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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2018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2018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2018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2017年12月

填报总要求

领导干部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填报信息规范、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监督。

规范:就是要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填写说明,准确理解掌握填报要求,逐项亲笔填写,书写工整规范。

真实:就是要本着对组织忠诚老实的态度,如实、客观、坦诚向组织报告每一个事项的真实情况。

准确:就是要认真查阅相关证件、合同、账户、执照等材料上记载的信息,逐项一一对照填写。

完整:就是要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核实,确保应报尽报、无遗漏。

自觉接受监督:就是要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强化纪律观念,作出庄严承诺,认真落实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审查。

备注:《填报指南》正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填报中容易忽视或出错的地方,填报时需要引起特别注意。

报告表封面

(1)报告人

本人亲笔签名,书写工整,不得代填、打印或盖签名章。

(2)单位

填写工作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3)报告日期

填写报告表时的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如:2018年1月16日。

(4)阅签人、阅签日期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阅签。属于本单位管理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阅签。

阅签人要亲笔签名,不得不签或他人代签。

阅签日期要具体到年月日。如:2018年1月17日。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应按照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记载信息,对照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等。

(1)姓名

填写现用名,不得填写曾用名。

(2)民族

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政治面貌

填写“中共党员”“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无党派”“共青团员”“群众”等规范简称。

(4)在职状态

在“现职”或“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对应的□内选择划“√”。

(5)工作单位

现职领导干部,应填写本人现工作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一般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6)现任职务和职级

应完整填写本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省委副书记、省长”“××部副厅长、党组成员”。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请逐个分行填写。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填写原任职务。比如××省××厅原厅长。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职级填写现任职务对应的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岗位设置对应的职级填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填写“企业领导人员”。

(7)身份证号码

证件名称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有居民身份证的,应填写18位二代公民身份证号码。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应填写相关身份证件上的号码,如军官证等。

同时持有居民身份证和军官证等的,在“基本情况”处填写公民身份号码,军官证等号码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

(8)户籍地址

填写户口簿“住址”栏的详细地址。如××市××县××路××小区5-1-401室。

1 本人的婚姻情况

(1)婚姻现状

首次填报时,应在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对应□内划“√”。

(2)婚姻变化情况

继续填报时,应将上次填报以来婚姻的变化情况填写在“婚姻变化情况”栏中。其中,婚姻无变化的,在“无变化”后□内划“√”;婚姻发生变化的,在结婚、离婚、丧偶、再婚等对应□内划“√”,并填写变化时间。

(3)婚姻变化时间

结婚、协议离婚以民政部门登记时间为准。诉讼离婚以法院判决生效时间为准。丧偶时间是指配偶自然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时间。

2-1 本人持有普通护照的情况

普通护照即因私护照,不含公务普通护照。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护照号”列下方空格内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的有效普通护照情况,以及上年1月1日以来失效的普通护照情况。继续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1)护照号

填写普通护照资料页中的护照号码,不能填写签证号。

(2)签发日期和有效期至

填写到具体年月日。

(3)保管机构

填写保管证件的组织(人事)部门。普通护照必须交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证件虽交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但仍属个人持有,需要填报。如果证件相关信息记不清楚,可以到组织(人事)部门查询后,据实填报。

(4)备注

普通护照出现已过有效期、因遗失、被盗等情形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宣布作废或剪角作废等情况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2-2 本人因私出国的情况

填写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况”后□内划“√”。首次填报时,填写上年1月1日以来的因私出国情况;继续填报时,填写上次填报以来的因私出国情况。

所到国家应填报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含过境签的国家。

(1)起止日期

填写实际出国时间和回国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2)所到国家

每一次出国,逐一填写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含过境签的国家。

(3)事由

填写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情况。

(4)审批机构

填写审批同意因私出国的组织(人事)部门。

(5)所用护照号

填写该次因私出国时所使用普通护照上标注的“护照号”。

3-1 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

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证件名称”列下方空格内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的有效证件情况,以及上年1月1日以来失效的证件情况。继续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1)证件号码

填写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资料页中的证件号码。

(2)有效期限

填写到具体年月日。“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限应按照证件上的“有效期限”起止时间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限应按照证件上的“签发日期”和“有效期至”后的日期填写。

(3)保管机构

填写具体的组织(人事)部门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必须交由组织(人事)部门等集中保管。证件虽交组织(人事)部门等集中保管,但仍属个人持有,需要填报。如果证件相关信息记不清楚,可以到组织(人事)部门等查询后,据实填报。

(4)备注

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出现已过有效期、因遗失、被盗等情形被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宣布作废或剪角作废等情况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3-2 本人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情况

