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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起施行。

A、1999年8月30 日

B、2000年1月1日

C、2001年6月1 日

D、2001年12月1日

2、《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起施行。

A、1999年8月30 日

B、2003年3月8日

C、2006年4月1日

D、2002年6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是()。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

B、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所有采购

C、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

D、所有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

4、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不符合开标程序的是( )。

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B、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C、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部分投标人参加

D、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开标时,由()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A、招标人

B、代理公司工作人员

C、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

D、交易所工作人员

6、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透露对投标文件的比较情况

B、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

C、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

D、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透露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三分之一

D、五分之三

8、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A、十

B、十五

C、二十

D、三十

9、投标文件中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应( )。

A、以单价金额为准

B、以总价金额为准

C、由投标人确认

D、由招标人确认

10、投标人少于()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9个

B、7个

C、5个

D、3个

11、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日内提出书面投诉。

A、十

B、十五

C、二十

D、七

1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A、签字并盖章

B、签字或盖章

C、递交

D、盖章

13、关于评标报告,错误的说法是( )。

A、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B、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投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C、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D、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1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A、十

B、十五

C、二十

D、三十

1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A、十

B、十五

C、二十

D、三十

16、中标人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 )的罚款。

A、3以下

B、5‰以上10‰以下

C、3‰以上5‰以下

D、10‰以上

17、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A、千分之十

B、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C、千分之二以上千分之十以下

D、千分之十五

18、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的罚款。

A、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D、十万元

19、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以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为目的的民事活动。从合同法意义上讲,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是( )。

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承诺要约

20、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 )万元人民币。

A、30

B、50

C、70

D、80

21、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实行()相结合。

A、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B、招标采购和询价采购

C、公开采购和限制采购D、招标采购和谈判采购

22、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

A、分散采购

B、公开招标采购

C、集中采购

D、邀请招标采购

23、()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A、竞争性谈判B、公开招标

C、询价采购D、邀请招标

24、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

A、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供应商

B、采购人和供应商

C、社会各界

D、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5、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

A、自行采购

B、部门集中采购

C、委托采购

D、招标采购

26、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有下列情形的除外。错误的选项是()

A、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B、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C、质量过硬,价格低廉

D、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7、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A、三

B、四

C、五

D、六

28、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

A、平等待遇

B、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C、优惠待遇

D、限制

29、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A、三十

B、二十

C、十五

D、十

30、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A、三分之二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D、五分之二

31、()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A、人大代表

B、政协委员

C、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

D、任何单位和个人

3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后()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A、三十

B、二十

C、十五

D、七

33、()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A、司法机关

B、审计机关

C、公安机关

D、行政机关

34、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A、三

B、四

C、六

D、七

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A、百分之十

B、百分之五

C、百分之一

D、百分之十五

3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C、十万元

D、五万元

3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起施行。

A、2008年1月1 日

B、2007年10月1日

C、2007年10月30日

D、2007年11月1日

38、主持人连续()次宣布同一应价而没有再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A、2

B、3

C、4

D、5

39、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主管部门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竞得结果在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

A、5

B、10

C、15

D、20

40、国有产权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转让双方凭(),按国家有关规定到财政、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工商、税务、国土资源、房产、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A、产权转让凭证

B、转让合同

C、产权转让凭证和转让合同

D、以上都错

41、按照《温州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产权转让公告期为()日。

A、10

B、15

C、20

D、25

4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

A、30%;5

B、 20%;3

C、30%;3

D、20%;5

4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的,首付款支付完毕,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

A、6个月

B、8个月

C、1年

D、2年

44、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A、50%

B、90%

C、80%

D、70%

45、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A、乡镇

B、县级以上

C、地级市

D、省级二、判断题

46、在一个招标项目中,一个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报送多个有效投标文件。()

47、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视具体情况予以接收。()

