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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卦第五十三下艮山上巽风-风山渐卦

渐卦第五十三下艮山上巽风-风山渐卦
渐卦第五十三下艮山上巽风-风山渐卦

漸卦第五十三(下艮山上巽風-風山漸卦)

漸,女歸吉,利貞。

【語譯】

漸卦象徵漸進之意。天下事莫不以漸進為理,依正道而可行。其情形猶如古代女子之出嫁,須待男方六禮畢備,漸進以施,始能成其禮,而後能正夫婦之道。女子之出嫁以漸進為正,天下事亦莫不以漸進為理,故利於守其貞正。

◎漸,音尖,謂物之緩慢變移也。◎歸,女子以夫家為家,故女子出嫁曰歸。

【先哲釋義】

1 .程頤曰:天下之事,進必以漸者,莫如女歸。臣之進於朝,人之進於事,固

當有序,不以其序,則凌節犯義,凶咎隨之。然以義之輕重,廉恥之道,則女之從人最為大也,故以女歸為義。而言女歸之所以吉,利於如此貞正也,蓋其固有,非設戒也。

2 . 孔穎達曰:凡物有變移,徐而不速,謂之漸也。女人生有外成之義,以夫為

家,故謂嫁曰「歸」也。婦人之嫁,備禮乃動,故漸之所施,吉在女嫁。女歸有漸,得禮之正,故曰「利貞」也。

3 . 胡瑗曰:天下萬事莫不有漸,然於女子尤須有漸,何則?女子處閨門之內,

必須男子之家,納彩、問名、請期、以至於迎親,其禮畢備,然後乃成其禮,而正夫婦之道。君子之人處窮賤,不可干時邀君,急於求進;處於下位者,不可諂諛佞媚,以希高位。皆由漸而致之,乃獲其吉也。

4 . 李士鉁曰:長女在外,下乘艮止而不即前,待男而行,六禮必備,乃以漸進

也。以男感女為咸,咸主男,故言取女;女進以正為漸,漸主女,故言女歸。

士進身之始不可不正。孟子曰,「古之人未嘗不欲仕也,又惡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如鑽穴隙之類也,女之歸,士之仕,其義一也。」

5 . 孟子公孫丒上有云:宋人有閔其苗之不長而揠之者,芒芒然歸謂其人曰:「今

日病矣,吾助苗長矣」,其子趨而往視之,苗則槁矣!揠苗助長,非徒無益,而反害之。

6 . 序卦傳: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

彖曰:漸之進也,女歸吉也。進得位,往有功也。進以正,可以正邦也。

其位,剛得中也。止而巽,動不窮也。

【語譯】

彖傳曰:凡天下萬物之進,如女歸之漸,則吉。以九五爻為而言,由漸進而居尊位,則無往而不建其功。而以二至五諸爻言之,則均居得正位,能層層守正,故可以端正民心,安定邦國。又九五爻居位陽剛中正,故能以漸進為功。而漸卦下艮止、上巽遜,其德靜止而謙遜,以此而動,漸而有序,故其進則不會有困窮。

【先哲釋義】

1 . 程頤曰:如漸之義而進,乃女歸之吉也,謂正而有漸也,女歸為大耳,他進

者亦然。漸進之時,陰陽各得正位,則進而有功也。以正道而進,可以正邦國至於天下,凡進於事、進於德、進於位,莫不皆當以正也。而九五正以陽剛中正,得其尊位也。人之進也,若以欲心之動,則躁而不得其漸,故有困窮。在漸之義,內艮止,外巽順,故其進動不有困窮也。

2 . 孔穎達曰:進而得於貴位,是往而有功也。以六二適九五,是進而以正,身

既得正,可以正邦也。進得位,進以正,此就九五以釋「利貞」,特言剛得中,以明得位之言,惟九五也。上下二體之義,廣明漸進之美也。止不為暴,巽能用謙,以斯適進,物無違拒,故能漸而動進,不有困難。

