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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编写规定

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编写规定
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编写规定

附件:

附录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C.0.1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封面

表C.0.2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续表C.0.2

续表C.0.2

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编写规定

1 总则

1.0.1 为规范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写工作,提高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写水平,使之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促进工程建设工法的推广应用,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09〕330号)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申报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含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及其构筑物等),土木工程(含公路、铁路、市政、桥梁、隧道、

堤坝、矿山和码头等),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等)建设工法的编写。

1.0.3 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应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

1.0.4 在工程建设中通过应用具有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而形成的工程建设工法,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1.0.5 在工程建设工法编写时涉及到相关专利技术,应取得专利人或其代理人的同意。

1.0.6 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写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编写原则

2.1.1 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对象是工程建设,应来自工程施工实践,是实践中成熟经验的总结,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于工法范畴。2.1.2 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应针对某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不论工程大小,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2.1.3 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内容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效,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2.2 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

2.2.1 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规定。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限制实行和使用的施工工艺、工

程材料、机具,不得编写工程建设工法。

2.2.2 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不得与本省现有有效工程建设工法内容雷同。对选题类似现有的工程建设工法,必须在施工工艺上有明显创新,且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2.2.3 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应是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其工艺技术水平应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

2.2.4 工程建设工法名称应与内容贴切,简练明确地反映工法主题内容,宜由工法的对象、用途和特征名三部分组成。

例如:有粘结预应力柱施工工法

对象用途特征名

2.2.5 已审定发布的工程建设工法,应用期超过6年,但工法关键技术仍具省内领先水平,可重新申报工程建设工法选题。

2.3 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

2.3.1 工程建设工法的核心施工工艺是关键技术。

2.3.2 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与传统施工技术比较,应达到技术有创新,工艺成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能环保等方面成果显著。

2.3.3 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应经过三项以上工程应用,因技术的特殊性未能及时推广或可应用的工程对象极少,但由应用工程项目监理或建设单位提出该技术成熟、可靠性证明,可少于三项应用实例。

2.3.4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涉及有关专利时,应提供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工法关键技术获得科技成果奖励的应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4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

2.4.1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编写应理论结合实际,内容新颖,论点明确,结构严谨,层次分明,文字精练,论述清晰,论证充分,数据可靠,关键技术应突出创新性和实用性。

2.4.2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要求的格式进行编排。工法目次应从第一章按顺序列出,包括章名、节名、附录名及其起始页码。工法的起始页码应起于第一章。

2.4.3 工法正文的编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性和定量应准确,且应有充分依据;

2 文字表达应逻辑严谨,简练明确,通俗易懂,不得含糊其辞。

3 同一术语或符号应始终表达同一概念,同一概念应始终采用同一术语或符号。

2.4.4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应按章、节、条、款、项五个层次划分。在同一层次中应按先主后次、共性优先的原则排序。

2.4.5 工程建设工法的章、节、条编号应采用阿拉伯数字,层次之间加圆点,圆点应加在数字的右下角。章的编号在同一工法文本内自始至终连续;节的编号应在所属章内连续;条的编号应在所属节内连续。

当章内不分节时,条的编号中对应节的编号应采用“0”表示。

2.4.6 工法文本中款的编号应采用阿拉伯数字,项的编号应用带右半括号

的阿拉伯数字。款的编号应在所属的条内连续;项的编号应在所属的款内连续。

2.4.7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的层次划分及编号示例如下:

章节条款项、

1.0.1

1

1.0.2

2

3 5.3.1

4 5.1 5.3.2 1 1)

5 5.2 5.3.3 2 2)

6 5.3 5.3.4 3 3)

7 5.3.5

8

9

10

11

2.4.8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中用文字表述不便于理解时,宜采用示意图(照片)或表格的方式表达。

2.4.9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中插图、表格应有图、表名称,图、表的使用应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

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编号为基础。当一个条文中仅为一个图、表时,不应编章、节、条号,应在图、表前加“表”、“图”字编号。

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表时,应在“图”、“表”字编号后添加条文号再加顺序号。例如:图1.1.1-1…,表1.1.1-1…。

图1.1.1-1表示工法第1章,第1节,第1条,第1个图;

表1.1.1-1表示工法第1章,第1节,第1条,第1个表。

图应有图名,编号及图名应列于图下方居中;表应有表名,编号及表名应列于表格上方居中。插图应符合制图标准;表内数值或文字对应位置应对齐,表栏中文字或数字相同时,应重复写出。

2.4.10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中的公式应按条文编号,并加圆括号,列于公式右侧顶格。当同一条文中有多个公式时,应连续编号。

文本中公式位置应居中,公式中单位的符号应采用正体字母,物理量的主体符号应采用斜体字母,上角标、下角标应采用正体字母。格式举例如下:

10

2 1

wk

H q

M wk ?

