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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增值税法

第二讲增值税法
第二讲增值税法

第二讲增值税法

增值税改革和立法逻辑的核心:是在商品流转环节还存在增值税和营业税,且纳税人为两类纳税人的情况下确保增值税的抵扣链条的完整性,控制税源,把应征的税征上来,最终实现全面推行增值税

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可以看出立法逻辑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额:指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即相当于商品价值(C+V+M)扣除在生产上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C)部分之后的余额( V+M)部分。它主要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等增值性费用。

法定增值额:指商品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以后的差额。

单个经营者的角度:企业增值额是通过销售取得的收入减去购进商品或劳务所支付的金额。商品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一个商品生产和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之和,相当于该商品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总值。

在征收阶梯式流转税的情况下,商品的整体税负会随着流转环节的增减而发生同向变化;在实行增值税的条件下,由于避免了重复征税,商品的整体税收负担不会受流转环节的影响,一件商品的整体负担率一旦由税率确定下来,无论流转环节如何变化,只要售价相同,税负始终保持不变。因此,增值税既有利于生产向专业化协作方向发展,又不影响企业在专业化基础上的联合。

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直接计税法

加法:将纳税人计税期内实现的各增值项目相加,求得全部增值额,再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减法:将纳税人计税期内实现的应税商品或劳务的全部销售额减去规定的外购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再依率计征增值税。(扣额法)

间接计税法

购进扣税法(发票扣税法):不直接根据增值额计算增值税,而是首先用商品销售收入额乘以增值税税率计算出应税商品的整体税负,然后扣除法定外购项目的已纳税款,间接计算出应纳增值税额。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本期购进货物已纳税款

三、增值税的优点

能克服重复征税,有利于生产结构合理化,对经济活动有较强的适应性。

有利于出口退税,使本国商品或劳务公平地参与国际竞争。

有内在的自我控制机制,税收征管方面可以互相制约、交叉审计,避免偷漏税。在信息化条件下更能进行发票的联网审计、比对、确认

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具有稳定性和及时性。

四、增值税的类型

根据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款是否可以扣除以及扣除方法的不同,增值税可划分为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企业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款

收入型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企业扣除外购固定资产当期折旧部分所含的增值税款消费型增值税:征收增值税时,允许企业一次性全部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款

案例:假定某企业报告期幻灯片21

三种类型增值税比较表

类型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处理法定增值额与理论增值额比较消除重复征税效果鼓励投资力度

生产型不允许扣除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最差最小

收入型按折旧额分期扣除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逐步消除较大

消费型购进时一次性扣除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最彻底最大

五、我国增值税的特点

1.以保持税收中性为出发点

2.普遍征收,范围还在扩大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购进扣税法)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零售环节除外)

7.划分两类纳税人

8.以票扣税,以票管税为主

第二节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称应税劳务,应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提供的应税服务: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电讯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

(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2.特殊行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掌握)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例题·计算题】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公司代销货物,按零售价以5%收取手续费5000元,尚未收到甲公司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商业企业代销业务应纳增值税为:零售价=5000÷5%=10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0÷(1+17%)×17%=14529.91(元)

应纳营业税=5000×5%=250(元)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9)单位和个休工商户向其它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服务对象的除外

(10)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4)~(8)项视同销售行为的异同:共同点:

1.视同销售货物情况下,应计算销项税额,计税销售额为:同类售价或组成计税价格

2.视同销售发生时,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3.视同销售不仅缴纳增值税,还会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

1.购买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5),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第三节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登记管理)

增值税纳税人: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货零售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于50万,一般纳税人50

万以上。

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小于80万,一般纳税人80万以上。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质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营改增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2.非企业性单位;

3.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

此种纳税人30万<=年应税销售额<=50万,会计核算健全,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2、除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

年应税销售额<=80万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物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3、年应税服务在500万元以上

4、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条件: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会计制度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可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税款抵扣制度计算应纳税额。会计制度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准确税务数据的一般纳税人及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一律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a、已成为但不达标 b、已达标但未申请。

第四节增值税税率

一、一般规定

(一)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适用于绝大部分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一律适用17%。

(二)适用13%低税率的列举货物是: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

(1)(初级)农产品。(2)音像制品。(3)电子出版物。(4)二甲醚。

(三)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11%

(四)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五)零税率

出口货物和规定应税服务适用零税率——货物税负零税率,应税服务包括国际运输服务等。出口环节税全免,以前环节税全退。

(六)征收率。除特殊规定外一律适用3%(包括但不限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七)使用简易办法征收的用2%征收率:

第五节(A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一般纳税人计算本月采用当期购进扣税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额税的计算,围绕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销项税额如何计算;二是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公式中税率为17%、13%、11%,而销售额的确定是正确计算销项税额的关键。

