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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证申请表

排水证申请表
排水证申请表

受理号:

申请类型:

许可证编号:

广州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排水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年月日

广州市水务局编制

填写说明

1、“排水户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2、“单位代码”:请参考《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

3、“项目名称”:与竣工图名称一致。

4、“用水量”:用水计划规定用水量或用水发票所显示的水量。自备水源用户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水量填写。

5、“排水量”:总排水量=生活污水量+生产污水量+雨水量;生活污水量=生活用水量×80%,生产污水量=废水排放量(可参考环保局核发的《排污核定通知书》);雨水量如不明确,可不填写。

6、“主要污染物”即常规项目+选测项目常规(常规项目包括: pH、BOD5、COD、SS、LAS、氨氮、油脂、磷酸盐)。

7、“污水处理方式”(重点排水户需填写):

自行处理指申请单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情况。申请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也属于自行处理。

委托处理指申请单位将污水运输至其他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如污水厂等)处理的,污水在其他单位完成处理过程的情况。

8、“污水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重点排水户需填写):污水处理工艺种类可参考环保部门核发的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排放标准同样参考环保部门核发的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9、“检测制度”:重点排水户应制定“水质检测制度”,即对包括:BOD5、pH值、COD、SS、氨氮、硫化物、磷酸盐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频率为“每季度至少一次”。

10、“排水管(口)序号”:按设计施工图标号填写。也可按自然数自行编号。

11、“管道类别”:类别有雨水管、污水管、合流管,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一类填写。

12、“管径mm”:参考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填写。

13、“排水去向路名”:参考施工设计图中排水口所处的路名或附近市政路名。

14、“接驳的市政管道类别”:按设计施工图标号填写,类别有雨水管、污水管、合流管,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一类填写。

15、“按现状实际情况标明内部排水设施与市政排水设施的情况,包括管道的管径、流向、水质检测井和接驳井的标高等”可将接驳核准当中的附图复印件作为附图,加盖公章。并在方框内填写“详见附图”。

一、排水户基本情况:(由申请单位即排水户填写,可为单位或个人)

说明:选择带□项时打“√”,提交的资料除注明外均为一式一份原件或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排水项目排水设施平面布置示意图:(由申请单位填写)

三、排水水质情况:(由审批单位根据水质检测报告数据填写)

四、年检(换证、续证)记录:(由审批单位填写)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样本

附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样本 本材料是主管部门为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的申报材料样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性规定,只作为参考。企业要结合经营范围和实际,参照样本,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5、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资金年度投入计划,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要求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做出规定。(以下格式供参考)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号 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 管理科(处、部)的决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号 任命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研究决定,任命**同志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处长,任职时间从*年*月*日起。 总经理(签字):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明细表 7、年度安全培训教育 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公司制定,应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学时、教材、师资等) 2、安全培训教材目录 3、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结果 4、继续教育符合要求 8、工伤保险证明

扫描工伤保险原始单据后上传。工伤保险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为准。 9、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要包括: 1、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5、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7、班组长(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8、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9、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安全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1、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2、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3、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4、企业制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制 10、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

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年度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排水户名称(章) 排水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 ] 延期申请[ ] 张家港市住建局

填表说明 一、本申请表所有内容必须由排水户申请人如实填写,内容要具体, 申请表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 要工整,不得涂改。 三、档案编号、申请年度、申请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本表第一、 二、三、四部分由排水户申请人填写。 四、封面部分“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 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 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 五、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六、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七、“排水户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应如实填写, 并提供相关依据,“污水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 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方式。 八、“排水户排水水质情况”部分,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 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 九、名称请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批准文件上登记的全称填写; 十、有关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务请真实准确,以免无法及时联系,造 成不必要的延误;

一、排水户基本情况: 排水户全称 详细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电话联系人姓名电话电话 排水(建设)项目名称: 排水项目性质产业类污水生活类污水其他用水量(m3/d)排水量(m3/d) 用水总量 其中 自来水量 其中 自备水量 总排水量 其中生产 (含餐饮) 污水量 其中 生活污水量 污水处理方式(□中打“√”)自行处理污水处理 工艺 专用检测井 (□中打“√”) 有委托处理无 住宅类 (含商住、商办等) 基地面积 (m2) 总建筑面积 (m2) 住宅面积(m2) 商场面积(m2) 办公楼面积(m2) 餐饮面积(m2) 产业类(含宾馆、医院、餐饮等)主要产品或服务: 主要原料: 主要生产工艺及污染物生产流程(框图,可附图):污水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可附图):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危化)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 变更申请书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经办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应按照如下原则编写: A危化安许证变更B字〔C〕D号 A—表示发证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字。如:北京市为“京”,河北省为“冀”; B—表示编号的种类。如属于“申请编号”则为“申”字,属于“受理编号”则为“受”字; C—表示年份。如2012年受理,即填写“2012”; D—表示四位顺序号。 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申请书中“申请单位”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是指非法人申请单位隶属的上一级法人或委托法人单位。 四、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 ⒈法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 ⒉非法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外,还要填写“申请单位

