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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与灵魂,是贯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一条主线。坚持人民为中心,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公平正义是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认真行使好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是人民法院做好工作的根本要求。

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时代课题,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和服务人民的内在统一,彰显了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思想观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一脉相承的。司法是党领导人民通过法律有效治理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方式。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记和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并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必须自觉增强为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的大局意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结合法院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必须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推动平安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保

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安居乐业。要在审判工作中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妥善审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国家各项发展战略实施。要通过加强行政案件审判,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审理案件过程中要克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确保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必须依法公正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基本需求,就是法院在办理每一个具体案件时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在审理和执行案件时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作出裁判,让守法者得到法律的保护,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每一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都能让人民群众切实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审判质量管理和评估体系,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规范审判权力行使,统一裁判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在程序和实体处理上的错误。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审判工作环节的动态流程管理,杜绝案件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的现象。进一步完善法官绩效考评机制,严格落实错案追究制度,促使每一个法官重视案件质量,依法公正地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从而获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必须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人民法院每天都处理大量的诉讼案件,要充分发挥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裁判职能,以法律手段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必须注重以案说法,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发挥审判的教育引导功能,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行为

规则,引领社会风尚,为推进社会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及时矫治修复社会治理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监督其依法履职,促进社会治理工作法治化。在审判判案件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在公共决策、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进行社会治理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与地方党委、政府、司法部门、人民调解组织、行业组织、企业等形成合力,整合社会资源,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必须切实转变和改进司法作风。审判工作要取信于民、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从转变和改进司法作风入手。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一切工作为了人民,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判法院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要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意识,增强事业心、责任心、进取心,克服“庸、懒、散”的作风和司法不公、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创新和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完善立案窗口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工作制度,改进服务态度,创新工作措施,切实解决“门难进、事难办、人难办、案难立”的问题。要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简化诉讼程序,缩短案件周期,减轻群众诉累。要大力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科技手段,推动立、审、执过程全方位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消除“潜规则”和“暗箱操作”空间。要高度重视审理好涉民生案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改进司法作风,不断加强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人民法官的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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