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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及其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及其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及其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及其法律问题

体系、多环节控制操作风险、加强对网上支付市场用户的教育等手段加以解决。关键客户操作风险网上支付

接口的交易支持平

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中立的、公正的面向其用户的个性化支付结算与增值服务。目前。

安付通”、拍拍网的“财付通”、中国在线支付网的“IPAY”等。我国网上支付市场以其方便、快捷、低成本等独特优势带动传统商业结算的服务模式向机构加鼠标的全方位服

着许多问题

解决。

一、什么是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运用现代通信技术、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的一种社

二、网上支付的概念网上支付指的是客户、商家、网

利用电子现金、银行卡、电子支票等支付工具通过网络传送到银行或相应的处理机构

2 成支付的整个过程。

三、网上支付对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从2005

成。只有通过安全、快捷的实现电子支付才能实现电子商务涉及的物流、资金流、信息

家竞争力

四、网上支付系统现状分析

健全2005年的<电子签名法>正式规定了电子签名同等法律效力为网上支付扫清了关

打下了更为牢固的理论基础。国务院各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业务层面的规则制《电

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子支付指引>2006年银监会发布的<

易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缺乏操作性规定。网上支付系统的市场发展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

我国消费者对于网上支付系统这

但对其风险缺乏足够的警惕性。大部分网络消费者还没有

3 疏于防范、金融知识缺乏也是主要原因。客户操作风险意识淡簿的关键是社会对于对网上支付市场安全宣传力度不

对于客户是否真正会用、是否了解网上支付市场的安全阎题关心得少因而很多客户成为

支付系统也未作深

商务的热情受到影响。我国社会目前的信用度也与网上支付的要求水平相距甚远。购物付款后杳无音讯的情况时有发生。网上支付的安全性成为困扰网民进行网上支付的重要原因.

五、影响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问题的因素分析

商务交易社会信任度低由于我国长期的“重商主义”导致一些传统的社会诚

务难于运营

4 缺失严重影响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

地导致买卖双方地位的不平等

CNNIC

高的大型家电、电子产品以及伴随着休闲行为的服装产品则相对冷清。

关的责任认证制度

中容易出现交易失信引起交易纠纷。

六、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建议我

|立网上支付的

2005年6

子商务发展而实施的又一重大措施。我们应当趁着势头加快《电子支付法》等立法进程

洗钱等新型犯罪活动提供了新的机会和更大的空间。犯罪行为人利用各种先进的电脑技

设 法律为保障网上支付必须推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发达的商业社会对社会包括个 5

系。我国目前在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信用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信用服务企业的市

CA

制 第三方支付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管

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争议及相关处理办法等。并定期对用户披露其电子支付业务相关的

三方支付企业的用户监督制度 央行发放的牌照仅意味着第三方支付企业有市场准入的

对于其未来的服务质量、创新能力与风险控制等问题无法予以体现。且由于发

场主体行

须确保资金安全和支付的效率。而支付中介的仲裁功能还未受

七、结束语

支付市场仍处于培育期。涉及电子支付业务的许多法律制度还处于探索和研究阶段。第

子支付业务的创新与发展创造较为宽松的法制环境。

参考文献[1]上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国内网上支付企业发展研究与对策[M].杨国林.2001 [2]唐志宏. 中国网上支付十周年纪回顾与展望[M].电子商务.2000 [3]朱锦茂. 网上银行的发展及其主要法律问题[M].金融法苑.1989 [4]宋文官. 电子商务概论[M]. 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浅谈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南财自考毕业论文)

浅谈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问题(南财自考毕 业论文)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浅谈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问题 摘要: 电子商务不仅使企业降低了生产与销售成本,而且给消费者提供 了更多的可选择资源。所以近二十年来,我国的电子商务取得了迅猛的发展,已经深入国民经济和百姓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是,网上支付作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其安全问题依旧是阻碍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瓶颈。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不仅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的经济损失,而且使得人民对电子商务的信心受创。首先通过了解现有的网上支付工具及其特点,然后对现阶段网上支付的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解决这些安全问题的相应对策。采取多种措施应解决安全问题,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和谐的发展。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 1 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Abstract

Electronic merce not only makes the enterprises production and reduce cost of sales, and to provide consumers with more choice of resources. In recent twenty years, China's e-merce has achieved rapid development, has been the national economy and people's daily life in all aspects. However, the online payment of e-merce transaction process 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segment, its security problem is still hinder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bottleneck of electronic merce. The security problem of electronic merce will not only cause inestimable economic losses, but also makes people's faith to the electronic mercial hit. First, by understanding the existing online payment tool and its characteristics, then on the stage of the online payment security problems are analyzed, finally put forward a solution to these problems of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dopt a variety of measures to solve the security problem of electronic merce in China,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Key words: electronic merce;online payment; security 2

