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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意义

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意义
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意义

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意义

论文摘要监狱管理的心理矫治工作在罪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其扭曲的或不良的心理认知过程中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同时心理矫治工作也是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与和谐的监狱环境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有利于中国司法与行刑制度的改革,促进提高监狱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水平。

论文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治监狱管理

所谓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机关及其聘用的社会相关机构从事心理学专业研究的工作人员,在犯罪心理学、越轨心理学等科学原理的指导下,运用心理科学方法或科学仪器,采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方法和技术,在罪犯入监、入监期间以及监后出狱等各个时期,帮助罪犯克服、排解心理障碍并疏导解决罪犯服刑期间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促使罪犯在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的前提下获得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以达到罪犯狱中安心改造、出狱后主动守法的一种教育改造手段。心理矫治得以成功的前提是从事该项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

对一般心理学和犯罪特殊心理有比较全面科学的认识,因为犯罪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越轨行为,根据越轨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分析,几乎每一种犯罪行为的背后都是某种失范的价值观和失范的心理而形成的结果。对于那些入监服法的罪犯来说,犯罪行为虽然被中止,并且在法律上可能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了承认,但并不代表罪犯对于罪行背后的扭曲的价值观或越轨心理有彻底的正确认知。因此,修正传统的灌输、强制、惩戒的思想教育模式,从心理源头上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使之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其扭曲的或不良的心理认知,这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的服刑环境的需要,而且有利于罪犯进行彻底的自我改造,从灵魂深处增强洗心革面的主动诉求,进而对于形成罪犯健全、健康的人格,从而使之在未来走向社会之时,成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主动守法公民,避免重蹈覆辙而重新犯罪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

一、心理矫治的有效进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目标任务,提出要加强和谐社会的司法保障,完善刑罚执行制度。2007年7月司法部印发的《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中也明确指出“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的重要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然而随着中国改

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深层次的矛盾不断凸显,加上互联网、自媒体等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以及信息的公开化,使得不同群体利益之间的冲突、不同价值观与生活理念的碰撞等新问题不断涌现,各种领域的犯罪的潜在可能性日益增加,对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挑战,并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诱发犯罪以及重新犯罪行为的心理动机。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恰恰就是要立足这个新时代出现的新问题,全面把握新时期出现多元价值观的影响,评估这些新问题和多元价值观对罪犯心理带来的负面导向,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关要求,有的放矢,制订有效的心理矫治方案。因此《教育改造罪犯纲要》中指出了教育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提高罪犯改造质量,坚持以人为本”,强调除了要坚持充分发挥传统的“管理、教育、劳动改造”等三大手段的作用之外,更要“发挥心理矫治的重要作用”,从而“推进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不仅如此,心理矫治工作从本质上看就与传统的强制、灌输型的教育改造手段不同,具有强烈的和谐因素,因为从技术层面上看,心理矫治技术,比如行为矫治技术、精神分析技术、认知改变技术等等,都是在一个相对宽容、平等、和谐的氛围中,建立心理矫治工作者与罪犯之间相互信任、密切合作的桥梁,并用相互协商、彼此尊重的方式来解决罪犯心理问题或矫治罪犯的心理障碍,从而在不知不觉中使罪犯潜移默化,达到促成罪犯的健康心理、健全人格的主要目的。

很显然,心理矫治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主要在两个过程中体现出来,一是在罪犯监狱服刑期间,二是在罪犯服刑期满回归社会期间。在罪犯服刑期间,对罪犯实行心理矫治,改变了监狱传统的纯粹的单向的对罪犯的惩治功能,也克服了传统罪犯教育模式的枯燥说教功能,而是用心理技术在唤起罪犯的人格尊严和健全心理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从心理上减少罪犯对于教育改造的抵制情绪,有效地缓和了监狱管理人员与服刑人员之间可能存在的对立关系,预防监狱自杀、行凶、脱逃等不和谐事件的发生,从而促进了一个文明化、和谐化、人性化的监狱环境的建设。而在罪犯出狱以后,由于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通过心理矫治技术从其内心中在某种程度上根除了犯罪动机,大大降低了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心理矫治工作是人性执法、司法保障人权以及监狱行刑法制化的体现

罪犯虽然被剥夺了自由,但终究是个人,是人,自然就有基本的人格尊严并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对于普通人来说,都有自我控制的基本能力,从精神层面上来看,这种自我控制能力表现为由人的社会责任感、道德感、良心、羞耻心等心理因素制约下的自我调节、自我控制的机制,它能够使人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时充分展现理性,从而避免越轨行为的发生。“罪犯虽然是一种消极个体,但就绝大多数来讲,其作为人的基本心理特征向善的心理并没有完全消失,罪犯在

实施犯罪的时候,虽然可能丧心病狂甚至穷凶极恶,但是当他们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的时候,都有不同程度的悔过心理,对自己的罪行持有不同程度的否定态度。”因此监狱管理工作也必须充分体现人性的一面,而心理矫治工作的特点首先考虑的是人性,其一般前提是从事心理矫治工作的人员必须和罪犯之间建立一种相应的人格平等之关系,其侧重点是强调罪犯的自我改造和自我救赎,而不是外力强加,充分体现了司法部2003年颁布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中的“使罪犯对心理问题学会自我调节、自我矫治”的要求,其目的就最大程度地重新唤起罪犯的社会责任感、道德感、良心与羞耻心。

不仅如此,心理矫治工作也充分体现了司法保障人权和监狱行刑法制化的要求。心理矫治工作不仅符合国际惯例中尊重罪犯人权的相关条文,而且适应于建立健全中国司法行刑制度法制化的总体趋势。1995年联合国防止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等国际性条例中,都对尊重罪犯人格、维护心理健康、关心身心发展、医治心理疾病等等诸多方面有明文规定。我国的《监狱法》也提出“教育改造罪犯,实行因人施教、分类教育、以理服人的原则”,要求根据罪犯的生理、心理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改造。2003年《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中专门开辟“心理矫治”一章,强调“监狱应当开展对罪犯的

心理矫治工作。心理矫治工作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和心理疾病治疗。”而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公报中也特别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这些不仅表明中国立法者刑罚观念(包括人权观念)的变化,而且证明了中国政府推进中国行刑制度和司法制度法制化改革的决心,在监狱中施行心理矫治工作就是这方面的明证。

