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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解读(完整版)

2019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解读(完整版)
2019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解读(完整版)

2019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解读(完整版)

在2019年5月第40届美国心律学会年会(HRS 2019)上,美国心律学会(HRS)联合欧洲心律学会(EHRA)、亚太心律学会(APHRS)、拉丁美洲心律学会(LAHRS)共同发布了

《2019HRS/EHRA/APHRS/LAHRS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该共识汇总了近期关于室性心律失常的循证医学的成果、临床研究的结论和专家的建议,对室性心律失常的机制、临床检测和评估、导管消融的适应症及手术的实施进行详细的阐述,对前一版指南进行了订正。本文就该共识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的适应症和实施进行简单介绍。

一、导管消融的适应证

对于特发性流出道的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耐受、症状明显者,均推荐导管消融治疗。对于特发性非流出道室性心律失常,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不能耐受,或者患者不愿接受药物治疗时,均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对于伴或不伴左室功能障碍的频繁发作、单形性的PVC,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不能耐受或患者不愿接受长期治疗时,建议行导管消融治疗

对于缺血性心脏病合并反复发作的单形性室性心律失常,优选导管消融;对于合并IHD和药物难治性VT风暴的患者,建议行导管消融治疗。

对于反复发作单形性VT且不愿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IHD患者,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对于植入ICD后首次发作单形性VT的IHD患者,可考虑行导管消融治疗,以降低VT复发或ICD治疗的风险。对于既往有MI和反复发作的症状持续VT,曾行心内膜导管消融未成功,且有心电图,心内膜标测,或影像学证据证实心外膜存在VT基质,则可以考虑心外膜消融。

对于非缺血性心肌病存在下列情况:反复发作持续性单形性VT,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能耐受时;对于药物难治性电风暴的NICM患者,导管消融治疗减少VT复发和ICD放电。对于NICM患者,心外膜消融VT在心内膜消融失败或者怀疑存在心外膜基质或回路时可作为起始消融方案。对于接受药物治疗后VT仍反复发作的心脏结节病患者,导管消融治疗可用于降低VT复发和ICD放电的风险。对于合并lamin A/C (LMNA)突变相关的NICM和反复发作VT患者,可考虑导管消融治疗作为短期内控制心律失常的姑息治疗策略。

对于涉及His-Purkinje系统、束支折返性室速和分支型室速的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可降低VT复发的风险,如果药物治疗无效、不耐受或药物不愿接受药物治疗时,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对于伴或不伴SHD的局灶性分支型VT患者及Purkinje纤维介导的梗死后折返性VT患者,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

对于先天性心脏病合并VA,应评估是否有潜在的解剖残余分流或冠状动脉异常。如果患者有明显的血流动力学异常时,应先处理血流动力学异常,同时考虑导管消融治疗。对于接受法洛四联症矫治术的患者,若合并持续性单形性VT或因VA接受ICD治疗,导管消融是有效的治疗措施。对于正在进行残余血流动力学异常修复术的先心和持续性VT患者,术前或术中电解剖标测(EAM)指导下的外科消融是有益的。

对于反复发作的持续性VT的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共识推荐导管消融作为重要的治疗方式,但建议到专业的心律失常中心进行实施。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ARVC)患者,若出现持续性VT反复发作或ICD 频繁放电,且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建议在专业中心进行导管消融治疗。对于一次或多次尝试心内膜VT导管消融失败的ARVC患者,建议心外膜VT导管消融。对于反复发作的持续性VT或ICD因VT 频繁适当放电的ARVC患者,抗心律失常药物不能作为首选或患者不愿接受药物治疗时,在专业中心行导管消融治疗是合理的。对于反复发作的持续性VA或ICD频繁适当放电的Brugada综合征患者,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

对于肥厚型心肌病合并室反复发作的单形性VT,若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

二、室性心律失常的标测与消融

1. 消融能量和技术

阻抗下降≥10欧姆或导管头端压力≥10 g是射频能量传递有效的标志。使用半量生理盐水(half normal saline)会产生更大的消融性损伤,但可能导致组织气化、pop形成。同时双极或单极消融会导致更大的消融损伤。冷冻消融有助于使乳头肌获得更稳定的接触。如果存在合适的靶血管,酒精消融可以对不能以其他方式触及的致心律失常基质区域产生损伤。立体定向放射治疗是一种新出现的消融替代疗法,需要在放射治疗前确定一个目标范围。

2. 不同类型的VA消融技巧

共识介绍了室性心律失常的标测和消融策略,针对不同起源部位、不同病因的室性心律失常提出了具体的消融方法,其中涉及很多具体的操作技巧,实用性很强。共介绍了特发性流出道室性心律失常、特发性非流出道室性心律失常、束支折返性室速和分支型室速、梗死后室性心动过速、扩张型心肌病合并室速、肥厚型心肌病的室性心动过速消、Brugada 综合征合并室速、多形性室速/室颤触发灶、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合并室速、结节病合并室速、Chagas病合并室速、Lamin心肌病等。

3、室速的外科治疗

在有粘连的情况下,可通过较小的剑突下切口进入心外膜。后外侧基质可通过胸廓切开术(thoracotomy)进行冷冻消融,前侧基质可通过胸骨切开术(sternotomy)进行冷冻消融。

4、交感神经调节治疗室速

胸腔镜下以星状神经节为目标的交感神经调节,可用于VT消融失败或VF风暴。经皮注射或输注局部麻醉药,可获得短暂的效果。

5、室速导管消融的终点

对于结构性心脏病(SHD)患者,消融后程序刺激(PES)不能诱发VT是合理的终点和VT复发的预测因子。由于程序刺激存在局限性,非诱发性以外的终点包括消除兴奋性、消除晚电位或局部室壁运动异常、去通道(dechanneling)、基质均质化、核心隔离、影像引导消融和解剖固定基质消融。

中国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发展历史与展望(2020完整版)

中国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发展历史与展望(2020完整版) 1.中国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发展史: 室性心律失常在临床上十分常见,包括室性早搏(室早)、室性心动过速(室速)、心室扑动(室扑)、心室颤动(室颤)。室性心律失常多发生于诊断明确的结构性心脏病和离子通道病患者,但在心脏正常的人群也并非少见。室性心律失常患者临床表现差异很大,可能无症状,也可能有明确的心悸或黑蒙,甚至心脏性猝死。室性心律失常的发生机制包括正常自律性增加、异常自律性、由早期与晚期后除极引起的触发活动和折返[1-2]。 室性心律失常对人们的健康危害极大,阜外医院华伟与张澍等的调查研究表明,我国心脏性猝死发生率为41.84/10万人,若以13亿人口推算,我国猝死的总人数约为54.4万人/年[3]。 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两类。尽管非药物治疗方法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从经济学、治疗效果、以及医疗资源配置上,室性心律失常的药物治疗地位仍然不可动摇。我国常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包括β受体阻滞剂、美西律、普罗帕酮、维拉帕米、利多卡因、索他洛尔和胺碘酮等。尽管β受体阻滞剂对于室性心律失常的抑制效果并不好