48、招标人只能向项目主管部门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49、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0、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做出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51、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52、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三个工作日之前,应当将招标文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53、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54、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55、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56、招标人不得自行选择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57、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58、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对全部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59、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报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60、投标人提出投诉或者举报,经有关部门调查证实无事实依据属于诬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其行为记录于投标人的信用档案。()

61、招标采购单位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1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起正式施行。()

63、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可以合理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64、因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采购。()

65、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制作纸质招标文件,也可以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网络媒体上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不同等法律效力。()

66、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7、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68、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

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活动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69、专家入选评标专家库,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

70、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1、采购数额在3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

72、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7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活动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74、中标人、竞得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应计利息。( )

75、国有产权是指国有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权利。()

76、国有产权交易底价应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值。当国有产权交易价格低于评估价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批准该项交易的机构和组织批准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77、交易双方在国有产权交易活动中,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操纵交易市场,扰乱交易秩序,以及其他有损于公平交易等行为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其法律责任;给国家、集体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8、《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79、主管部门应当在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前分次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

80、探矿权申请人,经依法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后,成为探矿权人。()

三、多项选择题

81、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A、公开

B、公平

C、公正

D、诚实信用。

82、招标人与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

B、招标人在开标前私自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串通投标的行为

8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

A、法人

B、其他组织

C、自然人

D、个人

84、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哪些部分。()

A、商务部分

B、技术部分

C、价格部分

D、其他部分

85、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B、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C、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

D、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

86、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中标无效”的法定情形是()。

A、招标人违法确定中标人

B、投标人串标或行贿

C、招标代理机构泄密或恶意串通

D、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87、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8、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行为。

A、货物

B、工程

C、服务

D、设备

89、政府采购应当遵循()。

A、公开透明原则

B、公平竞争原则

C、公正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90、政府采购方式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外,还包括()。

A、竞争性谈判

B、单一来源采购

C、询价

D、国务院政府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91、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A、经过部门领导同意

B、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C、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D、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其他情形

9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A、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C、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D、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9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A、采购价值量较低的

B、只能从惟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C、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D、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9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情形,应予废标。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A、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职责和主要内容作出了规定,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A、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B、招标文件的编制

C、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D、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96、投诉人对(),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

B、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

C、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

D、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意见的

9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土地使用条件、()。

A、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

B、报价单

C、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确认书

D、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98、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出让方应向市招标投标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A、具有国有资产处置权的机构和组织同意国有产权交易的批准文件

B、国有产权交易委托书、国有产权权属的证明文件

C、具有执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

D、按规定需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99、国有产权交易应当在法定的交易机构内进行,并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A、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运营效益

B、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C、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D、保护国家利益和其他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100、新设探矿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

A、国家出资勘查并已探明可供进一步勘查的矿产地

B、探矿权灭失的矿产地

C、国家和省两级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规划划定的勘查区块

D、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保安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保安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治安管理主要是: 必须通过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领先各种先进设备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物业管理辖区的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生命财产与身心健康的行为与因素。比如电线短路、煤气中毒、电梯关人、水管破裂、火警、偷盗、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确保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人身不受伤害,财物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正当防卫定义: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所实施的不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一)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对合法行为不能实施防 卫。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不是假想的。 没有不法侵害,行为人误以为有不法侵害发生而实施所谓的 防卫,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则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罪应是人的不法行为。 过而确定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3、不法侵害行为通常二)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如果不符合这个时间条件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防卫不适时,有两种:不法侵害尚未开始

就实施防卫,叫事前防卫;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实施的防卫,叫事后防卫。防卫不适时,属于故意犯罪。 (三)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 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如果对第三者实施,属于故意犯罪。 (四)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 防卫意图。即行为人必须有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权益,而决意制不法侵害。如果没有防卫意图的防卫挑拨、互相斗殴、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都不是正当防卫。 但在特殊情况下,应允许互相斗殴的一方实施正当防卫。 (五)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 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要求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须的,同时,防卫的手段、强度同侵害行为的手段、强度之间,防卫人对侵害人所造成的后果同侵害行 为可能赞成的危害结果之间基本相适应,不能明显超过必要 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如果符合其他四个条件,但是超过 了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称为防卫过当。根据防卫过当的行为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确定其行为构成何罪。其罪过形式 般为过失,也可以为间接故意。因此,其行为可能构成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杀人罪等,不能认为构成防卫过当罪。 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互殴与正当防卫