三、心理矫治有助于重塑罪犯健全人格、健康心理和出狱后的重新社会化,是预防犯罪和重新犯罪的重要手段

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里特别指出要“发挥心理矫治对罪犯心理的调适、干预作用。对罪犯要普遍开展心理测验,了解和掌握罪犯的心理特征和行为倾向”,其目的是“通过心理咨询实施有效干预,使罪犯消除心理障碍,学会自我调适,恢复健康心理。”一般地,对于罪犯来说,不仅具有心理上的障碍,而且具有人格上的缺陷。根据研究,罪犯心理上障碍表现有五:一是迷茫的价值观,不清楚人生观、价值观的内容;二是冷酷冲动的情感状态,缺乏人性温情,情绪易变;三是毫无责任感,极端自私;四是自控力低,承受力差;五是长期生活在压抑环境,自我封闭,甚至精神分裂。罪犯的人格缺陷主要表现为,要么逆反心理强,处处显示自己的敌对情绪;要么自卑,曲意顺从,毫无判断力和独立性;要么人格分裂,服强凌弱,察言观色,投机取巧。面对监狱特殊的新环境,罪犯的心理障碍和人格缺陷会变本加厉,如果教育改造的手段不得当,有可能造成罪犯更严

重的心理创伤和人格分裂。因此通过心理矫治对罪犯的不良心理进行治疗和纠正,特别是针对罪犯的焦虑症、抑郁症、妄想症、人际关系紧张、环境适应不良等心理问题通过对话协商,开展适时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帮助他们克服心理和情绪障碍,化解人际关系危机,提高自控能力,使其适应监狱环境和社会的需要,使其身心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既能弥补其犯罪前的健康心理缺失,又能避免“监狱化”过程中的拘禁性心理伤害,同时也能完善罪犯的人格。

不仅如此,狱中心理矫治所取得的良好效果将大大有利于罪犯出狱后的重新社会化过程。鉴于当前的社会环境,罪犯出狱后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如无法适应由于社会转型带来的多元价值观的剧烈变动;面对社会、社区乃至亲朋好友的异样眼光甚或冷漠、歧视性对待等等,他们必将面临着强烈的环境冲击和巨大的心理落差,承受着痛苦的心理调整,面对着艰难的生存挑战。这一切,构成了心理考验的关卡,也是他们获取走向社会通行证的隘口。因此,罪犯人格健全与否、心理的健康水平状况,就成为罪犯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重新找寻正确生活方式以及成为知法守法公民、避免重新犯罪的必要条件。为此,监狱在运用监管、教育、劳动等传统手段改造罪犯的同时,还必须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以消除他们的反社会心理和其他心理问题,做好罪犯心理档案和出狱后的心理跟踪调查与心理辅导工作,尽可能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四、心理矫治对监狱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提高监狱

管理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执法水准

司法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四十九条对于监狱从事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资格作出如下三条规定:“(一)取得心理咨询员、心理咨询师、高级心理咨询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这些心理矫治的有关规定明显不仅在制度上要求建立健全完善的罪犯心理矫治组织机构和规章,而且对监狱管理工作和管理队伍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工作,监狱矫治人员不仅要从事心理学原理及心理矫治技术学习,同时也要掌握犯罪学、越轨社会学、精神病学、刑法学乃至宗教学等各种相关学科的知识,在加强自身专业技能训练的同时,更为重要的是,矫治人员必须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超强的心理素质和优秀的个人品格,用其极强的个人魅力取得心理矫治对象的充分信任,惟其如此,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才真正能够取得成效。

入监罪犯心理矫治评估个案——合理情绪疗法

都是“面子”惹的祸 ——运用合理情绪疗法转化宋犯的个案报告 七监区张浩 【摘要】宋犯,男,33岁,心境低落、焦虑、人际关系紧张、易激惹。在日常生活中与同犯关系紧张,易怒、冲动,爱面子,容易对他人发生暴力行为,自身行为意识差,屡次违反监规队纪,严重干扰其本人改造和监狱的改造秩序。通过收集资料、评估,诊断为一般心理问题。运用合理情绪疗法对该犯进行心理辅导,对其心理与行为问题形成与发展的原因进行探讨,改变其不合理信念,帮助宋犯缓解情绪困扰,积极主动改造自己,并增强其完善自我的意识和能力。 【关键词】一般心理问题合理情绪疗法 一、资料收集 1、人口学资料 罪犯,宋xx,男,1978年4月出生,小学文化,家住六安寿县农村。1996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年9月进入我监改造,在改造期间因涉及贩卖手机卡被处分,该犯在狱内交际面极广,脾气暴躁,易冲动,重面子,个体规范意识差,屡犯监规队纪,民警通过多次谈话教育但收效甚微;在2010年间有两次调队经历,2011年初被监狱定为顽危犯进行攻坚。 2、宋犯个人陈述 我自幼在农村长大,上过小学,而且上学期间的成绩比较优秀,与老师和同学的关系都比较好。在家中,我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我们之间的感情很好,父母对我们姊妹三个都比较疼爱。由于我小时候比较好动,喜欢玩,后来在小学毕业后也没有上学的心思了,认识了社会上的一些人,就与这些人在一起混。我知道自己的脾气不好,很冲动,也很暴躁,但我这个人是很讲义气的,朋友有事,我一定会帮,所以我在社会上的朋友比较多,也都很给我面子。以前我接受过一次心理咨询,主要是那段时间刚刚被禁闭过,而且干警对我的要求很严,对我盯的比较“紧”,有一点点事情都会处理我,同犯也看不起我,每个人都在疏远我。那段时间我天天夜里睡不好,早上又很困,情绪烦躁的很,有点不顺心的事情我都会上火,发脾气,有时甚至会跟别人拳脚相加。后来,监狱给我调了一个队,但是情况还是没有太大的好转。队里的干警和犯人也知道我以前身上发生过的事

犯罪心理学本科论文 攻击型人格的罪犯心理与其矫治对策

攻击型人格的罪犯心理及其矫治对策 一、攻击型人格的罪犯心理特征 (2) (一)冷酷残暴的品德 (3) (二)偏激狭窄的认知方式 (3) 1、狭隘的报复心理 (4) 2、对现实强烈的逆反心理 (4) (三)自动化(或习惯性)的攻击反应 (5) 1、冲动的情绪 (5) 2、薄弱的自控能力 (5) 3、对负性刺激的习惯性攻击行为 (6) (四)两级性的矛盾心理定势 (6) 1、需要的压抑性与爆发性并存 (6) 2、实有的自卑和扭曲的自强并存 (7) 3、恶性与良性心理并存 (7) 二、对攻击型人格的罪犯心理矫治的对策 (7) (一)加强与社会的交往 (8) (二)矫治偏激的认知 (8) (三)调节消极的情感 (9) (四)培养正确的意志 (9) (五)矫治习惯性攻击行为 (9) (六)引导积极补偿自卑 (10) 参考文献 (10) 文献综述 (11)