[4],但因不良反应低,因此在我国应用较为广泛。普罗帕酮于20世纪80年代初由德国引进中国市场,常被应用于治疗室早和非持续性室速患者。索他洛尔可明显延长QT间期,国内一些医生与患者因过度担心该药的致心律失常作用而应用谨慎,导致进口的索他洛尔退出中国市场。胺碘酮自20世纪70年代末引进我国以来[5],虽然有明确的心外不良反应,由于其具有广谱抗心律失常作用,目前仍是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的主要治疗药物。 中医中药是我国的宝贵财富,在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中中药可能发挥着一定的作用。2007—2008年开展的“参松养心胶囊心律失常抑制试验(SSCAT)”、2012—2014年的“参松养心胶囊治疗轻中度心功能不良合并频发室早研究”和2012—2015年的“参松养心胶囊治疗窦性心动过缓合并症状性室早研究”均为随机、双盲、对照的多中心临床研究[6-8]。3项研究结果显示,参松养心胶囊可有效控制无或有结构性心脏病患者的室早,尤其对于心力衰竭合并室早和窦性心动过缓合并症状性室早的患者,参松养心胶囊不仅可有效减少室早负荷,且可改善心功能和有限度地提升窦性心律患者的心室率。 我国应用器械治疗室性心律失常始于1991年,该年4月苏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现为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内科蒋文平与汪康平等与心外科合作为1例扩张型心肌病患者经胸手术植入了中国第1台植入型心律转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全文)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全文) 引言 由欧洲心律协会(EHRA)、美国心律学会(HRS)和亚太心律学会(APHRS)共同发布的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后文简称共识),旨在为室性心律失常的诊断和治疗提供临床指导。由上述三个学会共同组成的国际专家委员会对室性心律失常相关医学文献进行了系统回顾,并撰写该共识。 室性心律失常的临床表现可以是良性、无症状的,也可导致严重症状,甚至心源性猝死。此外,许多患者在病程的不同阶段可出现多种形式的室性心律失常。因此,临床医师在处理室性心律失常患者时面临一些重要的问题,如需要哪些诊断性检查和哪些治疗等。专家委员会认识到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临床表现形式差异很大,室性心律失常可能是心脏异常的最早和唯一的表现,也可能是基础心脏疾患伴随的表现。因此,室性心律失常本身的特点和原先是否存在基础心脏疾病,对预后判断和治疗决策均有重要的意义。

该共识阐述了各种室性心律失常进行诊断性检查的指征、危险分层的现状和已被证明有效的治疗策略,推荐转诊病人至专业的心律失常诊疗中心,同时也建议读者在需要时参考其他心律失常诊疗的相关文献,如埋藏式复律除颤器(ICD)植入、导管消融、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胺碘酮的使用、如何处理ICD放电患者、晕厥和临终患者的诊疗。该共识采用I 、II a 、II b、III 推荐等级11和相应表达术语:“推荐”用于I级专家建议,“可能有用”用于II a级专家建议,“可以考虑”用于II b 级专家建议,“不应该”或“不推荐”用于III级专家建议(不能提供任何额外的益处或可能有害)。 将支持这些建议的证据级别分别规定为A、B或C,其依据是被研究人群的数量、是否来自随机临床试验、非随机临床试验或缺少大规模研究的数据,以及来自案例分析或者标准治疗的专家意见。大部分预防猝死和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药物干预措施都是在以往完成的,那时入选患者数量较少,有效性标准较低。许多终止或控制室性心律失常的药物干预从此被运用于许多患者,并且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不同地区形成了不同的治疗模式。专家委员会依据专家的意见并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形成该共识中所提出的 建议。这些建议的证据级别相对较低。每一条建议均由专家委员会投票,只有达到80%通过率才被采纳。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心律失常的发生和发展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心律失常的处理不能仅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需要考虑基础疾病及诱发因素的纠正。但心律失常急性期处理方式选择应以血流动力学状态为核心。急性期处理强调效率,通过纠正或控制心律失常,达到稳定血流动力学状态、改善症状的目的。 ①首先识别并纠正血流动力学障碍:心律失常失常急性期控制,应以血流动力学状态来决定处理原则。血流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的症状及体征、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意识障碍等。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时,如不及时处理,会继续恶化,甚至危及生命。此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以免贻误抢救时机。情况紧急时没有充足时间来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检,应边询问边抢救。血流动力学状态不稳定的异位快速心律失常应尽早采用电复律终止,见效快又安全。电复律不能纠正或纠正后复发,需兼用药物。缓慢性心律失常应用提高心率药物,对于严重的缓慢性心律失常要尽快采用临时起搏治疗。血流动力学相对稳定者,可根据心电图的特点、结合病史及体检进行诊断及鉴别诊断,选择相应治疗措施。所用药物,以安全为主,即使不起效,也不要加重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异位心动过速诊断流程: 异位心动过速一一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见前述)紧急电复律。稳定者观察QRS宽度不》 0.12s,QRS 波不规整者是房颤合并室内差异传导;规整者是室上速、房速、房扑。QRS 宽度 > 0.12s, QRS波不规整者是房颤伴束支阻滞、预激伴房颤、多形室速;规整者是室速、室上速合并束支阻滞、室上速伴旁路前传、诊断不清的宽QRS 心动过速。 ②基础疾病和诱因的治疗:基础疾病和心功能状态与心律失常的发生关系密切,无症状左室功能不全患者60%~90% 的有频发或多形室性期前收缩(室早)、40%~60% 有短阵室性心动过速(室速);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衰)患者95%合并频发和多形的室早, 85% 合并短阵室速。伴有严重心衰、急性心肌梗死所致的恶性心律失常,随着心功能的好转或血运重建,心律失常也随之控制。 因此, 在心律失常紧急救治的同时不可忽略基础疾病的治疗和相关病因的纠正。有关基础疾 病的急性处理,应根据相应指南的推荐进行。 某些诱因也可直接导致心律失常, 如低血钾、酸碱平衡紊乱、甲状腺功能亢进等, 纠正诱因后,心律失常得到控制基础疾病和心律失常可互为因果,紧急救治中孰先孰后,取决于何为主要矛盾,如ST 段抬 高急性心肌梗死合并持续性室速, 可导致血流动力学恶化, 易加重心肌缺血及诱发室颤, 应优先终止室速,之后尽早进行血运重建。如ST 段抬高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室早,应优先进行血运重建,降低发生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风险,而不应为处理室早延误血运重建。心脏的基础状态不同,心律失常的处理策略也有所不同。如心房颤动(房颤)的药物转复, 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应该使用胺碘酮, 而不应使用普罗帕酮。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可以使用普罗帕酮或伊布利特。 ③衡量效益与风险比: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应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控制, 追求抗心律失常治疗的有效性, 挽救生命。对非威胁生命的心律失常处理, 需要更多地考虑治疗措施的安全性, 过度治疗反而可导致新的风险。如有室上速发作但既往有缓慢心律失常者, 既要终止室上速, 又要预防停搏, 可选食管心房调搏。 ④对心律失常本身的处理: 终止心律失常:若心律失常本身造成严重的血流动力学障碍,终止心律失常就成为了首要和立即的任务。有些心律失常可造成患者不可耐受的症状,也可采取终止措施,如室上速、症状明显的房颤等。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 室性心律失常是临床常见的一类心律失常,多继发于其他心血管疾病,也可独立存在。临床表现可无任何症状,重症患者可以猝死为表现。它既可以是良性的,也可以是恶性的。目前国内外室性心律失常诊疗水平参差不齐,不重视及过度治疗现象并存,为规范对室性心律失常的管理,欧洲心律协会(EHRA)、美国心律学会(HRS)和亚太心脏节律学会(APHRS)联合发布了全球首份“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共识对室性心律失常的诊断、评估与治疗策略做出了全面的推荐建议,对室性心律失常的合理化诊疗方案的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规范诊断流程 诊断项目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超声心动图和实验室检查等。如果这些检查不足以明确病因,可进一步行动态心电图检查、运动试验、冠脉造影、心脏核磁共振、基因检测和电生理检查等。共识中将室性心律失常分为持续性和非持续性进行阐述,其中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分为室性早搏和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共识中对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诊断流程进行了推荐,详见下表。

