位数降低,同时变形电子云相互重合,使键性由离子键向共价键过渡,最终使晶体结构类型发生变化。 同质多晶和类质同晶:同质多晶是一种物质在不同热力学条件下形成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结构的现象,由此所产生的每一种化学组成相同但结构不同的晶体,称为变体。类质同晶:化学组成相似的物质,在相同的热力学条件下,形成的晶体具有相同的结构,这种结构称为类质同晶现象。 正尖晶石与反正尖晶石:在尖晶石结构中,如果A离子占据四面体空隙,B离子占据八面体空隙,则称为正尖晶石。反之,如果半数的B离子占据四面体空隙,A离子和另外半数的B离子占据八面体空隙,则称为反尖晶石。 铁电效应:有自发极化且在外电场作用下具有电滞回线的晶体。

民法总论复习重点

民法总论复习重点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民法: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民法典) 实质民法:除民法典外,还包括一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规范以及民事判例法和民事习惯法 图1-1民事权利体系 (五)民法的渊源 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和存在的形式 我国民法的渊源: 1、制定法 2、有权解释 3、习惯法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表示行为:凡是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或一定精神内容的表达为要素的行为。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发表其自由形成的私法效果目的的行为

事实行为:又称非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是无关心理状态的行为,行为的结果是否发生以及如何发生直接由法律规定,与行为人的意志无关,即行为结果具有法定性。 四、自然人 (五)、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1、宣告失踪(保护失踪人): 概念: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 条件: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1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宣告死亡(保护利害人) 概念: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结束其生前居住地的权利能力) 条件:(1)自然人离开最后居住地之次日起,杳无音讯达4年的,利害关系人即可对其申请宣告死亡,包括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情形(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之日起满2年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其申请宣告死亡(3)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须发出公告,公告期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公告期为3个月 撤销:被撤销死亡宣告的自然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配偶与他人再婚的,新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配偶没有再婚的,原婚姻关系从撤销之日起自行恢复。子女父母权利义务关系恢复,但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其收养关系不得单方解除。 五、法人(有限责任) 概念:具有民事法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七、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p110 支配权:又称管领权,是权利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即可对标的物进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请求权: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 分为独立请求权(债权、抚养请求权)和非独立请求权(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等) 注:受诉讼时效限制:2年 抗辩权: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即对请求权人的权利请求提出异议或予以回绝的权利,又称异议权 形成权:仅依权利人一方的意志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追认权、同意权、确定权、抵消权、撤销权、解除权、终止权) 注:受除斥期限的限制(1年) 绝对权:绝对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又称对世权 相对权: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又称对人权 八、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物的分类:(1)特定物与种类物:特定物是指具有独立特征,或被权利人指定而特定化,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能以品种、质量、规格或度量衡确定的物。(2)主物和从物:主物是指两种以上物相互配合,按一定的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无须依赖他物而能独立存在并起主要作用的物。从物指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的 1包括宣告注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名词解释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 础名词解释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名词解释: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律规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3、人际关系人际关系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际关系的本质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4、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人们热爱、忠诚、报效祖国的一种集情感、意志、信念和思想境界于一体的社会意识形态。 5、知识陶冶法指在思想道德修养中,要重视理论知识的学习。在马克思注意指导下,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原理、观点。其次,要在教师的指导下,选读相关的书籍,包括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青年学、心理学、人才学美学等,构建合理知识结构,为深入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奠定基础。 6、成文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颁布,以不同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规范,故又称“制定法”。 7、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把法律规范的规定运用到具体的主体或场合,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行使权力的专门活动。 8、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它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价人们的行为,

