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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个意识,全力支持人大发挥职能作用

强化三个意识,全力支持人大发挥职能作用
强化三个意识,全力支持人大发挥职能作用

强化“三个意识”

全力支持人大发挥职能作用

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常委会

近年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牢固树立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理念,充分发挥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强化执政意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明确支持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县委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统一起来,自觉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及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从强化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积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大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等方面,对全县党政各部门如何支持人大工作提出要求,并对人大工作如何围绕县委提出的“牧业强县、旅游大县、生态名县”建设发挥作用,提出了目标和任务。

完善领导机制。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制度,县委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都邀请人

大常委会领导参加,对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都要在充分听取和吸纳人大常委会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实行“双重分工”工作制,要求县人大承担“生态名县”建设等任务,定期听取组织推进落实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使全县生态建设等项工作顺利推进,2008年通过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

提供组织保障。坚持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培养、提拔、培训、交流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不断加大人大常委会机关与党委、政府之间干部交流的力度。几年来,从县委办、政府办选调2名干部任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选送8人到内蒙古通辽、中央民族大学培训,交流1名干部任县档案局局长,提拔1名干部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增强了人大工作活力。

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对人大常委会办公楼进行了改建装修,更新了办公设备。对人大常委会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提高了接待水平。将县、乡人大代表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为开展代表活动提供了保障。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县人大常委会派人外出考察学习,促进了人大工作水平的提高。

——强化法治意识,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法律规定应由人

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及时向人大提出建议,通过政府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使县委的重大决策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批准了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对泰康镇大排水工程、天湖宾馆旅游综合服务楼、德力戈尔工业园区道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县委都支持人大常委会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作出相应决定,使县委主张和重大决策通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付诸实践,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凡涉及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县委都要求“一府两院”主动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积极支持人大通过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方式,对畜牧防疫、生态建设、城镇电网改造、农牧场改革等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2007年,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林肇路我县路段收费站存在超期收费和无证收费问题,县委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停止林肇路杜尔伯特至新站段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决定》,县政府认真落实决定,下达了《改正通知书》,维护了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我县是全省唯一拥有民族立法权的县份,多年来县委十分重视和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开

展民族立法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制定了1部综合性自治条例和11部单行条例。为切实发挥这些条例的法律效力,县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条例内容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先后修订了自治条例、林业资源管理条例等5部条例。在每部条例修改过程中,县委、政府领导都带队到省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切实增强了条例的“含金量”。修改后的《自治条例》,仅“计划单列”条款,每年可为我县增加项目款4000多万元;“增值税增量80%返还和石油增值税地方分成比例全额留给自治县”这一条款的修改,当年就为县财政增收2400余万元。这一系列条例的出台,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制保障。

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在酝酿重要干部人选时,县委及时征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对需要人大任命的干部,支持人大依法按程序办理。本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共任免干部83名,全部实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免职提请、供职报告、无记名投票表决、颁发任命证书制度,实现了“一府两院”被任命人员为党负责和为人民负责的有机统一,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强化创新意识,支持人大开创工作新局面

支持创新监督方式。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年度工作测评暂行办法》,并在县十四

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上对政府各部门进行了划票测评,代表共提出工作建议159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正式文件形式转发至各单位,有效改进了政府部门工作。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法职人员监督暂行办法》,从建立法职人员履职档案、实行错案追究、不良执法备案、季度履职写实等方面督促法职人员依法履职,并在常委会议上对全县法职人员进行了年度工作测评,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上级垂直管理单位监督的暂行规定》,对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参照对政府序列局的监督方式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提出审议意见;对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单位,采取“三查(察)”、询问、质询、开展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加强工作监督。同时,将垂直管理单位纳入到年度工作测评范畴,并将测评结果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促进了上级垂直管理单位改进工作。

支持创新代表工作。通过县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对代表小组活动进行指导,每年都组织代表参加全县经济形势通报会,邀请部分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和组织的“三查(察)”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支持县人大常委会实行集中深入代表小组调研的工作制度,2008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全县15个县人大代表小组,收集代表意见和建议100余条,其中县委对代表提出的优化发展环

