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合同学习心得

合同学习心得

合同学习心得

合同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文件和组成部分,合同管理也是建设项目管理其中重要的一部分,认真学习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各项合同是一个从事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重要的义务和职责,也是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必要条件。通过这次对合同系统的学习,认识到很多以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内容,也得到很多重要的收获和提高,对今后合同管理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首先,关于合同的准确性的认识。合同是双方签订的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资料,也是双方一旦产生纠纷需要进行解决的最重要的依据,对以后的管理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在签订时,对合同中所有的条款和定义都要明确的准确意思表达。一是,对于国家提供的各种建设工程合同范本,其中不但专用条款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签订,很多通用条款也要做认真的研究和分析。二是,合同条款的意思准确表达,不能产生任何歧义,特别是在价款规定和各方责任的说明,除某某情况之外等词语的定义,都要明确界定其范围。三是,避免重复表达和冲突,避免前后词语不一致,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单位名称等都要全称表述。如果冲突,要有依据的解释顺序。

其次,合同中应尤其注重的重要条款的学习。对合同中应该重点研究和分析的有以下部分:协议书中的概念定义,合同所依据的法律基础,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其设定范围,工期的规定及延误情况,材料的供应和检验责任,合同价款的约定、拨付方式及调整范围,工程变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决,验收、结算和保修等。这些是合同中应该重点分析的内容,是合同管理以及整个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组织及人员管理的必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范围条款,关系到以后工作是否能够顺利的协调进展。违约责任及索赔的规定条款,关系到工作中产生争议是否能够顺利的有效解决,这是合同管理的基础重点。

最后,要善于利用合同进行项目的有效管理。建设工程合同是规范和约束甲乙双方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的指导性文件,应该充分利用签署的合同内容,来指导和约束各方义务的履行情况,即项目实施进展过程。不同的项目进展阶段会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例如临时用地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物资采购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各阶段都要进行有效地合同管理,以完成项目的目标

控制。

一是合同交底。在合同签订后,应该对合同进行研究、分析和分解,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条款,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风险做出解释和说明,并对每项工序包含的具体工作内容做到心中有数,由乙方承担的施工内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完成,能够掌握合同有关知识和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掌握合同管理和项目索赔意识。

二是建立规范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重视并建立过程资料文档。工程的原始资料都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在项目实施进展中,应该主动收集和整理发生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包括工程进度、工期延误、工程变更、不可抗力、材料验收及检测等的原始图像和书面资料依据,如工程环境的突然变化、不可预测的地质条件以及双方签署的意见、指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及其处理的书面文件。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对这些文档进行建档管理,使工程活动有依有据,对以后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以及可能发生的索赔与反索赔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是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和监督。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一方面受社会、自然条件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合同实施条件在不断变化,这就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不断找出偏差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合同目标实现,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综上所述,合同学习以及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有效应用,是项目管理中一项基本而又必不可少的工作,也是能做好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抓住工作着重点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作为一名建设工程的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和分析研究项目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充分理解和掌握合同中的信息,并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能够进行有效的运用和实施,并且及时预测问题和解决问题,以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完成,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心得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心得 近日股份公司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通过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更深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更形象的认识,相信在以后合同签订工作中我会受益匪浅。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我感觉就是对合同类型的案例的分析思维的改善以及分析能力有所提高。比如关于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我懂得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案例;二是无效合同的案例。前者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对合同的生效要件的理解和运用;后者是针对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案例、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案例、因受胁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案例、形式不具备法律要求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以及代理人违法代订合同因而无效的案例。根据案情,运用合同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应当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无效合同,要弄清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属于哪一种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篇一:大学生新学期学习合同法心得体会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 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这些情况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方可以免责外,应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合同法从现实的客观情况出发,对双方合同的履行规定了三个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方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它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且该债务没有规定改履行先后顺序,有给付的可能,并已届清偿期。该权利的行使以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为前提。先履行抗辩权则是强调互负有债务的当事人,后履行债务一方在先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请求。不安抗辩权是指负有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对方当事人下履行或可能不履行其债务的证据时,可暂时中止自己的债务履行,并通过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履行债务以后,应履行自己的债务。