(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

1.销售额=价款+价外收入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价外收入,如手续费、包装物租金、运输装卸费等)。

2.销售额中不包括: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①承运者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a. 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b. 财政票据

c. 全额上缴财政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价外费用视为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防避税,不问会计核算——一律并为销售额(二)计税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1、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核定应税销售额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销售额的确定,必须遵从下列顺序: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3)按组成计税价格①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②组价的特殊使用——有售价,但也要核定价格或组价

【例题1·计算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000元。【解析】销项税额=450×380×(1+10%)×17%=31977(元)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3%、17%、11%)

含税价格(含税收入)判断:

1.通过看发票来判断;(普通发票要换算)

2.分析行业;(零售行业要换算)

3.分析业务;(价外费用、建筑业总承包额中的自产货物要换算)

(三)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1.折扣折让方式销售:

【举例】销售价款300万元,购货方及时付款,给予5%的折扣,实收285万元。

【解析】销项税额=300×17%

2.以旧换新销售:按新货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收购价格(金银首饰除外)。【例题】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03万元;

【解析】应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1+17%)×17%=8.7(万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03÷(1+17%)×5%=2.56(万元)

3.还本销售:销售额就是货物销售价格,不得扣减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销售:双方均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例题】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

【解析】销项税额=(600+600÷300×40)×17%=115.60(万元)

5.包装物押金处理: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酒类产品除外:啤酒、黄酒按是否逾期处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押金,无论是否逾期一律并入销售额征税)

②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并入销售额征税。征税时注意两点:一是逾期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价再并入销售额;二是征税税率为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例题3·多选题】对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其增值税错误的计税方法是()。

A.单独记账核算的,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逾期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B.酒类包装物押金,一律并入销售额计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C.无论会计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其他货物押金,单独记账且未逾期者,不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ABC

【例题1·计算题】某酒厂半年前销售啤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逾期2万元、白酒的逾期包装物押金3万元,本月逾期均不再返还。

【解析】销项税=2÷(1+17%)×17%=0.2906(万元)

【例题2·计算题】某酒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向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白酒,并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93600元;同时收取单独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0元(尚未逾期),计算此业务酒厂应确认的销项税额。

【解析】销项税=(93600+2000)÷(1+17%)×17%=13890.6(元)

6.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见征收率其他情况

【例题·计算题】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把资产盘点过程中不需用的部分资产进行处理:销售已经使用4年的机器设备,取得收入9200元(原值为9000元);销售2009年1月购入的设备一台,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0元,税款17000元,销售是开具普通发票价款为90000元。计算销售应纳增值税。

【解析】应纳增值税=9200÷(1+4%)×4%÷2+90000÷(1+17%)×17%=13253.85(元)

二、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类:

幻灯片59

(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人接受的以下应税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3.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

4.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购进货物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进项税额转出

【例题】某商业企业月初购进一批饮料,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000元,税金13600元,货款已支付。月末将其中的5%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

【解析】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13600×95%=12920(元)

【例题】某企业月末盘点时发现,上月从农民手中购进的玉米(库存账面成本为117500元,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发生霉烂,使账面成本减少38140元(包括运费成本520元);由于玉米市场价格下降,使存货发生跌价损失1100元;丢失2007年购进未使用的过滤器一台,固定资产账面成本56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952元)。

【解析】进项税额转出=(38140-520)÷(1-13%)×13%+520÷(1-7%)×7%=5660.52(元)

【例题4·单选题】某制药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月份销售抗生素药品取得含税收入117万元,销售免税药品50万元,当月购入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6.8万元,抗生素药品与免税药品无法划分耗料情况,则该制药厂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B )。

A.14.73万元

B.12.47万元

C.10.20万元

D.17.86万元

(四)关于抵扣的一些时间限定

1.计算销项税额的时间限定

2.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应纳税额时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由于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会出现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的情况。根据税法规定,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

由于增值税实行以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的“购进扣税法”,其进项税额会在购进当期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在用于非应税项目当期产生进项税额转出问题。

(三)销货退回或折让的税务处理

销售方冲减销项税额(红字发票冲回) ;购货方冲减进项税额(一般按进项税转出处理) 【例题5·计算题】假定某商业企业从厂家购买家用电器每台2000元(不含税),该商业企业又以同样价格2000元/台卖给消费者;厂家给商业企业返利200元。

【解析】商业企业应冲减的进项税额=200÷(1+17%)×17%=29.06(元)

商业企业应纳增值税=2000×17%-(2000×17%-200/1.17×17%)=29.06(元)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10年5月份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2010年1月份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1)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计算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5)计算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6)计算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7)计算该企业5月份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04÷(1+4%)×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5×7%)×(1-20%)=3.4(万元)(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4.25+3.74+0.1-10.62-3.4=8.25(万元)第五节(B)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