境的建议高度重视,并认真采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2008年,县委专题研究了代表工作表彰事宜,召开了全县人大代表工作表彰大会,激发了代表工作活力。

支持创新乡镇人大工作。在全县各乡镇创建了代表议政室,县委要求政府在资金、场地等方面提供保障,解决了乡镇代表没有固定场所活动的难题。乡镇机构改革后,我县乡镇人大主席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由于受精力所限,乡镇人大工作质量难以保证。2008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同志在我县调研时表示,支持我县在乡镇人大工作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对此,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一心、胡吉吐莫两个较大乡镇的人大主席由党委副书记担任,职级由副科级提为正科级。同时,在乡镇推行人大主席例会制,制定了《乡镇人大主席会议职责》等9项制度。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由主席召开主席会议,主席会议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研究讨论和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乡镇人大主席例会制的实行,从根本上解决了乡镇人大“无人管事”的难题,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有效提升了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

如何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 南溪镇人大主席团:胥焰红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我就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思考,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个人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赋予乡镇人大13项职权。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区各乡镇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乡镇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各乡镇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乡镇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乡镇专职人大副主席都能处理好

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区乡镇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我区基本上是农业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三农”问题,事关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人大要求乡镇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举办科技培训班,引进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建立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各乡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 3、依照法律规定,适时开展调查视察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政府的重点工作,对带有全局性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是我区乡镇人大开展活动的主要内容。在调查视察活动中,各乡镇人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政府加以解决,确保了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实施,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4、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者。“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对每一名代表的要求。目前,各乡镇人大通过走访联系代表,督办代表意见,支持代表行使职权,开展代表述职活动等方式,

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

浅论人大的监督职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人大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树立宪法权威、维护法制统一的关键。 一、人大监督的涵义、性质和地位 监督,就是对国家权力的运行加以控制以期预防和消除权力滥用行为的发生和蔓延。监督是实现国家权力系统内在稳定的必要机制,是防范和纠正国家行为偏差的强制措施,是保障和提高国家决策效能的理想途径,是克服国家权力自毁基础的补救手段,是现代国家职能中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一种职能。 关于监督,我国主要确立了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其中权力机关则是最主要的监督主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公民民意表达和政治参与的国家机关,人大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主权。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在性质上是具有国家性、人民性和绝对权威性的最高层次监督主体。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都是国家权力机关,都

有行使监督职能的权力。《监督法》明确了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因此,人大监督主要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依法进行指导、审查、督促,并在此基础上行使相应的审议批准、决定、罢免等职权的过程。监督内容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方面。 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中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计划”。“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督促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监督法》、《地方组织法》在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中,对于监督职权都作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因此,人大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权,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大监督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人大监督从法律地位和国家监督体系看,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因为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这就是说,人大监督的权力源自宪法,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人大在监督过程中处

