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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州驳12008”自沉事故 -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编写指南

“浙杭州驳12008”自沉事故

一、事故简况以及调查情况

(一)事故简况。

“浙杭州拖136”船队本航次拖带9只重载驳船(浙杭州驳12008、12011、12031、12012、12048、12032、12033、12035、12036)本航次装2570吨石子,船员16人,2009年7月24日1745时,从温州德清始发,拟驶往上海港川杨河。7月26日0110时,航行至距122灯浮下游100米,距浦东岸线150米码头江面处船队第一档驳船“浙杭州驳12008”(装255吨石子本航次船上2人男:李某55岁女:马某 49岁)漏水披滩坐浅,马某溺水死亡。构成水上交通大事故等级。

(二)事故调查情况。

事故由上海海事局吴泾海事处调查,并于2009年07月26日成立事故调查小组。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询问拖轮船长、值班驾驶员、值班水手、轮机长、轮机员等,共获得询问笔录5份;

二、事故船舶、船员、概况

(一)船舶概况。

1.“浙杭州驳12008”船舶基础数据。

曾用名:皖怀远驳220 船籍港:杭州

船舶种类:驳船(无动力)船长:30.20米

型宽:6.30米型深:2.30米

总吨:116 净吨:97

参考载货吨:220(A级) 255(B级)航区:内河A级

安放龙骨日期:1999年8月15日

建造完工日期:1999年11月15日

船舶制造厂:江油田运达公司船厂

船舶所有人:浙江杭州航运有限公司

船舶经营人:浙江杭州航运有限公司

2. “浙杭州拖136”轮船舶基础数据。

船籍港:杭州船舶种类:拖轮

船长:23米型宽:4.90米

型深:2.05米总吨:56

净吨:16 马力:203KW

航区:内河A级

船舶所有人:浙江杭州航运有限公司

船舶经营人:浙江杭州航运有限公司

(二)船员情况。

1.“浙杭州拖136”船队本航次船上人员情况。

(1)船舶配员

本航次船员共21人;拖头上5人,该轮实际配员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要求。

(2)当班人员。

船长唐某,男,1965年10月24日出生,持有浙江省地方海事局2009年5月19日签发的内河三等船长证书,证书编号为321028************。

当班驾驶员马某,男,1969年08月10日出生,持有浙江省地方海事局海事局2009年5月19日签发内河三等船长证书,证书编号为:342128************。

当班驾驶员季某,男,1963年12月26日出生,持有浙江省地方海事局海事局2006年9月1日签发内河三等船长证书,证书编号为:3301056312266091 当班轮机员石某,男,1963年12月1日出生,持有浙江省地方海事局2009年5月19日签发的内河三等轮机长证书,证书编号为:330106************。

当班轮机员马某,男,1984年8月6日出生,持有浙江省地方海事局2009年5月19日签发的内河三等轮机长证员,证书编号为341226************。

(三)船舶公司情况。

“浙杭州拖136”船队所有人和经营人均为浙江杭州航运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1005993)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9日

注册资本:伍佰肆拾贰万元

经营范围:原油及石油制品运输,船舶货运及修理,内河引航,

打捞,仓储,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法定代表人:傅某

营业期限:二〇〇二年六月十五日至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水路运输许可证

经营范围:货物运输长江中下游及支流省际普通货物、油船运输

(四)船舶检验及所持证书情况。

1.“浙杭州驳12008”船舶检验情况。

“浙杭州驳12008”于2008年1月28日由浙江省船舶检验局杭州内河检验所在杭州港进行了中间检验,检验结果认为该船具备适航条件,并签发了下列证书和文件:

(1)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

(2)内河船舶适航证书(发证日期:2008年1月28日,有效期:2009年11月14日);

(3)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发证日期:2009年4月24日,有效期:2009年11月14日);

(4)内河船舶吨位证书:浙江省船舶检验局舟山检验处检验,于2005年5月24日发证。

2.“浙杭州拖136”船舶检验情况。

“浙杭州拖136”于2008年04月23日由浙江省船舶检验局杭州内河检验所在杭州港进行了特别检验通过检验并签发了下列证书和文件:

(1)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

(2)内河货船适航证书(发证日期:2008年4月23日,有效期:2014年04月4日);

(3)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发证日期:2008年4月23日,有效期:2014年4

月4日);

(4)内河船舶载重线证书(发证日期:2008年4月23日,有效期:2014年4月4日);

(5)内河船舶吨位证书发证日期:2008年4月23日,有效期:2014年4月4日);