公式中的销售额应为不含增值税额、含价外费用的销售额。注意两点:

1.与一般计税方法中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2.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含税销售额换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发货票,上面标明的是含税价格,需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第五节(C)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计算方法征税(海关代征增值税)

一、进口货物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不论其是国外产制还是我国已出口而转销国内的货物,是进口者自行采购还是国外捐赠的货物,是进口者自用还是作为贸易或其他用途等,均应按照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对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在国内加工后复出口的,可以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13%或17%,同国内货物)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仅指进口环节增值税本身)。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注意:

1.组成计税价格中含关税,如属消费税应税品目的还应含消费税。

2、不抵扣进项税额。

【例题】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4月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进口完税价格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货运发票。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向甲公司捐赠2台,对外投资20台。另支付销货运输费1.3万元(有运输发票)。(此题为营改增以前的规定,但也有典型意义)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答案】

(1)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1+15%)×500×17%=97.75(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400+2+20)×1.8÷(1+17%)×17% =110.37(万元)

(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7.75+ 9×7%+1.3×7%=98.47(万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110.37-98.47=11.9(万元)

例:某商场10月进口货物一批。该批货物在国外的买价40万元,另该批货物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20万元。货物报关后,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

货物进口关税税率15%,增值税税率17%。请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2)计算进口环节应纳的进口关税;

(3)计算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4)计算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额;

(5)计算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

(6)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答案】

(1)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40+20=60(万元)

(2)应缴纳进口关税=60×15%=9(万元)

(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60+9=69(万元)

(4)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的税额=69×17%=11.73(万元)

(5)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80×17%=13.6(万元)

(6)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税额=13.6-11.73=1.87(万元)

第五节(D)几中特殊经营行为计算增值税的处理

(一)混业经营。

1、含义。生产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

2、处理: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如未分别核算,则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六节、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起征点(区别于免征额)

增值税的起征点规定限用于个人,幅度如下

①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10000 元;

②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③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解析】上述销售额,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即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具体标准授权地方财税部门规定,并报备案.

二、增值税的减(免)税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销售或进口农产品按照低税率征收增值税)农产品(单位或个人销售初级农产品) ;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减免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

(1)资源综合利用及其它产品的增值税政策

(2)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3)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

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

如促进就业的有关政策

三、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一)基本规定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我国对出口货物在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基础上,对不同的企业和不同的货物制定了不同的税务处理办法。

1、免税并退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部分货物外,都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免税并退税的企业:

(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

(3)特定出口的货物:

①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②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③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

④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2、出口免税不退税的企业: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

(2)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以上各项另有规定除外。(不能是限制出口或禁止出口的货物)

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的货物: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的货物和企业

除经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以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货物。

(3)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从事出口贸易不免税也不退税。

【例题1·单选题】下列出口货物,符合增值税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B)。

A.加工企业对来料加工后又复出口的货物

B.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境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C.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D.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有普通发票的出口货物

【解析】选项A、C,D,属于免税不退税。

【例题2·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除另有规定外,可以享受增值税出口免税并退税优惠政策的有()。

A.来料加工复出品的货物

B.小规模纳税人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

C.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

D.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均为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

(三)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特殊规定,列举2个: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四)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1、“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适用

“免抵税”办法:“免”税,是指出口的部分,“抵”税是指内销部分,“退”税是指国内购进的部分。

“免、抵、退”的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免、抵、退”办法基本步骤为五步,公式如下: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例题3·计算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4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析】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8)-3=17-26-3=-12(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2(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例2-5】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5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通过认证。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解析】(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2)当期应纳税额=100×17%-(68-8)-5=17-60-5=-48(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26(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该企业当期免抵税额=26-26=0(万元) (6)6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22(48-26)万元。

(***不做要求)如果出口企业有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办法计算步骤为七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第二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三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四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五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六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七步——确定免抵税额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先征后退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办法: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12类货物(抽纱等)特许普通发票退税,其他应取得代开专用发票才给与退税]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税率计算原辅材料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例2-7】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平方米,计税金额40000元,退税税率13%,其应退税额:

2000×20×13%=5200(元)

【例2-8】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4月购进某小规模纳税人抽纱工艺品200打全部出口,普通发票注明金额6000元;购进另一小规模纳税人西服500套全部出口,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金额5000元,退税税率6%,该企业的应退税额:【解析】6000÷(1+6%)×6%+5000×6%=639.62(元)

【例2-9】某进出口公司2009年6月购进牛仔布委托加工成服装出口,取得牛仔布增值税

发票一张,注明计税金额10000元(退税税率13%);取得服装加工费计税金额2000元(退税税率17%),该企业的应退税额:

【解析】10000×13%+2000×17%=1640(元)

第七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三联:发票、抵扣和记账。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区县税务机关依法审批。(以前: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三、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6.下列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1)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2)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3)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4)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四、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4.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六、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开票有误的处理

1、购货方退回发票的——即时作废(开票当月、未抄税、未记账、未认证)

2、部分退货、有误——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a、购买方申请

b、申请单一式两联:税企各执其一

c、通知单一式三联:税购销各执其一

d、购买方——进项税额转出;销售方——负数开具,红字冲回。

七、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八、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1.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2.关于代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3.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第八节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有变化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应税劳务并同时收讫货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

● 7.纳税人发生时同销售行为,除代销外均为货物移送当天。

● 8.纳税人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例题: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是()

A.销售方收到第一笔货款的当天

B.销售方收到剩余货款的当天

C.销售方发出货物的当天

D.购买方收到货物的当天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1日、3日、5日、10日、15日——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一个月、一个季度——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多数情况按月缴纳,税款缴库期为下月的15日之前,超期未缴将有滞纳金

三、纳税地点

1.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作业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生产型增值税的特点是:( B )。 A.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价款一次性全部扣除 B.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C.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 D.只允许扣除当期应计入产品价值的流动资产和折旧费 2.我国现行的增值税采用(B )。 A.价内税B.价外税 C.定额税D.累进税 3.下列货物适用17%税率的是:(A )。 A.生产销售啤酒B.生产销售煤炭 C.生产销售石油液化气D.生产销售暖气 4.我国对购进农产品的增值税扣除率为(C )。 A.7%B.10%C.13%D.17% 5.下列外购货物( C ),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A.用于基建B.用于抵债 C.作为奖金发放给职工D.用于个人消费 6.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是(B )。 A.某商店为服装厂代销儿童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职工福利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洗衣粉用于个人消费 7.某零售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月销售收入为29250元,该企业当月计税销售额为( A )元。 A.25000 B.25884 C.27594 D.35240 8.某服装厂将自产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制造成本共计10万元,利润率为10%,按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售价计算为18万元,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为(D )。 A.10万元B.9万元C.11万元D.18万元 9.某单位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折扣额单独开发票,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是:( D )。 A.扣除折扣额的销售额B.不扣除折扣额的销售额 C.折扣额D.加上折扣额的销售额 10.某商场实行还本销售家具,家具现售价16500元,5年后还本,该商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是( A )元。 A.16500 B.3300 C.1650 D.不征税 11.某单位外购如下货物,按照增值税的有关规定,可以作为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C )。 A.外购的低值易耗品B.外购领导使用的小汽车

第2讲_增值税法(1)

(1)该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理由: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分别为9万元、18万元、3万元、25万元、48万元、52万元,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为52万元,符合税法规定的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并且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进项税构成比例=(190+35)/250×100%=90% (3)该企业不能享受部分先进制造业的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因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服装生产企业不属于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的企业。 (4)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62-10)×90%×60%=28.08(万元) 企业可以在10月15日前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28.08万元。 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 考点1: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常考方式: 增值税的具体征税范围 增值税应税项目辨析 境内与境外的范围划分 【例题1·多选题】以下符合增值税应税服务规定的有()。 A.某市运输公司对公司内部人员提供的通勤班车服务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B.境外运输公司搭载我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芝加哥飞往巴黎的服务不属于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C.某市运输公司对其他公司无偿提供运输服务不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D.某市运输公司为抢险救灾提供的无偿运输服务不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答案】ABD 【例题2·单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政策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是()。 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B.水路运输的程租业务 C.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配备操作人员出租给他人使用 D.地铁公司将车厢广告位用于广告公司发布广告 【答案】D 【例题3·多选题】依据增值税的政策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商务辅助服务的有()。 A.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B.代理报关服务 C.场所住宅保安服务 D.广告代理服务 【答案】ABC 【解析】选项ABC均属于商务辅助服务;选项D属于文化创意服务。 【例题4·单选题】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2017年) A.取得存款利息 B.获得保险赔偿 C.取得中央财政补贴 D.收取包装物租金 【答案】D 【解析】2020年1月1日后,纳税人取得的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题5·多选题】金融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有()。(2018年) A.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保底利润 B.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 C.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 D.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