招标法律法规汇总

招标法律法规汇总 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细则》 3.《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 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8.《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9.《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办法》 1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11.《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4.《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1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17.《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2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1.《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2.《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23.《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24.《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 2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6.《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27.《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 司法解释 28.《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政策 29.《关于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30.《关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的通知》 31.《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32.《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精心整理 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 一、房地产宏观管理篇 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建设部关于贯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工作的通知 知》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认定收回土地使用权行政决定法律性质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地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司关于试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呈报表》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管好地产市场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正式使用建设用地批准书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报和审批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增发国债投资建设项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摘要

招投标法律法规汇编 一、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详细内容》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 1、关于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的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7号】》第二十二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已确定投资计划并落实资金来源的,招标人可以将多个同类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集中进行招标。招标人进行集中招标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有关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规定。 2、关于必须招标范围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二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

包括:(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四条规定必须招标范围: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3、关于必须招标规模的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第七条,上述5、6条规定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一个完整的招投标程序 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及项目实施 三、招标方式分类及相关法律规定 1、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必须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年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考试题库汇总考试题

考试题 1. 法律由(B)制定,通常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2.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A)制定,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 布。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3.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由(C)制定,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4.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由(D)制定,通常以部委令形式公布。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5.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由(A)制定,通常以部委令形式公布。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7.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方式是( D )。 A. 政府定价 B. 政府指导价 C. 市场指导价 D. 市场调节价 8.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就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承担的后果是( C )。 A.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B.被记入违约黑名单 C.不承担法律责任 D.造成本次招标失败的,应当赔偿招标人损失 9. 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一次采购产品估算价在12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不招标

房地产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房地产合同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培训:【见房地产销售合同分条款讲解】 1.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需要的条件: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合同订立的条款应该严谨、周密,而且签订合同者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只有具备了一定条件,合同才有效。首先,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其次,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另外,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再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合法)。 签订合同双方应该注意: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现行新合同,并且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订金与定金 在销售(预售)过程中,客户交纳意向购买诚意金的行为,我们通常称之为”下定”。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在于:订金只是一种认定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应;而定金具备一定法律效力,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切记使用”定金”一词。 3.商品房销售应持的”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4)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房屋交易 (1)房地产产权(概念):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 (2)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只有通过产权登记,购房者利益才能得到合法有效的保障。 5.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持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B.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C.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且拟预售属于高层的,已建面积应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3/1以上,多层主体封顶,并已经确立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D.涉及房屋拆迁,已取得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 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签订了监管协议。 感谢您的阅读!

(完整版)招标中的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规定

招标中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规定 一、法源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二、金额标准 (一)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 (三)“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37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 三、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 四、保证金形式及转出账户要求 (一)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二)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信用证、转账支票、银行即期汇票,也可以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合法担保形式。(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23条)(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条) 五、联合体提交保证金的要求 (一)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予以提交,可以是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第23条) (二)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45条) 六、提出时间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0条)

2018年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考试题库汇总考试题,推荐文档

考试题 1. 法律由(B )制定,通常以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C.省、自治区、直辖 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2.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规由 (A )制定, 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 .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3.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由( C )制 定,通常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 .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4.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部门 规章由( D )制定,通常以部委令形式公布。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建议收藏下载本文,以便随时学习! 我去人也就有人!为UR扼腕入站内信不存在向你偶同意调剖沙龙课反倒是龙卷风前一天我分页符ZNB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5.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 建议收藏下载本文,以便随时学习! 章由(A)制定,通常以部委令形式公布。 A.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 B.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C.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务院所属部委局 7.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方式是( D )。 A. 政府定价 B. 政府指导价 C. 市场指导价 D. 市场调节价 8.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就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将承 担的后果是( C )。 A.投标保证金被没收 B.被记入违约黑名单 C.不承担法律责任 D.造成本次招标失败的,应当赔偿招标人损失 9.关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一次采购产品估算价在120 万元人民 币以下的,可以不招标 我去人也就有人!为UR扼腕入站内信不存在向你偶同意调剖沙龙课反倒是龙卷风前一天我分页符ZNB

