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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行政公务人员

第五章 行政公务人员
第五章 行政公务人员

第五章行政公务人员

一、行政公务人员概述

(一)行政公务人员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公务人员,是基于一定的行政公务身份而代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的工作人员。行政公务人员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行政公务人员是个人。由于法律规范往往都是将某方面或某项行政权力直接赋予一定的组织,而不是个人,因此行政公务人员不是行政职权的法律主体。

第二,行政公务人员是直接或间接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职务的人员。虽然有时法律规范可能在一定条件下,直接规定某些行政公务人员可以采取某种权力或实施某种强制行为,如《行政处罚法》第五章中有关简易程序中行政处罚可以由执法人员当场适用的规定,但这也只是行政权力适用过程中的程序与方式的例外规定,并不表明该项权力归属于公务人员个人并能以其个人名义实施。

第三,基于一定公务身份关系是行政公务人员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基础。行政主体是一个组织,其行政公务是由行政公务人员具体实施和完成的。行政公务人员以一定的任用方式成为行政主体或受委托组织的工作人员,获得直接或间接代表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职务的身份和资格。

第四,行政公务人员所实施的行政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他所代表的行政主体,行政主体与行政公务人员之间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行政公务人员实施的行政公务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行政主体的行为,体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因而其法律效力和责任后果当然归属于行政主体。

(二)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划分,可将行政公务人员划分为行政公务员和其他行政公务人员。

1.行政公务员。

行政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在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行政职务的工作人员。对此,可从如下几个角度来加以把握:首先,行政公务员是指在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人员。行政公务员任职于行政机关,既区别于其他国家机关(如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也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中执行公务的人员。这是多数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广于传统上的公务员概念,除了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外,还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人民政协等团体、执政党机关、参政党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因此,在我国,行政公务员的概念与国家公务员的概念有所区别,前者特指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后者则泛指所有公务员,既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目前还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司法机构等中的公务员,范围和类型很广泛。

其次,行政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工作人员。根据宪法、有关组织法和《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的任用方式有三种,即选任、委任和聘任,而每种任用方式都有其相应的法定程序。

再次,行政公务员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行使行政权力、执行行政职务的人员,即行政公务员不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工勤人员。行政机关内按照所要完成的行政事项设立相应的行政职位,并遵循一人一职原则配备和任用公务员。

行政公务员按照任期与任用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1)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通常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者决定产生,有一定的任期限制,并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进行管理,在有些国家也称之为政务类公务员,或称之为特别职公务员;(2)各级人民

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公务员,是行政公务员中的主要部分,主要通过考试或考核以委任形式产生,还有一部分通过聘任产生,一般没有任期限制,在有些国家也称之为业务类公务员,或称之为一般职公务员。

行政公务员按照职位的不同,可以分为领导职务公务员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1)领导职务公务员是指在一定的领导职位上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也就是平常俗称的带“长”字的行政官员。(2)非领导职务公务员是指担任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等职务的公务员。

2.其他行政公务人员。

其他行政公务人员是指除行政公务员以外的行政公务人员。其范围具体包括:代表被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公务的人员;受行政主体委托实施行政公务的人员;代表受委托组织(也就间接代表了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公务的人员;行政机关中除行政公务员外代表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公务的人员。

行政公务人员在实施行政职务过程与行政主体和受委托组织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是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

图表5-1:行政公务人员的范围

二、行政职务关系

(一)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与特征

行政职务关系,是指行政公务人员基于一定的行政职务而在任职期间与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由于行政公务人员可分为行政公务员与其他行政公务人员,故行政职务关系也可以分成行政机关与行政公务员之间的行政职务关系和行政主体与其他行政公务人员之间的行政职务关系两种类型。

行政职务关系具有下列特征:

第一,行政职务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委托关系。行政职权是国家权力,通过一系列法律条件和手续定位到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又通过设立行政职位和任用公务员方式构成行政职务关系,使公务员取得以国家名义承担行政职务的资格。

第二,行政职务关系内容是行政职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作为一种广义的行政法律关系,其内容当然是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行政职务关系具有劳动关系因素,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劳动法律关系。从事行政管理和实施国家公务,其本身也是一种劳动。

第四,行政职务关系属于内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职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公务员)都属于行政组织系统内部主体;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都是行政职务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即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均属于行政组织系统内的权利与义务;行政职务关系的保障手段(如行政处分与行政申诉)也都是行政组织系统内的特定方式与程序。这是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明显不同之处。

(二)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

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是行政法所规定的行政机关与公务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公务员的义务,是指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身份,对于公务员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得

作出某种行为的约束与限制。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公务员的法定义务有以下几项: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行政公务员的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基于行政公务员的身份和职责,对其在行使职权、执行公务过程中能够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行政公务员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项:

1.职务保障权。即行政公务员有权获得为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和应具有的工作条件。

2.身份保障权。即行政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3.工资福利权。即行政公务员有权获得工作报酬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岗位培训权。即行政公务员有权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5.批评建议权。即行政公务员有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6.申诉控告权。即行政公务员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受到不公平待遇,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

7.申请辞职权。即行政公务员有权依法提出辞职。

8.其他法定权。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行政公务员的其他权利,如人身自由权、劳动休息权等。

三、我国现行公务员制度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法治化,始于1993年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颁布。作为授权性立法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历经12年的实践之后,在2005年上升为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国家公务员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公务员的范围

现行《国家公务员法》所定义的公务员,其范围远远宽于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按照该法对定,所谓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按照这一定义,我国的公务员实际上既包括了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的全部公职人员,还包括了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即中国共产党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政协等机关的公职人员。也就是说,在我国,公务员基本上可以被理解为公职人员的同义词——只要该人员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种做法在世界范围内来看都是十分特殊的。

虽然公务员的范围已经非常宽泛,但是《国家公务员法》所实际调整的范围还要更加宽广,因为它的“附则”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尽管被授权事业单位中的这些工作人员在身份上并非国家公务员,其职位的取得、履行与丧失也很有可能受到《国家公务员法》的调整,成为事实上的“公务员”。在现实中,这些单位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在任职与管理上确实与公务员没有实质性的差异。

图表5-2:我国现行国家公务员的范围

(二)职位的分类

公务员的职位,按照不同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并可以在必要时由国务院增设其他类别。

按照法律规定,公务员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种。其中,领导职务的级别划分如下:国家级正职(如总理)、国家级副职(如副总理、国务委员)、省部级正职(如部长、省长)、省部级副职(如副部长、副省长)、厅局级正职(如司长、厅长、市长)、厅局级副职(如副司长、副厅长、副市长)、县处级正职(如处长、县长)、县处级副职(如副处长、副县长)、乡科级正职(如科长、乡长、镇长)、乡科级副职(如副科长、副乡长、副镇长)。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的具体设置,根据宪法、组织法等法律文件确定。

