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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平工资水平

厦门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平工资水平
厦门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和社平工资水平

厦门市1994年至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单位:元/人、月

区域划分思明区集美区

同安区、翔安区湖里区海沧区

1994.7.1起280 --- 1995.7.1起320 245 1996.7.1起365 280 1997.7.1起380 290 1998.7.1起380 290 1999.7.1起380 290 2000.7.1起420 330 2001.7.1起450 420 330 2002.7.1起470 420 350 2003.7.1起480 430 360 2004.7.1起480 430 360 2005.7.1起600 550 480 2006.8.1起650 600 550

执行时间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

翔安区

2007.8.1起750 700

执行时间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

2010.3.1起900

2011 1100

2012 1200

2013 1320

2014 1500

2015 ?

厦门市2002年至2015年社平工资

会计年度统计局公布的月社平工资(元/月)适用社保年度2002 1488 2003年7月-2004年6 2003 1585 2004年7月-2005年6 2004 1712 2005年7月-2006年6 200518812006年7月-2007年6 200621292007年7月-2008年6 200724132008年7月-2009年6 200826952009年7月-2010年6 2009 3038 2010年7月-2011年6 2010 3357 2011年7月-2012年6 2011 3842 2012年7月-2013年6 2012 4377 2013年7月-2014年6 2013 4655 2014年7月-2015年6 2014 5061 2015年7月-2016年6 2015 5360 2016年7月-2017年6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

大连市社平工资调整 (一)2009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766元,月平均工资3231元。200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8047元,月平均工资为3171元。 (二)在职职工缴费基数:2010社保年度全市养老(含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下同)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93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9,693元/月。采暖费缴费基数为3,231元/月,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939元/月。 1、“五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险、基本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工伤险和住房公积金。 2、交费基数为当月标准上报工资或岗位平均工资,交费比例为: 单位: 养老19%、医疗8%、生育0.5%、失业2%、工伤0.5~2% 个人: 养老8%、医疗2%+24、失业1%。 3、必须缴这部分钱 从今年7月10日起大连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上调200元 ( 2010-07-08 07:51:43)稿件来源:大连天健网 从今年7月10日起,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再次上调:市内四区、旅顺口区、各先导区、长海县由每人每月700元调整为900元;北三市由600元调整为800元。同时,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随之上调:市内四区、旅顺口区、各先导区、长海县由7元调整为9元;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由6元调整为8元。 据了解,这次调整统筹兼顾了职工和企业双方利益,既保证了低收入职工家庭能够分享社会和经济发展成果,同时也兼顾了企业生产成本、人工成本的承受能力。 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拉动职工收入增长,保障职工及其家庭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市委、市政府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问题。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自1995年实施以来,已经是第九次调整。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所有为用人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 二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

辽宁省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辽宁省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 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对关键因素经济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 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 (1) 第二节大连市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指标分析 (3) 一、大连市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现状统计 (3) 二、全省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现状统计 (3) 三、大连市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占全省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比重统 计 (3) 四、大连市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大连市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大连市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同全省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额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分析 (7) 一、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大连市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占全省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比重统计分析 (7)

大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大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大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1-1-8] 共阅[558]次

大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1995 大连市首次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大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市内四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规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5]10号 【颁发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5-1-1 【法律文号】:大政发[1995]10号 【执行日期】:1995-1-1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职工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离退休费和市内四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做如下规定: 一、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辽宁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1994年53号令)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辽政发[1995]8号文件),我市企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前提下应取得的最低工资标准定为: 1.市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下同)和长海县每人每月220元; 2.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每人每月175元; 3.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每人每月280元。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离退休费标准 1.离休人员,市区为230元,其他市、县为200元; 2.退休人员,市区为180元,其他市、县为154元; 发布日期:2005-2-3 执行日期:2005-2-3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连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辽政[2005]22号),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对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作如下调整:

大人社发[2015]82号关于发布2015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大人社发[2015]82号关于发布2015年大连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 资指导价位的通知 实施日期: 2015/4/22 颁布日期: 2015/4/22 发文号: 大人社发[2015]82号 发表日期: 2015/5/12 主题词: 发表部门: 政策法规处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信号对企业工资分配的 指导作用,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双向选择效率,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现将我市2015年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指导价位(以下简称工资指导价位),予以发布。 一、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是使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制的企业薪酬调查填报软件,对全市不同行业、规模、经济类型生产经营正常的3,238户企业、17.8万名劳动者进行调查,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归类、整理和分析得来的,基本反映了2014年以来我市生产经营正常企业在岗职工工

资水平,既可作为用人单位招工和劳动者求职确定工资标准的参考依据,也可作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 二、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包括高、中、低和平均4 个价位。其中,工资指导价位高位数为样本数据从高到低排序后第10%位数的数据,中位数为排序中间的数据,如果排 序数据是偶数,中位数则为中间2个数的平均数,低位数为样本数据从高到低排序后第90%位数的数据,平均数为全部 样本数据的平均值。 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结合实际,运用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合理协商确定工资标准。经济效益较好的用人单位可参考高位数;经济效益一般的用人单位可参考中位数或平均数;经济效益较差的用人单位可参考平均数或低位数。但用人单位确定的工资水平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根据学历、职业技术等级、工龄及个人能力等情况进行参考。 四、本次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共涉及371个职业(工种),基本覆盖了我市通用的职业(工种)。同时,为适应人力资源市场需要,继续编制了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常用的8个职业

大连市退休人员2019年人社部养老金调整方案.doc

大连市退休人员2019年人社部养老金调整 方案 大连市退休人员人社部养老金调整方案 4月12日讯:大连退休养老金上调多少?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辽宁大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从今年1月1日起,大连市连续第10年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养老金达到2100元,继续位居全省第一。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时补发前3个月应增加的养老金,全市共有70.5万退休人员享受这一实惠。 从2005年至今,大连市已连续10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后,大连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涨10%,人均月养老金标准首次突破2000元,达到2100元。这对于全市70.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来说,无疑是好消息。然而,每个退休人员的情况都有所不同,除了宏观上的平均数值外,他们更想了解自己的养老金账户里到底能进多少钱?为此,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带我们一起细读养老金政策,明明白白算清这笔养老账。 今年的调整政策比往年多了一项利好,即增加了“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元钱”。 本次调整办法规定,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

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调整办法和标准 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K政策亮点缴费年限超过15年,超过部分每满一年月增1元。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08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K政策亮点符合特殊条件的,按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大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0次调整)

大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1995年~2011年(10次) 1995 大连市首次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大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市内四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规定 【颁发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5-1-1 【法律文号】:大政发[1995]10号 【执行日期】:1995-1-1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职工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离退休费和市内四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做如下规定: 一、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辽宁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1994年53号令)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辽政发[1995]8号文件),我市企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前提下应取得的最低工资标准定为: 1.市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下同)和长海县每人每月220元; 2.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每人每月175元; 3.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每人每月280元。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离退休费标准 1.离休人员,市区为230元,其他市、县为200元; 2.退休人员,市区为180元,其他市、县为154元; 3.退职人员,市区为155元,其他市、县为150元。 三、市内四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凡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居住并具有大连市城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月人均生活费低于140元的,均可申领社会保障金。 享受优待抚恤对象的抚恤金和老复员军人定量定期补助费不计人家庭收入之内。 四、本规定中涉及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发放办法及资金来源,由市劳动局、人事局、民政局分别会同市财政局、统计局、老干部局、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后历经10次调整,其调整如下: 第一次调整---1997年 关于确定大连市1997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 【颁发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 【法律文号】:大政发(97)7号 【执行日期】:1997-1-1 现将大连市1997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如下: 一、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每人每月200元; 二、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每人每月250元; 三、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每人每月300元。

辽宁省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辽宁省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序言 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旨在运用严谨的数据分析,以更为客观、真实的角度,对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剖析和阐述。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同时围绕关键指标即主要行 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对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总结。 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 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可以帮助投资决策者效益最 大化,是了解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重要参考渠道。本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数据客观、精准。

