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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二、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三、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四、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五、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等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六、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八、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关键流程患者身份识别措施

(一)门诊、急诊患者: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操作前,必须与患者和/或家属核对患者信息。

(二)昏迷、神志不清及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入院后由病区护士和家属给患者带上腕带,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诊疗操作过程中,医师、护士必须核对以上项目。

(三)手术患者:手术前由病区护士给患者带上腕带,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病历、手术通知必须明确写清楚手术部位包括左/右侧;术前讨论确定术式;麻醉前手术室护士、麻醉医师分别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前手术医师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部位包括左/右侧,确认即将采用的术式。回病房后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交接核对病人信息,麻醉清醒后,病房护士再次核对病人信息。

(四)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PICU室、MECT室、检验科之间):查看患者病历或检查申请单,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等信息,核对患者腕带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各项操作。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目的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均应采用本制度规定的2种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保证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杜绝因身份识别而导致的异常事件。 2范围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医技、药剂及财务、后勤、餐饮等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的人员。 3定义 3.1患者服务:指任何涉及患者干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治疗(如给药、各种穿刺等)、有创操 作(手术、腔镜等)、任何诊断性操作(各种激发试验等)、辅助检查、问诊等。 3.2腕带:一种方便医务人员核对患者身份的含有多种信息的识别带,住院患者腕带上有便于移动 设备识别的二维码,记录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住院日期、各种医疗信息等)。 3.3操作物:指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血制品、饮食单、输血申请单、输血记录单、检验申 请单、检查申请单、手术通知单等。所有操作物上均有两种身份识别信息。 3.4住院号:患者在本院办理住院手续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为本次住院特有,又称病案号。4内容 4.1所有工作人员在采集患者身份信息时都要严格核对患者的有效证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2身份识别信息及方式:同时使用两种方式识别患者身份,但不包括患者房间号和医院特定位置。 4.2.1门诊患者使用“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两种身份识别信息,出生年月日各采用yymmdd编码 (如2001年1月1日编码为20010101); 4.2.2住院患者使用“姓名”和“住院号”两种身份识别信息,病室号和床号不能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 信息。 4.3患者身份识别时机:在进行诊断性操作、提供治疗和其他操作前识别患者身份。 4.3.1为患者问诊、给药、输血或使用血制品及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前。 4.3.2为患者实施各种辅助检查前,发放患者检查报告前。 4.3.3临床进行的所有治疗和操作前、侵入性操作前、手术前均要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 4.3.4患者转科交接时。 4.3.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送陪检患者前,膳食科工作人员发放膳食前。 4.3.6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按《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流程》执行。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及其程序

就诊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2、腕带佩戴规范 目的: (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外出检查等);(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 (4)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①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②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③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④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 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符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中能够得到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标准 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

(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和病人姓名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可以作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择这些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在核对病人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 (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他符合要求的号码作为病人标本的识别码,但科内必须统一,并在科室管理规程中书面写明政策。 (4)在病人的、药袋和标本的标签上要写明进行病人的识别码,以便与病人进行核对 (5)在给病人治疗、用药、输液、输血、抽血或留取其他标本时要对病人的识别码进行核对。 (6)病人的床号和房间号不能作为病人的识别码使用。 2、有效改善相互沟通 (1)在工作只能需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接到各类的紧急口头报告时,必须有一个口头确认过程,护士或接听报告的人首先要把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写下来,要有书面记录,然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的全部内容、各类检查紧急的口头报告内容,对方确认无误。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 二、对于治疗、护理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 术、昏迷、神志不清、危重、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及机械通气患者和无法正确语言表达且无家属陪伴的住院患者等),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 三、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有床头卡核对、双向式核对(开放式询问核 对)、腕带核对、病历牌(卡)核对等。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四、转送、接收患者,必须认真识别患者身份。 五、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 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六、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 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七、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 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 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九、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十、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科护理质量监控组每月进 行督导并有记录。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一、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营造一个安全的医 疗环境,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佩戴身份识别腕带。 二、身份识别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入院日期、 科室等。 三、病房护士接待患者时,为患者佩戴腕带,一般戴于患者右手腕 部。 四、医护人员充分告知患者佩戴腕带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保证腕 带的完好。 五、一人一带唯一对应,是保障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最重要的条件。 六、若遇到患者身份腕带丢失、严重损坏等情况,责任护士应第一 时间更换腕带。 七、患者出院时,责任护士为患者安全剪断腕带,按照医疗垃圾处 理。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根据2006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我行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客户身份识别,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收益等。 第二条我行员工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应当做到: (一)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二)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三)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四)禁止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五)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身