电子商务支付方式

电子支付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 电子商务也加快其发展进程,作为新的经济时尚已经为大众所接受,网上支付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也已经渗透到生活的许多角落。目前,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按照支付的流程不同,主要存在四种电子商务支付模式。 (一)支付网关模式 支付网关模式是指客户或商户把支付指令传送到银行的支付网关,然后通过银行的后台设施完成支付的业务模式。在该模式下,商业银行单独建立支付网关。 (二)网上银行模式 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建立自己的Internet站点和WWW主页,向客户提供开户、消户、查询、对账、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网上支付等金融业务的虚拟银行。客户可以通过它完成网上支付。此模式需要商家在银行中开设结算账户,客户在银行中开设支付卡,并在卡中存有一定数量的款。 利用网上银行支付典型流程: 1.客户连接互联网,检索商品,填写网络订单。 2.客户机对订单加密并提交。 3.商家接受订单,向网上银行发送订单金额。 4.网上银行在验证商家身份后,给客户提供支付界面。 5.客户在核对完网上银行界面的支付信息后,填入自己的支付卡号、密码进行支付。 6.银行通过后台处理系统检验用户的支付卡有效后,把货款 从客户账户转到商家账户,并向商家网站返回支付成功消息。 7.商家网站向客户发送支付成功消息。 8.商家给客户发货。 (三) 第三方中介模式 在第三方中介模式中,利用的支付网关或系统是由第三方机构建设的,而不是由银行或银行联合体建设。换言之,网上支付服务是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而不是商业银行或传统支付系统的运营者。在近几年的电子商务浪潮中,该模式已成为网上支付领域的最大特色,也是人们议论和关注的焦点。 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典型业务流程为:①客户访问主页,浏览商品,验证商户数字证书,申请空白订货单;②客户挑选商品,填写订单,同时输入信用卡信息和身份识别码,经浏览器扩展部分验证无误后,读取信用卡信息,并由用户形成支付指令,与订单同时发往商户;③商户后端服务器中的支付处理模块在收到订单信息和支付信息之后,初步确认客

电子商务基础实训一-网上支付

《电子商务基础》实训报告一开课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2016年9月22日

1.比较手机银行、PC端网上银行、线下银行的优劣势; (1)手机银行就是使用手机下载各大银行的客户端APP,然后进行注册和身份验证,就只需要银行预留手机号码与身份证号码就可以了。其优势在于可以随身携带,只要手机正常使用就可以在手机APP上进行一系列的银行业务操作。其劣势在于安全系数不太高容易泄露个人重要信息,手机如果掉了,就很麻烦。(2)PC端网上银行因为需要电脑等设备,所以其劣势是不方便,而且一般客户都是使用自己的私人电脑,但是其优势在于安全系数还是比较高的。(3)线下银行就需要付款方和收款方共同完成了,所以其在很多方面是有非常方便的优势的,特别是日常生活方面,就比如说去超市、小卖部、餐厅等等都可以进行线下交易。方式有支付宝、微信、POS机刷卡。所以其劣势就是需要双方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完成交易。 2.比较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网银支付的优劣势; (1)微信支付。优势:方便安全、资金到账很快、可以实时聊天交易。劣势:提现效率不高。 (2)支付宝支付。优势:快捷安全,以手机号码为纽带,更容易联系到朋友。劣势信息容易泄露。 (3)网银支付。优势:实时性、很多业务不需要手续费、低成本。劣势:不太方便。 3.请叙述使用网银(手机端或PC端及第三方平台)的安全注意事项。 手机端用网银网络环境要求很高,不能再不熟悉的环境使用手机端,对一些不清楚的链接一定不能点,所有相关密码与账号不能透露给他人,特别是安全的最后一道 ‘防线’手机验证码,一定不能告诉他人。 4. 其他(可根据此次实验谈谈自己的感想或看法,此栏不限定内容,目的在于更多交流。) 现在我们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很多东西都方便快捷,但是我们的安全意识还是不够高,许许多多的上当受骗都是在快捷中发生的。所以我们要更多的提高安全意识!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介绍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介绍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电子商务2班黄海希 一、概述 电子商务是指贸易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它覆盖了与商务活动有关的所有方面。如网上购物、网上订票、网上交费、网上招标等。电子商务给传统的贸易方式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它突出的标志就是增加贸易机会,降低贸易成本,简化贸易流程,提高贸易效率。可以扩大销路、沟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疏通渠道,为客户提供不间断的产品信息查询和定单处理等服务。这一切都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电子商务极大地改变了商务模式,带动了经济结构的变革,被国际上认为是"未来四分之一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甚至可以与200年前工业革命对经济发展的促进相比"。 1、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概念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是电子商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指的是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之间使用安全电子手段交换商品或服务,即把新型支付手段(包括电子现金(E-CA-SH)、信用卡(CREDIT CARD)、借记卡(DEBIT CARD)、智能卡等)的支付信息通过网络安全传送到银行或相应的处理机构,来实现电子支付。 2、电子王五支付系统发展历史 电子商务于9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加拿大等国,但在近几年电子支付才被人们普遍接受。各厂商如IBM、惠普、微软、SUN等纷纷推出自己的电子商务产品和各自的解决方案。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各种法规也随之健全,德国、韩国、意大利、西班牙和美国的许多州已经通过数字签名和身份认证法律。1996年下半年,美国财政部颁布有关《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收政策》白皮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已经完成模型电子商务法的制定工作,为电子交易制订出统一通用的规则。另外,两大国际信用卡组织VISA和MasterCard合作制订的安全电子交易(SET)协议定义了一种电子支付过程标准,其目的就是保护万维网上支付卡交易的每一个环节。SET是专为网上支付卡业务安全所制定的的标准。 这几年来,我国的北京、上海、广州等信息产业发展较快的城市的信息产业部门开始了电子商务相关的研究,并在1998开通了自己的电子商务系统,其他省市也纷纷开始建立电子商务系统。但是,各大城市都处于实验探索阶段。 二、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安全性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的安全要求包括:保密性、认证、数据完整性、交互操作性等。目前,国内外使用的保障电子商务支付系统安全的协议包括:SSL(Secure Socket Lay-er,安全套按字层)、SET(Secure Electronic Transaction)等协议标准。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最新资料推荐------------------------------------------------------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 浅谈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免费硕士博士论文论文天下论文摘要在21世纪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互联网的全球化热潮使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信息时代。 由于国际互联网具有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特性,一种与传统交易形态截然不同的通过国际互联网进行交易的方式应运而生。 在未来若干年内,国际互联网将成为全球最大的交易市场所在地,其蕴含的商机无可限量。 电子商务的产生与发展,为国际贸易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一些新的问题由此产生。 如网络交易如何征税、交易的安全性如何保证、交易书面形式要求、签名的确认、合同的拟订、电子提单的转让等。 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到网络交易的发展。 但是,由于法律本身的滞后性,传统法律尚未针对网络交易这一新型交易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造成许多衍生的法律问题无法用现行法律进行规范与调整。 这使得许多准备从事网络交易的商家望而却步,影响到这一商业运作方式的迅速发展。 因此积极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研究,建立规范网络交易的灵活法律框架,不仅可保障进行网络交易各方面的利益,而且还可保障 1 / 13