目录 第一节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 (1) 第二节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指标分析 (3) 一、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 二、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 三、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占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比重统 计 (3) 四、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同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分析 (7) 一、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占全省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大连市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6-2018)统计分析 (8)

大连社保缴费标准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问题 规定: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单位25%,个人15%。私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可以申请减少缴费比例,大连市内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各在10%~15%之间,开发区单位18%、个人14%。 企业与职工需缴纳几种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会保险实行五个险种统一征缴,五险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缴费比例分别为: 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19%缴纳,职工(含农民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个人每年还需要一次性缴纳24元高额补充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单位按企业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按职工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1%缴纳; 4、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浮动费率,单位一般缴纳0.5%—2.0%左右; 5、生育保险:单位按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0.5%缴纳。 6、公积金: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0%,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单位、职工各15%。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单位25%、个人15%执行。 参考资料:https://www.wendangku.net/doc/c315603085.html,/和https://www.wendangku.net/doc/c315603085.html,/

大连采暖补贴标准 《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和《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和《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和《大连市困难居民采暖费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大连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 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2号)的规定和《关于印发<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的通知》(辽建发〔2005〕42号)精神,我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以下简称职工)的住房采暖费将实行“暗补变明补”,单独列项以补贴的形式随职工工资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具体补贴办法如下 一、采暖费补贴的目的和原则 补贴的目的:按市场经济要求,实行谁用热谁交费,单位将采暖费以补贴的形式随职工工资发放给个人,由个人直接向供热企业缴纳采暖费,明确供用热双方权利与义务。 补贴的原则:一是供热收费制度改革要充分考虑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二是按个人住房面积标准承担的采暖费计发采暖补贴的标准;三是采暖费由单位全部承担改为由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四是现住房面积超过补贴标准部分的采暖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二、采暖费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包括:市内四区(含大连高新园区市内部分)机关、社会团体、事业、企业(含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等其他经济形式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 三、采暖费补贴标准 按照《辽宁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省房委字〔2000〕9号)文件规定的各职级、各类人员住房面积标准计发职工采暖费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职工的职务(职称)确定采暖费补贴额。

大连市历年居民收入及职工工资统计数据

大连市历年居民收入及职工工资统计数据 (一)2011年度 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276元 城市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18846元 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4213元 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599元 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730元,月平均工资4144元 (二)2010年度 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293元 城市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16580元 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2317元 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940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4617元,月平均工资为3718元 职工平均工资为43966元,月平均工资为3664元 (三)2009年度 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9014元 城市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15330元 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0725元 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403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38,047元,月平均工资3,171元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8,766元,月平均工资3,231元 (四)2008年度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00.48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101.3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818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770.48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33,634元,月平均工资2,803元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306元,月平均工资2,859元 (注:很有意思,有三项数据都精确到8,看来是个“发财年”啊!)(五)2007年度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9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135元 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8,369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204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27,494元,月平均工资2,291元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8,230元,月平均工资2,353元 (六)2006年度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50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534元 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6,984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282元 职工年平均工资23,503元,月平均工资1,959元

大连社保网上操作指南

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二○一二年七月) 目录 1、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1) 2、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 (1) 3、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1) 4、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转出? (2) 5、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2) 6、单位每月如何办理正常缴费? (3) 7、单位职工如何办理补缴? (4) 8、本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如何新增采暖费? (5) 9、单位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查询有哪些? (5) 10、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6) 11、单位如何进行网上申报退休金核准? (6) 12、单位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密码如何修改? (7)