3 . 劉沅曰:漸之進,別於晉與升之進,漸之進未必皆吉,為女歸納采、問名、

納吉、納徵、請期、迎親,六禮備而後婚成,為得漸進之古,故吉。凡守道而漸進者,亦如女歸之有漸。九五以陽剛中正居尊,得天下之大位,行天下之中道,可主天下之進,使無不出於正。「其位」二句,申「進得位」二句之義,「止而巽」二句,申「進以正」二句之義。

4 . 華學泉曰:二至五爻,剛柔皆得正。曰有功,曰正邦,乃合一卦之正,俱歸

九五之位之正。

5 . 黃壽祺曰:見卦之謂「漸之進」,立足於「漸」字。晉卦之稱「晉,進也」,

主於進長之義,兩者意旨不同。故毛璞曰:「易未有一義而明二卦者。晉,進也。漸,亦進也。何也?漸非進,以漸而進耳。」

象曰:山上有木,漸;君子以居賢德善俗。

【語譯】

大象傳曰:漸卦下艮山、上巽木,而成山上有木之象。木在山上,以漸而高,止於下而遜於上,漸之象也。

君子者觀察漸卦木在山上,以漸而高之象,悟知欲修養賢德、改善風俗,必須是經年累月,逐漸積聚而成。

◎居,積也。◎善,動詞,改善也。

【先哲釋義】

1 . 王弼曰:賢德以止巽則居,風俗以止巽乃善。

2 . 程頤曰:山上有木,其高有因漸之義也。君子觀漸之象,以居賢善之德,化

美於風俗。人之進於於德,必有其漸,習而後能安,非可陵節而遽至也。在己且然,教化於人不以漸,其能入乎?移風易俗,非一朝一夕所能成,故善俗亦必以漸也。

3 . 馮當可曰:居,積也。德以漸而積;俗以漸而善。

4 . 劉沅曰:地中生木,始生之木也,由下日升於上,故曰升。山上有木,已成

之木也,由小漸至於大,故曰漸。居賢德,象艮止,日新有序;善俗,象巽入,無欲速之心。

5 . 李光地曰:地中生木,始生之木也;山上有木,高大之木也。凡木始生,枝

條骤長,旦異而夕不同;及既高大,則自拱把而合抱,自捩手而干霄,必須踰年積歲,此升與漸之所以異也。

6 . 馬振彪曰:漸之義,以居德善俗為訓,德以漸而成,俗以漸而化,皆非欲速

者所能奏效。眾山學山,不至於山,一成不變,不以漸也;眾水學海,而至於海,盈科而進,實以漸也。故事以躁進而僨,功以循序而成,此漸卦之要義也。

初六,鴻漸于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象曰:小子之厲,義無咎也。

【語譯】

初六柔弱卑下,上無應援,始進之初,未得祿位,猶如大鴻鳥漸進於江邊水涯,位處低下,未得安寧。又如小民百姓,易受言語之中傷而有危厲。惟初六有勿用之宜,能漸進勿躁,故其無咎。

◎鴻,即大雁鳥。◎干,音岸,同「岸」,水涯也。◎小子,指庶民百姓。◎有言,謂受言語之中傷。

象傳曰:初六為一般小民百姓,易受言語中傷、凌辱而有危厲者,意指其位為庶民,有勿用之宜,能漸進勿躁,宜其無咎。

【先哲釋義】

1 . 程頤曰:漸諸爻皆取鴻象。鴻之為物,至有時而群有序,不失其時序,乃為

漸也。初六居位至下,陰之才至弱,而上無應援,以此而進,常情之所憂也。

惟如水鳥止於水之湄,漸進不失,漸得其宜矣。若以小人幼子,惟能見已然之事,從眾人之所知,非能燭理,故危懼而有言。蓋不知在下所以有進,用柔所以不躁,無應所以能漸也,於義自無咎也。

2 . 孔穎達曰:鴻,水鳥也。干,水涯也。漸進之道,自下升高,故取譬鴻飛自

下而上也。初之始進,未得祿位,上無應援,體又窮下,若鴻之進於河之干,不得安寧也。始進未得顯位,易致陵辱,則是危於小子,而被毁以謗言,故曰「小子厲,有言」。惟小人之言,未傷君子之義,故曰「無咎」也。

3 . 李士鉁曰:鴻至有時、行有序、配有耦,與漸之道合,故諸爻皆取象焉。

4 . 劉沅曰:初六位卑無應,遇險難進,義當自守。以其在坎側,故象干;艮為

少男,故象小子,又近坎險,故厲。

5 . 李光地曰:婚禮用雁,大夫執贄亦用雁,皆取有別、有序之義。

6 . 楊雄法言曰:或問「進」,曰「水」。或曰「謂其不舍晝夜與?」曰「有是哉!

