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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之刑法知识点:刑罚执行

西安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之刑法知识点:刑罚执行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西安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之刑法知识点:

刑罚执行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之刑法知识点:刑罚执行这一知识点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记忆减刑和假释中的一些数字,这些数字是考试中常考的考点。刑罚执行知识点详情如下:

一、减刑

对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条件: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结果: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对于无期徒刑,无论多少次减刑,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13 年。

二、假释

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条件:确有悔改,不致再危害社会。

限度条件:有期徒刑犯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犯少于13 年。

禁止性条件:

(1)累犯不得假释;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的考验期:有期徒刑以剩余刑期为考验期限、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 年。

【真题-单选】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罪犯不得假释的是:

A.甲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 年

B.乙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 年

C.丙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 年

A

文章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c517069803.html,)

事业编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要点精髓 1. 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 3. 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 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5. 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6. 规定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7. 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8. 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件,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规定、条例、办法。 9. 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签发。 13.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 “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16. 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 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 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 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应用文概述;②.应用文特点;③.应用文的作用;④.应用文分类、撰写;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第四部分公民道德建设 1、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方针; 2、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 3、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道德规范; 4、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 5、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基本要求。 第四部分时事政治 主要考查应试者对时事政治的了解,考试内容涉及近一年来国际、国内发生的重大时事。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考情综述: 重点章节: 重点知识举例: 行政主体 一般认为,在我国,行政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又称为“被授权的组织”)。 2.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授予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 提示: 考情综述: 重点章节: 唯物辩证法、真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 重点知识举例: 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及其相互关系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是与事物直接同一的。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规模、大小、程度等方面的外在规定性。量和事物是不可分离的,但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度是质与量的统一,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事物的度都有其关节点。所谓关节点指的是事物度的上限和下 限的两个极限。任何事物的度,都有两个关节点,要把握事物的度,必须找到它的关节点。 (2)量变、质变和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变化发展的两种基本状态。量变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数量上的增减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量变和 质变是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 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同时,量变和质变是互相渗透的:①量变中渗透质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②质变中渗透量变,这是指质变过程中 包含着新质在量上的扩张。 提示: 对基本哲学原理的理解力求透彻,达到能运用哲学知识解释生活中的一切现象的目的。学习过程中尽可能的联系实际,找寻“生活 中的哲学”。 三、毛泽东思想概论 考情综述: 毛泽东思想概论这部分内容,基础理论知识是考查的重点。同时毛泽东个人的著名作品也是常考点。 重点章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基本纲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 重点知识举例: 群众路线 3.群众路线的内涵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党的根本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

《公共基础知识笔记》(打印版)

公共基础笔记 第三部分法律 1、法的概念和本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4)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2、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 (1)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引导作用;促进作用;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3、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1)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2)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3)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4)吸收、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5)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局,统筹兼顾;(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7)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行政规章;(7)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1)宪法;(2)行政法;(3)民法;(4)婚姻法;(5)经济法;(6)劳动法;(7)环境法;(8)刑法;(9)诉讼法;(10)军事法。 4、法律实施中的相关概念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为。 5、宪法的基本理论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规范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法律特征: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政治特征:宪法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宪法是对民主政治的保障;宪法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宪法规范国家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西方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最新《公共基础知识》重点归纳

法理 ●法的概念: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法的特征:1、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4、规定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 法的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 ●法对微观经济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节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哦的各种纠纷,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治制约(政治关系发展、整体改革、政治活动的内容),法服务于政治(调节阶级间、阶级内关系,维护社会关系、社会秩序;打击制裁违法犯罪,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 ●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相同点(内容实质方面联系):阶级本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经济基础、社会目标等 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调整范围(不尽同)、实施方式、稳定性程序化程度 ●法与党的政策相互作用: 一、法的制定:1、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 2、发将政策转为形式合理效力普遍的行为规范 二.发的实施:1、政策变法,使正统,又反之约束政治活动 2、法的实施借助政策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民主是法制产生的依据、力量源泉,决定了法制的性质和内容 ●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法律规范的形式上的来源和其外在表现形式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和地方政府)。 ●宪法: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全国范围内生效;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为宪法、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的也属于发的渊源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市、国批的较大市),适用本地方。 ●规章:1、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中银+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为:宪法、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2、地方规章:政府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国的较大市)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区域内生效 ●特别行政区法: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国际条约:与民法规定不同的,适用国际条约,但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主体(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精神产品、人身、行为)、内容(权利义务) ●权利能力:能够才加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主体能力;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无法谈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生于成立,终于解体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有权利能力,未必有行为能力,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分为:完全、限制、无行为能力人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600题及答案