学习体会:浅谈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浅谈如何加强合同管理,降低项目成本 汤远谋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开发、施工企业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只有不断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降低项目成本,取得最大效益的有效途径。 一、概述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中,一方面业主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施工企业,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严重不平衡;另一方面,在EPC方式中由于施工企业在某些方面比较强势、专业的原因,在合同管理方面也比较强势。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项目管理单位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有效进行风险的防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二、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过去,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一)合同签订风险

1.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对变更、索赔条款是否公平合理等,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2.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自己承担的风险,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二)合同履约风险 高层建筑工程由于投资大、工期长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经济环境、社会情况、货币政策等的改变而引发合同变更,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等,这些都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投资风险、社会风险等。为此,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益,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才会成功和达到预期的目的。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加强合同管理: 1.要使合同成为保护企业利益的有利武器,就必须签订一份成功的合同。否则,无论与施工企业、监理工程师的相互关系处理得怎样融洽,无论要求多么合情合理,只要是合同条款未明确规定的,都会遭到相关方的拒绝。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合同法学习心得 合同法是我自己精挑细选的一门课,学到现在我觉得我自己选对了,从对合同法完全陌生到现在能基本懂得合同的一些要点,我认为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与其说这是一门法律课,倒不如说这是一门常识课,一门人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生活常识课。这里我简单谈一下我对学习这门课的一点心得体会。 由于我是学生,平时在学习生活中还没机会接触到这些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在学习合同法之前,有一个经历就是在和中国电信公司签订电脑上网宽带合同,那是去年的时候,我们一个宿舍的人通过同学的关系与帮电信代理的学生之间达成了这个要约,就是通过办理电信手机号送手机还有电脑宽带上网的协议。在我们意思表达一致的前提下,我们来到电信营业厅办理,那时业务员让我们签订一份合同,由于本身对这也不是太懂,我想一般人都会直接签吧!那是还有一些要求都是对我们顾客的,虽然不是很愿意,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电脑能上网,我们也只有同意。而今年,我们又和电信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要求还是一样,在这次合同中,我们还画了押。当时我们知道这画了押就不能随便违约了。心里还是有点余悸,这毕竟是我们第一次作为一个成年人签订这样一个比较正式的合同。 在学习了合同后,我真的了解了不少关于合同方面的知识,从以前一

个对合同一无所知的人,现在我知道了合同的分类,我前面说的与电信公司之间的就是要式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性。这种合同是提前拟制好的针对大众的,因为像 电信公司这类公司不可能对每位顾客都拟定一份合同,如果要考虑到每位顾客的不同需求,这样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我还知道了什么是要约邀请,电信公司张贴的海报就是一种广告,就是要约邀请,还有我们去超市买东西时货架上的物品对我们就是一种要约邀请;什么是要约,学生代理向我们询问要不要办这个业务时就是要约;我们答应办理,就是合同法里的承诺。随之我们就与电信公司开始签订合同,我们签订了两年,我们也很清楚这个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我们在这两年内不用这个电信手机的话,就要赔付一定的违约金。这种合同是书面形式的,还有通过电子邮件等网络交易这种数据电文也是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合同还有口头形式,我们坐公交车,出去买东西,等等与社会上的一切进行互利的时候,其实这些都是一种简单的口头合同形式, 我自己还有曾经一个关于合同受骗的亲身经历,那是去年上半年,我才大一。当时面对很多的兼职都想尝试去做,而自己对很多这方面的经验又是知之甚少。当时遇到一位姐姐,来到我们寝室,和我说想不想做兼职,她说他是广州一个什么公司的,蚌埠有家分公司的业务员。具体我现在也不记得了,还给我出示了工作证。兼职就是在寝室开个小卖部,当时我还是很开心,心中似也有一分疑惑。而令我惊奇的是她居然还说要和我签订合同,对这我根本没接触过,就这么被这能说

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学习心得体会

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学习心得体会 合同管理员合同管理学习心得体会在“孟夏草木长,绕屋树扶疏”的五月,我有幸参加了企业合同管理员的培训。这次培训不仅让我对合同管理员的职责有了一定的了解,还学习了合同的分类、制定、签订、履行等知识,更对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是对合同签订流程的了解,在合同签订前首先考虑的问题是审查合同对象,判断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除此之外,更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管理公章、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流失,防止他人偷盖滥用造成企业经济损失。

