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安监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监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省局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2018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摆位

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是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核心内容,企业的诚信等级直接取决于标准化建设水平。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既是新《安全生产法》确定的企业法定义务,更是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治理隐患、预防事故、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事故可防可控的必由之路。各级安监部门要将标准化作为重要抓手,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要不断深化、创新,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

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全部达标,大型矿山按一级标准化要求创建,单班入井人数30人以上的地下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开展二级标准化创建,其中50%以上达到二级水平;

危险化学品行业:生产企业全部达标,培育一级企业3家以上,452家“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50%提升至二级;

冶金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5家省属以上企业按一级标准化要求创建,已达标三级企业的15%以上提升至二级;

机械等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部达标,培育一级企业4家,已达标三级企业的15%以上提升至二级,小微企业达标超过4000家。

三、工作重点

(一)层层分解,逐级落实。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原则和“保质量、促进度、上水平”的要求,省局各行业主管处室要将2018年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量化,逐级分解到市、县级安监部门,要具体到创建达标企业数量和名单。按照职责分工,市、县级安监部门要大力推进辖区内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组织协调企业的申请和评审工作,省局各行业主管处室负责本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统筹、指导、督办。

(二)严格《评审报告》审核,确保评审质量。省、市各行业主管处(科)室要依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和相关行业的否决条款,分别对申请二、三级标准化企业的评审报告进行要件审核,并按高危行业不少于50%、其它行业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通过。现场审核可由主管处(科)室聘请专家对受评企业进行核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书面通知企业限期整改,评审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情况反馈主管处(科)室作为确认评审结果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12月1日实施) 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12月1日实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12月1日实施)——核心内容: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是经过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案修改后的2014年修订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修订)经过五十多项的修改,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核心内容: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是经过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的修正案修改后的2014年修订版,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2014年修订)经过五十多项的修改,更加强调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义务以及违法惩处的力度。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最新版本共114条,涵盖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安监局安全员模拟题2019(4-6)

第四套题 1. 一次事故中死亡3~9人的是重大生产安全事故。()(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错 解析: 2.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遵循"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解析: 3. 职业病危害风险是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或职业健康损伤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其中可能性,是指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频繁程度和防护水平。()(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解析: 4. 隐患排查是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辨识,形成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等内容的基本信息。()(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错 解析: 5.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解析: 6.

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解析: 7.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争先恐后排查隐患的鲜明导向。()(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错 解析: 8.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时企业要坚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的原则。()(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解析: 9. 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各负其责,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可不负责管控。()(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错 解析: 10.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决策、管理及操作等各个方面。()(1分) 对 错 正确答案:对 解析: 1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保障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所需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定期检查体系建设与运行成效。()(1分) 对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途径

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途径[摘要] 法制建设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尚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本文从立法、执法、监察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途径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偏大。造成此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浅层次因素,也有深层次矛盾;既有历史的积淀,也有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笔者认为,虽然原因众多,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完善是其根本原因。为此,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立法与执法环节,以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一、加快《安全生产法》配套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现阶段,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主要应抓好两方面的立法工作:一是要加速规范创制,填补法律空白;二是要继续完善现有立法,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1] 1、加快安全生产配套立法进度,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要推动《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刑法》相关条款的修订,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尽快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条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继续抓好部门规章、行业标准规程的制定、修订工作,形成与《安全生产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体系。要继续推动地方立法,建立与地方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地方法规体系,解决《安全生产法》中不可能包罗万象的一些具体亟须解决的问题。 2、彻底清理、修订已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近百年来,英国颁布了一个又一个法律、条例,几乎过几年就重新修订一次。日本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自1972年6月8日颁布以来经过五次修改。[2](P43)我国大部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于计划经济时期,很多又是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的国务院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办法、条例等,如当前仍在执行且比较重要的“三大规程”(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员伤亡

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安监局)

