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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区企业职工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办法

南浔区企业职工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办法
南浔区企业职工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办法

南浔区企业职工免费健康体检实施办法

区总工会区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健全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我区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1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妥善解决涉及职工利益的问题,保障企业职工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南浔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企业职工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钱丽琴副区长为组长,区总工会、区社发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镇(开发区)有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区总工会)。

各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镇(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开发区)应比照区领导小组配置,成立由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企业职工健

康体检工作的领导。

三、目标任务

实施职工健康工程,逐步为企事业单位中的职工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使职工中的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不断提高我区职工群众的健康水平。

四、实施对象

本地农民工、外来务工者和城镇职工均享受政府提供的每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五、实施时间

企业职工健康体检原则上2年为一个周期。第一轮体检从2007年7月1日开始实施,至2008年12月底结束。区总工会、区社发局制定企业职工健康体检的具体实施计划,分期分批完成。

六、体检项目

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大便)、B超(肝、胆)、心电图、胸部透视等5项,其中胸部透视可由医疗机构根据被体检者的实际情况决定,不需胸透者可做血型鉴定。

七、经费保障

本地农民工的体检经费,由区政府按实际检查人数给予协调解决。其他人员体检费用由各企业负责承担。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任务重,牵涉面广,各镇(开发区)要把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专

门组织,落实专门人员,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辖区职工分期分批参加体检,并做好服务工作。卫生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医疗单位按要求做好体检服务,确保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有序开展,各镇(开发区)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每两年内职工都要进行一次体检。

2.抓好宣传发动。工会要认真做好职工健康体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职工宣传健康体检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提高职工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3.明确各项责任。各镇(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各级工会要协助政府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好职工两年一次健康体检的组织发动工作;区社发局会同各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职工的体检工作,抽调业务技术精湛,服务态度优良,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组成体检组,负责具体体检工作,同时制定体检工作流程和制度,体检通知、出具体检报告、统计上报体检数据,及时将体检结果反馈给体检对象,并负责建立健康档案。

4.确保服务质量。各镇(开发区)要落实职工健康体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等各项保障措施。镇卫生院要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添置必需的基本设备,通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各人民医院要加强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通过人才培训、设备援助等方式,指导帮助镇卫生院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月2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健康体检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企业(公司)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目录 1 目的 (2) 2 范围 (2) 3 定义 (2) 4 职责 (2)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2) 4.2 人力资源部 (2) 4.3 综合管理部 (2) 4.4 计划控制部 (2) 4.5 财务部 (3) 4.6 各部门、单位 (3)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3) 6 参考文件 (4) 7 解释权归属及生效时间 (4) 8 附件 (4)

1 目的 为规范员工健康体检管理,明确体检的范围、职责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健康安全环保部 1.是健康体检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与修订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2.负责制定员工体检计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协调健康体检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报告,完成疾病分类统计、体检对象健康维护方案。 4.负责对体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安排复查、会诊等,建立健全公司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4.2 人力资源部 1.负责组织新员工上岗前和离岗人员的体检工作。 2.负责对有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的岗位进行调离、调换。 4.3 综合管理部 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组织安排有毒有害岗位员工进行疗养。 4.4 计划控制部 负责落实健康体检经费。