重视器质性及遗传性室性心律失常 室性心律失常虽可见于正常人,但更多见于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它

可能是基础心脏疾患伴随的表现,也可能使是心脏异常的最早和唯一的表现,少数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可能导致室速、室颤甚至猝死,对这些患者进行评估,对预后判断和治疗决策均有重要的意义。共识中对室性早搏、非持续性室速、持续性室速治疗均从器质性心脏病及非器质性心脏病进行推荐,并且对冠心病及先天性心脏病合并室性心律失常诊疗进行了特别的推荐。 药物、除颤器及射频消融----室性心律失常治疗的“三驾马车” 近年来除了β受体阻滞剂,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在治疗室性心律失常中的地位有所下降,目前还没有理想的抗心律失常药物。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可以用来改善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症状(Ⅱb,C),合并心力衰竭患者推荐应用胺碘酮进行治疗,不推荐利用普罗帕酮或氟卡胺来治疗左室功能不全、心肌缺血或有心肌瘢痕患者(ⅢA)。可以优先使用索他洛尔治疗QT间期正常、肾功能正常的器质性心脏病合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奎尼丁可用于Brugada综合征、短QT综合征或早期复极综合征合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 循证医学的发展,埋藏式心律转复除颤器(ICD)治疗的有效性得到很多临床试验的证实,适应症也在逐渐拓宽。对器质性心脏病伴持续性单形性室速应该置入ICD(ⅠA),先天性心脏病合并恶性心律失常患者也应置入ICD。虽射频消融改善室性心律失常预后的证据尚不够充分,但其地位在不断提高。对于室早和非持续性室速,如症状明显、室早多且其他治疗效果不佳,特别是考虑心律失常来源于流出道的,推荐进行消融治疗。器质性心脏病或先天性心脏病并发持续性单形性室

快速室上性心律失常

---------------------------------------------------------------最新资料推荐------------------------------------------------------ 快速室上性心律失常 第28章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代表了一大系列的心律失常,临床较为常见。 本章所涉及的主要类型有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简称室上速)包括房室折返性心动过速(AVRT)和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AVNRT)、房性心动过速(简称房速)和心房扑动(简称房扑)。 心房颤动(简称房颤)也属最常见的快速室上性心律失常,因另有章节专述故未包括在内。 这些心律失常虽然大多为非致命的,但发生率高,容易反复发作和药物治疗困难,使患者生活质量、工作能力下降或使心功能恶化、基础心脏病加重。 因此正确诊断和给予患者最佳治疗选择非常重要。 将各类型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的主要机制、诊断要点、临床特征、发作时的处理、预防复发的药物和非药物治疗、可能的并发症及预后等做简明介绍,做为临床诊断治疗的参考依据。 一.室上性心动过速折返机制和自律性与触发活动异常是主要的发病机制,绝大多数室上速的机制为返返。 常见的折返性室上速有 AVRT、 AVNRT、持续性交界区折返性心动过速(PJRT)与房扑等。 而房速则以自律性或触发活动机制多见。 1.临床表现患者就诊时经常无症状,阵发性心悸是重要的 1 / 24

诊断线索。 表现为有规律的突发突止的发作特点,而窦性心动过速则为非阵发性,逐渐加速和逐渐减慢可做鉴别。 刺激迷走神经方法可以终止的心动过速通常提示有房室结参与的折返机制。 室上速发作时除心悸症状因心房肽分泌增多可伴多尿现象。 室上速病人如发作时心室率极快或心动过速突然终止时出现较长的心脏停搏间歇可发生晕厥。 晕厥也可因房颤通过房室旁路下传引起,或提示伴有心脏结构的异常,如肥厚型心肌病、主动脉瓣狭窄或有脑血管疾病。 症状轻重常取决于心室率、有无心脏病基础、室上速的持续时间及病人的自我感觉。 持续数周或数月的室上速并伴快速心室率的患者可以导致心动过速性心肌病。 2.诊断描记完整的心动过速时与窦性心律的 12 导联心电图对心动过速诊断极为重要。 至少应记录到 1 次发作时的 12 导联心电图。 12 导联心电图自动分析系统并不可靠,常作出错误的心律失常诊断。 对于频发短暂心动过速者常规心电图往往难以捕捉应行 24 小时 Holter 检查。 发作次数少的患者采用事件记录器或可携带循环记录器更优于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药物治疗进展专家共识解读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药物治疗进展专家共识解读 一、什么是室性心动过速(VT) 发生在希氏束分叉以下的束支、浦肯野纤维及心室肌的心动过速。由自发的连续3个以上的室早,或电生理检查诱发的连续6个以上的室早组成,频率大于100次/分。90%见于器质性心脏病,10%发生于正常的心脏。 二、什么是恶性室性心律失常?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均为恶性室性心律失常: 心室率>230次/分的单型性VT; 心室率逐渐增加的VT,有可能发展为室颤; VT伴血液动力学不稳定; 多形性VT,包括尖端扭转型VT; 特发性室颤/室扑。 三、室性心动过速的分类 根据VT的形态 单形性 多形性 根据持续时间 持续性 非持续 临床常将二者合用