网络交易的顺利进行。 本文拟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 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立法 1电子商务的内涵及其应用优势 1. 1电子商务的内涵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通过电信网络进行的生产、营销、销售和流通等活动,它不仅指基于因特网上的交易,而且指所有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来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增加价值和创造商机的商务活动,包括通过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口、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 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R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具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气呵成。 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 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问题研究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信息管理系毕业论文 论文题目:电子商务的支付问题研究 班级:08级电子商务班 姓名:吕双玉 辅导老师:夏礼斌 学号:20081739 日期:2012年4月

目录 第一章电子商务支付概述 1.1电子商务与电子商务支付的关系 1.2电子商务支付的发展 1.3电子商务支付的特征 1.4电子商务支付方式及优势 第二章电子商务支付中存在的问题 2.1电子商务支付的安全问题 2.2网上支付工具发展滞后 2.3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 2.4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法律法规不健全 第三章对于电子商务支付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3.1提高支付的安全性 3.2完善第三方支付平台 3.3建立社会诚信体系 3.4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结论与总结 参考文献以及网站

电子商务的支付问题研究 【摘要】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基础条件,它大大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且给电子商务带来了繁荣。本文通过主要通过我国现有的网上支付方式和我国网上支付的规模进行分析对我国的网上支付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进一步提出网上支付存在问题,主要有支付是否安全,银行的标准没有做统一,网上支付的工具滞后等问题,做深层次的探讨,归纳总结网上支付的解决方案,主要通过加快我国网络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网上支付工具,制定统一的标准以及提高服务质量。最后对我国网上支付未来的发展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发展趋势 网上支付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基础条件,没有实时的网上支付手段相配合,电子商务就只能是电子商情、电子合同,而无法实现网上成交。网上支付应该有效地解决了电子商务资金流的问题,所以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大大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且给电子商务带来了繁荣。为了电子商务能够更加完善,对网上支付的要求也需要不断的完善,因此,我们要对网上支付要有深刻的了解。 Internet的迅猛发展使其日渐成为社会生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扩展到生活中的各个领域。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抵挡的趋势。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所提供的是一个虚拟的网络环境来进行交易,交易各方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有所怀疑,网上支付的发展影响着电子商务活动的参与者。因此,要不断对网上支付进行研究和完善,打消交易各方对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疑虑,不断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支付方式

浅议电子商务支付模式 [摘要]:电子商务支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出现了新的模式,文章详细地介绍了目前实际采用的四种电子商务支付模式。 [关键字]:电子商务、支付模式 [正文]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也加快其发展进程,作为新的经济时尚已经为大众所接受,网上支付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环节也已经渗透到生活的许多角落。应运而生的电子支付方式克服了传统支付方式过程复杂、耗时、携带现金不方便等局限性,因具有便利性、高效性、安全性等特点,在电子商务中显现出重要作用。 目前,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按照支付的流程不同,主要存在四种电子商务支付模式。 (一)支付网关模式 支付网关模式是指客户或商户把支付指令传送到银行的支付网关,然后通过银行的后台设施完成支付的业务模式。在该模式下,商业银行单独建立支付网关。 在网银支付模式和支付网关模式中,系统由用户系统、银行网站、网银中心、业务数据中心、银行柜台和认证中心等组成。用户系统是用户进行网上交易的客户端集成环境,使用用户系统完成认证介质登录并访问网上银行系统。银行网站是进行网上业务的窗口,提供客户端到网银中心的连接。网银中心位于银行端,