填写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况”后□内划“√”。首次填报时,填写上年1月1日以来的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继续填报时,填写上次填报以来的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

(1)起止日期

填写实际出境时间和入境时间,具体到年月日。

(2)所到地区

具体指香港、澳门、台湾。

(3)事由

填写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情况。

(4)审批机构

填写审批同意因私往来港澳、台湾的组织(人事)部门等。

(5)所用证件号码

填写该次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所使用证件的号码。

4 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子女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继续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子女的配偶是外国人的,填写其相应国籍;拥有双重或多重国籍的,逐一填写。“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中国内地居民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长期居留许可的,不属于外国人。子女的配偶为无国籍人的,应填写“无国籍”。“无国籍人”是指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人,或根据任何国家法律都不认为是其公民的人。

5 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子女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继续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是指领导干部的子女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和台湾居民缔结婚姻关系,其中包括子女与已取得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原内地居民结婚的情况。

6-1 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继续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应报告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也应报告配偶、子女中任何一人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移居国(境)外”是指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配偶、子女原本就是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也属于“移居国(境)外”情形。在我国普通护照上贴有外国“永久居留”“长期居留签证”的(如新西兰),属于获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情形。

(1)移居国家(地区)

填写移居的具体国家或地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

(2)现居住城市

填写目前居住的国家(地区)及城市。

(3)移居证件号码

取得外国国籍的,应填写所在国家签发的护照号码,没有护照的填写身份证件号码。获取国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应填写所持有的有效移居证件号码。移居香港、澳门、台湾的,应填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台湾身份证的证件号码。

(4)移居类别

根据移居情形,在外国国籍、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后相应的□内划“√”。

(5)备注

“备注”栏可填写移居国(境)外的变化情况,比如“已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被列为公安机关登记备案人员”等。

6-2 配偶、子女虽未移居国(境)外,

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及以上的情况首次填报时,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现状。继续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

“配偶、子女虽未移居,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是指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虽然没有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但截至填报

日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含留学)一年以上的情况。因探亲、旅行、出差等短期回国(境)内的,按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掌握。

7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

首次填报时,应填写现状。继续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情况。填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工作单位及担任具体职务的情况时,需在单位性质的相应□内划“√”。

填写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工作、学习单位以及担任具体职务情况时,既要填写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也要填写子女的配偶的从业情况;既要填写在国内从业的具体情况,如果有在国(境)外工作的,也要填写其在国(境)外从业的具体情况,包括就业的单位和职务等。

(1)是否为共同生活子女

“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定义,在“是否共同生活”栏下相应□内划“√”。

(2)工作、学习单位及现任职务

不仅要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就业的单位,还要具体报

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所担任的职务情况,有多个职务的应逐一填报。未从业人员应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等;退休人员应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原任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填写。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自己创办或投资的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的,既应在经商办企业事项中如实填报投资情况,也应该在从业事项中如实填报担任职务情况。

(3)证件名称及证件号码

证件名称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持有居民身份证的,应填写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同时持有军官证等其他证件的,军官证号等填写在“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栏。

需要注意的是,证件号码我们要求填身份证号,不能填军官证、护照等号码。上过户口的年幼子女、现役军人,都应有身份证号。

(4)单位性质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学生、其他后对应的□内划“√”。根据实际情况,在“是否在国(境)外”栏后相应的□内划“√”。

(5)是否为高级职务

受聘担任私营企业高级职务或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设立的代表机构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需在“是否担任高级职务”栏内“是”后的□内划“√”;担任其他职务的,在“否”后的□内划“√”;

在其他性质的单位任职的,不需要勾选。

关于“高级职务”,对上市公司,以公司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上市企业,以其章程对经营管理层的具体设定为准。“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定代表人、正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正副经理(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境内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

8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

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首次填报时,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继续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的□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填写变化后的情况。

填写时,既要填写配偶、子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要填写子女的配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如果被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理结果中需详细填写判处的刑罚。

9 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填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后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全年实际所得的情况。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计入工资收入。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年

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等,填写在工资栏内。

10 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

书画等劳务所得

应填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所得税后的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的情况。无此类情况的,需在“无此类情况”后□内划“√”;有此类情况的,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后□内划“√”,并填写具体金额。

11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为所有权人或者共有人的房产情况首次填报时,应填写现状。无房产的,应在“产权人”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有房产的,应在表格内详细完整填写。

继续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变化”或“无变化”后□内划“√”,有变化的在表格内详细填写上次填报以来的变化情况。填写变化情况时,既要填写购买、继承、接受赠与等方式获取的房产情况,也要填写出售、赠与他人等方式处置房产的情况。