上级单位”和“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意见”栏; 3.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等管理型企业,不需填写本申请书表格中“生产场所地址”、“从业人员人数”栏。 五、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或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日期。 六、本申请书表格中“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或经工商部门预先核准过的名称全称。 七、本申请书表格中“经济类型”栏填写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的类型。 八、本申请书“变更事项”中“变更内容”栏,填写变更前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或者隶属单位(或者企业)的名称或者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名称。 九、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栏的“产品名称”,应填写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该产品名称或者其主要成份符合《化学品命名通则》(GB/T23955-2009)的中文化学名;“生产能力”,应填写该产品的设计生产量;“工艺系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 十、本申请书表格中“备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料名称;“验收文号”,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投产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的编号;“投产日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正式或预计投产的日期。 十一、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和“备注”栏,不能满足需要时,申请单位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申请表(试用) 排水户名称(章) 排水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表所有内容必须由排水户申请人如实填写,内容要具体,申请表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A4型纸正反打印,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3、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4、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图纸均折叠成A4大小。 5、“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依据,“污水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行政许可条件 1、如实提供有关污水排放情况和资料; 2、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3、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4、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5、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6、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行政许可需提交材料 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3、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4、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原件一份); 5、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6、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7、其它材料详见本表第四项——所附材料参考目录(根据企业性质确定)。 核发范围 核发范围:指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注:新建、改建、扩建等在建工程应列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勘察→办理→审批→发放行政许可决定书及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三年。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十

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式样。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03.01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号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5年1月22日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称排水许可),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承担排水许可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第五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第二章许可申请与审查 第六条排水户向所在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

无锡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2号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市排水许可,对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户不得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排水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第七条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本办法实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样本)

附件2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受理时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公司 排水户××××××公司 填表日期××××年××月××日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

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 2、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7、“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拟排放污水的新排水户应附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8、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9、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公司 单位地址×××市×××街(路)××号邮编××××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手机××××联系人××××电话××××手机××××排水户××××××公司 排水户业务类型医疗用水 排水户地址×××市×××街(路)××号 用水量(m3/日)排水量(m3/日) 总用水量其中 自来水量 其中 自备水量 总排水量 其中 生产(含餐饮)污水量 其中 生活污水量 32.4632.46 025.090.8 24.29 预处理方式(□中打“√”)□自行处理预处理 工艺 化粪池+生化+消毒处理工艺□委托处理 排水户 用地 面积 (m2) 12414 总建筑面积 (m2) 8000 生产区面积(m2) 6600 住宅面积(m2) 400 商业面积(m2) 无 办公面积(m2) 500 餐饮面积(m2) 200 主要产品或服务:医疗服务 主要原料:无 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物产生流程(框图,可附图): 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可附图): 废水出水备注: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 化粪池调节池水解池接触氧化池消毒池 诊疗室 化验室 病房 透析室 食堂 宿舍 自来水废水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附件1 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址: 填报日期: 贵州省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单位必须按本表内容认真规范如实填写。凡填报不规范、字迹潦草、印章不全的,省建设厅不予办理。 二、企业填写本表时(签名盖章除外)必须用计算机打印。 三、“企业名称”填写申请单位全称,该名称须与工商注册和企业资质证书上的企业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主管部门”系指所申请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填写。 五、“填报日期”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时间为准。 六、表上所有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七、申请表中栏数(页数)不够的可增加,但格式必须一致。 八、所附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并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所用纸张,应与申请表(A4纸)大小一致,不一致的复印件应折叠与申请表大小一致,申请表应与所附材料分开。 九、企业申请时,需交验证件、凭证原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以及个人资格、职称、上岗证、操作证),并提供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电子版WORD文档1份。 十、本表可在贵州建设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116192324.html,))下载后用A4纸打印。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附《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总结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总结 自1999年底,我单位依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规,负责全市(高开区、民营科技园区除外)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市政公用事业建设集团为行政主管部门。 一、排水许可管理情况 截止目前共办理排水许可证363份;临时排水许可证119份(2007年3月1日新《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实施之前)已作废,其中证件到期未办理延期或换证的45户,破(停)产、搬迁、开发的62户。在排水许可管理的实施中,共查处超标排水、无证排水等违规排水行为235次;检查新建项目95家,监督排水户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户;配合路网改造中沿线排水雨污分流100余家;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重点排水户350余次;走访排水户,为排水户上门服务近500次。通过近10年的排水许可管理工作,我市的排水管理日趋规范,各类违规排水行为明显减少,污水集中处理率显著提高,城市水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全社会对依法排水的重视程度不够。这其中既有自身对我市排水政策宣传少和市民的依法排水意识淡薄的原因,也有政府对排水管理政策支持不够的因素。目前我们所能依据的较规范的排水法律法规只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一直没有出台,这决定了排水管理的实际操作中存在许多不