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题600题及答案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

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 12、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或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 13、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7日内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4、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否则应在7日内转送有权机关处理。处理期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重点

2016年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及复习建议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历史、公文写作、道德、国情市情、时事常识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制度等方面的知识。主要为客观性 试题。题型主要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写作等。 政治。主要测查应试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及主要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理论;正确认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了解中国共产党建立社会主义的斗争及中国共产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程;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发展及特色;学习理解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重点】马列主义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和国家新时期的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等。 【复习建议】政治部分是考试中的绝对重点,必考,占分最高,这一部分要重点练习和记忆,特别是中特、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部分,是重点,同时有一定难度,这部分的题目要多做几遍,把握命题的规律。 经济。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市场经济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等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主要包括:了解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含义及特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认识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外经济关系以及我国的对外开放格局、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对外开放的关系。 【重点】经济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以及财务管理的基础知识。 【复习建议】经济常识在近几年分值逐渐加大,与日常生活结合更加紧密,在本题库中已经把尽可能多的题型列出,做完即可保证高分。 法律。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学的基本理论、我国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以及法律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运用能力。主要包括正确认识我国国家性质、经济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熟悉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商法等主要实体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理解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关系等;了解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主要程序法及其实际运用。 【重点】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

公共基础知识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汇总 1、行政处罚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警告;罚款;没收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措施中不包括拘役。所谓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3、公文语言的主要特点是: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 4、按照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事业单位可以划分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即属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 5、外汇储备是一个国家国际清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于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有重要的影响。截至2009年12月,中国的外汇储备总额为23991.52亿美元,居世界第一。广义的外汇储备是指以外汇计价的资产,包括现钞、国外银行存款、国外有价证券等,外国国库券属于国外有价证券。经济实力越强的国家,其外汇储备未必就多,比如英国。 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五)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A项错误,区人大有权选举副区长,区人大常委会无权。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 7、行政领导体制类型主要分为首长制、委员制和混合制。 8、“神舟七号”载人飞船代表的是我国的科技创新,而“中国制造”则代表我国普通的商品,分析题干可知,只有科技创新能力强,才能使我国商品在世界市场上的底气变强,即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9、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的结构有两个方面:一是在意志方面,即法律行为有一个在的、主观的领域,包括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等要素;二是外在表现方面,即法律行为外在地客观表现为行动、手段和效果等要素。 10、如果通货膨胀是由成本推动开始的,即成本增加引起物价上升,这时成本增加,商品价格上升,一般情况下会导致购买力下降,需求下降。如果此时没有刺激需求增长的措施,则经济萧条;如果需求增加则可以保证经济正常运行。 11、《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12、行政执行是行政决策的实现过程。行政实施阶段是由行政管理工作的若干功能性环节组成的,这些环节主要包括行政指挥、行政控制、行政沟通、行政协调等。而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 13、广义的民间组织是指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外的社会中介性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14、事物发展的周期性,即在辩证否定的全过程中,事物的发展总是经过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发展周期。它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过程。事物发展的周期