单形性持续性VT;单形性非持续性VT 多形性持续性VT;多形性非持续性VT 持续性VT和非持续性VT 持续性VT: -VT持续时间>30秒, -或VT持续时间<30秒但血流动力学不稳定; 非持续性VT:血流动力学稳定,VT持续时间<30秒。 四、心律失常处理原则 首先纠正诱发因素 -缺血 -电解质紊乱 -药物因素 治疗原发病 终止心律失常 处理心律失常不能只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 五、2014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EHRA/HRS/APHRS 1、功能性室早 功能性室早治疗适应症包括: 在反复告知患者早搏的良性预后和安慰治疗后仍然症状明显者可考虑药物治疗; 对于检查发现左室心脏收缩功能下降或左室扩大的患者,频发的无症状室早可能也需要治疗

对于24h超过1万次的室早患者,随访时需重复监测超声心动图。 功能性室早的治疗: 对于安慰剂治疗无效且症状重者 药物: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 -这些药物本身也会引起显著的症状 -治疗有效 -预后与安慰剂相似 导管消融:仅用于症状明显、发作频繁的患者,成功率为74%-100%。 2、结构性心脏病室早 结构性心脏病室早 -评价结构性心脏病患者预后的价值尚不清楚 -EF≤35%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室性早搏的数量不能预测猝死的危险性 室性早搏与心肌病 -绝大多数频发室性早搏的患者不会进展为心肌病 -导致左室功能受损的24小时内室性早搏负荷通常在总心搏的15%-25%以上 -室性早搏可能是潜在的心肌病的一种临床结果 结构性心脏病室早治疗适应症: -对于合并左室功能受损的室性早搏患者,即使存在明显的疤痕组织,消除高负荷的室性早搏(>10%)也可明显改善左室功能; -当频发的室早干扰心脏再同步治疗时,需要药物或导管消融治疗。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全文)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全文) 前言 心律失常多发于各种心血管疾病,但也见于心脏结构无异常者。它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不同场合和临床各科室。发病可急可慢,病情可轻可重。重则骤然起病,引起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甚至猝死;轻则起始隐匿,不引起症状,或仅有轻度不适。重者需紧急治疗,甚至就地抢救。而轻者则根据患者病情给予不同处理。紧急处理不仅涉及心血管或急诊专科医师,也与各科医师有关。为普及抢救知识,推动规范治疗,我们根据相关指南、研究证据,汇集各方专家的意见,在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主持下,联合中国心律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老年学学会心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编写了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供临床医生借鉴。 一、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心律失常的发生和发展受许多因素影响。心律失常的处理不能仅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还需考虑基础疾病及诱发因素纠正。通过纠正或控制心律失常,达到稳定血液动力学状态、改善症状的目的。心律失常紧急处理需遵循以下总体原则: 1. 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心律失常急性期应根据血液动力学状态来决定处理原则。血液动力学状态不稳定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晕厥、意识障碍等。

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者,需立即纠正心律失常。对快速心律失常应采用电复律,见效快又安全。电复律不能纠正或纠正后复发,需兼用药物。心动过缓者需使用提高心率的药物,或置入临时起搏治疗。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根据临床症状,心律失常性质,选用适当治疗策略,必要时可观察。所选药物以安全为主,即使不起效,也不要加重病情或使病情复杂化。异位心动过速处理流程见图1。

室性心律失常诊疗指南

室性心律失常诊疗指南 室性期前收缩 【临床表现】 1. 可有心悸,脉搏脱漏等 2. 听诊心律不齐 3. 各种心脏病:心肌炎、心肌病、冠心病、心脏瓣膜病、二尖瓣膜脱垂、高血压心脏病等 4. 电解质紊乱,过量烟酒,药物,麻醉,手术等 5. 正常人,心室内假腱索等 【辅助检查】 1. 心电图 2.动态心电图 3.病因及诱因检查 【诊断】 1. 提前出现宽大畸形的 QRS 波群,时限大于 0.12s。 2. 配对间期固定(若配对间期不等,可见于多源性室早或

室性并行心律) 3. 完全性代偿间歇(插入性室性早搏例外) 5. 室性早搏可分为单形性,多形性或多源性;二联律,三联律;成对,成串等。 6. 室性并行心律:配对间期不等,相差大于 0.12s;长的两个异位搏动之间距是短的两个异位搏动之间距的整数倍;可有室性融合波。 【治疗】 1. 纠正一过性可逆诱因,如电解质紊乱,缺氧,药物中毒等。 2. 无器质性心脏病,不必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减轻患者焦虑与不安;必要时可用β受体阻滞剂。 3. 急性心肌梗死:出现频发、多源、配对、成串或 R-On-T 室性早搏,并非引起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先兆,不主张使用利多卡因,除非引起血液动力学紊乱,否则不必急于处理。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室性早搏,早期应用β受体阻滞剂。若合并心力衰竭,则不宜用β受体阻滞剂,着重改善血流动力学

障碍。 4. 慢性心脏病变:病因治疗;二尖瓣脱垂者,首选β受体阻滞剂;心肌梗死后病人频发室早,有过晕厥史,可考虑ICD 或胺碘酮;β受体阻滞剂对室早疗效不显著,但可降低心梗后猝死率、再梗率和死亡率。 室性心动过速 【临床表现】 1. 可无症状或出现血液动力学紊乱,低血压,晕厥,阿斯综合征等 2. 第一心音强弱不等,可闻及大炮音,颈静脉搏动与第一心音不一致 3. 各种心脏病,冠心病、心急梗死、心肌病、心力衰竭、二尖瓣脱垂、心脏瓣膜病等 4. 电解质紊乱,代谢障碍,药物中毒等 5. 遗传性病变,长QT综合征,Brugada 综合征等 6. 极少数未发现病因,称为特发性室速