云南保山电力永昌分公司 2011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12月) 隆阳区集中检查考核组: 欢迎考核组各位领导的到来!对各位领导多年来对永昌分公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年来,永昌分公司在市、区党委、政府和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2011年度任务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根据《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度集中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隆政办电﹝2011)155号)要求,现将永昌分公司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㈠控制伤亡事故情况。2011年安全生产过程中,未发生有责任的重大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有赔补责任的供电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职工未发生生产性人身重大伤亡事故。 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2011年,分公司根据与隆阳区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和股份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结合工作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其中含20个大项、111条细则。

分公司经理与17个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同时各部门负责人与各班组长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7份,班组长与员工签订了561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明确了所、班(组)长、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坚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严格考核和兑现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核心。2011年永昌分公司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季度考核力度,严格按照考核成绩兑现奖惩,并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治理。 ㈢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011年,分公司在制度上进一步加强完善与落实,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管理意识有所提高,加大了对辖区内发电、输电、变电、供电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巡视检查力度。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横向到底,纵向到边”。 其中,分公司安全专项大检查6次,出动人员68人次,车辆25台次。常规检查一次,出动人员76人次,车辆19台次。对在建工程及农网改造工程进行检查6次,出动人员37人次,车辆13台次。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验收新安装变压器15台、总容量2185kVA.。 1、安全检查情况。 ⑴根据《云保电股发〔2011〕8号》文件和公司5月18日下发<<关于开展水电厂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永

安全生产法治建设60年

安全生产法治建设60年 作者:本刊编辑…文章来源:《劳动保护》杂志点击数:214 更新时间:2009-12-7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劳动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全法制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特点。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30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机制从计划体制向市场机制的转轨,安全法制建设与时俱进,针对市场机制特点,顺应社会发展变革,为规范市场经济发展,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巨大作用。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更将安全法制体系建设推向了发展和完善阶段。本文将根据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不同时期的时代特征,重点介绍与之对应的主要法律法规。 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2) 新中国建立以后,经过3年的经济恢复,国民经济得到根本好转。工业生产已经超过历史最高水平,但是我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工业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 劳动部、各产业部和地方政府根据中国当时的情况,参照苏联经验,陆续制定颁布了一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和规章制度。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一致决议接受同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方针。《共同纲领》规定:“公私企业目前一般应实行8小时至10小时的工作制度”“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其中规定,生产单位或行政单位在解雇工人或职员时,应将解雇人员之名单与理由,于10日前通知工会基层委员会。如工会基层委员会发现此种解雇有违反人民政府法令或集体合同事情,有权于7日内提出抗议。

安监局安全检查记录表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一、基础安全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查企业是否下发文件,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责任制文本是否结构完整、条理清楚、责任明确 (2)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管理机构 (1)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查相关文件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符合要求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 (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 (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安全会议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隐患整改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7)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8)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0)事故管理制度 (11)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以文件形式下发,并在相应岗位上公示查企业下发的文件和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文本结构是否完整、条理清楚、规定明确(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查应急救援文本及备案注明应急救援预案结构完整规范,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明确,物资和器材按规定配备,明确定期组织演练,能定期修改完善

4.安全管理台帐 (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查看对应的台帐、记录,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1)安全会议台帐检查台帐根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会议议题明确,决定落实到位 (2)安全检查台帐根据制度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登记清楚,发现问题应记录解决期限和结果,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参加安全检查 (3)隐患整改台帐检查台账完整记录隐患整改期限、内容、责任人和整改结果 (4)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台帐记录完整、规范 (5)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台帐记录完整、规范 (6)职业卫生检测台帐记录完整、规范 (7)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8大危险作业票证记录记录完整、规范 (8)事故管理台帐事故及未遂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上报、原因、处置方法、责任追究记录完整 (9)安全费用投入台帐隐患整改、安全培训、安全评价等费用列支清晰 (10)重大危险源登记档案查重大危险源档案记录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11)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记录查演练记录记录演练时间、内容、评价和总结 5.安全培训教育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2)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3)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应提供每一名培训人员姓名、工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绩、本人签字等记录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 (5)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从业人员是否经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查相应教育培训记录(6)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二、企业执行与遵守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备案情况 1 是否建设在政府规划的化工区域内查区域政府批准文件 2 是否持有合法工商营业执照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查验证照是否具备,许可事项是否属实,是否在有效期内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设立安全审查查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批准书(意见书)查验证照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内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审批文件查验证照是否具备 5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文件查验证照是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目标和基本要求(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目标和基 本要求(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目标和基本要求(新 编版) 一、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目标是达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一种国家治理形态,或者说是国家权力的运作形态。按照国家权利的运作形态,可以将国家分为两大类:人治国家和法治国家。凡是依法治理的国家,也就是说国家权力严格依法运作的,因此,我国的安全生产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作为国家权力运作形态,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体现,本身并不直接反映国家的阶级本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资本主义可以搞,社会主义也可以搞。但是,任何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都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决定的,服务于不同的安全工作只能。因此,社会主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与资本主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相比,既有形式上的相同或形似之处,又有本质