4.5 财务部 负责支付健康体检费用并监督其使用。 4.6 各部门、单位 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按计划体检。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员工健康体检每年进行一次,新招收员工,入厂前安排1次常规体检,当年不再安排体检。 5.2 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基本项目包括:全血细胞分析、肝功+表抗、肾功、胸透、心电图、尿常规、血糖、血脂、血压、B超、查体(内科、外科、皮肤科、五官科)、问询职业史、既往病史、现病史、女工增加妇科项目检查。35岁以上员工可根据需要增加CT、MRI(核磁共振)项目的检查。 5.3 职业性健康检查(既有毒有害岗位体检)基本内容包括: 1.粉尘作业体检: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项目+胸片+肺功全套+弥散功能。 2.放射线作业体检: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项目+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脂内染色体互换(SCE)+淋巴细胞微核转换+甲状腺功能测定(共四项)+外周血细胞形态分析。 3.电焊作业体检: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项目+神经科检查+尿锰。 4.苯作业体检:同放射线作业体检内容。 5.噪声作业体检: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项目+纯音侧听+中耳分析。 6.其他类别健康检查可根据员工岗位实际接触有害因素可能对员工健康造成的危害,确定健康检查的项目。职业病患者定期复查项目由职业病诊断部门确定。 7.职业健康检查由健康安全环保部根据岗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在年度健康检查计划中确定。 5.4 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应维护其真实性、科学性、保密性。任何人员无权查阅,因工作需要查阅,经健康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按照档案的管理规定查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一般应保存其离退休后5年。 5.5 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主要包括:员工健康基本情况、既往病史、急慢性职业病史、婚姻生育史、个人史、家族史、职业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诊断情况等。 5.6 驻外机构人员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可就近在单位所在地进行体检,凭发票按标准报销,体检报告及时归档。

公司员工体检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体检管理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司员工体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使员工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使其符合工作岗位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入职员工(含外包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 三、职责 (一)人事部职责 1、负责体检机构的寻找与洽谈; 2、负责公司员工体检的通知及组织; 3、负责体检参加率的统计、未体检原因调查及通报; 4、负责对体检异常情况的进一步了解及处理; 5、负责体检报告的存档; 6、负责体检费用的结算及扣除。 (二)用人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员工体检的通知; 2、负责本部门员工未参加体检原因的调查及反馈; 3、负责本部门员工复检的通知及跟进; 4、负责本部门员工健康状况的监督及反馈。 四、工作程序 (一)体检机构选择

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及体检机构的资质情况,我们对应的体检机构有两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体检中心,其对应的体检对象、体检类型及体检项目分别如下表,人事部据此进行体检安排。 (二)体检组织 1、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含外包人员),人事部一周集中安排一次体检,并发布体检通知,统一组织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2、对于食堂的老员工,人事部关注其健康证的到期的时间,并提前一周通知办公室安排员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 3、入职体检必须在员工入职后两周内完成,人事部每周四统计入职体检参加率,并调查未参加原因,未参加原因统一按“未通知到、安排工作、请假、离职、旷工”几种情况进行归类;对于无故旷工者公司处以罚款50元/次,并参加下次安排;对于两周内未完成体检者,若非旷工原因,处罚相关车间管理人员或员工50元/次,并参加下次安排;对于试用期内未完成体检者,公司将直接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 4、每周五之前人事部对本周入职体检参加情况发文通报。 (三)体检结果跟进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 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等机构负责全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与改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包括业务培训、指导、评估和检查。 第五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等情况予以通报。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场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 (二健康体检区域布局和流程合理,健康体检人员与就医人员分开,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健康体检区域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 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第七条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登记的诊疗科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至少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 (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二医学影像科至少含 X 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及超声诊断专业; (三医学检验科所含专业需满足卫生部《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的要求。 第八条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从事健康体检的医师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并按照《医师执业证书》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执业类别执业; (二至少具有 2名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专职从事健康体检主检医师工作; 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 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对固定的执业医师从事健康体检工作; (三至少具有 10名注册护士; (四从事健康体检的医技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 对国家要求必须持有上岗合格证的岗位, 必须持证上岗;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第九条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三章执业许可 第十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登记机关递交《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申请书》 ,办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 禁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制度)审批表 签发日期:年月日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对员工体检流程的统一管理,加强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员工。实习生、非全日制员工除外。 3、职责 综合管理部为员工体检的具体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体检工作的安排、医院的选择、办理体验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并对员工体检报告管理存档等具体工作。 总经办负责人根据体验报告做出员工是否录用或调岗建议。 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体检管理工作的安排。

