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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XXXXXXXXXX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决策管理,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公司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经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XXXXXX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xxxxxxxxxx…xxxx?xxxx号)同时废止。

附件1.XXXXXXXXXX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

附件2.“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分工表

XXXXXXXXXX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1

XXXXXXXXXX公司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XXXX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船工党…2013?16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规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与使用事项。

第三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进行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凡涉及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由领导班子集体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第二章“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

第四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包括: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会议精神的重大方案及措施;向集团公司、省、市党委等上级单位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文件和信件。

(二)公司经营方针、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专项规划、实施方案;体制机制与重大改革方案等重大战略决策事项。

(三)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年度工作会、职代会、董事会等涉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会议及工作报告;申报国家、集团、省市科研规划和重大科研项目的方案;重大经营项目承接及风险较大的经营合同的审批,具体按公司经营合同承接管理规定执行。

(四)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合并、分立、解散等;投资设立全资、控股子企业,投资参股企业,对子企业增减资本;在国(境)外投资设立子企业或设立机构。

(五)资产重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报废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及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管理人员编制与职数、各部门的岗位编制、部门间职能调整;公司级重要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修改和废除;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

(七)公司年度工资总额计划、薪酬分配和激励机制改革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及其调整、减员方案、住房货币分配方案、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八)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和重要活动、体制机

制改革与创新举措;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等先进的推荐和公司年度评先表彰的决定、推荐参加上级党代会、人代会代表等重大事项。

(九)重大责任事故、公共事件、重大突发事件等的分析调查与处理;重要信息披露、发布以及维护企业稳定、促进和谐的重大事项或措施。其中,重大责任事故包括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

(十)50万美金(同等人民币)及以上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重大诉讼项目的应对方案。

(十一)其他涉及公司方向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对完成公司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审批事项。

(十二)因情况变化需要提交审议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三)以上决策事项涉及具体数量额度的按公司经营合同承接管理规定、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制度执行,需报集团审批的事项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公司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包括:

(一)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含助理)的推荐、委派、选拔、任免、聘任(解聘)、交流、考核、奖惩、问责。

(二)向全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人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后备管理人员的推荐及确定,公司级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及上报。

(四)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的推荐、聘任。

(五)其他重要人事事项。

第六条公司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包括:

(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土建维修计划、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或申报立项等。

(二)公司自筹经费科研研究开发计划。

(三)公司对外融资、担保项目。

(四)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和融资贷款等业务授权。

(五)重大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价格锁定。

(六)其他需要决策的重大项目事项。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包括:

(一)股权筹资及长期债券筹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按前述规定,物资采购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办理,资金支付按《货币资金支付审批管理办法》办理)。

(二)单项费用追加超预算10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使用。

(三)10万元及以上捐赠、赞助等非经营性资金使用事项。

(四)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章决策机构

第八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主体是公司董事会、党委会及总经理办公会。

第九条董事会

(一)会议主持:董事长;

(二)出席人员:全体董事;

(三)列席人员: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十条党委(扩大)会

(一)会议主持:党委书记;

(二)出席人员:党委委员;

(三)列席人员:公司领导(党委扩大会)、党群工作部部长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会

(一)会议主持:总经理;

(二)出席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

(三)列席人员: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第四章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决策的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各决策机构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公司领导班子报告。党委、董事会或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按有关规定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

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纪监审计部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经营管理、制定重要规章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工会意见,并通过适当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涉及法律事务的决策议案,总(副总)法律顾问应列席会议,会前由总(副总)法律顾问组织出具法律事务室意见。

第十四条提交决策机构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的议题,由各分管业务的公司领导在了解部门工作的基础上把关并提出。

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的议题,由董事长确认议题;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议题,由分管领导向党委书记汇报后,党委书记确认议题;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的议题,由分管领导向总经理汇报后,总经理确认议题。也可以通过由党政主要领导召开领导班子碰头(沟通)会议的形式讨论确认议题。

议题确认后,由相关部门向其他分管领导汇报议题情况(包括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出现不同意见时,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对待,进一步充分沟通。必要时,主要领导也可直接与持有不同意见的分管领导沟通。

提出议题的分管领导在征求意见、完善议题后,正式提交议题。议题提交相关决策会议讨论前,党政主要领导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并相互沟通,听取对方意见,对决策事项初步达成共识。

第十五条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会人员和列席人员,并为上述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提前听取有关会议