非领导职务仅在厅局级以下设置,具体划分如下:巡视员(相当于厅局级正职)、副巡视员(相当于厅局级副职)、调研员(相当于县处级正职)、副调研员(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主任科员(相当于乡科级正职)、副主任科员(相当于乡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三)职位的取得

公务员职务的取得包括了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取得公务员的身份,二是取得具体的职位。

1.公务员的录用。

初次进入国家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先需要通过录用程序取得担任公务员的资格。公务员的录用需要符合以下三类条件:第一,积极条件。担任公务员所需要具备的积极条件包括:(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消极条件。担任公务员所需要具备的消极条件包括:(1)没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未曾被开除公职;(3)没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第三,机关职位条件,即只有在特定机关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职位空缺的时候,才能录用新的公务员。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则取消录用。

2.公务员的任免。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三种方式。

选任制适用于领导职务,即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的方式任免领导职务公务员,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其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同时终止。

委任制公务员适用于经录用进入公务员序列的非领导职务,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即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聘任制公务员适用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但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除外。聘任制公务员的任命,须经省级人事部门批准,并与所在机关签订聘期为一至五年的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还可以在机关外兼职,但应当经过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但是,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图表5-3:国家公务员职位的取得

(四)职位的履行

公职的履行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点,包括公务员的考核、奖惩、交流、回避等方面:1.考核。

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但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的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如果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2.奖励。

对公务员的奖励,既包括对某个公务员个人的奖励,也包括对某个单位、机构、组织的公务员集体的奖励。对公务员的奖励包括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但以精神奖励为主。奖励的等级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金或其他待遇。

3.处分。

对公务员的处分按照从低到高的严重程度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受处分期间公务员不得晋升职, 务和级别,其中受严重处分,包括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还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除被开除外,受处分人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未再次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解除其处分并书面通知本人。处分解除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并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4.交流。

公务员既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调任,指的是从国家机关之外调入国家机关担任公务员。调任的公务员应来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入机关后担任的是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

转任,指的是公务员在国家机关内部的不同职位之间调动。

挂职锻炼,指的是公务员在不改变与原机关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实际担任其他职务,挂职锻炼的单位,可以是原单位的下级机关,也可以是其上级机关,或者是其他地区的机关,还

可以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5.回避。

公务员的回避包括任职回避与执行公务回避两个方面。

任职回避,指的是公务员在特定条件下不得担任某一职务的情况。具体包括:(1)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但在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人事部门同意,上述规定可以变通。(2)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即不得在本人所在乡镇、所在县担任有关职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行公务回避,指的是公务员在特定条件下不得执行某一项工作的情况。如果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该任务:(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2)或涉及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的利害关系;(3)或涉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况;则公务员应当回避。

图表5-4:国家公务员职位的履行

(五)职位的丧失

公务员职位的丧失包括四种方式:一是辞职,是一种公务员自愿要求退出公务员序列的方式;二是辞退,是因公务员不能称职而被迫丧失公务员身份的方式;三是退休,是由于自然原因而不再担任公务员的方式;还有一种是开除,实际上是一种对犯有错误的公务员剥夺其公务员身份的惩戒方式,对此前文已有叙述,不再重复。

1.辞职。

公务员可以自愿辞去公职,但应向任免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由任免机关在三十日内审批(对领导成员的辞职申请,则在九十日内审批)。尽管公务员的辞职原则上是自愿的,但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辞职一事事实上并不完全取决于公务员个人的意愿,以下两类

情况需要注意:

第一种情况,是公务员愿意辞职而不得辞职的,具体包括:(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第二种情况,是公务员不愿辞职而必须辞职的,主要指的是引咎辞职的情况: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如应当引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职,而本人又不提出辞职的,有关机关应当责令其辞职。

2.辞退。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3.退休。

由于自然原因,公务员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务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图表5-5:国家公务员职位的丧失

(六)纠纷处理

为了处理公务员与所在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因人事管理而发生的各种纠纷,《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了两类公务员纠纷处理机制:一是申诉,二是人事仲裁。

1.申诉制度。

申诉适用于一般公务员,一般公务员对处分、辞退、取消录用、降职、定期考核不称职、免职、申请辞职或提前退休未予批准、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人事管理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期限为三十日;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同级人事部门或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行为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申诉,申诉处理期限为六十日,必要时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对省级以下机关所作申诉处理

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作出该决定的上一级机关再申诉。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原人事处理的执行。

图表5-6:一般公务员的申诉程序

2.人事仲裁。

人事仲裁仅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代表、聘任(用)单位代表、工会组织代表、受聘人员代表以及人事、法律专家组成。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聘任合同争议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生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doc

(一)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或称情报公开、情报自由)是指,凡是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信息资料,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以外,有关机构均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复制。《行政许可法》还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二)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在行政程序中,同行政相对人或行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必须避免参与有关行政行为,以确保行政行为形式上的公正性。 (三)听证制度 (四)告知制度 行政主体在进行某项行政行为之前、之中、之后对行政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如何行使有关权利、履行有关义务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负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相对人并加以指导的义务。 (五)说明理由制度 按照行政法治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将作出行政决定在事实上

和法律上的理由对行政相对人说明。说明理由制度至少有两个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行政机关对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应持慎重态度,抑制其随意性,保障和提高其公正性;二是便于行政相对人认清受不利影响决定的确切理由,并可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提供方便。 (六)时效制度 时效制度是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给予时间上的限制以保证行政效率和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制度。《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登记、账簿及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税收保全以及税收强制执行等行政程序规定了相应的时效要求,但是,对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提出的纳税担保是否有效,没有作出具体的时效规定。1 2

[专业课]《公共行政学》重要知识点

《公共行政学》重要知识点 (务求背诵) (仅限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 一、名词解释 第一章: 1、公共行政学 第二章: 1、公共行政环境 第三章: 1、政府职能 2、市场体制 3、市场失效 第四章: 1、行政体制 2、中央政府体制 3、地方政府体制 4、行政区划体制 第五章 1、分离制 2、层级制 3、公共组织结构 4、管理层次 5、管理幅度 6、非营利组织 第六章 1、行政领导 2、行政领导者 3、委任制 4、考任制 5、选任制 6、行政领导责任 7、选任制 8、行政领导责任 第七章 1、人事行政 第八章 1、机关行政 第九章 1、行政决策 2、程序性决策 3、非程序性决策 4、经验决策 5、行政决策参与 第十章 1、行政执行 第十一章 1、舆论监督 2、社会监督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1、行政道德 2、行政立法 3、行政法规 4、行政规章 5、行政复议 第十四章 1、政府全面质量管理 第十五章 1、行政效率 2、公共组织绩效评估 第十六章 1、行政改革 2、政府再造 二、简答题 公共行政的特点---P4 行政环境的特点----P26 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有哪些?---P57