4、实施细则 体检项目及地点 公司体检管理工作包括:应聘人员入职前体检、员工工作期间体检管理工作。 员工体检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体检结果视为无效并且不予报销体检费 用。 员工入职前、在职岗位体检 新聘非生产员工在入职报到前必须按规定到公司指定医院接受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壹佰伍拾元(¥)由个人承担,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凭发票予以报销, 经体检合格后方能录用。(发票抬头填写名称:重庆宏工机械)新聘生产工人在入职前可不进行体检,但确定进入试用开始前必须由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体检费用壹佰伍拾元(¥)由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 方能正式录用。 在职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健康体检,在体检后未在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离职,公司按照比例要求扣除健康体检相应比例费用。 所有新聘员工健康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既往病史询问、肝功(6项)、血糖、肾功2项、血常规、尿液分析、十二导联心电图、X光胸透、基本检查(内外眼耳鼻喉)、静脉真空采血及材料、体检表及结论等。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 2019年2月28日 修订内容 (一)将该办法中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 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 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将第五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 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 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 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在第五条后增加一条:“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 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五)将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第二项修改为:“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 知和报告义务”;在第二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六)在第八条后增加一条:“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七)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 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八)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 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 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九)删除第十六条中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将第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将第五项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 告情况”。

公司员工健康体检办法.

员工健康体检办法 1、目的 根据我公司生产经营性质及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为了让公司和员工及时了解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让员工能及时做出相应的治疗。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3、体检组织机构及类别 3.1组织机构:由综合部负责联系并组织员工体检。 3.2体检的类别 3.2.1入职体检:新员工经面试确定录用后,由综合部通知并由专人陪同到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2.2 年度体检:公司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3.2.3职业危害体检: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或员工接触过传染病原,按公司规定,应立即进行专项体检。 4、体检项目 4.1入职体检:乙肝全套、胸透、心电图、尿常规,费用由个人承担; 4.2 年度体检 4.2.1 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体检项目为:肝功、血糖、血脂、肾功、 尿常规、乙肝全套、腹部彩超、心电图、胸部DR片等,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4.3特殊体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体检管理 5.1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员工体检报告与员工入职材料等并入员工个人档案,由综合部负责管理。不合格员工,不予录用。 5.2年度体检:由综合部建立员工体检档案,体检报告备案保存。体检合格员工,告知本人;不合格员工,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与其接触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5.3特殊体检:体检合格的继续工作,不合格的进行离岗治疗。 6、体检要求 6.1员工体检确定在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年度体检在每年3或4月进行;(春季或者秋季 6.2入职体检由综合部指定人员陪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3年度体检: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联系组织医疗机构来公司集中体检。 6.4特殊体检:按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 (二)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三)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二、健康体检项目 (一)病史询问。 (二)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实验室检查: (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注:“*”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项目。

其他项目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补,涉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完成。 三、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与档案管理 (一)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应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二)健康检查结果的反馈形式。 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将所负责的体检学校的学生体检结果统计汇总,以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上报。 (三)健康体检报告单内容。 1.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2.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3.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四)健康检查报告单的反馈时限。 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2个月内反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五)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 4.1办公室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公司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公司在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办公室负责新员工上岗前体检工作,负责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调离、调换岗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4.3安环部工会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 5控制程序

5.1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5.2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 5.2.1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5.2.2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其他作业者。 5.3体检类别 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 5.3.1就业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业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应在就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 5.3.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5.3.3应急性健康检查: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时,需立即组织同一工作场所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3.4离岗健康检查:员工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应在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 5.3.5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定期复查: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根据职业病诊断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5.3.6非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不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检查,不包括由于员工患病所需要的检查。 5.4体检内容、体检周期 5.4.1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和员工从事的作业,可将公司的定期体检分为一般健康监护体检(非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毒有害岗位体检两项,体检项目的内容具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制定,每个项目检查内容如下: 5.4.1.1非职业性健康检查(一般健康监护体检)内容为: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既往病史、现病史、女工增加妇科项目检查。

