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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五、车辆检查表(附表1)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公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车辆安全例检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每月对所属车辆普查一次,公司安全检查组根据情况对车辆进行抽查。

3、公司安全检查组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以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仪表、轮胎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4、对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完好出车。

5、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对各车队所属车库和停车场的卫生整洁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

6、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由检查小组发出车辆限期整改通知书(附表2),并做好复检工作。

7、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做出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车辆和单位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车辆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做出处理。

附表1

车辆检查表

附表2

隐患整改通知书

(咸运集团西安分公司)

检查人员:

最新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一)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

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 度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货物运输管理方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14)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丰县远征石油液化气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管理。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1、安全科为公司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部门,其职责分为: a、负责车辆管理规定的制定与修改; b、负责贯彻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车辆管理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 c、负责监督、检查车辆所属部门的车辆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d、负责公司所有车辆维修计划; e、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交通事故; f、负责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1、车辆的选配要择优选配。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进行选择,同时也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选择专用车辆。 2、车辆报废管理:凡是到期需要报废的车辆必须上交道理运输证,填写道路运输证注销表进行注销,并将车辆停在公司停车场内,不得参加运输任务。 五、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安装要求: 1、车辆必备的安全设施设备: 危险品标志灯、灭火器、车身反光贴、北斗卫星定位装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应急警示牌、防静电接地线、安全帽、防静电鞋、防静电服、阻燃被、防毒面具、防护手套。 2、安装要求: a、危险品标志灯安装在驾驶室顶部中间位置; b、反光贴贴在车辆两侧中间位置,围绕车身贴一圈。 c、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在驾驶室内并保证一直接通电源; d、防静电接地线要保证一直与地面接触; 六、车辆检查维护与审验评定: 1、驾驶员与押运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并认真填写行车日志; 2、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小修必须到有危险品车辆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和小修;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强化车辆监管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车辆在生产作业中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入厂规定 1、人事部负责机动车驾驶员入厂的手续审查工作。机动车驾驶员入厂时,应查验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并将检查的相关记录进行存档。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驾驶人员,一律不允许办理入职手续。每月底,人事部应将当月机动车驾驶员的入厂登记情况送报一份至安全部。 2、对于已入厂但未有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司宽限半年时间进行考证,在半年期限到达后,仍然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将停止机动车驾驶资格。 二、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2、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3、严禁车辆“带病”作业。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4、所有井下车辆都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减少尾气对井下空气的污染。(安装普通“水箱型”净化装置) 5、运输矿碴时,不准超出马槽高度的20厘米,严禁超载运输。 6、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7、井下车辆行驶速度最高不得超过20公里每小时,在通过交叉路口、拐弯、路况较差、照明较暗等地段时应鸣号减速慢行。 8、井下行驶中遇见行人时,应在相距10米处停车避让,必须坚持“先过人,后行车”的原则。

