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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关怀留守家庭,体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

第三条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中选举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村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中推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

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重新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组织农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九条热心帮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第十一条组织农户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十二条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

第十三条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亮化、庭院净化、村

庄绿化。

第十四条协助维护和管理好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协助村“两委”组织农户开展评比争先和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尊重多数村民意见,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修改完善,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通报。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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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理事会制度

垃圾处理村规民约 为了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整洁,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村实际,经两委会研究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我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一、农户必须保持院内院外环境整洁无垃圾,确保垃圾分类处理,就地就近处理。 二、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养,狗必须拴养;死禽死畜要深埋。 三、各农户要做到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排,柴草不乱放。 四、各农户应抓住灾后重建的契机,大力开展“三改,即:改水、改厕、改圈”。 五、各农户应自觉维护院外道路的畅通和水利设施的贯通,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农田杂草倒入各大、小水渠、公路,对违反规定者给予扣除当年粮食直补的处理。 六、不在村道、主道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打农作物,不在路道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 七、每户每月出好一天义务工,主动参与本村的环境卫生整治。 八、严禁焚烧秸秆,村民有义务进行监督举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给予扣除当年粮食直补的处罚。

九、各农户在做到清洁的同时,尽量绿化美化庭院。 十、村、组定期进行卫生评比,并把评比结果在公开栏上公布,被评为“最清洁”的农户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被评为“不清洁”的农户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卫生管理办法 为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倡导文明、卫生、科学的生活方式,结合本村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①农户必须保持庭院地面干净、墙壁整洁、生产生活工具及杂物摆放整齐。 ②每天清扫房前屋后的卫生,清理房前屋后的水沟污泥、垃圾,废弃物必须倒入垃圾池,违者由环境卫生监管人员提出批评。 ③禁止在村内的建筑物、树上涂写、张贴宣传品,不准乱搭乱建;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④禁止道路两旁、公共场所搭设摊档、堆放杂物,在村道上劈柴,以防止公共设施受到损坏。 ⑤禁止放养禽畜,畜禽实行圈养,污染环境的户主将被罚清扫公共卫生两次。 ⑥保护花草,人人有责。严禁采摘路旁的花、草、树木。 ⑦组织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每月总评一次,对评议较好的农户,授予“文明卫生户”流动红旗,以示鼓励。每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广大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支村两委召开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立本村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由热心公益事业又有一定组织管理和号召力的村民组成,其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入会自愿,出会自由。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自觉接受镇政府、支村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2011____年__月__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村务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 第六条本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的本村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工人、退休老教师、老前辈、经济能人和中青年积极分子中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七条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三)有权建议召开理事会。 (四)有退回自由权。 第八条理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理事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做好村民工作,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公共财产。 (四)对公共配套设施组织筹款,带头投工投劳。 (五)合理使用筹款,督促施工进度,严格质量监督。 第九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多数通过予以取消其理事资格。 (一)不遵守本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理事会议,不履行义务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三)违反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思悔改的。 (四)不珍惜筹款,胡乱开支的;对工程质量没有监督到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取消理事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 取消理事资格,须结清所有帐务。 第三章管理机构 第十条理事会由理事5-9人组成,理事会选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组织召开理事会或村公共设施建设一事一议会议。 (二)制定本村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公共设施建设规划等。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事务理事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事务理事会的性质: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以自然村为单元,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代表性、公认性、先进性、稳定性”的要求。 第二条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目的和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村庄稳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管理好集体所有土地和其他财产;协调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理事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认真制定好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教育、引导、监督农民进行垃圾分类,正确使用“两桶一袋”一窖,收取卫生费,搞好村庄环境卫生。 (四)做好低保户评定、宅基地审批、村庄规划、调解民间纠纷,及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征地、附着物清理、房屋拆迁和安置、施工环境维护;(六)做好被征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款的分配,组织本村的土地调整分配方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设定 第四条理事会职数根据村庄房(姓)族数设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除具有“四性”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村支部、村委会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三)遵纪守法,无违章建房、违规生育,无参与上访、参与黑恶势力; (四)要求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推选产生,并经村“两委”审查同意由党支部批复方可任职。 第七条理事长为理事会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理事长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领导理事开展工作; (四)监督检查理事履职; (五)综合协调处理较为复杂的问题; 第九条:本村集体资产处置、征地款管理、使用及分配、工程发包、户口迁入及村内重大事项经理事会讨论,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四章理事会的调整、撤换、终止 第十条根据多数村民的意见,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经村“两委”同意,按程序重新推选,新当选的任职后,原理事会职务自然终止。 (一)理事会成员未经村“两委”批准无故外出不能正常工作,应进行调整。 (二)理事会成员如有违反规定建房、违反政策生育、参与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参与黑恶势力,强揽工程,一经查实,应予以撤换。 (三)如需调整或撤换,应按有关程序调整在村支部领导下组织进行,候选人应按本房