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最新版

. 精选word范本!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为促进中心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信息统计在学术研究、业务管理与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涉及体检统计信息是中心通过各种业务渠道产生的业务人员、财务、资产 信息。 二、体检信息统计数据作为中心的重要资产,所有权归中心所有,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 组负责监管和授权使用。 三、信息科作为体检体检信息统计职能部门,负责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技术支持、监督检查和指导。信息科设置专门体检统计岗位、负责体检信息统计数据的处理、维护、提供等具体工作。 四、信息科应按照中心赋予的相关权限对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利用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 保障中心信息统计数据的安全。 五、各业务部门应配备兼职信息统计人员。负责根据中心要求,向信息科提供非信息系 统产生的统计数据。 六、信息科统计岗位应及时、定期和不定期提供统计分析数据、图形、表格等形式报告, 为制定决策、实现科学管理、对外信息发布等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七、信息科统计人员应依据《统计法》要求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 信息统计内容须依据“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体检统计信息系统”各类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要求依法上报,依据北京市卫生统计体检相关表格备案频次提供统计数据。 八、需上报的统计数据,应由信息统计人员和体检业务负责人签名后方可上报,对外公 布的数据需经机构健康体检业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公布。体检业务负责人对统计数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九、信息科统计人员负责完成体检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健康体检 业务支持及业务管理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负责管理本机构的健康体检统计资料,建立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信息数据来源准确,有据可查。 十、信息统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将统计信息外泄,对因工作失误给机构造成影响和损害者,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统计信息使用人如需使用统计数据进行科研、对外发布、或外部合作,应向信息科提出申请,并填写体检信息数据使用申请表说明体检信息数据的用途、具体内容、公布对象范围、使用方式等,由信息使用人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信息科备案。 十二、信息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授权信息科收回信息数据和有关资料,并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行政处罚;对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触犯相关法律的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使用体检统计信息过程中,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 (二)擅自向第三方出售、提供或者转让体检统计信息数据的。 (三)未经授权使用体检统计信息数据。 (四)对获得的体检信息数据保管不当,造成数据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被窃,又不及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的; (五)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改变体检信息数据用途,使用范围,发布对象范围的。 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95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体检时间 1、每两年(逢双年)安排一次体检,每年一次妇科体检(逢双年与二年一次体检一并进行)。 2、每年体检时间安排在××--××月份,具体时间由公司工会与承检医院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 全公司正式员工(包含退休员工) 三、体检项目 1、普检:血糖、血脂、肝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透、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35岁以上男性)。 2、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10项、防癌涂片。 3、特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四、体检安排组织 由公司工会安排组织,医务室参与。

五、体检经费 体检费用由公司解决,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公司不予任何补助。 六、体检报告 1、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2、公司工会、医疗室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公司医疗室根扰体检情况进行登陆、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3、对体检内容过行登陆、分类后通知本人。在体检登录、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医院与公司工会、医疗室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体检报告属公司所有,由公司医疗室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咨询的,须向公司医疗室办理借还手续或复印。 七、有关要求 1、公司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20天内休检完毕)。 2、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1.目的 为了有效的防范职业风险,保证员工在职期间的职业健康,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4.职责 4.1COO负责核准员工年度体检计划。 4.2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员工体检项目分类表”负责安排新员工的体检。