包括交易服务器、安全认证加密系统等。交易服务器起支付网关的作用,在应用层上负责转发用户系统与业务数据中心的通信,支持常见的SSL、SET等支付协议,将客户端发送来的数据进行解密,转换成银行业务格式,与业务数据中心进行交互。一些网银系统建立了安全认证加密系统(如加密机),专门用于数据加、解密,验证数字签名,以减轻系统开销。同时,交易服务器还与认证中心有接口,用于查询用户证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业务数据中心是网银账务中心,保存所有用户的账户信息。银行柜台可授权进行网上业务交易,银行柜台与业务数据中心相连,完成一般的开户、存取款等交易;同时与认证中心连接,完成用户公、私密钥的生成及证书颁发、撤消等工作。认证中心负责网银中心和用户证书的颁发、验证、废止和维护等工作。 (二)网上银行模式 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建立自己的Internet站点和WWW主页,向客户提供开户、消户、查询、对账、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网上支付等金融业务的虚拟银行。客户可以通过它完成网上支付。此模式需要商家在银行中开设结算账户,客户在银行中开设支付卡,并在卡中存有一定数量的款。 利用网上银行支付典型流程: 1.客户连接互联网,检索商品,填写网络订单。 2.客户机对订单加密并提交。

电子商务带来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带来的法律问题 随着社会生活的信息化、网络的普遍,电子商务行业竞争不断,愈发激烈,虚假广告、税收“漏斗”、交易脱节、网络诈骗……泛滥成灾,亟待解决。而目前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特别是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更是少之又少,旧的法律已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新的法律尚未出台,造成眼前电子商务交易的混乱。因此,在这种形式下,构建相应的法律机制甚为重要,进一步建立切合实际而有效的电子商务信用机制、网络安全管理机制、法律监督机制及相关的配套机制已势在必行。 一、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及存在问题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商务活动,他包括生产、流通、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环节中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所有活动进行电子信息化处理。通过Internet 进行的交易和商务活动,通过增值网络进行的电子交易和服务,通过连接企业或机构的计算机网络发生的交易和服务。现阶段,发展电子商务,有利也有弊。 (一)电子商务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起的重大作用及优势。对企业来说,电子商务减少了经济活动的中间层,缩短了相互作用的时间差,加快了经济主体对市场的反应能力,使信息传递效率明显提高,市场竞争力随之显著增强。其次,对个体消费者来说,在电子商务模式下,人们的工作时间更具弹性,工作场合不受限制,可以通过网上完成一系列的学习任务、获取咨询信息并且可以网上购物从而提高生活质量。 (二)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和阻碍 1、商家缺乏良好的市场信誉。商家缺乏良好的市场信誉,使得消费者不敢贸然涉足,担心将款付出后得不到应有的商品,这不是在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得解决法院执行难的问题,全面落实现有债权人的债务,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消除企业或商家通过欺诈获利的幻想,让消费者放心的通过各种形式购买商品。这是一个牵涉法律和消费观念的庞大工程。 2、发展电子商务所依赖的网络基础尚不完备。目前我国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有了长足发展。然而,网络带宽和增值服务等功能远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的要求。发展电子商务的基本条件是开展业务的各方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网络。而目前我国网络的覆盖范围和接入能力仍然严重不足。 3、电子商务技术尚不完全成熟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习题

1. 具有延时(定时)、批量特点的支付系统是______。(1.0分) A.大额支付系统 B.全国电子联行系统 C.同城清算所 D.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2. 包括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全国银行间拆借交易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生产系统的是我国支付清算网络体系中的_______。(1.0分) A.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 B.第三方服务组织支付清算系统 C.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清算系统 D.金融市场支付清算系统 3. 在我国整个银行体系中,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督和管理,同时为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是_______ 。(1.0分) A.政策性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 C.国有商业银行 D.股份制银行 4. 我国国家金融通信网是属于电子汇总系统类型中的____。(1.0分) A.资金调拨系统 B.清算系统 C.通信系统 D.现代化支付系统 5. 在电子支付系统各组成要素中,为公用网和金融专用网之间实现连接,并使支付信息必须经过它才能进入银行支付系统的是____。(1.0分) A.CA中心 B.金融专网

