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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通知书

编号:120110195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通知书

2.*体检详细结果见《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检查表》。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

赤峰市2014年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 姓名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 一、单选题(每题2.5分) 1、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取得由()发放的《放射诊疗许可证》。A:卫生行政部门 B: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技术监督部门 2、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罚款款不超过() A:1000 元 B:2000 元 C:5000 元 D:10000 元 3、下面辐射为电离辐射的是() A:红外线 B:微波 C: x 射线 D:紫外线 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实施由()负责 A.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B.省级以上环保部门 C.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技术单位 D.省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 5、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医疗机构必须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 A.人事档案 B.健康档案 C.工人档案 D.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 6对妊娠者的辐射防护重点应着重在()周内。 A: 1 —10 周 B: 2 —14 周 C: 8 —15 周 D: 10 — 20 周 7、医疗机构使用医用电子开展放射治疗工作,应当向()申请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A.自治区卫生厅 B.市卫生局 C. 市环保局 D.市安监局 8、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建立个人 剂量和健康档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以下罚款 A. 1万元 B. 2 万元 C. 五千元 D.八千元 9、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CD机房面积应不小于() A、36平米;B 24平米;C、16平米;D 30平米; 10、职业照射剂量限值(5年内平均)() A:50mSv/a B:20mSv/a C:150mSv/a D:500mSv/a 11、公众照射剂量限值(有效剂量)() A:1 mSv/a B: 5 mSv/a C:15 mSv/a D:50 mSv/a 12、医用诊断X射线摄影机房中有用线束朝向的墙壁防护铅当量应不小于()A:2mmpb B:1mmpb C:0.5mmpb D:3mmpb 13、国家标准规定医用诊断X射线机房面积,单管头200mA应不小于()A: 36平米B:24 平米 C:16 平米 D:40 平米 14、医疗机构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给 予警告,并可处()元以下罚款。 A:10000 B:5000 C:3000 D:4000 15、医疗机构使用放射影像技术进行健康普查,应当经哪个部门批准:() A:公安部门B: 环境保护部门 C:卫生行政部门D: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6、《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要求: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下

放射工作人员档案模板

放射工作人员档案 (模板)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说明页 为规范医疗机构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 )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模板,供各医疗机构参考。希望各医疗机构切实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认真组织并落实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等工作,详细记录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经历,履行法定义务,依法、有序、规范地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部门:____________ 放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始从事放射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医师注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系列: _________________ 注:非医师人员按实际填写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系列,如护士、技士等

职业健康体检协议

职业健康体检协议 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苏州市吴江区中医医院(苏州市吴江区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为搞好本次的体检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协议范围及内容 1、职业健康体检双方的职责。 2、职业健康体检名单的确定。 3、职业健康体检资料的收集及汇总。 4、职业健康体检的费用结算。 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一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满一年时止。 三、双方职责 甲方: 1、为乙方提供参加上岗/在岗/离岗体检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名单、所接触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具体见附件。 2、甲方参检人员需配合乙方体检,服从乙方对体检程序的安排,配合乙方做好相关 项目的检查。 3、甲方应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将受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于收到体检报告一周 内如实告知受检者。甲方收到体检报告后一月内将受检者领取报告签收单如实返回 给乙方。 4、甲方负责落实体检报告中的各项处理意见,对体检结果有需要复查项目的员工, 甲方应在拿到报告后一周内安排员工进行复查;对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 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履行付款义务。 乙方: 1、根据双方协商,在规定时间、地点为甲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组织高年资,有责任心的体检医师为甲方职工体检,并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 3、按国家对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进行健康监护要求的体检项目,以及甲方要求增加的项 目,对甲方人员进行检查。 4、保证体检质量,重视体检时的服务态度,为甲方参检人员提供体检上的便利。 5、在岗体检工作结束后,一月内将体检结果、总结填写完毕一并交甲方保管。对体检 结果,负责提供查询和解释服务。 6、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了 解的信息(包括体检结果)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四、收费事宜 1、甲方职工参检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结算费用时按实际体检人 数结算。 2、上岗及离岗体检,费用由体检者登记时付清;在岗统一联系体检的,体检工作结 束后,甲方统一来结帐;甲方按本协议要求审查合格后,乙方出具正式有效发票,甲方自开票之日起30天内将费用汇至乙方帐户。 3、具体体检项目和收费见附件。 五、陈述与保证 1、甲乙双方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并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职业健康体检服务的资格与 资质,甲方可以查验乙方资格和资质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告知书三篇