攻击型人格的罪犯心理及其矫治对策 内容提要:攻击性人格的罪犯在罪犯群体中占据很大的一部分比列。近年来攻击型人格的罪犯呈不断上升趋势,攻击性人格已成为一个主要的罪犯心理特征。本文试从攻击型人格的罪犯的冷酷残暴的品德、偏激狭窄的认知方式自动化的攻击反应和两级性的矛盾心理定势四个心理特征分析入手,阐述攻击型人格的罪犯心理矫治的对策。 关键词:攻击型人格罪犯心理特征矫治 攻击型人格是一种常见的人格障碍。主要特征是行为和情绪具有明显冲动性,又称为暴发型或冲动型人格障碍。情绪急躁易怒,存在无法自控的冲动和驱动力。具体变现为性格上常表现出向外攻击、鲁莽和盲动性,冲动的动机形成可以是有意识的,亦可以是无意识的。行动反复无常,可以是有计划的,亦可以是无计划的。行动之前有强烈的紧张感,行动之后体验到愉快、满足或放松感,无真正的悔恨、自夷或罪恶感。攻击性人格的罪犯则具有冷酷残暴的品德、偏激狭窄的认知方式自动化的攻击反应和两级性的矛盾心理定势四个主要心理特征。对服刑人员心理特征的研究,剖析他们的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为矫治罪犯的人格障碍提供了理论依据。反过来,运用心理学原理矫治罪犯的人格障碍则会起到非常理想的效果。 运用心理学知识科学改造罪犯,是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以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重大举措,是历史性的突破。早在1944年,司法部就将罪犯心理矫治正是列为现代文明监狱的验收标准之一,确立了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制度。目前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日益普及、深入,在构建和谐监狱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监狱服刑人员的心理特点有了很大的变化,表现出很多与过去不同的特点。如攻击型和暴力型人格特点。攻击型人格的罪犯的心理特征及其矫治方法的研究对于改造罪犯,矫治他们的障碍性心理,重塑健全人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攻击型人格罪犯的心理矫治,可以运用价值观重塑,心理缺陷辅导的方法从调节消极的情感,培养亲社会的品德、培养正确的意志、矫治习惯性攻击行为等几个方面入手。 一、攻击型人格的罪犯心理特征 著名的精神分析学说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认为,攻击是人的一种本能,

服刑人员以抑郁为主的严重心理问题个案报告

服刑人员以抑郁为主的严重心理问题个案报告 摘要:患有抑郁为主的严重心理问题的求助者存在心境低落,病程迁延的特点,这也是监狱内服刑人员中发生率较高的心理问题。本文介绍了一例咨询师运用放松疗法和认知行为疗法对一名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咨询的案例。本案例不符合抑郁症的典型症状特征,同时无躁狂表现,但社会功能受损,自知力完整。得病原因主要由于错误观念和自我封闭性格特征加上现实生活中刺激引发的。本个案的咨询目标为改变求助者的错误观念,改变求助者的抑郁情绪和失眠症状,树立起积极面对改造生活的信心,最终达到促进求助者的心理健康和发展。咨询过程中,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咨询关系,运用放松训练和合理情绪疗法改变认知模式,消除自卑心理,树立起自信,使抑郁情绪得到缓解和释放,进行了8次咨询,取得了一定效果。 关键词:抑郁严重心理问题放松疗法合理情绪疗法 1.一般资料 1.人口学资料 赵某,男,汉族,现年30岁,小学文化,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2.个人成长史 自幼身体健康,未患过严重疾病,家庭无精神病史。从小性格内向,特别爱面子,8岁在村放牧,10岁因母亲与父亲离婚,从此觉得低人一等,生活没有乐趣,并与他人很少来往,性格变得更加内向。13岁在饭馆打工。19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后刑满释放,出狱后无业在家。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现监狱服刑改造。 3.精神状态 感知觉正常,记忆力正常,思维清晰,身体虚弱,面容疲倦,情绪低落,有郁闷、焦虑、逃避、压抑的情绪体验。 4.身体状态 从小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精神病家族史。三个月前开始感到全身疲乏无力,睡眠不佳,食欲不佳,时常感到头痛难忍,大小便正常。特别是最近两周出现睡眠障碍,整夜无眠,无诱因的哭泣,自卑自责。 5.社会功能 能参加日常的改造,但劳动改造效率低,劳动能力有所下降,有意回避与他人交往。1.6心理测验结果 (1)SCL-90测试结果: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实效性研究

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实效性研究 河南省第二监狱心理中心刘思胜 服刑罪犯是心理问题的高发群体。无论从消解犯罪本身所蕴含的犯罪心理模式的角度,还是考虑到近年来犯罪人群中精神或心理因素凸显,还是为了减少监管条件下特殊环境的不良影响,对于他们开展心理矫治工作,目前已经成为新形势下必须特别重视的一项改造措施。2003年8月1日实施的司法部令《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第七章对罪犯心理矫治专门进行作了规定和要求。当前大多数监狱已经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据闻全国监狱系统获证心理咨询师已经过万,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和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共性的、值得思考和研究的地方。在此本人权作为一名罪犯心理咨询和矫治专业工作者结合多年实践,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实效性问题做谈谈看法,抛砖以期引玉。 一般情况下实效性是指实施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的目的性。可行性是方案的创意、设计、理念、以及使其操作的的可行性,而实施效果则是目的的到达程度或结果。 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可行性 (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必要性 1、现阶段我国监狱对罪犯的改造工作需要心理矫治工作。首先,押犯构成情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由以危害国家安全犯为主体,逐渐转移到普通刑事犯占大多数。其次,由犯罪原因和罪犯心理状况所决定。不少罪犯走向犯罪,不仅是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也存在着某些情绪障碍、 变态心理、人格障碍等方面的原因。服刑者是心理问题的高发人群,要有效地改造他们,单靠思想教育和理论灌输是不够的,还应对症下药,开展心理矫治。第三,监狱特殊环境的需要。监狱是一种用强制力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特殊的社会环境。这一环境具有威慑与约束作用,同时也容易使罪犯产生紧张、焦虑、情绪不稳和行为异常,加重