论乡镇人大的监督权

论乡镇人大的监督权 【摘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乡镇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享有人事任免权,财政决定权和监督政府权。但在实践中,乡镇人大工作却是我国人大制度建设体系中较薄弱的一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在乡镇这一级体现还不很充分,乡镇人大开展工作相对较弱,与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严重影响到人大监督权威的树立及其机制的完善。乡镇人大监督权的个性特征是,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中央权力机关相比,不能实施直接的完全的宪法监督职权。其监督对象主要是本级政府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是本级政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依法行政(包括法律程序和法律实体两方面)的监督。近年来,乡镇人大在加强对政府的监督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有了很大改进和发展,但是离宪法的规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普遍存在监督不力的情况,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体制不顺,缺乏完善的监督制度和程序,人大自身监督能力不强,代表素质不高等。加强乡镇人大制度建设,尤其是改善乡镇人大监督不力的状况,实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完善乡镇人大监督权方面,应着力转变观念,正确认识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树立人民当家作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民主、法制观念,完成人大工作人员的行政工作方式向人大工作方式的转变;关键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乡镇人大工作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需要。【关键词】: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权 【学位授予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3 【分类号】:D921 【目录】:引言7一、监督的内涵与性质7-9(一)监督的内涵7-8(二)监督的属性8-9(三)乡镇人大监督权的个性特征9二、乡镇人大监督权的行使9-12(一)监督的内容和范围9-10(二)监督的主体和对象10-11(三)监督的形式和程序11-12(四)监督的结果12三、乡镇人大监督权的制约因素12-18(一)监督体制不顺12-13(二)人大自身因素13-14(三)人大代表的素质与行使监督权的要求尚有差距14-15(四)制度建设不完善15(五)传统政治文化是导致人大监督权威缺失的因素之一15-18四、典型案例分析18-19五、对完善乡镇人大监督权的思考(建议)19-29(一)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宣传19-20(二)处理好党与人大的关系20-231、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20-222、人大对党的监督22-23(三)乡镇人大应有常设的权力机构23-25(四)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25-28(五)立法设想28-291、建立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基本制度282、强化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处置权283、完善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程序28-294、完善人大自身监督制约的机制和程序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精心整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监督权行使的好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否充分履职的基本前提。人大通过履行 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会富有成效。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进行监督,使人大监督工作同区委的决策和部署相适应,发挥好人大在服务

全区工作大局、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开展监督,推动群众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开展监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二是围绕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开展监督。要把督办工作提高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 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查走访、评议、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等,在实际监督工作中,还应该注意运用专家、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为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各专委会成立专家咨询组,充分征求意见。只有灵活运用这些方法,才能提升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首先,要把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人大监督是

法律性、程序性、规范性极强的工作,要履行好监督职责,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首要的是要注重学习。一是要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人大工作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依法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 只有科学合理、形式多样的工作方法,才能保证监督检查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强化跟踪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 人大监督工作中,要建立跟踪检查监督机制,把加强后续跟踪检查,作为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努力使监督意见得到落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延

强化五种意识 实现五个突破

强化五种意识实现五个突破 尊敬的各位领导、企业家、同志们: 参加这次会议我的感受是“鼓舞、振奋、压力、信心”,尤其刚才许常委讲话,把开发区带入了新起点、新目标、新征程。使我们更加坚定信心,围绕开发区“全面提升跨越发展,奋力打造苏北一流国家级开发区”的目标,以全新的姿态、创新的精神、更实的举措投入到开发区新一轮开发建设热潮中。 一、强化大局意识,在思想解放上求突破。 认真学习周边开发区先进的思想理念,通过在社区开展全员大学习、大讨论打破固有思维和办事模式,刷新思想智囊,让先进理念、先进思想、先进意识占领我们的大脑,为工作实践插上翅膀。统一干群思想,克服患得患失心理,大胆想、大胆试,在执行党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上勇于担当、雷厉风行;在处理问题上打碎小集体利益思想枷锁,把眼界放到开发区发展全盘上,把措施放在工作执行力上,树立“开发区发展我发展,开发区繁荣我繁荣的大局意识”。 二、强化发展意识,在集体经济发展上求突破。 发展形势逼迫我们必须加快壮大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我们将以成立“三个公司、一个团队”为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打造社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一是成立绿化管养公司,承接开发区、企业、居民小区绿化管养。 二是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承接企业、居民区、商业区、楼宇的物业服务。 三是成立建筑施工公司,在做好服务前提下,承接企业、小区、道路、围栏、土方等小型工程。 四是成立总部经济发展团队,制定奖励措施,发动全民招引总部经济,使之成为社区财力短期快速增长的支柱。 今天在座有许多古楚的企业家,借此机会,我想恳请企业家们将来能给古楚一个服务和发展的机会,如果我们做的不好,服务不好,请对我们说NO。 三、强化创新意识,在环境提升上求突破。 一是居住环境提升。以此次会议为节点,古楚新建安置小区将按照高标准定位,高品位设计,高质量建设的理念,以高档商品小区的标准建设和管理。已建成小区从物业、绿化、配套设施完善等方面进行提品升级。 二是卫生环境提升。以城市出入口、庄台、街道、沟渠为重点开展辖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大资金投入,从突击整理模式转变为长效保洁模式。 三是社会环境提升。把“亲商、安商、富商”理念从干部传导到全体居民,把服务作为与企业交往的第一宗旨,在开发区大项目推进中,用智慧、勇气、责任,创新方法、破解难题。深入