列席人员意见。

第十六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题决策材料一般应当提前二日以上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按《公司章程》规定办理)。情况紧急的,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并应当如实记录在案。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审议决策的事项以及初步方案等内容。未列入会议通知的决策事项一般情况下不得在会议上决策。

第十七条应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原则必须按本细则的规定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案。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会议出席人员代为发表意见或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第十八条决策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应出席会议的人员参会方可召开。每个决策会议的出席人员均具有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明确的意见。列席人员可以汇报工作并根据会议要求发表意见或建议。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出决定或决议;党委会按照出席会议人员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或决议,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情况决定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形式;总经理办公会议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由总经理决定。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经理

和党委书记充分沟通后决策确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决策会议应当有真实、准确、完整、详细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应包括:

(一)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

(二)出席会议人员因故未能出席的,要注明请假人员及原因;

(三)会议参加人员委托其他会议出席人员代为发表意见的,应当记录在案;

(四)会议决策事项及决策意见或结论;

(五)会议决定的过程,会议出席人员的意见要分别表述,不得采用归纳的方法记录;

(六)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

第二十条决策会议的会议决议或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核。董事会会议决议或纪要由董事长签发;党委会会议纪要由党委书记签发;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党委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会务工作分别由公司党工部、办公室负责,职责主要包括:

(一)起草和发布会议通知;

(二)将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提供给会议出席人员;

(三)制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

(四)会后将会议情况通知未出席会议的有关人员;

(五)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其他与会议有关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决策会议出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管理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会议未决定、决定暂不对外公开、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及其他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会上的不同意见不准在会后传播、扩散。

第二十三条决策会议出席人员应按公务回避的要求实行公务回避。会议在讨论与参会成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

第二十四条根据集团公司、省、市等上级单位和公司相关规定,需要上级审批或备案的重大事项,应按本细则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后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决策作出后,公司领导人员应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决策未改变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改变或停止决定执行也属于重大决策,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本细则履行决策程序。

第二十六条决策作出后,公司领导班子要团结带领全体员工,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向上级反映。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党委和经理班子应对其通过的决议或

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并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价,及时纠正偏差,对重大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活动。

分管领导和落实部门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并定期对决策事项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建议,并向相应的决策机构报告。落实公司决策事项情况纳入部门和部门领导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纪监审计部应当按照党委和总经理批准的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或者效能监察,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果适时予以公示。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为实施本细则的主要责任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应当每年组织一次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评价,发现问题的应当进行整改。公司办公室和党群工作部是检查落实会议执行情况的责任部门。

第三十条本细则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公司党员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述廉议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开。

第三十一条按照上级机关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公司要及时上报有关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主动接受上级机关和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公司应当配合上级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等部门

的监督检查,并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十二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一)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本细则,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向党委、公司领导班子报告的;

(二)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三)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四)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施纠正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会议保密内容,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第三十三条公司领导人员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决策原则和程序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由上级有关部门和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严格区分相关人员应付的不同责任,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处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管理人员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参照集团XXXX【XXXX】XXX号《XXXXXXXX公司政纪处分若干规定(试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XXXXXXXXXX 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XXXXX…XXXX?XX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管理规定不符的,从其规定;与公司原有文件相抵触的,按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2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决策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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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上“万元”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表示需提交机构或会议;“●”表示最终决策机构或会议;“☆”表示属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需报集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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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公司党群工作部XXXX年XX月XX日印发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及《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和《***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征询专家意见,使决策符合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实际。 (二)民主决策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依法决策原则。坚持依法合规,使决策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应当由集体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公司依据《公司法》,

在《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中对公司党总支、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决策事项作出规定。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上市、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经营班子以外的中高层干部任免、聘用与解聘的确定,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与解除劳动关系事项和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包括投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公司超过领导人员职责规定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 “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见《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事规则》附件。 第三章决策机制 第八条依法照章议事机制。党总支部委员会、总经理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XXX 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决策力,根据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是指本单位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时,必须经处主任办公会议和处务会议等规范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以主要领导个人决断或少数领导小范围以碰头会、协商会等非规范形式决定代替。 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的重要决定、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工作指示和工作部署; (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规划和措施; (三)全局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计划; (四)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五)报请上级决定的事关工作全局的重要事项; (六)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及废止; (七)重大执法事项;