村民理事会章程

XX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章程 (2011年X月XX日户代表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提升本村民小组自治能力,决定成立XX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下称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以民主选举形式产生,选举程序分提名候选人、选举产生理事“两个步骤”进行。其中,村民理事会候选人由村“两委”成员和本村民小组的党员、村民代表和杰出乡贤联合提名,由户代表无记名投票选举(或表决通过)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与村“两委”同步换届。 第三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村民小组长担任;设副理事长1名,理事9名,由本村有威望、有能力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村干等村中族老,以及村民代表、复退军人、经济能人、外出乡贤等组成。 第四条理事会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按照“民事民办、民事民治”的原则开展工作,主要履行调处邻里矛盾、兴办农村公益、协助村民自治等三项职责。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围绕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职责,每年向村民作出公开履职承诺,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条理事会对重大事项决策实行“一事一议”,采取“三议三公开”(理事会提议、理事走访商议、户代表开会决议,议案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公开、办事结果公布)的方式民主议事。

第七条理事会以户代表会议形式,由村民理事会与群众共同议定村规民约,教育和引导村民共同参与村庄管理。 第八条建立“一比两追三评”(比和谐、追标兵、评先进)互动机制,由理事会牵头组织发动本村村民,评选本村的“优秀理事”、“模范户”和“好乡邻”,并按照“村民理事会自荐、社区理事会推荐、乡民理事会初审、县镇两级审定”的程序,参与全县“十百千万”(“十大明星村”、“十大杰出乡贤”、“百条自强村”、“百名优秀理事”、“千个模范户”、“万名好乡邻”)评选活动。 第九条理事会每年组织户代表会议,以“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等次,对理事履职情况开展评议活动,获评“不满意”超半数者,作自动辞职处理,并由村民重新补选。 第十条设立“公德史册”,把外出乡贤捐资公益、农村好人好事以及每年的评选结果,以大事记形式记载下来,著述村庄历史变迁、能人贤良、慈善之举,并以宣读公德史册、兴建公德堂等形式,在农村倡导“以德为先、以和为贵”的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律自强、互信互助、共建共享。 第十一条以“一事一议”形式解决村民理事会运作经费,确保村民理事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户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实施方案

共联村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关于在全市各地广泛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宜宣通…2012?13号)文件精神,遵照宜伍乡办发…2012?28号文件,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背景 1、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是实现村民自治,探索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村民道德理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社会组织,具有群众自建自管、自愿自主、自娱自乐和自治自理的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最大限度地凝聚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它不仅延伸了农村工作的抓手,还能够有效解决过去乡村干部“想管管不好,管了又力不从心”的问题。 2、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是传播文明乡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村民道德理事会通过制订村民道德公约,引导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培育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

迷信、移风易俗的文明乡风,能够弘扬社会正气,促进村风民风的根本好转,是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创新举措。通过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探索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3、建立村民道德理事会,是调解基层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途径。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任务最艰巨的部分。伴随改革开放和农村城市化的深入,农村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显现,不讲信用、不孝敬老人、争吵打斗、封建迷信等农村中的不和谐现象日益突出。村民道德理事会通过开展道德评议活动,能够促使广大农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后进”村民分析问题和原因,指导其改正提高,把一些思想问题和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大矛盾化小,小矛盾化了”,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城市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农村改革发展和“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引导农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着力解决过去乡村干部“想管管不好,管又力不从心”的问题,充分发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 事会章程