浅议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

浅议如何加强乡镇人大监督工作 唐言峰 面对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乡镇人大要克服监督工作乏力的状况,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开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我认为关健是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正确处理好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三者关系,确保乡镇人大监督权的行使。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无钱办公、无地方办公、无人办公的问题,党政工作决不找人大主席去做,为人大依法行使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有序的内外环境。乡镇人大在监督工作中要防止消极被动、畏首畏尾的倾向。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要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好监督权。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凡属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主动报请人大审议、批准;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政府必须认真执行。要认识到人大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归根到底是为了帮助政府纠正失误,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于乡镇政府下属的站、所、办,乡镇人大也应加

强监督。虽然乡镇政府下属的站、所、办负责人的人事任免不归乡镇人大,但乡镇人大组织的代表评议结果应当成为这些中层干部任免奖惩的主要依据。从长远看,对乡镇政府下属的站、所、办负责人的任免奖惩,乡镇人大应该具有更大的发言权。对于实行双重领导及人事任免权不归乡镇管的各类站、所、社等职能部门,乡镇人大同样可以发挥监督作用。这种监督作用主要是通过执法检查和代表评议结合起来进行的。未来的发展方向应是把代表评议结果纳入上级主管部门对下属部门的考核和任免奖惩中去,这需要得到有关方 面的配合。 第二,明确监督职权,完善监督机制。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监督职权主要是监督乡镇人民政府是否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监督贯彻执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监督乡镇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监督乡镇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情况等。但由于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具体操作起来有一定的随意性和难度,致使乡镇人大难以有效的发挥监督作用。因此,要使乡镇人大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地应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制定或完善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乡镇人大工作

当好四大员,做好六大项,强化五种意识--做好办公室工作体会发言

当好四大员,做好六大项,强化五种意识--做好办公 室工作体会发言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mso-style-name:普通表格;mso-tstyle-rowband-size:0;mso-tstyle-colband-siz e:0;mso-style-noshow:yes;mso-style-parent:”“;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mso-para-margin:0cm;mso-para-margin-bottom:.0 001pt;mso-pagination:widow-orphan;font-size:10.0pt; 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fareas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mso-ansi-language:#0400;mso-fareast-languag e:#0400;mso-bidi-language:#0400;} 当好“四大员”,做好“六大项”,强化“五种意识思路决定出路,出路决定方向和目标,也决定重点和内容。依据上述总体工作思路,我们认为,办公室在新的一年里,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突出重点,当好“四大员”。当好服务员、督查员、管理员、宣传员,是我们办公室及其全体人员的基本职责所在。 1. 当好服务员。新的形势要求办公室工作要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在为领导服务上,要做到优化领导意图,搞好深化服务。多主动当参谋,

对做好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

对做好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 对做好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作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而如何充分发挥作为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镇、街道人大的作用,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则是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我是一个新建区,人大工作缺乏基础,没有现成的经验,面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实践。路桥区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对各镇、街道人大在行使监督权、提高人代会质量、组织代表活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都做

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本文就镇、街道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以及如何进一步规范镇、街道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作些探讨。 一、镇、街道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镇人大在闭会期间及街道人大的法律地位还不够明确。虽然地方组织法已明确规定了镇人大主席团的地位和作用,并赋予了镇人大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等13项职权,并明确闭会期间的工作由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来承担,但对他们如何开展工作,地方组织法却没有规定。由于人大是集体行使职权,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只是具体的个人,不能也不可能代替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履行职务的权力和手段有限,缺乏法律依据,在职权上往往也有名无实,开展工作仅凭个人威望和影响力,致使镇人大开展工作“底气不足”,存在一定的权力