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告知书三篇 篇一: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告知书 被告知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所属部门:XXXX 岗位:XXXX 告知单位: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告知时间:XXXX年X月X日 在岗期间接触的职业危害:XXX、XXX、XXX XXX同志,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相关要求,鉴于您在XX年XX月XX日擅自离岗,缺席由公司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现向您告知以下信息: 1、“职业健康体检”是法律赋于每一位劳动者的权利,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请您珍惜、配合; 2、XX公司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现通知您前往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单位进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对于无法判定体检单位是否具备资质的,可来电咨询,公司将为您提供能力范围内的参考意见); 3、体检项目由体检机构根据受检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而定;

4、XX公司承担必须的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费用; 5、请您于接到本告知书XX个工作日内,将《离岗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原件(请自留复印件)、有效的费用凭证、本人有效银行帐户资料(开户行、帐号等)寄往以下地址: 寄出后请于法定上班时间与本单位联系,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下无正文) 特此告知! 告知单位(盖章):XX有限公司 XXXX年X月X日 --------------------------------(请在虚线上盖章) 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告知书存根联 被告知人:身份证号码: 收件地址:(要求员工入职时亲自填写寄件地址) 所属部门:岗位: 擅自离岗时间:告知时间(寄出时间): 在岗期间接触的职业危害: 告知方式:邮政挂号信、邮政快递 告知单位经办人(签章):

通知书之公司健康体检通知

公司健康体检通知 【篇一:关于员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2012]人通第09号 致各部门: 为了掌握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从事该岗位工作,同时也为了 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员工健康监护工作,强加岗位员工的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劳动用工要求,现特此通知公司各部 门的在职员工必须办理健康体检,如果员工不按通知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具体如下: 一、体检标准: 根据公司经济状况,结合当前员工的身体素质与岗位上的工作年龄 以及员工各自的需求与不同危害因素,确定体检项目,不仅要提供 有意义的检查项目,又要有效控制成本,故体检分四类: 1类:入职已满一年以上且已在本公司参加购买社保、基本(城镇)医疗等五险的员工,体检 检查项目费在100元(含100元)内公司承担50%,员工自费50%。在进行体检时,如有员工欲增加某个单项体检项目,增加项 目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全额支付体检费。 2类:入职已满一年以上且未在本公司参加购买社保、基本(城镇)医疗等五险的员工,体检 检查项目费在100元(含100元)内由公司全额承担,在进行体检时,如有员工欲增加某个单项体检项目,增加项目产生的费用由当 事人自行全额支付体检费。 3类:入职未满一年且已在本公司参加 购买社保、基本(城镇)医疗等五险的员工,体检检查 项目费在100元(含100元)内公司承担30%,员工自费70%。 在进行体检时,如有员工欲增加某个单项体检项目,增加项目产生 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全额支付体检费。 4类:入职未满一年且未在本公司参加购买社保、基本(城镇)医 疗等五险的员工,体检检查 项目费在100元(含100元)内公司承担70%,员工自费30%。 在进行体检时,如有员工欲增加某个单项体检项目,增加项目产生 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全额支付体检费。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作者:郭晓宇发布时间: 2007-07-17 13:24:14 近日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按规定向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法提出,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办法强调,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照射的工作。

办法还要求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颁布日期】 19970605 【实施日期】 19970605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国境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 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组织辖区的监督管理。 【章名】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 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 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换发一次。超过2年示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持证者,如需要从事限定范围外放射工作的,必须按第五、六条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放射工作人员调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应在调离之日起30日内,由所在单位向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放射工作人员证》;遗失《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必须在30日内持所在单位证明,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一般不得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放射工作。确需使用临时人员从事辅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作者:郭晓宇发布时间: -07-17 13:24:14 近日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按规定向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法提出,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

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能够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办法强调,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办法还要求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颁布日期】 19970605 【实施日期】 19970605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 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离岗体检通知书

