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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度考核个人总结2

2018年年度考核个人总结S u m m a r y o f w o r k f o r r e f e r e n c e o n l y

撰写人:XXX

职务: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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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XX]1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皖政[XX]66号)以及《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皖政办秘[XX]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水利工程的现状,我们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等多种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

模式,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小型水利工程基本现状1、水库。共有水库35座,总库容1500万m3,灌溉面积7.5万亩。XX-XX年先后对全县33座水库实施了坝体防渗护坡、穿堤涵箱和溢洪道拆除重建等工程。官塘冲及老鸦岭两座水库因上峰水泥和冬瓜山尾矿库建设,来水量小、导致库容减少,效益不高,未列入除险加固计划。

2、泵站。现有集体泵站89座,总装机12651千瓦,受益人口16万人,保护耕地15万亩左右。尚有62座泵站,共8480千瓦急需改造。

3、小水闸。现有小水闸85座,设备陈旧、老化失修严重,运行效率较低,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4、中小灌区。现有灌区47处,其中万亩以上7处,万亩以下40处。尚需改造9.4万亩。

5、塘坝。现有塘坝2616口,其中5000方以上塘坝1051口。

6、河沟。现有312条。XX年至今已扩挖、清淤170条,剩142条待清淤整修。

7、末级渠系。普遍存在工程老化、淤堵不畅、配套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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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缺位、效益下降的问题。我县尚有15万亩需治理。上述小型水利工程除水库、堤防、泵站管护有乡村集体在一般管护外,其余基本上处于无人管状态。小型水利工程年久失修、效益衰减、管护缺位、管理经费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因此,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二、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工作领导,明确改革范围。考虑到小型水利工程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管理主体不明、职责不清、管护乏力、效益衰减等问题突出,加之改革要求高、时间紧等因素,县政府于XX年12月出台了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水利局负责具体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此次我县纳入改革的范围有:小型水库、小型泵站、小型水闸、堤防、塘坝、灌溉渠、排涝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

(二)结合县域实际,谋划试点方案。我们根据一些规划资料、水普资料,初步对全县基本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形成了初步方案,出台的文件重点有:《铜陵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铜陵县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铜陵县内河和主干渠长效管理考核办法》、《铜陵县水库运行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铜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考核办法》。主要思路是:

1、以规划为引领,逐步完善小型水利工程空间布局。我们的规划思路是利用五年时间即XX年--XX年,对全县尚未扩挖清淤的1493口塘坝进行深挖扩建,规划完成土方1194.4万方,规划更新改造泵站4324kW;规划建设拦河闸(坝)49座;整治农

村沟河205条;规划整治末级渠系灌区21万亩;规划除险加固小(2)型水库1座;中小灌区改造7处,10.1万亩。通过五年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使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4.3万亩,占耕地面积比例达到90%。概算总投资2.1亿多元,其中省2140多万元,市县2480多万元,社会融资及乡村自筹3890多万元,整合项目资金12640多万元。在此方面,五年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时编制完成。

2、多元投入、创新建设,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新机制。在多元投入方面,尊重小型水利工程的公益属性,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设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小农水重点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现代农业发展等项目资金,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对属于受益主体自主建设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受益主体适当自筹资金组织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县财政、水利部门制定财政奖补实施细则,按工程类型明确具体补助标准和奖补操作程序。在工程建设方面,改变了以往水利工程建设的模式,允许和支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自主建设,实行“自建、自用、自管、自维护”,明确规定对凡能由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施的小型水利工程,由他们自行组织建设;需要具有施工资质队伍建设的,也是由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行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自主择优选择。在这个过程中,水利和其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资金使用监督,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通过改革,真正让农民自己做主、让农民自行选择、让农民自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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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管护机制方面,一是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负担”的原则,使用权归村集体、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个人所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使用权人或直接受益的群众自行筹集经费进行管护,如受益主体和农户通过“一事一议”提取部分经费用于管护。二是农村饮水工程可按有关规定收取水费,部分用于供水设备的维护等。三是县政府可统筹从下达的农水项目和有关支农涉水项目工程经费中提取的1%、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中拿出一部分设立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专

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对纳入改革范围的小型水利工程,实行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视情对管护经费给予补助。县制定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考核奖补机制。