虚置现象。对于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这是新形势下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而出现的新事物,是人大常委会新的工作机构,在今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将日益重要。但由于现行法律的滞后,对涉及街道人大工作的法律地位与具体职责不明确,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开展就缺少了必要的法律依据,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如我区现有6个街道,随着街道数量的增加和人口的集聚,如何规范街道人大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已经成为地方人大工作亟待解决的新课题。 2、镇党委、人大、政府三者的关系还没有真正理顺。当前有个别镇党委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政府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不强,导致工作中的错位、缺位、越位现象常有发生。具体表现在:党委直接给人大干部安排过多的具体行政事务,有些甚至要求人大领导分管政府某一项工作,使其很难有足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精修订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增强 监督工作实效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本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监督权行使的好坏是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否充分履职的基本前提。人大通过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在实际监督工作中,要履行人大代表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严格依照监督法的原则,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一、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人大必须从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出发,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关键在于围绕大局,把握中心,突出重点。这就要求人大在区委总揽全局的格局下,紧紧围绕本区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对“一府两院”无论是法律监督,还是工作监督和人事监督,都要看其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的情况。抓住“一府两院”工作中的焦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从地方组织法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内容规定来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可以说人大监督范围广、责任重。要想做好监督这篇大文章,必须坚持抓

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只有突出重点,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会富有成效。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进行监督,使人大监督工作同区委的决策和部署相适应,发挥好人大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开展监督,推动群众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围绕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难点开展监督,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二是围绕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开展监督。要把督办工作提高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尊重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权利,切实加强和改进督办工作,通过抓答复满意率和办结率来促进办理质量的提高。三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发展民主、关注民心、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对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事要多做,对有利于“一府两院”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科学决策要多支持,对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环境和舆论环境要积极营造,使监督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富有实效。四是要围绕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对“一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和完善

摘要 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9周年,赞颂人民代表大会取得伟大成就的时候;在大讲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候,我们不要忘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的成就,主要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系列重要改革的结果。应该看到,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职权还远没有充分落实,人民群众还不够满意。在新的形势下,人民代表大会又面临许多新的越来越大的挑战,不对人民代表制度进行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想的优越性就不能发挥出来,也就不可能很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以,本文想谈谈人民代表大会当前面临的问题、挑战和如何改革的问题。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完善

目录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和实质 (4)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 (4)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 (4)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概述 (5)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5)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 (5)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6)

(一)人大代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6) (二)选举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8) (三)人大监督权存在的主要问题 (8) 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议 (9) (一)完善人大代表制度 (9) (二)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10) (三)完善人大监督制度 (10) 五、结论 (13) 六、参考文献 (13)

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和实质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经过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并由权力机关产生其它国家机关,按照集中制的原则,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实行合议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在保证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实行中央与地方适当分权,发挥两个积极性。另外,国家对聚居的少数民族实行地方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人大和政府)除享有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外,还享有宪法赋予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质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创建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根本政治制度,其实质是政治,即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权建设上实行最广泛的,保证人民充分享有和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曾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享有的最广大的,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他还指出:“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由于中国人口众多,不可能通过“直接’,,由全体人民亲自来掌握国家政权、行使国家权力。人民只能选举少数人作为他们的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即“代议”。

确立安全发展观增强五种意识

确立安全发展观增强五种意识《孙子兵法》曰:善战者谋势。如何面对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局面,因势利导,切实做好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其他领域各方面的关系,使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这是当前摆在我们各级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则紧迫的课题。 本人认为,首要的是我们要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战略中,相应确立安全发展观,特别是必须切实增强“五种意识”。 一、增强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必须确立安全发展观,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命关天”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来抓。只

有领导心中维系安全,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才会促使安全 责任到位,促进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促进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落实 隐患整改。 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集中体现在不断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在各级各单位各部门中全面建立起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安全 应急处置预案和各类事故责任追究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生产监管系统,形成“几位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只要各级领导真正确 立了安全发展观,切实增强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就能有效克服在 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严不起来”和“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就能以 求真务实的态度去组织研究和解决当前在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 中存在的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增强发展意识。 针对我国社会经济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及经济发展处于转型阶段 出现的一些矛盾,特别是发展中的安全生产问题。我们必须坚持科 学的发展观,在安全生产领域中相应确立起安全发展观,正确处理 好安全生产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乡镇人大如何更好履行对政府的监督职能