份识别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六)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识别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在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如需通过第三方识别客户身份的,应当确保第三方已经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第三方未采取符合本法要求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由本行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 (八)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 第三条我行员工在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时,可以依法采取一种或多种身份识别措施,以合理确信知道客户的真实身份,以及真实的交易性质和目的: (一)核对客户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二)要求客户补充其他身份资料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三)回访客户或实地查访;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 (五)要求客户完整填写业务合同、单据或凭证;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按照《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和中国医院协会《2009年度患者安全目标》,经医务处、护理部和门诊部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二、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身份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医院重点病人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身份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一)佩戴腕带前,逐一填写各项内容,字迹端正、清楚,严禁涂(修)改; (二)佩戴腕带必须双人核对(班内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时,由下一班人员进行核对),同时采用双向式核对; (三)无法沟通的病人,应请在场的家属证实病人的身份; (四)腕带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按照新腕带建立程序进行补充;(五)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手腕(注意松紧程度),如有病情禁忌,则佩戴于脚踝上;

(六)病人不配合,不能保留腕带有效核对信息时,立即去除腕带。 四、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上述流程须在《患者交接登记本》中记载。 五、患者身份识别程序 六、各科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 七、职能部门(医务处、质控办、护理部、门诊部)落实督导职能,定期检查各部门落实本制度情况,并有记录。 八、本制度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双向式核对:指在诊疗操作前、中、后的查对内容,一方面是医护人员向患者方向的核对,另一方面是医护人员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的患者(家属)向医护人员方向的核对。 .

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1、医务人员对门诊就诊和住院患者实施唯一标识管理。常用标识有: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不得仅以床号、房号作为识别标识。 2、病人标识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由于病人标识的使用范围涵盖医疗机构的各个相关部门,因此这种标识必须是准确而且统一的;。 (2)病人标识应确保病人与其医疗档案和各种治疗活动的明确对应关系。 (3)应使用科学可靠的标识产品进行病人标识,确保该标识不会被调换或丢失,从而减少错误发生的可能性,回避医疗风险。 3、建立“腕带”识别标示卡: (1)对昏迷、神志不清、老年人、7岁以下儿童、特殊情况(智力问题、脑萎缩等)、手术病人、告病危及重症监护的患者佩戴腕带标示。 (2)填写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诊断、入院时间、过敏史,腕带填写应字迹清楚、填写准确。填写完毕后应2人核对无误后才可使用。“腕带”原则上佩戴在病人“左手”,若损坏需及时更换,医护人员在进行各项处置时应核对以上项目。腕带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3)佩戴腕带标示实行班班交接,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4、护士在采血、给药、输液、输血、手术及实施各种治疗处置前必须至少同时使用两种以上识别患者的方法。常用标识有: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日期、住院号、身份证号等,不得仅以床号、房号作为识别标识。询问患者全名时须确认患者有具体回应,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你叫什么名字?),不得直接称呼患者姓名而获得患者的应答。如无法回答时由家属代为回答确认。 5、完善并落实护理各项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6、不同病人身份识别的方式: (1)意识清楚,有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使用床号、姓名两种结合的方式识别身份。 (2)对同姓名的患者除应分开收住外,进行各项处置时应严格查对制度,用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身份证号五种病人信息确认患者身份,确保准确无误。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诸葛亮

身份识别核对制度

身份识别核对制度 一、每位就诊者至少要有两种身份识别标识,禁止使用房间号或床号作为就诊者的身份识别的唯一证据。医院采取的两套身份识别标识为: 1、门诊病人:就诊者姓名和诊疗卡号; 2、住院病人:患者姓名和住院号; 3、留观病人:患者姓名和留观号; 4、身份不明的病人。急诊病人:无名+当天4位数日期+留观号(如无名0826,00123),住院病人,无名+当天4位数日期+住院号(如无名0826,00123)。 二、医院对住院患者、使用手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手腕带上应标有患者的姓名和住院号。新生儿除标有以上两项标识外,应标明性别。并可(非必须)标注患者的性别、年龄、入院科室等信息。 三、以下情况必须进行就诊者的身份识别。 1、在办理诊疗卡或转科、入院手续等病人信息登记时;若是记账消费的就诊者还必须同时核对其记账凭证,如公费医疗、医保卡等。 2、在发药、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前。 3、在抽血或采集其它临床检验标本前。 4、在提供治疗、检查及护理前。