第十七章 罪犯心理矫治

第十七章罪犯心理矫治 一、单项选择题 1.罪犯心理咨询是()的重要组成部分。 A罪犯心理健康B罪犯改造体系C罪犯心理D罪犯教育 2. ()是监狱运用心理科学的原理和方法,通过对罪犯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治疗等一系列活动,帮助罪犯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维护和恢复心理健康,增强生活的适应性,促进改造目标的实现。 A罪犯心理咨询B罪犯心理治疗C罪犯心理矫治D罪犯心理健康 3.下列不属于罪犯心理矫治实施三个步骤的是() A预测B诊断C治疗D质量评估 4.()是罪犯心理矫治的基础性工作。 A罪犯心理诊断B罪犯心理治疗C罪犯心理干预D罪犯心理矫治的质量评估 5.()是罪犯心理健康教育的最主要途径。 A 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B组织学习,并通过考试、考核加以巩固和检验 C有效开展心理咨询工作D进行心理健康实践指导 6. 在罪犯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监狱教育改造干警应坚持()的教育理念,以促进罪犯积极适应和主动发展为目标。 A“以惩罚为本”B“以改造为本”C“以健康为本”D“以罪犯为本”7. 罪犯心理咨询是罪犯心理矫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开始被应用于我国监狱系统的。 A20世纪70年代初B20世纪80年代初C20世纪90年代初D21世纪8. ()上海、山东、黑龙江的个别监狱最早开始罪犯心理矫治的试点工作。 A1981年B1991年C1994年D2001年 9.()司法部将开展罪犯心理咨询作为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重要指标之一。从此,罪犯心理咨询在我国监狱开始迅速发展。 A1991年B1994年C2001年D2005年 10. ()既是咨询员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咨访双方建立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又是来访罪犯进行自我保护的必要前提。 A理解支持B保守秘密C疏导启发D确保安全 11.()是罪犯心理咨询中最常见和最主要的形式。 A面谈咨询B书信咨询C电话咨询D网络咨询 12. 双方可以直接面对面的交流、互动,通过面谈咨询,求询罪犯可以详尽倾诉自己的苦闷、烦恼、焦虑、不安的咨询形式是() A面谈咨询B书信咨询C电话咨询D网络咨询 13. 具有随时、迅速、匿名的特点,在监狱罪犯心理咨询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被罪犯认可的程度较高的咨询形式是() A面谈咨询B书信咨询C电话咨询D网络咨询 14.精神分析疗法是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和心理学家()在1896年创立的,是一种特别重视潜意识心理现象的心理学学说。

关于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的调查报告

关于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的调查报告 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在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罪犯开展心理测验,心理评估,掌握其个体心理结构特征,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他们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增强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的科学性、针对性。心理矫治与管理、教育、劳动等手段相结合,目的在于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质量。 关键词:监狱心理咨询心理矫治 现就农八师新安监狱现状,通过相关专业民警了解情况,浅谈罪犯心理咨询与矫治现状一.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开展罪犯心理矫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当今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一些社会成员的心理压力、心理失衡、心理障碍,甚至心理疾病也随之而来。心理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问题。为此,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疾病治疗等应运而生。同普通人相比,心理问题在犯罪人这类特殊群体中表现得更为普遍和严重。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各类刑事案件的犯罪人都有其特殊的犯罪心理结构,一些人违法犯罪的诱因就是心理问题。不仅如此,监狱劳教所中的罪犯劳教人员,由于长期生活在高压封闭环境之中,活动空间小,心理压力大,因此他们是心理疾患和心理危机的高发群体。 (二)开展罪犯心理矫治能够更客观地认识被改造者。就教育改造工作而言,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是实施教育改造工作的主体,罪犯是被教育改造的对象(客体)。只有主体对客体有一个全面、客观、真实的认识,才能在实践中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和模式。通过心理测验,能够深刻地认识罪犯劳教人员的性格特征和心理特点,能够对他们有一个全面的、本质的认识,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无疑更有针对性。 (三)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可以提高改好率。当前,我国监狱罪犯劳教人员构成日趋复杂,“法轮功”类罪犯劳教人员,以及涉黑、涉枪,涉黄、赌、毒人员有上升趋势,改造难度日趋增大。开展心理矫治具有重要意义。 (四)开展心理矫治是实现监狱工作科学化重要途径。开展心理矫治,不但可以开阔思路,拓宽视野,而且可以使我们从一个新的切入点来启动“提高教育改造和教育挽救质量”的系统工程。它可以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来审视、疏理、提升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造模式和手段,通过给其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促进工作的持续发展。这对于发展监狱劳教工作,维护社会

浅谈罪犯心理矫正的意义及其工作方法

浅谈罪犯心理矫正的意义及其工作方法 张易阳 摘要:犯罪行为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持社会秩序的正常进行和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他人的侵害,世界各国都设立了各种各样的刑罚制度来惩罚犯罪。但是,惩罚犯罪并使罪犯受到社会的惩罚是设置刑罚制度的最终目的吗?从人权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不应当是这样,是罪犯接受惩罚在一定成度是为了给予受害人的心理补偿,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维护(通过对罪犯的严厉惩罚使他人产生畏惧心理从而减少犯罪),但是,从犯罪者方面来看,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正以使其回归健康心理从而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才是最终目的。在此,笔者简谈一下罪犯的心理矫正的意义及其方法。 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正工作方法 贝卡利亚曾在《犯罪与刑罚》一书中谈到:犯罪是社会遭受的危害是衡量犯罪的真正标准①。比伦巴莫等人主张犯罪就是对国家、社会、个人生活之侵害。那么我们了解一下犯罪的本质特征——社会危害性对我们更深入的探索罪犯的心理矫正有重要的意义。 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从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利益来看,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损害的统一,犯罪会严重侵害人民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也会对国家的正常秩序造成冲击,甚至有可能会颠覆国家政权;从犯罪的结果来看,犯罪行为不仅对社会造成了现实的的危害,还包括对社会未来的一种威胁,如杀人、强奸、抢劫等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还有另外一些的危害国家政权的犯罪即使没有给现实社会带来危害也构成犯罪,因为它有可能对社会未来造成威胁,如我国的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无论被煽动者是否被煽动起来去革命并不影响罪名的成立。由此可见,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则我们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正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② 二、罪犯心理矫正的意义 心理矫正是指由心理咨询师、矫治社会工作者、犯罪心理学家等专业人员运用心理学等专业方法,对罪犯开展心理测心理咨询与治疗、生存技能辅导等社会支持,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并促进其人格再社化的过程,心理矫正的宗旨是平等尊重、科学实效、助人自助、用生命影响生命,衡量与判断一个人的心理健康与否主看人的常态心理状态是否与社会公众的心理状态相一致。 有很多服刑人员当初就是因为心理健康出了问题而走入歧途,在消极内在因素和外在不良环境的支配下,他们犯了罪,被关进监狱,在监狱改造中又形成了罪犯心理,即罪犯被判决执行刑罚后,在服刑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各样的心理反应,是刑罚承受者在受刑过程中的特殊心理现象。那么,对罪犯的这些心理问题进行矫正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保障罪犯人权的需要。随着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整体提高,作为社会人权发展水平标志的罪犯人权保障会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罪犯从收押到刑满释放整个过程,对罪犯应享有的权利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其中健康权作为罪犯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需要行刑机关给予根本保障。以往在我 ①贝卡利亚.《犯罪与刑罚》 ②