作为公司的合同管理员,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时刻用到。最近看到一些报道关于施工经济合同纠纷的,在施工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合同问题。一些施工公司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一些口头合同,含糊合同,单方合同,生死合同等不平等合同剥夺了农民工应有的权利。在没有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下,靠建设单位发“善心”来帮助农民工是愚蠢、不可取的行为。所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知道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作为一种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当事人是需要承担这种民事责任的,这对我们“**精品线”建设过程中再碰到一些有关的合同的签订和纠纷时,有很大的帮助。 总之,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同时也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了作为一名合同管理员的重要性!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一直以来,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习题,最终表现为劳动者为了工资,不能不作出让步。现在好了,已颁布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 《劳动合同法》共分九章,除《总则》外,主要还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在此基础上,还通过明确“特别手册”、“监视检查”和“法律责任”等,以确保此法的顺利施行。 只要细细读去就会发现,这部新法与已施行了8年之久的《劳动法》相比,一个极其引人关注的特点就是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界定更加明确,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弥漫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心,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手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双方再次续约,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在法律责任中(第82条)也相应明确,“用人单位违背本法手册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只要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1 / 2

动合同,就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如,第38条手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继之又在第88条相应手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含上述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手册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则“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规范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等条款。 新的《劳动合同法》与《婚姻法》一样,涉及人员相当广泛,可以说凡有眼光的劳动者都会主动找来逐条学习研究,这样既可做到搞好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又能很好地维护合法权益,使劳资双方共同构建起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2 / 2

合同知识培训心得

《合同知识培训》学习心得 按照教学安排要求,这个学期我们专业开设了《合同知识培训》课程。正好下学期我们就要去实习了,也即将面临毕业找工作,因此这门课的开设就显得恰到好处、十分重要。出于个人爱好,早在大一的时候我就想学到一门关于法律知识的课程,并来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因此这门课对我我来说就更有意义了。眼下,本学期即将结束,这门课也将告一段落,在这里我就总结一下一学期来这门课给我带来的收获。 通过学习,首先我认识到了掌握合同知识的重要性,明白了合同在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当下这个法治社会,很多人因为不懂法律知识,在务工过程中上当受骗,其中既有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民工群体,也包括不乏像我们一样的大学生群体,而我就曾亲身经历过这种事情。曾经就在大一寒假期间,我和同学一起去苏州做寒假工,那时我们就被签署了一份临时用工合同,由于当时对于这方面不了解,我们最后根本就没能留一份合同,也就导致在后来结束结算工资时出现了一系列问题,但也只能认命。那件事也给我们了很沉重的教训,也就是从那是突然觉得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多么的重要。 在本门课程的课堂上,我知道了什么样的“合同”才算是合法的合同。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告诉了我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详细看条款的每一项,只要有本意上就不合法的款项,那么这个所谓的“合同”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还有,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合同的多种分类,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等等。针对不同的事情,双方之间不同的合作关系所签署的合同是不一样的。 另外我还知道了当合同签订之后,并不是就成为了一纸空文,根据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合同规定的义务人,应该根据合同的要求实现其义务,这就是所谓的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合同的履行最关键的是要全面、适当,这是合同归于消灭的最理想方式。“全面”就是履行合同中所有应该履行的,“适当”也就是说按照合同中的要求去履行,并不是说只要做了就算是履行。一旦某一方不能按照合同完成相应项目都将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合同的履行是要以合同生效为前提的。如果有效,当然要正确适当的履行,否则就是违约。但是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因为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被欺诈或者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签订了不平等合同,从而被认定无效,此时,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双方都存在过错,则双方都负有返还义务。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同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这也就教会我们签订合同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本着双方平等的原则,一旦和别人签订了合同,我们就有一种法律责任,必须认真、诚信的履行义务。 目前,我国的法治建设已取得了很大家成就,在法治社会里我们所有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做任何事都必需严格遵守法律。特别是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在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的同时,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在当下社会显得尤为重要。而合同作为我们每个人都会接触到的东西,对我们以后的发展影响很大,懂得合同法律常识成为今后签订合法合同的必要保证。 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收获的绝不只是以上那些,还有很多很多。总而言之,学习这门课让我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更加了解了合同的有关内容,我也不再是以前的“法律