行政体制的特点---P72 行政体制的作用---P73 公共组织的作用---P88 行政领导的作用---P113 简述行政领导责任的主要内容---P123 人事行政的特点---P139 机关行政的作用---P169 行政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P185 理解行政执行的含义,硬把我的要点有哪些---P204 行政指挥在行政执行过程中的主要作用---P208 行政监督的原则----P232 依监督的主体划分,行政监督有哪几种类型?---P234 简述公共财政的职能---P256 法治行政的特点---P283 行政改革的原则---P347 三、论述题 公共组织的特点---P86 行政决策的特点---P184 行政监督的作用---P234 行政效率在公共行政中的作用---P330 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P341 行政改革的原则---P347 行政改革的取向---P349 行政改革的阻力---P351 执行改革的动力---P354 行政改革的对策—P357

第五章公共组织教学辅导

第五章公共组织 一、公共组织的含义 公共组织是人类社会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之一。广义的公共组织不仅指政府及其执行部门,而且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工厂、企业、学校、医院、教会、军队、政党等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狭义的公共组织是指政府及其执行部门,以及具有行政授权的社会组织。我们这里所指的是狭义的公共组织。 公共组织的三层含义: 1、公共组织是指静态的组织实体,即政府机构,包括从国家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到基层政府以及各级各类的政府部门和其内部设置的不同层次的行政机构。 2、公共组织表现为动态的组织行为,各级政府和各种政府组织部门无时无刻不处在动态之中,有序而有效的动态组织管理行为是一个政府实现对社会公共事物管理的正常状态。 3、公共组织也指行政人员心态的组织凝集,公共组织中行政人员的组合不仅是职权的组合,也是人的精神与意志、知识与技能的组合和凝集。这种凝聚力的大小对公共组织发挥作用的大小起决定性作用。 公共组织一般由权力、机构、人员、规范、信息和物质资源等要素构成。这些行政要素围绕着特定的行政目标组成具有不同职能、形态不同的公共组织。 二、公共组织的特点 1、政治性; 2、社会性; 3、服务性; 4、权威性; 5、法制性; 6、系统性。 三、公共组织的作用 1、政府是国家各种公共事务的组织者与管理者; 2、政府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者,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 3、政府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捍卫者;

4、政府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定者与协调者; 5、政府是社会公平的提供者。 四、公共组织的类型 1、集权制与分权制 (1)集权制 集权制是指行政权力集中在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手中,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有决策、指挥、监督的权力,下级处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被动地位,一切行政行为要按照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的指令来行动,自主权很少。 集权制的公共组织的优点是: ①政令统一,便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②因为权力集中,行政首长反映灵活,决策及时,效率较高。 ③具有协调配合的全局观念。有利于调动和集中各种资源,可以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公共事务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有利于克服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也有利于克服各自为政,权力分散。 ④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有集体观念,增强团体凝聚力,具有较强的动员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 集权制的缺陷是: ①组织结构比较僵化,下级缺少必要的自主权,因此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可能发挥下级聪明才智,造成消极情绪,使组织缺乏活力和创造性。 ②由于决策权掌握在上级手中,容易产生官僚主义、主观主义而造成决策失误,也容易出现文山会海,公文旅行,浪费时间和资源。 ③由于层级过多,信息传递迟缓,对外部环境反应较慢,不利于处理突发事件。 ④集权制易于走向高度集权,高度集权易于走向家长制或一言堂,甚至走向专制或独裁。这就有损于民主、公平的社会目标。 (2)分权制 分权制是指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给予下级充分的自主权,下级可以独立进行决策和管理,上级不予干涉的公共组织类型。 分权制的优点是:

人力资源管理第五章课后答案

第五章 1、职工培训的两种主要学习方式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从一般意义上说,存在着两种性质不同的学习。一是代理性学习。在这种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学习到的不是他们直接获得的第一手知识,而是别人获得后传递给他们的第二手乃至若干手的间接性经验、阅历和结论。这种学习在传授知识方面效率较高,在知识爆炸的现代,人们不可能也不必事事都要躬亲体验、证实,可以通过接受别人传来的信息而获得可靠的知识。 另一种是亲验性学习。学习者是通过自己亲身的、直接的经验来学习的,所学到的是自己直接的第一手的经历与技能。这种学习有利于能力培养,它有时是不能被代理性学习所代替的。只要想一下人们学会游泳或骑自行车的经历,便能明白这一点。在企业培训中,这两类学习是相辅相成的。 2、人力资源培训系统模型包含有哪些主要环节? 人力资源培训系统包括:根据对组织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培训需要、设置培训目标、拟定培训方案、进行培训活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等五个环节。 3、职工导向活动的主要目的和内容是什么? 目的:导向活动对新员工而言,即是对新员工指引方向,使之对新的工作环境、条件、人员关系、应尽职责、工作内容、规章制度、组织的期望有所了解,尽快进入角色,并创造优良绩效。同时,导向活动可以培养员工的组织归属感。员工的组织归属感是指员工对自己的企业从思想、感情及心理上产生的认同、依附、参与和投入,是对自己单位的忠诚、承诺与责任感。 内容:(1)使新员工感受到受尊重。以各种形式表示的对新员工的欢迎,如专人接待迎接,标语、墙报、内部通讯小报等欢迎形式所营造的气氛,都显示了对迎接新员工的重视。新员工工作地点的欢迎卡片、主管上司或他委托的一位资深员工陪同引领参观并共进工作餐等,都属于这类性质。对新员工报到后的祝贺,也表示了对他们的重视。如果新员工到来无人过问,或随便让一个一般员工引领到工作地点撒手不管,使新员工觉得受冷落,自己在此组织中无足轻重,自然会对此组织产生疏离感。 (2)对组织与工作的介绍。介绍组织的文化,即组织的总体目标、使命、管理哲学和价值观,不仅因为它们是组织一切构成因素的核心,而且对它们的理解与接受程度,还是员工组织归属感的基础。这表明导向活动宜“先务虚、后务实”,即首先强调这些软因素的宣