上的根本不同,前者是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后者是为了保护资本家财产和追求个人利润最大化。 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法治要求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作为现代文明的成果和标志,不仅体现为权力依法运行的一种国家形态,而且是一种现代化的法律制度形态。建设社会主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求根据法治原则,实行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法治的价值原则 法治与人治的区别并不是有没有法律或法律完备不完备,而在于有什么样的法律。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法律制度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自由和人权的法律保障。它体现了一种新的法律价值取向。这种新的价值取向要求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构建在尊重人的人格尊严、自由、合理愿望、进取精神和财产权利的基础上,形成新的安全生产法律原则和精神。 当代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社会主义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基本价值原则有5点。

2016安全生产法全文(最新修订版)

2016安全生产法全文(最新修订版)《安全生产法》的颁布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同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

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

安全员津贴管理规定

安全员津贴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安全员津贴管理制度1、目的 为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权利关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打造适应新沈冶、新机制下的安全队伍。根据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关于安全管理人员应享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的规定和辽宁省政府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所有单位的安全员。 3、职责 安全生产监管部 负责安全员津贴的考核、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相关考核体系的建立,是安全员津贴的主管部门。 各单位 负责本部门安全员日常管理,选拔、培养工作,并接受公司安监部门的相关考核。 4、工作程序

津贴标准 安全员津贴基础系数为500元,根据各车间的作业过程,危险源分布特点,参照危险源辨识标准,确定各车间危险系数如下: 享受人员 各单位的专职、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生产监管部现场安全检查员,铸造分公司津贴有铸造内部自行发放。 津贴考核 4.3.1发生一般伤害事故,当月安全津贴取消。发生轻伤伤事故取消当季度安全津贴。发生重伤事故取消全年安全津贴。 4.3.2违章行为指标超标,上报未达到指标,当季度安全员津贴减半。

4.3.2每月安全生产监管部将根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评分,基础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兑现百分之六十。超过80分的按照得分比例兑现。 津贴发放 安全生产监管部按照考核要求,将统计好的发放明细,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每季度兑现一次。 5、相关文件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违章行为视同事故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6、相关记录 《安全员津贴发放明细》 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8、本规定解释权属安全生产监管部。

建设项目安全员岗位职责

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专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安全员的任职条件 1、持有有效的安全员上岗证(通过参加四川省住房和建设厅、成都市 住房和建设局系统举行的培训班获得或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资格证书。 2、从事现场相关专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初级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经公司考核确认具备相应岗位能力。 (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做好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组织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检查项目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在生产中遇到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产整顿,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3、主持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交底的执行,监督班组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 4、参加或主持安全专题会议和生产协调会,协助经理、副经理丶总工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5、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年度安全工作规划,并监督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安全事故年报、月报的报表填制上报工作。