一、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新招用员工如果在“金保”系统中无微机档案(即无个人编号),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建立个人微机档案。 操作方法: (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进入个人建档页面。 (二)点击“个人建档申请新增”。选择户籍类别、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校验”,系统通过身份证件号码进行合法性和未参保验证。校验通过的,据实输入个人档案的有关项目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户籍类别”填写规则:若职工户口为大连地区的则选择“本地”,非大连地区户口选择“外地”;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若是“X”,必须输入大写“X”。 2.个人新建信息页面中,单位填写时需注意带红色*为必填项,其它“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也应准确填写(直接关系到用工备案的相关基本信息)。 3.如果参保职工需要参加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两险),建档时在“身份临时标识”处应选择“农保农民工”;反之选择“非农保农民工”(五险)。 4.“用工形式”填写规则:若户口为农业户口则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不缴纳个人1%部分);若户口为城镇户口则选择“城镇合同制职工”); 5.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上述区域城镇户籍的职工应同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职工,需在“采暖费标识”处选择“参保”;不符合的,选择“未参保”。 (三)社保中心初审即生成个人编号后(点击“个人建档”,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页面显示审核状态),用人单位办结新录用员工的用工备案后,社保中心再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档案建立成功。个人建档数据在初审未审核(即未生成个人编号)情况下可以删除。 二、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 当原用人单位已将参保职工转出至新参保单位时,新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直接办理转入接收。 操作方法: (一)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点击“人员变动”。 (二)点击“人员变动申报”。在“申报变更类型”处选择“系统内转入”。系统会自动检索出该单位下的所有待转入人员(无待转入人员时提示“查询不到可以转入的人员信息”),点选需要转入本单位人员前的复选框,同时确认该人员是否需要缴纳采暖费(需要缴纳时,在“采暖费”复选框中选择“参加”)。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三)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转入新参保单位。点击“人员变动”,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条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养老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时为转入成功)。 三、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参保职工其个人档案在市内及县区经办机构临时户(市内及保税区、高新园区,旅顺L1880009、金州J1880009、普兰店P1880009、瓦房店W1880009、庄

2016大连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6大连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1月起我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3号),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5元;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4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调整为1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8.43%。 我市自1995年开始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从1995年至2016年期间12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标准由1995年的220元调整到2016年的1530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拉动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缓解物价上涨给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用人单位如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连最低工资标准上调230元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3号),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长海县和各先导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00元调整为1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5元。

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00元调整为14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元调整为14元。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8.43%。 我市自1995年开始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从1995年至2016年期间12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标准由1995年的220元调整到2016年的1530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可以直接拉动普通职工的工资收入,缓解物价上涨给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市人社局表示,用人单位如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哪些不属于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是实发工资吗? 最低工资指的是实发工资。实发工资是在做了合理的扣除后,实际发到大家手里的。 用人单位不执行可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

辽宁省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辽宁省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 2019版

前言 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围绕核心要素主要行 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专题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 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全面解读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现状及发展态势,客观反映当前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专题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 (1) 第二节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指标分析 (3) 一、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 二、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 三、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占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比重统 计 (3) 四、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同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分析 (7) 一、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7) 二、全省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大连市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占全省住宿和餐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重统 计分析 (7)

辽宁省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数据解读报告2019版

辽宁省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数据解读报告 2019版

序言 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数据解读报告对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做出全面梳理,从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采矿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制造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建筑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批发和零售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需求者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需求者加深对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的理解,洞悉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指标分析 (3) 一、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 二、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 三、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占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比重统 计 (3) 四、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大连市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同全省主要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总计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大连市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分析 (7) 一、大连市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大连市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占全省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重统计分 析 (7)

辽宁省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辽宁省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序言 本报告全面、客观、深度分析当下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现状及趋势脉络,通过专业、科学的研究方法及手段,剖析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重要指标即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采矿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制造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建筑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批发和零售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把握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 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分析报告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 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处理。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及更精准的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需求者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目录 第一节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指标分析 (3) 一、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 二、全省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现状统计 (3) 三、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占全省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比重统 计 (3) 四、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大连市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同全省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总计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大连市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指标分析 (7) 一、大连市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大连市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占全省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比重统计分 析 (7)

