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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后洋村污水处理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湛江市霞山区后洋村污水处理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SZHC-201605003)

采购人: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〇一六年五月

目录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1)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4)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9)

第四部分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21)

一谈判响应书 (22)

二第一次总报价表 (23)

三报价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24)

四服务计划及承诺 (25)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6)

六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 (27)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 (28)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谈判采购邀请函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湛江市霞山区后洋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霞山区后洋村污水处理工程

二、采购编号:SZHC-201605003。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632915.47元。

四、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必须有包括:2000吨/日及以下污水处理工程;

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已录入湛江信息平台。

5、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企业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提供)。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1.19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及事项。

六、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2016年5月 18日至2016年5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七、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

八、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九、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5、法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南81号金科世家工商银行旁)。

十一、开标地点: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十二、特别说明: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南81号金科世家工商银行旁;

3、邮政编码:524000;

4、咨询购买采购文件事宜: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59-*******;

5、项目咨询电话:0759-*******;

6、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或湛江市政府采购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617857232.html,(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c617857232.html,(湛江市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

2、联系人:陈先生

3、联系人电话:138********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霞山区后洋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预算价格:

三、采购的服务事项:

(一)基本概况

1.废水处理系统约50m3/d,每天运行按20小时计,速度为

2.5m3/h。

2.原水水质指标

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主要指标见下表。

4.废水处理工艺

(二)电气要求

1.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技术要求及有关部门批文,以及设计部门各有关专业提供的技术资料。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6)《民用建筑照明设计规范》(GBJ133-90)。

(7)湛江市供电局和市政有关部门的规定、文件和要求。

2.废水治理系统内供配电、具体内容如下:

生产用电设备的配电、控制、信号系统及电缆的选型和敷设。

3.具体要求

4.照明系统

照明电源为220V单相带中性线,来自就近的照明配电箱。照明配电箱电源来自低压配电室内开关柜馈张回路。

户内照明灯具采用一般灯具,光源采用白炽灯或荧光灯,户外照明灯具采用防水防尘灯,防护等级IP-55。

四、安装与调试

中标后在10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30天内完成调试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资金支付:

由招标人按下列程序付款:

1、全部按中标清单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由建设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进行最终结算,结算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4、扣留5%的质保金待质保期(6个月)过后30天内无息退还。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

一、有关说明

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1.2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1.3“采购人、用户”是指湛江市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

1.4“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1.5“采购监管科”是指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1.6“谈判供应商”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7“合格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谈判文件和缴交谈判保证金、通过谈判并经采购人谈判小组确认的供应商。

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预成交公示后,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成交服务费的供应商。

1.9“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谈判供应商。

1.10“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1.11“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1.12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1.13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4谈判有效期:

(1)谈判有效期是指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谈判保证金进行担保。

(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3)本项目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1.15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1.16谈判文件所指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谈判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

1.17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

1.18采购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1.19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及事项。

(一)供应商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供应商住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注:采购项目若涉及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申请对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

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

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企业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标时提供)。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1.19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及事项。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3.1本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采购需求,以及采购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本采购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谈判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第三部分谈判须知;

第四部分谈判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格式)。

四、谈判文件的编写及组成

4.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文件,从而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4.2谈判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附件。

4.3谈判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谈判处理。

4.4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复印件加盖公章):

(1)谈判响应书;

(2)第一次报价表;

(3)报价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服务计划及承诺;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

人参加谈判活动的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谈判供应商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

(8)谈判供应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5 《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及收款收据复印件须以单独信封密封,在递交谈判文件时,递交至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4.6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投保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以备核对。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

五、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的谈判。

六、供应商谈判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6.1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准备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每一份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谈判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

6.3、谈判文件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予以证实,否则其谈判将视为无效。

6.4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装在信封中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按谈判采购邀请函填写)

谈判文件正本

采购编号:(按谈判采购邀请函填写)

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全称)