5、为新生儿沐浴和出院时。 6、接送患者手术前、后。 四、核对就诊者身份的方式。 1、在核对就诊者身份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询问和核对的方式进行,询问姓名时需主动询问就诊者或家属,让就诊者或家属回答。然后进行核对,例如:当问就诊者姓名时可以说:“你叫什么名字?”而不是直呼就诊者姓名。在核对诊疗卡号时,也可以采取核对诊疗卡,核对病历记载的诊疗卡号或是处方印制的信息,或是刷卡的方式进行,对于住院患者,也可以采取核对手腕带的方式进行。 2、对无陪人的新生儿和儿童,不能配合回答的病人(昏迷的病人、神智异常者),通过手腕带的信息对就诊者进行核对。

LC─017: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类别临床管理编号 LC─017─2题目患者身份确认制度页数 1/1生效日期 2012.4 修改日期 2014.9 1 目的 为了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上的身份信息,急诊科身份不明患者的管理见《“三无病人”管理制度》。 2 门诊患者身份确认 2.1 对门诊就诊患者以就诊卡、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为唯一身份标识,门 诊收费处输入患者信息时必须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 2.2 门诊护士在对患者进行评估时需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现不符, 及时纠正。 a 电话通知门诊收费处,纠正电脑中的错误信息; b 协助患者对填写错误的信息加以纠正。 2.3 门诊医师在为医保患者开写住院证时必须核实患者的医保卡;由于核对不仔细而发 生的医疗费用,根据医保规定由该医师本人承担。 3 住院患者身份确认 3.1 住院患者以住院号为唯一身份标识,住院处必须正确输入患者姓名、年龄、性别、 身份证号、住院号和家庭住址等信息,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住院处、 医疗保险科履行核对患者身份证、军官证、医保证(卡)等证明的义务。 3.2 每位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主班护士应核对电脑上住院病历首页上的患者姓名、性 别、年龄、诊断、住院号等信息是否与患者门诊病历信息相符,如有不符,应电话 联系住院处,纠正错误信息。 3.3 责任护士应在核对住院病历首页信息无误后立即为患者佩戴识别腕带。 3.4 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就诊卡号或住院 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3.5 患者在院期间须佩戴“腕带”,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 3.6 护士应用正楷字体认真、清晰、完整填写或打印“腕带”内容,便于患者身份的准确 识别。 3.7 在对患者实施任何检查、操作前或转运患者前,医护人员均应核对患者信息,至少 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床号等(禁 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

新版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新版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内容: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住院患者床头或床尾均悬挂床头牌,对全院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均使用腕带标识,精神科患者实行图片信息、姓名识别。床头牌及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手术操作时辨识患者的身份识别手段。 2)管床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更换床头牌、为患者佩戴腕带。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输血、手术等各类诊疗操作前及患者转科交接时,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腕带标识,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且由患者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医疗安全。4)使用护士移动站的病区,均使用电子条码腕带,未开通护士移动站的病区使用塑料腕带。 5)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亦使用“腕带”标识对患者实行身份识别,如需住院治疗,则对其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注意手部血运情况。一条腕带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间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为病人个人信息的主要标识,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辨识的状态,不得随意摘取、涂改、转借、遮盖。出院时由护士为患者剪除腕带并销毁。 7)患者转床或转科时床头牌信息随时更换,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新)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试行) 一、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各种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三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房床号、姓名、性别等,不得仅以房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查对时请患者亲自告知其姓名和∕或查对“腕带”上姓名等信息。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 三、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必须佩戴“腕带”,由医护人员为其命名如:无名氏+性别+序号。 四、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护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并确认“腕带”信息。 五、使用“腕带”时,内容应填写齐全,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佩

戴。 六、在急诊、病房、手术部、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等之间交接患者各关键流程中,建立、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并记录。 七、在手术当日患者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 八、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应交待注意事项,不可自行去掉,发现皮肤过敏现象及时处理。

各种操作前身份确认流程

一、“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一)对手术患者、重症医学科患者、新生儿室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必须佩带“腕带”。 (二)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为患者佩戴。填写患者详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三)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四)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腕带取下。 (五)执行各项治疗护理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六)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七)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八)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二、“腕带”身份识别规定 (一)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