6、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对外联队伍、临时工、进场职工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写教育台帐、教育卡,认真做好记录,与有关部门一起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办证。 7、督促并协助工地有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安全施工具有奖惩权。 8、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做好日常安全管理的各项归口工作和各种安全生产资料台帐、档案、报表等的收集、归档整理和保存工作。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埋,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并建立档案。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为根本,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没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处理等,做到“十查”、“十看”。 ①、“十查” 查持证上岗情况,查安全帽的佩戴,查安全带的使用,查安全网的张设, 查保安器的灵敏,查电力线的架设,查施工现场文明,查临边洞口防护, 查机具安全装置,查灭火器材设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汇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 一、单选题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成为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制度被确立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一项根本制度。 2、《建筑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建筑活动中的部门法律。 3、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非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 4、下列企业负责人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选项不属于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备,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3年 7、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8、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时,经原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9、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技术规范。 10、《建筑施工安全检测标准》(JGJ59-99)是强制性行业标准。 11、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规定,依法进行安全评价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 12、法律责任的基本特征的论述法律关系客体违法是错误的。 13、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4、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15、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6、《建筑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 17、依照建筑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法治同行

安全生产法治同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是来自五莲县弘丰集团的 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生产,法治同行”。 建筑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性较强,危险程度较高,是工伤事故多发的行业,安全生产关乎企业发展的一帆风顺,更关乎员工生命安全。 习总书记强调,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安全生产法规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企业经营发展统一起来,用法治规范保障安全生产,把“安全”作为底线来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五莲县一直以来对安全隐患都是“零容忍”的态度,特别今年在认真吸取“潍坊市4.30”及“临沂市5.9”事故教训。五莲县安监站迅速组织建筑工程安全自查,对于县域各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彻底清查,严管重罚,消除安全隐患。弘丰集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以法律规范人,以制度约束人,以责任促进人。真正做到了“安全为先”。 弘丰集团始终坚持安全生产与法治同行,引导从业人员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照安全规章设立企业生产规则,进行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并设立事故应急方案,做到事前有数,事后不慌。

具体来说,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弘丰集团将员工安全视为企业前进的保障,把安全生产奉为企业运营的前提。我们在2014年成立专门的质量安全部,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对所建工程进行自检、自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工地安保设施到位,保障所有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二,坚持法治教化、增强理念。引导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既明确安全生产权利又明确遵章守则、服从管理、接受培训、提高安全技能素质等义务。同时加强安全法制宣传,建立了从业人员相互监督的安全网络。 第三,加强安全教育、提升素质。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把提升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严控各类事故发生的新常态。弘丰集团深知“人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安全生产是企业最大的效益”。我们把对三类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到实处,多措并举切实做到了安全生产与法治同行。 目前,我国经济正在进入新常态的发展阶段,机遇与挑战并存,企业将不得不面对诸多挑战。特别是我们建筑行业,更面临着市场需求疲软、企业产能过剩、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等诸多因素制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也面临严峻挑战。 因此,企业只有加快转型升级,遵循法治中国构建路径,采用更安全、更科学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手段,才能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利益,才能确

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力争实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持续零增长,“三项相对指标”有所下降,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 三、主要工作 围绕XX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任务,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执法体系、网络体系、基础工作体系,力争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1、强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修订、完善、细化责任书内容,合理设定各项考核指标分值,强化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跟踪检查,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水平和能力。

2、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企业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自治隐患,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质量和成效。加大挂牌督办隐患的督查和考核力度,定期通报挂牌督办隐患的整改推进情况,确保按期整改完毕,严防在隐患治理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加大安全投入,依法参加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完善执法体系,进一步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1、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认真制定、落实年度执法监察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发〔XX〕23号文件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监管监察、专项检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强化事前执法,提高事前执法比重,力争事前行政处罚次数占总行政处罚数的85%以上,事前经济处罚金额占总经济处罚额度的20%以上。 2、严格事故责任追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进一步修改完善XX年出台的安全生产警示办法,通过书面警示、警示谈话及媒体曝光等形式,强化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发挥事故查处的警示作用。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权限和程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 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 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