滿而後漸者其水乎?」或問「鴻漸」,曰「非其往不往,非其居不居,其漸猶水乎!」請問「木漸」,曰「止於下而漸於上者,其木也哉?亦猶水而已矣。」7 . 黃壽祺曰:漸卦卦辭擬取「女歸」為象,而六爻則取「鴻」為喻,其義理上

有何關聯?李鼎祚曰:「鴻,隨陽鳥,喻女從夫;卦明漸義,而爻皆稱鴻焉」。

何楷曰:「六爻皆取鴻象,往來有時,先後有序,於漸之義為切;而婚禮用雁,取不再偶義,又於女歸之義為切也,故爻皆取鴻象。」故「女歸」「鴻飛」之象雖不同,其於漸進之義則完全一致。

六二:鴻漸于磐,飲食衎衎,吉。

象曰:飲食衎衎,不素飽也。

【語譯】

六二陰柔中正,上應九五,猶如鴻鳥飛棲於磐石之上,呼眾相聚,和樂相處,安然得食,故獲吉祥。

◎磐,山石之安穩者。◎衎衎,音看看,和樂貌。

象傳曰:初六如鴻鳥之呼眾相聚,和樂相處,安然得食者,乃說明其居位中正,近承九三,遠應九五,遇合以道,猶如臣事君而得祿養,居得其所,食得其宜,非尸位素餐,空飽飲食者也。

【先哲釋義】

1 . 王弼曰:磐,山石之安者也。六二進而得位,居中而應,本無祿養,進而得

之,其為歡樂,願莫先焉。

2 . 程頤曰:磐,石之安平者。六二居中得正,上應九五,進之安裕者也。但以

居漸,故進不速也,象自江河之濱,進之於磐焉。唯其與中正之君,以中正之道相應,其進之安,固平易莫加焉,故其飲食和樂衎衎然,吉可知也。飲食衎衎,謂其得志和樂,不謂空飽飲食而已。

3 . 朱熹曰:磐,大石也,漸遠於水,近於磐而益安矣。衎衎,和樂意。六二柔

順中正,進以其漸,而上有九五之應,有漸遠於水,進於磐石而益安之象,故其吉也。

4 . 劉沅曰:鴻食則呼聚相樂,衎衎和鳴。漸磐,則遠於干矣。六二以中正之德,

上應九五中正之君,進而平安,得漸之正,故吉。

5 . 孔穎達曰:鴻是水鳥,非集於山石陵陸之禽,而爻辭以此言鴻之漸者,以漸

之為義,漸漸之於高也,故取山石陵陸以應漸高之意,不復係水鳥也。

6 . 胡一桂曰:六二陰柔中正,能盡臣道,近承三、遠應五,以陰補陽,措國家

於磐石之安,以功詔祿,故曰「不素飽也」。

九三,鴻漸于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象曰:夫征不復,離群醜也。婦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禦寇,順相保也。

【語譯】

九三處下艮之上,剛健得位,有鴻飛漸棲於陸地平原之象,惟與上無應,致失其所依,故進而與六四相比,欲求陰陽投合而相得。然六四乘剛,九三以陽承陰,二者不合之至,致有夫出征而不復返鄉,婦懷孕而無顏生子之難,故有凶災。應戒其慎用其剛,以剛禦寇,不可強進,則凶災可避。

◎陸,謂高平之地。水鳥漸陸則失其所依也。◎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喻三四相比,以陽承陰,不合之至。夫,指九三。婦,指六四。

