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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根据“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稳定一方平安,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维护单位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依照集团公司综治办的指示,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收集排查情况和信息,并对所收集的情况进行受理、登记。

2、每个月末对本月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总结排查,及时掌握特点、难点问题和带倾向性的问题。

3、对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置方法并报有关领导和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4、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时期,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明确责任,落实责任,重大活动制定处置方案,确保节假日、敏感时期辖区社会稳定。

5、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法调处,能够当场调处的简单矛

盾纠纷要当地解决,及时调解,一般纠纷按程序进行,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处。

二、抄告督办制度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发出抄告单,限期改进;对在规定期限内问题未解决的,发出督办单予以督办,督促加大力度解决;经督办仍未解决问题的,发出黄牌警告书予以警示,并责成负责领导认真解决问题;问题仍未解决的,予以一票否决。对抄告督办的矛盾纠纷,要按时报送办理结果,年终要检查落实情况,并列入年终考评项目。

三、信息报送制度

每月5日前,向集团公司综治办报送上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和分析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作定性、定量分析;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特点、趋势及对策;

3、正在调处和尚未调处的矛盾纠纷情况;

4、典型矛盾纠纷的处理情况。

四、台账制度

对矛盾纠纷内容进行客观、真实、详细的登记,对登记的纠纷,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复查。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重要任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把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整理,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明确化解

时限,化解一个,销号一个。

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调处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室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调处室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要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拖延推诿。调处室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工作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查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5、实行矛盾纠纷调解每月报告制度。

六、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在接访调处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及集团公司综治办报告:

1、影响社会稳定、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

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

5、可能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安全带来危害的纠纷线索。

6、自杀(残)事件。

七、奖惩制度

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在接受受理、调处矛盾纠纷中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

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制度

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 处理制度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漳州台商投资区福井小学 学校内部矛盾纠纷管理制度 我校内部矛盾纠纷调节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节领导组 组长:张志勇 成员:蔡丽芬、陈丽琰、白结弟、林慧佳 二、矛盾纠纷派查制度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教学提纲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岗位职责 一、加强对本乡镇成员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研究制定本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社会矛盾形势分析,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资料。 三、负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上报,并分类分析、调处汇总、上报工作。 四、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五、做好矛盾纠纷的告知、回访工作。 六、及时向乡镇矛盾调处领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 七、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严格控制越级上访。 八、负责组织调解人员的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九、建立健全各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委员会。 十、做好有关资料的管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十一、完成好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一)中心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划片分区,明确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人,形成责任分工一览表,保证做到不留任何空白点。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1)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2)影响本区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包括民事矛盾纠纷,群众与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等;(3)影响本区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如村矿村企矛盾等;(4)各种安全隐患;(5)其他。 (三)各责任人员要按照中心的安排和要求,每月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责任人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域,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接触群众,多方位了解掌握情况,做到排查认真细致,情况底清数明,纪录详细具体。 (五)每次排查结束以后,责任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并报矛盾纠纷排查中心。 二、领导接待制度 (一)、严格执行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和化解机制的实施 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建设“平安马鞍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市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信访总量仍在高位徘徊,越级上访和突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内部矛盾解决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当前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在大趋势、新起点上严肃对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努力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集中决策、分散处理的方针,通过强化领导责任,整合基层力量,健全工作网络,加强制度建设,做到人性化和规范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小矛盾纠纷调处不出村(社居委)、单位,一般矛盾纠纷调处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纠纷调处不出县(区)”的工作目标要求,为加速改革发展步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基层基础,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必须把着力点放在基层,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排查调处工作网络,确保层层有人负责、有人抓、有人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 (一)健全市、县(区)、大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综治委组织协调。市、县(区)要建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协调,信访、司法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组织协调本辖区有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解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各企事业单位、市直各部门也要确定相关工作机构或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确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二)健全乡镇(街道)、单位、系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维稳、综治组织协调,以司法所为依托,纪检、综治、信访、土地、妇联、共青团、武装、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统一负责受理、调处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各大单位、大系统要结合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健全基层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村(社居委)、基层厂矿、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集区、居民小区等基层单位要依托各类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小组)和信息员(调解员)队伍,努力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切实提高全社会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和调处化解能力。 三、坚持防控并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矛盾纠纷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常志清(学校校长) 副组长:申玉龙王永红韩志刚杜海林(学校副校长)成员:学校各行政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为:3189600。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常志清校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申玉龙、王永红、韩志刚、杜海林副校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张庆华:协调处室各类矛盾。 刘雪梅: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 田永红:协调后勤各部门、各员工之间矛盾及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