罪犯心理矫治试题

罪犯心理矫治试题 一、单选 1、准广义的罪犯心理矫治概念() A、是根据我国罪犯改造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及临床工作传统经验得出的 B、与罪犯心理治疗是同一概念 C、包括罪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两项内容 D、与罪犯改造心理是同义语 2、狭义的心理矫治概念() A、与罪犯改造心理是同义语 B、与心理治疗是同义语 C、与行为矫正是同义语 D、包括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 3、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性质 A、是一种改造活动 B、是一种监管医疗活动 C、是一种介于监管医疗与教育之间的一种心理学职业行为 D、是一种教育活动 4、关于罪犯心理矫治与监管医疗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A、二者既接近又不同 B、二者是等同的 C、二者是完全不同的 D、二者都是改造活动 5、关于罪犯心理矫治与罪犯教育的关系,正确的说法是 A、二者是不同性质的活动 B、二者是等同的 C、二者是完全不同的 D、二者是既接近又不等同 6、关于罪犯心理矫治与罪犯思想教育的关系,准确的说法是 A、二者总体目标不同 B、罪犯心理矫治是罪犯思想教育工作的深化、拓展和补充,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 C、二者性质相同 D、二者完全不同 7、罪犯心理矫治的对象 A、应面向全体罪犯,而不是只适用于那些存在心理问题或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罪犯 B、是那些存在心理问题或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罪犯 C、是面向一部分罪犯 D、应面向全体罪犯,而且对所有罪犯采用相同的矫治方法 8、对存在心理问题或患有不同程度心理障碍的罪犯,应当 A、只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B、只进行心理评估 C、进行专业性的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 D、进行劳动改造 9、对具有以反社会性为核心个性心理的罪犯,应当 A、只进行思想教育

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文章标题: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刘保民杨木高刘胜利 一、**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心理矫治工作氛嗣。心理矫治t作开展之初,不少民警对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改造罪犯已经有了“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开展d理矫治工作没有必要;有的认为心理矫治是 西方圉家的东两,对能否在我国开展表示怀疑;有的认为开展心理矫治工作能够包治罪犯“百病”;还有的认为目前监狱的人才缺乏、装备落后,开展心理矫治工作条件不具备等。针对这些错误认识,省局通过会议和培训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广大民警对心理矫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心理矫治工作在改造丁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此同时,我们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选择基础工作较好的7个监所作为试点单位,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作进一步的动员发动,从而为全系统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抓好软硬件建设,夯实心理矫治t作基础。做好心理矫治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基础建设。我们着重抓好4个方面的t作:

一是加强机构建设和硬件配置。1998年,我们在7个监所开展试点工作时,就明确试点单位心理矫治工作的主管部门是教育改造科,并在教改科配备专人负责这项工作。2001年,心理矫治t作在全系统全面推开后,我们明确要求所有监所都必须成立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在监区(分监区)设立心理辅导员,罪犯中设立心理互助员,努力构建心理矫治工作网络。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立专门机构。到目前为止,全省各监所均成立了罪犯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其中有5个单位设置了独立建制的心理矫治科,心理矫治工作三级网络已经形成。2003年4月,省局还聘请7名心理学专家教授组成全省罪 犯心理矫治工作专家指导小组,加强对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指导。与此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心理矫治工作的硬件建设,全省各监所共配置63台[找文章还是到☆,更多原创!注:去掉中间符号在百度搜索第一个网站]专用电脑,部分单位配备了数码电子录音笔等设备,设置了心理咨询室74间。部分单位还设有罪犯心理宣泄室、心理热线,为开展罪犯d理矫治工作创造了良好条 件。二是坚持专业化队伍建设。心理矫治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加强心理矫治队伍专业化 建设。我们主要采取两种方法:一是选派在职民警参加专业培训。近几年来,各监所共选派172名民警参 加部监狱局和省局组织的心理矫治培训班学习,其中,有ll9人

社区矫正个案

假释犯社区矫正个案案例 一、矫正关系建立 2007年9月,案主出狱接受社区矫正,根据“属地审查”的基本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者与案主在司法所签定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填写了相关表格,并对案主一一说明了日后接受社区矫正有关报到、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奖励处分等注意事项。案主表示同意接受司法所监督管理,遵守相关规定,双方社矫关系基本建立。 二.案主基本资料 (一)个人情况 姓名:XX 性别:男 年龄:40岁左右 文化程度:高中 婚姻状况:已婚 (二)家庭成员 妻子:无职业 母亲:无职业 姐夫:做生意 三、案主案件资料 (一)犯罪事实 案主于因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于1993年9月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判决情况 罪名:盗窃罪 原判刑期:无期徒刑 附加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刑期变动: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7年 社区矫正类别:假释 社区矫正期限:自2007年12月至2015年12月 (三)收监期间表现

案主于服刑期间,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和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2004年、2005年被监狱评定为年度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四、社矫对象问题界定以及分析 (一)通过家访了解掌握案主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 2008年5月,南湖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社会工作者前往案主老家进行家访,实地掌握了案主的现时生活状态以及所在的家庭系统,社区系统环境。资料掌握的方式包括与案主面对面的交流、与其家人的谈话,以及与案主所在社区司法所、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接触交流,对其生活环境的观察等等,在为期两天的探访行动中,从正面、侧面两方面初步掌握了案主的家庭系统与社区系统如下: 1.家庭系统概述: 案主现在居住于广东省四会市,家庭成员包括妻子、母亲,父亲于前几个月前已经逝世。但其居住的房子并非属于案主所有,其产权属于他的姐夫,因为其姐夫外出工作,姐夫儿子也在外面读大学,而案主老家的房子也几近倒塌,因此姐夫同意案主与其妻子、母亲暂时前来居住,一来可以看守房子,二来也可以表达亲情之谊。可知,该住所并非案主一家长期居住之地,需看日后案主一家与其姐夫一家的关系发展。案主母亲虽然身体健康但也缺乏劳动能力,案主夫妇均无正当职业,案主更因为右脚踝粉碎性骨折难以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只能与妻子在家靠养猪维持生计。案主与妻子结婚不久,妻子也早已知道案主社区服刑的身份,不过她并不介意,并十分支持丈夫改过自新,从新做人。他们膝下暂无儿女,经济负担暂不严重,并是却是缺乏稳定的生活来源。 2.社区系统概述: 案主现并不居住于罗湖区南湖街道,而是回到了母亲户籍所在地居住,一是因为村中老家房子几近倒塌,而姐夫为他们提供了房子居住的便利;二是因为案主担心在老家居住,会让村中邻居知悉自己的罪犯身份,从而招来有色眼光对待以及中伤言论。在农村环境中,这将严重影响案主的正常生活。由于案主特殊的自身情况,现居住地对其缺乏基本的监管,难以对案主形成配套的跟踪掌握。 3.访谈实录(第一次见面谈话内容)