便。 2、没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同时也没有像供水、供电等部门那样行之有效的制约手段。这使我们在监管违规排水行为时方法不多,工作被动。 3、中、小排水户监管难度大。在已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中,以大型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大型餐饮、居民区为主,而小型餐饮、沿街商铺、无管理单位的居民区是排水许可管理的难点。 四、今后排水许可管理工作的设想 1、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规范审批工作,在排水户申报材料审核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增强服务意识。 2、今年6月至今通过电话通知、上门催办的方式,完成47户证件延期手续的办理或前期工作。下一步将继续采取上述方式,必要时采用媒体曝光的方法,对剩余45户证件到期未办延期的排水户进行清理。 3、依据《保定市强化污染物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现有重点排水户进一步加大监督、走访力度,特别是结合排水检测机构对其进行不定期抽查。 4、呼吁政府尽快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排水管理条例。 尽快取得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对我市违规排水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二0一0年八月十八日

排水许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已经第20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5年1月22日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称排水许可),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承担排水许可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城镇居民排放生活污水不需要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在雨水、污水分流排放的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第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第二章许可申请与审查 第六条 排水户向所在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各类施工作业需要排水的,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XX县城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施方案

XX县城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实施方案 为加强XX县排水许可管理工作,保障县城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XX市城市管理局、XX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XX市2019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X城管〔2019〕XX号)的文件精神,结合XX县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XX县环境治理工作,解放思想,落实职能,优化机制,完善制度,创新举措,增强合力,在全县城加快推进排水许可工作,切实执行排水许可制度,进一步规范排水行为,健全污水收集处理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水达标排放、防治环境污染,为建设实现“灵秀XX”以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明确排水许可管理的适用范围 在县城规划范围内,从事制造、建筑、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称为排水户均属排水许可审批对象。排水户向城镇管网和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应当按规定申请领取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未领取许可证书的排水户不得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二)排水许可证书的办理 排水户需要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将有关材料向县城市管理局供排水服务中心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县城市管理局供排水服务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本方案实施前已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按规定补办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书,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排水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县城市管理局供排水服务中心责令其限期整改,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排水许可证。 (三)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条件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县城排水规划的要求; 2.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3.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4.排放污水易对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 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

201705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样本)201704261144403217

受理号: 申请类型: 许可证编号: 广州市南沙区排水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广州市xx有限公司 排水项目名称:广州市xx有限公司 填表日期:2016年12月14 日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编制

填写说明 1、“排水户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2、“单位代码”:请参考《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 3、“项目名称”:与竣工图名称一致 4、“用水量”:用水计划规定用水量或用水发票所显示的水量。自备水源用户按《取水许可证》规定的取水量填写。 5、“排水量”:总排水量=生活污水量+生产污水量+雨水量;生活污水量=生活用水量×80%,生产污水量=废水排放量(可参考环保局核发的《排污核定通知书》);雨水量如不明确,可不填写。 6、“主要污染物”即常规项目+选测项目常规(常规项目包括: pH、BOD5、COD、SS、LAS、氨氮、油脂、磷酸盐)。 7、“污水处理方式”(重点排水户需填写): 自行处理指申请单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情况。申请单位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运营污水处理设施的,也属于自行处理。 委托处理指申请单位将污水运输至其他有资质的处理单位(如污水厂等)处理的,污水在其他单位完成处理过程的情况。 8、“污水处理工艺及排放标准”(重点排水户需填写):污水处理工艺种类可参考环保部门核发的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报告。排放标准同样参考环保部门核发的污水处理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9、“检测制度”:重点排水户应制定“水质检测制度”,即对包括:BOD5、pH值、COD、SS、氨氮、硫化物、磷酸盐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项目进行检测,检测频率为“每季度至少一次”。 10、“排水管(口)序号”:按设计施工图标号填写。也可按自然数自行编号。 11、“管道类别”:类别有雨水管、污水管、合流管,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一类填写。 12、“管径mm”:参考施工设计图或竣工图填写。 13、“排水去向路名”:参考施工设计图中排水口所处的路名或附近市政路名。 14、“接驳的市政管道类别”:按设计施工图标号填写,类别有雨水管、污水管、合流管,根据实际情况选取一类填写。 15、“按竣工图和现状实际情况标明内部排水设施与市政排水设施的情况,包括管道的管径、标高及流向,水质检测井和接驳井的坐标及标高”可将接驳核准中显示接驳关系的部分附图复印缩小,贴在方框内或以简图标示,加盖公章。如图纸较大,可将接驳核准当中的附图复印件作为附图,加盖公章。并在方框内填写“详见附图”。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1994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城[1994]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是为适应当前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城市排水行业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对接通城市排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及其排放的水质、水量进行动态监督管理的必要手段;对于加快城市污水集中治理、推进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节约用水,控制水污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城市排水当前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件:一、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二、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三、城市排水许可证。(样张)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日附件一: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行业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和养护工人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实行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管理,促进城市排水事业发展,控制城市水污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直接或者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单位、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水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城市污、废水和雨水的管网、沟(河)渠、泵站,起调蓄功能的湖塘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处置及其相关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排水户在实施排水前,应当如实填报“排水许可申请表”,并持有关排水资料和图纸,到当地城市建设(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办理城市排水许可手续。 第六条排水户排水水质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J18-8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 可申请表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受理时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排水户 填表日期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 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 2、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管网情况”、“三、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7、“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拟排放污水的新排水户应附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8、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9、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一、基本情况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样本)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样本)