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学校各职能部门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必须从学校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党办、工会、队部、保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基层单位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单位。以党委办公室为主,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处、德育处负责调解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方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晰,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泯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别出村,大矛盾纠纷别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降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别说明事情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要紧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特意的民间纠纷登记薄。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具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关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仔细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假如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事情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仔细,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关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能够调解的简单纠纷,能够在稳定事态进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今后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对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别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思考,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仔细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治理制度,别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五、限时调解。工作人员主持调解纠纷,自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之日起普通应在两个月内调解,最长别超过三个月。到期未调解的,视为调解别成功。 六、完善档案。调解达成协议的,除简易纠纷和即时清结的纠纷外,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制作要内容具体,格式规范,符合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四矛盾纠纷信息传递与反馈督查制度 一、各司法所每月例会向县局汇报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事情。 二、对易激化、转化或引起上访的事件要及时向县局或上级汇报。 三、对重大疑难、易激化矛盾纠纷,在4小时内进行跟踪报告,24小时内写出事件的书面报告,上报县局。 四、纠纷信息要客观真实,如实反映事情。 五、对收集来的信息要按报送时刻,单位综合股份进行登记。 六、对上报的矛盾纠纷,经局务会研究处理方法,按工作环节反馈的基层司法所降实,并及时报告领导掌握降实事情。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按照集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要求,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力度,确保集团和公司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解决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员工利益诉求的重要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集团和公司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切实问题,才能确保公司的和谐发展。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公司维稳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防范个人极端行为,及时遏制群体性事件,不断减少信访突出问题,为公司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三、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1、排查工作。认真开展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化解工作预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2、联动机制。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处理信访事项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有效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3、化解工作。公司各部门对矛盾纠纷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4、落实工作。矛盾纠纷问题要进行备案,明确责任、进度和时限,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年初建账、季度报账、半年查账、随时销账、年底清账的原则,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 5、督导工作。公司包案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要针对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督导。 6、稳控工作。公司要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对信访人有过激行为或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的,要

矛盾纠纷制度

纠纷排查制度 1、调委会每月开展一次纠纷排查活动,对排查中发现的纠纷要有专人负责分管,及时处理,做到有记录、有分工、有结论,努力做到纠纷不上交。 2、纷排查以防激化为主,对有可能激化的纠纷,要及时介入、主动调处,坚决防止纠纷激化。 3、查情况要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4、重大疑难纠纷发现后,要在一小时内向镇调处中心报告,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 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和预防激化制度 1、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重大矛盾纠纷: (1)影响社会稳定、社会舆论关注的矛盾纠纷; (2)有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 (3)涉及人数较多,容易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矛盾纠纷; (4)严重干扰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 (5)有可能危及国家公共安全的矛盾纠纷线索和苗头; (6)有自杀等其他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 2、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重大矛盾纠纷应立即向调解主任汇报,遇有紧急情况也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重大矛盾纠纷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调处,防止激化。 3、人民调解员不得对重大矛盾纠纷迟报、瞒报、扯皮、推诿,因工作失误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责任倒查制度 1、对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按职责逐级进行责任倒查。 2、对单位的责任追究形式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末位警示、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3、对个人的责任追究形式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回避制度 1、人民调解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纠纷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申请,要求调解员回避: (1)与纠纷当事人的近亲属关系; (2)与本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3)与纠纷当事人一方有其他利害关系。 2、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应说明理由。回避申请可在调处前提出,也可在调处中提出。被要求回避的人民调解员在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的,经审核确应回避的,应暂停本纠纷的调处工作。 3、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员的回避,并另行指派他人负责纠纷的调处工作。 4、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在申请提出后的5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回访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德育副校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处理各种矛盾。 一、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

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深入各班级和学生座谈会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二、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三、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学生。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彭阳四中矛盾纠纷协调处解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机制,并及时调处、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杨巨辉 副组长:剡俊成欧秉凯王生文王禄韩颖博 成员:扈正锋徐春轩陈军平高文龙李维民陈世强李正锋王兴亮施登仓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长:主抓学校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主抓各类矛盾排查、预防、处理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和家长与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 成员:协调教学人员之间矛盾;学校人员与校外人员之间的矛盾;协调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矛盾。 三、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位,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负责人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