心律失常的诊断治疗指南

心律失常 1病因 2临床表现 3检查 4诊断 5治疗 6预防 一、病因:心律失常可见于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其中以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简称冠心病),心肌病(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心肌炎和风湿性心脏病(简称风心病)为多见,尤其在发生心力衰竭或急性心肌梗塞时,发生在基本健康者或植物神经功能失调患者中的心律失常也不少见,其他病因尚有电解质或内分泌失调,麻醉,低温,胸腔或心脏手术,药物作用和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部分病因不明。 二、临床表现:心律失常的血流动力学改变的临床表现主要取决于心律失常的性质,类型,心功能及对血流动力学影响的程度,如轻度的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心律不齐,偶发的房性期前收缩,一度房室传导阻滞等对血流动力学影响甚小,故无明显的临床表现,较严重的心律失常,如病窦综合征,快速心房颤动,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等,可引起心悸,胸闷,头晕,低血压,出汗,严重者可出现晕厥,阿-斯综合征(Adams-Stokes 综合征:即心源性脑缺血综合征,是指突然发作的严重的、致命性缓慢性或快速性心律失常,使心排出量在短时间内锐减,产生严重脑缺血、神志丧失和晕厥等症状。阿-斯综合征是一组由心率突然变化而引起急性脑缺血发作的临床综合征。该综合征与体位变化无关,常由于心率突然严重过速或过缓引起晕厥),甚至猝死,由于心律失常的类型不同,临床表现各异,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1.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的表现 各种心律失常均可引起冠状动脉血流量降低,各种心律失常虽然可以引起冠状动脉血流降低,但较少引起心肌缺血,然而,对有冠心病的患者,各种心律失常都可以诱发或加重心肌缺血,主要表现为心绞痛,气短,周围血管衰竭,急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等。 2.脑动脉供血不足的表现 不同的心律失常对脑血流量的影响也不同。 脑血管正常者,上述血流动力学的障碍不致造成严重后果,倘若脑血管发生病变时,则足以导致脑供血不足,其表现为头晕,乏力,视物模糊,暂时性全盲,甚至于失语,瘫痪,抽搐,昏迷等一过性或永久性的脑损害。 3.肾动脉供血不足的表现 心律失常发生后,肾血流量也发生不同的减少,临床表现有少尿,蛋白尿,氮质血症等。 4.肠系膜动脉供血不足的表现 快速心律失常时,血流量降低,肠系膜动脉痉挛,可产生胃肠道缺血的临床表现,如腹胀,腹痛,腹泻,甚至发生出血,溃疡或麻痹。 5.心功能不全的表现 主要为咳嗽,呼吸困难,倦怠,乏力等。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全文)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全文) 室性心律失常是临床常见问题,疾病谱广,预后差异大,严重的可导致致命的后果。欧洲心律协会(EHRA)、美国心律学会(HRS)和亚太心律学会(APHRS)共同发布了“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对临床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翻译、解读如下。 引言 为了室性心律失常的诊断和治疗提供临床指导,欧洲心律协会(EHRA)、美国心律学会(HRS)和亚太心律学会(APHRS)对室性心律失常相关医学文献进行了进行了复习并发布了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 室性心律失常的临床表现可以是良性、无症状的,也可导致包括心脏猝死在内的严重症状。另外,许多患者在病程的不同阶段可出现多种形式的室性心律失常。因此,临床医师在处理室性心律失常患者时面临一些重要的问题,包括哪些需要诊断性和哪些需要治疗等。专家委员会认识到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临床表现形式差异很大,室性心律失常可能是心脏异常的最早和唯一的表现,也可能是基础心脏疾患伴随的表现。因此,室性心律失常本身的特点和之前是否存在基础心脏疾病,对预后判断和治疗决策均有重要的意义。 该共识阐述了各种室性心律失常进行诊断性检查的指征、危险分层的现状和已被证明有效的治疗策略,推荐转诊病人至专业的心律失常诊疗中心,同时也建议读者在需要时参考其他心律失常诊疗的相关文献,如埋藏

式复律除颤器(ICD)植入1,2、导管消融3、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4,4a,5、先天性心脏病6、胺碘酮的使用7、如何处理ICD放电患者8、晕厥9和临终患者的诊疗10。该共识的推荐级别和证据级别与其他指南和专家共识相同。大部分预防猝死和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药物干预措施都是在以往完成的,那时入选患者数量较少,有效性标准较低。许多终止或控制室性心律失常的药物干预从此被运用于许多患者,并且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不同地区形成了不同的治疗模式。专家委员会依据专家的意见并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形成该共识中所提出的建议。这些建议的证据级别相对较低。每一条建议均由专家委员会投票,只有达到80%通过率才被采纳。 专家委员会将室性心律失常分为持续性和非持续性来探讨,第一部分为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该类患者需要标准的诊断流程和治疗决策,分为室性期前收缩(PVCs)和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NSVT)两部分内容进行阐述。 关于室性心律失常患者初步诊断流程的建议和推荐推荐级别证据级别(1) 所有被证实有非持续性或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患者,都可行静息十二IIa B 导联心电图和经胸超声心动图检查,以检出潜在的心脏疾病,包括遗传性和获得性心肌疾病。特别是心律失常的形态提示特殊病因的患者,应该评估其瓣膜、右心的形态和功能。 (2) 当心电图表现变化提示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或者一过性心电图变化IIa C(如冠状动脉痉挛)时,可考虑重复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 (3) 某些患者,特别是持续性心律失常的患者,应该考虑使用其他的影像学IIa B 方法(如磁共振成像、核素灌注扫描负荷试验或超声心动图),来