=(3.4.10-1)

式中:

wk

M——门式脚手架风荷载产生弯矩标准值;

wk

q——风线荷载标准值;

1

H——连墙件竖向间距。

2.4.11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中数值应采用正体阿拉伯数字;分数、百分数和比例应采用数学符号表示。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2m、3m、kN、MPa、KPa、d、h、min、s等。专业术语应符合行业通用术语。

2.4.12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做到版面整洁,图文清晰,无错字漏字。电子文件采用Word 97-2003格式。

2.4.13 工程建设工法操作工艺照片应图像清晰,全面反映工艺原理及关键工序操作状况。

2.5工程建设工法申报附件材料

2.5.1 每项工程建设工法工程应用证明不少于3项(因技术的特殊性未能及时推广,提出该技术成熟、可靠性推荐意见,可少于三项应用实例),应用证明与推荐意见由应用工程项目监理或建设单位提出,并加盖证明单位印章。

2.5.2 每项工程建设工法应由企业财务部门提供工程应用经济效益证明,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2.5.3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获得专利或科技成果奖的,应提供专利证书或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

2.5.4 每项工程建设工法应提供不少于10张反映工艺操作要点的纸质

照片。

3 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与文本编写内容

3.3.1“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填写要求如下:

1 “工法名称”栏:填写工法选题名称。

2 “关键词”栏:主要填写“类别”、“专业”、“技术”……。

3 “类别”栏:应在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大类别的对应项中标示。

4 “专业分类”栏:应在以下专业类中选择对应专业填写:

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工程、机电安装、建筑节能、钢结构和其他等八个专业;

土木工程类别包括: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等八个专业;

工业安装工程类别包括:工业设备、工业管道、电气装置与自动化和其他等四个专业。

没有对应专业可填写“其他”并注明自己认可的专业分类。

5 “主要完成单位”栏:填写申报单位名称应与栏中公章一致。

6 “主要完成人”栏:应按工程建设工法开发实施中贡献程度依次填写,最多不得超过5人。

7 “重新申报工法”系指该工程建设工法已批准为省级工法,有效期超过6年,但其关键技术有所创新,仍具有先进性和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的工程建设工法,应填写原工法批准文号及原工法编号。

8 “工法应用情况”栏:一般应填写3项工程,主要填写应用工程

项目名称、开竣工日期及工程所在地;如工程项目特殊,应用项目不足3项,应在申报表中“工法成熟、可靠性说明”栏进行阐述,并在“推荐单位意见”栏内由工法应用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该工法关键技术可靠、成熟性意见。

9 “关键技术及保密点”栏:如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涉及到有关专利技术或关键技术涉及保密内容,应注明专利号或说明需要保密的内容,如该工程建设工法无专利技术或无保密点,本栏应说明无专利或无保密点。

10 “工法形成企业技术标准情况”栏:该工程建设工法已形成企业技术标准,应填写此栏,填写内容包含企业技术标准名称、编号和发布时间等内容。未形成标准的应说明未形成企业技术标准。

11 “工法内容简介”栏:应简明扼要地介绍工程建设工法内容,不需详细叙述。

12 申报表中的其他栏目,均应按照表中要求照实填写。

3.3.3 工程建设工法文本的编写内容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工艺原理、适用范围、工艺流程与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工程实例等11项。

1 前言

应概括工程建设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其形成过程应说明关键技术评估审定结果及工法应用中有关获得专利和获奖(包括科技成果奖和工程奖)情况。文字编写应简洁,内容概括应精练,不宜超过300字。

2 工法特点

应突出描述工程建设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应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3 适用范围

应明确该工程建设工法适用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若工法需要特定环境或技术经济条件,应予以明示。