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校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校各部门要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各班级和校长信箱、学生座谈会、家长意见二十四小时回复等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 (三)、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第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时间和日常定期集中进行相结合的矛盾纠纷排查方法。 第二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第三条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重点排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治安问题;涉及人数较多、易引起群体性上访的治安问题;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治安问题;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以及其他有影响的治安问题。 第四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组将本辖区排查处置情况在每月的15日、25日前向办事处综治办书面汇报一次,办事处每月16日、26日前将本辖区的排查调处情况报区综治办。 第五条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社区和责任部门均应在发现之日报办事处,并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六条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按照“统一受理,集中疏理,归口管理,依法办事,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者直接进行调处。 第七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中的重点事、重点人、重点户和重点区域,要密切注意动态,加大督办处理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归档保管。 矛盾纠纷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矛盾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矛盾纠纷;(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3) 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的矛盾纠纷;(5)可能危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矛 盾纠纷;(6)其他应予及时报告的矛盾纠纷 第二条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信息档案、完善调解记录 和处理结果记录,设立信息报送员。 第三条办事处辖区内发现的矛盾纠纷,无论最终是否调处成功,均 应在受理当日报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处理。 第四条办事处综治办每个月应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 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矛盾纠纷归口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 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第一条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婚姻中介、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 由民政部门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二条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 党政办、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第三条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城管所会同当事人所在社区负责调处。

学校,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制度

※※小学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制度 一、矛盾纠纷调解方案 为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稳定和学校教学协调发展,有效保障和谐校园的建设,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积极探索运用多种调解方式解决学校矛盾纠纷,使矛盾纠纷调解于基层、化解于初发阶段,为学校教育可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尽快建成学校人民调解机构,力争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疑难纠纷不出不出校,非正常上访零发生,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工作任务和要求 1、建立人民调解各项制度。结合学校本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 2、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制度和大调解制度,指导各教研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引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选择人民调解解决矛盾纠纷。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在上级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成立学校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负责人民调解中心的日常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2、奖惩保障。对在调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五)、工作步骤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尽快成立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人民调解联络员,健全机构、构成网络,明确职责分工,按上级相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 二、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打造“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确保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新街小学校内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调解制度、方案》,以使校内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化解”。 (一)、调解领导小组 组长:※※(学校后勤副校长) 副组长:※※(学校教学副校长) 成员:※※※※※※※※ (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公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原则: 属地管理、归口管理、预防为主、依法调处、综合治理。 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总体目标: 尽最大努力预防、减少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化解、缓解矛盾纠纷; 尽最大努力防止激化矛盾纠纷。 ㈢排查方式: ⑴日常排查。结合日常工作,随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 ⑵定期排查。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展一次排查。 ⑶专项排查。针对本公司带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开展排查。 ⑷重点排查。在临近重大活动、重要节庆日、社会敏感期,集中力量组织开展重点排查。㈣矛盾纠纷调处: ⑴实行部门责任制和经理包干负责制;

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的要求限期调处; ⑶落实防范矛盾纠纷激化的工作措施,协调有关单位依法妥善解决问题,消除隐患;㈤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交办、承办、督办、销帐制度: ⑴受理。公司有关科室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受理。 ⑵交办。公司除直接进行调处工作外,可向公司有关科室下发交办通知书,将矛盾纠纷交公司有关科室调处。 ⑶承办、督办。各责任主体对公司交办调处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调处、合法、合理解决,并向公司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和结果,公司根据掌握的情况,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 ⑷销帐。矛盾纠纷解决后,受理科室应及时销帐并向公司书面报告情况。 ㈥责任主体:

⑴各科室负责人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要负责人,分管综治工作的的公司经理为具体负责人。 ⑵公司综治办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按照驻地综治委的要求,具体组织、指导、督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实施检查考核。 ⑶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委牵头,建立起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努力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 (四)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小矛盾不出村(社区)、单位,一般矛盾不出乡镇(街道)、系统,重大矛盾不出县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快速反应,依法果断处置。 (五)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领导职责 (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政策措施切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避免因决策不当或失误而侵害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导致矛盾和纠纷发生。 (二)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有关部门正确有效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避免因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执行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而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矛盾。 (三)对矛盾较大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指定责任部门预先落实有关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四)对已经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统一组织领导现场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处置措施。 (五)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重要工作,当作份内一项重要职责,实行“一岗双责”,分级负责,切实抓好。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情况分析研究及其规律的探讨,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拟定预案,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六)县、乡(镇)和单位,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

企业员工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企业员工内部矛盾纠纷 排查工作制度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企业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为及时全面地掌握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防范”,建立企业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一、企业员工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综合办公室牵头,各部室、片区、营业厅调解工作协调小组组织调解委员会具体实施。 二、各部室、片区、营业厅每个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做到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非常时期排查相结合,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不断扩大覆盖面,确保不留死角。 三、各班组内部设立调解小组,具体负责向公司调解小组报告本班组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情况。 四、清明、重阳、国庆、中秋、春节等主要节假

日、“两会”等敏感时期要每日排查,及时掌握内部矛盾纠纷的情况,尤其是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和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五、各班组应建立排查工作台帐制度。根据排查情况,建立“一册、一档、一报、一表”: 1、“一册”:《矛盾纠纷登记册》,对排查到的各类矛盾纠纷,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登记册,做到一目了然,有底有数。 2、“一档”:矛盾纠纷档案,对矛盾纠纷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建立档案,将有关情况、调处工作情况以及回访情况等集中归档管理。 3、“一报”:《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信息专报》,每次排查情况,以《信息专报》的形式,逐级上报当地党委政府、综治委和上级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4、“一表”:《矛盾纠纷及落实“五个一”调处

机制情况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调处”、“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调处工作,按照“五个一”(一起矛盾纠纷、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解方案、一个调解期限)的要求,制定落实好处理方案。 《矛盾纠纷及落实“五个一”调处机制情况表》每个月报送一次。各班组的《情况表》要向公司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公司《情况表》由综合办公室向上级部门和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制度 第一条对全区各类可调性矛盾纠纷坚持以调解为基础,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 第二条调解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防止激化、扩大。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调解责任,加强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 第四条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的工作贯穿于调解的整个过程,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要以和谐平安联创中心为工作平台,以联调工作机制为载体,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第六条中心负责指导管理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派;协调各职能部

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的协调调处;对调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对调处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三调联动”工作;积极调处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积极参与调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及其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汇报本部门、本系统开展联调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 1、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来源为:行政职能部门在排查或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及日常工作中掌握到的;公安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联络员移交的;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受理的。 2、根据行政部门的职能和矛盾纠纷的性质,先行归口调处。对归口办理单位调解确有困难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交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调处。 3、根据矛盾纠纷的大小,明确不同的调处期限。对于

南江镇村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南江镇村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村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为了建立和完善科学严密、及时准确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一控制、两下降”目标~确保我镇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四川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暂行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当成做好我镇信访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个主题~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二,坚持定期排查、超前防范~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注重解决问题~妥善化解矛盾, ,四,突出重点~上下联动~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村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站:随时了解和掌握各村民小组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及时协调处理调委会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及时将本行政村调解处理不了的矛盾纠纷以及可能出现越级上访、异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向驻村干部或镇人民政府矛

盾纠纷排查处报告,每月向乡镇群众办至少报告一次本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二,村领导干部下访排查:及时了解掌握包案户当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督促检查正在办理的信访案件~指导、帮助解决难以解决的信访问题。 四、矛盾纠纷排查的方法 1、坚持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 2、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 3、坚持信息汇集与分析研判相结合。 五、矛盾纠纷化解的措施 1、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分类化解。对排查出的问题~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到位,对合理诉求~但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完善的~研究完善政策~积极推动解决,对要求过高的~耐心细致做好疏导教育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实有困难的~采取政府救助、社会救济、民间互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煸动闹事的违法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2、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协调化解。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综合运用群众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方式~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多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参化解矛盾纠纷。 3、整合工作资源~及时就地化解。充分发挥村党委的政治优势~把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倾听村民诉求~把信访、维稳、综治、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4、确定重点问题~领导包案化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实行领导包案~一包到底。

中小学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立本制度,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五、接待登记制度 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篇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

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

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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