9、下坡时要缓慢行驶,严禁空档滑行;在上、下坡时,要根据车载情况和坡度大小,选择合适的档位,严禁车辆在陡坡行驶中换档。 10、在车辆行驶中,两车之间应保持5米的间距,以防发生碰撞。 11、在料场、溜井口、镑房等车辆密集场所,应按秩序行驶,以防车辆拥挤发生事故。 12、车辆驾驶员要每班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13、所有车辆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14、所有停放的车辆必须采取防溜车的防护措施。 15、所有车辆在维护检修时,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三、车辆检查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转向、传动、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 2、检查规定: ⑴驾驶员在上班开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表》,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整改到位。班中、班后应随时对车辆要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车辆状况良好。 ⑵分公司车间主管车辆的主任,对本车间的所有车辆每旬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⑶分公司安全科、设备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⑷当班安全员要对本班车辆驾驶员持证情况、精神状态和尾气净化装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⑸公司安全部、资产部在日常安全检查中要对分公司的机动车辆进行抽查检查。 ⑹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做好记录存档。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对违反运输规定和存在隐患问题不进行整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925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务车、商品车(含试乘试驾车)、租赁车、工作(工具)车等所有权属公司的车辆。 1.3 适用范围:公司所属经营单位及全体员工。 2. 组织管理 2.1 车辆安全管理实行所属使用单位和所属使用个人责任制管理。车辆使用 的个人必须签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 2.2 管理职责区分 2.2.1 行政部: 1) 负责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的计划申报、调配、维修费用审核、证照 及路桥费办理、年审年检和登记统计。 2) 负责公务车使用单位\使用人(责任人)《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一)的签订。 3) 组织对车辆交通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或协助交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4)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使用单位、使用人的公务车、工作(工具)车管理和使用情况,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状况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检查。 5) 及时参与或协调公务车、工作(工具)车跨单位(部门)、使用人的车辆交接工作(附件二《公务车辆交接清单》) 6) 负责组织车辆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的自觉性,落实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7) 建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2.2.2 各经营单位责任人: 1) 负责对本单位(或个人)所管理、所使用的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严格按照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对所属车辆进行定人定车定位管理。 3) 对车辆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活动必须进行车辆安全管理检查。落实执行“三包一处理”,即包员工的安全教育、包安全检查、包不出或少出违章事故。发现问题或出现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处理,以减少或避免损失。 4) 安排专人做好本单位车辆的使用登记、统计和审验等管理工作。 5) 负责对本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协助配合交管部门或公司总部对本单位重大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6) 配合做好交管部门和地区安委会对本公司本单位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其它安全评比等活动。 7)做好车辆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车辆负责人签字。 8) 做好车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专职司机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及职业道德教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以此保证公司行车安全,避免人身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 第一条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第二条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第三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第四条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第三章安全驾驶操作制度 第五条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第六条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七条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第八条做到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第九条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第十条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四章安全驾驶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三条载客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第十四条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第十五条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配专人对公司配车辆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向公司。 第十八条专管员建立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档案,详细记载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危货运输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XXX物流有限公司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签发人:XXX (签字) (公章) XXX物流有限公司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定依据 1.1《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1.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营运车辆和设施设备。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3.1安检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制度,并监督车队的执行情况。 3.2车队按规定执行本制度。

四、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 4.1.1为保持营运车辆完好率,保证安全运行,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4.1.2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择优选型、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 护、预防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原则。 4.1.3车辆技术管理应遵循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专业管理与群 众管理、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程序,摆正管、供、用、养、修之 间的关系,防止重使用,轻管理,轻保修。 4.1.4各级技术人员和驾驶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爱岗敬业意识,努力钻研技术, 保持营运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1.5临近报废车辆管理 1)营运车辆应符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环保部、公安部【2012】12号令)的具体规定,严禁超年限使用。 2)加强临近报废车辆的技术监管,及时处理其安全隐患,并将检查、维修等记 录填写在技术档案的对应项目中。 4.1.6车辆报废管理 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标准时,安检部填写相关表单,公司经理班子批准后,由安检部按相关规定实施,安全部配合。 五、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 5.1车辆技术管理 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在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下,建立科学的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二七条 为了加强对厂区机动车辆和交通安全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二八条 车辆管理: 1、厂区机动车辆(包括铲车、翻斗车、电瓶车等)在厂区内行驶须经设备处检查完好后,报劳动局检测验收,领取牌照,登记后方可使用。 2、各种机动车辆使用单位每季检查一次,做好记录,安技处每年昆审查一次,?凡年审及平时检查不合格的车辆,由安技处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好的必须停驶。 3、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行驶。 4、厂区交通限速为5公里/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规定坐人。 5、车辆停放不影响厂内交通安全,厂内交通标准图放置明显。 第二二九条 驾驶人员: 1、必须年满十八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驾驶工种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由所在部门向劳资处提出申请,由劳资处会同安技处、?设备处审核同意后,由医务所,进行体格检查,合格后到市劳动局进行安技培训,凭市局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驾驶。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后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证。 4、脱离驾驶半年以上的,由安技处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驾驶。 5、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严禁将车辆交给无操作证的人员驾驶。 6、遵守交通管理规则,禁止超速行驶及酒后开车乱停乱放。 7、驾驶员要服从安技、保卫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做出显着成绩和违章驾驶及造成事故者分别按厂“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8、退休、退职的驾驶员,由所在部门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交安技处。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27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专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总则 一、为加强、规范危货运输车辆管理,确保安全行驶,做到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专用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包括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选配及报废管理、车辆必备安全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安装要求、车辆检查维护和审验评定、车辆技术档案或台账记录、全体检查记录。 三、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取得经营、运输合法证照。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严格考核,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危货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当地交管部门下达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二、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等。 四、自觉接受各级质监部门对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监督检查。 五、在用、新增或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检验机构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六、厂内机动车辆牌照由质检总局统一设计、监制。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设区质监安全监察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七、厂内机动车辆遇有过户、改装、报废等情况时应及时到所在地质监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八、每年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安全定期检验。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自行检查,如有异常,应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使用。