2020开放大学电大 公共行政学 第五到七章 参考答案

2020公共行政学第五到七章参考答案 版权归国家开放大学所有 第五章公共组织 1、简述公共组织的三层含义?答:(1)公共组织是指静态的组织实体,即政府机构,包括从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到基层政府以及各级各类的政府部门和其内部设置的不同层次的行政机构。(2)公共组织表现为动态的组织行为,各级政府和各种政府组织部门无时无刻不处在动态之中,有序而有效的动态组织管理行为是一个政府实现对社会公共事物管理的正常状态。(3)公共组织也指行政人员心态的组织凝集,公共组织中行政人员的组合不仅是职权的组合,也是人的精神与意志、知识与技能的组合和凝集。 2、简述公共组织的特点?答:(1)政治性;(2)社会性;(3)服务性;(4)权威性;(5)法制性;(6)系统性。 3、简述公共组织的作用?答:(1)政府是国家各种公共事务的组织者与管理者。(2)政府是人民生命财产的保护者,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3)政府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捍卫者。(4)政府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定者与协调者。(5)政府是社会公平的提供者。 4、简述集权制公共组织的优点和缺陷?答:优点:(1)政令统一,便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2)因为权力集中,行政首长反映灵活,决策及时,效率较高。(3)具有协调配合的全局观念。(4)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有集体观念,增强团体凝聚力,具有较强的动员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缺陷:(1)组织结构比较僵化,下级缺少必要的自主权,因此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下级的聪明才智,造成消极情绪,使组织缺乏活动和创造性。(2)由于决策权掌握在上级手中,容易产生官僚主义、主观主义而造成决策失误,也容易出现文山会海,公文旅行,浪费时间和资源。(3)由于层级过多,信息传递迟缓,对外部环境反应较慢,不利于处理突发事件。(4)集权制易于走向高度集权,高度集权易于走向家长制或一言堂,甚至走向专制或独裁。 5、简述分权制的优点和缺陷?答:优点:(1)独立自主,可以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行政目标,进行决策和管理。(2)分层授权,分级管理,有利于调动下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反应灵活,不需要层层请示汇报,

行政程序法治化

行政程序法治化 一、行政程序法治化的涵义 在行政程序及其法治化问题上,国内行政法学界存在着颇多误解与混乱。比如有的学者认为,行政程序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法定性。 [65]这实际上是把法定性视为行政程序与生俱来的组成部分,显然是错误的。如前所述,行政程序是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这意味着只要有行政行为,就一定会有行政程序。只不过我们以前不太重视行政程序问题,尤其是没有充分认识到行政程序的相对独立价值,因而对行政程序缺乏制度上的规范,由此导致行政行为不同程度的恣意。我们今天倡导行政程序的法治化,正是要把行政程序纳入法治建设的轨道,矫正轻视程序、恣意行政的流弊。而把法定性视为行政程序的特征的观点,客观上否定了行政程序法治化这一命题的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否定了我国行政法学界近些年来所作的诸多努力,也与相关论者的初衷相背离。笔者认为,法定性不是行政程序的特征,而是行政程序法或行政程序法治化的一项原则。 国内行政法学界另有一些学者将行政程序法治化称作“行政程序法制化”的。[66]这虽然说不上错误,但显然是不妥当的。因为按照当今法学界尤其是法理学界的主流观点,“法制”一词主要是指静态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它并不指涉法律制度的价值内容。以此类推,则行政程序法制化仅仅是指行政程序法定,即以法律来规范各种各样的行政

程序。对于法治建设来讲,这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国内行政法学界还有一些学者提出了“行政程序法典化”的主张。 [67]这对于行政程序过于随意、过于杂乱的中国现实来讲,是有着极大的针对性的。但它实际上只是“行政程序法制化”的一部分内容,因而更不能以之代替行政程序法治化。 那么,到底什么是行政程序法治化呢? 法治的核心是良法之治与法律至上。正当的行政程序是行政法治的根本保障,也是法治建设的一大关键。所谓行政程序法治化,就是把行政程序纳入现代法治建设的轨道,以现代法治精神来规范与整合多样化的行政程序,从而有效地实现行政目的,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程序法治化与行政程序法制化的一个重大区别,就在于它不仅包涵了后者,而且标示了现代行政程序法制的价值取向,即必须是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的法制,从而揭示了现代行政程序与古代行政程序的分野,也为现代行政程序法制建设竖起了一道警示牌。 二、行政程序法治化的形式

公共行政学第五章公共组织自测题答案

简述公共组织的三层含义。 反馈 (1)公共组织是指静态的组织实体,即政府机构,包括从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到基层政府以及各级各类的政府部门和其内部设置的不同层次的行政机构。 (2)公共组织表现为动态的组织行为,各级政府和各种政府组织部门无时无刻不处在动态之中。 (3)公共组织也指行政人员心态的组织凝集。这种凝聚力的大小对公共组织发挥作用的大小起决定性作用。 题目11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简述集权制公共组织的优点和缺陷。 反馈 集权制公共组织的优点: (1)政令统一,便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因为权力集中,行政首长反映灵活,决策及时,效率较高; (3)具有协调配合的全局观念,有利于调动和集中各种资源;有利于克服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也有利于克服各自为政,权力分散; (4)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有集体观念,增强团体凝聚力,具有较强的动员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 集权制的缺陷: (1)组织比较僵化,下级缺少自主权,因此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造成消极情绪,使组织缺乏活力和创造性; (2)由于决策权掌握在上级手中,容易产生官僚主义、主观主义而造成决策失误,也容易出现文山会海,公文旅行,浪费时间和资源; (3)由于层级过多,信息传递迟缓,对外部环境反应较慢,不利于处理突发事件; (4)集权制易于走向高度集权,高度集权易于走向家长制或一言堂,甚至走向专制或独裁,这就有损于民主、公平的社会目标。 题目12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简述分权制的优点和缺陷。 反馈 分权制的优点: (1)独立自主,可以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行政目标,进行决策和管理; (2)分层授权,分级管理,有利于调动下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反应灵活,不需要层层请示汇报,信息传递较快,对外部环境反应也较快,宜于近点决策处理突发事件,效率较高; (4)职能分工明确,有利于专业化管理。 分权制的缺陷: (1)分权会造成权力分散,不易形成统一意志,不易进行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2)分权不易于集中资源,统筹全面发展; (3)过度分权容易导致各自为政,形成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 题目13 未回答 满分1.00 标记题目 题干 简述完整制的优点和缺陷。 反馈 完整制的优点: (1)有利于公共组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政令统一,权力集中; (3)高度自主,有独立的决策权,有利于调动本地区或本部门的积极性; (4)可以因地制宜地确定行政目标,制定政策,反应灵活。