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名下的所有房产,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所有权人的房产,以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为共有权人的房产。房产是共有产权的,应填写所有的产权人姓名,同时在“产权人”栏中注明共有方式(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其中按份共有的应注明所占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已出售未过户的房产、配偶婚前持有的房产、他人以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身份信息购买的房产均要填报。

(1)房产来源(去向)

房产来源主要包括购买、继承、接受赠与等方式。房产去向主要包括出售、赠与他人等方式,退还原单位、离婚时判予对方等情况在“其他”栏后□内划“√”。

(2)具体地址及建筑面积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产权性质等以证书记载的信息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的,以经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信息为准。

“具体地址”应完整填写,如××市××区××小区5-1-401室。

“建筑面积”不能填写套内面积、使用面积等。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建筑面积”应填写整套房产的建筑面积,不能按照比例或所占份额进行填报。

(3)房产性质和功能类型

房产性质主要包括商品房、福利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自建房及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厂房、商铺、酒店式公寓等房产,也需要填报。租住的房屋,租赁的车库、车位、储藏间等不需要填报。

(4)车库、车位、储藏间的填报问题

有单独产权证书的车库、车位、储藏间,应当作为房产单独填报;虽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但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也应单独填报。需要注意的是,有的车库、车位、储藏间作为房

屋附属部分,没有签订单独买卖合同,也无法取得单独产权证书,其面积已计入整套房产建筑面积,不需单独填报。

12-1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股票的情况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况”后□内划“√”。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股票的,应逐人、逐只填写持有的所有股票的名称或代码(我们要求股票名称和代码均填报)、份额、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市值=单只持股数量×收盘时股价),并合计填写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有股票的总市值。通过“港股通”购买的股票,也需要填报。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在我国境内,包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等发行、交易或者转让的股票。

(1)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

填写每只股票时,应填写股票的完整名称或代码以及“单只持股数量”和“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单只持股数量×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股价。

需要注意的是,填报前一交易日并非都是报告日期的前一天。如,报告日期为2018年1月8日(星期一),因1月6日、7日双休日休市,则前一交易日为1月5日(星期五)。填报前一交易日市值应为1月5日该只股票的持有份额乘以

收盘时股价。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万元”。购买的港股、B股需要换算成人民币。

(2)填报前一交易日总市值

填报前一交易日总市值为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的所有股票市值之和。

(3)备注

开通融资融券账户购买的股票,应当在“备注”栏注明融资融券使用额度等情况。

12-2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基金的情况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况”后□内划“√”。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基金的,应逐人、逐只填写持有的所有基金的名称或代码(我们要求基金名称和代码均填报)、份额、填报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净值(净值=单只基金份数×收盘时单位净值),并合计填写填报前一交易日所有基金的总净值。

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全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全称为“私募投资基金”,是指在我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互联网等各类基金销售机构购买的理财产品中属于基金的产品,均需填

报。

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证券公司推出了各种形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具备资格的商业银行或者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进行托管,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这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属于基金,需要填报。领导干部填报时容易忽视,将其当成股票帐户余额而没有填报。

常见的资产管理计划有:“招商证券智远天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现金管家货币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天天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民族证券现金港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元元赢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国元元增利集合计划”“华安理财合赢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安理财现金管理月月红集合计划”“银河水星1号集合计划”“平安证券现金宝集合计划”“东北证券元伯债券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天风证券天泽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业证券金麒麟核心优势集合计划”等等。

12-3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

投资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投资型保险的情况

填报时,应先在表格右上方“有此类情况”或“无此类情况”后□内划“√”。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持有投资型保险的,应逐人、逐单填写持有的所有投资型保险的保险产品全称、保单号、保险公司名称、以及累积缴纳的保费、投资金