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个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反映在个体身上,就是个体的道德品质,即品德。 9、理想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现实可能性的对美好未来的想象和追求,是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10、人生价值观人生价值观是人们对人生价值的根本看法和态度。 11、人的本质人的本质一般指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特征或指在人的各种属性中起决定作用的属性。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12、信念指对某种学说、理论、思想极度信服而树立的牢固的观念。 13、自我修养自我修养,亦称修养,即通过内心的不断反思、反省、社会实践的不断磨练,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个性人格。用当代大学生自己的话说,就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自我认识、自我协调、自我教育、自我塑造、自我超越,锻炼出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需要的优秀品质,养成良好的习惯。简而言之,自我修养是个体为获取某种素质而自觉履行的行为。 14、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15、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16.法制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即一国或一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性质:是私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 系的基本法。 3.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分为财产归属关系 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分配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基于身份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民法的效力来源划分的民法的 不同形式,主要有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 5.民法体系:a.基本法:《民法通则》;b.主要民事法律:《合同法》

《婚姻法》《继承法》;c.民事特别法:《公司法》《票据法》 6.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是 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7.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 止权力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8.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指导功能、补充功能、约束功能。 9.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法律关系。 1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a.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b.民事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 力成果和人身利益。c.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1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民事关 系的法律后果,没有民事关系就不可能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民事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 12.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13.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材料科学基础最全名词解释

1.固相烧结:固态粉末在适当的温度,压力,气氛和时间条件下,通过物质与气孔之间的传质,变为坚硬、致密烧结体的过程。 液相烧结:有液相参加的烧结过程。 2.金属键:自由电子与原子核之间静电作用产生的键合力。 3.离子键:金属原子自己最外层的价电子给予非金属原子,使自己成为带正电的正离子,而非金属得到价电子后使自己成为带负电的负离子,这样正负离子靠它们之间的静电引力结合在一起。 共价键:由两个或多个电负性相差不大的原子间通过共用电子对而形成的化学键。氢键:由氢原子同时与两个电负性相差很大而原子半径较小的原子(O,F,N等)相结合而产生的具有比一般次价键大的键力。 弗兰克缺陷:间隙空位对缺陷 肖脱基缺陷:正负离子空位对的 奥氏体:γ铁内固溶有碳和(或)其他元素的、晶体结构为面心立方的固溶体。 布拉菲点阵:除考虑晶胞外形外,还考虑阵点位置所构成的点阵。 不全位错:柏氏矢量不等于点阵矢量整数倍的位错称为不全位错。 玻璃化转变温度:过冷液体随着温度的继续下降,过冷液体的黏度迅速增大,原子间的相互运动变得更加困难,所以当温度降至某一临界温度以下时,即固化成玻璃。这个临界温度称为玻璃化温度Tg。 表面能:表面原子处于不均匀的力场之中,所以其能量大大升高,高出的能量称为表面自由能(或表面能)。 半共格相界:若两相邻晶体在相界面处的晶面间距相差较大,则在相界面上不可能做到完全的一一对应,于是在界面上将产生一些位错,以降低界面的弹性应变能,这时界面上两相原子部分地保持匹配,这样的界面称为半共格界面或部分共格界面。 柏氏矢量:描述位错特征的一个重要矢量,它集中反映了位错区域内畸变总量的大小和方向,也使位错扫过后晶体相对滑动的量。 柏氏矢量物理意义: ①从位错的存在使得晶体中局部区域产生点阵畸变来说:一个反映位错性质以及由位错引起的晶格畸变大小的物理量。 ②从位错运动引起晶体宏观变形来说:表示该位错运动后能够在晶体中引起的相对位移。 部分位错:柏氏矢量小于点阵矢量的位错 包晶转变:在二元相图中,包晶转变就是已结晶的固相与剩余液相反应形成另一固相的恒温转变。 包析反应:由两个固相反应得到一个固相的过程为包析反应。 包析转变:两个一定成分的固相在恒温(T)下转变为一个新的固相的恒温反应。包析转变与包晶转变的相图特征类似,只是包析转变中没有液相,只有固相。 粗糙界面:界面的平衡结构约有一半的原子被固相原子占据而另一半位置空着,这时界面称为微观粗糙界面。 重合位置点阵:当两个相邻晶粒的位相差为某一值时,若设想两晶粒的点阵彼此通过晶界向对方延伸,则其中一些原子将出现有规律的相互重合。由这些原子重合位置所组成的比原来晶体点阵大的新点阵,称为重合位置点阵。 成分过冷;界面前沿液体中的实际温度低于由溶质分布所决定的凝固温度时产生的过冷。