医院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 为了医疗安全,必须采集患者身份的真实信息: 1.1 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的身份信息。 1.2 持二代身份证的就诊患者可直接扫描录入身份信息。 1.3 住院患者须如实填写入院通知单上的信息。 2 在医院所有场所进行的诊疗操作之前以及诊疗操作过程中需要进行患者身份确认。包括:问诊前、给药或发药、输血或血制品、手术、有创性操作、静脉注射、采血或采集其他标本、检查之前、患者转交接、报告危急值、血液透析、放射治疗、发放饮食、其他任何诊断、治疗、操作等。 3 挂号室在输入患者信息时必须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为鼓励患者参于患者身份识别,患者需自述姓名,需要时配合核对进一步信息如生日,住址,手机号等。 4 门诊护士在对患者进行评估时需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现不符,及时纠正: 4.1 患者或家属持有效证件到门诊病案室纠正电脑中的错误信息。 4.2 协助患者纠正纸张错误信息。 5 门诊医生在为医保患者开写处方、各种检查单及住院

证时必须核实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和医保卡;由于核对不仔细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医保规定由该医生本人承担。 6住院患者由住院处工作人员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医保类别,并打印条码身份腕带。 7 每位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责任护士应核对住院病历首页上的患者姓名、病历号、性别、诊断等信息是否与患者住院证、医保证、条码身份腕带上的信息相符,如有不符,按上述第 3 点执行,并为患者佩戴身份腕带: 7.1 佩戴腕带前,应仔细核对患者医保证。 7.2 要求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 7.3 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在场的家属陈述患者的身份。 7.4 所有住院患者必须佩戴条码身份腕带,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上新腕带。 7.5 身份腕带一般应佩戴在患者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则佩戴在脚踝上。 8 使用二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中必须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条码识别。患者姓名的辨识方式:询问患者姓名,如:“请问您叫什么名字”?核对患者所回答姓名与医务人员所持辨识工具上的姓名的一致性。患者病历号的辨识方式: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 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 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8、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 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3。5。1.2患者身份得确认制度、方法及其核对程 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供临床检验及病理标本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得唯一依据)。 2。能有效沟通得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得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得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得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得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得手段,以确保对正确得患者实施正确得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得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 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得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得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识别制度,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得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得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2、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一、目得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得准确 性,确保所执行得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得安全,特 制定查对制度。 二、定义 医疗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得流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 二、对于治疗、护理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 手术、昏迷、神志不清、危重、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及机械通气患者和无法正确语言表达且无家属陪伴的住院患者 等),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三、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有床头卡核对、双向式核对(开放式询问 核对)、腕带核对、病历牌(卡)核对等。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四、转送、接收患者,必须认真识别患者身份。 五、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 确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六、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 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七、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 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 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九、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十、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科护理质量监控组每月 进行督导并有记录。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一、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营造一个安全的 医疗环境,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佩戴身份识别腕带。 二、身份识别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入院日 期、科室等。 三、病房护士接待患者时,为患者佩戴腕带,一般戴于患者右手 腕部。 四、医护人员充分告知患者佩戴腕带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保证 腕带的完好。 五、一人一带唯一对应,是保障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最重要的条 件。 六、若遇到患者身份腕带丢失、严重损坏等情况,责任护士应第 一时间更换腕带。 七、患者出院时,责任护士为患者安全剪断腕带,按照医疗垃圾 处理。

患者身份的确认制度、方法及其核心程序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及其程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室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0、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科室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门诊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乌当区人民医院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二.结合我院实际,利用身份证号码作为就诊患者的标示管理。 1.在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各诊区挂号、分诊护士,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诊,帮助患者选择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免因分诊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4.对预约患者认真核对预约单上患者姓名、手机号,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挂号后盖预约优诊章,安排优先就诊。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医疗卡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确输入患者信息。 5.医师为患者诊治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认真为患者诊查,正确开检查单及处方。

6.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新生儿、7岁以下患儿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在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7.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9.加强对患者身份识别情况的检查,门诊部质量控制组每月进行督导检查并记录。 护理部门诊部 第二次修订日期2018年8月

门诊和住院患者的身份标识相关制度规定

门诊和住院患者的身份标识相关制度规定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二、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三、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四、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五、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等患者,使用“腕带” 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六、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八、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关键流程患者身份识别措施(一)门诊、急诊患者: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操作前,必须与患者和/或家属核对患者信息。(二)昏迷、神志不清及无自主能力的患者:入院后由病区护士和家属给患者带上腕带,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诊疗操作过程中,医师、护士必须核对以上项目。(三)手术患者:手术前由病区护士给患者带上腕带,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病历、手术通知必须明确写清楚手术部位包括左/右侧;术前讨论确定术式;麻醉前手术室护士、麻醉医师分别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前手术医师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部位包括左/右侧,确认即将采用的术式。回病房后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交接核对病人信息,麻醉清醒后,病房护士再次核对病人信息。(四)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PICU 室、MECT 室、检验科之间):查看患者病历或检查申请单,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等信息,核对患者腕带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各项操作。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试题