2018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含电子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报告人(签名)单位 报告日期年月日 阅签人(签名)阅签日期年月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7年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前请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阅读本须知和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填写时书写要工整,字迹要清楚,并在封面和承诺书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2.领导干部须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了修订,2017年集中报告时,须按首次填报要求填写。以后每年集中报告时,填写变化情况。 4.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5.本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 6.本表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7.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 8.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阅签。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阅签。 9.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17)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2017) 第一条为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工作,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查核结果认定与处理,由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会同干部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条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漏报行为:(一)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二)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的;(三)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等情况的;(四)少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体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等情况的;(五)存在其他漏报情形的。 第四条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隐瞒不报行为:(一)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的;(二)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或者因私出国情况的;(三)未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的;(四)未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的;(五)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六)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七)未报告房产1套以上(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的;(八)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的;(九)未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家以上的;(十)存在其他隐瞒不报情形的。 第五条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漏报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情节较重是指少报告房产面积50平方米以上,或者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漏报情形较重的。存在两种以上漏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隐瞒不报行为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处理。存在两种以上隐瞒不报情形的,从重处理。隐瞒不报情节较重或者查核发现涉嫌其他违纪问题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追究纪律责任。查核发现领导干部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应当要求本人在15个工作日内说明来源,必要时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财产来源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对拒不说明、无法说明财产合法来源或者经查证说明不属实的,由执纪执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领导干部因违反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其影响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一)受到诫勉处理的,半年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二)受到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三)受到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四)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五)受到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执行。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填写由公司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的人员为公司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第三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具体内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本人的婚姻变化。 (六)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七)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八)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自己单位或所管辖的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情况。 (九)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应由本人事前或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按要求如实填报。因特殊原因没有填报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报告填写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务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 第五条按照有关规定应事前请示批准或报告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可以事前向纪委请示,事后应将执行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一次报告。对需要答复的请示,纪委应认真研究,在7日内答复报告人,并做好答复记录。报告人应按纪委答复意见办理。 第六条报告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可在一定范围公开。 第七条领导干部应带头执行,按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同时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抓好本部门其他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报告人不按规定请示报告或不如实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条公司纪委要加强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执行本制度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自查和干部考核、民主评议时个人述职述廉的内容,并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重点考核。

2018年最新领导干部思想汇报

中国共产党 入党思想汇报汇报人姓名:__________

领导干部思想汇报1000字 敬爱的党组织: 金秋十月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华诞,在漫漫历史长河中xx年不过短暂一瞬但对于、对于人民来说,新成立以来不平凡历程充满奇迹、充满辉煌。 xx年可以清晰地看到,xx年来全国各族人民同甘共苦、破浪前行奋斗历程全国人民同心协力、与时俱进精神面貌。xx年前,新刚成立时,国内经济环境十分恶劣,生产设备落后,这对刚为解放事业呕心沥血中国共产党来说是巨大挑战,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xx年来不变,一代代党员都用行动实践这一理念,夙兴夜寐奋斗于前线。 xx年来一如既往坚持努力,也曾遭遇到困难挫折,有过风险考验,但在每历史关口旗帜和道路变,改革开放航向没变,开辟了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现代化建设航船沿着正确方向破浪前行。 xx年时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建设等各个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用短短。 xx年将积贫积弱、满目疮痍、百废待兴落后国家建设成团结统一、繁荣富强、生机勃勃新兴大国谱写了中华民族发展史

和人类发展史上光辉篇章。回首往昔豪情万丈;瞩望未来信心满怀,当在这重温这辉煌。 xx年一起梳理各条战线栉风沐雨、攻坚克难发展成果,就会更加深深地理解坚定不移地走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必然性、必要性和重要性,就会让我发自心底地赞叹伟大祖国,我要铭记国家可歌可泣奋斗史、发展史,为珍惜一代又一代人以辛劳、奉献和牺牲换来幸福生活和宝贵精神财富,就会让生于时代洪流我紧紧抓住眼前历史机遇,即使我走出了校园迈入社会,在任何时刻都放松学习要更加不懈求索、奋发图强。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下去共同铸就新发展里程碑,在神州大地重新焕发了光彩,中华民族自立自强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东方巨龙在腾飞、国旗飘飘在这举国上下欢庆国庆节之际,让作为一名党员我为成立xx周年的祖国,在这一喜庆节日上献出我一份深深敬意与祝贺。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模板)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 本套表是《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附表(一)和表(二)的细化表。 2. 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3. 本表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并在封面上签名,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 4. 表格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栏内划“√”。 5 表格中的货币单位“元”均为人民币,不是人民币的请按照填报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6. 如某事项属于“无此类情况”,请在表格空白处填写“无”。 7. 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8. 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 注: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报告时应当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

注:从业情况应当填写配偶、子女的当前工作单位及职务;未从业人员应当填写就读情况、学龄前或“待业”;退休人员应当填写退休前工作单位及职务,退休后再就业的,再就业情况需一并写明。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 注: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住房公积金应按照单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的两倍填报在工资栏内。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注: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 注:房产的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的内容为准;暂时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购房合同或者房管部门的登记内容为准。

2018年度领导干部述廉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2018年度领导干部述廉报告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政治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按照县委要求,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个想一想”为主题,通过开展述廉评廉活动,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的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起思想道德防线,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今天,在这里开展述廉评廉活动,按着《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的要求,向到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四个方面情况,敬请评议。 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近年来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1 / 13