对关系制定《行政程序法》应正确处理的几

制定《行政程序法》应正确处理的几对关系 摘要:制定《行政程序法》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工程。要设计和实施这一工程必 然要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各种各样的问题,要处理多方面、多层次的各种各样的关系,其中最重要的, 影响乃至决定该法性质、功能、作用和调整范围的问题主要有八项:(一)统一法典与单行法的关系;(二)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三)规范具体行政行为与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的关系;(四)规范外部行政行为与规 范内部行政行为的关系;(五)规范行政行为与规范行政救济行为的关系;(六)规范权力性行政行为与规范 非权力性行政行为的关系;(七)规范国家公权力行为与规范社会公权力行为的关系;(八)规范行政机关公 权力行为与规范其他国家机关公权力行为的关系(本文就如何正确处理此八项关系,阐述了文章作者的基 本观点、主张及其理由和根据)。 一、行政程序统一法典与行政程序单行法的关系 我们目前正在草拟的《行政程序法》1是行政程序的基本法,是行政程序的统一法典。此前,我们已 经制定了多部行政程序单行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除了专门的行政程序单行法外,我们还在许多行政管理单行法中或多或少地规定了某些相应的行政程序(尽管很不完善),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行政监察法》、《价格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土地管理法》2等。这样,下述问题就不可避 免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我们还有没有必要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 如有必要,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制定出来后,行政程序单行法和行政管理单行法中规定的行政程序 是不是应该废止? 如二者都有必要存在,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是统一法典优于单行法还是单行法优于统一法典?单行法与统一法典的关系是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还是适用新法优于旧法法典之前还 (视单行法制定于统 是之后)的原则3,抑或是适用基本法优于一般法(视统一法典为基本法,单行法为一般法)的 原则?

现代管理学第五章人事

第五章人事 1.[识记]人力资源的含义是什么? 人力资源的含义: (1)广义,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组织现在和未来已经成为或可能成为生产性要素的人口,包括现实的人力资源(当前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口)、潜在的人力资源(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和未来的人力资源(未达到劳动年龄的人口); (2)狭义,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组织能够作为生产性要素投入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劳动人口的数量和素质。 2.[领会]人力资源的特点是什么? 人力资源的特点有: (1)人力资源的能动性。人有思想、有情感,具有主观能动性,能够有目的地开展活动、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 (2)人力资源的时效性。储而不用会荒废和退化,用非所长会造成极大的浪费。 (3)人力资源的时代性。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中,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决定了人的整体素质与水平。 (4)人力资源具有重复开发性。人的体力可以重复地、持续地加以开发,人的智力、知识、技能,则会在不断的开发中持续增长。 (5)人力资源具有生产和消费双重属性。即人首先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人力资源的保护与维持需要消费一定量的物质财富。 3.[识记]简述人事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200904单选] (1)人事理论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其标志是泰勒科学管理理论的诞生。 (2)20世纪中期,以传统人事理论为基础的传统人事管理模式逐步成熟,成为管理的支持系统。 (3)20世纪50年代,人事管理领域得以扩展,内容增加,出现了劳资关系专家。 (4)20世纪60—70年代,人事管理在整个管理系统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5)人力资源管理的兴起时间是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 4.[领会]早期人事理论的基本观点有哪些? 早期人事理论的基本观点有: (1)强调以科学、定量的方法提高职工的劳动生产效率。 (2)把人员视之为生产要素。 5.[领会]人力资源管理兴起的原因是什么? 人力资源管理兴起的原因: (1)越来越多的人介入人事管理工作; (2)人事招聘、选拔、培训、绩效评估和报酬支付等人事管理活动广泛开展,对组织系统产生了重大影响; (3)有计划的培训以及培训手段的系统化,使一大批培训专家脱颖而出; (4)人事预测、绩效评估开始受到重视。 6.[领会]简述传统人事管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差别有哪些?[200904判断说明] 传统人事管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差别有: 一、对人的认识不同 (1)传统人事管理视人为手段,视人为成本,视人事工作为行政工作、日常人事行政事务工作。 (2)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视人为资源,视人为管理系统最重要、最宝贵的资源。 二、管理原则不同 (1)传统人事管理强调以事为中心。 (2)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坚持以人为中心。 三、管理方法不同 (1)传统人事管理方法简单、僵化,缺乏灵活性和机动性。 (2)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注重采用主动开发性、有预见性、更具灵活和应变特点、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法。 四、管理内容不同 (1)传统人事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为组织招募人员。 (2)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则着眼于未来,注重人力资源的预测、规划和开发。 五、人事部门在组织中的地位不同 (1)传统人事管理把人事活动视为非生产、非效益性活动,不重视对人事管理规律的研究和人事管理方法的改进,故人事部门在组织系统中的地位较低。 (2)现代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组织系统中地位突出,除处理具体的人事事务外,还是协调管理系统、提供决策预案的中枢性机构,还成为决策层的核心成员。 7.[识记]职位分类的含义是什么? 职位分类,是指根据工作性质、权力大小、责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工作难易程度对组织系统中的职位予以分门别类,划分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以作为人事管理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8.[识记] 职系的含义是什么?[200804单选] 职系是指工作性质相同,权力大小、责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工作难易程度不同而分属于不同职级、职等的一个职位系列。 9.[识记]职级的含义是什么?[200904单选] 职级是指工作性质、权力大小、责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工作难易程度基本相同的一个职位序列。 10.[识记] 职等的含义是什么? 职等是指工作性质不同,权力大小、责任轻重、所需资格、工作难易程度基本相同,从属于不同职系的一个职位序列。 11.[识记] 职位描述的含义是什么? 职位描述是规定某一具体职位的工作目标、职责范围、技能要求、工作条件以及职位关系的书面文件。 12.[识记] 职位规范的含义是什么? 职位规范是对职位人员所需资格条件的书面描述。 13.[应用]职位分类的步骤是什么?