谈判供应商地址:(谈判供应商详细地址)

投寄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

本项目谈判时间截止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6.5谈判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6.6谈判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如谈判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6.7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谈判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供应商谈判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7.1谈判文件和与谈判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谈判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7.2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在谈判文件中以及所有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八、谈判报价要求

8.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8.2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

8.3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输、装卸、保险、税费技术指导、费用。

8.4谈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谈判将视为无效。

8.5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九、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9.1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截止时间:(见谈判采购邀请函)。

9.2谈判文件的递交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谈判文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

9.3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谈判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9.4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谈判概不接受。

9.5在推迟了谈判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谈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力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间。

9.6谈判截止时间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项目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该项目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根据雷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9.7项目谈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谈判文件。

十、谈判保证金

10.1谈判保证金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谈判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根据谈判须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不退还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0.2谈判供应商应提供壹万元人民币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开户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开户银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明支行,账号为:180001201900003453),该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汇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专用帐户,否则作废标处理。该保证金汇款凭证必须在用途栏注明湛江市霞山区后洋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否则,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该笔投标保证金的用途,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该银行汇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应放入投标文件中。

10.3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将谈判被视为无效。

10.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办理退还的程序和手续:谈判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收款收据办理退款。

10.5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满足以下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成交供应商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已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

(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已支付成交服务费及谈判小组专家费。

10.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取消其湛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1)谈判供应商在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及谈判承诺的;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

a、按采购文件及谈判要求签订合同;

b、接受对谈判文件错误的修正。

(3)提供虚假的材料及证明文件的;

(4)采购人如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及服务问题投诉,经核查如属有效投诉的。

十一、谈判费用

11.1无论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二、竞争性谈判的程序

12.1接收谈判文件时间截止后,竞争性谈判正式开始,主持人宣布谈判事项和会场纪律,公布参加谈判的谈判供应商名单。

12.2按照谈判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签到的先后顺序作为谈判的谈判顺序。未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在会场外(侯标室)等待谈判。

12.3采购人谈判小组按谈判供应商签到的先后顺序依次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及谈判文件进行审查。对于采购人谈判小组提出的问题,谈判供应商应予以现场答复,并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及合同的组成部分)。

12.4谈判后,采购人谈判小组宣布合格供应商名单,公开合格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并要求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次所有谈判供应商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否则,其报价视为无效并作废标处理。

12.5谈判小组根据成交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12.6经谈判小组谈判,确定本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

十三、谈判小组的组成

13.1供应商谈判小组组成: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及技术人员1人。

13.2采购人谈判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其成员为3人以上的单数。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四、成交原则

14.1以谈判供应商提交的谈判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承诺等为依据,在满足谈判采购项目的各项指标、质量、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前提下,以合格供应商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为中标原则,最终报价的最低者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14.2最终报价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再作报价,直到竞争出最低报价为止。

十五、中止谈判活动的权力

15.1经谈判,采购人谈判小组认为所有谈判供应商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取消本项目谈判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对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谈判供应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十六、成交结果公告

16.1本项目成交结果将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不在预成交供应商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未成交,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七、质疑和投诉

17.1谈判供应商若对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及结果有质疑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书,谈判供应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逾期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7.2质疑书必须由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由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全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的,须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17.3质疑人提交质疑书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4)质疑事项所依据的具体事实和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5)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6)提起质疑的日期。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

17.4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 湛江市霞

山区椹川大道南81号金科世家工商银行旁;电话:0759-*******。

17.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质疑书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告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质疑人可对原质疑书修改后重新进行质疑,但在上述期限内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质疑人重新提交的质疑书,或者重新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

17.6质疑处理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17.7采购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事项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也可以组织质疑人和被质疑人当面进行质证,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的质疑事项,质疑人、被质疑人等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采购代理机构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17.8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17.9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活动,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视为质疑已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受理。

17.10质疑人必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捏造事实或虚假及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17.11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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