九、厂内机动车辆司机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1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厂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状况。 6、组织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厂内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厂内机动车辆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第二十二章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在用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使车辆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结合企业车辆技术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节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一条公司技术处全面负责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监管工作,监督指导车属分公司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二条车属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工作,督促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做好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三条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应按分片包干原则做好车辆的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第四条班车和包车的客车安检站点应严格按照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做好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工作,把好道路运输源头安全关。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日常维护的要求做运行车辆的“行车三检”工作,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 第二节车辆检查与隐患排查 第六条车辆检查按检查部门、范围、频次等的不同划分为车辆日常安全技术检查、驾驶员行车三检、车辆安全例检、专项检查、监督抽查,在车辆检查中应当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着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车辆日常检查应当在出车前由车辆现场管理人员执行,检查车辆的安全重点部位和安全设施设备,确保车辆和安全设施设备保持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第八条驾驶员行车三检: 一、车辆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不得驾驶

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车辆上路; 二、运输服务途中应当对车辆的动态性能进行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停车 检查并妥善处置; 三、收车后应当及时做好车辆的清洁、润滑和补给,对行车中临时采取 的应急故障处理措施进行彻底的维修恢复,确保次日车辆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安全例检应当在班车或包车承接运输任务前由安检站点的安检员按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执行,其目的是防止营运客车带病上路运行。 第十条专项检查包括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检查。 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车辆综合检查,重点从车辆技术档案、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与维护修理记录、车辆实际安全技术状况、车载安全设施设备状态等方面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应按节假日和季节变换期开展车辆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以及三个月一次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与隐患排查,重点要结合车辆运行的道路和环境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一条车辆专项检查与隐患排查在一个月内出现多次计划安排的应当合并执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监督抽查应当由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在不定期的路检路查、站点抽查中执行,重点是抽查车辆运行手续、维护手续以及车辆的状态和功能的有效性,督促车辆现场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好对车辆的日常监管责任。 第三节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的处置 第十三条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对涉及行车安全的必须立即停运整改,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收车后回厂修复整改。 第十四条各级车辆检查责任部门和人员应按职责分工履行好车辆检查责任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并按问题整改程序做好追踪落实工作。 第十五条车属分公司的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做好各类检查记录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班车和包车的客车安检站点应认真做好安检记录,发现问题或隐患要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篇一:车辆安全检查制度范文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治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符合以下要求: (1)须持有合法的与驾驶车辆相符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治理部门颁发的物资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3、驾驶员的治理、宣传、教育 (1)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的运输服务; (2)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3)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常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要紧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刻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驾驶员发觉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可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治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4)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备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个小时; (5)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6)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治理规定》,违反者给与相应的处罚。 (二)车辆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1、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并对车辆的上户、年度检验、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进行登记,并到运输治理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件,随车携带方可上路运营。 2、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治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运行安全,爱护环境,落低运行消耗,提高运输质量,认真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维护治理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觉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损坏。日常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定期二级维护,由具有资质的汽车修理厂完成,并出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3、认真执行《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治理规定》,在规定时刻内,到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评定等级,出具检测报告,每年定期到交通运输治理部门对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并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觉咨询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觉咨询题及时解决,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油库、生活区等危险地点乱停乱放。