C.客户或商家开户行 D.支付网关 6. 在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框架中,能提供电子、跨行支付业务的路由选择,并为城市范围内专业银行提供纸截留服务的是___ 。(1.0分) A.国家处理中心 B.城市处理中心 C.商业银行系统前置机 D.系统参与者 7. 网上支付系统的基础设施是____。(1.0分) A.电子货币 B.金融电子化网络 C.网络安全认证机构 D.电子化工具 8. 不可能成为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的是________。(1.0分) A.国有商业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 C.商业银行的广大客户 D.直接参与者银行的分支机构 9. 根据电子支付的定义,以下选项中不属于电子支付的是_____. (1.0分) A.用银行卡进行POS结账 B.用电子钱包进行网上支付 C.电子汇款 D.用银行卡从ATM机提款再用支付 10. 由MasterCard和Visa联合开发的一种被称为______的标准,为网上信息及资金的安全流通提供了充分的保障。(1.0分) A.ATM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1、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 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包括:《计算机记录法律价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实施指南》以及《统一电子签名规则》等。 三、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建立 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快速稳健地发展,除了完备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经济环境外,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更是必不可少。电子商务法应将在保留和遵循商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逐步扬弃规范传统商业活动的内容,增加和补充用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内容。基于世界电子商务立法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我觉得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二)我国电子商务法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今年三月十五日由全国人大通过,并将在今年十月一日开始实施,它首次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合法地位,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电子合同毕竟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而且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与合同相关的记录、文件、单证、凭证等的电子化等实际操作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同步,社会的认知程度也不同。再者,首都电子商城的商务活动将不会局限于首都电子商城内。所以,立法仍需改进。 随之,《首都电子商城电子商务规则》由首都电子商城起草并主持修订,经北京仲裁委员及相关法律界专家的多次研讨,不断修改完善,并在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市府法制办及法律、知识产权、金融等行业专家参加的多次研讨会上,得到专家们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肯定,认为本规则已具实用意义,可以试行,以积累经验。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扫除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其他领域中应用的法律障碍,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的法制环境,从而大力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起草,经历了征求意见稿、草案和最终稿三个阶段。整个起草过程也是对电子签名这一新型核证技术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三)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模式构想 对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模式,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是主张先就电子商务出现的具体法律问题,先行制定单行规则或修订传统法律,形成统一思路后,再制定电子商务基本法;二是主张先制定电子商务基本法,然后以基本法为指导思想,就各个具体问题制定单行规则或修订传统法律。以上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第一,我国电子商务已经有过几年的发展历程,开始渗透传统领域,并出现了一些现实的法律问题,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立法需求;第二,国际电子商务立法较为成熟,有可借鉴的经验;第三,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些规范信息市场、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法规规范,为出台电子商务基本法奠定了立法基础。 总而言之,在电子商务这种新兴的贸易方式冲击传统商务活动的同时,电子商务的新法律制度框架必然会有一个与传统商法不断协调和融合的时期,但这是必然也必经的阵痛。惟有如此,电子商务法律才能不断成熟和完善,从而电子商务才能得到健康持续地发展,成为扎实的国民经济增长点,为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服务。 国外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电子商务立法,是近几年世界商事立法的重点。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主要围绕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记录的法律效力展开。从1995年美国犹他州颁布《数字签名法》至今,已有几十个国家、组织和地区颁布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立法,其中较重要或影响较大的有: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和2000年的《电子签名统一规则》,欧盟的《关于内部市场中与电子商务有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指令》和《电子签名统一框架指令》,德国1997年的《信息与通用服务法》,俄罗斯1995年的《俄罗斯联邦信息法》,新加坡1998

四种电子商务支付模式:支付网关模式、网上银行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和手机支付模式

四种电子商务支付模式:支付网关模式、网上银行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和手机支付模式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按照支付的流程不同,主要存在四种电子商务支付模式。(一)支付网关模式 支付网关模式是指客户或商户把支付指令传送到银行的支付网关,然后通过银行的后台设施完成支付的业务模式。在该模式下,商业银行单独建立支付网关。 在网银支付模式和支付网关模式中,系统由用户系统、银行网站、网银中心、业务数据中心、银行柜台和认证中心等组成。用户系统是用户进行网上交易的客户端集成环境,使用用户系统完成认证介质登录并访问网上银行系统。银行网站是进行网上业务的窗口,提供客户端到网银中心的连接。网银中心位于银行端,包括交易服务器、安全认证加密系统等。交易服务器起支付网关的作用,在应用层上负责转发用户系统与业务数据中心的通信,支持常见的SSL、SET等支付协议,将客户端发送来的数据进行解密,转换成银行业务格式,与业务数据中心进行交互。一些网银系统建立了安全认证加密系统(如加密机),专门用于数据加、解密,验证数字签名,以减轻系统开销。同时,交易服务器还与认证中心有接口,用于查询用户证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业务数据中心是网银账务中心,保存所有用户的账户信息。银行柜台可授权进行网上业务交易,银行柜台与业务数据中心相连,完成一般的开户、存取款等交易;同时与认证中心连接,完成用户公、私密钥的生成及证书颁发、撤消等工作。认证中心负责网银中心和用户证书的颁发、验证、废止和维护等工作。 (二)网上银行模式 网上银行是指银行利用Internet技术,通过建立自己的Internet站点和WWW主页,向客户提供开户、消户、查询、对账、转账、信贷、网上证券、投资理财、网上支付等金融