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考点 第一章数据结构与算法 1.1 算法 1.算法的基本概念 (1)概念:算法是指一系列解决问题的清晰指令。 (2)4个基本特征:可行性、确定性、有穷性、拥有足够的情报。 (3)两种基本要素:对数据对象的运算与操作、算法的控制结构(运算和操作时间的顺序)。(4)设计的基本方法:列举法、归纳法、递推法、递归法、减半递推技术和回溯法。 2.算法的复杂度 (1)算法的时间复杂度:执行算法所需要的计算工作量。 (2)算法的空间复杂度:执行算法所需的内存空间。 1.2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 数据结构线互有关联的数据元素的几何,即数据的组织形式。其中逻辑结构反应数据元素之间逻辑关系;存储结构为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存储空间中的存放形式,有顺序储存、链式储存、索引储存和散列储存四种方式。 数据结构按照各个元素之间前后间关系的复杂程度可以划分为: (1)线性结构:有且只有一个根节点,且每个节点最多有一个直接前驱和一个直接后继的非空数据结构。 (2)非线性结构:不满足线性结构的数据结构。 1.3线性表及其顺序结构性储存 1.线性表的基本概念 线性结构又称线性表,线性表是最简单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数据结构。 2.线性表的顺序储存结构 ·元素所占的存储空间必须连续。 ·元素在存储空间的位置是按照逻辑顺序存放的。 3.线性表的插入运算 在第i个元素之前插入一个新元素的步骤如下: 步骤一:把原来第n个节点至第i个节点的一次往后移一个元素位置。 步骤二:把新节点放在第i个位置上。 步骤三:修正线性表的节点个数。 在最坏的情况下,即插入元素在第一个位置,线性表中所有元素均需要移动。 4.线性表的删除运算 删除第i个位置的元素的步骤如下: 步骤一:把第i个元素的n-i个元素一次往前移动一个位置; 步骤二:修正线性表的结点个数。 1.4栈和队列 1.栈及其基本运算 (1)基本概念:栈是一种特殊的线性表,其插入原酸与删除运算只在线性表的一端进行,也成为“先进后出”表或“后进先出”表。 ·栈顶:允许插入与删除的一端。 ·栈低:栈顶的另一端。 ·空栈:栈中没有元素的栈。 (2)特点 ·栈顶元素是最后被插入和最早被删除的元素。

公共基础知识1000题

公共知识综合测试1 一、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1分): 1. 法律对社会发展能否起进步作用,决定于()。 A. 是否适应一切经济基础的需要 B. 是否能积极地为自己的经济基础服务 C. 法律所服务的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生产力的需要 D. 是否适应国家的需要 2.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 A. 社会主义法的基础 B. 社会主义立法的基本原则 C.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基本原则 D. 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 3. 人民法院是()。 A. 国家权力机关 B. 国家行政机关 C. 国家审判机关 D. 公安机关 4.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A. 民族区域自治 B. 单一制 C. 联邦制 D. 邦联制 5.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是()。 A. 集体负责制 B. 双重从属制 C. 主席负责制 D. 合议制 6. 凡属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进行解释。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最高人民法院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各级人民法院 7. 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 A. 分散性 B. 统一性 C. 多样性 D. 程序性 8.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通常由()的行政主体管辖。 A. 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 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 违法行为损害发生地 D. 违法行为发生地 9. 行政裁决的对象是()。 A. 特定的民事纠纷 B. 特定的行政纠纷 C. 特定的经济纠纷 D. 特定的刑事纠纷 10. 若发现已生效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则()。 A. 原行政机关无权废止 B. 原行政机关或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 C. 只有权力机关有权撤销 D. 相对一方当事人有权变更 11. 公安机关在紧急的情况下,对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是()。 A. 拘役 B. 拘留 C. 拘传 D. 逮捕 12. 代理人应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 A. 被代理人 B. 自己 C. 代理人所在机构 D. 被告 13. 经营权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财产的一种 ()。 A. 占有、利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B. 占有、利用和收益的权利 C. 使用权利 D. 不能占有,只能使用和获得收益的权利 14. 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 A. 指示 B. 请示 C. 批复 D. 命令 经验分享:在这里我想跟大家说的是自己在整个公务员考试的过程中的经验的以及自己能够成功的考上的捷径。首先就是自己的阅读速度比别人的快考试过程中的优势自然不必说,平时的学习效率才是关键,其实很多人不是真的不会做,90%的人都是时间不够用,要是给足够的时间,估计很多人能够做出大部分的题。公务员考试这种选人的方式第一就是考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就是考思维,第三考决策力(包括轻重缓急的决策)。非常多的人输就输在时间上,我是特别注重效率的。第一,复习过程中绝对的高效率,各种资料习题都要涉及多遍;第二,答题高效率,包括读题速度和答题速度都高效。我复习过程中,阅读和背诵的能力非常强,读一份一万字的资料,一般人可能要二十分钟,我只需要两分钟左右,读的次数多,记住自然快很多。包括做题也一样,读题和读材料的速度也很快,一般一份试卷,读题的时间一般人可能要花掉二十几分钟,我统计过,我最多不超过3分钟,这样就比别人多出20几分钟,这在考试中是非常不得了的。论坛有个帖子专门介绍速读的,叫做“得速读者得行测”,我就是看了这个才接触了速读,也因为速读,才获得了笔试的好成绩。其实,不只是行测,速读对申论的帮助更大,特别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资料,看见都让人晕倒。学了速读之后,感觉有再多的书都不怕了。而且,速读对思维和材料组织的能力都大有