第二章 增值税法题目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的是(A )。 A.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B.采用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C.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发出货物的当天 D.将货物作为投资的,为货物使用的当天 2.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 B )个月。 A.3 B.6 C.9 D.12 3.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增值税销售货物的行为是(D )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方面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 A )申报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 B.办理工商登记的同时 C.开业6个月之内 D.次年1月底以前 5.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 C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超标之日起15日内 B.当年12月底以前 C.次年1月底以前 D.次年6月底以前 6.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采用的类型是( A )。 A.消费型 B.收入型 C.生产型 D.积累型 7.某商场采用还本方式销售货物,现售价12万元,10年后还本1/2,则该商场本次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 A )万元。 A.12 B.6 C.1.2 D.0 8.增值税条例中的货物,是指( A )。 A.有形动产 B.有形资产 C.不动产 D.无形资产 9.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的行为,应当由( A )确定。 A.国家税务总局 B.财政部 C.省(市、自治区)级税务局 D.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 10.按照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 C)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A.12 B.24 C.36 D.48 11.下列项目中,即使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税额的是( D) A.进口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料件 B.接受投资的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材料 C.购进的用于应税项目的免税农产品 D.购进的用于本单位房屋维修的材料 1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属于(D )。 A.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 B.市(地)级税务机关 C.省级税务机关 D.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13.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批,支付的总价款为20000元 ,该项业务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C )元。

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16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第八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第九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018最新增值税练习题

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财经法规期中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1*30=30) 在我国现行的下列税种中,不属于财产税类的是()0 A. 房产税 B.车船税C契税D.车辆购置税 2、区别不同类型税种的主要标志是()0 A税率B纳税人C征税对象 D.纳税期限 3、我国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税率形式属于()0 A. 比例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 D.全额累进税率 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是()0 A摞进税率 B.定额税率C比例税率 D.其他税率 5、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0 A. 消费型增值税B收入型增值税 C生产型增值税 D.积累型增值税 6、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型增值税特征的是()0 A. 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增值税 B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部分所含的增值税 C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 D.上述说法都不正确 7、以下增值税改革说法错误的是()0 A. 1984年的第一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过渡阶段 B. 1993年的第二次改革,属于增值税的规范阶段 C. 2009年的第三次改革,实现了生产型向消费性的转型 D. 2013年的第四次改革,实现了增值税的“营改增”阶段 8、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A. 销售额 B.营业额C增值额D收入额 9、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混合销售与兼营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 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 B. 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C混合销售行为是发生在一项销售行为中,兼营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D.兼营非发生在一项销售行为中,混合销售行为不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

第2讲_专题1:增值税(2)

专题1 增值税 大题精讲 【大题3?简答题】(2016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生产和销售。2019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6.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2.6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事项(1)需要计算的销项税额=56.5÷(1+13%)×13%=6.5(万元)。 (2)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在本题中,甲公司实行统一核算,而珠海、上海、深圳显然不属于同一县(市),相关移送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需要计算的销项税额=250×13%+300×13%=71.5(万元)。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根据规定,购进货物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本题中,甲公司购入的健身器材用于集体福利(职工活动中心),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大题4·简答题】(2016年)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生产的药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2019年10月发生如下经营业务: (1)以折扣方式销售一批应税药品,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栏注明销售额20万元,“备注”栏注明折扣额4万元。

个人所得税第二讲

知识点:稿酬所得(★★★) (一)税目 1.基本规定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2.遗作稿酬 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也应收个人所得税。 【简化记忆】除“报社、杂志社的记者编辑”在“本单位”刊物上发表作品外,其他人出版、发表作品都按稿酬所得计税。 【例题·多选题】(2017年)下列各项中,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计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A.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方式承包出租汽车经营单位的出租车,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B.杂志社的编辑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 C.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 D.个人在公司任职,同时兼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正确答案』ABD 【例题·判断题】(2017年)作者去世后其财产继承人的遗作稿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二)应纳税额计算 1.计税方法:按次计征 稿酬所得关于“次”的规定总结: 出版、加印算一次;再版算一次;连载算一次;分次支付合并计税。 2.税率:20% 【注意】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3.应纳税所得额—采用定额和定率相结合的扣除方式 ⑴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⑵每次收入额>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4.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14% 【例题·单选题】(2015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稿酬所得的计算方法当中,正确的有()。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B. 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应当将所有收入合并作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C.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前次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 D.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正确答案』ACD 【例题·单选题】(2013年)中国公民叶某任职国内甲企业,2012年出版著作一部取得稿酬20000元,当年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3000元,关于稿酬应缴个税计算正确的为()。 A.[20000×(1-20%)+(3000-800)]×20%×(1-30%)=2548(元) B.(20000+3000)×(1-20%)×20%×(1-30%)=2576(元) C.20000×(1-20%)×20%×(1-30%)=2240(元) D.(20000+3000)×(1-20%)×20%×=3680(元) 『正确答案』B 知识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税目 1.基本规定 (1)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所得。 (2)各类财产“使用权”与“所有权”转让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目