探析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探析罪犯心理矫治工作 原文作者:熊淑萍 【摘要】罪犯心理矫治工作是监狱改造工作的重点,我国监狱体系虽已形成心理矫治的操作体系,但由于我国心理矫治工作起步较晚,且国外引进后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监狱系统。因此,我国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中仍存在不小的缺陷。只有完善心理矫治的操作过程,使心理矫治工作本土化,才能最大效度地发挥心理矫治工作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治监狱操作;体系 Analysis of the psychological correction work 【Abstract】Psychological treatment for offender work is the focus of the prison renovation work,although our prison system has formed the operating system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but because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in China started late and abroad is not entirely suitable for our prison ,there are still some defects in psychological to improve the operation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can localize the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work,can maximum validity play a positive role of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Key words】 offender psychological treatment prison operating system 一、心理矫治概述 罪犯心理矫治(Psychological treatment for offender)又叫作“改造干预”、“矫正治疗”、“矫正咨询与矫治”、“罪犯心理干预”等。什么叫做犯罪心理矫治呢?所谓犯罪心理矫治就是转变罪犯心理,积极引导罪犯避免犯罪行为发生的一系列的心理咨询、行为矫正工作。 罗伯特?;威克斯(Robet )作为美国法律心理学专家认为犯罪心理矫治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精神方面,另一方面则是行为方面。他认为犯罪心理矫治的形式有多种,既可以一对一也可以一对多,甚至是以集体的形式进行,矫治并不一定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由准专业人员在监督下也可以进行。 这说明了,在西方发达国家罪犯心理矫治是法律心理学和监狱科学都需要研究的对象,而这些国家的监狱系统所采用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内容也十分广

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意义

试论心理矫治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意义论文摘要监狱管理的心理矫治工作在罪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其扭曲的或不良的心理认知过程中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同时心理矫治工作也是构建中国和谐社会与和谐的监狱环境的需要,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有利于中国司法与行刑制度的改革,促进提高监狱管理人员的专业化、规范化的执法水平。 论文关键词罪犯心理矫治监狱管理 所谓罪犯心理矫治是指监狱机关及其聘用的社会相关机构从事心理学专业研究的工作人员,在犯罪心理学、越轨心理学等科学原理的指导下,运用心理科学方法或科学仪器,采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的方法和技术,在罪犯入监、入监期间以及监后出狱等各个时期,帮助罪犯克服、排解心理障碍并疏导解决罪犯服刑期间出现的各种心理问题,促使罪犯在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的前提下获得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心理,以达到罪犯狱中安心改造、出狱后主动守法的一种教育改造手段。心理矫治得以成功的前提是从事该项工作的专业人员必须对一般心理学和犯罪特殊心理有比较全面科学的认识,因为犯罪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越轨行为,根据越轨心理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分析,几乎每一种犯罪行为的背后都是某种失范的价值观和失范的心理而 形成的结果。对于那些入监服法的罪犯来说,犯罪行为虽然被中止,并且在法律上可能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予以了承认,但并不代表罪犯对于罪行背后的扭曲的价值观或越轨心理有彻底的正确认知。因此,修正传统的灌输、强制、惩戒的思想教育模式,从心理源头上对罪犯进行心理矫治,使之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变其扭曲的或不良的心理认知,这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的服刑环境的需要,而且有利于罪犯进行彻底的自我改造,从灵魂深处增强洗心革面的主动

心理矫治方案

(一)方案的源起 监狱的功能除了惩罚与威慑,更重要的是改造。今天除了传统的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外,心理矫治逐渐发展成为第四种改造手段。如果监狱警察与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良,他们很可能一起制造了压抑、无力、没有希望的监狱气氛。而监狱是服刑人员重建未来、再次启程的地方,也是监狱警察完成个人蜕变与自我实现、助人并最终自助的地方。因而在更广大的意义上,监狱是狱警与服刑人员之间实现拯救与被拯救的圣地,服刑人员并非是完全绝对的弱势和被改造人群,狱警也受到了无可避免的职业侵害,也因而有了个人成长的宝贵机会。只有看得见未来,对明天有期待,服刑人员才可能完成改造,狱警才可能走出心理困境、走向职业发展的顶峰。而心理健康辅导与矫治工作正是营造充满希望、积极向上的监狱文化氛围的重要手段,进而才能保证监狱功能的达成。 (二)监狱系统相关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 1、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 根据相关学术文献,在所有应激性职业中,警察心理压力最大、心理障碍最多,也最容易出现心理问题。而这一职业的高风险、超负荷、高强度,以及警察的自身人格、性格特征正是影响警察心理健康的主要因素。有研究显示,监狱警察中有31.1%的心理症状问题严重,其中明显表现在躯体化、强迫症状、敌对性、偏执、抑郁、焦虑、精神病性和恐怖等。 可见,总体上监狱警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良,而背后的原因和心理健康辅导的需求也不尽相同。 2、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 罪犯个体特征的共性在于他们的心理缺陷和人格障碍,而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良更是一个普遍事实,主要表现在对自己、他人、生活和未来的认知扭曲,情绪上表现为焦虑、抑郁、烦躁不安、悲观绝望、恐惧等,生理上存在躯体化,行为上则是不服、抗拒改造,自伤、自残、自杀,回避集体活动、睡眠差、逃脱、报复以及适应障碍等,人格上反社会、孤僻、多疑、冲动等。而监狱改造的最终目的之一是补救或发展服刑人员的人格,从而促进其全面发展,顺利返回社会开展生活,甚至发挥潜能,因而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需求也极为迫切、突出。 (三)当前国内监狱系统心理健康辅导、矫治工作的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政治逐步开明、经济不断发展,国际社会对人权事业的重视逐步加深,我国监狱系统的建设导向也在发生变迁——由安全模式向质量模式,由经验模式向技术模式,由封闭模式向开放模式转变的趋势逐渐清晰,但仍处于起步的阶段。这个趋势就强调了监狱建设中心理健康辅导和矫治的专业化进程。但较之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监管理论等内容,关于监狱工作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的辅导和培训很薄弱,其课程针对性差、缺乏职业特征、流于形式,教学手段落后。此外,由于工学冲突导致精力有限,监狱所在地点偏僻且封闭导致上进心不足,待遇一般、生活清苦,加之一些警察的自律意识、公仆意识淡薄,总之相当一部分警察对再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意愿不强,这可能也是职后培训效果不佳的原因。 (二)(一)帮助完善硬件设施。分别开设针对监狱警察和服刑人员的个案咨询室、团训室,添置沙盘、团训包等器材。 (二)针对监狱警察和监狱心理咨询师的心理健康辅导、矫治方案: 1、专题讲座或网络课程。内容涉及职业取向、个人生活取向、专业能力取向;并编写、分发相应教材作为随身小手册以备翻阅。培训具体内容请见表1。 2、建立狱警的心理档案和心理危机防控、干预机制。协助监狱心理咨询师为每位监狱警察建立心理档案,周期性地心理测评、行为评估、自我报告等方式记录并分析狱警的心理健康状况,把握狱警的心理发展动态,从而防范心理危机,并不断调整狱警的辅导方案,保证辅导效果的最优化; 协助建设针对狱警的心理危机防控、干预机制。