几年来,能够自觉地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塑造廉洁奉公形象,坚持立足本职,勤奋敬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计名利,不谋私利。自已常告诫自己,“知足者常乐”,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多了,现在的地位比过去高多了,我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自幼家境贫寒,是党培养教育我不断成长,是党和人民给予我的权力和地位,没有党和人民对我培养教育和信任,就没有我今天的一切,只有努力工作回报党和人民才感到欣慰。因此,在工作上从不敷衍,向高标准看齐。几十年如一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生活上向下看,不攀高标准,至今还住着90平方米平房,没有搞任何装修,很多上访人到我家看了后感到意外,说“县长家和我们老百姓差不多”,我觉得这样更接近群众,家属和亲属没有任何人经商办企业。在接待客人时,从不搞高消费,一般就餐都排土特产,一桌饭花几百元就够了,饭后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我母亲去世,父亲八十大寿,女儿升学只是家里亲属安排几桌,没有对外操办,没有收受礼金、红包。去年省政府组织出国考察学习,没有任何违反规定行为,在权力和地位上从不争夺,从宽甸县回来工作,党组织安排什么就干什么,而且要尽力干好。安排县长助理兼工交委主任,当中层干部使用,我从无怨言,工作上仍然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省、市、县反腐败工作情况 1、坚持了“两手抓”的方针,对政府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2020版)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要提示及填报说明 (2020年版)

致领导干部的重要提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黔组电明字[2020]3号)要求,为帮助领导干部做好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特作如下提示: 一、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检验对党是否忠诚的试金石,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必须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以做到“两个维护”和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 二、做到“四必读”:“两项法规”必读,学习辅导百问必读,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要提示及填报说明必读,报告表填表须知及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必读。 三、准备好以下材料:一是本人、配偶、子女及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复印件(只复印记载房产地址,面积、产权人页),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的要复印购房合同、认购合同、备案登记表等;三是股票、基金、保险凭证复印件(只复印记载持有人姓名、名册或代码、数量页),做到能收尽收、能填尽填。四是因私出国(境)证件(已经交组织保管的不要提供),并查询出国(境)情况。 四、与家人进行充分沟通。一定要与家人(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的父母亲、配偶的父母亲等)充分沟通,给家人讲清楚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极端重要性,将相关政策讲透彻、讲

到位,讲清楚出现漏报和瞒报后果的严重性,获得冢人绝对的理解和支持,对填报事项仔细核实,保证需要填报事项真实、准确、完整。 五、请按照继续填报的要求,填写上年度个人有关事项变化情况【2017年以来没有参加过年度集中填报的领导干部,按照首次填报的要求,在填写时应报告每一事项的具体内容】。必须要使用2020年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填报。 六、根据要求,《领导干部关于茅台酒经营等情况专项报告表》《领导干部亲属关系有关情况报告表》的填报工作,并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与每年组织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并填报。请按要求认真填报,并随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并上报。 七、根据中组部通知要求,2020年上半年将适时统一集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漏报、瞒报和执行处理规定不认真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

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 时光匆匆,我们在忙碌的工作中又迎来了崭新的一年。一年来,我在镇领导的关怀下,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我镇新农保工作,得到了领导及群众的好评,下面是我一年来的述廉述职报告。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时刻以一名优秀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注重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注重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策性理论学习活动在政治上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着重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使我的政治思想有了更新的提高。 二是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新农保、统计、妇联方面的知识,及时了解新知识、新政策,努力使自己成为既有理论素养又有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三是注重向实践学习。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搞调研,认真从实践中汲取真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以勤劳奋进的精神、实事求是的作风干好本职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我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时刻保持极大的工作热情,通过自己的勤奋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是新农保工作方面。首先,积极做好新参保与到龄人员的缴费工作,其次是认真仔细清点存折领取人员,并全部按时,准确发放到参保人手中。 二是镇统计工作方面。一方面严谨细致,准确完成了每一次的月报、季报、半年报工作,做到数出有据,不漏报、不瞒报,不拒报,不错报,不迟报,做到民上报及时,准确无误。通过大家的努力,一年来未出现过一次差错,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三、妇联工作方面。组织我镇妇女积极参加各项活动,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妇女素质 一是在各村举行“巾帼纪念”评选活动,并推选出“巾帼纪念者”。一至二名,充分活跃了农村妇女的生活。 二是在六一国际儿童,协助县妇联在信誉楼前举行并开展了“春雷计划”爱心捐肋活动, 三是统计我镇“单亲贫困母亲”状况调查并为她们申请生活补贴。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2018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2017年12月