4 工艺原理

阐述工程建设工法核心工艺的基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依据。

5 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

应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宜采用网络图或流水作业图的方式表达,关键点必须是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移交点。工艺流程应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

操作要点应与工艺流程的程序基本对应,工艺技术的关键工序应列为工法操作要点。编写操作要点时,当工序用文字描述难以明确表达时,可附加简图或照片;当文字表述过于沉长时,宜用表格代替。

6 材料与设备

应说明工程建设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应说明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7 质量控制

应说明工程建设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提出工程建设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明确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8 安全措施

应说明工程建设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9 环保措施

应指出工程建设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环保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0 效益分析

应从工程实际效果(消耗的物料、工时、造价等)以及文明施工中,综合分析应用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可与国内外类似施工方法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分析对比)。对工程建设工法内容是否符合满足国家关于建筑节能工程的有关要求,是否有利于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方面应有所交代。

11 应用实例

应说明应用工程建设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通过应用实例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一项成熟的工程建设工法,应有三个工程实例(已

成为工艺技术成熟的先进工法,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推广在3个工程项目上应用的可少于3项实例)。

3.3.3 “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文本”纸质版,应采取标准A4纸,正文为4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附规定附件资料竖向胶装;电子版采用Word97-2003格式刻录光盘。

申报资料装订要求

一、工法关键技术评估审定申请资料

1.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评估审定申请书

2.工程建设工法关键技术评估审定申请表

3.技术报告

4.附件(证书、说明、证明、报告、反映工艺操作图片等)

以上资料独立成为纸质文档文本,一式3份,采用A4纸软皮简易胶装。

二、工法申报资料

1.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

2.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3.工法文本

以上资料独立成为纸质文档文本,一式10份,采用A4纸软皮简易胶装。

三、以上两份文本资料,形成电子文档,采用word—2003文档,统一刻录一张光盘,随资料同时报送;

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化成一座山

湖南省消耗量定额统一解释

《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印发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湘建价计…2008?3 1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 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 及统一解释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了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使消耗量标准更真实、准确地反映社会平均水平,为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根据省建设厅“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2006?33O号)中关于对工程消耗量标准实行适时动态管理的要求,我站发出了“关于开展工程计价调研和收集消耗量标准水平调整意见的通知”(湘建价计…2008?10号),对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要求对我省现行计价办法和有关消耗量标准执行以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新工艺、新材料需要补充的项目、对消耗量标准偏高或偏低需要调整水平的项目、以及需要作统一解释的问题等及时报送我站。根据广大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反馈意见和要

求,我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统一了解释,对水平偏高偏低的项目进行了动态调整,对缺项部分予以补充,同时,对消耗量标准错漏之处予以勘误和完善,现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工程消耗量标准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本水平动态调整及统一解释印发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已办理工程结算的不予调整。前期解释与本解释有出入的以本解释为准。为便于社会使用,我们已将该通知上网,查询或下载请登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ce7636914.html,)。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抄报:省建设厅

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湘建价2009-40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的工程计价不论资金来源,均应采用本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期在6个月以内、合同总价在300万元以内,并且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规定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但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风险种类及程度、价款调整的因素、方法。 第三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第四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术语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第六条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第七条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第八条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第九条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第十条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第十一条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第十二条计日工 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第十三条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 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 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 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 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

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 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 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 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15〕62号

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整体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对工法的管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能降低工程成本,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五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第七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企业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并组织省级工法的评审、公布和国家级工法的推荐。 第八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组织一次省级工法的申报评审,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的推荐和申报。 第九条省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的申报单位不超过1家,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 第十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建立省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库的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优先选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第十一条省级工法的申报和受理。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均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对注册地或工程项目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申报的工程建设工法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为规范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见附件1)

(完整word版)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1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均应遵守本办法。本办法包括《湖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清单计价)和《湖南省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办法》(以下简称定额计价)。采用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采用工程量清单项目及相应的综合单价计价为主的办法。本办法所称定额计价是指采用单位工程估价表或单位工程基价表及相关取费标准计价的办法。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依据本办法统一规定编制的拟建工程项目的明细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由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 (三)工程量清单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拨付工程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的基础。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二)工程量清单依据本办法、招标范围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三)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量规则如有缺项,可作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工程量清单计价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本办法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签订工程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计价的活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依据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等综合考虑。 (三)标底必须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依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和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四)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厅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场价格自主报价。 (五)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清单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费用。 (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工程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费用、税金组成。 工程造价表