2020年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要点精髓整理总结(共220个)

2020年公务员遴选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要点精髓整理 总结(共220个) 1. 行政行为成立的要件有主体要件、内容要件、权限要件 2. 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 3. 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制裁包括判处徒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 4. 公民在请求国家赔偿时,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在行政复议中一并提出 5. 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和权利主体是特定的;物权是一种排他的权利反映了物权的法律特征 6. 《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精神状态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7. 工作报告的标题应包括的内容是发文机关、针对时间、内容、文种 8. 区别正文各层次的标注方法,常见的有用数量词标示、用小标题标示、用惯用语标法 9. 应在调查报告正文的开头部分撰写的有概述调查对象的情况,给读者以概貌的认识;告诉读者写作背景的有关情况;给读者展示前景,发出号召;以议论、提问的方式揭示全文主题 10. 条例的制发权属于国务院、党的中央组织 11. “静者,动之静也”的观点是认为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12. 运动的主体是物质 13.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 “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

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16. 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 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 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 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 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 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 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 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 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25. 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资产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26. 社会主义经济在资源的配置方面,最为有效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7. 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 28.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 29. 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 30. 我国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31. 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提出申诉和控告 32. 公务员若对降职处理不服,申请复议或申诉必须在接到降职决定之日起30 日之内

公共基础知识-2法律法规(含答案)

电信法律法规 二、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贯彻政企分开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答案:对 2.电信资费实行以成本为基础的定价原则。 答案:对 3.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位置、电信网码号等电信资源是无偿使用的。 答案:错(有偿使用) 4.电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调查所得资料中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事项有保密义务。答案:对 5.由于电信业务经营者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可能影响用户使用的,应提前48小时通告所涉及的用户。 答案:错(72小时) 1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双倍赔偿的权利。 答案:错(仅有销售者欺诈行为时,消费者才有双倍求偿的权利) 1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只能向产品的生产者索赔。 答案:错(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17.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受到行政处罚,如果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答案:错(15日) 1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答案:对 19.试用期并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答案:错(包含) 23.用人单位可以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答案:错(不可以)

2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不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 答案:错(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5.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事故受到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答案:错(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工伤) 57.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员工自己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错(此种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58.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工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答案:错(此种情况由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59.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对 60.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对 61.甲向乙转让一房屋,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该房屋的所有权即发生变更。 答案:错(不动产转让以登记为准) 62.动产物权的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对 6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答案:对 64.抵押权是债权人因担保债权,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财产,并可就其卖得的价金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利。 答案:错(此为质权的描述) 65.质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答案:错(此为留置权的描述) 66.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被代理人因此而受到损失的,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答案:对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