安全员津贴管理制度

安全员津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权利关系,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打造适应新沈冶、新机制下的安全队伍。根据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关于安全管理人员应享受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风险津贴的规定和辽宁省政府关于《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安全管理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所有单位的安全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监管部 负责安全员津贴的考核、统计、上报工作,负责相关考核体系的建立,是安全员津贴的主管部门。 3.2各单位

负责本部门安全员日常管理,选拔、培养工作,并接受公司安监部门的相关考核。 4、工作程序 4.1津贴标准 安全员津贴基础系数为500元,根据各车间的作业过程,危险源分布特点,参照危险源辨识标准,确定各车间危险系数如下: 4.2享受人员 各单位的专职、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生产监管部现场安全检查员,铸造分公司津贴有铸造内部自行发放。

4.3津贴考核 4.3.1发生一般伤害事故,当月安全津贴取消。发生轻伤伤事故取消当季度安全津贴。发生重伤事故取消全年安全津贴。 4.3.2违章行为指标超标,上报未达到指标,当季度安全员津贴减半。 4.3.2每月安全生产监管部将根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评分,基础考核分数低于80分的,兑现百分之六十。超过80分的按照得分比例兑现。 4.4津贴发放 安全生产监管部按照考核要求,将统计好的发放明细,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每季度兑现一次。 5、相关文件 5.1《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5.2《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5.3《违章行为视同事故的管理制度》 5.4《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安监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安监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 负责所分管总装船舶、生产区域及本人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在安全检查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提醒、教育、制止,并依据规定进行处罚,对事故隐患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3 每天对本人所分管的船舶、生产区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其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3.1所管生产区域及船头通道畅通,物件堆放是否稳妥及占道。 3.2 氧、乙炔气管、气包及阀门是否完好,气瓶是否按规定放置及动火申报情况,氧、乙炔皮管、电焊线编号的完好情况。 3.3 焊线、电焊机和电焊钳绝缘、配电箱、临时用电变压器完好情况及用电申报情况、手持电动工具绝缘性能检测情况。 3.4 检查单船外壳脚手架、跳板、临时登高设施搭设符合规范情况。 3.5 狭小舱室作业双人制登记落实情况。 3.6现场密闭舱室作业通风设备安装到位情况。 3.7 施工人员劳保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救生衣穿戴情况。 3.8喷漆过程中“涂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情况。 3.9 现场临时梯、临时栏、临时盖、临时灯到位及设置的安全情况。 3.10现场易燃物清除情况。

3.11 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冻防滑措施落实情况。 3.12台风季节防风预控措施落实情况。 3.13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区域内安全告示、警示牌到位情况。 3.14 安全隐患项目整改情况。 3.15现场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及其它现场安全状况。 4每天做好巡查记录,每周汇总上报。 5负责对本区域重大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 6 发现事故后立即报告,并组织抢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协助开展调查,开好事故分析会,写好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7 参与对安全监督管理网络人员的考评、以及参与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8 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职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负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试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单选题(本题型每题有4 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1个答案是正确的。多选、不选、错选均不得分)例: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A. 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1. 2003 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温家宝总理签署第393 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 A. 2002 年11月20日 B. 2002 年11月24日 C. 2003 年11月20日 D. 2003 年11月24日 正确答案:D 2. ()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安全生产成为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工作的重点,安全生产制度被确立为促进我国建筑业发展的一项根本制度。 A. 《建筑法》 B. 《安全生产法》 C.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D.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正确答案:C 3. 原建设部从1996 年开始申办在我国执行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并于()经我全国人 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我国正式批准在中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实施建筑施工安全卫生公约, 成为国际上实施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第15 个国家。 A. 2001 年10 月27 日 B. 2002 年10 月27 日 C. 2003 年10 月27 日 D. 2003 年10 月24 日 正确答案:A 4. 原建设部从1996年开始申办在我国执行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并于2001年10月27 日经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我国正式批准在中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实施建筑施工安全

