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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一带一路_框架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国际合作方向探讨

“一带一路”框架下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国际合作方向探讨

陈天金

郑床木

贡锡锋

钱永忠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1)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的特点及内涵,结合我国与“一带一路”框架下不同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质量

安全科技发展水平与需求,实例研究提出了欧洲、东南亚、中亚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合作战略与重点,并为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取得成果与突破提出了工作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技术;国际合作

*基金项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财政专项“风险评估国内外趋势跟踪分析”支持。

作者简介:陈天金(1980-),助理研究员,从事国际合作与项目管理。E -mail :chentianjin@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5863829.html, 。

钱永忠(1965-

),研究员,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国际合作研究及管理。E -mail :qianyongzho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c715863829.html, (通讯作者)。

*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世界各国面对的共同挑战[1~2]。由于农产品贸易全球一体化的加速及农产品本身质量安全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加强国际合作是必然的战略选择,符合各国根本利益。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研究作为一个新兴学科,是农学、理学、工程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的综合体,既相对独立,又与多学科密切相关。研究对象既涉及农产品本身,又包括污染农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根据其学科属性,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定位于应用基础研究。一方面,研究成果着眼于应用,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以及政府科学有效监管提供科技支撑,如快速农药残留检测试剂盒的研发及产业化;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决定了基础学科的重大进展有可能给应用带来强力促进,如稳定同位素在特定地球化学条件下分馏机理的进一步阐明为农产品产地溯源及真伪鉴别技术模型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呈现两大趋势:一是研究手段上多学科交叉、融合与渗透日益加强。一些新兴学科如材料学、结构生物学、信息学等越来越多地渗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研究中。二是研究对象上由单一的危害因子向多元化因素转变。如将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生物芯片等与检测技术研究紧密结合,以发现和确证危害因子/药物作用新靶点,提高质量安全监测效能[3~4]。

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的定位和发展趋势,决定了必须通过合作研究与技术引进,突破技术难点和瓶颈,衔接和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才能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为消费安全和公平贸易保驾护航[5]。

2013年,习近平在访问中亚和东南亚时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

略构想(简称“一带一路”),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关注和积极反响。2015年3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了“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5方面的合作重点,为我国今后外交工作布局重点及资源配置指明了方向[6]。如何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国际与区域合作,成为需要系统思考和顶层设计的重要命题。基于这样的认识,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开展国际合作,不仅必要,而且内涵丰富[7~8]。

“一带一路”贯穿亚欧大陆,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涵括了发展中的中亚及东南亚各国[9]。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发展程度也参差不齐,合作需求、内容及方式也各不相同。需要根据不同国家情况,以我国需求为主导,充分考虑合作方核

心利益,个性化制定合作战略。总体来说,大致可围绕欧洲、东南亚、中亚等3个不同国家区域制定和执行“三位一体”的国际科技合作思路及路径。

一、欧洲:开展关键技术及先进

理念引进与交流合作

我国是欧洲第3大农产品出口市场和第4大农产品进口来源国,近年来与欧洲的农产品贸易保持稳健上升势头。对欧出口的农产品主要包括水产品、动物源性产品、蔬菜和水果等;同时,我国也从欧洲进口大量农产品,主要包括动物皮毛、加工谷物及淀粉类、葡萄酒及奶制品等[10]。中欧间活跃、巨量以及互补性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决定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双方的共同诉求,并为开展相关科技合作奠定了基础。欧盟一些国家经济及社会发展较为发达,科技创新能力较为领先,应结合我国需求,重点针对技术瓶颈、技术难点以及高级科技人才引进等方面,在欧盟成员国及欧盟两个层面上开展工作。

(一)欧盟成员国层面传统发达国家如德国、荷兰、法国等一贯重视食品安全,并在资源配置上对该领域的研究给予倾斜,在很多共性及关键性技术研发能力上处于世界一流。基于我国需求,应主动开展技术引进与合作研究。各成员国均有相关研究机构开展工作,其中具有世界领先研发水平和知名度的机构或大学,应成为我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合作的重点对象。如荷兰瓦赫宁根大学食品安全研究所(Institute of Food Safety,Wageningen UR,简称RIKILT)。RIKILT在食品污染物检测、真伪食品鉴别与产地溯源等方向上的研究成果在全球具有较大影响力,作为项目总协调单位承担多个欧盟框架计划项目,依托建有欧盟植物激素检测参考实验室及荷兰国家二英检测参考实验室。结合其研究优势,合作可侧重于针对农产品中痕量环境污染物的快速筛查及精准检测技术引进,如食用农产品基质中二英及类似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等。

(二)欧盟层面作为全球最大的地区性国家联盟,欧盟在应对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挑战中有很多做法值得我国参考和借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科技资助保障方面。为保证食品安全供给,欧盟先后在其框架计划项目(EU Frame-work Programs)及地平线2020项目(Horizon 2020)中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研究进行了优先支持,保障了持续而充足的研究经费。此外,还通过项目专门的研究团队国际化设计及配套的人才项目,将全球优秀的科研人员及科技资源整体纳入了其科学研究活动,为欧盟服务。在这方面,我国可以进行针对性调研,结合正在进行的科技体制改革,参考欧盟在研究资助设计方面的全球性及前瞻性考量。二是为明确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技创新导向及统筹欧盟范围内专家资源,欧盟成立了欧盟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简称EFSA),形成了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领域大同行科学家专家联席会,专家来自于各成员国研究机构。在EFSA组织的相关科学咨询和活动中,科学家只代表本人而不代表各成员国,保证了科学上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在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领域相关活动中,国家层面上的同行专家咨询及评议也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何与欧盟食品安全局的同行专家联席会共商中欧食品安全研究优先领域需要进行交流与合作。三是欧盟具有完善的参考实验室体系,为科学研究提供了理想平台。结合定期组织的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为开展科学研究及实行有效监管提供了准确而可靠的基础数据。我国在实验室体系建设和管理上存在如同类型实验室重复设置、实验室基建及使用规划缺乏人性化考虑、能力验证计划覆盖性差、仪器使用率不高等一系列问题,可以通过与欧盟交流与合作,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四是为防范来自欧盟以外的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欧盟设计建立了欧盟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pid Alert System for Food and Feed,简称RASFF),通过在不同成员国边境口岸的实时监测,用不同标志定义不同程度风险,并根据不同风险采取行动,有效控制了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输入性食品安全风险[11]。我国可以围绕进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借鉴欧盟的系统设计,进一步完善自身体系。