2014实用法律基础名词解释

2014实用法律基础名词解释名解3.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4.共同犯罪: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5.累犯:指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又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 1按份共有:是指数人对同一财产按各自确定的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共同形态。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4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何婷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履行债务的能力或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5产业政策:是国家设计有关产业发展,明确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形式和产业区域布局的规划和安排的各种政策、目标和措施的总和。 6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岀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7承诺:是受要约人同一要约的意思表达。 8冲突规范:指指明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法律选择规范。 9财产保全: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 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10裁定管辖:指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确定诉讼的管辖法院。 11、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的财产上设定的以优先受偿权为内容的一种他物权。 12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务人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13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当事人衣服那个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 14地域管辖:指按照各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5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岀的新的技术方案。 16犯罪: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17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8法治:是指与民主相联系的治国的原则和方略,或者说是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必须普遍守法的原则,即依法办事原则。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汇总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汇总 1、民法:民法是调整社会平等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民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3、财产关系: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我国民法调整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财产所有和交换为内容,即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4、民法的渊源: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5、商法:又称商事法,形式上的商法专指民法典以外的商法典以及公司、保险、破产、票据、海商等单行法;实质上的商法是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6、民法的体系:与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商品关系的内在要求相适应形成的以调整财产所有和财产交换为目的,由民事主体、物权、债和合同等制度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7、制定法: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 8、民事单行法:针对特定类型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而制定的特别法规。 9、习惯法: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规则或者安排的习惯。 10、民事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纳入民法调整范围的生活关系,也可以说是人与人之间因民法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11、法律事实:法律权利义务产生的根据,包括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行为以及与人的行为无关的事实(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非法律行为)。 12、民事法律事实:民法的基本概念,指民法认可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亦即由民事法律规定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 13、民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民法的基本属性和基本价值、为民法所固有并对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具有最高指导意义的标准;全部民事规范的价值主线和灵魂所在;民法基本精神与基本价值的体现。 14、民法的强行性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而必须无条件遵循的规定。 15、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法律尊重这种选择。 16、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17、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包括两层,一是从国家角度定义公共秩序,二是从社会角度定义善良风俗。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18、过错责任原则:民法上责任分担的归责原则,指如果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只有当他具有过错时才被课定责任,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材料科学基础考题1

材料科学基础考题 Ⅰ卷 一、名词解释(任选5题,每题4分,共20分) 单位位错;交滑移;滑移系;伪共晶;离异共晶;奥氏体;成分过冷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在体心立方结构中,柏氏矢量为a[110]的位错( )分解为a/2[111]+a/2]111[. (A) 不能(B) 能(C) 可能 2.原子扩散的驱动力是:( ) (A) 组元的浓度梯度(B) 组元的化学势梯度(C) 温度梯度 3.凝固的热力学条件为:() (A)形核率(B)系统自由能增加 (C)能量守衡(D)过冷度 4.在TiO2中,当一部分Ti4+还原成Ti3+,为了平衡电荷就出现() (A) 氧离子空位(B) 钛离子空位(C)阳离子空位 5.在三元系浓度三角形中,凡成分位于()上的合金,它们含有另两个顶角所代表的两组元含量相等。 (A)通过三角形顶角的中垂线 (B)通过三角形顶角的任一直线 (C)通过三角形顶角与对边成45°的直线 6.有效分配系数k e 表示液相的混合程度,其值范围是() (A)1