参加合同管理的心得体会

参加合同管理的心得体会 我有幸参加了由公司组织的“合同管理学习”,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日常工作牵涉材料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服务合同、其他合同五大项合同,这次的学习,让我从合同审查及合同的履行控制方面并结合相应事例深入浅出系统地学习了一遍,令我深刻理解到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做好合同管理的重大作用,从而思考作为合同管理人员,要增强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把将来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结合培训的内容,我认为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审查方面 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签约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 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确认一般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了解其经营范围,审查企业的法定资质、资格、许可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 其次了解分公司及企业内设机构,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以及对供应单位现有客户及以往交易证明(业绩)进行考察。 2、认真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合同交易(或合作)事项本身是否合法有效;合同的具体条款是否合法有效;

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合同文件签署(包括授权委托)是否有效;保障合同及条款的有效性(必要时可通过裁判获得强制实现力),防范因存在法律障碍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承担责任。 二、合同签订方面 1、争取合同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3、尽可能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1)交易内容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可操作。(质量、数量、价格等)我方取得的,能否能满足需要。我方应履行的,是否存在困难与障碍。交易内容实现的具体流程,应条理清晰、期限明确,并能彼此控制。 2)实现我方合同目的的核心条款(如付款条件、质量标准等条款)是否明确、可控。 3)合同履行的流程、期限是否清晰,能否保障交易内容的实现;是否存在由对方单方控制的风险。 4)履行相应义务后,确认是否能取得相应证据。 5)作为乙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各个重要阶段,可能发生的对方违约、意外事件,是否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风险分配和约定解除权。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合同法心得体会。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

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心得体会《合同法心得体会》。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

合同法学习心得

合同法学习心得 这学期在《合同法》这门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 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们要知道民法中的“人”分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法人即一些公司、组织、企业,而非法人组织指合伙企业、分公司。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在于:1、法人拥有独立财产。2、法人能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在学习合同法之前先要知道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契约神圣。 即如果契约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而订立的,则由其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当是神 圣的,法院保证其履行且当事人不得违反之。 第二,契约自由(合同法的灵魂) 可以理解为合同订立的自由,指当事人可以根据自主意志决定是否订立合同、选择与谁 订立合同、如何订立合同以及如何解决合同纠纷等等问题。从社会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契约自由是凌驾在法律之外的,是社会中每个拥有自主能动性的平等公民所应得的对公平、 平等、尊重的渴求的满足,也反应社会环境对人权的重视。合同自由是为了排除第三人对 合同的非法干预。倘若没有“合同自由”,那么合同法的其他原则如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公 平原则,都没有意义。所以契约自由也是合同法的灵魂之所在。 第三,契约正义。 是指契约当事人应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缔约和履约,合同的内容应体现公平和诚实信用 原则的要求,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滥用其经济实力或权利而损害另一方利益。 第四,契约相对性。 是指其效力的相对性,即只有表示愿意接受契约约束的当事人才受契约的约束,契约的 效力不及于未加入契约关系的第三人。 合同的分类有许多,由于自身水平有限,我想简单说一些对于我来说比较“常见”的:1、按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合同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合同法规学习心得体会 作为现代人,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是能有效的保障我们自已的权益。下面是收集的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在我校举办的“提升责任意识、实施素质工程”系列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的八大亮点,本人有一些心得体会,即这部法律的重心在强调劳动者利益的保护。相对于用工单位,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地位,立法的天平是向劳动者利益这一边倾斜的,从方方面面为劳动者着想,实实在在成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如下是我学习的劳动合同法的几点体会: 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一:鼓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权益明显提高,通篇洋溢着“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是一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真正能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好法。如在第14条就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 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二:加大对试用期内劳动者利益的保护 首先,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 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 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其次,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者在试 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 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后,劳动合同法限定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者。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附: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 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