安监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安监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盐山县安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细化措施,强化监管,切实推进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开展。有关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 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安监部门机构建设的通知,和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的要求。我局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同时在编制、经费、办公场所及乡镇安监队伍装备等方面也给予政策倾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安全生产体系和制度建设 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盐山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管理实施意见》、《盐山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盐山县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盐山县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和《盐山县2016年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模板)化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近期,我局将制定出台《盐山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和《盐山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金管理办法》督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同时,进一步细化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加强

督导检查执法力度和考核力度,真正把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到位,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是我局组织各乡镇安监办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进一步要求全体安监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监队伍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切实做好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做好本辖区的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认真履行职责;二是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模板)化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县84家企业年底通过市级标准化工作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筛选了123家企业(危化生产3家,烟花爆竹39家,加油站35家,砖瓦厂26家,机械制造企业20家)作为第一批实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模板)化建设企业。2016年5月13日我局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5月底至11月底我局按计划、分步骤进行督导、检查、验收。并计划于6、7月份再筛选100家有一定规模的机械制造企业继续推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模板)化建设,使此项工作全面展开。三是我局为了强化监管,认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现状,并结合行业产业特点,将12个乡镇和产业聚集区划分三个片,分别明确我局三个专项执法检查队进行包片督查。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帮助企业查找隐患,做好督导整改,确保企业认真落实各项安

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发展和进步以及当前面临的问题

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发展和进步以及需要解决的当前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安全生产法治观念正逐步形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可喜进步。 一、从人治观念转变到法治观念 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制定颁布了一批法律法规,构建了相应的制度。但是,由于传统行政法制建设的观念主要是人治,因此,传统行政法制基本上是“人治底下的法制”。有法制并不等于就实现了法治。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就是实现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统一。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在深刻反思人治观念的基础上,逐步树立起法治观念。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主要依据法律而非领导人的意志,要依法行政而非依行政命令行政;当领导人的意志与法律相冲突时,应服从法律,这一特点也表现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 二、从重权力、轻权利转变为权力和权利并重 计划经济的最大特点是依靠政府来配置社会资源,所以传统安全生产的立法也必然重视行政权,主要依靠行政命令来维护安全监管秩序,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对象,只能消极服从行政命令。市场经济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社会资源,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政府只是有限政府。因此,对传统安全生产立法的权利(力)结构逐步进行了调整,从重权力、轻权利转变为权利、权力并重,成为安全生产法制现代化的核心问题。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个转折点,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比较好地兼顾了行政权与相对方权利,既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又维护和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三、准确把握政府监管部门职能简化的程度 在推行安全生产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需要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重新界定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权,逐步由管制行政变为服务行政。需要注意的是,简化政府职能也要有一个度。由于现代社会关系日趋复杂,政府职能并非越少越好,适度的政府职能对于推进我国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是必不可少的。政府职能的转变应是一个层层推进、依次展开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否则就可能出现管理真空,造成社会无序和动荡,阻碍社会发展。因此,在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既要准确把握政府职能简化的程度,又要掌握最佳的政府职能转变速度,使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程度协调一致。 四、制约、激励兼顾 我国传统安全生产法制作为行政管理的工具,旨在保障行政权、约束相对方权利。近几年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在从单纯的约束机制转变为约束与激励兼顾的现代行政法机制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基本上摆脱了过去那种只约束相对方权利、不制约行政权的单方面思维,开始注重双向制约;与此同时,安全生产奖励制度有了一定发展,并在实践中得到成功运用。但是,机制完善工作仍将是我国较长时期内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如何在有效制约行政主体滥用行政权、违法行政的同时,有效地激励相对方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行政,是安全生产行政法机制完善的重点所在。 五、从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转变为实体与程序、过程与结果并重 我国传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发展明显不平衡:一是监督行政法律规范弱于行政管理规范;二是行政程序规范弱于行政实体规范;三是过程正当性的行政法律规范弱于结果正当性的行政法律规范;四是宏观调控立法弱于微观规制立法。改革开放以来,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问题在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程序与实体、过程与结果都是行政法制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要整体推进、全方位进行,不能有轻有重,任何偏废都不利于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正常进行。重视和实现安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