4.3后勤综合部医务室负责制定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和组织年度体检工作。 4.4后勤综合部医务室负责员工体检后的档案归口和健康指导。 5.术语和定义 5.1新员工体检:员工在入公司前须进行健康体检,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公司就职。 5.2年度体检:在公司就职期间,根据国家职业健康规定进行的周期性体检。 5.3应急体检:在职期间因工作岗位引起的身体不适,由公司医务室医生听取无锡市疾病控制中心专家意见后决定健康检查项目。 5.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或更新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资料。 5.5职业健康监护指导:员工体检后的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工作。 6.管理内容 6.1体检类别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让公司和员工及时了解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有效地控制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本管理规定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 3. 权责 3.1人力行政中心或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员工年度体检,管理员工体检结果。 3.2人力行政中心或部门负责安排新员工入职体检。 4. 具体规定 4.1体检时间 4.1.1年度体检:每年3月份或4月份体检一次。 4.1.2入职体检:正式上班前一天完成体检。 4.2体检项目: 4.2.1在职员工定期体检基本项目包括:血压、内科、五官科、肝功能和乙肝表面抗原、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部X线透视等。 4.2.2新入职员工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胸透、心电图、血常规。 4.2.3特殊体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3体检费用 4.3.1员工年度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4.3.2员工入职体检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4.4体检流程 4.4.1年度体检:由人力行政中心或部门确定体检时间,统一安排员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 4.4.2入职体检:由人力行政部门开《体检通知单》,贴上体检员工的免冠照片。新员工持人力资源部开具的体检单自行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4.5体检结果管理 4.5.1年度体检:人力行政中心或部门在取得医院体检报告一周内,对员工体检结果建立档案,,将体检报告发给员工本人。保密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员工,通知本人复查,复查 0 / 2

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与其接触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4.5.2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员工体检报告与员工入职材料等并入员工个人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体检不合格员工,不予录用 5. 程序文件记录表 5.1体检通知单 1 / 2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 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 2 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6.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 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3

建筑施工单位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编号:SM-ZD-38497 建筑施工单位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施工单位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管 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制定本办法。 二、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 三、定义: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四、管理内容 接触职业性危害岗位的职工由总务部环安课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

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 4.1上岗前检查: 新进职工在确定从事接触职业性危害岗位时,由公司出具证明,并知会职工本人,在上岗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体检机构进行职业病体检。逾期未进行职业病体检者,公司不予录用。 4.2经职业病体检合格者,公司予以录用,并签订职业危害岗位合同。相关的职业病体检费用在上岗六个月后由部门助理凭发票至财务部报销;若体检不合格者,公司将优先予以换岗,亦可不予录用,相关的职业病体检费用由职工自行承担。 4.2在岗期间检查: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职工,在上岗前体检满1年后;接触粉尘岗位的职工,在上岗前体检满2年后,由公司组织至体检机构进行上岗期间的职业病体检,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 4.3离岗时体检: 经过上次职业病体检(包括岗前、在岗期间及其他应急

员工体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目的 为规范公司对员工体检的管理,加强对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司广大员工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人员范围为公司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制员工。适应范围包括员工入职前体检、食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年度办理健康证的体检、员工年度健康保健体检。 各项体检的管理 公司综合事务部是公司员工每年度食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体检、员工年度健康保健体检的管理职能部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新进员工在入职前进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 公司综合事务部负责公司年度食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体检计划、员工年度健康保健体检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第二章员工入职前体检 所有新聘员工报到前,必须到具有国家认可体检资质的卫生防疫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食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体检,体检合格并获得食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者,方予录用。 第三章食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年度健康证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有关条款规定,公司从事食品服务行业的员工,每年必须到具有国家认可体检资质的卫生防疫机构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凡经体检合格者按规定办理食品从业健康证。 凡经健康检查不合格的食品服务行业的员工,经治疗后仍不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岗位调整。