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广大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支村两委召开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经过,成立本村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由热心公益事业又有一定组织管理和号召力的村民组成,其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入会自愿,出会自由。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自觉接受镇政府、支村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月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村务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 第六条本理事会成员从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的本村老党员、老干部、退休老工人、退休老教师、老前辈、经济能人和中青年积极分子中推荐,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5—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第七条理事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三)有权建议召开理事会。 (四)有退回自由权。 第八条理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理事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做好村民工作,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维护群众利益,保护公共财产。 (四)对公共配套设施组织筹款,带头投工投劳。 (五)合理使用筹款,督促施工进度,严格质量监督。 第九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无效者,经理事会多数经过予以取消其理事资格。 (一)不遵守本会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理事会议,不履行义务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三)违反村规民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不思悔改的。 (四)不珍惜筹款,胡乱开支的;对工程质量没有监督到位,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取消理事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并有出席理事半数以上的票数经过,方能生效。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社区居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协商机制,增强广大居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居民事务理事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议事组织。 第三条居民事务理事会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理事会工作必须在社区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有序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事。理事会工作必须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要把服务居民、增进居合法权益作为理事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平等公正。理事会要吸纳民众尤其是利益相关者作为理事会主体,纳入到协商的公共事务的讨论、决策、实施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平等协商,形成共识。作出的决定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

第二章居民事务理事会组成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基本构成为“6+X”(即固定成员+利益相关人员),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可以作为参与的主体,协商的内容不同,参与协商的人员也会有所不同,但主体主要有以下六类:即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有威望的老同志(包括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驻地单位等)、专业人士(提供经济、建筑、法律等专业技术、咨询的人士)。社区在具体操作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参与对象进行微调,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长,群众代表则通过邀请参加、民主推荐以及自愿报名后精心筛选等方式产生,最终形成“6+X”的人员结构。原则上,社区干部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制,常任理事由居民代表会议在社区“两委”干部,居民代表,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同志等,驻社区单位、社会组织代表中推选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设理事长1人,其余为成员,任期与居委会一致。非常任理事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总人数原则上为11—15人。理事长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支部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的可由专职支部副书记担任。 第六条理事会常设成员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的,应及时召开居民代表会议补选。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新栗村委新寨村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理事会的性质: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以自然村为单元,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代表性、公认性、先进性、稳定性”的要求。 第二条村民理事会工作目的和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村庄稳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管理好集体所有土地和其他财产;协调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理事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认真制定好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引导、监督村民进行垃圾堆放,搞好村庄环境卫生。 (四)做好村庄规划、调解民间纠纷,及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征地、附着物清理、房屋拆迁和安置、施工环境维护; (六)做好被征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款的分配,组织本村的土地调整分配方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设定 第四条理事会职数根据村内各家族人数设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除具有“四性”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村支部、村委会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 (三)要求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推选产生,并经村“两委”审查同意由党支部批复方可任职。 第七条理事长为理事会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理事长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领导理事开展工作; (四)监督检查理事履职;

乡镇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1、村民理事会坚持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调处责任人。 2、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现、受理、调处各类民事纠纷,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健全村民理事会的调解组织,做到小事不出组。 3、在村民理事会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4、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

并做好接待笔录。 5、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 6、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7、涉及两个或多个村小组之间的矛盾纠纷,由村民理事会理事长负责上报村委会,由村级调委会组织涉及到的村民理事会成员共同召开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1、自然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2、自然村(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3、“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理事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 4、表决形式:按每户选一名代表,进行投票,75%以上

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党组织和党工作的全社会覆盖,加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拓宽社会参与渠道,现就在农村建立村民理事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夯实党的农村工作基础、推进村民自治”的目标,以党组织为领导,积极培育、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社区服务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服务管理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尊重民意。围绕农村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以及基层组织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村历史文化和民俗民风,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建立村民理事会,不断完善村民理事会民主议事规则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在村务服务、管理中的议事、咨询、协商作用。 2.注重多元,服务群众。村民理事会的成员应注重广泛性和多元化,使村民理事会成为农村公共事务协商议事平台。同时,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沟通纽带作用,及时掌握村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服务、管理需求,为村“两委”班子做好