浅析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我国电子商务持续快速发展,在繁荣国内市场、扩大居民消费、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整体应用水平比较低,交易环境有待改善,社会公众对电子商务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有待提高,特别是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未能解决或有效解决。本文拟分析知识经济社会中电子商务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从经济和法律的角度提出一些个人的应对建议。 电子商务是以网络为运作平台的,其交易场所虚拟化、表现形式多样化、交易范围国际化,由于网络平台、市场准入、法律冲突、发展中国家的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等因素的制约,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十分庞大。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主要涉及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出现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即电子商务合同、电子支付、电子交易安全、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特别是隐私权保护等方面所引起的法律问题。 一、电子商务合同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主要是双方通过电子形式(email;传真;电话;或者网络电子表格等等)来签订的。电子商务进行的是无纸贸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与传统合同相比有了很大变化,这涉及数字签名、电子发票、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问题,必然产生很多问题:首先,电子商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属于不见面,双方都通过网络虚拟平台进行运作,其信用仅仅依靠密码的辨认或认证机构的认证,密码认证的虚拟性和认证机构认证的多样性导致合同的信用体系存在较大疑问,对大额和长期的商务合作开展不利。 其次,电子发票在我国只是存在理论上的构想,很多电子商务合同特别是小额交易没有发票,这种合同一旦产生问题,纠纷的解决就是个难题。第三,数字签字代替了传统合同生效的签字盖章方式。数字签名本身的效力产生就存在疑问,并且其存在宜复制性和仿照性,不易辨别性,一旦被复制和仿用,产生的合同纠纷解决就十分复杂。第四,电子合同和网络虚拟商家的普及,如何界定好生效的地点,这是合同纠纷的约定管辖的重要依据。第五,自动订单合同的效力问题。依照商家或者客户自动设置的订单系统产生的订单合同到底是否必然生效,由此一方无法供货产生的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等,这些都是现实中存在的。最后,因计算机或者网络发生故障产生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如果因为计算机或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导致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有瑕疵或者错误,该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呢?由此而发生合同关系,该合同的效力如何,最终产生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 二、电子商务支付问题 电子商务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零距离收付、零距离购销,如果没有安全有效的电子商务金融渠道,尤其是电子支付手段,是做不到“零距离”的。而我国现在的金融支付手段不完善,各大商业银行的电子支付程序比较繁琐,并且还没达到数据的交互,没有形成统一的支付系统。当电子交易中的当事人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时,双方就不可能通过电子支付的手段来完成款项支付,从而也就不能实现因特网上的交易。另外,现存的支付宝手段虽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这只是电子支付中的过渡产品,其在解决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资金流动的实时性上存在明显缺陷,不能完全满足金融电子化的要求。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律规范(授课教案) 【教学目标与要求】 ①了解电子商务对传统法规的挑战; ②了解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立法范围; ③熟悉国内外主要的电子商务法规。 【教学重点与难点】 国内外主要的电子商务法规。 【教学授课学时数】 2学时 【教学过程】 第一章电子商务法律规范 【案例】首例游戏虚拟财产纠纷案 由于网络游戏的发展,全国各地在2003年发生了多起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的被盗事件。网络游戏?红月?玩家李某,辛苦获得的装备在一夜之间消失,为此,他将?红月?经营者北极冰科技公司告上法庭,成为了我国首例游戏虚拟财产的纠纷案。朝阳区人民法院相继在8月27日、11月15日两次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仍然没有一审判决。 第一节电子商务对现代法律的挑战 一、电子商务对合同法的挑战 在电子商务实施中,交易信息是以数据电文的形式传递的,那么,电子要约和承诺的构成、生效条件是什么?电子合同的形式是什么(口头的、书面的、还是其他)?合同成立、生效的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有什么不同? 无纸电子合同争议发生后,没有原件的打印,合同是否具有证明力?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是传统合同法难以回答和解决的,要求我们必须研究制定新的合同法规则或建立电子商务法。 二、电子商务对知识产权法的挑战 互联网是大容量信息存储和传递的平台,有一部分信息都是从网外媒体上得到的,有一部分是其他网站转载的,还有一部分是原创的。那么未经过同意和支付报酬就使用网络信息的网站或用户就构成著作侵权。如经过同意和支付报酬后使用,那么网站将难以发展,而且每件作品的使用均得到作者同意也很难操作。如何保护作者权益和维持网站信息的丰富多样性之间寻求平衡,是著作权法的新任务。同时,传统商标法也遇到的新问题,网络上的商标有一种是数据电文形式的动画图像,商标法是否可以直接纳入调整范围? 三、电子商务对银行法的挑战 商务活动的支付手段较早实现了专门计算机网络的电子化支付,如信用卡支付、网上结算、电子资金划拨等。网络支付越来越普及,传统银行法中货币发行、支付风险、支付责任等规定就很难直接套用于电子支付行为。在电子支付过程中,电子货币的发行人是哪些机构,电子支付的安全性有谁保障,支付中出现现金冒领等损失由谁承担等都应制定新的法律规范予以调整。 四、电子商务对证据法的挑战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综合实训报告

籥江而蓋天学晩 JiangXi BlueSky University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与结算 综合实训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老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定部门:管理工程系 执行时间:2009―― 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