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心得体会

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心得体会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学习感悟 本课程主要学习了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索赔共八个项目内容。 第一项目建筑市场主要阐述了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招标是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服务交易的主要场所的概念与性质,介绍了建筑产品与去他商品的区别与工程建设的程序分为哪些阶段。建筑市场主体与客体有的定义,以及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功能以及其运行的原则、运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项目工程招标概述介绍了工程招投标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和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并对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描述。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分类与特点的分析。还介绍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4项原则。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描述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当事人和监督管理的情况。

第三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招标的组成与内容,工程招标招标段的划分。诠释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招标工作的保密要求。第四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施工投标的各个顺序,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的技巧。 第五项目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主要详细描述了招投标顺序中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内容。 第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介绍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作用及种类;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应用做了全面的阐述,包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复合式合同的内容。 第七项目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做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承包合同各方的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第八项目主要讲述了索赔的概念和索赔在当今市场的方式,以及索赔的流程。 经本组人员条论我们认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招投标可大致依次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决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四大阶段。 其中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为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准备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完善招标文件;对于没有资质的业主在编制招标方案前委托招标代理,签订

合同法心得体会

合同法心得体会 合同法心得体会这学期在《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这门选修课上通过对合同法的一些学习,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表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如果某一方是因为被强迫或者在其它不志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则该合同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 ————来源网络搜集整理,仅供个人学习查参考

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旦纳入法的范围,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仔细考虑这个合同到底该不该签,该怎么签,因为当合同生效之后,如果自己不小心有违约的行为,可能就会使自己负上法律的责任。特别是自己作为第三方进行担保时,要清楚自己作为担保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否则,当法院发给你一堆债务单的时候,自己还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有了合同的签订,就有合同的履行。所谓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实现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只有通过合同的履行,这种目的才能达到。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重要途径。合同的履行以有效合同为前提,无效合同谈不上履行的问题。合同的履行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并遵守适当履行、协作履行、经济合理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适当履行又叫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问义务。协作履行原则要求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并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经济合理履行则要求当事人讲求经济效益,以较小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一般来说,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受合同权利。但实际的复杂性,会使合同履行出现一定的困难,从而导致合同的不履行、不完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精选多篇)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通过一学期的劳动合同法的学习,虽然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不是很深,但是知道他和重要,或多或少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对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超时工作甚至长期的加班加点,没有社会保险以及缺乏职业危害防护等现象普遍存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尽完善,加上劳动监察和执法不到位,这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很难得到彻底纠正。而通过在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对比加以约定,可以“防患于未然”。实现从源头上维护。 xx年一月一日颁布了新一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比以前的劳动合同法,确实是对处于弱势的劳动者,规定了相应的保护条文。明确指出“用人单位裁员应承担社会责任”、“用人单位有义务主动与劳动者订立出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政府机关人员不作为给劳动者造成危害应担责赔偿”这几条,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然而,这样一个能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只有相当少的人认为它确实可以起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效果。甚至我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怀疑过它的真实性。 其实,人们对法律的怀疑和不信任,并不是没有道理的。很多法律条文,在实际生活中犹如白纸一张。《劳动法》颁布已经十多年了,但《劳动法》中很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条文,并没有真正落实,因为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利益博弈中,往往会引起此起彼落的矛盾,者就不能不让劳动者担心,执法者会不会因为“引资”而屈从于资本的威力,从而放弃甚至牺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在《劳

动法》的执法中,几乎成为常态,否则,怎么会有血汗工厂长期存在?《劳动法》和执法部门已经沦为权贵手中玩弄劳动者的工具。 在大力推行“依法治国”的今天,人们对法律的怀疑,是即是对政府依法治国的能力的怀疑,是对政府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能力的怀疑,更是对一个国家的性质和强弱的怀疑。 “签不签劳动合同没有太大区别”、“签了劳动和同也没啥用”……说起劳动合同,经常可以听到类似这样的“评价”。 “这反映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化问题。”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大量的劳动合同文本就是抄法条,缺乏实质要件,不能发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作用。许多劳动合同虽然有劳动报酬的条款,但没有写明具体数额,有的仅规定劳动者的义务和用人单位的权利,有的甚至规定“生老病死都与企业无关”、“发生了事故企业不负任何责任”等违法条款。 由于流于形式存在缺陷,特别是缺乏实质性内容,相当部分劳动合同并没有让劳动者切实感受到作用,这反过来又影响了劳动合同制度的有效实施。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增加规定了劳动合同实质要件的条款,让劳动合同有名更有实,这就是新一代的《劳动合同法》。 这个法规出台后,给了劳动者极大的保障,更好的调节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让劳动者能更好地为为老板服务,企业服务,为国家服务。 第二篇: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八次会议于XX年6月29日,现予公布,自XX年1月1日起施