本村的各项工作出谋献策,提升农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3.党建引领,强化功能。积极动员有威望的老党员参与村民理事会,发挥党员在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当中的骨干作用,加强村党组织对村民理事会的领导,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积极引导热心村民、驻村企业负责人、异地务工人员等不同阶层的居民通过村民理事会,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共同参与农村社区服务管理,拓宽社会协同范围,丰富农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形式,延伸服务功能。 三、村民理事会的建立 (一)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基本条件。 1.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带头遵守乡规民约,无违规违约行为。 2.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望,政治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3.热心村公共事务,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保证与村民、群众沟通和参加村民理事会有关活动时间。 4.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二)村民理事会成员的构成。 各镇(街)可根据各村人口结构特点,在充分考虑村民理事会广泛性特点的基础上,予以细化。村民理事会成员一般由:老党员、老干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妇女代表、

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方案

------ 精品文档 ! 值得拥有! ------ 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 创新活动方式,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的要求,深入推进村民 自治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现就在全镇 普遍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 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以自然为单元建立的村民自治组织。 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创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向理事会延伸党的工作触角,实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再 造工程”;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引导村民实行自我教 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 ; 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发挥自然村亲缘、人缘、地 缘优势,构建农村微观自治组织体系,整合资源,凝聚人心,密切党群关 系,促进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到年底,完成全镇自然村村民事务理事会组建任务,实现全镇所有自然村 村民事务理事会“全覆盖” 目标。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四大作用” :一是激发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热情,解决基层组织薄弱 问题; 二是提高村民自治程度,调动村民与村民事务的积极性,把政府的决策变 成农民的自觉行动,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提升基层的执行力; 三是为群众参与事务、倾吐心声提供平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促进农村

和谐发展; 四是让党建工作触角延伸到农村最基层,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 村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时间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12月 7日至 12月 10日。 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组织镇村 组干部和党员集中学习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层层召开座谈会或动员会, 大力宣传建立农村村民事务理事会的重要意义、目的和村民事务理事会的 作用和职责。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进村入户宣讲和发放宣传 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加大对各地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工作的开 展情况进行报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年12月 11日至 12月 15日。 通过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统一思想, 以镇工作队、村“两委”为主抓手,确定建立村民事务理事会包村领导、 干部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掌握本地各自然村的村民、老党员、老干部 等基本情况,对拟担任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的初步人选,从是否违章建房、 是否违法计划生育、是否参与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是否参与宗族房股 势力和黑恶性质组织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同时细化村民事务理事 会的职责、产生方式,从目标、任务、时限上做到三统一,为下一步村民 事务理事会的选举建工作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选举组建阶段,年12月 16日至 12月 31日。 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村民事务理事会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

1.村(居)民理事会章程

村(居)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服务广大村(居)民,搞好本村(社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村(社区)“两委”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立村(居)民理事会。 第二条理事会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接受镇政府、村(社区)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理事会自2014年×月×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办公楼。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形式 第六条理事会人员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4—6名。符合条件的还要成立党组织。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在乡镇、村党组织领导下,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村(居)民民主选举产生。村(居)民理事会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5-7人组成,任期3年,重点应

从党员干部、村(居)民代表、致富能手、妇女骨干、楼栋长、单元长、“五老”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产生,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理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八条理事会换届:理事会任期届满,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理事会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理事会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 二、第倡导文明新风。引导村(居)民遵守村规民约,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管理公共事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兴办本地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维护和管理基础设施,协助村(社区)“两委”搞好农村土坯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 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组建服务团队,开展志愿活动,为村(居)民提供生产生活各方面服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开设专属QQ号,让留守儿童和父母“面对面”交流;关爱空巢老人,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家政等生活服务。 五、调解矛盾纠纷。积极协调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村(居)民开展群防群治,维护和谐稳定。 六、开展监督评议。对村(社区)“两委”的工作以及重大事项、重大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对本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