保安法律知识培训

一、保安相关的法律: (一)、国家大法:宪法 (二)、基本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三)、行政法律、条例或地方规章: 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信访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三、保安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依法办事,才能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 1、法律至上: 法律是社会最重要的行为规范,全体公民要确立和坚定法律信仰,增强法律至上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权保障观念: 人身自由及信仰自由权。 3、依法服务观念: 以法律为准绳,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行使管理职能,依法做好保平安的工作。(二)、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只有掌握必要的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法规、才能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做到依法办事。 1、熟练掌握法学基础理论; 2、熟练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弄清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把握

宪法的基本知识,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有利于增强保安的权利义务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3、熟练掌握与保安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1)刑法:保安应掌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刑法赋予的权利打击犯罪、伸张正义;有助于保安增强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使自己闯入禁区。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保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需要掌握的,可以让保安懂得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怎样处罚 (3)基他法律:消防法、交通法、民法、保密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4、熟练掌握其他地方性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三)、严格做到依法办事:有法律意识,而未付绪行动、未体现在实践中,那也是空谈。 1、自觉守法不违纪乱法:支持合法的行为,制止违法行为,不可因个人私利纵容或庇护违法者; 2、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 (四)、培养坚强的法律意志:坚强法制意识,坚守原则,坚决抵制人情、利益的诱惑 四、保安的工作性质: 1、依法从事社会安全防范工作,并为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专业人员; 2、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力军,是一支重要的辅助力量; 3、配合公安机关从事预防犯罪、预防治安事故和进行社会化的安全防范; 4、它属于社会化安全防范组织的一种,但不具有执法人员的身份。

常用招投标法律法规汇总

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规定 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招 标 第八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处罚标准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处罚标准 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细化的具体处罚标准: 1、违法用地为建设用地的,处非法所得5%罚款; 2、违法用地为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处非法所得10%罚款; 3、违法用地为基本农田以外的其他耕地的,处非法所得25%罚款; 4、违法用地为基本农田的,处非法所得35%罚款。 二、破坏耕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2倍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

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 细化的具体处罚标准: 1、限期内已改正或治理,但未恢复原种植条件的,处耕地开垦费1倍罚款; 2、限期内拒不改正或治理的,处耕地开垦费2倍罚款。 三、非法占用土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出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细化的具体处罚标准: 1、非法占用土地为建设用地的,处每平方米10元罚款;

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法规

(一) 主要法律 1、《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7年8月30日第一次修正施行,2009年8月27日修改) 3、《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通过,1998年3月1日施行,2011年4月22日修正) 4、《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通过,2004年8月28日修正) 5、《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通过,2000年1月1日实施) 6、《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通过,2007年10月1日施行) 7、《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12月25日第一次修订, 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订,2005年10月27日修订) 8、《合同法》(1999年3月1日通过,1999年10月1日施行) (二)法规、规章1、主要行政法规、规章 (1)《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年6月6日通过,2001年11月1日施行,2011年1月21日废止)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年7月20日发布施行,2011年1月8日修改)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通过,1999年1月1日施行,2010年12月29日通过修正决定,2011年1月8日施行)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通过,2000年1月20日发布施行) (6)《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3月14日通过,2001年6月1日施行) (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994年11月15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第一次修正,2004年7月20日第二次修正) (8)《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1995年8月7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9)《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1997年5月9日发布,2001年8月15日修正) (10)《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发布,1998年12月3日修订) (11)《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6月8日公布,2007年8月26日修订) (1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9月28日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13)《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11月28日通过,2008年2月1日施行) (14)《房屋登记办法》(2008年1月22日通过,2008年7月1日施行) (15)《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2010年4月17日发布施行)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2011年1月26日发布施行) (17)《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0年10月27日通过,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18)《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2011年5月11日发布施行) (19)《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日发布,2011年2月1日施行) (20)《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2011年3月16日发布,2011年5月1日施行) (2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2011年1月27日发布施行) (2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2011年6月3日发布施行) (2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19日通过,2011年1月2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4-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4-05-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5-29 ·房地产法规·