填报总要求 领导干部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确保填报信息规范、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监督。 规范:就是要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和填写说明,准确理解掌握填报要求,逐项亲笔填写,书写工整规范。 真实:就是要本着对组织忠诚老实的态度,如实、客观、坦诚向组织报告每一个事项的真实情况。 准确:就是要认真查阅相关证件、合同、账户、执照等材料上记载的信息,逐项一一对照填写。 完整:就是要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核实,确保应报尽报、无遗漏。 自觉接受监督:就是要严格遵守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强化纪律观念,作出庄严承诺,认真落实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审查。

备注:《填报指南》正文中黑体字部分是填报中容易忽视或出错的地方,填报时需要引起特别注意。 报告表封面 (1)报告人 本人亲笔签名,书写工整,不得代填、打印或盖签名章。 (2)单位 填写工作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3)报告日期 填写报告表时的日期,具体到年月日。如:2018年1月16日。 (4)阅签人、阅签日期 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阅签。属于本单位管理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阅签。 阅签人要亲笔签名,不得不签或他人代签。 阅签日期要具体到年月日。如:2018年1月17日。 报告人基本情况 领导干部应按照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记载信息,对照填写“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等。

(1)姓名 填写现用名,不得填写曾用名。 (2)民族 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汉”“回”“鲜”“维”等。 (3)政治面貌 填写“中共党员”“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无党派”“共青团员”“群众”等规范简称。 (4)在职状态 在“现职”或“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对应的□内选择划“√”。 (5)工作单位 现职领导干部,应填写本人现工作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一般填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全称或规范简称。 (6)现任职务和职级 应完整填写本人担任的主要职务。如:“××省委副书记、省长”“××部副厅长、党组成员”。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请逐个分行填写。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填写原任职务。比如××省××厅原厅长。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职级填写现任职务对应的职级。非参公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按照岗位设置对应的职级填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填写“企业领导人员”。 (7)身份证号码

2018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报告人(签名) 单位 报告日期年月日 阅签人(签名) 阅签日期年月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8年制 页脚内容0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填写前请认真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仔细阅读本须知和表内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填写时书写要工整、清楚,封面和承诺书要由本人亲笔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2.首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在填写时应报告每一事项的具体内容。继续填报的领导干部,应按照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属于延续性的内容,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具体情况。 3.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由其抚养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是指不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劳动能力或者无稳定收入,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等。 4.本表中需要填报金额的事项,均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 5.本表中有“□”栏的为选择栏,请根据实际情况在对应的“□”内划“√”。 6.某一事项内容较多在表格中填写不下时,请复制相应事项的表格,另附页填写。 7.领导干部须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8.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阅签。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阅签。 9.报告人应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页脚内容1

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

附件1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 为使领导干部更好地理解《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除《报告表》中第二页的“说明”外,现就《报告表》中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以下简称《表一》)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以下简称《表二》)的填写,作如下具体说明。 一、2014年1月填报时,《表一》第(3)项填写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情况,《表二》第(1)项、第(2)项填写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的收入总计金额。《表一》、《表二》其余各项均填写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现状。以后逐年填报时,《表一》、《表二》各项均填写上一年的总体情况或者变化情况。 二、《表一》第(1)项“婚姻变化情况”,填报时应填写本人的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等,以后逐年填报上一年度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结婚、再婚、离婚以及丧偶等情况,丧偶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已婚的填报时应填写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等内容。婚姻情况有变化的,应填写变化的时间、原因;以后逐年填报时,如无变化,则填写无变化。 三、《表一》第(2)项中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包括因私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其他往来台湾有效旅行证件等。填写“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应当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四、《表一》第(3)项中的“因私出国(境)情况”,包括因私出国的情况和因私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情况。在填报时应注明因私出国(境)的时间和事由,如前往国(境)外探亲、访友、旅游、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五、《表一》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中所称“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记录表(2015完整版)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记录表(2015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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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 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审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审签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5年1月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须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书写要工整,并在封面上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填写前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 2.领导干部须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3.新的符合报告条件的领导干部首次填报时,应当如实填写截至填报时的现状。 4.属于本单位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不需要单位负责人审签。属于上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干部的报告材料,由所在地方(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审签。 5.报告人应当将本人的报告材料密封,并在信封上签名。 6.每年1月进行年度集中报告时,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和表(一)“第3项”、表(二)“第1项、第2项”应当如实填报上一年的总体情况,表(二)“第4项”应当如实填报填表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持有情况,其他事项均填写“变化情况”。 7.本表中所称“子女”,包括领导干部的所有子女(含养子女和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既包括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也包括未与领导干部共同生活的子女。 8.本表中“共同生活的子女”是指领导干部的未成年子女和

浅谈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压缩)