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厂内专用机动车 辆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厂矿企业内的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厂内机动车在场内运输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车辆驾驶人员掌握必要的驾驶技能和不断提高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驾驶意识,成为厂内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车辆驾驶人员应掌握厂内机动车辆的基本概念和有关安全知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厂内运输的概念 在企业管理的道路上,根据生产需要、工艺流程、货运量、货物性质,在仓库、车间等位置中间将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物料进行搬运,以完成生产过程,成为厂内运输。用机动车辆完成的这个过程即成为厂内机动车辆运输。 二、厂内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 行驶于厂矿内的机动车辆,由技术监督部门管理。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后方能进行车辆驾驶。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能驾驶。车辆的安全性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三、厂内车辆的安全管理 1、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 1)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接受劳动部门的安全检验,并取得行驶许可证方能行驶。 2)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每天上车前检查无误后方可行驶,行驶途中,如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方可继续行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使车辆始终保持良好号的工作状态。

4)制定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车辆的故障,及时排除,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的安全技术素质 1)驾驶员必须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门的考核,并取得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不断学习,提高驾驶技能。 2)驾驶员应熟悉自己所学驾驶车辆的性能和技术状况,并能及时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检,凡患有驾驶禁忌症的人不得从事驾驶作业。 4)驾驶员应遵守厂内运输安全规则,不超速、不超载、不开带病车。3、厂区作业环境的要求 1)根据工艺流程、货运量和货物性质,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 2)合理的组织车流、人流,使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不致过于密集。道路过于拥挤易于发生事故。 3)厂内的建筑物和绿化物严禁侵入道路的安全界线,并不得防碍驾驶员的视线。 4)厂内各种物品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及阻塞叫交通。 5)在道路上应设置交通信号标志,在危险地点,要有限制行驶速度的标志和交通信号,驾驶员应遵守这些标志和信号。 四、车辆行驶速度的规定 1)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助主干道行驶时每小时不得超过30千米,其它道路每小时不超过20千米。 2)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社有警告标志或转弯挑头时,货运汽车每小时不超过15千米。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 定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73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Motor Vehicles in Pla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厂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机动车辆,是指限于公司范围内行驶及作业的所有机动车辆。 第三条行驶及作业车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条各种车辆均应设置喇叭,其性能应可靠。 第五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 第六条厂区内行车速度不超过15km/h,天气恶劣时不超过10km/h,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 第七条装载货物时,不得超载,而且货物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所有车辆必须遵守公司道路限速、指示等标志的

内容,听从保卫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超速、高速行驶,不得随意转弯、停留。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急弯、铁路道口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 第九条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第十条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照人员驾驶;禁止车辆驾驶人员酒后、带病或疲劳驾车。 第十一条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可靠的指定部位,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踏板上,手脚不得伸出车厢外,严禁爬车和跳车。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不得长时间占用厂区道路,原料卸车等待结算运费必须将车辆开出东门外;装好的钢坯车等待办理出门证必须将车辆停放到生铁库停车场内。

单位车安全检查制度

单位车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结合文化厅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文化厅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实行“谁拥有、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办法,各单位自行管理好本单位的车辆。 第三条各单位要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做好经常性的车辆检修、保养和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条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各单位除因工作需要保留公务用车外,其他车辆全部封存。 第五条驻乌鲁木齐市区的区级文化单位节假日期间严禁车辆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乌鲁木齐市区的,须经文化厅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城。未经允许擅自出城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或者经济损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实施严格的车辆派遣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车辆派遣制度,做到凡出车必须履行派遣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单位领导、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承担责任。 第七条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一)驾驶人员要经常观察和检查各种仪表和报警装置,通过嗅觉感察异味,及查明油路、电路、传动装置、离合装置有无故障,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排除或处理。 (二)驾驶人员要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要注意检查灯光、转向、制动及轮胎磨损程度。 (三)严禁酒后驾车,包括含酒精的饮料。 (四)长途行车要防止疲劳驾驶,出现打瞌睡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待精神恢复后再行车。 (五)严禁强行超车、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车距。防止追尾事故和爆胎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行车规定,严禁超载、超重、超宽、超高行驶。 (七)冬季冰雪路面行车,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注意防冻及润滑油的加注或质量状况。 (八)对车辆门锁及防盗装置应经常检查,防止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车内严禁存放箱包等物品,如需存放,驾驶员不得离车。 (九)行车时要集中注意力,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确保行车安全。 (十)正确估计自己的驾驶技术,防止骄傲自满情绪。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情绪车”,礼貌行车、谦让行车。 (十一)端正工作和学习态度,对安全教育、行车规定牢牢记在心中,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十二)驾驶员都要正确对待自己,客观评价自己,清醒认识自己,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责任重大,时刻牢记驾驶职业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时刻牢记交通事故血的教训。 (十三)牢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的原则,争当优秀驾驶员。 第八条对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公车私用、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无故不出车、随意停放车辆和违反其它管理规定的,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安排脱产教育,属于单位自聘人员的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江苏乐加乐商贸有限公司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专用车管理,确保专用车安全运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货物道路 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 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定期做好专用车辆维护、检修工作,按时做好综合 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 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 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