2017年考研法律基础名词解释大汇总

2017年考研法律基础名词解释大 汇总 1.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2.国际法:作为国际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制定和实施的法律。 3.国内法:一国(或地区)制定并在该国(或地区)实施的法律。 4.根本法(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制定需要特别的程序的法律 5.普通法:根本法其他的。 6.一般法: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刑法》、《合同法》 7.特别法: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8.实体法:规定的是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著作权法》 9.程序法(诉讼法):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的法律。《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10.成文法:国家机关制定的、以文字形式表达的法律。11.习惯法:由国家认可的习惯。12.公法: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是宪法、行政法、刑法。13.私法: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是民法和商法。14.衡平法:是14世纪开始的,大法官法院的大法官们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对普通法进行修正、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15.普通法:是专有名词,特指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16.联邦法:指整个联邦立法机关制定的和在整个联邦实施的法律,如联邦宪法、联邦民法、联邦刑法等。17.联邦成员法:指由联邦成员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仅在该成员国实施的法律,如成员国宪法、成员国民法、成员国刑法等。18.法律的历史类型:按照法律的阶级本质及其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划分。19.法律体系:指由在一个国家里,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所组成的法律部门而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20.部门法(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以称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21.规范性法律文件: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部门法就是由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构成的。 22.法律调整机制:指包括整个法律调整系统的结构、功能、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发生作用的过程和方式。23.规范性: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24.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25.普遍性(一般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26.行为模式:就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所提供的标准和方向。27.法律后果:指行为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在法律上所应承受的结果。28.强行性规范:指不考虑个人意愿而强行加以适用的法律规范。29.任意性规范:指适用与否由个人意愿决定的法律规范。30.确定性规范:是指明确规定了法律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的规范。31.委托性规范:是指没有规定行为模式和行为后果,而只规定授权(委托)其他国家机关予以规定的法律规范。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复习题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1、民法:民法是调整社会平等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民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3、财产关系: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我国民法调整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财产所有和交换为内容,即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4、民法的渊源: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5、商法:又称商事法,形式上的商法专指民法典以外的商法典以及公司、保险、破产、票据、海商等单行法;实质上的商法是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6、民法的体系:与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商品关系的内在要求相适应形成的以调整财产所有和财产交换为目的,由民事主体、物权、债和合同等制度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7、制定法: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 8、民事单行法:针对特定类型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而制定的特别法规。 9、习惯法: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规则或者安排的习惯。

10、民事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纳入民法调整范围的生活关系,也可以说是人与人之间因民法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11、法律事实:法律权利义务产生的根据,包括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行为以及与人的行为无关的事实(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非法律行为)。 12、民事法律事实:民法的基本概念,指民法认可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亦即由民事法律规定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 13、民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民法的基本属性和基本价值、为民法所固有并对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具有最高指导意义的标准;全部民事规范的价值主线和灵魂所在;民法基本精神与基本价值的体现。 14、民法的强行性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而必须无条件遵循的规定。 15、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法律尊重这种选择。 16、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17、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包括两层,一是从国家角度定义公共秩序,二是从社会角度定义善良风俗。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18、过错责任原则:民法上责任分担的归责原则,指如果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只有当他具有过错时才被课定责任,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19、私有财产权神圣原则:私人财产是当然和自然的权利,权利人对于财产具有排他性和专断性权利,任