浅析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中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加强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保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效措施。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中央先后进行了系列探索,并于2010年7月11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延伸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视角和监督途径,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廉洁从政。但基层在落实过程中,尚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的重要性 (一)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建设高效廉洁干部队伍的需要。把领导干部的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及收入、房产、投资等基本情况全部“晒”出来,这不仅是党务公开的需要,更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始终保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 (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保护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需要。根据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变化,可以定性定量地分析领导干部可能出现的腐化堕落情况,提前介入,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让那些思想上认识不够、行动上小错不断的领导干部悬崖勒马,真正回到健康的轨道上来。 (三)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是塑造领导干

部良好形象的需要。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不仅可以揭开领导干部财产等情况的“神秘面纱”,还可让诸如“十官九贪”之类的不良舆论不攻自破,维护党的形象,维护干部形象,拉近干群距离,提高党的威信,得到更多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二、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广泛宣传,统一认识。坚持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过程作为领导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监管、自我提高的过程,充分利用干部培训、领导干部座谈会、召开专题会议等时机,深入学习宣传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性,连续两年报告工作都在规定的“10日内”完成。 (二)突出重点,完善程序。对家庭、婚姻、住房(建房、买房、装修)和办理红白喜事等情况的填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重点填报。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对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程序、组织审核、监督检查等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并针对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充实完善部分报告内容。 (三)严格审核,确保质量。组织人员对报送的表册认真审核,避免漏报、错报现象的发生,对必须报告事项未填报、报告事项内容含糊不清的报表,责令报送人限期补报或者重新填报。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报送的个别单位,反复督促落实,并要求报送单位说明情况。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带头执行并切实承担领导责任。定期通报执行情况,并把报告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与干部的使用、提拔、奖惩相挂钩。定期督查,强化考评,建立约束机制和落实机制,确保制度规定的事项落到

2018年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2018年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S u m m a r y o f w o r k f o r r e f e r e n c e o n l y 撰写人:XXX 职务: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2 2018年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一、加强学习,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不断提高。 六汪镇党委政府是一个非常注重理论学习的集体,以镇党委书记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对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的理解、把握能力都非常强,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声有色。本人作为镇长助理,每个月都参加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和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学习讨论上级决策部署及有关文件精神,不断用新理论新知识武装头脑。挂职锻炼期间,坚持系统学习了党的xx大报告、《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六个“为什么”》、《理论热点面对面》、xx同志重要讲话等书籍和文章,深刻领会和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同时,本人还注重自学,通过上网、看新闻、看报纸等渠道了解国际国内形势;通过阅读书籍来增强自己的理论修养,先后阅读了《罗斯福传》、《毛泽东》、《他改变了中国—xx 传》等人物传记,并认真撰写了读书笔记。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得到了新的提高,抓工作的思路、视野更加清晰和开阔。 二、深入群众,对基层农村情况的了解和认识不断加深。 这次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是青岛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目标实现、促进基层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组织上安排我们到基层挂职锻炼,对我们既是一次考验,也是极大的信任、鼓励和期 第2 页共7 页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是新时期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年1月31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这项制度的建立,为各级领导干部筑起了一条廉洁自律的防线,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勤政、廉政、防微杜渐;有利于组织上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防患于未然;有利于社会和群众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同时也有利于组织上了解、关心和爱护干部。从根本上说,有利于树立优良的党风政风。 报告人应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参加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之内办理上述事宜);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事前请示。 各级党委及纪委,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以及上述领导机关所属的部门和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下同)的党组(党委),负责受理本级领导干部的报告(不设党组、党委的部门和单位,由相应的机构受理)。各部门和单位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的报告,由本部门、本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受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由本人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受理。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以保密。组织认为应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做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

2018年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地区国税局年度考核工作的精神,我就个人一年的工作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述职述廉。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部门和全局干部的大力支持下,我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岗位职责和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努力。下面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和廉政情况从4个方面做汇报。 一、学善思、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今年3月我走上领导岗位,我深知要想做好副职,协助好书记的工作,自身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才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一年来,我始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当作一种责任,当作提高自己工作能力、领导水平的需求。除了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学习外,利用业余时间系统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各项廉政规定等,深刻理解其精神实质,努力提高自身的政策理论水平,并结合思想工作实际,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增强了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县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通过认真学习各级领导讲话精神,深刻查摆自身在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转变了作风,为做好各项分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在业务学习我一