村民理事会章程最新(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共同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关怀留守家庭,体现组织温暖,解除外出务工人员后顾之忧,促使他们时刻心系组织,心系家乡。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 第三条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 第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总支提名,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表决产生。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从,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村民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委会干部中选举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村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中推举产生;五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五条理事会的任期: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 连任,作期届满后,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推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特殊情况,理事会成员可申请退出,由村党总支重新提名人选,经村民代表议事会会议补选。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组织农户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民公约。 第七条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委”反映,为村“两委”采取帮扶措施提供依据和提出建议。 第八条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活动。 第九条热心帮助村民办理红白喜事,反对封建迷信和宗族宗派势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第十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村民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第十一条组织农户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二条搜集致富信息,组织村民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 第十三条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亮化、庭院净化、村 庄绿化。 第十四条协助维护和管理好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协助村“两委”组织农户开展评比争先和参与文明创建活动。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尊重多数村民意见,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修改完善,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村民通报。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理事会的宗旨、职责 理事会在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的前提下,立足受益范围内村民的实际,组织实施公益事业工作,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文明建设。 职责:搞好公益建设,宣传计生工作,协助社会治安,积极扶贫帮困。 第二章、理事会成员的产生 理事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由村“两委”颁发证书,一般应由村组威望高、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退伍军人、老村民代表组成,理事会一般由3—7人组成,同时在理事会中选举理事长1名或常务理事1名,全面履行新农村建设各项具体事务和管理职责。 第三章、理事会的任期 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任期届满,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村民理事会成员,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予以免去成员资格。 第四章、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 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联合国安理会),职能和权力瞭望中国(新闻)网理事中国(新闻)网理事会。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习惯,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机制弊端,推动斜坡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经支部村委研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同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狠刹婚丧事大操大办之风;倡导新事新办、婚事从简的婚嫁理念,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丧葬习俗。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理事会由村干部或者是在村上有办理红白喜事经验的人员担 当会长,设副会长、理事5-9人。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要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村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也可根据本村实际,动员

曾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退休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积极负责,主动联络分包小组,秉公办事,切忌敷衍从事,违背群众的利益。 第八条理事会要经常组织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 第九条会长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对不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红白理事会予以重组或对部分成员予以撤换,确保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三章理事会职责 第十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适时了解情况,村内红白事的承办需及时报知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的基础上,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红白理事会要协助和参与事主操办红白事,主动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十二条深入事主家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积极提倡火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理事会要对村内每次红白事的承办做好资料记录,并且定期召开季度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以便更好的为村民红白喜事服务。

【公文 写作 素材】xx村村民自治理事会章程

xx乡xx村村民自治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自治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经本小组村民会议推选或选举产生的,管理本小组各项事务的村民自治组织。 第二条理事会管理本小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提出、制定本小组发展思路,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理事会成员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理事会成员的产生根据本人自愿、群众认可的原则,可在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推选完成后,通过民主推选产生。可采取村民代表推荐、村民选举方式,也可采取直接推选方式。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可参加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的村民理事会选举。 第四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一般设理事3至5名。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在村民中有一定的威望,年满18周岁,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 第六条本小组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可以提出罢免理事会成员的要求。要求罢免应当提出正当的罢免理由,理事会要及时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半数以上通过,才能罢免。罢免被通过后,同时按选举程序补选出新的理事会成员。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七条理事会职责

1.主持召开村民会议。 2.管理本小组公共事务。制定村规民约,维护本小组治安秩序,调解邻里纠纷,指导本村民俗事务的操办,树立文明新风尚。 3.组织本小组公益事业建设。上报公益事业项目,筹集公益事业资金,组织村民参加公益劳动和活动。 4.提出、制定本小组发展思路。 5.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分工 理事长职责: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召开理事会议,管理、督促各理事开展工作。 各理事职责: 1.公益事务理事职责: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的管理;组织群众搞好生产发展。 2.文明卫生理事职责: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组织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教育村民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指导小组内红白喜事等民俗事务的操办。 3.治安理事职责:负责小组内治安案件的预防,村民纠纷的调解,法律法规的宣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报告。 第四章工作规程 第九条村民会议。村民会议由本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参加。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小组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有本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理事会由村民会议选举产生,对村民会议负责。

村民理事会章程

村民理事会章程 “关怀理事会、户联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关怀理事会”和“户联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两会两评”,关怀理事会、户联理事会,活动~必须遵守党的方针政策~执行活动实施方案~遵循村规民约。 第三条理事会的宗旨:以人为本~互帮互助。开展“四关”、“四联”活 动,“四关”即:关怀思想、关怀生产、关怀生活和关怀文化,“四联”即:经济联合、治安联防、好事联办、文化联学,。促使他们时刻心系党、心系组织~心系全村发展,增强全村党员干部乐于奉献、甘于奉献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党支部和村委会在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广大党员群众在服务大局上创先争优~在产业发展上创先争优~在狠抓落实上创先争优~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积极关注、参与和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 第二章理事会的组织 第四条理事会的构成:理事会设3—5名理事~其中设理事会会长1名~会员2—4名。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村党支部提名~党员代表、致富能手、产业大户和群众代表表决产生。其构成为:一是从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热心公益事业~组织协调能力强的 党员或群众中推举产生,二是从村两委干部中推举产生,三是从学校教师中推举产生,四是从本村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中推举产生。 第三章理事会工作职责