乡镇人大如何更好履行对政府的监督职能 二十年铸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监督法》的适用范围定位在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然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设常委会,同时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负责本级人大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建议、批评和意见;而地方组织法也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乡镇人大负责,受它监督。显然,对照法律条文乡镇人大实施监督职能不在《监督法》调整范围,但乡镇人大与同级政府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是很明确的。故此,笔者认为《监督法》施行对乡镇人大行使对政府的监督权,深化监督职能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一、乡镇政府监督的现状 任何一种政治制度、任何一个公共权力机关都离不开制约和监督。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体制同样不能例外,从现实情况看,我国宪法赋予各级人大的法定地位和政治功能并没有在现实中得到充分的发挥,特别是作为乡镇一级政府的监督主体——乡镇人大正面临一种尴尬的处境:监督不力,很难监督。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 1.机构缺乏,很难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力(包括监督权)是属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但人民代表大会却很难行使监督权。其原因一是尽管乡镇的管辖范围较小、代表人数相对较多,但经常召开代表大会存在困难;二是不及时,有些问题时效性强,等通过会议讨论时已失去意义了;三是代表接触面虽宽,但了解情况不多,解决问题的能力弱;四是即使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也是形式多于内容,难以达到监督目的。尽管法律明确规定了乡镇

读《强化五种意识

读《强化五种意识 读《强化五种意识,推动比学赶超》有感 道里支行许鹏 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工会、团委联合组织编写了“强化五种意识、推动比学赶超”一书,该书选编了在“强化五种意识、推动 比学赶超”主题活动中部分领导的讲话与论述,收录了这次主题活动 的部分征文、演讲文稿.在阅读同志们的这些文章之后,笔者感触很多. 该书共分成三个部分,学习篇、故事篇、体会篇. 学习篇中共收录了5篇总省行领导的讲话和文章.刘士余董事长 在《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大型商业银行》一文中更加 细致的诠释了“比学赶超”四字环节相关联的重大意义.“比”是自 知的基础,是要在对标中找差距,找标杆,找空间;“学”是自明的手段,是要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同业最佳实践,来改造机制和提升效率效益;“赶”是奋斗的过程,是要在蹄疾步稳、扎实推进中缩小差距, 补足短板,变弱为强;“超”是奋进的目标,是要在 “比”“学”“赶”的基础上形成经营理念、服务模式、业务特色、管理方式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全面提升农行的核心竞争力. 有了这四字的诠释,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农行人真正的从之际工 作岗位中做到比学赶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每一个人虚心 的将自身与周边的同事和同业进行比较,学习其好的方式方法,不断 完善自身,加快步伐缩小差距,在塑造自己的同时,力争创新,超越自我. 省行行长葛海蛟在《强化五种意识推动比学赶超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一文中提出龙江农行发展中应树立的五种意识.一是增强 抢抓机遇意识.黑龙江是中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2013年4月,国务 院确定黑龙江省先行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乘政策的东风,