(八)重大事故责任追究; (九)重要的信访、投诉事项; (十)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一)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下列内容: (一)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二)选送上派锻炼的干部人选; (三)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及奖惩方案,包括重大奖励和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处分和处理等; (四)干部外出考察学习方案; (五)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安排包括下列事项: (一)一次性标的额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计划; (二)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包括下列事项: (一)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二)预算外大宗物资采购一次性支出1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的采购方案; (三)预算外行政日常公用经费一次性1万元以上的开支; (四)其他应当提交集体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七条“三重一大”事项由处班子会议(即主任办公会议或处务会议)按照议事规则研究决定。

X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X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某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决策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作出的决策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四)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 二、“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定: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决策方面 1、公司的发展规划; 2、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增减资本、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 3、董事会成员的委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的选定及其报酬事项; 4、监事会成员的委派和更换; 5、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委派; 6、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9、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10、重大诉讼等法律事项; 1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1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制度,公司员工的福利、奖惩方案; 14、公司先进部门和个人的确定; 15、公司员工的调动; 16、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3、公司员工的聘用及解聘; 4、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担保; 3、公司投融资、产权转让、贷款担保等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 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的落实情况怎么样?下面一起去看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 行情况报告吧!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大家好!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新形势下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构建惩预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党委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 落实作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点工作来抓,在新一届党政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落 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为 全力打造百万亩绿色水稻强*和北方一流绿色旅游名镇提供了政治保障。现将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学习教育入手,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从抓学习、强教育入手,增强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20**年年初** 党委就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各级中心理论组的学习内容,九月份,又专门制定下 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重点学习,查找 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党委还利用 各种载体进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党政班子成员从思想 上深刻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集体领导的基 本内容,是科学民主决策的具体体现,更是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努力提升廉 洁从政、正确运用手中权利的思想认识水平,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监督和被监督意识。 二、构建重大决策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年来,我*深入实施“三三六十”总体发展战略,正步入全面发展的“快车道”, 随之而来面临着比以往更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敏感问题。此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更彰显出其重要性,只有根据**实际情况,构 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才能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奠 定成功的基石。 我*曾建立了涉及各个层面、各项业务循环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在历史上为 **的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需求,为 了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按上级要求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 设年”活动,对2000年以来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对《党政领导班子八项建设制度》、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定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定 一、目的 规范决策行为,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公司科学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各单位及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三、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一)集体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公司相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科学决策原则。重视决策前的咨询、论证和调研工作,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 (三)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四)依法决策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 四、“三重一大”事项定义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关系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管理的干部的职务调整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涉及公司领导人员超过授权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及参会人员 (一)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是董事会、公司党委、经营班子。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参会人员 1、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2、党委会:公司党委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3、总经理办公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需要总助、副总师及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 (一)董事会 讨论决定《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三重一大”事项。 (二)党委会 1、讨论制定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以及******集团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措施。 2、就公司组织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提出建议。 3、就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分配方面重要管理制度草案提出建议。 4、就公司用工分配改革、辅业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方案提出建议。 5、就公司重大收入分配事项提出建议。 6、讨论决定公司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7、讨论决定公司直接管理领导人员(包括中层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 8、讨论决定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9、听取纪委、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决定重大问题。 10、讨论党委书记提议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总经理办公会 1、研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财务预算和董事会其他决议(包括董事会授权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2、研究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重要具体工作部署。 3、研究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专业规划建议。 4、研究拟订公司的年度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5、研究拟订公司的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方案。 6、研究拟订公司的重大资本运营方案、融资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 7、研究拟订公司的抵押、质押、担保方案。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制度解析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执行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市直部门和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暂行规定》,依据黑龙江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齐齐哈尔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强化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医院科学发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执行组织机构 决策执行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成员: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个工6决策落实部门:全院职能部门(拟上会议题提前 作日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

上报“三重一大”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审核上报材料是否为“三重一大”事项,确认后报党委书记审签,提前5个工作日向纪工委报送《报备表》及相关材料,纪工委监督科2个工作日内做出监督方式的回复,将纪工委回复意见形成拟办建议报书记,书记确定上会研究日程;部门按事项进展节点3个工作日内上报相关资料(见“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内容);项目决策执行结束,纪工委建立项目档案。 二、决策执行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 2、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项目事项; 3、制定医院发现战略、中长期计划; 4、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分析,重大活动安排,解决重大问题的办法措施; 5、医院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 6、医院改革有关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总结分析; 、医院人员编制增减、管理体制变化的方案拟定;7. 8、党的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

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标题:《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编号: 版次: A 页数: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年月日发布 2018年月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单笔资金≥5万元)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完整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所级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党群部、监审部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 (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 (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 (五)公司年度预决算与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与调整;