《慢性心衰合并室性心律失常诊治及心脏性猝死预防中国专家共识》(2014)要点

《慢性心衰合并室性心律失常诊治及心脏性猝死预防中 国专家共识》(2014) 要点 心衰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为泵衰竭或心脏性猝死(SCD),而后者50%~75%与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有关。 1 分类 室性心律失常(V A)包括室早、室速、室扑、室颤等。 慢性心衰患者的室早多为潜恶性室早,或恶性室早。室速可分为血流动力学稳定的室速和不稳定的室速,也可分为非持续性(<30秒)室速和持续性室速(持续时间大于30秒或虽持续时间小于30秒,但因出现严重血流动力学障碍而需要紧急终止者)。 2 流行病学 慢性心衰患者非持续性室速发病率为30%~80%。与心衰患者猝死相关的常为持续性室速、室抖、室颤。 对于曾患心梗的患者,频繁室早或非持续性室速是SCD的高危因素(不考虑射血分数)。室早>10次/小时对于心脏病患者发生SCD的风险更大。 3 发病机制 慢性心力衰竭患者常合并室性心律失常,其机制包括折返和局部自律性/触发激动。 4 临床症状和危害 慢性心衰合并室性心律失常的临床症状与基础心脏病、心功能、室性心律失常类型、心室率、持续时间等有关。临床症状表现为心衰加重,也可出现黑懵、晕厥、甚至猝死等。也可无症状,或症状轻微。 频发室早或室速可恶化心功能,产生心动过速心肌病。持续性室速可使心衰迅速恶化、引起低血压、休克甚至死亡。 5 诊断和评估 心律失常确诊需心电记录(心电图、动态心电图)。 慢性心衰合并室性心律失常初次评估包括判断基础心脏病变、室性心律失常类型、对血动学及心功能影响。猝死风险评估包括T波电交替、心率震荡、心率变异等,必要时进行心内电生理检查评估。 6 治疗 6.1 一般原则 慢性心衰合并室性心律失常,如无禁忌证,β受体阻滞剂和ACEI依然

《2019室性心律失常(VA)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要点

《2019室性心律失常(VA)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要点 当地时间5月10日,在第40届美国心律学会年会(HRS 2019)上,美国心律学会(HRS)联合欧洲心律学会(EHRA)、亚太心律学会(APHRS)、拉丁美洲心律学会(LAHRS)共同发布了《2019室性心律失常(VA)导管消融专家共识》,昨天发布的文章对共识中关于VA的临床评估和导管消融适应证的推荐意见进行了介绍,本文主要对VA消融术前成像、术中和术后护理以及标测和影像技术进行介绍。 术前成像 ①对于接受VA导管消融治疗的左室功能障碍患者,建议术前或术中进行影像学检查以排除心脏血栓。(I,B-NR) ②在接受VT导管消融的非缺血性心肌病(NICM)或缺血性心肌病(ICM)患者中,术前心脏核磁共振成像(CMR)检查有助于减少静脉血栓的复发。(IIa,B-NR) ③对于接受VA导管消融治疗的NICM或ICM患者,术前影像学检查有助于手术方案制定。(IIa,B-NR)

④对于NICM患者,可在植入ICD前行CMR检查,以便在没有设备相关伪影的情况下成像,有助于诊断和识别潜在的致心律失常基质。(IIa,C-EO) ⑤对于ICM患者,可考虑在植入ICD前行CMR检查,以便在没有设备相关伪影的情况下成像,以识别潜在的致心律失常基质。(IIb,C-EO) 术中护理 1. 麻醉 ①在VA的标测和消融过程中,建议给予不同深度的镇静、镇痛和麻醉。(I,C-EO) ②对于接受VA消融治疗的患者,需要仔细的术前评估,以确定理想的镇静和镇痛策略。(I,C-EO) ③对于特发性VA患者,避免全身麻醉和更深程度的镇静是合理的,特别是疑似儿茶酚胺敏感性心律失常或既往手术未能诱导的情况下。(IIa,C-LD)

特发性室性心律失常的起源部位和射频消融手术成功率

特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起源位置与射频 消融成功率 特发性室性心动过速(Idiopathic ventricular tachycardia,IVT)是指不伴有明显器质性心脏病,亦排除了代谢或电解质异常、遗传性心脏疾病的室性心动过速。IVT可以起源于心内膜、心肌以及心外膜[1]。而最常见的起源部位是右心室流出道和左室间隔面中后部(即左后分支的浦肯野纤维网处)[2]。尽管多数预后是良好的,少数患者依然有猝死的潜在风险。有资料显示,发生在医院外猝死幸存者中5-10%为无器质性心脏病和体表心电图异常改变的原发性室颤所致。 射频消融(Radiofrequency catheter ablation RFCA)作为一种安全、有效的根治性技术目前已经成为IVT获得根治的首选治疗方法。基于RFCA技术的成熟和对心脏性猝死发生机制的深刻认识,国内外已经积极的使用这一手段治疗IVT,预防可能猝死的风险。标测的手段也日益更新。只要手术中能够成功标测到起源部位,成功率可以达到90-95%,复发率大约只有5%,而并发症小于1%。手术的成功率及近、远期复发率同IVT起源部位还是紧密关联的。 1.心室流出道 Ito等[3]将流出道分为六个部位:右室间隔部、右室游离壁、临近希氏束区、左室心内膜、左冠窦和远离左冠窦的左室外膜。

1.1右室流出道 IVT最常见的起源部位是右室流出道(Right ventricular outflow tract, RVOT),高达80%以上[4]。右室流出道是一个几乎垂直的管状结构,上至肺动脉瓣,下至三尖瓣。Chinushi等[5]早在上世纪90年代即对13例源自右室流出道的IVT进行射频消融治疗,其中9例起源游离壁,4例间隔部,手术成功率达100%。经过18个月的观察,仅有1例复发。Rodolfo Ventura等[6]进行了长达10年左右的随访,在71例射频消融的病例中成功率82%,但是长期随访还有30例复发,平均复发时间5.13年。43例复发及手术不成功患者中有20例再次手术,之后未再复发。遗憾的是未能够对RVOT再进行细分。 彭健[7]等对86例RVOT患者进行射频消融治疗,ECG均为左束支阻滞图形,额面电轴向下。采取起搏标测的方法,手术成功率达到100%,随访过程中有5例复发,经再次手术成功消融。吴晓羽等[8]在2004年至2007年间对84例RVOT患者进行消融,其中间隔部起源69例,游离壁起源15例。失败者游离壁4例,间隔部1例;复发游离壁7例,间隔部5例。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11例采用了非接触激动标测系统Ensite 3000进行标测的,在该系统的指导下全部消融成功,与传统的标测方法相比较消融策略更具合理性,特别适用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性或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的心内膜激动模式。陈刚等[9]总结925例IVT患者中RVOT为486例,间隔面起源的占78%,游离壁起源的占10%,起源于间隔面和游离壁之间部位占12%。采用心内膜标测结合起搏标测进行射频消融,即刻成功率89.3%。

2019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解读(完整版)