二、东南亚:开展技术及成果

输出合作

东南亚各国指的是亚洲东南部的11个国家,分别是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缅甸、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文莱、菲律宾、东帝汶。上述各国是“一带一路”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合作战略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地缘角度来看,这部分国家有的与我国接壤或毗邻我国,有的连接亚欧大陆,有的分布于南中国海交通要道区域,战略意义重大;从资源及贸易角度来看,东南

口恶

口恶

亚各国处于热带,终年雨水充沛,农业及相关特色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较大,如泰国稻米及热带水果、孟加拉水产业、马来西亚稻米及燕窝等。在我国与东盟自由贸易框架下,东南亚各国均与我国保持较强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互动,特别是食用农产品跨国跨区域流动频繁。从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水平看,东南亚各国差异较大,但总体来说,无论是从基础研究角度还是应用研究角度,我国均处于优势地位。

东南亚各国在自然气候、生物资源、农业生产状况以及人文风情习俗等方面与我国具有相似性,在农业科研方面具有共性和互补性,具备开展合作的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在科技成果、技术、经验方面,具有很强的可移植性和适应性。基于上述基本情况和判断,我国在“一带一路”战略框架下与东南亚各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科技合作重点应是技术及成果输出。成熟技术、标准及成果输出,有助于东南亚各国提升本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有效保护公众消费健康;对于我国来讲,技术、成果的输出,除了获取经济利益之外,更重要的是从进口农产品生产源头进行技术理念植入,保障进口农产品符合我国相关标准,保障我国的消费安全,同时可以增强我国的区域科技影响力,增加我国在食用农产品国际贸易争端中的话语权[9,12]。值得注意的是,需要根据各国不同特点进行技术及成果选择,达到合作目的,实现双赢[13]。例如,泰国香米大量出口我国及其他国家。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法商贩用劣质稻米冒充泰国香米,普通消费者从外表根本无从分辨造成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严重的甚至可造成消费者健康受损,正宗泰国香米品牌更会受到难以挽回的打击。鉴于此,泰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为泰国香米建立真伪鉴别技术。结合我国相关领域的积累,完全可以针对这个问题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如基于稳定同位素及多元素指纹图谱的稻米产地溯源及真伪鉴别技术。另外,针对东南亚国家生鲜农产品交易市场普遍监管不力,农药及兽药残留现场监测技术手段缺乏的情况,我国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快速检测试剂盒、试纸条等快速筛查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配合知识产权战略与布局,实现成果境外转化。

三、中亚国家:开展专项调研,

进一步明确合作需求与重点

中亚国家主要指的是与我国西北部比邻的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等5个国家。中亚5国位于欧亚大陆腹地,占据欧亚陆路主干道,战略意义重大。中亚气候为典型的温带沙漠、草原的大陆性气候,致使一些国家农业欠发达,农产品生产较为短缺,产品种类较少,供给有时不能满足国内需求。由于多方面原因,中亚5国尚未真正进入我国农业合作的视野,这与我们对中亚5国的认识程度密切相关[9]。应针对中亚5国开展专项调研,为我国开展合作与交流工作探好路把好脉,明确合作重点,建立多渠道的合作机制,才能取得最大的工作实效[14]。

与中亚5国开展合作与交流,应以与之接壤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为桥头堡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明确提到“发挥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向西开放重要窗口作用”,新疆作为面向中亚农产品出口的窗口和枢纽,具备开展合作的天然区位优势和地缘优势,有利于开展双边或多边合作交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与认证检测方面推动双方的农产品贸易,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的繁荣[9]。

四、结语

“一带一路”伟大战略构想的提出,为我国新时期整体外交战略布局及国际合作工作内涵指明了方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国际合作作为中国农业对外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将取得丰硕成果。一方面,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及食品安全是各国共同面对的挑战,需要在全球框架下进行合作解决。在“一带一路”框架下,我国既是技术、成果及人才需求国,也是输出国。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自身特点,定位于应用基础科技创新,受益于全球相关学科进展与突破,服务于消费健康与公平贸易。为有效达成合作目标,建议一是瞄准科学前沿,练好内功,明确合作需求。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共创双赢。二是善于利用好已有机制和资源,根据新情况推动形成新的机制与资源,同时创新合作方式,拓展合作渠道。三是注重对国际化科学家及项目管理专家的培育与培优,保障国际交流与合作细节的执行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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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的生产销售链条,把好农产品质量监管“源头”关。同时明确各执法部门的职责,坚持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地、农贸市场和超市农产品进行抽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不合格产品追根溯源,彻底清查不安全隐患,从而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关键作用。

(四)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我国虽已形成了基本的法律法规框架,但必须制定具有操作性强、明确的法律规范,并且出台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从而为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如扩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适用范围,对与食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销售等环节,以法律制度形式保障其安全建设。同时,建议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制度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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