关于招投标法规解读及投诉质疑解决方案

招投标法规解读及投诉质 疑解决方案 内容简介

201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生效,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后,我们在招投标领域的法规体系又进一步完善,那么,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我们如何能有效的运用这些法规更好地规避风险,为我所用呢? 首先,法务将对相关法规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在帮助大家了解相关法规的内容和调整范围后;再针对招投标实践中常见的违规现象进行归类、剖析并一一告知对应的解决方案。 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商务实践法务将招投标违规分为2大类(政府采购招投标和非政府采购招投标)共15小类(详见目录);然后针对每一小类问题分4个方面(法律依据、法律解读、解决方案和备用模板)进行讲解,其中“解决方案”一栏分别给出5种备选方案(询问、质疑/异议、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供大家选择适用,同时告知大家选择解决方案的方法、适用的期限、形式、主体,当然,如大家在使用中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法务。 希望我们的工作能给你带去实实在在的便利,能真正为公司的招投标项目加油助力;同时衷心希望您能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欢迎大家随时反馈法律需求,最后,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使公司的投标项目在有效规避法律风险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效益!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目录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招投标法规解读与投诉质疑解决方案 (6) 一、招标人违反代理商计数规则 (6) 解读 (6) 法律依据 (6) 解决方案 (6) 附件:文书模板 (7) 二、招标人有倾向性采购行为 (11) 解读 (11) 法律依据 (11) 解决方案 (11) 附件:文书模板 (12) 三、招标人违反评审回避制度 (16) 解读 (16) 法律依据 (16) 解决方案 (16) 附件:文书模板 (17) 四、其他供应商有欠缴社保记录 (21) 解读 (21) 法律依据 (21) 解决方案 (21) 附件:文书模板 (22) 五、其他供应商缺乏独立民事能力 (26) 解读 (26) 法律依据 (26) 解决方案 (26) 附件:文书模板 (27) 六、其他供应商欠缺履约能力 (31) 解读 (31) 法律依据 (31)

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9.24)

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目录》简析 一、土地权属 1.国家土地所有权 《物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相关规定:a.《宪法》第十条第一款;b.《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一款;c.《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d.《物权法》第四十七条;e.《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三条至第十八条。 2.集体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相关规定:a.《宪法》第十条第二款;b.《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c.《物权法》第五十八条;d.《确定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第十九条至二十五条。 3.临时用地 包括建设施工和地质勘查使用土地、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的土地 相关规定:a.《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b.《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c.《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三条;d.《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4.国有土地租赁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 相关规定:a.《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第一条至第八条;b.《四川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 ---------------------------------------------------------精品文档

房地产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房地产营销广告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现就重点部分进行摘抄,供诸位领导查阅。 一、《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 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案例:武汉某有限公司从2005年6月开始,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 过报夹式擅自在蔡甸城关发布“今天,康城的主角是你!”的预售房地产印刷广告3000份。蔡甸工商分局 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据此,蔡甸工商分局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决定:1、责令停止发布;2、罚款8000元。 二、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 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