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6、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按交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车辆年审及道路运输许可年审,并备案。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营运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本站接纳的参营车辆必须是经交通运政安全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具有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的营运车辆,不合格车辆进站一律不予接纳。 二、本站由运政执行室设立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岗、营运手续检查岗、出站检查登记岗,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营运车辆的技术状况、参营手续和载客情况,并对营运车辆实行强制安全例检,未例检或例检不合格的车辆严禁发班运行。 三、例检人员应首先确认车辆是否在二级维护有效期内,再按规定的部位和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按规定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通知单交驾驶员。 四、例检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开具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五、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应按规定检查营运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线路标志牌、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超长客运应检查派车通知单,在确认牌证齐全有效后,填写营运手续检查登记表,并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 六、营运手续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营运车辆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上签字;整改后仍不合格,需停班的,应及时通知调度室。 七、调度室在接到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确认营运车辆

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对车辆安班,售票处才能按道路运输证核定的载客人数售票。不允许安排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营运车辆应班。 八、出站检查人员应认真核对车辆、驾驶员是否相符,清点人数,检查车辆超高、超载情况,填写出站检查登记表。驾驶员在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检查人在安全检查合格通知单和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并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提示后才能放行车辆。 九、出站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驾驶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整改合格后,才能放行车辆;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应终止其营运,并通知调度安排车辆转运乘客。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驾驶员每天务必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查”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4、驾驶员身体状况不好不出车。 五、车辆检查表(附表1)

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公司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坚持车辆安全例检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做到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对车辆例行检查,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2、每月对所属车辆普查一次,公司安全检查组根据情况对车辆进行抽查。 3、公司安全检查组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以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仪表、轮胎等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 4、对参加大型活动的车辆,要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车辆完好出车。 5、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对各车队所属车库和停车场的卫生整洁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检查。 6、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由检查小组发出车辆限期整改通知书(附表2),并做好复检工作。 7、公司安全检查组每月做出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车辆和单位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车辆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做出处理。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020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020新版) 为进一步加强专用车管理,确保专用车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1、定期做好专用车辆维护、检修工作,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6、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按交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车辆年审及道路运输许可年审,并备案。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细则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加强沧州南大港管理区中科索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0MW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交 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保障 员工身体健康和安全,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 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单位(含监理公司、各施工 承包方,包括各直接或间接分包单位、合作单位等)车辆 和租用车辆以及车辆运行中人员的安全管理。 3. 职责分工 3.1 运营管理部(安全质量部)负责对公司及所属单位

机动车辆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监控。 3.2 综合管理部 3.2.1 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机动车辆的管理制度。 3.2.2 负责对公司内部机动车辆的使用进行日常管理。 3.3 相关方 各相关单位负责建立并完善本单位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陆上交通安全承担管理责任。 4. 管理要求 4.1 车辆基本要求 公司机关及相关方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方可上路行驶: a) 车辆必须经过地方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并领取牌照、行驶证后方可行驶。 b) 车辆落户后,相关单位应建立车辆档案。 c) 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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