3、以自主建设为突破口,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此次改革,对符合全县小型水利建设总体规划的小型水库、小型泵站、小型水闸、堤防、塘坝、灌溉渠、排涝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主体明确、管理规范、先建后补、多干多补”的原则,调动广大群众的水利建设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种粮大户、养殖大户、村集体参与小型水利自主建设。推进全县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规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经营权流转,明确小型水利工程经营管理责任,吸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拓宽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投资渠道,逐步建立起

以政府资金为主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资为补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4、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为了加强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及建后运行管护,我县从XX年起着力构建“县水利部门指导、乡镇水利站负责、村水管员配合、受益主体积极参与”的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明晰各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小型水利工程设施长效运行;同时,我们选取3种类型的管理主体作为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引导村镇集体、养殖种植业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主要有:胥坝乡排灌站排灌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胥坝乡委托各排灌站按照排灌

区划分进行管理,胥坝乡政府委托乡堤管会与各排灌站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出台管理考核办法,拿钱买服务,实行“三位一体”的管护模式,将管理的成效与管护人员的待遇挂钩,奖勤罚懒。钟鸣镇钱庄自然村灌溉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钱庄自然村村民

民主推荐的用水管理自治组织-用水队委会进行自我管理,对全村范围内的生活生产用水实行“一把锹”管护模式,杜绝无序无度用水,将有限的水资源用足用活。钟鸣镇铜陵梧桐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天门镇铜陵三泉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灌溉区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属于原村集体所有的,分别由辖区内所在的村与公司签订委托代管协议,实行“托管”模式。代管期间,公司享有使用权、承担管护责任。通过试点先行,后推广的办法,逐步在全县范围建立职责明确、形式多样、管理高效、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县小型水利

工程效益,更好的适应农业农村发展需要。

三、我县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养主要做法和成效深化水利改革文件下发后,结合县情,我们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新形势下工程建后管养模式,主要体现在:一是在资金安排落实方面。根据县水利部门对全县小型农业水利设施的调查摸底情况,经过缜密测算并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对财力的要求,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XX年起每年县本级财政拿出200万元用于全县境内内河管护、小型水库管护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继续落实国营泵站和集体泵站的管护经费117万元,继续落实城关江堤、东联圩、西联圩大堤和羊湖泵站管护经费93万元。二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水利的战略部署和安排,我县印发了《铜陵县内河和主干渠长效管理考核办法》、《铜陵县水库运行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和《铜陵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考核办法》、《铜陵县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暂行办法》等文件,逐步形成覆盖全县农田水利建后管养的制度体系。三是在运营维护和管养方式方面。内河和主干渠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明确管护范围和内容,明确各乡镇长对本区域河渠管护负总责,形成河渠长负责制,保洁员负责具体河段的管养机制,乡镇对河道保洁员每季度考核并将结果报县水利局,县水利局每年5、11月份进行随机抽样考核,考核补助的管护经费按河面的宽度和长度来计发。水库的运行管护中小一型由乡镇负责,小二型由所在行政村负责,明确1-3名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范围和内容,管护经费小一型1万元/年,小二型0.8万元/年,实行日常随机督查结果与经费兑现挂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

属地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县水利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按行业规范进行监督,乡镇政府确定管理单位、人员自主经营、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形成以水养水的管理运行机制。国营泵站由县机电站统一运营管护,集体泵站运行管护分别由所在乡镇明确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运行。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步工作安排在管养范围上未能做到应管尽管,小水闸、重点塘坝、洲区防洪堤等因经费紧张暂未列入;在管理模式上以乡镇政府、村委会为主体的模式较为单一,易形成管理上的惰性等等。存在着体制机制不顺,权属不明,管理缺位弱化,经费不足等问题,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由于管护资金得不到保障,村集体积累有限,农民缺乏参与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运行管理和维护责任难以落实,产权不清晰、责任不清楚、投入无保障,导致多数农田水利设施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农业电力设施及其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农业生产需要;农村安全饮水重建轻管,小水厂布点较多,安全饮水存在隐患;基层集体泵站人员工资待遇偏低,人均月工资约900元,水利各项改革迫在眉睫。问题的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

1、财政投入政策缺位。农田水利作为公共财政的重要支出领域,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对农田水利的影响十分明显。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后,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包干到地方后,农田水利建设成为地方应直接承担的责任。但是,1994