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与结算综合实训报告 一、实训目的: (一)专业能力目标:通过综合实训,使学生具有较强的网上支付与结算实践操作技能,了解各种网上支付与结算工具,熟练的进行网上购物、转账、结算。掌握从事网上支付与结算活动的基本技能。掌握基于互联网媒体和用户的思维方式,懂得使用网络营销工具和方法达成企业营销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可以独立进行网络营销项目策划和实施工作,成为社会上炙手可热的网络营销实战精英! (二)通用能力目标 1、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 ※ 安排自己的任务并承担责任。 ※ 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完成课题。 2、与他人合作共事 ※ 个人和群体良好的合作交往。 3、沟通、交往与联系 ※ 通过各种直观的方式表达信息。 ※ 用书面形式交流,传达信息。 4、安排任务和解决问题 ※ 获取、整理、利用、使用信息资源。 ※ 发现并解决常规或非常规问题。 二、实训项目:项目一:《网上支付与结算》实训项目二:《电子商务网络运营》实训 三、实训要求:为确保实训能顺利进行,圆满成功,培养同学们良好的习惯,增强修养,提高个人素质,特制定如下实训要求: 1、实训开始,按学号顺序分组,二人一组,选一名同学为组长。 2、实训安全第一,严防意外伤害,按规定操作,不准带电插拔仪器设备。 3、实训室内禁止饮食,禁止吐痰,严禁吃口香糖。 4、禁止在实训室内喧哗、嬉戏、争斗,保持安静,轻声讨论。 5、不准恶意破坏仪器设备,设备若有损坏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 6、不准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若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征求许可。 7、旷课2节,实训成绩不及格,2 次迟到算旷课1节。 8、每次实训开始5 分钟内检查仪器设备,填写“实训操作登记表”,代签无效。 9、实训时间内,请勿离开实训室10 分钟以上,否则以旷课论,若确有急事,需征得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10.实训结束后,整理复原仪器设备、桌椅,清洁四周环境,待检查后,方可离开。 11.实训室中的工具、仪器、书籍、手册严禁带出。12.实训过程小心操作,细心观察,勤于思考,注意记录。13.不随意设定、修改用户名和口令。 14.按规定时间、规定格式上交实训报告。

电子商务中的合同法问题范本

一.国际组织及各国有关电子商务的立法活动 (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由于电子商务本身所具有的完全不同于传统贸易方式的特性以及其迅猛发展的势头,对电子商务进行立法规制理所当然成为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及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国际商会、国际海事组织)的立法工作的当务之急。在国际组织的立法活动的成果中,最为重要的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负责起草并于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业示法》(以下称“示法”)。在这份极有借鉴价值的文件中,电子商务的形式、法律承认、书面形式要求、签字、原件、数据电文的可接受性和证据力、数据电文的留存、电子合同的订立和有效性、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承认、数据电文的归属、确认收讫、发出与收到时间、当事人协议优先适用等最重要的问题均有明确规定。虽然该《示法》在性质上既非国际公约,亦非各国公认的有拘束力的国际惯例——其目的只是供各国评价涉及使用计算机技术或其它现代通讯技术的商务关系中本国法律和惯例的某些方面并使之现代化时参照的本,并可作为目前尚无法可依的制定有关法规的参照本——因此,严格地说,它不能算是一个法律性文件;但是,《示法》的颁布对各国的电子商务立法活动产生了重大的推动作用。此后,各国在其电子商务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借鉴了《示法》的容。 (二)美国 在电子商务这场革命中,美国无疑走在世界各国的前面。1998年,美国因特网上交易总额高达3000亿美元。目前,美国在全球电子商务中占有85%的份额。早在1991年9月1日,美国参议院即已通过了《高性能计算机法规网络案》,其宗旨是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而这条“公路”为美国的电子商务发展奠定了关键基础。1997年7月,克林顿总统发表了《全球电子商务纲要》,其中的重要容之一,就是表示要制定相关的电子商务法。克林顿称,联合国的《示法》为国际间的电子商务活动树立了法则,美国支持这个法案。必须指出的是,在美国,通常情况下,商法的制定权属于各州。 但由于电子商务经常是跨州、甚至是跨国进行的,为了避免各州之间出现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冲突,1999年7月,由300名法学教授、法官、律师等组成的“全美通用州立法委员会(NCCUSL)”草拟了“计算机及信息交易统一法(UCITA, Uniform Computer and Information Transaction Act),推荐给各州进行表决以决定是否在本州适用。 (三)欧洲联盟 目前,欧洲电子商务发展仅次于美国;而从长远来看,欧洲将有可能超过美国。 欧盟已充分意识到电子商务所带来的极大影响。为改善电子商务的环境,欧盟已于1999年12月7日通过统一法令,明确规定了在某一成员国签定的电

电子商务中的网上支付解决方案

电子商务中的网上支付解决方案 一、引言 随着中小企业对电子商务应用程度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在自己的网站上能与顾客实现在线交易,而网上支付问题则是在线交易中的关键问题。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哪些方法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网上支付问题呢?本文提出了网上支付问题的两种主要解决方案:网上银行模式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同时分析了网上支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策略。 二、网上支付概述 网上支付是指以金融电子化网络为基础,以商用电子化工具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采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和通信技术作为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特别是Internet,以电子信息传递形式来实现资金的流通和支付。可以看出,网上支付带有很强的 Internet烙印,是基于Internet的电子商务的核心业务流程。 三、网上支付的主要解决方案 目前,在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电子交易中实现网上支付的主要解决方案有两种,即网上银行模式和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网上银行模式主要由企