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案例:宁波市象山坤宏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在销售楼盘时,通过户型宣传册、楼盘立体模型、微信公众号、样板房等,将原规划设计图纸中的庭院、设备阳台等部分,以业主购房后可以拓展建设增加使用面积为由,开展违法宣传,对购房对象进行错误引导,对客户购买意向产生实质性影响,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2018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80万元。 三、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案例:温州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没有明示附赠信息的印刷品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于2016年3月14日至4月3日间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成交就有金条送”、“金 喜一:送金钥匙”、“金喜二:抽金条”、“金喜三:送金条“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没有明 示所附带赠送的商品的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当事人又于2016年4月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空间最优化:全跃设计带来温州利用率最高户型,双倍空间超值拓展,私密套房动静分离”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 当事人发布没有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罚款210000元。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文件梳理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梳理一、结论: 在《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基础上,国务院、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法规均 没有涉及到土地一级开发溢价分成问题,关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 利润返还问题,只有地方上关于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收益问题的规定,且同样未涉及溢价分成问题。国家将来可能会就土地一级开 发出台专门法律规定,因此面临政策风险。 溢价分成问题早已存在,但是北京、天津出台的法律法规均 未涉及这一问题,说明地方政府在国家未出台法律规定以前对这 一做法是默认的。 二、相关法规: 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9年) 二、加强征收管理,保障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和缴入 地方国库,保障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国库,是落实土 地出让收支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的基础。除国务院有明确规定 以外,任何地区和部门均不得减免缓缴或者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市县财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各负其责,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地 方国库。

(一)严格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租赁合同、划拨决定书中,必须明确土地出让价款、租金和划拨土地价款的总额、缴付时间和缴付方式;对于经依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在土地出让或租赁合同中明确应补缴的土地价款,缴款人应及时按合同有关规定缴款。对于未按规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单位或个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证。 (二)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入库。土地出让收入原则上采取就地直接缴库方式,商业银行应当把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划转地方国库。市县财政部门已将土地出让收入收缴至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的,要严格执行10个工作日划转地方国库的规定,不得超时滞留已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对于不按规定将已收缴的土地出让收入及时划转地方国库的,省级财政、国土资源管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察、审计部门要予以纠正,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各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商业银行代收土地出让收入业务的检查监督与管理。 (三)规范土地出让收入分期缴纳行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经当地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当期应缴土地价款(租金)应当一次全部缴清,不得分期缴纳。

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 1.政府采购应该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城市信用原则。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3.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4.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5.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 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6.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7.政府采购项目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报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8.必须进行招标的:(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业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种,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9.在指定报纸免费发布的招标公告所占版面一般不超过整版的四十分之一,且 字体不小于六号字。 1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备案。 11.邀请招标应当向三个以上法人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1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找遍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 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1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之日止,最少不得少于二十日。 15.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 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万晟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16.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17.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其中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19.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0.稽察特派员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任免。由司(局)级担任,一般在55周 岁以下。 21.稽察特派员助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任免,由处级以下公务员担任,一般在50 周岁以下。 22.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

国土资源管理法规汇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问答 1、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什么时候开始施行? 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2、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哪些内容作出了规定? 答:《条例》共6章35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 3、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答: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对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物权法第十条规定,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并授权行政法规对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作出规定。制定出台条例,通过立法规范登记行为、明确登记程序、界定查询权限,整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登记职责,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4、问:制定条例把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有关要求,条例主要遵循4条原则:一是统一规范,明确

一个部门负责登记,并对机构设臵、簿册管理、基本程序、信息共享与保护提出统一要求。二是严格管理,重点规范登记行为,强化政府责任,提高登记质量,增强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三是物权稳定,明确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四是简明扼要,主要围绕实现“四统一”作出原则规定,对一些操作性规定,在今后的配套实施细则和技术规程中予以细化 5、问:条例如何落实关于统一登记机构的要求? 答:为将分散的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条例规定:一是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二是规定不动产登记原则上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登记。三是规定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登记机构分别办理、协商办理,或者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6、问:条例对不动产登记簿作出哪些规定? 答: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利的载体,登记内容、登记形式、介质保管等与权利人密切相关,条例规定:一是明确登记内容,要求登记机构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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