某监狱从事罪犯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女民警竟争上岗演讲稿

某监狱从事罪犯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女民警竟争上岗演讲稿某监狱从事罪犯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女民警竟争上岗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我叫##,现年##岁,本科学历,现为###与竞争的岗位是####。今天能够有这样一个机会站在这里,参加监狱组织的竞争上岗活动,我的心情很激动。首先,我要感谢监狱党委和各级领导对我们女民警的关心和支持,感谢你们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华和抱负的舞台。##年参警以来,我努力向英模人物学习,向本系统老一辈学习,学习他们勤勤恳恳、爱岗敬业的精神,使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角色的转换,掌握了教育改造罪犯必备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在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加省局举行的“###比赛,荣获二等奖;###监另外两位民警组成的##监狱代表队夺取了全省监狱系统建党80周年知识竞赛第一名,为监狱争得了荣誉。参加工作十多年来,我一直在##事罪犯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在关押男性罪犯的监狱里,有人认为,女民警只适合搞财务、当内勤,在罪犯的改造中不能够有多大的作为,但我并不同这种观点。因为在押犯中,很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社会适应能力低,情绪波动大、焦虑、抑郁、自控能力差、人格偏执等心理障碍和人格障碍,罪犯的总体心理健康水平明显低于社会正常人群。这是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和影响自身改造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女民警能够在罪犯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中充分运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和亲和力的优势,弱化罪犯的戒备、抵触心理,积极营造一种平等、尊重、宽松、亲切的氛围,使服刑人员能够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帮助他们走出心理的误区,增强改造和生活的

信心,时刻保持一个良好的健康心态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认为女民警在罪犯的改造中大有作为,具有“以柔克刚”和“细雨润无声”的特殊功效,同样能为教育改造罪犯作出一定的贡献,实现自我价值。也正因为如此,我非常热爱这项工作,并尽心尽力做好这项工作。10余年来,我一方面努力钻研心理学的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培训,并于##我监第一位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另一方面,我始终坚持不懈地在罪犯中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工作,已被越来越多的服刑人员所接受和认可,受到广大基层民警的一致好评,这更加坚定了我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今天参加竞岗,我是希望自己能够在服刑指导中心这个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为维护我监监管改造的安全与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如果这次竞岗成功,我将努力做到: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工作实践; 二、继续加强法律专业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同时把自己积累的工作经验传授给服刑指导中心的其他同志,进一步提高我监服刑指导中心整体工作水平; 三、牢固树立热情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在罪犯中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积极为基层监区排忧解难,做到基层有求,我们必应; 四、对顽危犯、重点犯建立专门心理档案并进行跟踪矫治,及时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恢复心理健康,配合监区做好顽危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罪犯心理矫治

对在押犯中的暴力型罪犯心理矫治 对策探折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 罪犯心理矫治成为适应断形势的一个重要改造手段我国幕力犯罪的数量不断增多, 在给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的同时, 也给矫治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监内在钾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日趋加大, 已成为监狱改造中的突出问题对基力型罪犯进行心理矫治, 应结合其在服刑期间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宜的心理娇治模式在监狱改造工作人员的帮助下, 充分发挥暴力犯的主观能动性, 进行积极主动的改造并且将心理娇治与犯罪习性娇治进行有机结合, 用正确的方式教育、引导, 消除其主观恶性, 促使罪犯重新社会化 [关键词]:暴力型罪犯心理特点矫治对策 随着社会上暴力犯罪的增多, 监狱内在押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也日趋加大。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所具有的攻击性, 正日益成为影响监管安全的主要隐患。对暴力型罪犯教育改造的好坏, 直接影响着监管改造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暴力犯的改造中, 心理矫治处于主导地位和决定性作用。所以, 更有效的对暴力犯进行改造, 应首先对其心理加以矫治。加强对暴力型罪犯的心理改造, 对确保监狱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改造质量,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的心理特点 1.1、固执、偏激、抵触心理强 由于暴力犯长期受不健康心理的支配, 对现实社会尤其是社会制度不满, 在思想上表现为顽固不化、固执己见, 在行为上表现为反抗、怀疑、消极等, 因此在改造期间认罪悔罪意识差。由于认知水平低下, 对事物的全部和实质不能正确把握和认识, 辨别是非的

顽危犯的心理矫治

顽危犯心理矫治的探讨 文章摘要:近年来,监狱系统对服刑罪犯,尤其是顽危犯的心理改造越来越重视。本文从顽危犯的心理特点为切入点,认为顽危犯具有主观恶习深,反社会、反改造心理强烈,反改造活动明显并且持续,抗改或者是丰富的作案经验等特点。根据顽危犯的特点,文章浅谈了顽危犯心理矫治手段。 关键词:监狱顽危犯心理矫治改造心理健康教育 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中,第七章中的第七条阐述了“监狱应当开展对罪犯的心理矫治工作”。 十年来,监狱系统越来越重视对犯罪分子的心理改造,监狱中已经开始普遍引进心理矫治的手段。现阶段的实践证明,心理矫治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尤其是对顽危犯的转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心理矫治概述 心理矫治是一个复合概念,包含了两个基本概念,“行为矫正”和“心理治疗”。它是指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对人的心理与行为障碍进行矫正和治疗。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含义 罪犯的心理矫治是指监狱劳教所在教育改造犯人的工作过程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入犯罪心理学

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其主要目标是关注罪犯复杂的个性心理需求,激发罪犯的内在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内容 罪犯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因此我们要根据其特殊的心理特点,来制定心理矫治的基本内容。相关研究表明,监狱罪犯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水平低,认知失调,较多的消极情绪以及不良的生活及行为习惯等等。 罪犯心理矫治的基本内容包括:①增强罪犯的思想认识水平;②帮助罪犯改变认知结构和思维模式。首先使罪犯增强对自己心理及行为的了解,正确认识到他们的性格特点、社会性质和产生原因;其次要帮助罪犯改变不正确的认识观念和不恰当的认知结构,提高他们对自己、他人、社会的正确认知能力,而且也要使罪犯能够正确地看待生活中发生的现象和遇到的问题。③疏导罪犯的消极情绪。通过心理矫治活动,对罪犯进行适当的疏导,帮助罪犯消除疑虑、紧张、焦虑、抑郁、绝望等心理现象,宣泄罪犯消极情绪,恢复情绪平衡,并在过程中帮助罪犯形成良好的情绪反应模式。④培养罪犯的自我控制能力。通过相应的疏导,促使罪犯学会