《公共行政学》要点及主要内容

《公共行政学》各章要点提示及主要内容 第一章绪论 本章主要介绍公共行政的含义、特点。公共行政学的产生。同时,本章界定了公共行政学的概念、特点与研究方法,也简要地介绍了我国公共行政学的发展状况。 要点提示 公共行政的含义 行政是指政府处理国家的公共事务。公共行政是指公共组织(政府)的行政,即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公共行政的特点与作用 特点:首要特点是它的公共性、公共性、法则性、民主性、公平性、高效性。中国的公共行政的最大的特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政府。 作用:第一、公共行政是对国家的治理 第二、是执行人民意志和实现公共利益的必要保证 第三、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证 第四、是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保证 第五、是教育和培养一支高素质、会管理的国家公务员队伍的需要 公共行政学的产生和发展 一、科学管理时期 二、行为科学时期 三、新公共行政学时期 四、新公共管理时期 五、中国公共行政学的研究与发展 公共行政学的研究对象 公共行政学的研究对象 政府能够管什么;应该管什么;政府管理由谁来管;政府管理怎么管;政府管理为什么管。 第二章行政环境 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共行政管理的各种内外部因素的总和。行政环境与公共行政的关系是辨证的关系。 要点提示 行政环境的含义 公共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作用公共组织、行政心理、行政行为和管理方法与技术的行政系统内部和外部的各种要素的总和。 行政环境的特点 (1)复杂性 (2)约束性 (3)特殊性 (4)不稳定性 一般行政环境与公共行政 一般行政环境是指公共行政的宏观环境,不仅指一个国家的公共行政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也包括国际环境。 (1)自然地理环境与公共行政 (2)社会环境与公共行政 具体行政环境与公共行政 具体行政环境也叫组织环境,是指具体而直接地影响和作用于公共组织、行政行为和组织凝聚力的公共组织的内部与外部环境的总和。它包括组织文化、组织结构、组织的规章制度、组织的凝聚力、

3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3.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1)公开的原则。行政主体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其行政行为,主要有:公开行政所依据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开行政决定,包括行政处理、处罚、强制执行、裁决和复议决定等;公开行政过程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置及不涉及国家或私人保密的一切情况。 (2)公正的原则。要排除行政主体可能造成偏见的因素,是指公平的对待行政相对人或相对人各方的原则。 (3)正当的原则。行政行为应当正规地、符合理性地进行,具体要求是正规性和逻辑性。行政主体的地位、职权以及采取的方式、步骤等都有严格的根据;行政程序的因果关系应当合乎逻辑、合乎理性。 (4)参与原则。公民或行政性对人对行政行为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并且使这种意见得到应有的重视。参与原则是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在可能的条件下,扩大公民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的参与权。 (5)复审原则。行政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应当进行复核。其理论依据是行政行为的失误难以避免性。行使复审职能的国家机关主要有: ①原行政政主体之外的行政机关,其复审称之为“行政复议”。 ②司法机关,其复审称之为“司法审查”。由于行政复议机关仍然是行政机关,因此,行政复议之后仍然可以进行司法审查,司法审查成为终审。 (6)效率原则。行政行为应当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最理想的行政结果。但是,由于行政主体处于主导地位,有时行政主体以提高行政效率为名,减少或免除自己行政程序的义务,限制或剥夺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增加自己的自由裁量权,使效率成为“专制”的借口。因此在贯彻效率原则的同时,要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这个原则。 --------------------------------- 4.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1)告知制度。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应当及时告知行政相对人拥有的各项权利,包括申辩权、出示证据权、要求听证权、必要的律师辩护权等。 告知制度的具体要求是:行政主体作出影响行政对人权益的行为,应事先告知该行为的内容,包括行为的时间、地点、主要过程、作出该行为的事实依据、相对人对该行为依法享有的权利等。告知制度一般只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于行政行为的内容及根据的重要事项,必须事先告知。 告知制度的主要作用:一是尽可能防止行政主体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发生,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既成的不可弥补的损害。二是有利于减少行政行为的障碍或阻力,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三是事

人力资源管理教程(第三版)廖泉文课后参考答案第五章、第六章

第五章人力资源获取后的录用 1.录用决策需要收集哪些应聘者的信息?你认为哪一种信息对决策起到最主要的作用。 答:收集的信息:a应聘者的年龄、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学校的学习成绩;b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原工作岗位的业绩、背景资料的收集,工作经历中领导和其它员工的评价、信誉度、美誉度等;c应聘过程中的各种测试成绩和评语,包括笔试、情景模拟、心理测试、人机对话测试、面试成绩和面试评语等; 你认为哪一种信息对决策起到最主要的作用----大家自由发挥吧 2.为什么说一个人的工作业绩会因为“愿意做”“喜欢做”而更加出色?你认为“能做什么”与“愿做什么”哪个因素对未来可能的行为影响更大一些。 答:选择自己喜欢做、愿意做的工作,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力,这样不但跟容易成功,而且工作能给自己带来很多满足。 愿做什么对未来影响更大一些。。。 3.你觉得对“拒聘”人员做哪些事,能维护企业的形象?做哪些事能减少被拒聘人员的受挫感?做哪些事能帮助企业做更成功的下一次招聘? 答:维护企业形象:如果拒聘者是企业所需要的优秀人员,则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甚至最高层主管应该主动与之取得联系,采取积极的争取态度。可以以个人名义保持与拒聘者的朋友关系,可以不谈工作,只谈友谊;可以保持亲密的朋友关系而不涉及双方的公司或与工作、业务有关的信息。 帮助企业下一次更成功招聘:如果在招聘活动中,企业被许多应聘者拒聘,就应该反思招聘过程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4.录用决策的误区有哪些,怎样纠偏效果会更好?请结合自己的经历或阅历,列举一个录用决策失误的例子。 答:决策的误区:a最终录用决策不当;b决策小组成员之间不协调;c决策之前未对甄选 过程中模糊的细节进行澄清;d评价标准不清晰;e录用前的面试不规范、不科学; 纠偏措施:a事先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b明确招聘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人才需求部门的责任;c对录用决策结果进行控制; 例子就各自发挥吧 5.新录用员工通常面临哪些困惑,你认为对新员工的培训有哪些内容是最重要的,为什么?答:新员工面临困惑:a是否会被群里接纳;b公司当初的承诺是否会被兑现;c工作环境 怎么样; 新员工的培训有:a企业的地理位置和工作环境;b企业的标志及由来;c企业的发展历史 和阶段性的英雄人物;d企业的标志性纪念品;e企业的产品和服务;f企业的品牌地位和 市场占有率;g企业的组织结构及主要领导;h企业文化和企业的经营理念;i企业的战略和发展前景等。 哪些最重要及理由大家自由发挥下。