第六条组织群众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模范遵守村规民约~践行“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动。 第七条全面掌握本村所有农户家庭人口、生活条件、致富产业、发展需求等各方面情况~积极向村“两会”反映~着力推动村“两会”扎实开展“三问三解”活动~ 第八条组织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特困户生产生活上的互帮互助活动~深化“一联两包促增收~党群关系格外亲”活动。 第九条坚持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组织群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家庭邻里发生纠纷时~积极主动进行调解~做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胜利召开。 第十条搜集致富信息~组织群众学科技、兴产业、活流通、增收入~有力推动“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 第十一条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房屋亮化、庭院净化、村庄绿化~大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 第十二条在村“两委”的指导下~每个月开展一次“两评” 活动或召开一次座谈会~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切实推动“两委”在狠抓落实上见成效。 第十三条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尊重多数村民意见~召开理事会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修改完善~并告知广大党员干部群众。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理事会章程

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 一、总纲 红白理事会,是社区党总支、社区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经村民代表会议经过,其基本任务是办理本社区婚嫁,丧改事宜,坚持喜事新办,丧事俭办,反对在婚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其宗旨是服务于群众,坚持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创造文明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红白理事会在社区党总支、社区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理事会由十四人组成,理事会下设两个服务队。即婚嫁服务队,丧改服务队。婚嫁服务队由七人组成,丧改服务队由七人组成,两个服务队在红白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工作细则 红白理事会工作细则: (一)婚嫁工作细则; 1、男女青年结婚,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2、禁止非法婚姻、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原则,严禁买卖婚姻、近亲结婚,禁止转亲换亲,大力提倡男到女家落户。

3、举行婚礼必须到社区红白理会申请,待理事会批准后,方可举行婚礼。 4、理事会安排婚嫁服务队到婚主家中筹备工作,其婚礼规模、范围、婚宴桌数,具体由理事会审办。 5、举行婚礼喜事新办,不准大摆宴席,不准雇吹鼓手和鸣放礼炮,对亲朋好友予以适当招待,不准借机敛财。 6、不准找风水先生看日子,要提倡在有纪念意义的日子举行婚礼。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礼情节轻重,按《婚姻法》、《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除予以批评教育外,予以处罚。 (二)丧改工作细则: 1、人去逝后,丧主须在当日内向理事会报告情况并予审办,丧事规模、范围降到最低限度,其桌数不得超过20桌。 2、理事会及时安抚遗属,与丧主其同商定遗体火化安葬时间。 3、理事会负责书写悼词、寄托哀思,实事求是予以评价。 4、理事会协同丧主、筹备安排遗体告别会,理事会会长主持告别会。 5、坚持殡葬改革,不准请吹鼓手、放铁炮扎纸人纸马、招魂扬幡、不准披麻戴孝、三拜九叩、不准棺木土葬、坚持尸体火化,不准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 6、严禁乱埋乱葬,筑坟立碑、不得看风水选坟地,修建阴阳宅。

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规范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村民理事会。理事会应在严格按照党的政策方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村规民约的前提下,立足本村村民,积极带领本村村民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一、理事会的产生 1、理事会由5-7人组成,成员由组织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办事公道的村组干部、老同志、党团员、积极分子组成,经本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在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会长1名。根据市委年1号文件“全面推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村两委班子、村民小组、党小组与新农村建设理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管理模式”的精神,村民理事会长应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或党小组长担任。 二、理事会的任期 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会任期期满,要及时召开本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的权利和义务 1、理事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代表村民行使职能,至少每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一次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建立完善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公共事务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及时纠正违反本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相关制度的人和事。 3、切实履行本村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职能,负责协助技术部门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负责与农户签订建设意向协议,负责向政府自主申请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积极担负起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签订、工程进度督促、建设质量监管的具体职责,逐步完善村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配套,努力提升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4、负责听取并收集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村内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5、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新风培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互助活动,增强村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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