第二章 增值税法.doc

第二章 增值税法 打印本页 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了解) 三、征税范围特殊行为:--掌握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考试中各种题型都会出现,必须熟练掌握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计算缴纳增值税 (2)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时计算缴纳增值税 (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货物移送 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 值税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 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 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货物移送当天计算缴纳增值税 之处。 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 A .将接受的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 B .将购买的货物委托外单位加工 C .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 .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四、其他征免税规定(熟悉,而且有新增内容)。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和自产的集成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例题2】某软件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当期外购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准予抵扣的增值税10万元,则: 应纳增值税=200×17%-10=24(万元)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下文是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20xx年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第二讲 外帐方法--增值税推算

第二讲外帐方法---增值税推算 1、增值税收入(销售额)的确定方法 增值税收入,也称增值税销售额,如果前面不加“含税”二字,一律是指不含税的。 理论上,增值税收入即包含开票收入,也包含不开票收入,还包含增值税视同销售收入。为方便讲课,我们约定,对下列概念作如下限定: (1)、开票额:即包含开票收入,也包含必须确认入账的不开票收入,但不包含视同销售收入,因为视同销售在申报表是单列的,在税负测算时也一般不在公式内,因此单独考虑。 (2)、固定资产进项税也单列的,因此单独考虑,不包含在进项票或认证金额中。 实务中,对增值税收入,满足下列其中之一的,都必须确认: (1)、已开票(专票或普票); (2)、虽未开票,但收入款项走公户的; 满足其中之一的,也是会计和所得税必须确认的收入。 2、增值税实际税负 增值税实际税负,也称预警税负,以下简称税负。实务中一般理解为税局要求达到的最低限额。偏低或长期低于标准,税局会现场查账的。 关于实际税负,主要把握几点:一是行业不同税负不同;二是地方也不同;三是年度也不一定相同,所以,具体是多少,必须向专管员问清楚。 (1)、基本公式 增值税税负=应交增值税/全年不含税销售收入(定义公式) 含税销售额=价税合计金额=不含税销售额+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额/税率=价税合计-税额 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税率*价税合计金额/(1+税率) (2)、相关公式推导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留抵税额(期间、综合)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单项业务) 有很多人在分析时喜欢按比较全的公式,个人认为,税负本身是一个相对数,是一个范围,不是固定值,所以,没必要把所有的都考虑进去。 推导过程: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销售收入*税率—进项税 又有应交增值税=税负*销售收入(根据定义) 所以税负*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税率—进项税 公式进项税=(税率-税负)*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进项税\(税率—税负) 引申 进项票额(价税合计)=销售收入*(税率-税负)*(1+税率)\税率 开票额(价税合计)=进项税*(1+税率)\(税率-税负)

税法考试容易错题集-第02讲_增值税法(2)

第二章增值税法 单项选择题 1、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9年2月销售70吨酸奶,取得收入22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68,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0.3万元/吨,已知甲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则甲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万元。 A.2.40 B.2.9 C.3.09 D.2.04 单项选择题 【答案】C 【解析】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扣除率)×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70×1.068=74.76(吨),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74.76×0.3/(1+16%)×16%=3.09(万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难易度】难 单项选择题 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暂未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取得了通行费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为67500元。则企业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元。 A.7425 B.6689.19 C.1966.02 D.0 单项选择题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67500÷(1+3%)×3%=1966.02(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难易度】难 单项选择题 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200元。当月从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一台机器,取得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租赁费20000元,该机器既用于生产货物,又用于企业职工食堂。当月为接送员工上下班购置一辆乘用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000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元。 A.16000 B.10041.38 C.12800 D.9600 单项选择题 【答案】D 【解析】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最新增值税应税项目明细及税率手册

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及税率手册 交通运输服务应税项目 1.铁路运输服务 代码:010100 增值税税率:10% 填报说明: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陆路旅客运输服务 代码:010201 增值税税率:10% 填报说明: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旅客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3.陆路货物运输服务 代码:010202 增值税税率:10% 填报说明: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货物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4.水路运输服务 代码:010300 增值税税率:10%

填报说明: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5.航空运输服务 代码:010400 增值税税率:10% 填报说明: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6.管道运输服务 代码:010500 增值税税率:10% 填报说明: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注: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运输业务的实际承运人使用的运输工具划分到对应税目。 邮政服务应税项目 7.邮政服务 代码:020000 增值税税率:10% 填报说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应税项目

第05讲_增值税法(4)