公共行政学答案

信息文本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计18分) 现代意义上第一个独立的、职能化的人事行政机关是()于1855年成立的文官委员会。 a.法国 b.英国 c.美国 d.日本 正确答案是:英国 美国的文官委员会、日本的人事院等机构属于()类型。 a.折中制 b.党统一领导制 c.部内制 d.部外制 正确答案是:部外制 部外制是()国用法律制度把政党制度排除在政府之外而产生的一种人事行政机构。 a.法 b.英 c.美 d.日本 正确答案是:美 人事行政机关实行折中制的国家有()。 a.日本 b.法国 c.英国 d.美国 正确答案是:英国 人事行政机关实行党统一领导制的国家有()。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中国 正确答案是:中国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它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而始于()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文官制度。 a.日本 b.法 c.英 d.美 正确答案是:英

世界上第一个建立文官制度的国家是()。 a.中国 b.法国 c.美国 d.英国 正确答案是:英国 职位分类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国,后被许多国家所效仿。 a.英 b.美 c.中 d.法 正确答案是:美 我国《公务员法》正式施行于()。 年8月14日 年4月27日 年1月1日 年1月1日 正确答案是:2006年1月1日 信息文本 二、多项选择题(前9题每题1分,后6题每题2分,共21分) 人事行政的特点可以归结为()。 选择一项或多项: a.现代化 b.专业化 c.法治化 d.职业化 e.普遍化 正确答案是: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职业化 人事行政的专业化特点主要表现在()。 选择一项或多项: a.人事管理形式专业化 b.国家公务员职业专业化 c.人事行政机构专业化 d.人事行政论专业化 e.人事管理方法专业化 正确答案是:人事行政论专业化,人事行政机构专业化,人事管理方法专业化,国家公务员职业专业化 人事行政应该尊重的基本原则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依法管理原则 b.知人善任原则

章节辅导:第五章 公共组织

章节辅导:第五章公共组织一、公共组织的含义 公共组织是人类社会各种各样的组织形式之一。广义的公共组织不仅指政府及其执行部门,而且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工厂、企业、学校.、医院、教会、军队、政党等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具有管理行政事务的机构。狭义的公共组织是指政府及其执行部门,以及具有行政授权的社会组织。我们这里所指的是狭义的公共组织。我国传统上将公共组织叫做行政组织,但是,国际学术界一般将行政组织称为公共组织。因此,这里用公共组织这个概念来代替行政组织。 5、政府是社会公平的提供者。 四、公共组织的类型 1、集权制与分权制 (1)集权制

集权制是指行政权力集中在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手中,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把持决策、指挥、监督的权力,下级处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被动地位,一切行政行为要按照上级政府或行政首长的指令来行动,自主权很少。 集权制的优点是: ①政令统一,便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②因为权力集中,行政首长反映灵活,决策及时,效率较高; ③具有协调配合的全局观念。 策和管理。 ②分层授权,分级管理,有利于调动下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③反应灵活,不需要层层请示汇报,信息传递较快,对外部环境反应也较快,宜于近点决策处理突发事件,效率较高。 ④职能分工明确,有利于专业化管理。 分权制的缺陷是:

①分权会造成权力分散,不易形成统一意志,不易进行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②分权不易于集中资源,统筹全面发展。 ③过度分权容易导致各自为政,形成地方主义和本位主义。 2、完整制与分离制 (1)完整制 完整制又叫一元统属制,是指公共组织的同一层级或同一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完全接 分离制的优点是: ①有利于整个公共行政系统的资源整合,团结协作,统筹兼顾。 ②有利于整个公共行政系统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 ③有利于专业化管理,强调部门职能。 ④有分有合,集中集权与分权的优点。 分离制的缺陷是:

(完整版)公共行政学习题答案

公共行政学习题答案 《公共行政学》竺乾威主编第三版复旦大学出版社 《公共行政学》公共行政学》竺乾威主编第三版复旦大学出版社绪论 1、公共行政的原则及主要功能?这些功能发生了什么变化?公共行政的原则①法制原则②服务原则③效率原则④责任原则主要功能①管制功能②服务功能③维护功能④扶助功能现代公共行政的产生基本上奠定了上述功能框架,但是,行使这些功能的方式却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①从消极的运作走向积极的运作②从直接的运作走向间接的运作③从集权的运作走向分权的运作 2、公共行政理论受到了哪些主要学派和思想的影响,这些学派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影响公共行政理论的产生与发展的学派主要有:①古典学派。古典学派的研究出发点和目标是“效率和经济” ,注重行政程序、组织结构和行政原理的研究,研究着重于规划、组织、人事、指挥和控制这些管理功能。②行为学派。用“社会人”概念取代了古典学派“经济人”的概念,同时将非正式组织的概念引入管理学。③决策学派。该学派认为,决策是行政的中心,决策者在决策过程的理性是有限的,应以“满意”准则来取代“最优化”准则。④系统学派。组织是一个协作系统,组织的管理在于维持一种个人和组织的均衡。⑤公共选择学派。一种良好的政治制度应该达到这样一种状况:它不否认政治家存在着追求自身利益的动机,但它能够保证政治家对自身利益追求的结果是实现国家利益,而要做到这一点,要靠政治市场上看不见的手—选举制度的良性运转。 3、新公共管理有哪些特征,如何理解对它的批评?特征:①将注意力集中于取得结果和管理者个人的责任。②以市场取代官僚组织。③引入私人部门管理方法。④政府的某些功能通过市场的测试而承包出去。⑤把公众视为公共管理机构的客户。⑥在资源使用中强调节省。⑦在公共部门引入更多的竞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①对人性认识的偏颇;②管理主义所导致的公共行政价值的偏颇和公共行政在民主治理过程的正当性的丧失;③市场基本教义和对市场机能的不当崇拜;④向私部门学习之自我解构与公私管理之混淆;⑤不恰当的"顾客"隐喻。 4、转型时期中国公共行政的基本问题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①政府定位问题②政府官员问题③制度建设和创新问题④依法行政问题⑤观念更新问题思考: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应当怎样体现?第一章行政组织 1、简述古典组织理论、行为科学理论和权变理论的组织设计原则。古典组织理论的组织设计原则:①递阶原则②功能原则③幕僚原则④协调原则行为科学理论的组织设计原则:①组织的权力应建立在下级同意的基础上,上级命令只 1 有在下级服从的条件下才能生效。②组织与其职能必须保持平衡关系。③在正式组织中要注意发挥非正式组织的作用。权变理论的组织设计原则:以系统、动态的观点来理解和设计组织。 2、首长制和委员会制、集权制和分权制、完整制和分离制以及层级制与配能制各有哪些重要特征?首长制:行政组织最高决策和管理权力由行政首长个人行使并负责。委员会制:行政组织最高决策和管理权力由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共同行使,按少数服从多数或协调一致的原则集体决定、共同负责。集权制:权力集中于上级,下级处于被动受控地位。分权制:下级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有较大自主权。完整制:只受同一上级组织或同一首长的指挥、控制与监督。分离制:受两个以上的首长或上级机关的指挥、控制与监督。层级制:纵向分为若干层级,下级对上一层级负责,管辖范围从上到下依次缩小。职能制:横向划分为若干个部分,每个部分互不统属、相互分工合作。 3、组织冲突可以分为哪些类型?它们的特点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冲突?类型:①个人冲突:又分个人角色冲突和个人之间的冲突。②个人与团体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个人目标与组织目标之间的冲突。③团体之间的冲突:包括组织不同层级之间的冲突;不同职能之间的冲突;指挥系统与参谋系统之间的冲突;正式组织与非正式组织之间的冲突。特点:?解决①面对问题或解决问题;②润滑双方的分歧;③强迫执行。