“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xx局“三重一大”重要事项 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强化集体领导,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87号)和《关于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x委办〔2014〕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主体为局党委、局下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四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直接领导责任;局纪检组组长负有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责任。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五条重大事项决策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应当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事关本单位工作全局、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本单位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与废止; (五)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重要干部(人事)任免是指党委、基层领导班子直接管理干部的职务调整及有关人事事项,主要包括:(一)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二)干部的提名、推荐、任免、奖惩和人员录用、调动、调整、解聘、推选等事项;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候选人的推荐; (四)局级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荐; (五)其他应提交集体决策的重要干部(人事)事项。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是指对本单位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涉及3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或物资(服务)采购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公司科学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6、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8、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9、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决策、高效决策,进一步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 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 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 见 >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 资委党委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桂国资党发〔2011〕3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 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重 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三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监管制度,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党中央、自治区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文件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构主要指董事

会、经营班子 (以下简称决策机构 );决策形式分别为董事会,以及经董事会批准的总裁办公会等相关会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第六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坚持按照 中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议事制度执行,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合法合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 民主,不能个人或少数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 合机制,保证决策的务实、科学、高效。 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七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包括以下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中国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 (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 用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发改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有效的保障 与监督体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第三条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为目的,以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推动落实。 第四条主要领导是领导班子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有向主要领导建议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 要领导责任;分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负有实施“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协调责任。 第五条主要领导依据本规定针对具体事项,决定集体研究决策方案(包括范围、形式、内容、时机和扩大人员),并分别主持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按要求把握好集 体决策的程序。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重大决策”包括: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部署;机关自身建设规划和部署;党的 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部署;机关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决策和处理。 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奖惩”包括:副科级以上职务(含非领导职务)任免,奖励或处 分决定。对干部任免中的选拔、推荐、考察、酝酿和决定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重大事项安排”具体范围和内容包括:年度、总结;重要工作部署;党务、政务 公开工作;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应该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大额度资金使用” 的范围:是指一次使用额度在20万元(含)以上用于基建项目、设施维修、物资采购等资金支付。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第六条重大决策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 (三)公司体制和机制等重要改革方案; (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五)财务年度预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资本运作方案; (六)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重要技术和设备引进方案; (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 (八)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 (九)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十)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 (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十二)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十三)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中层干部任免奖惩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惠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主要事项

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主要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等事项。 1.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电网公司重要文件、会议精 神、领导指示等的意见措施。(总经部、相关部门 2.公司班子、党委作出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总经部、相关部门 3.以公司班子、党委名义向上级汇报的重要工作报告。(总经部、相关部门 4. 公司班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总经理工作部(二 公司改革发展的战略、重大经营策略、管理体制等事项。 1.公司战略发展目标,重大阶段性工作部署。(总经部 2.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如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实 施方案。(相关部门 3. 公司重大体制、机制创新方案。(相关部门 (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事项。 1.公司发展规划。(总经部、相关部门 2.信息通信发展规划。(总经部、策划中心、相关部门 11 (四公司改制重组、资产转让(调整、股权(转让投资、资产收(并购等事项。 1. 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单位重组改制事项。(财务部 2. 公司直接对外股权投资事项。(财务部

3.公司转让直属全资、控股单位产权事项。(财务部 4.公司与外部单位间的资产产权划转事项。(财务部 5.重大金融股权转让、划转等处置事项。(财务部 6.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的金融股权投资项目。(财务部(五公司年度经营综合计划、预算安排等事项。 1.年度综合计划安排及调整。(总经部、相关部门 2.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安排及调整方案。(财务部 (六公司机构调整、劳动用工、利益分配、薪酬管理等事项。 1. 下属单位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总经部 2.公司本部机构调整。(总经部 3.公司年度工资总额计划及调整、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兑现、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总经部、管理考核部 (七公司安全稳定重大事项。 1.《安全生产手册》等制度的修订。(科技部 2.涉及维稳、保密等重大事项。(总经部、科技部等 (八公司党的建设、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 12 大事项。 1. 公司所属党支部(党总支的成立、撤销。(总经部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doc

2018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 度暂行办法 2018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 中国邮政党组〔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党组(党委),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精神,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并经集团公司党组第20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充分领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促进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人员

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以实际行动,带头贯彻、模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依法依规决策。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实处,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抓。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组(委)和经理班子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廉洁从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精神,结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 “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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