直常抓不懈,做到不断更新知识,不断提高技能,努力在工作实践中思考、总结、提高,以适应税收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的需要。总之,通过努力学习,使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有了提高,做到了学以致用,提高了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水平。 二、尽心履职、协助“一把手”做好分管工作 按照局党组分工,我分管办公室和财务工作,并于3月份按照领导班子工作衔接安排兼管人事监察科工作。在工作中,我从实际出发,针对各部门工作任务,认真负责地做好分管部门的工作,注重在具体工作中听取部门领导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协调部门领导的工作,使所分管部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全力以赴,抓好人事监察室工作 一年来,我从具体工作抓起,在人事教育方面指导开展了国税系统网络培训平台培训、所得税知识培训、举办税收违法违章案件处罚程序知识培训等培训工作,在老干部管理方面开展不定期走访,节假日探访,组织老干部座谈会,深入了解老干部生活,开展老干部参观等等活动,不断地丰富老干部的精神生活。 结合人事监察部门的工作特点,认真负责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共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4份;对领导班子和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税收中心工作之中,融入领

2018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2018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S u m m a r y o f w o r k f o r r e f e r e n c e o n l y 撰写人:XXX 职务: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2 2018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一、加强学习,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不断提高。 六汪镇党委政府是一个非常注重理论学习的集体,以镇党委书记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对上级政策、文件精神的理解、把握能力都非常强,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声有色。本人作为镇长助理,每个月都参加领导班子集中学习,和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学习讨论上级决策部署及有关文件精神,不断用新理论新知识武装头脑。挂职锻炼期间,坚持系统学习了党的xx大报告、《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六个“为什么”》、《理论热点面对面》、xx同志重要讲话等书籍和文章,深刻领会和把握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践行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同时,本人还注重自学,通过上网、看新闻、看报纸等渠道了解国际国内形势;通过阅读书籍来增强自己的理论修养,先后阅读了《罗斯福传》、《毛泽东》、《他改变了中国—xx 传》等人物传记,并认真撰写了读书笔记。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自己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得到了新的提高,抓工作的思路、视野更加清晰和开阔。 二、深入群众,对基层农村情况的了解和认识不断加深。 这次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是青岛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目标实现、促进基层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组织上安排我们到基层挂职锻炼,对我们既是一次考验,也是极大的信任、鼓励和期 第2 页共7 页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总结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总结篇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承诺书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承诺书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的填表须知和每项表格下方的填表说明,我本人已认真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也由考察组告知我本人。表中所填报的内容已经我本人、配偶、子女进行了认真核实。我郑重承诺:表中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果出现填报情况与核实情况出现不一致,属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至第九条情况的,自愿接受组织处理,终止选拔任用程序。 填表人签字: 年月日 篇二:关于认真填报XX年科级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汇报 区***局关于认真填报XX年科级领导干部集 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汇报 根据《关于做好XX年科技领导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XX〕**号)文件要求,区***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填报工作,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文件,

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现将我局科级干部填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我局现有科级干部人,其中正科级干部**人,副科级干部**人,公务员编制科级干部**人,事业编制科级干部**人。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局领导班子一是组织全局科级干部认真学习,组织部门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科级干部对填报工作的认识程度,并就填报工作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进行了重点的说明。要求全局科级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二是加强填报工作指导。在印发《报告表》的同时,发放《填报样表》及填报说明,并要求科级干部按照报表指标、指标说明结合自身状况,按照要求的时间期限,认真填写, - 1 - 对于要求手写的材料,本人应认真手写,上报材料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把关,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三是有效运用报告材料。所有填报人员,认真填报后,统一由局办公室,结合本次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连同所有表格一起,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区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 2 - 篇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汇报的填写说明 说明 1. 表格采用A4纸张,双面复印,填表时须使用黑色签字笔,由本人亲笔填写,填写不下时可以另附页,不允许

2017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word全文)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中办2017年2月8日发) 第一条 为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工作,强化查核结果运用,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查核结果认定与处理,由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会同干部工作机构组织实施。 第三条 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漏报行为: (一)未报告本人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因私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因私往来港澳、台湾情况的; (二)少报告房产面积或者未报告车库、车位、储藏间的;(三)少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金额等情况的; (四)少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等情况的;(五)存在其他漏报情形的。 第四条 查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当年年度集中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内容不一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认定为隐瞒不报行为:

(一)未报告本人婚姻情况的; (二)未报告本人持有普通护照或者因私出国情况的; (三)未报告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与港澳、台湾居民通婚情况的; (四)未报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者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的; (五)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的; (六)未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 (七)未报告房产1套以上(不含车库、车位、储藏间)的;(八)未报告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等情况的; (九)未报告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家以上的; (十)存在其他隐瞒不报情形的。 第五条 经认定,查核结果凡属漏报行为,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改正等处理;情节较重的,应当给予诫勉、取消考察对象(后备干部人选)资格、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处理。情节较重是指少报告房产面积 50平方米以上,或者少报告投资金额30万元以上,或者其他漏报情形较重的。存在两种以上漏报情形的,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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