年实行分税制,对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分配进行了重大调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例由1993年的22%提高到1994年的55%,但是在财权调整的同时,未对农田水利建设的事权进行

相应的调整,农田水利建设费用仍由地方负担,县级财政支出压力大。

2、农民积极性缺乏。一是农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比重降低,农民干农田水利的积极性受到较大影响。二是农业比较效益低,更多农民不愿种地,靠打工挣钱,原有工程逐渐废弃。三是取消“两工”后,组织广大农民群众无偿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已无法可依,基层政府的组织动员能力逐步削弱,传统的带有行政强制色彩的投工投劳不再适用,水费计收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但有效的应对措施仍在探索之中。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建设难度加大。四是土地分散经营与农田水利集体受益矛盾突出。村组集体无力履行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职责,主体长期缺位。近年,为缓解农田水利与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之间的矛盾,各地探索性地组建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有效地减缓了农田水利工程退化。但是,当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仍面临着较大问题,需要政策和资金扶持。

3、管护机制不健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乡镇、村集体的功能逐步下降,大多数由集体管理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不清、责任不明、有人建设、无人管理的现象较为普遍。近年来,虽然进行了拍卖、承包、租赁、转让、股份制合作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但仍未形成有效的管护机制。一些地方建立了以农民用水者协会为主的农民自己管水组织,但协会发展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水平较低,工作经费缺乏,工程维修养护无资金保障,影响了工程效益的发挥。

五、XX年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要点(一)

在资金保障上,多措并举提高资金的保障水平。一是争取国家省级投资。二是加大市县级财政投入力度。从征收的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和土地出让收益中每年安排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

利工程管护。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经常性管护资金财政补助机制。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较低,平均使用年限为15-20年左右,需要定期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建议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和更新改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经常性支出。三是真正落实涉农涉水项目计提1%管护经费机制。四是引导农民参与水利建管。对通过“一事一议”农民自愿积极集资、投工投劳兴建开展的村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的,各级财政给予奖补,并提高奖补标准。

(二)在制度建设上,形成切实可行的有效运转机制。一是巩固现有“县水利部门指导、乡镇水利站负责、村水管员配合、受益主体积极参与”的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明晰各级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小型水利工程设施长效运行。二是鼓励引导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护等。三是运用政策补助手段建立市场化专业服务队伍。如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公司、泵站设施专业维修队等,其特征主要是专业和技术服务,收取一定费用。三者相互联系,互为补充,互相支撑,共同解决水利建后管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用改革的方式,推进职责、方式和监管等方面的转变,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形势新常态下的系列配套政策。一是推进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所有”的原则,逐步通过摸索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逐步建立“产权

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两证一书”发放工作,首先主要针对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没有任何争议的项目,我们作为第一批的发放对象,截止目前我县共发放“两证一书”660套。产权登记按照先试点、再推广的办法推动此项改革的深入开展,省总体时间要求:XX年3月底试点乡镇(两证一书)完成,其余乡镇(一证一书)XX年底全部完成。二是落实运行管护机制。对于承包、租赁、拍卖的小型蓄水工程,要明确管护机制,做到防汛要保安全、抗旱要保灌溉、经营要服从防汛抗旱;农民用水户协会要通过用水户民主制定渠系工程管理、用水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有序进行;对于委托专业人员承包管理的小型提水工程,要明确对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求,要明确使用和维护设备的费用标准、奖惩办法等,并通过受益群众确认后共同执行。通过建立管理机制,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好、使用好,效益发挥好。三是因地制宜,用多样化模式。区域管理,以圩口、排区、流域等成立管理组织,以堤管会、排灌站等作为管理责任主体,负责本圩口(排区)、小流域内的塘坝、泵站、农村河沟、堤防、小水闸、灌溉渠等工程管理。公司化管理,采用物业化管理思路,利用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小水库、农村河沟、泵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堤防等工程管理维护事项交由专业化的管护公司管理。协会化管理,由农民按照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原则组建的农民用水者协会,可从事塘坝扩挖维护、农村沟河保洁除杂、灌溉渠、泵站等管理工作。村级水管员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确定一名村副职干部为村级水管员,负责本行

政村境内的小泵站、塘坝、堤防、农村河沟、小水闸等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使用权已流转给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工程,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负责管理,通过努力,真正形成管护全覆盖,不留死角和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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