公路工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第二章××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及项目管理一××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 二××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能 三人员组成与分工 四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章名词解释及管理依据 第四章设计审查配合工作 第五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管理 第六章质量管理 第七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八章工程(计量)支付管理 第九章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章工程交工验收管理 第十一章监理管理

第一章××路改建工程概况及项目管理办法概要 (一)工程概况: ××路改建工程项目位于燕山山脉东南边缘与华北平原交接地带的门头沟区潭柘寺镇和王平镇境内,属中低山地貌。区内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山脉走向大致呈北东西南走向。区内平均海拔约500米,最低点王平村永定河各地带海拔约180米,全线最高点十字道海拔约772米。区内植被茂密,属中低山地貌,表层岩体为中等风化至强风化,属I、II类的坚硬岩和次坚硬岩,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中硬型较稳定场地。年平均气温11~12摄氏度,一月平均气温-3~-5摄氏度,七月平均气温16~18摄氏度。年平均降水量820毫米。7~9月为雨季,雨季降水量占全年的80%左右。11月至次年4月为冰冻期,最大冻深线为0.85米。 ××公路改建工程是连接国道108线与国道109线的一条重要的三级县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线为越岭线,相对高差550米,路线主要控制点为起点南辛房,阳坡园、十字道、丰沙铁路立交桥和止点王平村,路线全长26.614公里。其主要工程量为挖土石方78.3万立方米,填方34.5万立方米,防护工程5.67万立方米,排水工程2.38万立方米/3620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1.03万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0.36万立方米。工程投资概算9539.37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358.37万元,计划工期2007年7月~2008年12月,共计十八个月。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推动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的实际,特制定《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证明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所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工法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二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及石油行业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三条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具有先进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经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属填补空白的应经国家科委认定的机构查新。 第四条工法级别

工法分三个级别:三级(企业级),二级(省部级),一级(国家级) 1.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本企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企业组织评定,为三级工法。 2.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二级)。二级工法需已经企业评定为三级工法和推荐, 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评定. 3.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一级工法。一级工法经协会推荐,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定, 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工法的创建 第五条工法的选题分类 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编写与推广应用,促进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积累和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公司科技发展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及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中国中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技术与施工能力的重要标志。按照公司施工专业范围,公司工法分为矿山工程(含隧道等地下开拓工程和矿山设备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含路桥和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含工业设备安装、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二章工法的特点、内容及书写格式 第四条工法要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第五条工法编写内容应齐全完整,层次分明,文字简练,词句规范,数据准确、可靠,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其形成过程要求说明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二)工法特点:说明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三)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四)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工艺核心部分(关键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五)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 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是工法的重要内容。应当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工艺流程,并在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对于使用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必要的图表; 2.工艺流程要重点讲清基本工艺过程,并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应当有所交代; (六)材料与设备:说明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对新型材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七)质量控制:说明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

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2014) 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的规定,以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本标准作用: 1.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 2.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3.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 4.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本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并结合合理的工期、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是依据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国家标准编制的。本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本标准如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本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本标准中已经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产品编制。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材料预算价格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工地仓库(或工地材料堆放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材料或小型构件地面水平运距超过8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依据表1规定计算,并对运距计算作以下规定: 1.其超运距按场内材料实际运距减去80m计算; 2.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1 材料或小型构件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

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 第九条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四)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第十一条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3版)

附件1: 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2013版) 1 总则 1.1 为加强电力建设工法管理工作,促进电力建设企业提升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法的研发、申报、评审、管理、推广使用和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1.3 电力建设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以量化的工艺流程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将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相对成熟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其关键技术和管理水平具有显著的先进性、创新性,并经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审定发布的工法。 1.4 工法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施工效率。 1.5 鼓励企业研发和申报电力建设工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流程、新装备,促进工法的推广应用,提高企业施工技术水平和技术积累。 1.6 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行业)级和企业级,电力建设工法为省部(行业)级工法。 1.6.1 国家级工法是指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发布的工法。 1.6.2 省部(行业)级工法是指企业自愿申报,省部(行业)级主管部门审定发布的工法。 1.6.3 企业级工法是指企业根据工程管理、科研发展和市场需求所编写的施工方法,并经企业审定发布的工法。