考点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单选1】某自然人甲出租个人商用房,2019年5月1日取得当月含税房租12万元。则甲应当缴纳的增值税是()万元。 A.0.57 B.0.5 C.0.9 D.1.1 【答案】A 【解析】不含税销售额=12÷(1+5%)=11.43(万元); 应纳税额=11.43×5%=0.57(万元)。 【单选2】2018年7月,某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内燃发动机的小汽车成套配件一批,境外成交价格136万美元,运抵中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10万美元、保险费2万美元。小汽车成套配件进口关税税率为25%,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6.85元。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万元。 A.286.17 B.206.26 C.202.76 D.211.65 【答案】C 【解析】该汽车生产企业进口小汽车成套配件应纳增值税=(136+10+2)×6.85×(1+25%)×16%=202.76(万元)。 考点五、出口货物和服务的退(免)税 【单选1】某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8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37.7万元并通过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115万美元(美元与人民币的比价为1:7),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6%,出口退税率为12%。该企业6月免抵的增值税为()。 A.75.4万元 B.15.1万元 C.119.6万元 D.137.7万元 【答案】B 【解析】应纳增值税=150×16%-[137.7-115×7×(16%-12%)]=-81.5(万元) 免抵退税额=115×7×12%=96.6(万元) 应退税额=81.5(万元) 免抵税额=96.6-81.5=15.1(万元)。 【单选2】某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拥有出口经营权),出口货物适用的征税率为16%,退税率为12%。2019年1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12.5万元、增值税34万元,当月已通过认证;当月进口保税料件一批,到岸价格120万元,海关暂免征税予以放行;上月期末留抵税额8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30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退增值税( )万元。(计划分配率为50%) A.18 B.10 C.70 D.17 【答案】A

第2讲_增值税法(2)

第二章增值税法 考点4: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1.一般情况下——凭票抵扣 (1)从销售方或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3)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为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处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境内旅客运输服务。 2.特殊情况下——农产品的计算抵扣 可以自行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的情况——购进农产品: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9%) 【提示】扣除率:用于深加工基本税率的货物的,可加计扣除1%,合计扣除10%。 2019年4月1日后,收购农产品扣除率规定为9%,但是针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在9%扣除率的基础上加计1%扣除,实际扣除率为10%。 农产品中收购烟叶的进项税抵扣公式比较特殊: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 【提示】价外补贴计算烟叶税时统一按收购价款的10%。 烟叶税应纳税额=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烟叶税税率(20%) =烟叶收购价款×(1+10%)×20% 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的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与烟叶税计算公式中的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不一定是同一个数字。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实际支付的价外补贴+按规定缴纳的烟叶税)×扣除率(9%或10%) 【提示】不能冒然使用如下公式: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烟叶收购价款×1.1×1.2×9% 【例题】2020年8月,某烟叶收购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烟农收购晾晒烟叶,80%用于加工烟丝,20%转售其他单位,在收购发票上注明收购价款8万元,没有注支付价外补贴,则: 应纳烟叶税=8×(1+10%)×20%=1.76(万元)

第二讲 企业纳税成本分析(一)