(6)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海事局于2008年09月10日签发,有效期至2013年09月09日。

(五)船舶安全检查情况

1.“浙杭州拖136”轮船舶安全检查情况

“浙杭州拖136”轮本次事故前的最近一次安全检查时间是2009年4月20日,检查港杭州,共2项缺陷,为干舷标志不清、尾灯不亮,处理措施均为代码17(开航前纠正),并在当天纠正,复查合格。

2.“浙杭州驳12008”船舶安全检查情况

“浙杭州驳12008”的船舶安全检查簿落实遗失,无法查证其安检记录

(六)船舶载货情况

“浙杭州拖136”轮船队本航次 9只驳船共载石子2579吨,其中“浙杭州驳12008”装石子256吨(该轮证书上参考载货量为256吨)。

三、事故发生地水文气象

天气:多云

潮水:落水

风:东到东北风3/4级

能见度良好

气温:25℃~33℃

四、事故应急和救助情况

26日0205时指挥分中心接报后,立即指派“海巡1048、海巡1049、海巡1042”前往现场处臵及搜救,同时通知上海旺华打捞工程有限公司安排“沪闵航捞2”、“浙平湖捞019”以及“浦江叁号”打捞船往现场抢救;“海巡1048”对事故水域实施交通管制,“海巡1049、海巡1042”搜寻失踪船员。处领导、指挥分中心、执法支队以及督察科事故调查人员先后赶到现场指挥现场搜救和事故调查。协助“浙杭州驳”披滩于中心河上游。

五、事故损害情况:

“浙杭州驳12008”披滩坐浅于中心河上游,“浙杭州驳12011”船尾严重受损,马某落水后溺水死亡。

六、事故经过

“浙杭州拖136”本航次拖9只重载驳船(浙杭州驳12008、12011、12031、12012、12048、12032、12033、12035、12036,队形为双绑一列式吊拖)。

“浙杭州拖136”船队拖带队形图:

船上船员共21人(拖头5人 9只驳船16人),装2570吨石子,2009年7月24日1745时,从温州德清始发,拟驶往上海港川杨河,9只驳船共有值班船员16人,其中“浙杭州驳12008”和“浙杭州驳12036”只有李某和马某2人值班,航行途中“浙杭州驳12008”船首空舱漏水,“浙杭州驳12036”船底渗水的情况李某是知道的,7月25日1900左右,船队从龙王庙进入上海黄浦江水域,李某先是用潜水泵对“浙杭州驳12008”船首空舱进行了20分钟的排水,当时马某在“浙杭州驳12008”上睡觉,李某在发现2驳船漏水之事后既没有将该情况告诉船队长,也没有叫醒马某随时监视驳船的进水情况,而是在吃了一顿饭后,就赶到船队尾再对“浙杭州驳12036”进行排水,26日0110时,船队航行至距122灯浮下游100米,距浦东岸线150米码头江面处,“浙杭州驳12008”船首突然下沉,后经及时抢救,成功披滩于中心河上游浅滩,马某落水溺水死亡。

九、事故原因分析

经我处海事调查人员现场询问拖队船员、勘察事故现场,现将事故原因分析如下:

1. 船队驳船值班船员在发现船队第一挡和最后一挡驳船同时渗水情况后,未及时向船长以及船队长报告,未及时组织船员采取堵漏措施,是导致“浙杭州驳12008”自沉的主要原因。

2. 驳船值班船员配备不足。驳船值班船员李某、马某夫妻二人同时兼任船队第一档“浙杭州驳12008”和船队尾右侧“浙杭州驳12036”值班船员。李某在发现两驳船有渗水情况后,既没有叫醒在“浙杭州驳12008”熟睡的马某,也没有及时将渗水情况向船长以及船队长报告,简单对第一挡驳船“浙杭州驳12008”采取用泵抽水措施后,再到船队尾部对“浙杭州驳12036”进行抽水,待其返回船头时,第一挡驳船“浙杭州驳12008”已下沉。驳船值班船员配备不足,是导致“浙杭州驳12008”自沉,船员马某落水失踪的重要因素。

十.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及安全管理建议

1. 船公司应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管理,对所属的船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船舶不“带病”开航,把事故隐患消除在始发港。

2.船公司应加强对船员的安全管理,安排称职的船员上船,积极地协助船舶解决各种困难,不要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而放松对船舶的安全管理。

“浙杭州驳12008”

“浙杭州驳12011”船尾

上海吴泾海事处

200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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