附件2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受理时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公司 排水户××××××公司 填表日期××××年××月××日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延期申请〔〕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公司 单位地址 ×××市×××街(路)××号 邮 编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手 机 ×××× 联系人 ×××× 电 话 ×××× 手 机 ×××× 排水户 ××××××公司 排水户业务类型 医疗用水 排水户地址 ×××市×××街(路)××号 用水量(m 3/日) 排水量(m 3/日) 总用水量 其 中 自来水量 其 中 自备水量 总排 水量 其 中 生产(含餐饮)污水量 其 中 生活污水量 32.46 32.46 0 25.09 0.8 24.29 预处理方式 (□中打“√”) □自行处理 预处理 工 艺 化粪池+生化+消毒处理工艺 □委托处理

排水户 用 地 面 积 (m2) 12414 总建筑 面积 (m 2) 80 00 生产区面 积(m2) 6600 住宅面积 (m2) 400 商业面积 (m2) 无 办公面积 (m2) 500 餐饮面积 (m2) 200 主要产品或服务:医疗服务 主要原料:无 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物产生流程(框图,可附图): 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可附图): 废水 出水 备注: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 化 粪 调 节 水 解 接触 氧化 消 毒 诊 疗 室 化 自 来 废 水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材料填写说明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材料填写说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材料的申请内容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延期材料,第二部分是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材料。填写的要求说明如下: 1、申请延期企业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以及附件材料各一式二份 2、封面(淡黄色硬纸) 上部打印“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附件材料”字样,下部打印申请企业全称和申请日期并加盖公章。 3、申请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 (1)、目录(按自然数顺序编号),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型纸张。 (2)、《申请表》一式二份,分别装订,封面使用淡黄色硬纸。 (3)、附件材料一份,封面使用淡黄色硬纸,按本《说明》第二条要求顺序装订,并装订成两部分,其中1—8项为第一部分,装订成一册,如页数过多,可适当分册;9—13项为第二部分,装订成一册,如页数过多,可适当分册。部分与部分之间要求要用隔页纸分开,并在隔页纸上打出所隔该部分的顺序号及名称,如:(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具体填写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延期材料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受理时间: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企业名称: 填报日期:年月日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 ] 延期申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或者申请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三、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本表第一至第五部分由企业填写。表中“证书有效期”一栏,请填写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无”。 四、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六、本表所需附件材料请按《七、附件材料目录》所列目录顺序用A4型纸装订成册;企业在申请时,需要交验附件材料中涉及的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七、本表可在建设部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c116192324.html,)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c116192324.html,)下载后用A4型纸打印。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52 号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市排水许可,对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户不得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排水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 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第七条 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本办法实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第八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办事指南

城市排水许可 | 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办事指南 许可事项:城市排水许可 一、行政许可内容 准许生产、经营、施工等单位或个人接通雨污水管道并向污水管道排放污水。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第103项。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 (二)向城市污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向城市雨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的雨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三)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处置)设施; (四)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五)排放污水可能对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至少能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 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至少能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六)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水经预沉设施处理后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1999)。 五、申请材料 (一)《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二)室外排水总平面图(原件1份,dwg格式电子文档1份); (三)排水设施技术审查意见(原件1份); (四)排放可能对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产业废水,申请单位须提供具有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水质检测资质的水质监测单位出具的水质分析报告(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五)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以及业务办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152号令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52号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城市排水许可,对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户不得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排水户,是指因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等活动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城市排水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排水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第六条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 第七条排水户需要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排水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排水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本办法实施前已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排水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条件后,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书: (一)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二)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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