离岗体检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我矿制 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 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离岗时,应该按照我矿的规定必须参 加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因您不能按要求履行上述规定的程序,经过医院鉴定导致本人患有职业病的,企业将 一概不负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 当事人签字: 接知日期:年月日篇二:离岗体检通知书(挂号信)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员工离岗体检通知书 员工姓名:____性别: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 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 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之规定,我公司现安排您在**日内到**** 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我公司将如实告知您检查结果,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同时您有义务按照本公司的要求参加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自告知之日起,如您未按照公 司要求参加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视为您对权利放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本人承 担。 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月日篇三:离职告知书 离职告知书 为保障您的个人权益,避免纷争,公司特将办理离职及后续事宜告知如下: 1、正式离职前需按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如果不办理交接手续,公司将按相 关的制度处理。 2、在办理离职手续前,需前往公司指定医院(xx疾病防治所)接受离职体检, 并向公司提交防职体检报告。 被告知人: xxxx公司 日期:年月日 声明 本人xxxx公司部门员工。于 年月日因个人原因与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在解除劳动关系 之时,公司已书面告知本人的权利与义务,并要求本人前往公司指定医院接受离 职体检。本人在权利与义务清楚的情况下,自愿放弃参加离职体检,并慎重承诺: 本人绝不会以此为由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声明人: 年月日篇四:离职体检告知书 员工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告知书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 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 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之规定,鉴于你于年月日提出辞职申请, 公司于月\日已经批准你的辞职,由于您未办工作移交但人已离岗,现要求您于月日之前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存根) 亲爱的老年朋友: 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以人上老年人2011年健康体检项目的正式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太山乡卫生院的通告您已经充分了解,并已领到体检通知单,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名。 村联系电话 本人或家属签字: 年月日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 亲爱的老年朋友: 您好!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我院决定为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做一次健康检查。通过体检,达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的目的,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 太山乡卫生院在此提示您: 1、体检对象:全乡范围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均可参加免费健康检查。 2、体检时间:月日,体检地点:太山乡卫生院 3、体检项目按县要求进行相关项目体检。 4、本次体检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您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5、请您携带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和本通知单以及健康体检表前往体检。 6、凡接受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同前往,以免途中发生意外。 7、体检当日早上起床后不要喝水吃东西,保证空腹以免影响体检。 8、体检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与您的健康相关的知识,医务人员有义务进行解答。 9、为了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您按照卫生院或乡村医生通知的时间前往 体检,并且请你遵守体检工作制度。 10、服务、咨询电话:4595749 亲爱的老年朋友,如果您已经充分了解以上通知事项,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名。 太山乡卫生院年月日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

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健康体检通知单(存根) 编号: □□-□□□□□ 亲爱的老年朋友: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以人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健康体检项目的正式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大柳乡卫生院的通告您已经充分了解,并已领到体检通知单,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名。 村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家属签名 年月日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编号:□□□-□□□□□ 亲爱的老年朋友: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我镇决定为全镇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患者免费做一次年度健康检查。通过体检,使您及早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及早发现疾病、及早预防疾病、及早治疗疾病,及早为你建立或更新健康档案,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大柳乡卫生院在此提示您: 1、体检对象:全镇范围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含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者),均可参加免费健康检查。 2、体检时间:月日——月日,体检地点: 3、体检项目按县要求进行相关项目体检 4、本次体检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您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5、请您携带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和本通知单以及健康体检表前往体检。 6、凡接受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同前往,以免途中发生意外。 7、体检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与您的健康相关的知识,医务人员有义务进行解答。 8、为了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您按照卫生院或村组干部、乡医通知的时间前往体检,并且请你遵守体检工作制度。 9、服务、咨询电话: 亲爱的老年朋友,如果您已经充分了解以上通知事项,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名。 羊下坝镇中心卫生院年月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编号: 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 离岗时() 应急照射() 事故照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表 姓名: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体检单位: 检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个人基本资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民族:职务/职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邮政编码:□□□□□□个人联系电话: 文化程度:01小学02初中03技校04职高05高中 06中专07大专08大学09研究生以上 职业照射种类:

非放射工作职业史 放射工作职业史

既往患病史(包括职业病史) 月经史 初潮(岁) 末次月经或停经年龄: 婚姻史 结婚日期: 年 月 日 配偶接触放射线情况: 配偶职业及健康状况: 生育史 孕次: , 活产: 次, 早产: 次, 死产: 次, 自然流产: 次, 畸胎: 次,多胎: 次,异位妊娠: 次,不孕不育原因: 现有男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女孩 人,出生日期: 年 月 子女健康情况: 个人生活史(长期生活地区,饮食习惯,有无地方病流行地区或疫区生活史、药物滥用情况及烟酒嗜好等) 不吸烟 偶尔吸烟 经常吸烟 , 支/天, 共 年,戒烟 年 不饮酒 偶尔饮酒 经常饮酒 , 共 年 经期(天) 周期(天)

家族史(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疾病、血液病、糖尿病、高血压病,神经精神性疾病,肿瘤,结核病等)其它 自觉症状 (症状程度:偶有以“±”,较轻以“+”,中等以“++”,明显以“+++”表示。)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 通知单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通知单(存根) 亲爱的老年朋友: 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65岁以人上老年人2011年健康体检项目的正式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太山乡卫生院的通告您已经充分了解,并已领到体检通知单,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名。 村联系电话 本人或家属签字: 年月日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通知单 亲爱的老年朋友: 您好!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我院决定为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做一次健康检查。通过体检,达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的目的,并建立健全健康档案,这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我们全体老年朋友了解自己健康状况,提高自我保健水平的一次难得的机会。 太山乡卫生院在此提示您: 1、体检对象:全乡范围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均可参加免费健康检查。 2、体检时间:月日,体检地点:太山乡卫生院 3、体检项目按县要求进行相关项目体检。 4、本次体检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您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5、请您携带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和本通知单以及健康体检表前往体检。 6、凡接受健康检查的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同前往,以免途中发生意外。 7、体检当日早上起床后不要喝水吃东西,保证空腹以免影响体检。 8、体检过程中您可以咨询与您的健康相关的知识,医务人员有义务进行解答。 9、为了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您按照卫生院或乡村医生通知的时间前往 体检,并且请你遵守体检工作制度。 10、服务、咨询电话:4595749 亲爱的老年朋友,如果您已经充分了解以上通知事项,请您在本通知回执单上签名。 太山乡卫生院年月日

国家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国家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全面评价放射工作人员胜任本职工作的健康状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常规医学监督 第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必须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对在甲种和乙种工作条 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1次;对在丙种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2-3年体检1次;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就业前、后体检结果由体检单位详细如实地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第六条放射工作单位对每位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第七条就业前、后人员的体检由放射工作单位组织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指定的医疗、卫生防护单位进行。 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 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在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安全地履行其职责的健康条件。 第九条对从事核反应堆(包括各种核动力堆)工作的人员,除一般的健康要求外,必须具有正常的视觉、听觉及良好的精神状态,并对穿戴防护用具无过敏现象。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从事放射工作,已参加放射工作者可根据 情况给予减少接触、短期脱离、疗养或调离等。 1.血红蛋白低于120g/L或高于160g/L(男),血红蛋白低于110g/L或高于150g/L (女); 2.红细胞数低于4×1012/L或高于5.5×1012/L(男),红细胞数低于3.5×1012/L 或高于5×1012/L(女);高原地区可参照当地正常值范围处理。 3.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白细胞总数低于4.5×109/L或高于10×109/L者,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白细胞总数持续(指六个月,下同)低于4×109/L或高于1.1×1010/L者。 4.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血小板低于110×109/L;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血小板持续低于100×109/L。 5.患有心血管、肝、肾、呼吸系统疾患、内分泌疾患、血液病、皮肤疾患和严重的晶体混浊或高度近视者。 6.严重神经、精神异常,如癫痫、癔病等。 7.其它器质性或功能性疾患,卫生部门可根据病情或接触放射性的具体情况(包括放射工作种类,水平等)、本人工作能力、专业技术需要等综合衡量确定。 第四章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卫生部在国家卫生标准分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国家级放射疾病诊断组,其职责是: 1.对全国健康检查和放射疾病诊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核工业部放射疾病诊断组或负责诊断放射疾病的医疗机构提出的疑难病例和问题; 3.参加重大放射事故的医学处理工作。 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为国家放射疾病诊断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其日常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门诊部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年满18 周岁。 2.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 2 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3.门诊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统一的培训和考核,每次培训的情况均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1. 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 90 天,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

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 门诊部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 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五.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正确佩载个人剂量计。 六.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隔不应超过 2 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门诊部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门诊部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门诊部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 7 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7.门诊部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9581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 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 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

