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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本

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本

如果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那么此时辩护律师该如何来写这个辩护词呢?这对犯罪嫌疑人来讲是很重要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大家带来一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词的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本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经过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担任***的辩护人,参与本案的诉讼,依法履行职责,承担辩护任务。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查阅了涉及该案的全部卷宗资料和证据材料、先后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辩解,了解了本案案情,现结合本案证据、事实及适用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必须是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结合本案的案件事实可知,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以下两点:

▲(一)被告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重伤的损害结果;

根据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可知,被告人***与被害人***因为摊位而发生的互相殴打的冲突过程中,仅短短几分钟时间内,其根本无法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方重伤的结果,即其主观上根本不具备“明知”的故意。

▲(二)被告人***根本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重伤结果的发生;

结合本案中被害人陈述、相关证人证言可知,被害人***在纠纷发生后,正常收摊回家,并未立即出现身体异样。试问,如果被告人***是故意致被害人重伤,那被害人***还有何种可能在纠纷发生之后正常回家,且并未立即发生身体不适的异样?与之相反地,被告人***不仅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而且其在主观上根本就不希望发生这样的情况,更不论说是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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