《行政程序法(试拟稿)》评介

《行政程序法(试拟稿)》评介 摘要:《行政程序法(试拟稿)》是行政立法研究组为立法工作部门提供的参考草案,已为14稿。试拟稿的总体思路、框架结构,以及试拟稿中一些重要制度的形成和安排,与起草试拟稿相关问题的考虑等等,是关心行政程序法的人们所着重关注的问题,也是试拟稿介绍的中心问题。其中包含了各方面的共识,也有仍存争议的问题,期待专家、实务工作者和广大读者的关注、意见和建议,以期共同为制定出适应我国国情的、先进的行政程序法而努力。 关键词:行政程序法,试拟稿 借助《政法论坛》组织”行政程序法专栏”的机会,我对《行政程序法(试拟稿)》作一介绍,旨在应对读者对于行政程序法的关注,听取各方的意见和指导,共同促进行政程序立法,完善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 一、行政程序立法的准备 行政程序立法的准备,开始于1989年制定行政诉讼法以后。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中国行政法治建设迅速发展,行政程序法作为行政法治中的基本法,同样为现实所迫切需要;另一方面,中国又缺乏行政程序的本土资源,人们的程序意识淡薄,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普遍存在;法律对行政程序的规定数量少,且大部分十分简单,缺乏可操作性。理论研究严重滞后,对国内行政程序实际情况缺少调查研究,对国外行政程序立法的理论和实践也研究不足。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要立即制定一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的条件还不成熟。立法部门决定一方面加强调查和理论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先就一些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最重要最常用的共同行政行为,诸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制定单行的程序法,为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创造条件。李鹏委员长曾多次在不同会议上强调:要在制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收费法的基础上制定行政程序法。 十几年来,中国的行政法治取得了巨大进展,就立法而言,已经陆续制定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我们在行政程序立法方面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同时,理论研究也取得了长足进展:国内的实证调查已经完成;国外行政程序立法与实践情况得到了较为系统的介绍;理论研究著作不断出版;有的学者还提出了个人的立法建议稿。行政法治实践在近年来更是突飞猛进,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1999年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

(完整版)护理管理学试题与答案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推荐文档

一、单选题 1.对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而言,高效率的管理应该做到( ) A.保证人尽其才B.保证人员质量 C.保证人员数量D.加强人员培训 2.护理人员对待护理工作的态度和在工作中的努力程度反映了护理人力资源的( ) A.科学组合性B.主观能动性 C.闲置消耗性D.能力可变性 3.通过观察和研究对岗位职务性质进行评价的过程称为( ) A.工作说明B.工作分析 C.工作描述D.工作标准 4.以各项护理活动为中心的护理工作方法称为( ) A.个案护理B.成组护理 C.整体护理D.功能制护理 5.关于护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的描述,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 A.护理部主任有责任营造一个支持护理专业发展的工作环境 B.护理部主任、科护士长、护士长都负有护理人力资源管理的责任 C.护士长有责任将上级管理部门的目标转化为本护理单元的工作目标 D.科护士长的主要责任是评价护理人员的El常工作表现 6.用尽可能少的人力成本,完成尽可能多的工作任务,体现了人力资源配置的( ) A.效率原则B.公平原则

C.结构合理原则D.满意原则 7.个人制定所从事工作的发展目标、确定实现目标策略的过程称为( ) A.职业生涯B.职业路径 C.职业规划D.职业发展 8.个人为实现发展目标而采取行为的内在动力称为( ) A.职业发展B.职业素质 C.职业期望D.职业成功 9.护理人员工作绩效评价的信度是住院医师指( ) A.评价结果的客观性 B.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C.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D.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10.关于护理人员绩效评价的方法,下列哪项描述不正确( ) A.简明扼要地描述人员的业绩称为关键事件法 B.应用叙述法进行评价其主观倾向性较大 C.护理人员绩效水平接近时应用排序法有一定难度 D.目标管理是一种有效评价护士绩效的方法 11.护理人员的考核和评价,关键指标是( ) A.工作数量B.工作质量 C.工作绩效D.工作结果 12.关于护理人员绩效评价基本原则的描述,下列哪项不正确( ) A.评价标准要提前让大家知道B.评价要以岗位描述为依据 C.管理者要注重评价反馈D.评价标准要结合个人特点 13.组织竞争和发展的关键是( ) -

2020电大 行政组织学 第五章 中国行政组织结构 章节测验题目+答案

第五章中国行政组织结构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国务院是由______ A.全国人大_________组织产生。 2.国务院是最高国家______ B.行政机关_________。 3.秦朝的郡县制奠定了以_____ C.中央集权_________为特征的行政建制。 4.我国地方各级政府是______ D.各级国家权力机关_________的执行机关。 5.省级政府每届任期______ B.5年_________。 6.中国当前的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分为______ A.4 ________个层次。 7.市级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_____C.国务院____的统一领导。 8.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____ B.自治州______和自治县三级。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和两个以上正确答案) 1.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__ AD __。A.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D.在国家行政系统中处于最高地位 2.我国省级政府包括__ BCD __。A.省级政府B.特别行政区政府C.自治区政府D.直辖市政府 3.县级政府包括__ ABCD __政府。A.自治县B.市辖区C.旗D.自治旗 4.乡级政府行使的职权有__ ABC ___。A.行政执行权B.行政管理权C.行政保护权D.制定行政规章权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___ ABC __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A.自治区B.自治州C.自治县D.自治乡 6.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__ BCD ___。A.外交权B.立法权C.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D.独立的地方财政权 第五章中国行政组织结构 1、总理负责制:总理负责制是指总理对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这些决定以及其所领导的全部工作负全面责任。 2、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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