推荐-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心得体会

学习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心得体会 建筑装饰(3+2)11-1 丁昊天 115601020001003

进入大学已经快两年了,马上要走向社会,我们都在争取每一分每一秒强大自己,去武装!在选取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的时候,我就对这门课程拥有着很大的兴趣,用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己以后在工程,招投标,与生活的利益,这是对将来很有帮助的! 本课程主要学习了建筑市场、工程招投标概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程施工索赔共八个项目内容。 第一项目建筑市场主要阐述了建筑市场是建筑商品和服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招标是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服务交易的主要场所的概念与性质,介绍了建筑产品与去他商品的区别与工程建设的程序分为哪些阶段。建筑市场主体与客体有的定义,以及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功能以及其运行的原则、运作的一般程序。 第二项目工程招标概述介绍了工程招投标是采购人事先提出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和工程招投标的概念,并对工程招投标的现状与未来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描述。对工程招投标进行了分类与特点的分析。还介绍了招投标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4项原则。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描述招投标的基本程序、当事人和监督管理的情况。 第三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招标的组成与内容,工程招标招标段的划分。诠释了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招标工作的保密要求。第四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主要介绍了工程施工投标的各个顺序,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报价的技巧。 第五项目开标、评标、定标与签订合同主要详细描述了招投标顺序中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的内容。 第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介绍了建设施工合同的概念、特征、作用及种类;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应用做了全面的阐述,包括《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复合式合同的内容。 第七项目主要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做了详细的阐述。其中包括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承包合同各方的合同管理以及合同管理的任务和主要工作。 第八项目主要讲述了索赔的概念和索赔在当今市场的方式,以及索赔的流程。 我认为招投标工作的主要工作流程如下:招投标可大致依次分为招标准备阶段、招投标决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四大阶段。 其中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为编制招标方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准备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完善招标文件;对于没有资质的业主在编制招标方案前委托招标代理,签订代理合同。 招投标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报审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发售文件、图纸和资料组织踏勘现场,组织招标答疑,报审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开标、评标文件,召开标前会议,接受投标人投标,最后开标。 决标阶段的主要工作有评标,定标,中标公示,编制资料汇编并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发放中标通知。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工作有合同交底与谈判,签订合同,施工合同备案。

合同法学习心得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李德龙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书,让我对合同法的理论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一些合同签订后产生的纠纷有了形象的认识. 合同法的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在我们实际的学习和生活中,合同无所不在。有交易的产生常常伴随着合同的成立。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 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入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作为公司的中层干部,我们应该了解一些合同法的理论和知识,这对我们来说不无裨益,工作中,我们就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时刻用到。

通过《合同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使我了解到,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及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约责任等问题。《合同法》是一门非常实用的部门法,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等社会生活中非常的各种合同,解决是现实中各种基本的复杂法律关系,通过合同的规范从而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通过《合同法》的学习,给我最大的收获我感觉就是对合同类型的案例的分析思维的改善以及分析能力有所提高。比如关于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我懂得合同效力方面的案例主要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是合同是否有效的案例;二是无效合同的案例。前者就是判断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对合同的生效要件的理解和运用;后者是针对合同无效的具体原因,包括合同主体不合格的案例、合同内容不合法的案例、因受胁迫、欺诈而订立合同的案例、形式不具备法律要求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案例以及代理人违法代订合同因而无效的案例。根据案情,运用合同有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认定合同是否有效。有效合同,应当履行,否则,构成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无效合同,要弄清无效的原因是什么?属于哪一种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不得履行,已经开始履行的要停止履行,当事人不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无效合同,分清当事人的过错,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双方返还。双方故意订立违法合同的,应将双方取得的或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库。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