1.7 电力建设工法分土木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类。 2 基本规定 2.1 工法的编写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11项内容。 2.2 工法的关键技术、先进性及难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或应用工程实例少于3项的,应通过相应的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2.3 应用“五新”技术尚无相关国家现行标准作为依据的,应通过省部(行业)级及以上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2.4 已批准的电力建设工法,有效期为5年。相关编制单位应在工程应用中,加强技术进步和创新总结,再次申报时,应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3 申报 3.1 电力建设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应是自主研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完成单位的数量不应大于3家,主要完成人的名额不应大于6人。 3.2 申报的工法应是企业内部已审定发布的工法。 3.3 工法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 (1)电力建设工法申报表(见附表1); (2)工法内容文本; (3)企业级工法审定发布文件; (4)关键技术属国内外首创,应提供相应技术情报部门的查新报告; (5)关键技术、先进性及难度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应提供有效的评审证明。 (6)应用“五新”技术和关键技术所依据的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标准名称、标准号清单及标准条文,尚无相应标准依据的应提供有效的评审证明。 ―2―

湘建价[2006]330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湘建价[2006]330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来源: 正方软件 发表: 2009-05-07 阅读: 277 湖南省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6]330号 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消耗量标准》,现予以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价办法》及相应的工程消耗量标准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进行工程发承包计

价。 二、《计价办法》包括工程量清单计价(即综合单价法计价)和工料单价法计价。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其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计价。 三、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对工程消耗量标准实行适时动态管理,应及时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应项目。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未含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基价,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采集并发布本行政区域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基价生成,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统一发布。为确保计价的准确性,通过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符合性评测合格的软件,才能用于施工图预(结)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否则工程造价成果无效。对于使用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者予以纠正。对于销售盗版、未经符合性评测或评测不合格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四、《计价办法》及相应的工程消耗量标准自2007年元月1 日起施行。我厅湘建价[2002]578号颁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暂行办法》、湘建价[2002]256号颁发的《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原省建委湘建[19993价字第172号颁发的《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原省建委湘建[1997]监字237号颁发的《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原省建委[1995] 监字第318号颁发的《湖南省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以及相应的补充定额、解释说明等停止执行。但已发出招标文件和已签定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的

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编写规定

附件: 附录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C.0.1工程建设工法申报书封面

C.0.2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编写规定 1 总则 1.0.1为规范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写工作,提高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写水平,使之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促进工程建设工法的推广应用,根据住建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和《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09?330号)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申报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含工业建筑、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及其构筑物等),土木工程(含公路、 铁路、市政、桥梁、隧道、堤坝、矿山和码头等),工业安 装工程(含设备、管道、电气自动化等)建设工法的编写。 1.0.3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应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相结合,经工程实践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法。 1.0.4在工程建设中通过应用具有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而形成的工程建设工法,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 1.0.5在工程建设工法编写时涉及到相关专利技术,应取得专利人或其代理人的同意。 1.0.6工程建设工法的编写除应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编写原则 2.1.1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对象是工程建设,应来自工程施工实践,是实践中成熟经验的总结,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于工法范畴。 2.1.2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应针对某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不论工程大小,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2.1.3工程建设工法编写内容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效,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2.2 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 2.2.1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建设方针、政策、规范和标准规定。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限制实行和使用的施工工艺、工程材料、机具,不得编写工程建设工法。 2.2.2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不得与本省现有有效工程建设工法内容雷同。对选题类似现有的工程建设工法,必须在施工工艺上有明显创新,且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2.2.3工程建设工法选题内容应是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其工艺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总说明 一、《湖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计价规范")规定要求,以建设部一九九五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础,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编制的。 二、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四、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 五、消耗量标准中规定机械操作的项目,实际采用人工操作时也不换算。工作内容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在消耗量标准中已考虑。 六、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 七、人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及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八、建筑材料的消耗量均按合格的标准规格产品编的。 九、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基价系指材料由来源地到达施工工地仓库或工地堆放材料地的全部费用之和。 十、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了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十一、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原材料(不含半成品、成品和周转材料)地面水平运距超过150m者,或发生二次转运者,其费用计算规定如下:其超运距按场内运距材料实际运距减去150m计算。实际运距计算,以取料中心点为起点,以建筑物外围地面使用点,建筑物入口处或材料堆放中心为终点(有垂直运输者,以斜道口或机械吊处为终点) 表一:材料场内二次搬运用工及运输损耗 序号材料名称单位二次搬运工(工日)二次运损(%)运距(m) 1 红(青)砖千块0.39 0.06 0.40 2 粘土平瓦、水泥瓦千块0.44 0.06 0.40 3 砼(煤渣)空心砌块M 0.12 0.02 0.40 4 石棉小波瓦100张0.38 0.03 0.40 5 大波瓦100张0.81 0.0 6 0.40 6 水泥吨0.14 0.03 0.40 7 石灰吨0.27 0.04 0.50 8 石灰膏M 0.45 0.03 0.50 9 砂M 0.16 0.04 0.50 10 碎(砾)石M 0.21 0.04 0.50 11 毛石、块石M 0.20 0.05 0.40 12 木材M 0.111 0.01 -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