---WDRD格式--可编辑-- 核心制度试卷 姓名:成绩:时间: 一、填空题( 100 分) 1、一、在实施任何 __________或__________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 __________________实施正确的操作。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 少同时使用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4、对昏迷、 ____________、无自主能力、 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患者,建立使用“____________”作为患者识别标识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 对患者 ____________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 _________重新核对。 6、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信息。 7、患者使用腕带舒适, __________________适宜,_______________完整无破损。 8、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级护理质量控制组_______________进行督导并有 __________。 。 ---

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同时使住院患者权益及生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院部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在给患者用药、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为患 者提供其他的诊疗操作之前均应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准确无误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2、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或二种以上)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 3、对患者身份识别采用患者姓名、住院号和患者家属及陪护亲友识别,不得仅 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特别注意在使用患者姓名进行识别时,不可以问患者“你是XXX吗?”,而是要询问患者“请问您叫什么名字?”,让患者回答,然后将患者的回答与手中的信息进行核对。 4、对所有来诊患者均要进行身份识别,相关工作人员有责任依据患者的身份 证、户口本、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在各种医疗文书、收款依据上准确填写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 5、无有效证件证明其身份的患者,接诊医生要求患者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年龄 等;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患者要在病历上注明原因,待明确身份后再按病历书写规范补写。 6、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 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7、进行有创诊疗前,施术者要亲自与患者(或患者亲属)面对面沟通,并把沟 通内容简明扼要记录在病历上。 8、要求各科对无法有效沟通(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新生儿等患者) 及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建立使用“腕带”标识,作为住院患者的识别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要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上的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9、“腕带”记载患者信息包括: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等,由责任护士 或值班护士负责填写。 10、要求所有重症监护室、急诊抢救室、分娩室(新生儿)、所有进入手术室患 者以及所有处于昏迷状态的患者均要佩戴“腕带”,以便身份核对识别。11、“腕带”上填写的患者信息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要更新时 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12、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产房之间的流程)的患 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13、关注重点环节的患者身份识别,细化识别流程。 岳阳市长炼医院 2017-5-18

门诊住院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门诊、住院患者身份标识制度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二、结合我院实际,利用身份证号码作为就诊患者唯一标示管理。 三、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四、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五、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手术等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六、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八、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一)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在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各诊区挂号、分诊护士,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诊,帮助患者选择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免因分诊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4、对预约患者认真核对预约单上患者姓名、手机号,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挂号后盖预约优诊章,安排优先就诊。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医疗卡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确输入患者信息。 5、医师为患者诊治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认真为患者诊查,正确开检查单及处方。 6、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无自主能力、新生儿、7岁以下患儿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在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7、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腕带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证医务人员随时对病人身份进行快速而准确的识别,确保标识对象的唯一性及正确性。 二、术语 患者标识腕带:是系在患者手腕上,标有患者重要资料的身份标识带,能够有效保证医务人员随时对患者进行快速而准确的识别,防止被调换或随意取下,确保标识对象的唯一性及正确性。 三、正文 (一)适用范围 1、需佩戴腕带的部门:住院部。 2、需佩戴腕带的患者:意识不清患者;急诊抢救;住院患者;无自主能力患者;语言交流障碍患者等。 (二)使用注意事项 1、不能随意调换或拆除。 2、腕带的材质良好,不会引起患者皮肤过敏。 3、腕带上的字迹不能被洗掉或被擦掉。 4、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大小合适的腕带。 (三)腕带佩戴要求 1、腕带一般应由二位护士核对后佩戴在病人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则佩戴在脚踝上。优先顺序:右手腕、左手腕、右脚踝、左脚踝。 2、佩戴腕带前,应仔细核对病人病历。腕带上应注明患者病历号、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和过敏史,如在住院过程中药物皮试阳性或发生过敏反应,也应随时记录在身份腕带上。 3、佩戴腕带的患者,医护人员在对患者实施任何检查、操作或转运患者前应核对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4、患者腕带佩戴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5、患者转科或腕带遗失、损坏,必须立即佩戴新腕带。 (1)核对患者病历。 (2)要求患者口头证实自己的身份。 (3)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在场的家属证实患者的身份。 6、患者出院、转院时由护士拆除腕带。 (四)佩戴腕带操作程序 1、护士按《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准确确认患者身份; 2、直接将患者资料用不褪色笔写在识别腕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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