关于加强罪犯心理矫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强心理矫治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积极、稳妥地开展好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充分发挥心理矫治在教育改造中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服务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促进监狱和谐发展、推动“平安监狱”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监心理矫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和明确心理矫治工作“三级网络”。 1、监狱设“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指导各监区心理矫治工作的开展;管理专兼职咨询人员;安排部署并检查落实全监狱心理矫治各项工作的开展。 2、监区、分监区设“心理辅导站”,具体负责本监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咨询需求的申报以及“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由教导员(或指导员)负责、女内勤协助开展工作。 3、监区、分监区配备一定数量(每层监舍楼2名)心理互助员,由符合条件(参见曲监发[2011]1号《曲沃监狱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服刑人员担任。行政上由“监区心理辅导站”管理,业务上由“中心”指导和考核。因出监或其它原因减员,监区应及时补充,并报“中心”备案。 二、加大对“各级”人员的管理力度。 1、“中心”的兼职咨询师,要把心理矫治工作当做自己本职岗位工作的任务之一,做到“形式上兼,本质上专”。完成好“中

心”安排的咨询任务,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心”要对所有咨询师的工作进行统一考核,并报监狱考核办,纳入监狱对民警的绩效考核成绩。同时,年终根据业绩和贡献评选出优秀心理咨询师,给予嘉奖。 2、各监区、分监区心理辅导员,要积极协助本监区做好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开展以“心理游戏”为主的团体心理放松和心理辅导活动,做好心理矫治工作的“上传下达”。 3、服刑人员心理互助员,要积极开展好所属区域服刑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收集、反馈罪犯对心理矫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报告罪犯心理异常情况,按规定要求及时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为了充分调动互助员的工作积极性,对互助员的工作要进行考核和奖惩,实行月考核,每半年评出工作突出的互助员20名,给予嘉奖一次。 三、规范心理咨询工作程序 由于服刑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心理咨询的程序不能完全按照社会一般心理咨询机构的程序进行。根据一年来的摸索和实践,对我监服刑人员心理咨询工作程序暂定如下: 1、对有咨询需求的服刑人员,填写《曲沃监狱服刑人员心理咨询登记表》。包括:罪犯基本情况、咨询事由、监区意见、“中心”意见、咨询效果等内容。 “咨询需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服刑人员自愿要求心理咨

如何对吸毒者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

如何对吸毒者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 如何对吸毒者进行心理辅导与矫治?心理辅导专业化与管教相融合。专业化是将心理矫治工作看作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专职的心理医生(辅导员)是心理矫治的实施者。 当今毒品犯罪遍及全球,已成为国际社会的严重公害。据联合国统计:全球目前吸毒人数已超过2亿,每年非法毒品交易额高达1万亿美元,居各类交易之首。每年因吸毒而死亡的人数在10万人以上,因吸毒致残的有200万左右[1]。在我国,自80年代以来受国际毒品泛滥的影响和境外毒品的渗透,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又开始滋长并呈蔓延之势。在当前严重的国际、国内毒品犯罪的背景下以及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我省女性涉毒犯罪增长速度惊人,形式严峻。 通过观察涉毒服刑人员日常行为表现,发现不吸毒涉毒服刑人员与其他服刑人员的改造表现差别不大,而有吸毒史服刑人员在遵守监规狱纪、接受劳动改造与教育改造等方面比普通服刑人员要差的多,尤其是经常发生顶撞警察现象,是监管安全和教育改造的难点和重点;毒品的价格昂贵,一般毒瘾每天为了吸毒要付出5、6百元的代价,一般的经济收入是不能支付得起如此昂贵毒资的,由吸毒而引起犯罪,如抢劫、盗窃、贩毒等犯罪是必然的,不能很好的改造有吸毒史服刑人员,就很难提高改造质量、降低再犯率。 一、吸毒人员心理 (一)认知水平低

缺乏对毒品的认识是青少年吸食毒品首要的心理原因。从总的来看,初吸毒者对毒品的无知心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毒品的概念、性质、种类、功能等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多数人甚至根本不知,甚至把毒品等同与一般的香烟等。2、对吸食毒品的害处及因此而导致的对个体身心伤害和对社会危害的认识不足。3、对国家关于毒品问题的政策、法规不了解,没能形成一种意识,即缺乏法制观念,等等。例如:苗某某,例假期间腰疼,一位朋友(也是毒贩子)就告诉她吸毒可以治疗腰疼,她想着自己自制力强,只是在例假期间吸,且少量的吸不会上瘾,没想到毒瘾越来越大。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后来因贩毒被抓。初吸毒者由于没有或严重缺乏关于毒品方面的知识,导致判断失误而发生盲目涉毒行为。有调查表明,在青少年吸毒者中,有80%以上是在对毒品无知的情况下吸毒成瘾的。 (二)好奇心理 好奇、寻求刺激心理是吸毒的重要诱因,城市青少年吸毒者中表现明显。好奇是青少年最重要的一个心理特征,由于正准备或刚刚涉足社会,对社会上的许多现象和事物不甚了解,总是充满着神秘感和新鲜感,因此他们的好奇心无论是从广度或是深度来讲,都比中、老年人强烈得多。由于是非辨别能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容易不顾一切去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理,什么都想试试。可能也就是一次的尝试误入了吸毒的深渊。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不再列举。 (三)自我毁灭心理 女性是重感情动物,把感情看作生活的唯一,不能拿得起、放得下,一旦感情受挫就会自暴自弃。觉得活着失去了意义。借吸毒来麻醉自己的精神世界,借毒品来解脱心理的压力和压抑。例如:刘某某,丈夫感情出轨后提出离婚,刘某某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先是以泪洗面,后经常光顾迪厅、歌厅。在迪厅里认识了入狱前的男朋友,不成想是个“瘾君子”,在他的一次又一次诱惑下开始吸毒。后因贩毒入狱。 (四)不良群体心理 青少年女性吸毒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就是受不良交往对象负面作用影响的结果。绝大部分吸毒者在吸毒前或多或少的交有吸毒的朋友,她们的“第一口”或“第一针”常常是在朋友的怂恿下开始的。不良群体心理的作用加速青少年吸毒心理的强化和形成。因此,个别青少年女性便很自然地或“很有理由”地加入到吸毒团伙中去。如有的是被迫于吸毒团伙的影响和压力,力求从心理和行为上与群体的心理保持一致;有的是对群体中某一或某些成员的崇拜,而盲目地模仿他们的各种思想和行为,包括吸毒理念和行为;有的是因挫折而在吸毒群体中寻找安慰和支持,自由地表达自己诸如因吸食毒品而产生的幻觉和兴奋,从而实现心理平衡。众多的青少年涉毒团伙所形成的群体心理已具有强大的负性辐射力量,严重毒害了一部分青少年。例如苏某某,父亲忙于生意,没有时间管她,经常用钱打发她;母亲忙于家务,管不住她;两个哥哥溺爱她,疏于对她的管理,都经常给她钱花。她就和一些“小混混”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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