2019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解读(完整版) 在2019年5月第40届美国心律学会年会(HRS 2019)上,美国心律学会(HRS)联合欧洲心律学会(EHRA)、亚太心律学会(APHRS)、拉丁美洲心律学会(LAHRS)共同发布了 《2019HRS/EHRA/APHRS/LAHRS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专家共识》。该共识汇总了近期关于室性心律失常的循证医学的成果、临床研究的结论和专家的建议,对室性心律失常的机制、临床检测和评估、导管消融的适应症及手术的实施进行详细的阐述,对前一版指南进行了订正。本文就该共识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的适应症和实施进行简单介绍。 一、导管消融的适应证 对于特发性流出道的室性心律失常,尤其是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耐受、症状明显者,均推荐导管消融治疗。对于特发性非流出道室性心律失常,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不能耐受,或者患者不愿接受药物治疗时,均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对于伴或不伴左室功能障碍的频繁发作、单形性的PVC,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不能耐受或患者不愿接受长期治疗时,建议行导管消融治疗 对于缺血性心脏病合并反复发作的单形性室性心律失常,优选导管消融;对于合并IHD和药物难治性VT风暴的患者,建议行导管消融治疗。

对于反复发作单形性VT且不愿接受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的IHD患者,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对于植入ICD后首次发作单形性VT的IHD患者,可考虑行导管消融治疗,以降低VT复发或ICD治疗的风险。对于既往有MI和反复发作的症状持续VT,曾行心内膜导管消融未成功,且有心电图,心内膜标测,或影像学证据证实心外膜存在VT基质,则可以考虑心外膜消融。 对于非缺血性心肌病存在下列情况:反复发作持续性单形性VT,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能耐受时;对于药物难治性电风暴的NICM患者,导管消融治疗减少VT复发和ICD放电。对于NICM患者,心外膜消融VT在心内膜消融失败或者怀疑存在心外膜基质或回路时可作为起始消融方案。对于接受药物治疗后VT仍反复发作的心脏结节病患者,导管消融治疗可用于降低VT复发和ICD放电的风险。对于合并lamin A/C (LMNA)突变相关的NICM和反复发作VT患者,可考虑导管消融治疗作为短期内控制心律失常的姑息治疗策略。 对于涉及His-Purkinje系统、束支折返性室速和分支型室速的室性心律失常,导管消融可降低VT复发的风险,如果药物治疗无效、不耐受或药物不愿接受药物治疗时,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对于伴或不伴SHD的局灶性分支型VT患者及Purkinje纤维介导的梗死后折返性VT患者,可选择导管消融治疗。

最新心律失常专家共识

心律失常专家共识

2013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 前言 心律失常多发于各种心血管疾病,但也见于心脏结构无异常者。它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不同场合和临床各科室。发病可急可慢,病情可轻可重。重则骤然起病,引起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甚至猝死;轻则起始隐匿,不引起症状,或仅有轻度不适。重者需紧急治疗,甚至就地抢救。而轻者则根据患者病情给予不同处理。紧急处理不仅涉及心血管或急诊专科医师,也与各科医师有关。为普及抢救知识,推动规范治疗,我们根据相关指南、研究证据,汇集各方专家的意见,在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主持下,联合中国心律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老年学学会心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编写了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供临床医生借鉴。 一、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心律失常的发生和发展受许多因素影响。心律失常的处理不能仅着眼于心律失常本身,还需考虑基础疾病及诱发因素纠正。通过纠正或控制心律失常,达到稳定血液动力学状态、改善症状的目的。心律失常紧急处理需遵循以下总体原则: 1. 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心律失常急性期应根据血液动力学状态来决定处理原则。血液动力学状态不稳

定包括进行性低血压、休克、急性心力衰竭、进行性缺血性胸痛、晕厥、意识障碍等。 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严重血液动力学障碍者,需立即纠正心律失常。对快速心律失常应采用电复律,见效快又安全。电复律不能纠正或纠正后复发,需兼用药物。心动过缓者需使用提高心率的药物,或置入临时起搏治疗。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根据临床症状,心律失常性质,选用适当治疗策略,必要时可观察。所选药物以安全为主,即使不起效,也不要加重病情或使病情复杂化。异位心动过速处理流程见图1。 2.基础疾病和诱因的纠正与处理:基础疾病和心功能状态与心律失常,尤其是室性心律失常的发生关系密切[1]。心脏的基础状态不同,心律失常的处理策略也有所不同。 心律失常病因明确者,在紧急纠正心律失常同时应兼顾基础疾病治疗,如由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引起者需重建冠状动脉血运,心力衰竭者尽快改善心功能,药物过量或低血钾引起者要尽快消除诱因。有关基础疾病的急性处理,应

ESC2015指南室性心律失常和心脏猝死预防管理中文版

2015 指南:室性心律失常和心脏猝死预防 管理(中文版) 本指南五大亮点分别如下: 1. 指南首次推荐将分析作为年轻猝死患者尸检的基本组成部分。有助于识别发现导致结构性心脏病的遗传性因素及死者家属中心包疾病患者的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和治疗。 2. 指南引入了目前尚缺乏循证医学证据、但之后很有可能成为Ⅰ类推荐的建议。 例如,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出现复发性昏厥或多态/双向室速、且具有置入风险或禁忌症的患者,可联合使用氟卡尼进行治疗。 3. 指南还指出,对部分患者(常规治疗无效或有禁忌症)可考虑谨慎使用新技术,如:可穿戴式心脏复律除颤器()可用于左室收缩功能不良、具有心律失常性猝死风险而又不适合置入的成年患者;对于静脉通路不畅通、因感染取出除颤器,或需长期使用治疗的年轻患者,皮下可替代静脉除颤器。 4. 识别具有高猝死风险并可能从中获益的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是该指南的重要建议之一。Ⅱ研究中8 年的随访结果显示,射血分数30% 以下或轻度/中度心衰(Ⅱ或Ⅲ类)的患者可从中获益。故指南推荐,心梗之后6-12 周后对左室功能进行重新评估以明确置入的必要性。 5. 指南还强调应及早诊断可能导致心源性猝死的疾病,可在相关疾