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 ***** 低层装配式模塑钢骨架墙板建筑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低层装配式模塑钢骨架墙板建筑技术规程 *** ***** 主编单位:理工大学 批准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前言 为了提高农村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农村住宅产业化,保证农村产业化住宅的设计、部品生产和施工安装质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理工大学等单位合作编制《低层装配式模塑钢骨架墙板墙建筑技术规程》(文号**)。 规程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已有的实验研究和试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仔细总结相关实验数据和工程经验,吸收了近年来国外相关研究成果,并结合省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建筑设计、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结构设计、构件制作与运输、建筑施工、质量验收,共分章。

本规程由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理工大学负责具体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理工大学(省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段号,邮编,电子:)。 本规程主编单位:理工大学 本规程参编单位:科莱达新建材、杰龙科莱达新型建材科技、中机国际设计研究院、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方圆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农业大学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 本规程审定专家: 目次 总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术语 ............................................................................................................... 错误!未指定书签。基本规定...........................................................................................错误!未指定书签。材料...................................................................................................错误!未指定书签。 钢材及连接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其它材料................................................................................................... 错误!未指定书签。建筑设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般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建筑设计................................................................................................. 错误!未指定书签。 装饰工程和设备管线............................................................................. 错误!未指定书签。 建筑防水与防潮..................................................................................... 错误!未指定书签。 防火......................................................................................................... 错误!未指定书签。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般规定.................................................................................................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公路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剖析

公路工程现场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xx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坚持标准、明确责任、服务现场、奖优罚劣,确保工程建设优质高效,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交通部及四川省有关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依据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本办法之规定进行。 第三条:公路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严格坚持工程技术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1.技术管理制度包括:岗位技术责任制、技术交底制、测量双检制、交接桩签认制、设计图纸审查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工程变更管理制、开工报告制、工程材料检验制、计量审批制、工程质量责任制、综合管理检查制。 2.工作制度包括:坚持一项记录(日志本随身带,记载工程事项);严守两条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搞好三方面的协调(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的协调和参建各方的内部协调及与乡镇政府和群众之间的外部协调);完善四项图纸(工

程设计图、质量管理体系图、施工组织进度图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图);建立健全五个台帐(工程进度台帐、工程变更台帐、计量台帐、合同管理台帐、工程安全控量及其它大事记台帐);坚持六项检查(驻地建设及人员、机械设备的检查、施工资料的检查、施工现场的检查、进场工程材料的检查、监理工作的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合同及协议的检查、廉政建设的检查)。

第二章开工准备 第四条:中标监理单位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和设备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中心试验室,保证工程监理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携带监理证、监理培训证、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供检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监理大纲和监理实施细则,统一全线监理制度和监理程序。 第五条:中标监理单位熟悉合同文件,督促承包人现场复查和施工环境的调查,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进度计划、资金流动计划和说明,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检查承包人进场的人员、机械和设备,验收承包人的恢复定线和复测的地面高度及承包人的占用施工场地等,主持检查验收承包人开工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宣布开工令。 第六条:中选施工单位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机械和设备保证按期进场,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机构和工地实验室,按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14]10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4]10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7月16日 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规范工程建设工法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工法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安装工程三个类别。

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 企业级工法由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省(部)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以下简称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经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并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省(部)级工法主管部门应当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工法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省(部)级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省(部)级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国家级工法评审,评审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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