(完整版)材料科学基础期末考试

期末总复习 一、名词解释 空间点阵:表示晶体中原子规则排列的抽象质点。 配位数:直接与中心原子连接的配体的原子数目或基团数目。 对称:物体经过一系列操作后,空间性质复原;这种操作称为对称操作。 超结构:长程有序固溶体的通称 固溶体:一种元素进入到另一种元素的晶格结构形成的结晶,其结构一般保持和母相一致。 致密度:晶体结构中原子的体积与晶胞体积的比值。 正吸附:材料表面原子处于结合键不饱和状态,以吸附介质中原子或晶体内部溶质原子达到平衡状态,当溶质原子或杂质原子在表面浓度大于在其在晶体内部的浓度时称为正吸附; 晶界能:晶界上原子从晶格中正常结点位置脱离出来,引起晶界附近区域内晶格发生畸变,与晶内相比,界面的单位面积自由能升高,升高部分的能量为晶界能; 小角度晶界:多晶体材料中,每个晶粒之间的位向不同,晶粒与晶粒之间存在界面,若相邻晶粒之间的位向差在10°~2°之间,称为小角度晶界; 晶界偏聚:溶质原子或杂质原子在晶界或相界上的富集,也称内吸附,有因为尺寸因素造成的平衡偏聚和空位造成的非平衡偏聚。 肖脱基空位:脱位原子进入其他空位或者迁移至晶界或表面而形成的空位。 弗兰克耳空位:晶体中原子进入空隙形而形成的一对由空位和间隙原子组成的缺陷。 刃型位错:柏氏矢量与位错线垂直的位错。 螺型位错:柏氏矢量与位错线平行的位错。 柏氏矢量:用来表征晶体中位错区中原子的畸变程度和畸变方向的物理量。 单位位错:柏氏矢量等于单位点阵矢量的位错 派—纳力:位错滑动时需要克服的周围原子的阻力。 过冷:凝固过程开始结晶温度低于理论结晶温度的现象。 过冷度:实际结晶温度和理论结晶温度之间的差值。 均匀形核:在过冷的液态金属中,依靠金属本身的能量起伏获得成核驱动力的形核过程。 过冷度:实际结晶温度和理论结晶温度之间的差值。 形核功:形成临界晶核时,由外界提供的用于补偿表面自由能和体积自由能差值的能量。 马氏体转变:是一种无扩散型相变,通过切变方式由一种晶体结构转变另一种结构,转变过程中,表面有浮凸,新旧相之间保持严格的位向关系。或者:由奥氏体向马氏体转变的

法律基础所有的名词解释

司考复习资料:法律基础所有的名词解释(1) 法律的渊源(法律形式):指那些来源不同(制定法与非制定法、立法机关制定与政府制定,等等)、因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国际法:作为国际法律关系主体的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制定和实施的法律。 国内法:一国(或地区)制定并在该国(或地区)实施的法律。 根本法(宪法):规定国家和社会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制定需要特别的程序的法律 普通法:根本法其他的。 一般法: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刑法》、《合同法》 特别法: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实体法:规定的是主要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著作权法》 程序法(诉讼法):规定主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的法律。《民事诉讼法》、《行政复议法》 成文法:国家机关制定的、以文字形式表达的法律。 习惯法:由国家认可的习惯。 公法:关于罗马国家的法律。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是宪法、行政法、刑法。 私法:关于个人利益的法律。现代西方法学著作一般认为是民法和商法。 衡平法:是14世纪开始的,大法官法院的大法官们根据公平正义原则对普通法进行修正、补充而形成的一种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 普通法:是专有名词,特指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 联邦法:指整个联邦立法机关制定的和在整个联邦实施的法律,如联邦宪法、联邦民法、联邦刑法等。 联邦成员法:指由联邦成员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仅在该成员国实施的法律,如成员国宪法、成员国民法、成员国刑法等。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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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性质:是私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调整市民 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3.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分为财产 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分配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基于身份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民法的效力来源划分 的民法的不同形式,主要有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 5.民法体系:a.基本法:《民法通则》;b.主要民事法律:《合同法》 《婚姻法》《继承法》;c.民事特别法:《公司法》《票据法》 6.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的基本 准则,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7.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 权力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8.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指导功能、补充功能、约束功能。

9.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法律关系。 1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a.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 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b.民事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 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c.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1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 整民事关系的法律后果,没有民事关系就不可能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民事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 12.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13.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资格。 1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15.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 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16.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