业向银行提出申请,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实现网上支付与结算。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主要指企业把网上支付业务外包给除银行以外的第三方支 付企业实现网上支付与结算。 1、 网上银行模式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的基本构成如图1 所示,其中主要涉及以下构成要素: (1)买方:买方利用自己拥有的网上支付工具(如银行卡、 电子钱包、电子支票等)发起支付,它是网上银行支付系统运作的起点。(2)买方开户银行:指买方在其中拥有资金账户的某金融机构,它主要指银行,称为支出行或付款行。 (3)卖方:卖方是网上交易中拥有债权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买方发起的支付指令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请求结算。 (4)卖方开户银行:指卖方在其中拥有资金账户的某金融机构,它主要指银行,称为接收行或收单行。 (5)金融专用网络:指银行内部及银行之间进行通信的专用网络,它不对外开放,因此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我国的金融专用网络主要指中国国家金融通信网(CNFN),其上运行着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

电子商务基础实训一-网上支付

《电子商务基础》实训报告一 开课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2016年9月22 日

1.比较手机银行、PC端网上银行、线下银行的优劣势; (1)手机银行就是使用手机下载各大银行的客户端APP,然后进行注册和身份验证,就只需要银行预留手机与就可以了。其优势在于可以随身携带,只要手机正常使用就可以在手机APP上进行一系列的银行业务操作。其劣势在于安全系数不太高容易泄露个人重要信息,手机如果掉了,就很麻烦。(2)PC端网上银行因为需要电脑等设备,所以其劣势是不方便,而且一般客户都是使用自己的私人电脑,但是其优势在于安全系数还是比较高的。(3)线下银行就需要付款方和收款方共同完成了,所以其在很多方面是有非常方便的优势的,特别是日常生活方面,就比如说去超市、小卖部、餐厅等等都可以进行线下交易。方式有支付宝、微信、POS机刷卡。所以其劣势就是需要双方都满足的情况下才能完成交易。 2.比较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网银支付的优劣势; (1)微信支付。优势:方便安全、资金到账很快、可以实时聊天交易。劣势:提现效率不高。 (2)支付宝支付。优势:快捷安全,以手机为纽带,更容易联系到朋友。劣势信息容易泄露。 (3)网银支付。优势:实时性、很多业务不需要手续费、低成本。劣势:不太方便。 3.请叙述使用网银(手机端或PC端及第三方平台)的安全注意事项。 手机端用网银网络环境要求很高,不能再不熟悉的环境使用手机端,对一些不清楚的一定不能点,所有相关密码与账号不能透露给他人,特别是安全的最后一道 ‘防线’手机验证码,一定不能告诉他人。 4. 其他(可根据此次实验谈谈自己的感想或看法,此栏不限定容,目的在于更多交流。) 现在我们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很多东西都方便快捷,但是我们的安全意识还是不够高,许许多多的上当受骗都是在快捷中发生的。所以我们要更多的提高安全意识!

浅析电子商务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

浅析电子商务所涉及的各位法律问题 摘要:电子商务对传统的法律适用制度(如连结点的选择和准据法的确定等)提出了挑战。代写法律论文电子合同应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所涉的各种连结点来确定其准据法。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可以采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缺乏当事人合意选择时,则可采用“侵权自体法”理论。此外还可在交换协议中就侵权责任的构成、范围等做出具体规定。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私法连接点准据法 一、电子商务对传统法律适用制度的挑战 电子商务的应用在给全球经贸活动注入新的活力,掀起了划时代的产业革命,也对传统的适用于“有纸贸易”的法律体制提出了挑战。 ①这种挑战涉及法律的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包括国际私法。本文拟对电子商务所带来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适用制度或法律选择制度是建立在一种以地域为标准划分各国法律管辖范围之基础上的法律体系,它通过运用“分配法”,将发生争议的涉外民事关系,分配给某一国家的法律去处理[1],从而解决“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2]。在制定冲突规则或解决法律选择问题时,都要把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和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联系起来,才能确定应该适用的准据法。 这种联系是通过连结点的选择与确定来实现的。所谓连结点

(Connect-ing points)是指冲突规范就范围中所指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指定应适用何地法律所依据的一种事实因素。连结点既是一种把冲突规范中“范围”所指的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联系起来的纽带或媒介,同时这种纽带或媒介又反映了该法律关系与一定地域的法律之间存在着内在实质的联系或隶属的关系。因此,连结点的选择不应该是任意和虚构的,而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能体现这种内在的联系。 国际私法经过几百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些比较固定的连结点,如国籍、住所、合同履行地、合同缔结地、侵权行为地、物之所在地、婚姻缔结地等。这些连结点大致可以划分为属人连结点和属地连结点两大类。属地连结点多与一定的空间位置有关,属人连结点则往往强调国家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些传统的连接点的适用是否会受到影响呢? 首先我们来分析属地连接点。电子商务活动与传统的民商事活动有很大不同,它是在网络空间进行的,而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很难从地域的角度对这些过程和环节予以确定或场所化。以网上侵权为例,只要某个用户在网上实施侵权行为,其影响有可能延伸至世界任何地方,亦即这些地方都可能成为侵权行为地,但对于受害者而言绝非这些地方都有着同样的意义。而有些时候要在网上确定一个地点即使并非不可能,至少也是相当困难的。如在网上缔结合同就难以确定合同缔结地位于何处。如果网上交易不涉及到实物或有形的交付,如计算机软件、娱乐内容和信息服务等,合同履行地同样很难确定。因此,基于属地连接点很难套用到电子商务中。也就是说,在传统冲突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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