病患者或心源性猝死者亲属中进行相关筛查。 猝死患者尸检与分子解剖表现 1. 研究患者猝死的原因以及心源性猝死是否继发于心律失常或非心律失常(如主动脉瘤的破裂),应建议做尸检。(I,C) 2. 尸检时,建议做标准的心脏组织学检查,包括左右心室横向切片的映射标记块。(I,C) 3. 对所有原因不明的猝死患者建议进行血液分析以及充分收集其他体液用于毒理学和分子病理学分析。(I,C) 4. 对所有怀疑有特定遗传性离子通道病或原发性心肌病的猝死患者,应进行尸检后致病基因分析。(,C) 对疑有或已知室性心律失常的患者进行无创性评估 1. 静息状态下心电图:针对所有检查室性心律失常的患者建议在静息状态下做12 导联心电图。(I,A) 2. 心电监护: (1)检查和诊断心律失常建议做动态心电图。评估间期和段的改变建议做12 导联的动态心电图。(I,A) (2)检查是否由短暂性的心律失常引起的偶发症状时,建议佩戴心脏事件记录仪。(I,B) (3)当患者偶发症状(如晕厥)或疑有心律失常或当用传统诊断技术无法确定是否为心律失常引起的症状时,建议佩戴植入式心电监测仪。(I,B) (4)在心律失常患者中或有发展为致命性的心律失常高危因素的患

【热点文章】屈百鸣: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分层、心电图特征及导管消融治疗

【热点文章】屈百鸣: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分层、心电图特 征及导管消融治疗 作者:俞坚武(浙江省人民医院) 屈百鸣(浙江省人民医院) 车贤达(浙江省人民医院) 李忠杰(浙江省人民医院) 王慧(浙 江省人民医院) 室性心律失常临床较常见,主要包括室性期前收缩(室早)、 室性心动过速(室速)、心室扑动(室扑)与心室颤动。抗心律失常治疗并不是对所有患者均有益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带来不良后果,对室性心律失常治疗观点,目前认为应首先对室性心律失常患者进行危险分层,然后再确定进一步治疗方案。 一、室性心律失常的危险分层 最早临床根据Lown等提出分级法对室早进行危险分层,将室早分为5级。0级:无室早;1级:偶有单发室早(1次/min 或<30次/h);2级:频发室早(>1次/min或>30次/h);3级:多源性室早;4级:A.2个连发室早;B.3个或以上连发室早:5级:伴有RonT现象室早。期前收缩级数愈高表明发生室速可能性就愈大。Lown分级是室性心律失常最早的危 险分层,但其过多强调室早本身,而忽略了基础病变与心脏情况,导致临床医师对室早过度治疗。由于Lowns分级法对室早的危险分层主要依据冠心病监护病房中急性心肌梗死和 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的心电监护资料,未包括普通人群

自律性增强的室早,故其只适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室早的危险分层。 根据室性心律失常的QRS波形特征、持续时间和诱发因素 对室性心律失常进行危险分层,但均有一定局限性。 1.室性早搏指数与危险分层 室早指数亦称“QR/QT比值”,QR是指室早的联律间期,QT 间期是指窦性心律时QRS波群的Q波起点至T波终点的时限。室早指数为0.6-0.85时,室早落在易损期诱发室颤的危险性增大。 2.室性早搏的易损指数与危险分层 易损指数=基础QT间期×前一心动周期(RR)/联律间期(QR)室早易损指数对判定QT间期延长时室早促发室速、室颤有一定的意义。若易损指数1.1-1.4时,室早易促发室速;当 易损指数大于1.4时易促发室颤。 3.室性早搏的形态与危险分层 室早伴有心肌病变如冠心病、高血压伴左室肥大、扩张型心肌病、瓣膜性或先天性心脏病时,畸形的QRS波群、ST段和T波异常可能进一步加重,其危险性亦明显增加。Schamaroth认为有上述原发性心肌病变者室早的QRS波群可有下列异常表现:振幅降低,可<1.0mv;时限增宽,可 达0.14-0.18;QRS波群有明显切迹,不规则。此外,ST 段起始部有等电位线。T波对称、高尖,可与QRS波群的

(整理)心律失常处理专家共识-版

《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2013 我国首部《心律失常紧急处理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在北京发布。有关专家在解读《共识》时表示,心律失常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不同场合和临床各科室,发病可急可慢,病情可轻可重,重者需紧急治疗,甚至就地抢救;紧急处理不仅涉及心血管或急诊专科医师,也与其他各科医师有关;《共识》将普及抢救知识,推动规范 治疗。 《共识》由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联合生物医学工程学会中国心律学会、中国医师协会循证医学专业委员会和中国老年学学会心脑血管病专业委员会编写。 中国心律学会主任委员郭继鸿教授指出:“心律失常是一种临床常见病,各种疾病多种因素均可引发心律失常,也能见于无明显器质性心脏病的单纯心电活动紊乱。心律失常的急性发作或病情加重具有起病急、复杂多变、进展较快的特点,如不能迅速做出正确判断及时处理,可引起血流动力学急剧恶化,甚至危及生命。心律失常的急性发作可发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社区、基层医院以及临床各科室的医生都能遇到,急诊科更是首当其冲。虽然一般可请心血管科会诊,但因某些心律失常病情的紧迫性,不得不进行紧急抢救。心律失常的紧急处理具有独特的特点,对基础疾病的处理、诱发因素的纠正以及针对心律失常本身的治疗都与常规处理有所不同。目前我国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缺少统一规范,各级医院在急诊心律失常的救治中,都有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规范、不正规现象。不同医生之间的处理水平差距也很大,治疗不到位和过度治疗的现象比较普遍。” “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外都没有专门的心律失常急诊处理指南。各类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内容分散在不同的指南中,较为集中的是心肺复苏和急性心肌梗死治疗指南,但这些指南出发点是心肺复苏或以缺血性疾病为主要背景。每个指南都不能涵盖所有急诊心律失常。即使是心律失常指南,内容也是将急诊和长期治疗放在一起,指南中的重点通常与急诊心律失常无关。此外,国际指南与我国临床实践有一定距离,没有针对我国临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实用性较差,非心血管专科和基层医生使用不方便。此项专家共识填写了这一领域的指南空白,为临床医生心律失常紧急处理提供指导。”《共识》的执笔人之一,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朱俊教授如是说道。 基层医院是心律失常的首诊急症处理主战场,接诊医生经常为非心血管病医生,他们对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知识参差不齐,更需要了解处理原则。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杨艳敏教授介绍了《共识》中对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的总体原则: 首先识别和纠正血液动力学障碍。 在血液动力学不稳定时不应苛求完美的诊断流程,而应追求抢救治疗的效率。血液动力学相对稳定者,根据临床症状,心律失常性质,选用适当治疗策略,必要时可观察。所选药物以安全为主,即使不起效,也不要加重病情或使病情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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