象傳曰:謂九三有如岀征之丈夫不復返鄉者,乃說明九三親比於六四,是遠離於初、二其所匹配之同類。而謂六四有如懷孕之婦人無顏生子者,則說明其有違失夫婦相親之道。而謂九三應慎用其剛,以剛禦寇者,則在告誡其不可剛亢躁進,當與其同類和順相保。

◎醜,類也。指初六、六二兩陰。

【先哲釋義】

1 . 王弼曰:九三進而之陸,與四相得,不能復反者也。夫征不復,樂於邪配,

則婦亦不能執貞矣,非夫而孕,故不育也。三本艮體,而棄乎群醜,與四相得,遂乃不反,至使「婦孕不育」,見利忘義,貪進忘舊,凶之道也。異體和好,順而相保,物莫能間,故「利禦寇」也。

2 . 程頤曰:陸,平原也。九三在下卦之上,進至於陸也,陽剛上進者也。而上

無應援,當安處平地,守正以俟時,則得漸之道。六四陰柔在上而密比,陽所說也,九三陽剛在下而相親,陰所從也,唯二爻相比而無應,相比則相親而易合,無應則無適而相求,故為之戒乎九三陽剛,謂若不守正而與六四合,是知征而不知復,不知反顧義理也,而六四若以不正而合,則難雖孕而不育,蓋非其道則凶也。九三之所利在於禦寇,非理而至者寇也,守正以避邪,所謂禦寇也。

3 . 程敬承曰:九三以過剛之資,當漸進之時,懼其進而犯難也,故戒以不可進

也。利在禦寇者,言可止也。

4 . 馬其昶曰:六子之卦,二長則雷風相與,恒;二少山澤通氣,咸,皆夫婦象。

漸卦中爻三、四互坎離,亦夫婦也,惟水火既濟不象夫婦,以水火性不相能也,若三以不相能之故,而妄動失位,則有不復、不孕之象,夫婦之道苦矣。

家室乖睽,則強暴乘閒而起,故利禦寇。聖人之所以為人倫之至者,不以性質殊,而失「順以相保」之道也。

5 . 黃壽祺曰:九三居位雖正,然過剛不中,躁進必失,故爻辭以凶設戒,並謂

若能取柔濟剛,守漸有道,必可化凶為吉。故李光地曰:九三惟能謹慎自守,使寇無所乘,則可以救其過剛之失而利。」

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無咎。

象曰:或得其桷,順以巽也。

【語譯】

六四陰柔得正,上承陽剛九五,漸進不躁,猶如鴻鳥飛上樹梢,暫時棲止於平柯之上,故獲無咎。

◎桷,音掘,樹木枝間之平柯。

象傳曰:六四如鴻鳥飛上樹梢,暫時棲止於平柯之上者,乃謂其位居上巽之初,上承五、上二陽,故其個性溫順,態度謙遜,能漸進不躁。

【先哲釋義】

1 . 程頤曰:六四以陰柔進據九三陽剛之上,所處非安地,如鴻之進於木也,木

漸高而有不安之象。桷,橫平之柯。鴻趾連不能握枝,故不木棲,惟平柯之上,乃能安處。是六四鴻漸於木,所處本危,以其得正而巽順,或能自得其安寧之道,則無咎也。

2 . 焦紘曰:回翔木杪,其飛漸高,或得平柯,或暫棲息,可進而不遽進也。

3 . 劉沅曰:鴻趾連不能握木,鴻之漸木,非所安也。六四陰居陽上,實非所安,

惟已入於巽體,求安之道,惟順以巽,順理而卑巽,則危者可安也。凡履危者,能審理度勢,則免於咎。

4 . 馬其昶曰:鴻之飛,隨道塗所經,自溪水之干,以至天衢之上,以漸而進。

鴻不木棲,之木而得桷,或可暫安,言能稱物之宜也。

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象曰:終莫之勝,吉,得所願也。

【語譯】

九五陽剛中正,高居尊位,猶如鴻鳥飛棲於山陵之上。其雖與六二相應,惟中有三、四兩陰之阻隔,至陰陽不能相配,而有妻子多年不孕之象,然二五正應,終將會合,非外物所能阻擾取勝,故獲吉祥。