第四章员工年度健康保健体检 公司每年为30岁(含)以上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每2年为30岁以下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新聘员工入职后不再参加当年的员工年度健康保健体检。公司原则上每年为女员工安排一次妇科和乳腺疾病普查,也可与年度健康保健体检同时检查。 公司综合事务部在制定每次健康保健体检计划时,员工年度健康保健体检、女员工妇科和乳腺疾病普查的基本体检项目及其基本费用标准,参照东方航空集团、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上一级单位相应体检计划的基本项目及其费用标准执行。 公司综合事务部在制定每次健康保健体检计划时,根据当年度国家健康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人类疾病预防和控制的提示指导精神和建议,在基本体检项目上做适当增减,增减项目数量在上一年度体检项目总数的10-20%范围内。 第五章员工各类体检费用 员工各类体检费用预算(属于国家、公司规定范围的检查项目所需申请的费用),当费用预算支出总金额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时,由公司综合事务部归口审核后,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在公司年度体检预算费用中支付(用人单位已与受检者个人有约定体检费用自理者除外);当费用预算支出总金额达到或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时,按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超出当年度公司健康保健最终执行计划规定范围的检查项目费用由员工本人自理。员工私自到医疗机构进行的各类健康体检,其费用由员工个人自理。 公司每年的各类体检应在计划的时限内及医院内完成,过期不再另行安排体检(个别人员由于工作等特殊原因除外),对放弃健康保健体检者公司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第六章员工的健康管理 凡年度常规健康体检中,检查结果发现疾病或疑似疾病者,公司综合事务部应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健康体检的周期及科目、体检的程序、费用结算等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2 管理职能 2.1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健康体检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安排年度体检计划;负责审核体检人员名单,组织安排各单位人员的体检(非女工);对各业务归口部门或单位的健康体检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反馈结果进行分析处理。依据体检人数、体检的科目提出费用计划,并与医院进行费用结算。 2.2 生产安全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的审核、组织与管理。 2.3 工会负责劳模及女工体检的审核、组织与管理。 2.4 财务部负责有关费用的列支。 2.5 各单位负责提报员工健康体检名单,员工健康体检情况表(见附表A),并报主管部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员工按照各类人员体检的周期及科目进行体检。(员工查体管理流程见附图A) 3.1 公司领导、高层管理人员

——体检周期:一年一次。 ——体检科目:按青岛市规定一、二类保健的体检科目进行查体。 3.2 公司调研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体检周期:一年一次。 ——体检科目:按青岛市二类保健科目进行查体。 3.3 现职中层管理人员、设计主审、工艺主审、主任设计师、主任工艺师、享受政府津贴人员、市级及以上的劳动模范、集团公司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高级技术职称。 ——体检周期:一年一次。 ——体检科目: a 内、外科一般检查(包括:病史、检查单、化验单粘贴、结论、预防和治疗建议) b 心电图。 C 胸片。 D 消化道钡餐。 E 腹部B超(肝、胆、肾)。 F 检验项目:血、尿分析、生化全套(肝功能、乙肝五项、血甘油脂、胆固醇、血糖、尿素氮等) 3.4 业务主管、主管设计师、主管工艺师、高级设计师、高级工艺师、首席制造师、高级技师、公司级劳模 ——体检周期:二年一次 ——体检科目:

员工定期体检管理制度

员工定期体检管理制度 技术有限公司编号:A03-06.0 员工定期体检管理制度(初稿) 1.目的 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胜任工作,特订立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饭堂厨师及卫生清洁人员 3.检验机构及 类别 3.1所有具备检测技术及设备的医院、卫生防疫站(年度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 3.2常规体检:所有员工每年最少体检一次。 3.3特殊体检: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或接触传染病原的,立即进行专项体检。 4.体检项目、费用 4.1常规体检:血常规、乙肝两对半、胸透、内科、外科、五官科。 4.2特殊 体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体检。 4.3体检费用:公司要求的常规体检及特殊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统一支付;个人 自愿进行的规定项目以外的体检由个人承担费用,若公司规定的体检项目检验出项异常,需要进行进一步体检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5.体检管理 5.1常规体检:由综合部建立员工体检档案,体检报告备案保存,体检结果告知被检人;体检结果异常的员工,通知本人复查,如复查仍有异常,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性疾病的要离岗治疗,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复岗(需有体检复查报告),与其密切接触人员需进行专项检查。

5.2特殊体检:体检合格的继续工作,不合格的进行离岗治疗,处理方法同第 5.1条。 6.体检要求 6.1新入职的员工首次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6.2员工需遵守公司年度统一体检前所发出的体检前注意事项,配合体检,保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 6.3若因个人行为造成的检验结果异常情况,需复查,产生的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 6.4体检报告书需由公司存档备查,个人只能于公司收到员工体检报告后一周内进行一次查阅或复印(或由综合部发放员工体检结果通知书告知体检结果),不得私自带走体检报告原件。 7.附则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编制: 审核: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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