法律(一) 2011年天水事业单位招考“追求卓越培训班”冲刺资料(五) 第一部分《法律知识》考点精讲 第一讲法理学 1、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 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1)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前者制定修改基本法;后者制定修改基本法以外的。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部门规章 (5)地方性法规 (6)地方政府规章:是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其效力等级低于地方性法规。 (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法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并由后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其它: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法律、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国际条约。 3、法的一般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成文法,故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一般是指习惯法。 ★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根法和普通法,法律效力低于宪法。 ★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一般法和特别法。特别优于一般。 4、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一是法律调整的对象(首要标准);二是法律调整的方法(补充标准)。

5、法律事实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事件,一类是法律行为。 6、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法律议案的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30人以上或者是一个代表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10人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除此以外的人提出都只能叫提出立法建议,不能叫提出法律议案。 第二,法律草案的审议。 第三,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这是法律制定程序中 宪法的修改要有2/3以上的代表的同意,法律草案要有 要注意到是指全体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法律的公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所以必须在法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布。宪法修正案由 7、法律的实施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个是法律遵守,法律遵守是最主要的法律实施方式;第二个方面是执法,国家行政机关主动的依照法律进行社会事务的管理;第三种为司法,法律适用;第四种为法律监督。 8、司法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既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其中以程序公正为重点。第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第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9、。★行政机关的监督。可以分为两类,即一般行政监督和专门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两种)。 10、法律解释 1.法律解释的分类 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或法定解释。正式解释,又分为立法解释和应用解释。这里法律解释,是指正式解释中的立法解释。 非正式解释是指不会产生实际法律后果的解释。包括学理解释和普法解释。 2、立法法关于法律解释的规定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部分专项练习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精选试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物权法)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 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 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3、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 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4、甲、乙、丙合伙开一家小餐厅,甲出资1 万元加上自己的一间房屋,乙出资两万元,丙 出资1 万元。餐馆营业后1 年,甲因要出国定居照顾自己唯一的亲人舅舅,未来得及处理合伙事宜就出国了。此后其从国外来信称:自己在合伙中的财产不要了,但没有指定财产归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部分高频考点

本文档收录整理公共基础知识相关高频考点,并附有记忆口诀,完全可以应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考试的常识部分,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中国历史高频点 考点一:四大发明 指南针—战国:司南 北宋:用于航海(地理大发现)海上丝绸路(广州、泉州、宁波) 火药—唐末:开始用于军事 宋朝:火铳、火炮 火炸药王:王泽山(2017 年国家最高科技奖得主) 造纸术—东汉:蔡伦(改进造纸术) 印刷术—唐代:雕版印刷 北宋:毕昇——活字印刷术(推动了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 王选-汉字激光编排系统(被誉为“现代毕昇”) 考点二:中国医学成就 名医: 扁鹊:医祖,脉诊,四诊法(望、问、闻、切)、《难经》 建安三神医:张仲景——医圣,《伤寒杂病论》华佗——外科圣手,麻沸散,五禽戏董奉——杏林春暖(杏林代指医学界) 著作:

《黄帝内经》——最早的医学典籍 《神农本草经》——最早的中医药学著作 《千金方》——孙思邈“药王” 《唐本草》——第一部国家颁行的药典(又名《新修本草》)《本草纲目》——“东方的医药巨典” 李时珍(明朝) 考点三:中国农学成就 《氾胜之书》:中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农学专著(西汉,氾胜之)《齐民要术》:我国最早、最完整的农学典籍(北魏,贾思勰)《王祯农书》:有比较完备的“农器图谱”(元朝,王祯) 《农桑辑要》:最早的官修农书(元朝) 《农政全书》:农政思想,欧洲水利技术(明朝,徐光启) 考点四:中国数学成就 九九乘法表:春秋时期 《周髀算经》:勾股定理/毕达哥拉斯定理(西方)/商高定理 赵君卿(赵爽)做注 《九章算术》:中国第一部数学专著 中国古代数学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东汉,刘徽(注) 祖冲之:将圆周率推算到小数点后七位,《缀术》 考点五:中国地理成就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600条重点知识记忆全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600条重点知识记忆全集 1、认为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2、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4、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7、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起诉。 9、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0、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拒绝。 12、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或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 13、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在7日内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在6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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