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 4.1办公室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公司员工年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放射工作单位及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 (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符合本办法和有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 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 时间不少于4天。 放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 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 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需参加相关部门的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 时记录在《放射人员证》中。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以后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2、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不超过90天至少检测一次,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4、门诊部负责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5、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门诊部统一保管,终身保存。 6、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门诊部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个人剂量计监测管理制度 一、门诊部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 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 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职业健康体检岗位工作职责示范文本

职业健康体检岗位工作职 责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健康体检岗位工作职责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职业健康体检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按照《职 业健康体检工作制度》实施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二、主检医师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汇总、评价、编制和 审核; 2、体检结束后,对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 对阳性结果做出体检处理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检验报 告单上签名; 3、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 监护工作程序; 4、组织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记录

讨论结果; 5、负责出具各类职业健康体检的结论和处理意见,体检结论规范,处理意见准确; 6、作好各类体检结论的汇总统计工作; 7、热情接受职业健康咨询,体检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受检者做好职业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三、体检报告质量审核人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 2、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3、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核对,纠正错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主检医师。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上签全名; 4、参加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四、健康检查受理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通知书之关于员工体检的通知

关于员工体检的通知 【篇一:关于员工体检通知】 关于员工体检通知 公司为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体现“以人为本”的健康理念,拟定于9 月25日-9月28日组织全体员工在慈铭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现将 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由于慈铭体检中心为确保体检环境将进行人数限制,请各部门 员工按照以下时间前去。 9月25日:财务管理部、市场营销中心、研发设计院、战略企划部、内控部 9月26日:销售部、项目部、技精部、采购部、建安分包部、售后 服 务部、 9月27日:设计部、事业部 9月28日:企划部、投资部、人力资源部、质量管理部、综合管理 部 二、请您于8:00-10:00到达体检中心,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勿服药(降糖药、降压药除外),并携带好本人体检表。 三、慈铭体检中心位于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5-6层)电话:65816513 四、如有员工自行前往慈铭其它分院进行体检,请至少提前三天拔 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67766888 【篇二:2014公司员工体检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体检的 通知 为提高员工对个人健康状况的重视与了解,保障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避免传染病的发生,也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定于5月16日 安排2014年度体检。 一、体检时间 本次体检时间定于2014年 5月 16日早上7:20。 二、体检对象和地点:

今年的员工体检将由乐清丰和健康体检中心服务,为公司员工进行 体检,本次约90名员工参加,在乐清市丰和门诊一楼进行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体检名单表》。 三、体检项目与费用标准: (一)体检项目具体包括8项: 1、一般检查;测量身高、血压、体重、用于评价血压高低与体重是 否正常。 2、内科;(呼吸、消化、心血管、神经等系统) 3、外科;皮肤,脊柱、四肢、甲状腺等 4、耳鼻喉科、眼科;耳、鼻、咽、喉、视力、辨色力 5、c r;检查心肺是否正常,排除肺结核等疾病 6、乙肝两对半;乙肝五项,确定是否感染乙肝病毒或是对乙肝 病毒具有免疫力 7、肝功能(全项); 8、心电图检查;(检查心脏最常用的方式。尤其对心律失常是最准 确的诊断方法。心肌缺血和其他非循环系统疾病) (二)费用标准:此次体检人数较多,不仅要提供有意义的检查项目,又要有效控制成本,故体检项目内容没有特别细化,但个人可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的追加选择,追加项目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 自行支付。本次体检经我部与医院商谈后,折后价为70元/人。因为公司今年第一次组织体检,所以体检费用在员工4月份工资中扣除 (5月入职的员工在5月工资中扣除),于2014年12月30日公司 一次性返还体检费用。(中途离职者不得返还)不参加此次体检者,作为自动放弃公司此项福利。 三、注意事项: 1、此次体检有专车接送,请体检的员工按要求准时在公司门口集合 出发。(详见附表) 2、体检期间请遵守纪律,听从带队人员安排,体现良好的公司形象。 3、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忌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 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4、抽血化验早晨须空腹。抽血完毕后可以进食,体检者进餐后再进 行其他项目。早上进食会影响血糖、血脂、肝功能等项目的检测, 造成数据失真,可以饮少量清水,和口服平时常用的药物(如高血压 病患者日常的降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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