第二讲企业纳税成本分析(一) 纳税成本的分类研究 企业的纳税成本包括三个部分:税款成本、办税成本和风险成本。 税款成本是指企业按税法缴纳税款的多少。按照税收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该成本是固定成本。因此,很多企业也认为该成本是不可变的。其实,企业的税款是可以进行人为控制的。企业通过有意识地引用不同的税收政策,可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标,可以将税款成本转化成可控成本。 税收安排已经成为跨国公司财务工作的一部分,其财务人员也拥有很强的税收安排意识。而中国企业普遍把财务工作定义为财务核算以及制作财务报表,没有进行税收安排的意识. 办税成本即办理纳税事宜方面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办税人员工资支出、购买相关办税工具、参加相关培训及外聘税务顾问等支出。企业在财务部之外设立专门的税务部,无疑将加大办税的成本,但设立税务部对于企业来说仍然十分必要。 财务和税收本身存在巨大的差异: 财务制度决定财务工作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财务政策以及财务制度并不会发生变更,因此许多企业的财务工作也往往以稳定审慎的姿态进行。而国家的税收政策往往变化很大,习惯于固定节奏的财务人员并不能很好地掌控税收政策。 会计政策和税法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并且差异越来越大。比如按照会计的相关规定,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时,不记入企业所得,而记入企业的资本公积;而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应视其为所得,并缴纳所得税。因此,会计和税收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会计遵循的是谨慎性原则,而税收遵循的是真实发生原则。如果企业财务人员不能理解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之间的差异,就会给企业带来伤害。 第三讲企业纳税成本分析(二) 办税成本分析(下) 财务部的主要功能是事后核算,财务部并不具有税收筹划的功能。企业要节省税款,必须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进行事前策划,财务部的功能决定了其不适合承担税收筹划的功能。因此,企业如果要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就应该建立独立的税务部,由专职的税务人员来研究国家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风险成本:企业的纳税风险分为两种:少缴税款的风险和多缴税款的风险。 少缴税款的风险:企业少缴税款,无疑要付出成本。企业少缴税款而付出的成本一般指企业违反税法规定,少缴税款,而被罚交滞纳金的支出。这部分支出对于企业来说是常见的,因为许多企业是在有意违反税法。 多缴税款的风险:多缴税款,对于企业来说同样是一个风险,但是很多企业并不关注。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对国家税收政策关注不够,错过了本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是因为企业的内部财务流程不尽合理,企业意识不到改革财务流程可能避免多缴税款。另外,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时,往往只关注企业少缴税款的情况,而不关注企业多缴税款的情况;而中国企业又倾向于把财务部门看作是特殊部门或秘密部门,企业内部对财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因此企业往往意识不到多缴纳了税款。 纳税风险案例分享 【案例1.3】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txt不要为旧的悲伤而浪费新的眼泪!现在干什么事都要有经验的,除了老婆。没有100分的另一半,只有50分的两个人。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早在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T.Adams)就已经提出了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1921年,德国学者西蒙士(C.F.V.Siemens)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但是增值税最终得以确立并征收的国家是法国。1954年,法国在生产阶段对原来的按营业额全额课征改为按全额计算后允许扣除购进项目已缴纳的税款,即按增值额征税,开创了增值税实施之先河。此后,增值税在欧洲得到推广,不久又扩展到欧洲以外的许多国家。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实行了增值税。增值税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能得到如此众多国家的广泛认可和推行,这在世界税制发展史上是罕见的,被称为20世纪人类在财税领域的一个最重要改革和成就。增值税得以推广,最主要的原因是其改变了传统的流转税按全额道道重复征税的做法,改由对每一生产流通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由此产生一些自身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对增值税概念的理解,关键是要理解增值额的含义。 增值额是指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提供劳务,在购入的商品或者取得劳务的价值基础上新增加的价值额。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是指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中的V+M部分。C即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资料转移价值;V即工资,是劳动者为自己创造的价值;M即剩余价值或盈利,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增值额是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从内容上讲大体相当于净产值或国民收入。 2.就一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商品销售收入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非增值项目(相当于物化劳动,如外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价值后的余额。这个余额,大体相当于该单位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以表2-1为例,如果用传统的流转税计税方式,对每个流转环节均按全额课税,将会对该商品从原材料到零售环节的每个环节按销售全额计税,其计税总值为390元。但如果按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对每个环节的增值额计税,即其计税总值为140元。这两者的差额250元就产生了重复征税问题。即第一环节的50元实际上在传统的流转税计税方式下将被征税4次,被重复征税3次。同理,其余环节分别被重复征税若干次。而改为按每环节的增值额征税后不论一个商品从生产到最后销售经过几个流转环节,其计税总值就等于该商品的最终销售价格。这个特点对消除重复征税、对产品的出口退税等均产生了重要影响。 4.从国民收入分配角度看,增值额V+M在我国相当于净产值,包括工资、利润、利息、租金和其他属于增值性的收入。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流转额中的非增值因素在计税时被扣除。因此,对同一商品而言,无论流转环节的多与少,只要增值额相同,税负就相等,不会影响商品的生产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 2.普遍征收。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看,对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劳务提供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商品增值的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向纳税人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虽然增值税是向企业主征收,但企业主在销售商品时又通过价格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下一生产流通环节,最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在计算企业主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从世界各国来看,一般都实行凭购货发票进行抵扣。 5.实行比例税率。从实行增值税制度的国家看,普遍实行比例税制,以贯彻征收简便易行的原则。由于增值额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不同产品来说性质是一样的,原则对增值额应采用单一比例税率。但为了贯彻一些经济社会政策也会对某些行业或产品实行不同的政策,因而引入增值税的国家一般都规定基本税率和优惠税率或称低税率。

税法(2016) 第2章 增值税法 课后作业

税法(2016) 第二章增值税法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单位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进的货物用于下列项目的,均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A.继续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 B.集体福利 C.个人消费 D.无偿赠送给其他单位 2. 下列各项中,不适用13%低税率的是()。 A.牡丹籽油 B.环氧大豆油 C.农用挖掘机 D.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境外图书 3.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征收率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以前购进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包装物,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D.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4. 根据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B.自然人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D.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销售行为中,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销售旧货 B.销售免税货物 C.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并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D.销售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 6.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大全

最新增值税税率表大全 增值税税率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二、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四、文物商店和拍卖行的货物销售按6%的税率征收。

五、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按6%乃奥收魇铡六、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注:“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税率为6%,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6%。 九、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一、工厂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二章增值税法增值税的税率

增值税征收率

抵扣的特殊规定 1.—按比例分次抵扣进项税 针对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抵扣规定: (1)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2)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依照上述(1)的规定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动产原值,是指取得不动产时的购置原价或作价。上述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3)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转让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 (6)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示】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注销清算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对不同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其待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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