材料科学基础_名词解释

金属键: 金属键(metallic bond)是化学键的一种,主要在金属中存在。由自由电子及排列成晶格状的金属离子之间的静电吸引力组合而成. 晶体: 是由许多质点(包括原子、离子或分子)在三维空间作有规则的周期性重复排列而构成的固体 同素异晶转变(并举例): 金属在固态下随温度的变化,由一种晶格变为另一种晶格的现象,称为金属的同素异晶转变。液态纯铁冷却到1538℃时,结晶成具有体心立方晶格的δ-Fe;继续冷到1394℃时发生同素异晶的转变,转变为面心立方晶格γ-Fe;再继续冷却到912℃时,γ-Fe又转变为体心立方晶格的α-Fe。 晶胞: 在空间点阵中,能代表空间点阵结构特点的小平行六面体,反映晶格特征的最小几何单元。 点阵常数: 晶胞三条棱边的边长a、b、c及晶轴之间的夹角α、β、γ称为晶胞参数 晶面指数: 晶体中原子所构成的平面。 晶面族: 晶体中具有等同条件(这些晶面的原子排列情况和面间距完全相同),而只是空间位向不同的各组晶面称为晶面族 晶向指数: 晶体中的某些方向,涉及到晶体中原子的位置,原子列方向,表示的是一组相互平行、方向一致的直线的指向。

晶向族(举例); 晶体结构中那些原子密度相同的等同晶向称为晶向族。<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晶带和晶带轴: 所有相交于某一晶向直线或平行于此直线的晶面构成一个晶带,此直线称为晶带轴。 配位数: 在晶体中,与某一原子最邻近且等距离的原子数称为配位数 致密度: 晶胞内原子球所占体积与晶胞体积之比值 晶面间距: 两近邻平行晶面间的垂直距离 对称:通过某种几何操作后物体空间性质完全还原为原始状态 空间点阵:将构成物质结构的粒子抽象为质点后,质点在三维空间的排列情况 布拉菲点阵:考虑点阵上的阵点的具体排列而得到的点阵具体排列形式,而不是强调是布拉菲数学计算得到的十四种排列 固溶体:溶质原子在固态的溶剂中的晶格或间隙位置存在,晶体结构保持溶剂的物质 中间相:两种或以上元素原子形成与其组元的晶体结构均不相同的化合物 准晶:有独特结构和对称性的物质,原子排列在晶体的有序

法律基础名词解释1

名词解释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律规范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3.成文法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颁布,以不同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规范,故又称“制定法”4.不成文法是由国家机关以一定形式认可其法律效力,但不表现为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的法律规范,一般是指习惯法 5.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形式渊源”或“效力渊源” 6.法的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国家权力,把法律规范的规定运用到具体的主体或场合,用来解决具体问题的一种行使权力的专门活动 7.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在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8.法系,是指根据法在结构、形式、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和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进行的基本划分 9.法制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即一国或一地区法律上层建筑的整个系统。 10.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了实现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行使公权力,执行国家意志,推行国家政务,组织、管理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及活动 11.行政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对行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2.行政相对人是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和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和个人 13.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14.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由国家给予受害人的赔偿15.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6.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和法人 17.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18.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9.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0.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21.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22.监事会,是指公司为了保障董事和其他高层职员忠实执行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专门行使内部监督权的一个职能机关,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须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23.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对经济活动进行协调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4.犯罪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危害统治阶级利益和社会秩序而应处以刑罚的行为 或者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违反刑法的、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 25.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26.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实施的犯罪行为27.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8.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9.刑罚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惩罚犯罪分子的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 30.诉讼是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解决争讼和处理案件的活动 31.举证责任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证明其真实、合法的责任 32.刑事诉讼参与人指在刑事诉讼中除司法人员以外的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人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33.行政诉讼程序主要包括起诉和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 34.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35.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国际货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组织法.国际税收.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等 36.犯罪预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制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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