全面加快传统农业向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龙江,正当其时.那么作为肩负着“三农”使命的农行人也势必要树立抢抓机遇的意识,借着这股龙江农业的东风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业务.笔者认为各县域支行作为直接面向“三农”的主力军,在深刻理解“三农”政策的同时,也要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城区支行在兼顾服务“三农”的同时,因 地制宜开展适合城市生活的业务,真正意义上做到服务城乡.二是增 强责任意识.责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千百年来,责任作为备受人们 推崇的核心价值理念,体现着最基本的职业精神和商业精神.从企业 的社会责任到一个员工的工作责任,无时无刻都在强调着责任的力量.对个人来说,承担责任,就是守住了生命最高的价值,对企业而言就是守住了基业常青的"魂".一个企业的发展是需要一群具有敢担当有责任的领导和员工.首先在工作中要明确责任制,这种制度的建立对每 一个人是一种提醒和约束,在奖惩的过程中,这种制度也明确了标准.其次,培养员工树立责任心.责任心的培养,应该发源于一种员工对于企业的荣誉感,每一个员工真正发自内心为企业的荣誉而努力,这种 责任心是最长久的.三是增强学习创新意识.一个企业要想长远发展 就需要不断的学习和创新,一个人要想进步,也必须要坚持学习和创新.这就要求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要不断的总结业务上的问题,不断学习新的业务,在与客户的交往中,认真梳理客户群体,知晓不同客户群体所需要的差异化服务,在自己的营销方式上进行具有特色的创新.四是增强风险底线意识.合规创造价值,稳健才能行远.作为一个银行的从业者,无论何时都要防控风险,将银行的规章制度视作铁的纪律.牢牢守住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经营底线,牢牢守住廉洁自律的道德底线,牢牢守住案件防控的法纪底线.五是增强精细管理意识.实施精细化管理是管理深化发展的要求,也是管理水平提升的必然选择.实 现精细化管理要求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的工作都要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益求精,只有全员参与,从自我做起,才能使精细化管 理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发挥精细化管理的作用,实现管理质量提升的 战略目标. 本书在故事篇和体会篇选编了43篇和48篇省行下辖各分行同志所写的故事和体会,这些故事在突出“五种意识”主题的同时,包含 着在他们各自岗位周围发生的一些感人的故事,有为了导入工作而放弃婚假的内训师,有冒着大雨脚踩泥泞走访农户的信贷员,有耐心细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的调研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禧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基层的国家政权机关,搞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设,对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让人民广泛地参与国家管理和监督,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就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一些意见与建议。 一、目前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 《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赋予乡镇人大13项职权。经过这次调查,总体上看,我县各乡镇人大都能以法律赋予的职权为依据,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乡镇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人大工作,比较好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职能。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在工作中各乡镇人大都能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主动接受党委的领导,凡是乡镇人大以及人大代表的重要活动,都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和支持;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能及时向党委汇报,取得帮助和支持。大部分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都能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自主开展工作的关系。通过请示汇报,沟通协商,取得了党委的大力支持,乡镇人大工作能够在党委的领导下,依法有序地进行。 2、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经济建设是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县乡镇人大工作来看,都能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抓,围绕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视察,开展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建议。我县基本上是农业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这“三农”问题,事关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各乡镇人大要求乡镇政府要加大农业投入,举办科技培训班,引进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建立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各乡镇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积极采

创新监督工作方法 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稳步推进,人大工作领域不断拓宽,监督内容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不断提升,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新形势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笔者认为,要创新监督工作方法,提高人大监督实效,必须做到“三个三”。 坚持“三走” 走下去。人大工作者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到经济发展一线去,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实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的监督,推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执行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要到困难多、矛盾大的地方去,针对工业新型化、城市现代化、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力度、有深度、有高度的调查报告,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去,宣传党和政府的主张,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合理反映不同方面的利益诉求,做好察民情、聚民心、集民智的工作,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走出去。要带着课题走出去,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了解重大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好做法、好

经验,取其所长,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要带着议题走出去,结合听取和审议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内容,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拓宽思维,使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更具可行性,重大决策更具科学性。要带着专题走出去,破解当前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审议意见落实难、财政预算审查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监督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走上去。加强与上一级人大的联系,积极参加上一级人大组织的各类活动,主动接受上一级人大的工作指导,不断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水平。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利用自身资源,主动牵线搭桥,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争取政策,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做出新贡献。加强人大机关干部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进一步解放思想观念,更新监督理念,优化监督方法,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落实“三制” 评议制。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近年来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创新之举。要选准评议议题,将全局性的中心工作、阶段性的重点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列为评议议题。要规范评议工作,精心制订评议方案,选准评议内容,严格评议程序。要提升评议实效,评议前,参加评议的代表要广泛搜集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评议发言准备;评议时,被评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并认真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