◎陵,山陵也,艮上為陵。◎婦,指相應之六二。◎三歲,喻多年也。

象傳曰:九五與六二相應,雖中有三、四兩陰之阻隔,惟終將會合,非外物所能阻擾取勝,而獲吉祥者,乃謂九五終能遂其與六二陰陽應合之願望。

【先哲釋義】

1 . 王弼曰:九五進得中位,而隔乎三、四,不得與六二應合,故「婦三歲不孕」

也。又各履正而居中,三、四不能久塞其塗者也,不過三歲,必得其所願矣。

2 . 程頤曰:陵,高阜也,鴻所止之最高處也,象君之位。九五與六二為正應,

而中正之德同,乃隔於三、四,三比二、四比五,皆隔其交者也,未能即合,故「三歲不孕」。然中正之道,有必亨之理,不正豈能隔害之,故「終莫之勝」。

但其合有漸耳,終得其吉也

3 . 李士鉁曰:五在艮山上,故稱「陵」。學積小而至大,飛由卑而至高,鴻不期

於陵,而終至於陵者,不輕進而終進也。婦,指二也。二五陰陽之正應也,女歸則育子,不孕者,不急於求合也。情易合者亦易離,不孕至三歲,合之難故合必固也。

4 . 劉文鳳曰:「終莫之勝,吉」,言媵妾不得以不孕之故,而奪其正也。

5 . 馬其昶曰:爻之陰陽相應,有一定之位。初與四應,二與五應,三與上應,

猶之一夫一婦,截然不可亂。聖人畫卦,以嚴男女之別,正夫婦之道,最是易中大義。

6 . 黃壽祺曰:九五、六二兩爻,有居中守正之象,因此並獲吉占。華學泉曰:「二

不輕進,五不輕任,相需之久,相信之深也。」

上九,鴻漸于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象曰:其羽可用為儀,吉,不可亂也。

【語譯】

上九高居卦極,卻退居於無位之地,猶如鴻鳥飛越山陵,而退棲於山下之陸地平原。行其道而不計其功,高潔可法,其行為足以為世人之表率,有如鴻鳥之羽毛,光潔亮麗,堪為儀飾,故獲吉祥。

◎陸,上九之陸即九三之陸,指上九退回山下之高平處。先哲胡安定則疑為「逵」字之誤,逵,雲路也。請參閱先哲釋義 5.

象傳曰:上六之行為足以為世人之表率,有如鴻鳥之羽毛,光潔亮麗,堪為儀飾,而獲吉祥者,意指上六雖已去位,然儀型猶在,可以立典範而善風俗,卓然不可亂也。

【先哲釋義】

1 . 王弼曰:上九進取高潔,不累於位,無物可以屈其心而亂其志,峨峨清遠,

儀可貴也,故曰「其羽可用為儀,吉」。

2 . 李士鉁曰:上九已去位,故不用其身,而用其所遺之羽,猶老臣去位,而儀

型猶在,其進退之道,足為法於後人而善風俗也。

3 . 尚秉和曰:上九居無位之地,然年高德劭,足以為人表率,其志卓然不可亂,

位雖窮而用無窮,所謂積漸大成,儀型萬方,光照人寰也。

4 . 胡炳文曰:六二居有用之位,有益於國家,非素飽者。上九居無位之地,亦

足以為人表率,而非無用者;六二志不在溫飽,上九志卓然不可亂。士大夫之出處,於此當有取焉。

5 . 程頤曰:君子之進,自下而上,由微而著,跬步造次,莫不有序,無所不得

其吉也。故上九雖居窮高,而可為儀法者,以其有序而不可亂也。

6 . 劉沅曰:陸,當作「逵」,雲路也。孔氏云「上九之陸即九三之陸」,來氏亦

曰「進極退漸於陸」,言似可取,然當從胡氏安定作「逵」為是(先哲程頤、朱熹皆以此取義)。鴻飛有序,而極於至高,故「不可亂也」。進德由漸而盛,不罹世網,不掩文明,象之。于磐、陸、木、陵、逵,以漸而上,其進有序,貞道即存乎其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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