大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大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日期:[2011-1-8]共阅[558]次 大连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1995大连市首次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大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市内四区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规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1995]10号 【颁发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5-1-1 【法律文号】:大政发[1995]10号 【执行日期】:1995-1-1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职工和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离退休费和市内四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做如下规定: 一、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辽宁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1994年53号令)和《辽宁省 人民政府关于大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辽政发[1995]8号文件), 我市企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前提下应取得的最低工资标准定为:1.市区(包括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下同)和长海县每人每月220元; 2.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每人每月175元; 3.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每人每月280元。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最低离退休费标准 1.离休人员,市区为230元,其他市、县为200元; 2.退休人员,市区为180元,其他市、县为154元; 3.退职人员,市区为155元,其他市、县为150元。

三、市内四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凡在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居住并具有大连市城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月人均生活费低于140元的,均可申领社会保障金。 享受优待抚恤对象的抚恤金和老复员军人定量定期补助费不计人家庭收入之内。 四、本规定中涉及的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发放办法及资金来源,由市劳动局、人事局、民政局分别会同市财政局、统计局、老干部局、总工会等部门共同制走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后历经9次调整,其调整如下: 一、第一次调整1997年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确定大连市1997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颁发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 【颁发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 【法律文号】:大政发(97)7号 【执行日期】:1997-1-1 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97)7号 现将大连市1997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如下: 一、庄河市、瓦房店市、普兰店市每人每月200元; 二、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长海县每人每月250元; 三、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每人每月300 元。 以上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二、第二次调整1999年最低工资 关于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大政发(99)77号 【颁发部门】:大连市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9-7-29 【法律文号】:大政发(99)77号

大连社保网上操作指南[修改]

专业技术资料分享大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二○一二年七月) 目录 1、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1) 2、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 (1) 3、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1) 4、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转出? (2) 5、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如何申报? (2) 6、单位每月如何办理正常缴费? (3) 7、单位职工如何办理补缴? (4) 8、本单位在职参保职工如何新增采暖费? (5) 9、单位在网上可以实现的查询有哪些? (5) 10、单位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6) 11、单位如何进行网上申报退休金核准? (6) 12、单位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密码如何修改? (7)

一、首次参保职工如何办理新建个人档案? 新招用员工如果在“金保”系统中无微机档案(即无个人编号),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建立个人微机档案。 操作方法: (一)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进入个人建档页面。 (二)点击“个人建档申请新增”。选择户籍类别、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校验”,系统通过身份证件号码进行合法性和未参保验证。校验通过的,据实输入个人档案的有关项目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户籍类别”填写规则:若职工户口为大连地区的则选择“本地”,非大连地区户口选择“外地”;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若是“X”,必须输入大写“X”。 2.个人新建信息页面中,单位填写时需注意带红色*为必填项,其它“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也应准确填写(直接关系到用工备案的相关基本信息)。 3.如果参保职工需要参加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两险),建档时在“身份临时标识”处应选择“农保农民工”;反之选择“非农保农民工”(五险)。 4.“用工形式”填写规则:若户口为农业户口则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不缴纳个人1%部分);若户口为城镇户口则选择“城镇合同制职工”); 5.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上述区域城镇户籍的职工应同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职工,需在“采暖费标识”处选择“参保”;不符合的,选择“未参保”。 (三)社保中心初审即生成个人编号后(点击“个人建档”,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页面显示审核状态),用人单位办结新录用员工的用工备案后,社保中心再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档案建立成功。个人建档数据在初审未审核(即未生成个人编号)情况下可以删除。 二、已参保职工如何办理转入接收? 当原用人单位已将参保职工转出至新参保单位时,新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直接办理转入接收。 操作方法: (一)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点击“人员变动”。 (二)点击“人员变动申报”。在“申报变更类型”处选择“系统内转入”。系统会自动检索出该单位下的所有待转入人员(无待转入人员时提示“查询不到可以转入的人员信息”),点选需要转入本单位人员前的复选框,同时确认该人员是否需要缴纳采暖费(需要缴纳时,在“采暖费”复选框中选择“参加”)。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三)社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参保职工个人档案转入新参保单位。点击“人员变动”,输入个人编号等查询条件,可查询审核状态(当“养老审核标识”为“审核通过”时为转入成功)。 三、参保关系在临时户人员如何转入? 用人单位新招用的参保职工其个人档案在市内及县区经办机构临时户(市内及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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