关于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的思

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专员制度的思考 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权,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然而,由于作为权力机关的人大缺乏明确的机构来负责对行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从而使得行政、司法机关中官僚主义盛行,不作为、延迟作为、不当作为、甚至违法作为的事件不断发生,并由此滋生出了大量的“灰色腐败”问题,既侵害了公民权益,又损害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消除现存制度的严重官僚主义所滋生出的“灰色腐败”现象,近年来,不少学者和从事人大实际工作的同志一直呼吁和建议在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一个权威性的监督机构,并提出了不少方案,主要可以归为监督委员会模式和监督专员模式。笔者将对之作出比较分析,并重点就人大监督专员制度建立的模式作一初探。 一、人大监督专员模式与监督委员会模式的比较 所谓监督委员会模式,就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设置监督委员会,代表最高权力机关对所有同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并直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一种具有高度权威性的监督模式。此种模式又包括以下方案:(1)增设人大监督委员会,专门履行其监督职能,负责对“一府两院”的监督。(2)人大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工作监督,也负责人事监督和立法监督;将审计部分和检察院所属的反贪局划拨给人大直接领导,审计部门只负责审计监督,反贪污局只负责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有腐败行为实行专门监督。(3)“把中共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合并,并融合政府的行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部门的职能,设立一个直接隶属于人大的专门监督机关,主管监督事务。”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乡镇人大工作,我在4月中旬对部分乡镇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各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乡镇人大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8个建制乡镇,乡镇人大代表371名。每个乡镇人大配备专职主席1人(目前 没有配备副职和工作人员)。 二、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乡镇人大的工作基本上是维持日常运转,因为诸多原因,除少数乡镇外,大部分乡镇人大在届中没有召开例会,也没有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评议等活动,没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更没有依法监督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当前乡镇人大工作中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一是乡镇人大自身职权行使不够充分。表现在各乡镇人大主席注重抓中心工作,却忽视了人大自身工作,也就是所谓“种了人家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通过调研,发现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对人大工作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掌握不够,对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明确,造成不能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代表素质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作用的主动性还不高。各乡镇人大各项工作制度也不够健全,已有制度落实不够,缺乏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欠缺。乡镇人大的人员较少(光杆司令),经费紧张,办公条件较差等问题在调研中反映较为普遍,这些问题一定程度制约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是乡镇人大宣传工作比较薄弱。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不够,不少干部群众对乡镇人大工作还缺乏了解,认识上还有的认为人大是“摆设”、是“牌位”等这样那样的偏见。此外,县、乡镇人大之间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联系,加强沟通,县人大要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四、对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思考和几点建议 乡镇人大处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它对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基层的正确实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最基层的权力机关,乡镇人大是广大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形式和途径,是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乡镇人大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但从实际情况看,乡镇人大权力普遍虚置,处于边缘化状态,其权力最薄弱、角色最尴尬、权威最虚弱、体制最不顺的状况,很值得引起我们的思考和关注。 (一)乡镇党委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乡镇人大的工作。党委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乡镇党委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切实把人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乡镇人大在基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人大主席提出任务和要求;从人员配备、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对人大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应该在乡镇设立人大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人大监督作用

袁纯清:加强人大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010-09-15 13:38:00 来源:黄河新闻网 [提要]袁纯清指出,我省出台监督法实施办法,对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健全了机制,完善了程序,规范了行为。袁纯清要求,贯彻实施监督法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山西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电视电话会议袁纯清出席并讲话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田国青)14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就我省贯彻实施《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进行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纯清强调,要以全面贯彻我省实施办法为新的起点,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推进法治山西建设进程,为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联彬主持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和省法检两长左世忠、王建明分别做表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安和、靳善忠、郭海亮、王雅安出席会议。 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由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5月27日通过,10月1日施行。 袁纯清指出,我省出台监督法实施办法,对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健全了机制,完善了程序,规范了行为。尤其是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对监督法进行细化和延伸,既遵循了监督法德规定,又体现我省的实际,涉取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开展监督工作的督法进行了细化和延伸,既遵循了监督法的规定,又体现了我省的实际,汲取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开展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贯彻实施监督法实施办法,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作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规范有效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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